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编辑为大伙儿整编的《堂吉诃德》读后感优秀10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堂吉诃德》问世三百多年以来,经受了时刻的考验,堂吉诃德的名字在不一样的历史年代,在不一样的国家都流传着。堂吉诃德的名字已经变成了脱离实际、醉于幻想、主观主义的同义语。堂吉诃德生活在一个疯癫的世界里,他是清醒的。处在疯癫世界中,堂吉诃德不愿意像别人一样的疯癫。堂吉诃德的疯是对理性的反思,是对事物单一价值的怀疑。堂吉诃德看到世界的多层好处。
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书中写着,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穷乡绅,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除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给她取了名字叫杜尔西内娅·台尔·托波索。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向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硬要老板封他为骑士。店老板乐得捉弄他一番,拿记马料账的本子当《圣经》,用堂吉诃德的刀背在他肩膀上着实打了两下,然后叫一个补鞋匠的女儿替他挂刀。受了封的骑士堂·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桑丘·潘沙一再纠正他,他总不信。他又把一个理发匠当做武士,给予迎头痛击,把胜利取得的铜盆当做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他把一群罪犯当做受迫害的绅士,杀散
了押役救了他们,要他们到村子里找女恩主去道谢,结果反被他们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他的一位朋友参孙·卡拉斯科假装成武士把他打翻了,罚他停止游侠一年。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
作者以犀利的讽刺笔锋对西班牙的上层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和嘲讽,对人民的苦难寄予了深切的同情。小说揭露了西班牙统治阶级外强中干的本质和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掩盖着的阴险、凶残的本性。小说中写到官僚们贪污纳贿,买卖黑权,卖官鬻爵的社会现象,好大喜功的国王疯狂的军事侵略,几千名无辜士兵,尽成炮灰。在面临重重危机的状况下,统治阶级以挑起宗教冲突或民族矛盾来摆脱困境,劳动人民被逼迫生活不下去了,只好铤而走险起来反抗。作者真实的反映了官逼民反的真情。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现在,堂吉诃德骑着华丽的马车到天堂寻找美丽的达辛尼娅了么?
最近我把一本名叫《堂吉诃德》的书给读完了,通过读这本书,发现堂吉诃德是个极其矛盾的人,他可笑而且可悲,但身上却有着很多人所没有的仁慈品质;他虽然行为疯癫,但却为人们展现出一个无所畏惧,嫉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所以,他是疯子还是英雄,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也许初读时会觉得这是一个可笑的故事,只是越读到后面,越觉得这是一个令人伤感的故事。
在我看来,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个既伟大而又可笑可悲的人。从故事本身来看,堂吉诃德是个愚昧的,只懂得梦想的疯子。然而,这一切与世界的格格不入却恰恰说明了当时整失。他所奉行的正是那个社会缺失的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这不是虚伪的表象,而是一种真诚的信仰。而途中他的所作所为更是时刻表达出他的正直和蔼良。在书中,他遭遇了一连串的失败和挫折,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反而越挫越勇,永不言弃。他疯疯癫癫,不实在际的另一面,就是他嫉恶如仇,总会光明正大地挑战自己的“对手”,当时有几个人能做到,这些都是生活在当今社会的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所以说,堂吉诃德是一个既是疯子,同时也是一个英雄。 读了《堂吉诃德》以后,我发现了很多。故事是这样的:拉曼查有一个贵族沉溺于骑士小说,他给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堂吉诃德”,跟一匹老马“驽骍难得”一起去冒险。堂吉诃德用花言巧语让农夫桑邱做了自己的侍从,在接下来的'冒险中,他们攻击过风车,把旅馆弄的一塌糊涂……两个人的烦恼不断。最后堂吉诃德遇到了因心爱的女人被抢走而变得精神不正常的人,结果错乱的爱情恢复了原样。
正是这种但凡英勇地去理论的伟大精神令我敬仰。
记得有一次,哥哥带我去“逍遥津”玩,我们玩了很多游戏,当我们来到了海盗船的时候,看见那高大的船的时候,不禁有点想玩,于是我交了钱,走上前去。本来以为会有平安带,这样才会有一点平安感。我英勇的走上去。起初,海盗船渐渐的摇着,感觉非常爽。后来越摇越高,渐渐的我不再那么冲动,而是越来越怕,因为我有一点恐高,所以很少做这些恐惧的事情,每当海盗船往下一降得时候,我的心直跳,车上的人都在叫。我闭上眼睛,才熬过去,就这样我不再害怕。
正是因为看了这个故事,我知道只要英勇的去做,总是有好报的。
公元10世纪罗马教皇已成为世界的精神领袖,查理大帝复兴的罗马帝国分裂为西边的法国和东边的日耳曼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教皇的势力处于膨胀状态。西欧此时三面临敌,南边是一直很危险的穆斯林,西海岸有北欧人的劫掠,东边收到匈奴、匈牙利人、斯拉夫人和鞑靼人的威胁,罗马的和平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欧洲大部分的地区因国王和皇帝都离得太远,为情势所逼,成了一个军营,伴随着这种职业军人的出现而对某种组织的建立需要,骑士制度便应许这种历史大背景而诞生,给此时的世界提供了一种急需的东西——一种明确的行为准则。骑士制度发展了一个关于举止、外部行为的复杂系统,因而也就有了后来称谓的骑士精神,它包括八大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公正。但十字军东征之后,商业复兴,城市一夜崛起。骑士很快因为市民、好老师、火药以及雇佣军的出现以及国王的再次强大,成为多余的人。一旦失去效用,就注定要被淘汰被灭亡。骑士制度虽然作为一种过时的形式尘封在了历史里,但是骑士精神却作为一种文化遗产被后世所纪念。
试想一下,辽阔的田野上,热闹且众人都穿戴正常的乡村或市镇中,一个如此穿戴怪异的人出现,不用其他情节,已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了。而小说中,让人看得最过瘾的莫过于堂吉诃德与一些列他想象中的巨人和魔鬼打斗的场景:风车大战、绵羊大战、酒囊大战、为争夺诺不里诺头盔之战等等。但正是经由这一系列荒唐的打斗从侧面烘托出了堂吉诃德的英勇无畏。在信仰与勇气都渐渐磨灭的时代,塞万提斯笔下这个荒唐骑士的行为何不是对时代最大的讽刺呢?面对恶势力和受压迫的境地,我们有堂吉诃德一般的无畏拿起手中的剑,去斩断他们的头颅么?
但其实整部小说中堂吉诃德却并不是一个完全疯癫时刻不清醒的人,他实属介于现实与理想、理智与疯癫之间。作者在一些章节借由他偶尔的情形道出了所有清醒的旁人都不曾领悟的道理,诸如对黄金时代已然一去不复返以及关于文武两行的论述等等。这同时也是现实照进文学里的影子,在文章开头的背景里有叙述。这不免让人想起了中国现代文学巨匠鲁迅的小说,他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阿Q正传》中的阿Q。这些生动的文学形象,虽有东西文化以及时间和历史背景上的差异,但他们都同有一个特质,替作者活灵活现的演绎出了心里的话,而他们单薄荒唐的话语和行为之下暗藏的也正是一个健全的时代所应该拥有却严重缺失的灵魂。
这部小说被称为历史上的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塞万提斯因了对现实不满的心理效应而虚构了堂吉诃德这个骑士形象,堂吉诃德身上所有的荒唐都该归于骑士小说,而并不是骑士精神本身。当历史走过了一千多年,这个形象却日益丰满,他的疯癫和荒唐成了每个时代都能作为社会上一些人物和行为的代表。但是他所反应出的那种骑士精神,我们又将他丰满了多少呢?当历史走到今天,当对照于今日之中国,骑士精神里的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精神、诚实和公正,是抛去塞万提斯笔下堂吉诃德的`疯癫和荒唐之外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的。这从历史深处走过来的骑士精神,深深的打动着我,而它也理应打动每一个人。
社会是一整块新木,任何一个地方出了蛀虫这块新木都不再美观,每个人不是都当像堂吉诃德一样,敢于挑起自己身上的责任,为这块新木的完整做一个骑士么?写完之后,便不觉堂吉诃德是一个瘦弱的老头儿了,他身上所洋溢的光彩盖过历史上一切光鲜亮丽的王公贵族。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这部书我是在放松的状态下读完的,有时它真的会给我带来轻松感。起初,它给我的感觉,有一点热血,有一点中二,有一点痴迷,有一点让我心疼。热血、痴迷、中二在他对骑士的热爱。唯一让我心疼的是他明明那么热爱,结果经历了那么多苦难最后才看清了事实,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初看这本书,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堂吉诃德神神叨叨的样子表现得十分突出。但他的神经质,却是一种令人感动,敬佩的正义。堂吉诃德也让我想起了许许多多的追梦人。他们总是不顾一切的寻找和追求自己想要的,想做的。也许,结果就是梦想落空。堂吉诃德在实现骑士梦的过程中,他的善良与正直,正是一种纯真,这也是人类一种高尚的精神。
每一个读者都会对堂吉诃德骑士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然而,堂吉诃德骑士不仅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有令人敬佩之处:他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所剩无几了,这种品质早已无影无踪。
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今年暑假,我看了《堂·吉诃德》。故事讲了拉。曼却一个50岁的穷绅士吉哈那整日沉迷于骑士小说,满脑子都是骑士道。他拼凑了一副破破烂烂的盔甲,牵出家中的瘦马,又给自己取名为堂吉诃德·曼却,就出门行侠去了。一路上发生了很多荒唐事。例如:他错把高大风车当成巨人,与其大战,结果被甩上天空;把羊群看成妖魔,被牧童用弹弓打落牙齿。
他的第一个侠义之举就是解救一个被地主捆打的牧羊娃,但是他走后孩子被打得更惨。之后,他又向一队商人挑战,结果却被人打得伤痕累累。回家养伤后的他不甘心失败,游说了贫民桑丘。潘沙做他的仆人。一天夜里,两人便悄悄离开村庄,堂。吉诃德认为在郊野上的风车是巨人,于是挺枪冲去,结果重重摔在地上。
初看《堂·吉诃德》的时候,我认为它只不过是一部滑稽可笑的作品,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我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
在坚持不懈别人的目光中,他十分傻、不切实际。但是我觉得却傻得认真,傻得坚强。他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是他从不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我从他那一种不言败的精神中,感受到堂·吉诃德其实并不傻。
他的本质就其实就是树立了自己的目标,然后在努力地去实现它,去完成它。这位瘦得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一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时刻刻体现出他那一种正直、善良的品格。这就是我们人类崇高的精神。可是堂吉诃德实在是太单纯了,这才闹出了许许多多的笑话。
同样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潘沙也没有少受苦,他被自己的主子欺骗。他的主子总是自圆其说,使桑丘更加深信不疑。桑丘在客店里被人们毯子包了起来,扔来扔去的戏弄,又被大家一起把他蒙在鼓里,但是桑丘却以惊人的毅力,为了自己的“海岛总督”而坚持着。单凭这份坚毅,就是常人没有的。从他身上,我也看出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读《堂·吉诃德》的每一个人,都会对哭丧着脸的骑士和桑丘的不切实际而哈哈大笑,其实堂·吉诃德不仅具有令人发笑的地方,更具有令人敬佩之处,每一个人,都会在这一位大名鼎鼎的哭丧着脸的骑士的荒唐行为之中,看到他那一种执着而公正的品格。他是那样嫉恶如仇,总是正面向他的“敌人”发起不屈不挠的冲锋,他从不从背后捅刀子。然而,堂·吉诃德骑士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荡然所剩无几了,尤其是在人类社会一些非公开的场合,这一种品质早已被世人抛在脑后。
我爱堂·吉诃德,爱他的傻,更爱他坚持不懈、执着的精神。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堂·吉诃德的努力下他们终于来到了萨拉。果萨和巴塞罗那,他的侍从桑丘直到最后也如愿以偿地当上了海岛的总督。
尼日利亚著名作家奥克斯颇动感情地说:“人生在世,如果有什么必读的作品,那就是《堂吉诃德》。刚开始接触这部小说的时候,年纪还小,只是感觉它很滑稽,习惯看中国传统的以情节见长的小说的我,除了留下一个全身盔甲的骑着高高的瘦马和一个胖嘟嘟的连同他的驴也这么矮小的卡通般形象的印象外别无可谈之处;再次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已经是大学的时候了,了解了外国文学的发展脉头,知道了什么是骑士文学,发觉《堂吉诃德》这部小说是传统骑士文学的异类,因为我觉得传统的骑士文学比较悲壮和典雅;而另类的骑士文学荒诞,仿佛是周星弛的无厘头电影这般那般。
单就文学样式来说,我一直认为是没有什么太大的优差之别的(因为我觉得任何的文学形式纵使有某些瑕疵,这只是从大的文学发展历史的比较后所总结出的,但是它能够在文化历史中占了一个时期,影响那一代人,自有它的优点)如果把唐这部小说硬说为是为了抨击骑士小说之类的话来,那是把它放在当时的文艺复兴的文化氛围来说的,也许是刚好应了时事的发展。在塞万提斯他自己描述写《堂吉诃德》的时候,他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
由此看来书中所展现的广阔的社会画面和流溢出的丰富的思想就远远不是出自要扫除骑士小说这么一个简单的动机。
利用这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读完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名著。我的内心五味杂陈,这是一部让我的心情感到很复杂的小说,它让我开怀大笑的同时,也让我备感沉重。
最开始我只是在书里面随意地翻看了一遍,根本没有看懂啥意思,就觉得堂吉诃德是个傻乎乎的人,整天以为自身是个骑士,到处“行侠仗义”,后来还有个追求名利的桑丘跟他一起踏上荒唐,自欺欺人的征途。
书中记叙了唐吉诃德的两次出行旅游,最终被朋友带回了家。可堂吉诃德这个人,给我的印象是多种多样的。他时而是一个疯癫可笑的骑士,疯子,时而又有理性,讲道德,显然他是饱读诗书,十分有正义感的法国绅士。在很多危机关头总能体现出他的英勇果断,并在一些细节上可以体现出他的宏图大志,好在最终他清醒了,却落得了一个悲惨的结局。
他一心追求正义,成为令众人啼笑皆非的。疯子,落得个狼狈不堪的下场,是他的观念导致的。他宁可舍掉性命,却绝不放弃理想,他之因此尊重自身的性命,就是为了实现自身的理想。而他的侍从桑丘的确很傻,且又痴中有黠,可是他对主人很忠实,知恩图报。他既是堂唐吉诃德的陪衬也是他的对照。只是前者重视理想,后者在乎现实而已。
其实,我很敬佩唐吉诃德的理想:坚持自我!于是,我在想一个人一直坚持一种对的东西,而且只是做法上与其他人不同的时候,为什么就被视为另类,而且不断被人取笑呢?当今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名人,如马云,马化腾,比尔盖茨等这些著名的人物,他们或许也就永远没有成功的日子,也自然不会取得像现在一样的成就。马云曾经说过,他在坚持自身的理想创业的时候,以前也经常被人说是骗子、疯子……但他却一直在坚持着自身认为是正确的理想。而今的马云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成功人士了。这些都跟堂吉诃德一模一样,但书中的堂吉诃德最后郁郁而终,而现实中的马云却春风得意。
我所说的这些想法也许不成熟,但我也想像堂吉诃德那样,成为一个惩恶扬善的大英雄。但这距我现在还很遥远,我当下首要的任务就是,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出自身的一份力量。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
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
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想拜读这本世界名著的了,但是因为一直执着于杨绛先生的译本,而又恰巧没遇到,所以一直搁置了。但是,在我读完这本杨绛先生所译的《堂吉诃德》后,我觉得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其实,翻译也是又一次创作。杨绛先生和塞万提斯先生彼此创造的完美结合才得以让我等今天有幸拜读此大作。
这部著作中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堂吉诃德和桑丘了,我们的“哭丧着脸”骑士和“最逗乐”的侍从。堂吉诃德本身是位高明的乡绅,但因受“骑士小说”的影响常常会做出常人觉得滑天下之大稽的事,比如会把风车当成巨人去挑战、会冲入羊群战斗。我们会觉得这很荒唐、很傻气,甚至很可笑,但又可以感受到他是多么严肃和认真地去做这些事,又会很心疼,很敬爱他。常常会看着看着就放声大笑,笑过后又会悲伤地流泪,好像我自己也是一个“疯子”。我知道当小男孩被雇主绑在树上打时,他出手相助是出于好意,但却又好像是办了“坏事”。似乎他的被创造就是为了“取悦”别人,看看那些公爵或客店的人怎么将他当成“傻子”似的捉弄,只为看他的笑话。可是把别人当傻子、疯子捉弄、整蛊的人,不恰恰是疯子、傻子吗!有些人的疯傻是没有意识的,有些却是故意为之呢!
在这部著作里,要说我最喜欢的情节,觉得最有趣、最有意思的地方,那就非堂吉诃德和桑丘的对话莫属了。这些对话读着觉得轻松、有趣,沉下来思考,原来又都暗藏哲理呀!像这样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渐渐明白很多道理,我真是极为满足,极为欣喜的。无比感叹塞万提斯先生的才,这样的“双主人公”设置成就了堂吉诃德和桑丘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没有桑丘的话,堂吉诃德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堂吉诃德;没有堂吉诃德,桑丘也将不再是我们认识的那个逗趣的桑丘了。
塞万提斯先生写这本书的最初用意据说是为了讽刺当时极为风行的“骑士小说”,但时间似乎赋予了这部著作更多的意义。那对您来说它的意义是什么呢?还得您“亲身跟着堂吉诃德去冒险一番”也能知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