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
法制,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你是否觉得它离我们的生活很远呢?不,其实它每天都陪伴在我们的身边,比如:《交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记得西塞罗曾经说过:“大海和陆地服从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没错,法制很是重要,这让我想起了刚发生在不久之前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六,我们一家开着车去奶奶家玩。一路上都在堵车,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车开得跟蜗牛似的。过了很久,终于上高速了,这下好了,我爽极了,一边哼着小调,一边欣赏着路边的美景,煞是惬意!正当我躺在车椅上享受着疾速带来的快乐时,忽然一个急刹车,把我从“天堂”带到了“地狱”——我的鼻子被前排靠椅猛的碰了一下,疼得我呱呱直叫。正当我要问爸爸怎么回事时,便听见爸爸厉声呵斥,我定睛一看,原来是爸爸在教育两个孩子:“干啥了!难道你们不知道人是不能在高速路上行走玩耍的吗?真是不要命了!如果酿成了大祸,你们的爸爸妈妈伤心急了,所以要遵守好法制法规,一定要把法制法规牢记心间!”原来这两个小孩是从高速路旁的护栏翻入的,在高速路上嬉戏打闹,要不是爸爸反应快,否则一定会发生悲剧的。训罢,两个小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便赶快离开了高速。我们也随之开车走了。爸爸行驶着,我的鼻子已经不再疼了,我便思考起爸爸的话来:是呀,我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就应该时时刻刻把法规法制牢记心间,就像这普普通通的交通法则,不遵守的话就会酿成大祸。
法制在我心中,法治就像圆规一样,有了规矩才成方圆,并告诉我: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学法使社会更和谐!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写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而今,不妨添上一句:以法为镜,可以端言举。
法治就如同一面镜子,当你站在它面前的时候,它会将你所要触犯的底线一一照出,然后去规范你的一言一行,去端正你的一言一举。
“法治”的理论,中国古代最早是由春秋时期法家的先驱者管仲提出的。《管子•七法》中有言:“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意思就是,法对于人,就像是度量衡对于物,是唯一的标准。其后到了战国时期,又有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韩非子提出要依法治国,他这么做就是为了端正人民之言举,端正国家之言举。虽然这些朝代已� 如今,我们也大力倡导依法治国,因为这样,我们才能用以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
试想一下,倘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失去了这面镜子的话,情况会如何呢?那个时候,会有许多的暗流在涌动,会有许多惨痛的事故出现,会有许多意料不到的纷争爆发。与此同时,那些邪恶的人会更加猖獗,那些罪犯会更加麻木,那些原本美好的一切会顷刻崩溃瓦解……所有的所有,将会支离破碎,化为微尘,随风而逝,不留下一丝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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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镜不仅照出人之险恶,同时也照出的世间之美好。因为义务教育法,每个孩子都有了上学的权力,去感受校园的美好;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每一个在路上的人都会受到保护,去感受社会的美好;因为环保卫生法的法律法规,每一个都知道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去感受大自然的美好……
法治如辅,我们如车,辅车相依;法治如唇,我们如齿,唇亡齿寒。心中有面法治的镜子,以其可以端言举。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欢迎来到七(7)班的主题班会,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法制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根弦,这根弦时时刻刻都被绷得紧紧的,一秒都不能放松,所以今天我们主题班会的内容就是法制在我心。”回想到初一时举办的主题班会,那些情景和片段仿佛就在昨天。是啊,法制一直在我们身边,它就像一台监控摄像一直监视着我们的生活,只是哪里做错了,会向我们指出罢了……
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我们青少年应该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乃至于祖国的希望。
记得当时主题班会所编排的小品就是很好的例子,那个男孩,因为很早之前父母离异,男孩就跟着父亲,父 但是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以及那所谓的的叛逆。男孩在父亲不在家时出去溜达,正巧经过一家网吧,看着手表上的时间还早,就怀着好奇心进入了网吧,之后沉迷在那网络的游戏世界,不堪入目。
后来,父亲在上班的时候听到学校老师打来的电的话,说他的孩子因为殴打他人,勒索钱财。当时的父亲很是吃惊,便连忙到学校,得知事情的起因经过,父亲当时也对自己进行了反思,和男孩进行了沟通,化解了之间的矛盾……
但是。这个社会有回头是岸的,当然也有一意孤行的。女孩以前是一个成绩很有优异的学生,因为遭到了校园暴力,敲诈勒索,对方强迫她不准说出去,内心极度恐惧以至于不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因为有一次的失误让这个女孩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而那些殴打她的人也都有了牢狱之灾。他们当时录口供时,对�
好一个没有想到,法制的公平的,公正的,即使你再无意,拥有再多的理由,错了就是错了,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错了,就应该接受惩罚……在守法的公民眼里,法制就是这般的公平,在那些拥有牢狱之灾的人眼里,法制便是残酷,强大的。
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不去做它,因为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是社会大家庭中的一员,应该从生活的点点滴滴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少年,内心铭记着法律,铭记法律的法制,铭记法制的尊严。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谈到“法”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因为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然而作为21世纪的我们就要“知法、学法、遵法、用法”。
像我们这些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在生活中,最常见的不守法则的现象莫非是打架、勒索、抢劫等。举一个例子:曾有一篇报道说过,一个16岁的中学生,因为长期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不敢跟家长学校说,终于恼羞成怒,用一把小刀将一个人刺死,这个中学生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如果这个中学生能在被勒索时会用“法”,也许就不会酿成今天的大错。
邓爷爷曾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而现在正在处于青少年的我们,正在懵懵懂懂,对于所谓的“法制”还只是略懂一二。我们是祖国的未�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公民。
只有学好法律,我们才能用好法律。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甚至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祖国未来的事业都由我们这一代的青少年继承,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这都关于到“法”,可想而知,“法”在我们现代生活中是多么重要。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必须做到“知法、学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
今天下午,学校举办了一个法制讲座,诚信,人类最高尚的品格。在不大的广场上,容纳了我们全校1500多名师生。
在讲座上,两名少年犯讲述了他们的亲身经历,讲述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以及如今是多么后悔。
他们的事例,对于我们是一个警示。他们也曾是在校学生,或大学或高中,有的还曾是好学生,班干部。但现在,他们的离开了学校,离开了老师、同学和父母,走上了与社会所期望的截然相反的路。正值风华年少的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囚犯。
他们在狱警的教育下终于感了深深的后悔,后悔当初不懂法律,一念之差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但这未免太晚了一些。如果他们当初就了解所做的事是违法犯罪的,从而不去干。那么他们如今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同学眼中的好朋友,仍可以自由幸福的生活着,成长着。他们多么可惜啊!
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关键原因,被我们校长一语说破,那就是——缺少诚信。正是由于他们的不诚实,不守信用。由一句谎话到常常撒谎甚至满口谎话,这就是他们犯罪的根本原因,也正是我们现在青少年中所存在着的最大的问题。虽然,我们现在还在明亮的教室中学习,拥有着自由,拥有着幸福,拥有着快乐,但如果我们不讲诚信,长此下去,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后悔莫及的,诚信,人类最高尚的品格。
“人之初,性本善”,每个人都拥有着美好、善良、纯洁的心灵。只是由于后天不同的道德熏冶,有些人仍然保持着那最初的美好,而有些人的心已被腐蚀浊化,已不再拥有美好与纯洁。当然,那些坏人与罪犯,当他们心中还会后悔的话,可算是还没完全丧失那份美好,或者是心中原本应该有的美好被从新唤了回来。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依旧有了一方洁净,依旧存在着美好,因为他们还知道后悔,还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不应该的。虽然晚了一些。如果把他们唤回了诚信,当他们改� 但这毕竟是晚了。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被赋予着非常丰富的内涵。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否应该继承发扬这一美德,做到诚信做人,诚信求知,诚信交友,诚信处世呢?诚信是金子,诚信是基石,诚信是灵魂。拥有诚信之人,往往就拥有着美好高尚的心灵。所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铸诚信!
结业典礼的那天,学校又开展了法制教育的讲座,有更详细的说明了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进一步为我们这群莘莘学子辅导法律知识。
警官讲的其中一个事例是这样的。有个男孩逃课是家常便饭,屡劝不改,后来索性辍学了。又结交了一些不务正业的街头小混混,整日游手好闲,从家里拿钱消费。其母只好托亲戚给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领情,仍旧宅在家里,并从花鸟市场买了一只兔子回来,整天窝在家里,想宝贝似的照顾它,母亲没有给他好脸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见笼里的兔子死了,他泪流不止而且以为是他母亲蓄意杀害的。他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决定为兔子报仇。那晚他母亲下夜班回来,他残忍的将她杀害,并抛尸山野。
为什么会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这是天地不容,大逆不道的,根本就失去了人性,可是他又为什么会为一只兔子的死而哭泣呢?又有谁替他想过?家长有和孩子心平气和的沟通过吗?别光看我们青少年个头不小,可是心理还是幼稚的很,有很多的困惑。不成熟的心理往往对青少年造成很大危害。所以说心理问题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当然家庭教育也脱离不了干系。家,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更多为人处事的道理都是从家里熏陶到的。然而现在的家长忙于事业,满足了孩子的物质生活去忽略了孩子的精神世界,没有尽到为人家长应尽的责任,这也是让人感到悲哀的。社会生活也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因素,如果他没和街头混混搞在一起,而是结交一些良师益友,或许结局就不会这样了。青少年不仅仅需要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也需要社会保护。只有在这样一个有机整体的保护下青少年才能健康的成长。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怎能忍心,让青少年的犯罪率像温室效应一样逐年增长呢,让祖国的花朵受到摧残呢?最为青少年的我们不仅仅要呼吁每个人来保护,关注青少年,也要学着自我保护,好好学习,好好生活,不要再让世人看扁我们,做一个真正的21世纪的接班人。
这两天,老师让我们读两本书,一本是《关爱成长法治护航》一本是《抗战英雄》翻开这本书,我就爱上了它。
第一章是我的人生我做主,写的是我可以改名字吗?妈妈,看日记前跟我说一声好吗?等等。最让我觉的好看的片段就是第一章里的第四课你不能拿我的人格开玩笑,我们班经常
有人吵架,都不知道怎么才能让他们不吵架。读了这本书,可以及时阻止他们。并且我还知道了我们不能犯《民法通则》《户口登记条例》《儿童权利公约》《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不仅如此,它还教会了老师、家长不能剥夺我们上学的权力,而我们不能损坏公物,不能偷东西,不能闯红灯,不能去网吧等等。在电视上我们不止一次看见有些人把小孩拐去卖掉,不良少年威胁人。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呢?《法在我身边》上面写: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回家的时间告诉家长。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指定的法律。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商标法》《劳动法》等。我们要学习法律,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会不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当我们的行为都符合法律道德的规范,我没得国家就会和谐,大家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我们。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由于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个邻家的孩子,他小时候见到同学的东西比自己的好,他就想据为己有,他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同学的铅笔盒、尺子、橡皮、铅笔等。后来,他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就偷矿上的煤、铁、铜等。父母知道了他干这些事后,并没有制止,反而投来了赞许的目光。他的胆子就更大了,长大了以后,居然抢起了银行,后来被公安局的人逮去,在押赴刑场之前,他最想见的就是父亲母亲了,他对父亲母亲充满了怨恨,就是那次偷了铁以后。他们没有及时制止他,反而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了做了许多偷窃的事,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让法律在我们心中!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社会,国家,世界将会战火连连,永无宁日。
我所在的学校有很多规章制度,他们即是法制的一小部分,在学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将帮助我们学做人,要成功,先成人。制度让我们懂得做人之本,对待一切人,事,物都以最好的态度。将来对我们走出学校踏上社会有根本的保障。
在社会,就会有社会的规章制度,这也是法制的的另一小部分,在社会上遵守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做个对规章制度有意的人。即使你什么也不会,但首先就不能违法,因为学校的那一小部分法制将会让你明白这个社会的残酷与现实,而学校的法制则只是基础。要慢慢适应这个社会,知法、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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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会、世界都是我们过去、现在、将来面对过的、面对的和将要面对的。
现在在学校的我们正处于对法制略知一二的程度,所以我们必须先懂法、知法,以后才能更好的用法,迈出人生的第一好的一步。
如今,小到校园,大到社会,行不正坐不端的人放眼望去不在少数。在学校,烫发染发、口成脏,、儿郎当的无处不在;在社会,打架、勒索、抢劫、黑客,无缝不插;更为严重的还有恐怖袭击、炸毁公物,恶意恐吓,无坚不摧……而这些,恰恰正是因为心中无法,没有法就没有德,没有德什么事都能干。
人生在世,人人学法,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世界和平,以法律创造和谐,而现在的青年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和健全,我们也应毫不动摇对法律的坚信,捍卫法律。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我们应做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者!
孟德斯鸠曾在《论法与精神》中写道:“必须要有一个社会准绳,去约束行为,从而和社会的某种精神理念所契合”,这里所说的社会准绳就是法律,精神理念就是承载法律的道德。
“法”之一脉,渊源流行。罗马从《十二铜表法》到《公民法》,虽说还有许多弊端,但它们为后代法律提供了种子,从而使它得以茁壮成长,能慢慢演变为如今体系比较完备的法律。无论是法国大革命、英国光荣革命、美国独立战争,还是中国商鞅立柱求法、韩非子法家学说,各代王朝的更迭,都伴随着法律的光辉,正如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道:“国不可一日无君,更不可一日无法”。法律,融入了民族的血脉,锻造了社会的骨骼,在永不停歇的历史长河里流传,传承精神的火焰。
法,立国之根本。倘若国家无法,则终会沦为荒蛮社会,而我们也只能是野蛮人。而若国家动荡,社会不宁,假使没有强有力的手段贯彻法律精神,那它也只是一纸空文罢了。五代十国时期,堪称中国最黑暗时期,草莽,平民,乃至土匪都能够割据一地,成为皇帝。群朝并立,纷纷扰扰,人民的哭声似乎已窒息,而那法律也被深埋。难怪欧阳修在编五代史的时候,不禁把笔掷地,骂道:“乱贼匹夫尔”。经历了那个动荡的时期,人们才重视法律对自身的保护,统治者才会切实把法律看作根基。
而观现代,青少年因法律意识淡薄,做出的各种不法行为层出不穷。毕淑敏曾说“到底是孩子们的错,还是这个社会中毒已深?”青少年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或许他们是受社会污浊的染缸影响,丧失了本心。社会作为人类共同居住的环境,理应弘扬法律,让法律在人们心中扎根,严惩不法分子,给大家营造一个法治社会。
德以承法,法以传德,两者密不可分,又各司其职,只有有机结合,才可创建和谐社会。
狼火烽烟染丹心,何见江山一片晴?
待得重法出天日,悠悠清风伴我行。
今年八月初的一个上午,爸爸和妈妈带我到三水荷花世界参观游览,一进入荷花世界,就闻到一阵阵荷花散发的清香,使人精神倍增。
我要爸爸妈妈带我去欣赏并蒂莲的`丰采,爸爸说:“荷花中长出并蒂莲的机会甚少,一般很难见得到,今天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运气了。”当我们走到荷塘边的时候,看见一群摄影爱好者架起照相机,围成一堆对着荷花拍摄,我赶紧挤过去一看,看见了,看见了,在几片莲叶中间,一杆莲花开出了两朵,上面还有露珠,美丽极了,这就是难得一见的并蒂莲,我不枉此行。
最使我难忘的是参观园区内的佛山市廉政建设教育基地,这里展出的图片爸爸都一一给我讲解,爸爸说:“这些人原来都是政府主要部门的大官,由于谋取私利,把国家的钱财据为己有,触犯了国家法律,最后被判刑坐牢的。”
这次旅游,我既看到了并蒂莲,又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受到了深刻的思想教育,真是一举两得。
星期三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副校长的法制宣传讲座。
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经不住诱惑,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从此就渐渐地沉沦下去,不能自拔。后来竟发展到结伙抢劫!最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这不是又给我们敲了一记警钟吗?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谁愿意在失去人身自由的地方度过本该非常美好的日子呢?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中学生大多时间都在学校,所以往往我们受到伤害都是因为同学之间的冲突造成的。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这样一定会树立起一个文明的集体,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怎么还会受到他人伤害呢?我认为同学们,女生应该追求“淑女”形象,男生应该学做“绅士”。
何为“淑女”?又何为“绅士”?“淑女”应是一个说话语言得体,不说脏话,不与同学嬉戏打闹的形象;而“绅士”则应体现出:举止文明,做事说话沉稳,动作不粗鲁,尊重他人等。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哪里还会出现打架斗殴,漫骂别人等不文明的事呢! 这次法制讲座给同学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政治”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同学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治是什么?这个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回答不清。其实“法治”一词很早就出现在古书中。《晏子春秋·谏上九》曾经说过:“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氾论训》也曾经说过:“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
法治代表着一个时代的进步与发展,他是一个社会的标志。人的法治的修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靠后天的不断完善。一个人要是从小受到好的教育的话,那么他长大后将是国家的一代栋梁;如果没有教育好,那么他将一事无成。比如说小偷,他偷了别人的东西,就将遭到法律的制裁。
王明从小是个游手好闲的人,还喜欢整天泡在赌场里。有一天,王明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人家一屁股的债。晚上回到家,看到家里四处空空,能卖的都卖光了,想到三天后就要还人家钱了,愁的连觉都睡不好了。
忽然,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邻村的王老汉家有头牛,晚上去把它偷来,第二天卖到集市上去,不就有钱了吗?哈哈!于是,王明立刻爬起来,趁着夜色,赶了10多里路,来到了王老汉家门外,听听里面王老汉的呼噜震天响。王明暗自高兴,偷偷的打开了院子里的门,来到了牛圈旁,一头大水牛静静的卧在里面。王明立刻跳进牛圈,拉起缰绳就走,连夜回到了自己家里。
第二天早上,太阳刚升起,王明就拉着大水牛到了集市,还在吆喝着的时候,王老汉却带着警察来到了他身边。当时王明还想抵赖,说这个水牛是自己从小养大的。王老汉却说这个牛是自己的,这时候,警察说话了,谁能说出牛的特征,这个牛就是谁的。王明说,这个牛有啥特征,,就是长了2个大角。王老汉却说,这个牛因为小时候被狼咬过,屁股上有个疤。警察于是转过去看了下,果然,在大水牛的后面,一个淡淡的疤痕留在身上。于是,警察就知道这个大水牛到底是谁的了。
王明看看情况不对,连忙想跑,可是,哪里跑的掉呢?警察一把抓住他,立即给他带上了手铐,还对他说:”现在是法治社会,我们讲的是证据,证据确凿,我们就会把你抓起来,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王明苦笑着说:“真是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啊!“
同学们,法律是严肃的、是神圣的。谁触犯了法律,谁就要受到惩罚。我们绝对不要触碰到法律的底线。我们要实践社会法制,就要从这“知行合一”上下功夫、从自己的坐言起行上下功夫,就要告别不法制的行为。
在法制的蓝天,我们从羽毛未丰满的小鸟转换成展翅腾飞的雄鹰。
----题记
人人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个老师。父母做什么孩子都会跟着效仿。换句话说,父母的法治观念薄弱很可能会导致孩子不知道法律,甚至走上不归路。
最近,在学校的响应下我读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及《青少年安全教育手册》。读完后,我受益匪浅,并有感而发写了这篇文章。号召广大青少年要学法,懂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人。
曾从报纸上看到,某某中学的一名女生无情地将同班一个男生杀害。手段是那么残忍,那他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女学生孙某是一名自尊心很强的学生,自从意外落下残疾后,除了自卑外她就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来开玩笑。初二时,同班同学杨某偏爱跟大家开玩笑。它不仅喜欢跟孙某开玩笑,还给她取了外号。一天她因几个小朋友跟她闹着玩而对杨某起了杀心。便约他到小树林中,趁他不注意拿出水果刀杨某胸口刺了下去,几分钟后杨某死了,孙某挖了坑将他埋了。.。.。.。
16岁女生因杀人判处有期徒刑19年。
这本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可它却发生了。两位本因拥有的美好年华就在那一瞬间破碎了。请大家试想一下,如果杨某在取笑孙某后跟她道歉,孙某要是有一颗坚强的心不管别人说什么都会乐观面对,那结果会不会反转呢?这很难说。正是因为他们没有遵守法律,才会酿成如此大祸。这也告诫青少年,要学法,守法,正确处理相互关系,懂得依法保护他人合法权益。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公民。
也曾有,黑心的老板为钱谋财害命,有一个如花的生命离我们而去。有些人,所谓的哥们儿义气,而错杀害了人。.。.。.一起起让人痛心的案例难道还没有唤起你们心中的法律意识吗?还想悲剧重演吗?就愿意看到一个个如花的年龄在你眼前消失,却无动于衷吗?人心啊,该醒醒了!世界还需要你们。
如果人们用理智的心态去看,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可既然发生了就挽回不了了。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去学习法律。让法律常驻心中,约束人们的行为,心中有了法律,人们就会管住自己,不会去伤害别人,侵犯别人权利,去保护国家利益及社会和人民的安全。这样我们的国家就是一个富强和谐的大国。我们会生活得很快乐。
其实,由上可见,依法治国,政府和国家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然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身上不经背负着家人的期望,更有着祖国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青少年要成为祖国栋梁,必须学会健康成长。但青少年经历少,会受到身边一些不良事物的潜移默化,从而致使他们年纪轻轻就走上不归路,受到法律制裁。为此,社会,国家需重视对青少年法律知识的传授,正确引导他们对法律的认识,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有些人会觉得未满18岁的青少年不受法律限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你们就错了,有那么多血的例子,而当中有几个不是未成年的。当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他们也是这么想的。正是青少年缺乏的这种对法律的无知致使他们得到法律的制裁。这该责怪谁呢?所以让青少年学法是为了让他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学会用法律和不良行为作斗争。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侵犯的神圣权利。要运用好这个权利,只有去学习法律才能将此发扬光大。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志则国志”。让我们在阳光下,在法律的庇佑下,大声高呼吧!法治护航,快乐成长!
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却有一些同学时常在楼梯上追追打打。那样是多么危险,可是他们却浑然不知!如果一个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下来怎么办呢?严重的可能摔成残疾,轻微的可能一点儿小磨擦!可是,那是血的教训!更有同学,为了逞威风,坐在窗台上。可是,如果一个不留意,从上面掉下去怎么办呢?可是有生命危险的啊 ! 有些同学可能会说,现在的医学技术那么发达,还怕这些小伤吗!那么你就错了,你有没有想过,父母亲看见你受伤了,会多么心疼啊!
父母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应该感到庆幸。生命是多么宝贵,我们要好好珍惜它才对!我们是小学生,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们是社会的接班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遵纪守法,爱惜生命!我们是池塘里洁白的荷花,出淤泥而不染 ! 不投毒,不杀人,不放火,不抢劫,不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我们虽然是小学生,但是要知法,守法,懂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我们要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同学们,犯罪就好比一杯咖啡,虽然好喝,但是没加糖就会让你感觉十分苦涩!我们是新中国的少年,认真学法,好好用法!新时代的接力棒要靠我们传递,用我们充满智慧的头脑为祖国母亲作出贡献!让我们做一只雏鹰,在蓝天下地自由翱翔 !
法治就像身边的一个朋友。如果你对它好,它会让你一生平安;如果你伤害了它,它会让你感到死亡的恐惧和失败的痛苦。
就拿隔壁的奶奶来说吧,她的眼睛还很好,可就在半年前,她的腿撞伤了。那时她想过马路,可那儿没有路口。奶奶急着穿越过去,就跨过了栏杆。眼看快走到了,偏偏在这个时候一辆车开来,所以撞上了。
如果不遵守交通法,害得可不仅仅是自己!所以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自以为是!
刚才说邻居,现在可就是自己家里的人了。听我妈妈说,在我三岁的时候,爷爷就去医院看牛皮癣。可专看这科的大医院根本挂不上号,人实在是太多了。一位陌生人主动跟我爷爷介绍:“大叔,我知道XX医院也很好,我有号挂着,你去看吧!”我爷爷看着长龙一样的队伍,动摇了。
结果他用五百块钱买了一大堆中药,家里人都劝他不要吃。果然,新闻里就来了一条:许多人吃了XX医院药品产生了不良反应,含有诈骗行为!最后,爷爷去那儿把五百块钱拿了回来。
要记住,法治是公平的,不遵守规则是会受到惩罚的!
作为社会的传播领域,新闻总是浮在风口浪尖上,它是社会的窗口,每天都为人们提供鲜活的风景,因此总是备受社会关注。
我们国家很早就开始了关于法律的宣传,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法治在线”、“今日说法”等栏目,让我们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样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是仅仅这样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是未来国家的建设者和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的程度,将直接关系到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中华民族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因此,学习法律基础,提高法律素质,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健全,与新闻出版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的数量日益增多。事实上,我们很难找到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获得“社会感受”,很难对其可信性举证。这就决定着当我们在使用“社会感受”这个概念时,似乎主要是在表达一种推测或者愿望,而非一种确定的'判断。
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虽然未当过法官,没做过律师,不是执法人员,不从事法学研究,也未曾去法院打过官司,没有“亲密接触”法律的经历,但是,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法制的存在。
我学习到了民法、诉讼法等与自身生活相贴近的法律知识,使我更加识法、懂法,相信在将来,这些认识也能够带给我实实在在的意义!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社会,贯彻国家宗旨,我们也应该提高法律常识,为祖国建设法治社会作贡献。做一个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傍晚,吃饭时,听妈妈又在说了:“现在的诈骗现象太多了,接到的报警电话中关于诈骗的就有什么医保、上淘宝买东西诈骗、退货诈骗……”听着妈妈的一番牢骚,我想起了老师曾讲过的一种诈骗:一个人故意往地上扔个东西,让你看见,再装作有良心要和你平分,其实都是假的。虽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但是这些现象在我们身边还是会发生。
法,对社会很重要,如果人人都遵守法,词典上没了“犯罪”这个词及解释,警察叔叔也不会这么忙了,如果人人都不遵守法,那么地球将变成邪恶星球,抢劫、盗窃、殴打、赌博、杀人、放火等将成立家常便饭。法治化小点来说,就是小孩子玩游戏要讲规则,谁都不遵守规则,大家都会不高兴,游戏也就玩不成了。
我曾在网上看到过一个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地方叫慧真山谷,那儿环境很美。里面住着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青春”和“法”,有一天,他们一起去打猎,紧追一只大野兔,却迷路了,“青春”见西边有许多漂亮的房子,便说:“那儿不是慧真山谷吗?”“法”一看,说:“那儿是邪恶山谷,老祖先说那儿的人很坏。”晚上,“青春”偷偷去了邪恶山谷,到那已经凌晨了,“青春”被一个人请进屋后就挨了一顿打,赶紧跑了,后来……
简单的故事却也发人深思。我们必须遵守法规,这一点要从小事做起,要合理安排时间,有些不遵守法的人,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监狱里度过青春,世上没有后悔药,很多罪犯在犯罪时一点也后悔,却在牢里失声痛哭。这样做一举两失,既失去时间,又失去本身的价值。其实遵守法很简单,只要过马路时红灯停绿灯行、不纠纷、不贪钱、不记仇,法治将使世界更美好。
有了法治,原本一些贪钱的人见到地上的百元大钞不会自己偷偷拿走,而会及时归还;有了法治,原本一些想闯红灯的人不会直接闯过去,而会在看见红灯时马上减速;有了法治,原本在街头引起纠纷的人不会和别人打起来,而是对路过人露个微笑,说声“你好”,大家全都快快乐乐的……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每个人都得遵守法,有了法治世界也会很美好。
我们生活一个繁荣的国家,为了使祖国更加强大,我们要依法治国。
有人说“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上的船,在船上行动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这艘的底线,就会掉入海里——接受法律的惩罚。”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栋梁,祖国的希望就在我们身人。我们难道不应该遵守法律吗?
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依法之人。他们几乎都是正直的人,在其他人的印象中,都是令人安心的人。他们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还有一些人,他们是属于不依法的。
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新闻中所述的犯罪团伙中有未成年人。这些人虽然不用负刑事责任,但以后不论是上学还是工作,都会有困难。以后走出去也不会不丢脸。即使以后混得再好,人生也不会像以后那样光彩。更可能在别人的唾弃与谩骂中度过一生。难道我们愿意成为那样的人吗?
在保证自己不犯法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遇到不法分子,决不能忍气吞声,一定要报警或告上法庭。学会利用法律自卫很重要。为了祖国,我们必须会。
法律是正义的,是慈善的,也是严厉的。依法行事,方能强大祖国。让我们约定好,一起依法治国。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 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现在许多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
① 17 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 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 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他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②xxxx年6月16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了,然而这一天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却令人刻骨铭心。
这天凌晨2点40分左右,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一幢小楼2层的招牌为“蓝极速网络”的网吧突然起火。顿时,烈焰腾腾、势不可挡,大火还引起电器设备和显示器屏幕玻壳爆炸。由于网吧只有一个门,着火时还锁着,窗户也都被铁护栏封住,网吧里的人无路逃生。经市民帮助撬开个别护栏和及时赶到的消防队采取紧急措施后,部分被火围困的网民从窗户跳出或被救出。待9部消防车将过火面积达100平方米的大火扑灭,火灾当场烧死20人,17名伤者送医院抢救,后受伤者中又有5人死亡。
这场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伤亡最多的,而纵火者是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因和网吧服务员发生纠纷后起意报复,故意纵火将网吧点燃。北京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认为这几名中学生刘××、宋××、张×,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三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处刘××、宋××无期徒刑,判处张×《女》有期徒刑12年,参与纵火的还有张×《男》因不满14岁,未追究刑事责任,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文我们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每次看到晚报“城事法制”专版上,有各种各样的刑事犯罪案例,那些罪犯们的'表现千奇百怪,令人发指。许多人为了私利,触犯法律,超越了做人的底线,成为罪人后,还有什么幸福可言呢!
今天,对于我们每一个社会人,要想活得快乐幸福,如果没有法制保护,那么,说不定哪一天就会受到罪犯的伤害。
从另外一方面来看,每个人都想过着快乐幸福的生活。但是,如果他漠视法制,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永远没有快乐和幸福。
具体的事例太多了。对于正在成长的中学生来说,因为我们生活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违规违法的社会现象也不少,如果看在眼里,糊涂在心里,在生活小节上就会散漫而无约束,如果已经养成了习惯,那就有危险,或会造成危害。
所以,尊重法制,是我们每个人做人的底线,失去了这个底线,就会失去一切。
我们在这方面永远共勉吧!
我还自己一个温馨的家
“家”在每个人心中,都是非常温馨的字眼。可曾经在我的家庭里,就时常是磕磕碰碰。有时甚至是大吵大闹。我就像一只既被人冷落,又受伤的小鸟,徘徊在大人们之间。也正是因为我这个五年级的学生。学了法,懂了法,让原本“硝烟弥漫”的家变得温馨起来。
在我的家庭里,经常斗嘴的就是奶奶和妈妈。爸爸夹在她们之间应该是最无耐的角色。我觉得因为前段时间的“积怨”,妈妈就根本不知道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次,奶奶拿了些东西给我吃。妈妈看见了,气得暴跳如雷,立刻把东西扔在了家门口!奶奶不动声色。妈妈不但不知道错,还要骂奶奶!我有点儿按捺不住了,悄声说:“妈,你别这样好不好?”
“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妈妈生气地回答道。
这时,奶奶已经忍不住了,她和妈妈辩了两句。妈妈不分青红皂白就冲上去打人,奶奶也不让步。她一不小心,把妈妈的耳环拉了下来,妈妈的耳朵鲜血直流,当时的情景真是惨不忍睹。
这次的战争已升华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我的泪已流到了面颊!爸爸带着妈妈去了医院,家里只留下了我和神情恍惚的奶奶。我想:这时奶奶的心里会怎么想呢?
妈妈和奶奶的仇恨已到无可救药的地的步,但我没有放弃。我知道,平时是奶奶最疼我了。于是,我默默地走到奶奶身边,跟她说:“奶奶,我知道这件事是妈妈不对,可您再仔细想想。您跟妈妈这么一闹,就更加疏远了我和您。以后,谁陪您说话,谁陪您解闷呀!妈妈那边我自有办法,只要您答应,她以后跟您吵,您就别理她。奶奶那慈爱的目光注视了我一会儿,才勉强答应了。
我前脚刚到家,妈妈后脚就回来了。这时,我试着对妈妈说:“妈,您知道赡养老人是你们的义务吗?您整天和奶奶大吵大骂,难道就不觉得累吗?吵了以后,不仅您心情不好,就连我和爸爸也很难过呀!要是我长大了这么对待您,您的心里会怎么想呀?”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又千方百计地用各种渠道找了些关于赡养老人方面的文章,并把它偷偷的放到了妈妈的床头。
妈妈似乎看到了我放在床头的文章,她没有任何的话语。但从那以后,妈妈对待奶奶比以前客气多了。有时甚至还能主动帮奶奶做些事。我想我的目的已经慢慢达到了。
现在,我的家庭比以前更和睦了,这都是因为我在平时的生活中学习了法,懂得了法的知识。我想,虽然我们还小,但法律的知识却不能浅薄,学习它可以解决我们生活中的很多困难。
青少年在成长的时期,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暗夜阴霾;在这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风气的诱惑。所以,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少不了法律的护航,因此读了《依法治国 学法守法》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以七个主题为主,每个主题都举三、四个生动形象的例子,告诉我们青少年法律的重要性,同时帮助青少年如何学习、和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其中,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第一课——儿童的权利。书中讲到了一个例子:一个冬天的傍晚,天下着毛毛细雨,贵州省毕节市的5个流浪儿童也找到了他们的归宿,为了熬过那个漫长的冬夜,他们钻进一个垃圾箱,生起一个火盆,但却没能等到温暖的世界。故事的结局令人唏嘘、心痛;同时也让我们深深地反思:这到底是谁之过?是政府、社会还是群众?5个流浪的儿童,他们的生命权和生存权,没有得到保障。这不禁让我联想到当今社会,许多人贩子丧尽天良,拐卖儿童,并把他们弄残疾,让其出去讨钱或卖艺。这些人,我想大声问问:你们考虑想过孩子家长的感受吗?你们尝过那种失去孩子撕心裂肺的痛吗?如果那是你的孩子,你还会不会这样做?当人贩子落入法网时,竟然还不被判死刑,真让人气愤。我想,这样是否代表国家对于这方面缺乏认识,或是干脆当作儿戏?说明儿童的权利和生存还没有得到足够保障。
读完全书,我掩卷沉思。我认为青少年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一定要学法守法,更要懂得运用法律知识更好的保护自己,给自己以及身边的亲人、朋友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