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月,拨开我心中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们的生活锦上添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我要做好孩子》。
《我要做好孩子》中的主人公金铃,女,刚过11周岁生日,在本市新华街小学读六年级,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标准的重量级选手。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
金铃在学习上付出了很多,可却一直不被爸妈认可。这本书让我重新理解了“好孩子”的定义:学习成绩优秀是好孩子的一种标准;兴趣广泛、知识丰富、才华横溢也是好孩子的一种表现;而像书中的金铃那样,虽然成绩并不是名列前茅,但她善良正直、宽容大度,又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我觉得她也是一个好孩子。金铃只是个普通的孩子,在她的身上你或许可以找到自己或者身边同学、朋友的影子。
“我要做好孩子”也许是天下每一位孩子的心声,其实做好孩子并不难,只要你认认真真对待每件事情,别人总有一天会认可你,但不要埋没孩子的天性,真实的自己才会是一个孩子的天性。作者正是把小主人公的话“我要做好孩子”作为全书的中心话语,贯穿全文。久久回荡在大人身边,使大人开始理解孩子,懂孩子,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这也是这本书受大众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主人公金铃让我们进入了她的天地,和她一起走过一段心路历程,分享她的喜悦、她的困忧、她的秘密、她的向往和她的成长。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深沉的;母爱是温暖的;母爱是……
轻轻打开书本,映入眼帘的不再是童话,没有灰姑娘与王子的幸福生活,没有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的欢快愉悦。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的母亲是无人能比的。她用她那慈祥的。爱,感染了星星的孩子,让他可以用嘴说话;用脚走路;用手吃饭;并伸出那温暖的双臂让他和妈妈拥抱。
书中的母亲执着而有坚强。无论他的儿子是怎样咬她;打她;踢她;还是拧她,这位妈妈住是那样的执着,永不动摇。
就算终身伴侣,好女儿,工作都陆续离开了她,可她一直相信奇迹会发生,总有一天,她的儿子会叫她一声妈妈!
虽然,书中的这位母亲为了自己的儿子,工作等一切都不要了。就连自己原来温暖又热闹的家庭也抛到立九霄云外。
此时此刻,点点看到了这一幕,她非常伤心。她曾经是一个在孤儿院里的,斜视、兔唇、走起路来一歪一斜的孩子,被妈妈领养后,就变得非常幸福。可现在妈妈有了保保,整天对保保关心十足,对点点只有百分之一的爱。因此,她很伤心。
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有着最无私的爱;最温柔的眼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我是一个小书迷,平时最喜欢读书了,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 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平平,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传奇诗人狄金森所写的《神奇的`书》。是啊,书就像一匹车骑,它质朴无华,但他它却重装满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秘密花园》。
起初,我根本不知道这本书。班上的同学带来后,我开始迷上的了这本书。但看到一半,那位同学就把书弄丢了。于是,我就到书店买了一本。
文中小主人公叫玛丽,玛丽出生在印度,是个相貌平庸脾气倔强,人见人厌的女孩儿。她对什么都没兴趣,一次霍乱夺去了她爸妈的生命,她成了孤儿,被送到英格兰约克郡米赛尔斯维特庄园,由姑父克拉文先生收养。10年前,年轻美丽的姑妈在生下儿子克林后不久在花园里意外身忘。克拉文很伤心,从此封闭了花园,不让人进去。此后,玛丽就和克林和狄肯开启了关闭10年的花园。
这本书出版于1909年,先后十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话剧、动画片,评论家认为这可能是她最好最有生命力的作品,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著作。
我看过《三国演义》、《西游记》、《淘气包马小跳》······
其中我最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因为这本书有趣好玩,接下来我给你们讲一讲故事吧。
在马小跳五岁那年,他爸爸马天笑开车开马小跳去奶奶家过暑假。奶奶家有条多管闲事的大黄狗,有跑的比马还快的猪,还有说话说的比鹦鹉还好的八哥,还有一只可爱的大黑猫。
一天马小跳找不到大黑猫就问奶奶:大黑猫呢?奶奶说:“大黑猫喜欢上了隔壁的大白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不喜欢大黑猫,所以就天天把大白猫关在家里。大黑猫就天天在隔壁家外面转悠等大白猫出来。
马小跳一天碰见了大白猫主人的儿子—小非洲,马小跳问小非洲:“� ”马小跳听了以后觉得的有点难过,后来他们一起想了一个办法,让小非洲假的绝食骗他的爸爸妈妈把大白猫放出和大黑猫在一起玩。经过这件事以后马小跳和小非洲成为了非常非常好的朋友。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个非常愉快的暑假。
人不能太自私,比如大白猫喜欢大黑猫,可是大白猫的主人说白猫值钱,黑猫不值钱。这是不对的,不能只想自己不想别人。这就是我看了这本所领悟到的道理,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安静安静的散文,神秘奇幻的小说,幽默独特的外国经典,每本书字里行间都洋溢着令人着迷的感情。而且我特别喜欢《风铃草的夏天》。
《风铃草的`夏天》是语文老师借给我的。第一次遇到是中午语文阅读时间。
那天中午,我正在静静地看书,突然听到吴老师叫我。我不相信地走过去。吴先生递给我一本书。定睛一看,是《风铃草的夏天》,第一眼就喜欢上了:黄色的封面上出现斑驳的光影,下面是一束淡紫色的铃铛,上面的右侧静静地躺着六个黑色的花状人物——铃铛,给人一种温暖。
吴老师和蔼地对我说:“这本书的作者也在我们学校读书,她和你一样爱读书。现在借给你,希望你能向她学习。”听了吴老师的话,我更加珍惜这本书了。
当我回到家完成作业时,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仔细阅读。内容大致如下:外号叫曹操的女生,原本在一部作文剧里担任主角,但是被转学生凤玲的到来所取代,她开始羡慕凤玲。在一次又一次的接触中,曹操和凤玲逐渐成为好朋友,但曹操却被嫉妒驱使着让凤玲变丑。最后,在曹操向丰菱坦白自己的错误后,丰菱起初拒绝接受事实,与曹操分手,但最终又成了最好的朋友。
故事情节曲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读到难过的东西会难过;当我读到风铃被老师冤枉的地方时,我忍不住抱怨她。当我读到曹操和风铃重逢的地方时,我为这样一个好朋友感到高兴……这本书驱动着我的情绪,让我也有同感。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珍惜友谊,成长…
很长一段时间,我把这本书放在书桌上最显眼的地方。我一完成作业,就会再见到曹操和凤玲。
《风铃草的夏天》就像一朵清新的郁金香。虽然已经被我还给吴老师了,但它在我心里有一席之地,有淡淡的清香。这是我最喜欢的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觉得他说的对极了,书可以让人得到丰富的知识;可以让人更有修养,让人受益匪浅。
我非常喜欢牧玲写的一本书——《丛林守护神》,它是《艰难的归程》姊妹篇,是我在看完《艰难的归程》后担心牧犬“阿蓬”的命运,缠着妈妈给我买的。该书主要讲了退休牧工老金带着牧犬阿蓬回到了城里的家,儿子、媳妇并不孝顺他,也不喜欢阿蓬,而且阿蓬不适应城里的环境还闹出了许多笑话,别人都嫌弃它。后来,因为阿蓬捉住小偷,大家对它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老金的儿子想发财,于是就把阿蓬偷偷卖掉了,好在老金几经努力把阿蓬找了回来。一次,老金邻居家发生火灾,阿蓬奋不顾身冲进火海救出了邻居家的婴儿,又救出了邻居家的女人,被火灼伤的阿蓬最后救出了邻居家的小狗娃,连命都快没有了,却因为把小狗娃的脖子上咬了一个印,男主人不愿意了,对阿蓬一阵拳脚相加。阿蓬对城市、对城里人的信任被彻底地摧毁了。
于是,老金带着阿蓬离开了城市,回到了山林。老金成了护林员,阿蓬成了“护林犬”。在神奇的山林里,它结识了护林犬黑皮,丰富的山林生活给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快乐。在一场与疯豺的战斗中,阿蓬发现自己的儿女被垂死的母豺偷换,围绕是否收留义子,阿蓬和黑皮几近反目,后经老金调停,阿蓬充当了红豺的“义父”和“教练”,使幼豺健康成长。幼豺回归山林时,竟“恩将仇报”咬伤义母,阿蓬又经受了新一轮的考验。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分:城市从来不是牧犬的。归宿,牧犬是属于山林的,被牧犬养大的红豺最终离开了人类的庇护,回归了自然。不管是它们,还是我们,最终还是要踏上回乡之路。
同学们,让我们好好读书,丛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更多的营养吧!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的令我难过,有的令我愤怒,有的令我高兴,还有的令我感到欣慰,可是有一本书,它让我非常感动,永远难忘。
这本书就叫做《狼王梦》,这里讲的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生命,关于母爱的故事。书中的紫岚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可是,黑嗓在即将当上狼王时死去,于是它发誓便要培育自己的子孙成为狼王。可是当自己的子女一个个夭折死去,它自己也失去了原来的美貌,变成了一只“丑狼”。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一个破灭,紫岚心中对“狼王”这个宝位的想法也一点点散去。有一次,当一只全雕想要吃掉它的狼孙时,紫岚奋不顾身地冲上前去,在与金雕搏斗时,紫岚不幸被金雕打得奄奄一息,可紫岚却又不顾伤痛又与金雕搏斗,最后它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倒在了血泊中……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他就是摩托手蓝狼,他一共有三十个故事,就是摩托手蓝狼,他的作者是:张秋生,我最喜欢这里面的`摩托车蓝狼,写完摩托手狼的故事,我就很高兴我喜欢上自己笔下的蓝狼。他是有点男子汉气质,的狼。尽管他咪也会犯点错误,但他会随时改正,他和她心爱的摩托车一走,为大伙干了不少好事。要是你也有这样一辆神奇的摩托车,你愿意成为一个怎样的摩托车手?我愿意成为一个像蓝狼这样。
读了这个故事很有意思。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里面有很多好玩的故事,也有很多留言。这里有很多小朋友的留言,也有很多小朋友的博客。有三十多个小朋友写的博客,我喜欢其中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叫复习真要累死人。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像生活中没有阳光;智慧中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歌德也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
爸爸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有漫画书、作文书、童话书、古诗集、《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花花花绿绿地装满了我的书柜。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在课间时讨论世界上有没有彩色羊。除了我,其他同学都说:“根本就没听说过这世上还有什么彩色羊!哈哈,真可笑!”我据理力争,偏说世界上有彩色羊,哪成想,她们不但不赞成我,反而还嘲笑我说:“你真笨,你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什么彩色羊呀?恐怕连一根彩色的羊毛也没有!”接着又引来一阵哄笑声,我很生气,又不敢说出来,只好低下头,憋红了脸,在心里偷偷地掉眼泪,不再跟她们争论。但我已下定决心:我一定要找出答案,一定要证明给你们看,我说的是对的!中午放学刚一进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取出《百科全书》快速地翻了起来。我很快便在书中找到了答案:专家们培育出一批叫“神奇花”的新绵羊品种,身上长着雪青色的毛。现在,在哈萨克斯坦已经有几十种罕见的彩色羊,它们的毛色有天蓝色,金色和琥珀色等。书中的'答案让我的心里有了底,让我一扫先前所遭遇的不快,心情高兴了起来。下午我早早地来到学校,见到同学们,我便拿出了这本书让她们看。同学们争着抢着看我手里的书,她们边看边啧啧称奇:“呀,原来世上还真有彩色羊!人家艾未说得没错﹗”“还是艾未了不起,知道的知识真多!”这本书用它图文并茂的形式,强力地证明了我的话是对的,并让我赢得了同学们的尊重与喜爱。强烈的自豪感在我心里油然而生,使得我更加喜爱它了。
几天后在自然科学课上,老师问我们:鸡为什么吃小石子?这句话把同学们问住了。看着同学们尴尬的表情,我暗暗得意:哈哈,还是看我的吧,这问题难住了你们,可难不倒我,因为我刚在《百科全书》上看到了这个问题。我勇敢地举起了手,不慌不忙地站起来,用轻松但坚定的语气,回答了这个问题:小鸡吃谷粒时,也爱吃小石子,这和鸵鸟吃沙粒的原因一样。小石头到了鸡的胃中,也就是鸡囤中,能帮助磨碎稻谷,可以提高消化和吸收能力…课堂安静极了,同学们边静静地听着我的回答,边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我的话声刚落,就听见同学们在悄声议论:艾未怎么知道得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等等诸多的知识,帮我打开了想象的空间,开阔了我的视野,同时也带给了我更多的自信与智慧。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快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