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如下是细心的小编为大伙儿分享的8篇初一写我的好朋友作文。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人生旅途中,没有书的陪伴,生活难免会黯然失色;挫折彷徨时,没有书的启迪,内心难免会惊慌失措。我的“好朋友”有很多:《长袜子皮皮》、《窗边的小豆豆》、《会飞的教室》、《悲惨世界》……但是我“最好的朋友”是《小淘气尼古拉》。
乍看书名,你可能不屑一顾,但是它陪伴许多法国人度过快乐的童年,拥有无数的“小尼古拉迷”,这之中当然也包括我。一个小男孩拎着手提包,系着红领巾,穿着小马裤,咧着嘴笑着跑来,没错,这就是法国勒内·戈西尼笔下的尼古拉。
这本书童声童气地描绘着尼古拉让人忍俊不禁的生活趣事,让我读得入迷。书中的文字简单直接,没有什么特别,但当你再仔细回味时,保证让你会心一笑,因为你一定能读到自己的故事,自己的快乐:没有恶意的“恶作剧”、别出心裁的“捣乱”,让我感到尼古拉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在读这本书时,仿佛我也在书的世界里和主人公一起玩耍,把自己当成了他们的一份子享受快乐的时光。
这本书不仅仅给我带来了乐趣,更带来了改变。看了《小淘气尼古拉》,我才明白同学间的纷争和摩擦都是正常的。毕业的脚步匆匆,我们更加应该学会宽容,靠智慧、宽让和情谊,解决同学间的小矛盾,因为这些摩擦都会像书中的故事那样,成为美好的回忆。尼古拉的奇思妙想更是感染了我,帮我打开了一个全新别样的世界,原先那些司空见惯、无动于衷的事情,现在觉得奇妙无比,这真是一种奇妙无比的感受呀!
是的,《小淘气尼古拉》是我最好的朋友,感谢这份相识和友谊。它就像是一粒神奇的种子,把种子种在心间,长大就会枝繁叶茂……
我的好朋友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李木。
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像一颗晶莹透亮的黑宝石;嘴巴小小的,每天总有说不完的话,成天乐呵呵的,大家都叫她开心果。我们都很喜欢和她一起玩耍。
她的爱好与从不同。她喜欢演戏,总在课间找同学们演戏,要我们扮演不同的角色,念不同台词,常常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她也喜欢跳绳,有时还拉着我和她一起跳。她跳起来的时候,像一只轻盈飞舞的小鸟,好看极了!画画和做手工是她的特长。我走进她家,整面墙上都是她的绘画作品,让人看得眼花了乱;桌上摆满了她的手工作品,琳琅满目,让人目不暇接。
她还有一颗善良的心,她很乐于助人。有一次,有一名同学摔在地上受伤了,她看到后马上冲了过去,把那位同学扶了起来,带去了医务室。她还很幽默,总是给我们讲笑话,逗得我们开心大笑的合不拢嘴,她笑起来的样子真好看。
三年级时,我转学了,在那之前我们吵过一次架,想起来还有点惭愧呢!那是发生在二年级的时候的事。当时,我们在课间十分钟时演戏。我兴奋地大声说:“我要演小飞马!”她说:“我也要演小飞马。”我抢着说:“飞马只有一只,我演,你就不能演了。”“为什么不能有两只呢?”她疑惑地问。“不为什么,反正只能有一个人演。”我不耐烦地说。然后我们俩都生气了,谁也不理对方。过了好一会儿,李木走过来小声地对我说:“好好好,你来演吧,我们不要吵架了。”后来我们和好如初了。虽然最后我演了小飞马,但我玩得一点也不开心。
这件事过去了很久,可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我会永远记住我的好朋友,记住我们之间的友谊。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没当我听到这首歌时,我就会想起儿时的一些小伙伴,尤其是我的好朋友小孙。
以前,我们院的小孩子玩的一个游戏,叫“野外生存”。这个游戏限时三个小时,任何一个参加的人在这两小时内只有按规则打败别人,才可以吃饭喝水。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张卡片,上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只要卡片被其他伙伴抢到并送到门卫,就证明被打败了,被打败的人就被退出,每打败一个人,获胜者就有权利吃一口饭和喝一口水。我们一共有15个人参加游戏,最后只能剩5个人。
比赛开始了,我找了一个地方藏了起来,突然,一个对手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一看,好胖好强壮,显然我不是他的对手,我不能强拼,只能靠智慧取胜。他在我前面躲着,我一边往其他方向吸引他的注意力,一边轻轻地从他屁股口袋里移出那张卡,并迅速送到了门卫,我终于战胜了一个对手!正当我美滋滋地吃口美食的时候,有一个大胖子从我身后偷袭,要把我弄躺下,这时,我的好朋友--——孙金玉来了,把我解救了。比赛结束了,我有幸是幸存者中的一个,要不是好朋友小孙,我早就被打败了。这尽管是一个有趣的游戏,可也看得出有个贴心的小伙伴是多么的重要!
后来由于搬家,我已经离开了那个小区,但我常常会想起那些伙伴们。因为友情没有中断,我们的心是连在一起的,我们一定还会见面的!
我和我的朋友是在阳台上认识的。那天我在阳台上晒红枣,它来阳台上偷吃红枣,不幸被我撞见。就在它看到我后逃窜的时候,我便爱上了它。
它是只鸟儿。长得尖嘴猴腮,灰不溜秋,乍一看还真不像只好鸟。不过它还算不上梁上君子,人家专业的贼工作的时候,从来都是很安静的,它却只知道叽叽喳喳,毫不收敛。从它那上蹿下跳的调皮劲上看,很像我那精力过盛的儿子,所以我断定,这厮一定也是一小男生。
我每早拿出一点红枣摆上阳台,它也守信用,每天厚着脸皮准点飞来。吃饱喝足后,挥挥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我则躲在门后偷看,享受着我这人类爸爸的爱意。
我儿子看见这鸟后,忙着下套子要逮,只是他手笨,没有得逞,被我发现,当即收缴作案工具。
喂鸟是幸福的,喂那种食欲特好的鸟尤其幸福。我们家的人就没有一个这样热爱吃饭的。我“喂”起他们来,幸福度不及喂鸟的十分之一。几天后,待鸟儿吃得心安理得了,躲在门后的人便想出来认个亲戚。那天,见日头很好,估计它的心情也不坏,我把头从门后慢慢浮出,献上早已准备好的笑容,希望它能像喜欢红枣一样喜欢这张脸。然而它不友好,在它看我的眼神中,充满着警惕和敌意。我怀疑它读不懂我们人类的笑容,这是令人沮丧的。可笑的是,在它高度戒备地注视着我的当口,还不忘以极快的速度朝枣肉猛叨上一口,然后马上又恢复盯人状。为了不影响它进餐,我只好重新退回门后。哪些画是鸟儿偷吃红枣的动作。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是啊!我爱读书,我看过许许多多的课外书,有令人着迷的童话,有幽默的寓言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非《十万个为什么》莫属了,因为那是个知识的海洋,让人博览天下万事。
一次,我带着许多的问题,蹦跳着来到爸爸的身边,歪着小脑袋问爸爸:“为什么早晨的空气不新鲜?为什么会有日食?……”面对我一大串奇怪的问题,爸爸神态自若慢条斯理地将我的问题一一地解答出来。我听后不禁发出赞叹:“啊!真厉害!您跟谁学的啊?”爸爸装着一副神气的样子说:“恩,是《十万个为什么》老师教我的啊!”听了爸爸的话后,我恍然大悟。从那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简直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十万个为什么》里面的内容丰富极了,有医学方面的,有物理方面的,还有动植物等方面的。我如获至宝,看了一遍又一遍,如饥似渴,让知识给大脑“充电”呢!它给我的学习带来了莫大的帮助,给我的课余生活带来了无限的乐趣!
有一次,老师想考考同学们的课外知识,便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日食呢?”我听后“好朋友”仿佛在我眼前“跳”,我毫不犹豫地把手举得高高的,胸有成竹地站起来,等我滔滔不绝地把答案说了出来后,班里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老师接连点了点头,还表扬了我。从这次以后,我学习的劲头也随之高昂了起来。
我最喜欢我的“知音”——《十万个为什么》,是因为每当我捧着它时,就好像长上了一对强有力的翅膀,飞遍了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使我脑海中荒凉的大海有长上了新的珊瑚,游进了充满知识的鱼儿……
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金承哲,他长得胖乎乎的,平常老是不喜欢梳头,所以头发总是乱乱的,我们都笑称是鸡窝,但他的两只眼睛却很有神,他的脸可会”变化”了,我们都说他会”变脸”。不信,就听我给你讲讲吧。
有一天,金承哲在做作业时不认真检查,自己悄悄的玩得正高兴呢,忍不住笑出了声,笑声被值日的同学发现了,马上把他的名字给记在了”黑名单”上,金承哲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马上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检查起作业来,变化之快,让我们都惊叹不已
还有一次,金承哲在弹圆片,一个圆片飞到同学的脑袋上,金承哲哈哈大笑起来,这时,数学老师来了,发下了试卷,金承哲一看:80分!马上哭丧着脸,圆片也不弹了,垂头丧气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地检查起来。
怎么样,他很可爱吧?你喜欢他吗?那就跟我们做朋友吧,诸如这类的事情多着呢!
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金承哲,他长得胖乎乎的,平常老是不喜欢梳头,所以头发总是乱乱的,我们都笑称是鸡窝,但他的两只眼睛却很有神,他的脸可会”变化”了,我们都说他会”变脸”。不信,就听我给你讲讲吧。
有一天,金承哲在做作业时不认真检查,自己悄悄的玩得正高兴呢,忍不住笑出了声,笑声被值日的同学发现了,马上把他的名字给记在了”黑名单”上,金承哲知道自己上了“黑名单”,马上收起笑容,一本正经地检查起作业来,变化之快,让我们都惊叹不已
还有一次,金承哲在弹圆片,一个圆片飞到同学的脑袋上,金承哲哈哈大笑起来,这时,数学老师来了,发下了试卷,金承哲一看:80分!马上哭丧着脸,圆片也不弹了,垂头丧气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地检查起来。
怎么样,他很可爱吧?你喜欢他吗?那就跟我们做朋友吧,诸如这类的事情多着呢!
一提起我的好朋友,我就想起了四年级时他的所作所为。他有“三绝”,在我们班可谓是“家喻户晓”。
有泪轻弹
他天性好哭,无论遇到大事小事,只要不顺心就眼圈发红,鼻子发酸,一会就“倾盆大雨”,哭得好似一个泪人。就拿今天的早读来说吧,他兴高采烈地交上作业,老师顺势打开了他的作业本。不好,老师的脸就像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立刻把他叫住,刚批评了两句,这位兄弟大人在0.01秒内,就“热泪盈眶”,鼻子还不停地抽搭,那样子真让人心疼。可是老师却不吃他这一套,还是秉公执法,严肃的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写的这样潦草,说你两句你哭什么。”听到这话,他只好强忍眼泪,点头称是。他呀,就是这样,有泪轻弹。
本性难移
他是个猴急的性子。要说我们班谁发言最积极,非他莫属。他的举手动作堪称一绝!在四年级时,有一次老师提出一个问题,我这个高材生还没有想明白,他就站起身来,手举得简直比最精确的直尺还要直,嘴里大声怒吼:“老师!老师!我!”针对此症,老师一剂“良药”,就是应了一声:“今天上你家吃饭。”他一听,心领神会,立刻规矩了许多。可是好景不长,不到两分钟,故事重演。我知道,这就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
高音喇叭
他很爱说话,嗓门又大,像高音喇叭似的,你在班级的任何角落听他的发言,都能声声入耳。这不,最近学校举行广播操比赛,他的大嗓门也就有了用武之地。尽管嗓子喊的嘶哑了,他仍然坚守岗位,这种精神着实让人感动。
我的好朋友就是这样一个勤学好问、活泼可爱的人。不好,他“两眼喷火”,正朝我走来。我得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了……
在我的记忆里有许多的朋友,但印象最深的就数王宏圆了。虽然他在二年级的时候就已经转学了,但他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他那小小的个子,和我比起来可就短多了,黑黑的皮肤显得那么的健康,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加上很明显的双眼皮看上去那么的炯炯有神。他经常喜欢穿一身牛仔服,非常洒脱,瞧他那可爱的样子是那么的招人喜欢。
王宏圆虽然很小。但他的行为却让我们很佩服。记得有一次,我们在玩捉迷藏的游戏,我们班的刘洋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大哥哥身上,这时刘洋连忙对大哥哥说:“对不起”。可是那个大哥哥不管三七二十一用衣服捂住了刘洋的头,开始打刘洋了。这时我们大家都惊呆了,不知该怎么办?只有王宏圆壮起了胆子,冲了上去一脚把那个大哥哥给踢开了。见到此景,我暗暗为王宏圆捏了一把汗,心想:他哪来这么大的胆,难道不怕那个大哥哥再来打他吗?可是那个大哥哥却站住不动了。不知是被王宏圆勇敢的救出朋友的行为所感动,还是被王宏圆这一脚给打败了,只好走了。我们都为王宏圆竖起了大拇指,夸他是个真正的男子汉。从此,我打心眼里佩服他,我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高兴。他的学习也很优秀,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
王宏圆,我永远的朋友,我祝福他在新的学校里永远快乐,学习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