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狗狗的那点事我喜欢狗。我又非常怕狗。现在,我是个非常怕狗的主。一见到狗,哪怕是小狗,我都会下意识地躲起来,只到狗狗走远了,我才敢放松警惕,大胆走路。其实,我小时候是很喜欢小狗的,邻居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雪白雪白的,我们都叫它小白。小白圆溜溜的大眼睛炯炯有神,晃悠悠的小尾尤其让我记忆犹新。只要有时间,我就会找它玩耍,还会时不时找点骨头之类的东西给它吃。我和狗狗小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怕狗狗,要从八年前讲起了。那年我五岁,爸爸见我如此喜欢狗狗,就带我去参观狗中之王,我近距离接触了“东方神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我与狗狗的那点事作文600字精彩4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我家有一只小母狗,它虽然才几个月大,但已经学会了淘气。
它全身土黄,像黄泥涂在了身上似的,它有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白白的牙齿像一排排站岗的士兵,粉红色的鼻子俏皮的立在嘴巴上方,显得十分可爱。
它在我们家可不得了,活像个威风的大将军。如果我们喂鸡吃食,它就会飞快地跑过来,用小小的爪子把鸡赶走,然后自己霸着食物开始大快朵颐。每当它无聊时,就把鸡当玩伴,欢快的甩着尾巴追着它们满院子跑,我便在一旁偷偷的笑。
小母狗也有让我很生气的时候,因为它总是淘气,有一次,它像踩着去一样“飞”过来。一会儿闻闻这,一会儿闻闻那,一会儿再闻闻我们身上,最后,它发现了目标——鸡窝。它跑进去,从里面叨出了一枚鸡蛋。糟糕!它要吃鸡蛋!我急忙拿起扫帚,它一看我要打它,就立马把衔在嘴里的鸡蛋放下,并温驯的对我摇尾巴撒欢,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真让人忍俊不禁。我蹲下来,对它说:“下不为例。”它似乎听懂了,摇摇尾巴,又去淘气了。
当然,它也有听话的一幕。有一次,它看见我笔掉了,就赶紧帮我捡起来,叨给了我,我微笑着摸了摸它的头,它瞬间便像立了什么大功似得,昂首挺胸的摇着尾巴走了出去,经过鸡身边时更是神气十足的瞥了眼小鸡。那个样子真是让人忍不住爱上它的可爱。
它坐着时把胸挺得直直的,像一棵松树一样,它趴着时更可爱迷人,总是眯着眼动动耳朵。我喜欢它,尽管它有时很调皮。
这就是我家的小母狗,调皮淘气又不失可爱。
我的心爱之物是一只十分质朴的小狗。为什么这么说呢?
那只小狗是我在小区捡来的。当时我和奶奶在玩耍,突然听见“汪汪”的狗叫声。紧接着有一个人匆忙地走过来,对我们说:“你们要不要这只狗?”于是我们收下了这只狗,小狗兴奋地围着我们转。这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添财。它长着一堆乱乱的、硬硬的、黄色的毛发。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深情地望着我,它摇晃着活泼的大尾巴,快乐得像一只冲破鸟笼飞向蓝天的鸟儿。
有一年元旦,我和弟弟闲来没事,决定带着添财去遛狗。当它知道这个消息后,高兴得好像要跳起来抱我似的。当我们打开家门时,它向离弦的箭冲出了家门,在小区里飞快地跑来跑去。就当我把小狗交给弟弟时,绳子在我手缝之间溜了出去。只见添财飞奔向小区大门,从门缝之中钻了出去。我们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大声地呼唤着它,它却越跑越远。渐渐地,我们看不到他了。这时我们急得眼泪都出来了,才发现添财早已是我们不离不弃的朋友,对我们有多重要!
当我们还在伤心思念添财时,没想到过了几天,嘿,好家伙,它自己回来了。它用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看着我们,摇晃着尾巴。仿佛在说:“对不起,主人,我回来了。”我飞奔出去一把抱住它说:“你跑到哪去了?我们都担心你啊。”它“汪汪”地叫了两声回应我,仿佛在说:“主人,我跑去找小伙伴了,没想到迷路了。我以后再也不离开这个家了。”
这就是我的心爱之物。
人生,就是一次次的转变,最后造就的独一无二的自己。我与狗之间便是如此。
我真羡慕那些可以抱着狗,与狗欢快玩耍的人。而我,却是个极怕狗的人。
每次看见狗,我都要飞快地掠过去,只因为怕狗。可是它经常追着我跑,我若是跑得越快,那只狗也就追得越起劲。还向我汪汪大叫,吓得我直向家中跑去,立马锁上了门,连连喘气,生怕狗闯了进来。
这一天,我决心要处理好与狗之间的关系。
我悄悄地走出家门,看见那只狗在睡觉,优哉游哉。我从地上捡起了一根羽毛,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站在附近,见狗没什么动静,便用羽毛碰了碰它的鼻子。就在这时,它突然张开了眼睛,怒目圆睁。我心中一惊,立马四处逃窜,边跑边呼救,极其狼狈不堪,活像个调皮捣蛋后的熊孩子。
就在这时,邻居家的安安姐姐走了出来,大喊道:“洋洋小宝贝,快出来,你爸爸给你买了些衣服噢!”那只狗狗乖乖地跑了过去。安安姐姐还亲热地抱着它。真令我目瞪口呆。
“安安姐姐,你不怕它吗?”我问。
“为什么要怕它呢,狗是我们的好朋友,而且它那么忠诚。”安安姐姐把狗狗放在肩膀上,轻柔的抚摸着它的背,让我也抚摸一下,我慢慢地伸出手,小心翼翼的碰了一下,软软的,极其舒适。其实吧,这只狗也挺可爱的,白色的毛卷卷的,还透着一点点的粉色,头上有一个大大的蝴蝶结,身上一条粉色的小裙子,我真不得喜欢上了它。
因为一次调皮,得到一个契机。因为一个契机,发生一场转变。从此,我与狗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我养过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在我们家留下了许多美好的回忆,使我至今还记忆犹新。
它是一只小哈巴狗,身体只有两个巴掌那么大。圆圆的小脑袋上耸拉着两只薄薄的小耳朵,额头下两只玛瑙似的小眼睛时常骨碌骨碌地转,下面还有一个黑黑的小鼻子,身披黄黄的“大毛衣,”无不显示出一派贵族的气质。走路的时候,老把小尾巴翘的高高的,一蹦一跳的,一整天非常快乐的样子,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名字——乐乐。
我们刚把乐乐买回家的时候,它对我们家这个陌生的环境竟然一点儿也不惧怕,反而好奇地走上走下,瞧瞧那边,看看这里,好像它是这个家的主人,自在的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仿佛当我不存在似的。它有时真淘气!但是,淘气归淘气,它也非常可爱,乖巧的,很黏人。总喜欢走过来蹭蹭你的脚,舔舔你的手,还会跳上来在你的大腿上。有一次早上,我走下楼时,乐乐正在睡觉,我不小心把它吵醒了,它就粘在我的腿上,好像一只小懒猫似的找我要吃的,我起身去拿了点饭给它吃,很快完被它“扫”得一干二净。真是惹人喜爱!
乐乐平时很爱干净,经常会用舌头舔它那柔软的皮毛,所以,它那件黄色的“毛衣”每时每刻都非常干净,很少会见有污点,看来,它也是我学习的榜样!
乐乐,给我们家带来欢乐,它可爱的形象已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我永远都会记得它,这只淘气又可爱、乖巧而又活泼的小狗——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