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这时我们很有必要写一篇观后感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观后感呢?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以下是编辑帮家人们分享的6篇交通安全第一课的观后感,欢迎阅读。
昨天下午我无聊地坐在沙发上,看着无聊的电视,打发着无聊的时间。忽然,我看到了一个新节目,以前从来没有在意过,是《新闻大求真》,难道以前看的新闻都是假的吗?我揣着一肚子的好奇心,耐着性子,继续看了下去。
只见原来的“村长”手里拿着话筒,同台下和我们一般大小的同学在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虽然是我们平时生活中的一些小细节,但我们没太在意这些小细节存在的危害性,严重性,以致酿成无法挽回的致命后果,到时悔之晚矣!
其中,第一个实验就令我们长了很多知识。千万记住,下车时不能随意开门下车,要仔细观察清车后方情况方可开门。实验是由一个假人坐在轨道摩托车上,当摩托车以一定的速度经过汽车时,汽车车门突然打开,撞倒了摩托车,将摩托车和假人一起掀翻在地,假人四肢分离,损坏严重,若是一个真人,必定受伤不轻。同时我们也观看了监控拍到的现实生活中开车门撞翻电动车致人死亡的`案例,令人瞠目结舌。
今天的《新闻大求真》还教育了我们很多交通安全必须注意的小细节,让我们收获了很多交通常用知识。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安全问题伴随着人的一生,安全隐患存在与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们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很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安全事故也屡屡发生。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交通工具逐渐增多,变得越来越方便。就因为有了这些先进的交通工具,人们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胁。
2003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农民王某受雇主张某的指派,负责驾驶货车拉运渣土,当他行驶至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时与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受伤。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王某负全责。王某经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伤残程度为九级。王某先后共住院治疗63天,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及法医鉴定费。虽然交通执法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是王某则认为对于自己因事故所引起并支付的医疗费,及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则应由其雇主王某承担。然而,王某与张某就赔偿金额进行协商时却未能达成一致。王某遂将雇主张某告到法院。一审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受雇于张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张某应当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鉴定费、残疾赔偿金、子女生活费、病历复印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但鉴于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担全部责任,可减轻张某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张某赔偿王某各种费共计3万元。判决后,王某表示不服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王某表示放弃其妻子因护理他造成误工损失的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从事雇佣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此项赔偿是对雇员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雇员在工作中的过失无关,不能因雇员的过失而受到影响,故做出上述判决。
2003年2月11日14时5分,大兴区黄村镇狼各庄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横穿公路,适有河北省固安县解家务村司机杨某驾驶农用四轮车由东向西驶来,农用车将薛新开撞出,薛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2003年10月23日13时许,通州区郎府乡马场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河北省香河县淑阳镇胡庄子村村民张某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训。所以我们更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安全这永恒的话题,将伴你我终生。
居安思危,是任何优秀的民族、集体和个人所必备的思想。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心中,但是不仅需要我们牢牢记住,更需要我们在生活、学习中具体落实。
打开电视机,转到播放的电视台,第一时间就了解到了每天因意外事故身亡的学生竟有上百人。这其中包含溺水、车祸等。在数学中并不少见,它只是代表着一个数。但是,在这里代表的却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呀!没有了生命,便没有了一切。这花儿一样的的年龄,是一个多么美好的阶段啊!可是,就在那一瞬间里,永远地消失了。生命真的可以当作儿戏吗?她,只有一次。
在夏季,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其中最多的就是溺水事故。大多数学生喜欢成群结伴地到河涌、江河中、嬉戏,麻痹大意,忽视了安全的重要性。稍不小心,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不能忽视的还有交通事故:大多数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有的学生为了贪图方便,不顾马路上是否有来车,横冲直撞;还有的学生,不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种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严重地危害了所有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结果失去的又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
这些事情发生只是一瞬间的事,不管是否预料到,它都会突如其来。一个小学生的死亡对世界来说,只不过是失去了一个人,而对他(她)的父母来说,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生命就像一只蜡烛,跳跃着生命的光;生命就像一朵盛开的花,绽放着生命的美丽。生命代表着一切,让我们珍惜她,热爱她吧!
我们也是一名学生,这些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告诉我们生命是无价的,脆弱的生命经不起安全事故的伤害。诚然,我们在学习、生活中也要处处注意安全,并要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安全思想意识融入学习、生活之中,共同建设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安全是生命的唯一保证。我们要永远把“安全”二字铭记在自己的心中!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切都有可能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而且悲剧还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学习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程后,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巨大的提高。我终于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
安全重于泰山,我们正直青春的大好年华,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生命是美好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而要拥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安全。所以我们一定要时刻加强安全意识,努力增强自我防范能力,作到警钟长鸣!
通过了一个美好又充实的假期,回到了校园的我们迎来了一个崭新而又期待的新学期。根据学校的要求9月8日晚上六点准时收看了吉林交通卫视播出的交通安全第一课《安全出行,从我做起》将交通安全送到孩子身边主题节目。节目中通过活生生的事例,警示我们要珍惜生命,遵守交通规则。回想起那片中一幕幕惨不忍睹的`场面,让人不寒而栗!和嘉宾的讲解介绍我觉得我今后要做到以下几点:
1、行人要走人行道走路时,一定要走人行道,如果没有人行道,要靠马路右侧靠边行走。几个人一起走路时,要尽量排成一到两路纵队,靠路边走。
2、走路时要集中注意力走路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要随时观察路面情况,注意过往车辆,不要戴耳机听音乐、看手机、玩游戏机。
3、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道路上车多速度快,在车道上嬉戏打闹、坐卧停留非常危险。
4、不要翻越护栏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速度都很快,如果行人突然出现,司机往往来不及紧急刹车。因为行驶中的汽车有向前冲的惯性,即使司机紧急刹车,车子还是会向前冲出一段距离,不能马上停下,事故往往就这样发生了。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能为了少走几步路,耍小聪明,害人害己。
5、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过马路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们应该珍惜生命,重视交通安全,学习交通法规,更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让交通安全的警钟在我们身边常鸣。
看完这个视频,我有了许多的感触,一年下来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就有200左右个,那他们的家庭的人从此该有多伤心啊,每天有多少人存在着侥幸心理,一点儿都不重视,不在意,根本不把这放在心上,认为自己的能力就算喝了酒也不可能发生事故,就这样,他们就酒后驾驶,有好多因此结束了生命。还有开着车打电话的,这样会使你的注意力不集中,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每个人都知道这些是不对的,但是就是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还有,安全帽是人们在骑摩托时的“护花使者”,它会保护你,就像那两个视频,戴安全帽和不戴安全帽的人被撞后是截然不同的结果,有着鲜明的对比,戴安全帽的人,被小型车撞了,受了两次碰撞,撞了一次后又弹了一下,本一以为那个人已性命难保,可没想到,不一会儿,他坐了起来,脑部没有任何的损伤,那没戴安全帽的呢,被撞后抢救无效,不幸身亡。由此可见,安全帽很重要,人的头部是很脆弱的,它关系到了人们的生死存亡!还有要注意未满18周岁的。人不可以过骑摩托车,并且骑摩托车也必须要考驾证,办车牌,不然也存在了许大的危险。车的反光镜也是有盲区的,一不小心,开车的人没看见你,你刚好在盲区,那么此刻又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此,我有许多感慨。
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不可预料,但是,我们可以做好“防备”,避免这个可怕的东西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