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初三优秀作文大全,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初三作文篇1

我站在人生的渡口,此岸的边缘。满眼是彼岸山水的静谧,浸渍在风吹草低的呼吸;丝丝缕缕的梦幻,凄凄诉诉的百花留香;泠泠泉清,嘤嘤鸟鸣,芙蓉尚盈盈……

我要去彼岸。

有时,现实如同一场迷雾,比梦更长,比风更短,执着的心情,为所求、为所得,掩盖了漫漫上浮起的黑暗。总有人,架起一只牛角的船,以牛角尖的方向,驶入梦魇深处的迷幻。

我还是要去彼岸。

为了那白鹭横江水光接天的彼岸,纵一苇之所如,凌万顷之茫然,我可以不怕一切的险阻与艰难。此岸此时已变得丑陋,在彼岸的反衬下显得如此迷乱不堪,我片刻难安,世界已被彼岸填满,足以扣住我脉搏的彼岸……

我一定要去彼岸。

有时,世界像一口锅,人生与得失煮沸在其中。看不清方向的人们跌落进形形色色的诱惑的罅隙。人生像一壶烧开的水,沸腾着翻滚着燃烧着不停消耗着自己,在沸点的极限上耗尽成壶口百态的烟,使我们老来莫名的感慨万千。何为得,而何又为失呢?

我终于登上了彼岸。

如果说到达的所得能让我短暂欣喜,那么欲望冷却后的'冰凉如在心底挖空一个长眠的洞。这空空如也的残缺是所得还是所失?我回首曾经的那个此岸,为何是翠竹摇风暄千林翠鸟的晨曲?又为何竟传来红梅映日吐万树红霞的晚钟?风雨交融,我又站在了人生的渡口,彼岸的边缘。当彼岸成为了此岸,此岸又成为了另一个彼岸时,怅然若失是怎样一个词?

我躺在此岸与彼岸的边缘,当我明白,这便是得与失的边缘。

有时,得与失似乎竟在一念之间,而它们却又是相互依存而在,这便如河的两岸,人生忙忙碌碌,始终都是在此岸眺望彼岸。这世上没有一味的得也没有一味的失,琉璃镜两边的世界如何能择选?岸之得失,且正是人生之得失,人应为该得而得为该失而失,莫在这无穷无尽的困扰上心机算尽劳烦一生。韶光飞逝,才是人生最大的失!

此岸是真实,彼岸是风景。我颓然一笑恍若隔世。且让子夜的音调洗净潮声,让薄雾欲坠的回响将飞走的月色反转,流进我梦的血管。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初三作文篇2

每个故事都会有一种流行,这种流行伴随着青涩的我们走过了每一个人生的镜头,是呐,高一上期,这些关于我们的流行…

我是伴随着恐惧来到这所学校的,戴着挤满谎言的面具面对每一位新同学,总是不经意间行走在堆满虚伪的小径上,对每个同学微笑,微笑。

这时校园里的荷塘还叠满了绿叶,水中的红鱼也欢快地嬉戏,享受着残留的夏季。

“我跟Ta有代沟”时不时地会从我们四个人中某个人口中跳出,接着便是其余三个人的哈哈大笑和周围同学的疑惑目光。

这,便成了我们——我,帅哥,展哥,甜甜圈四个人——最初的流行。

如果人生是场话剧,那么我们四个的相识绝对是喜剧,我是个路痴,来了江津几年很多街都找不到,我的同桌——甜甜圈,她所来自的洛黄也从未听说,因此总会在她打听江津好玩的地方时听到“你是不是江津人?”这样无奈的问话。对于甜甜圈呢,吃大概是她第一爱好吧,所以长得胖胖的(班上一些同学这么认为,虽然我不觉得胖),因此呢我总是变着法儿说她胖,加之她又矮,我吐槽的地方就更多了,可是,,甜甜圈并不是好惹的,她也许会飞起一脚把我踢走,并附送一句“我们有代沟!”

不过总的来说,她是我高一上期最好的朋友,我们前一排的同学也是一男一女,她们就不一样了,展哥是个女生,妈妈是作家,我总是羡慕着她的语文成绩,帅哥是男生,至于到底帅不帅要靠大家鉴定,不过在数学战场上可是所向披靡,他们在一起注定有所谓的代沟,帅哥来自白沙,爱好和展哥多少不一样,于是每次展哥对于帅哥的回答无语时总会引用甜甜圈的“我们有代沟”这句话,其实真有代沟,不过代沟时间短,展哥和帅哥年龄相差一岁,我和甜甜圈也差一岁。总的来说因为代沟,我们走到了一起。

荷叶的绿色渐渐开始被黄色所取代,然后枯萎,最后荷叶拉耸着脑袋静静注视着枯黄的塘水,红鱼也一只两只寂寞地游着。秋天在等待呢。

逐渐熟识的我们开始随意起来,于是“你猜^_^”便成了接下来的流行。

这句话应该是诞生于展哥和帅哥之间不知名的争吵中,本来应该是血雨腥风的一场争吵,结果被“你猜”轻松化解。于是这句话立刻高频率运用于我

们之间,问个数学问题,对方先来个“你猜”让你气不打一处来,接着再慢条斯理地讲解这道题,让本来想踹他一脚的你平静下来。

就这样,我们在时光的飞跃中成为了四个很好的朋友。荷塘的藕被挖起来了,红鱼也不见了踪迹,只剩下一塘空荡荡的寂寞的塘水,和座孤零零的亭子,当我回过神来才知道,原来,高一上期快结束了。

“你是读文科还是理科?”这理所应当地成为了我们最后最大的问题,也是个分别的问题,它,就是我们最后的流行。

展哥很果断地选择了文科,于是终日开始纠结起了历史问题,并结识了不少文科生,形成了文科联盟。帅哥和我也果断选择了理科,要问为什么,那原因就是男生嘛,理科有出路些,不然我绝对选文科,话说选文科是很有爱的选择,再怎么差也有很多分,理科是做不起就只好瞪着。

而我们四个人中纠结的就是甜甜圈了,本来嘛,一个女孩子读文科挺好的,而且她文科成绩比理科还好。但是呢,甜甜圈又不是女生,不,不是普通的女生,她以她及其爷们儿的性格,最先认定读理科,可是一场模拟考试下来,纠结了,读文科吧,她又果断地拿起政治书。但到了最后,我再问她读文科还是理科,她又斩钉截铁地回答说读理科,于是我对周围的同学说,别信她,她前几天还是文科生,呵呵。不过,最后甜甜圈还是填了理科,这下只有展哥一个人读文科了,多少有些落寞呢。

我们的流行就此结束?不,它将在我们心底延续,流行在我们血液中,友谊这种东西只会愈加珍贵。

那学期,我们一起创造的流行,再见了,各位。

初三作文篇3

结束了漫长冬日,东风却迟迟不来。萧瑟依旧,寒冷彻骨,花儿难以绽放。唤与东风来,相许一枝春,才换回满园姹紫嫣红竞相开放。是以借东风亦有道,唯有运用自己的智慧,让他人心甘情愿地给予帮助,才能成就心中所想。

徐志摩说:“是人没有不想飞,凌空去看一个明白,这才是做人的趣味,做人的权威,做人的交待。”欲飞之人,不愁无翼,因为他们不会在寻求帮助无果之时轻易气馁。

国人知周杰伦者皆知方文山。年轻时的他默默写过几大本歌词,也投给过演唱公司希望借成名歌手之口让自己被业界承认。颠沛流离数载,艰辛苦楚在歌词中写尽,终于让他等来一个周杰伦。他的词成就了一代巨星,也是经周杰伦之口众人才认识了背后的方文山。若他在演唱公司碰壁之后便果断放弃,乐坛也迎不来这样一个辉煌的传奇。

无助似乎就无望,然而不用自己的智慧想出妙计,怎么让人给予帮助,如何有那关不住的“满园春色”?

回看先人们的飞行历程我们就能明白:万户借风筝有过短暂的飞翔;人虽无翼,飞翔梦也曾被称为无稽之谈,但莱特兄弟造出飞机,人终能翱翔蓝天。“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至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他们都与我们无异,正是因为他们“善假于物”也,才能得偿所愿。

虽说利益驱动他人给予帮助,但我们正是要让他人看到我们身上蕴含的希望,人们的智慧得到可凭借的“物”。这才有马云吸引他人投资铸就阿里巴巴的神话,才有中巴的友谊和无数欧美国家投入亚洲投资银行;才有中国开展多边外交走在逐渐腾飞的路上。正如所说:“我们的蓝图是宏伟的,但我们的奋斗必将是艰巨的。”因为我们在借助他人的力量时仍需更多努力,才能将这些力量为己所用,成就一个国家伟大复兴的未来。

大树因为用甜美的果实才让自己的种子传播到世界各地,无他,因果实甜美,诱惑人心。而我们的花朵待醒,借与那东风吹满园,赠与它阵阵花香沁人心脾,静待春的绽放。

初三作文篇4

小李,徜徉于生命科学的海洋,跻身于国际学术前沿,让人敬仰;小刘,流连于自然山水间,定格于时间的美景,惹人心动;而老王,也许没有小李的聪慧敏思,也没有小刘的超脱风流,但他却能在看似卑微的工作中,变普通技术为完美艺术,走出了一条从职高生到焊接大师的“大国工匠”之路。我以为,这样的老王最具风采!

回望上下五千年,能够在历史的画卷中留下一笔的,要么是王侯将相,要么是文人墨客——似乎,他们把历史装点得生龙活虎,一出出跌宕起伏的舞台剧好像天天都在上演。然而,掩卷而思,我们很容易发现,这些金戈铁马的英雄故事并不是生活的常态;我们也很容易发现,普天之下,芸芸众生的故事从来都很少惹人关注,因为他们太过平凡,平凡如微风般在历史的天空轻轻拂过,仿佛什么都没有留下。殊不知,正是这些平凡人,用他们的智慧,在社会的各个角落辛勤工作着,在点滴积累的经验中迸发出虽小但也足够亮眼的火花——而他们,在我眼里,本该是最具风采的!

正如老王,也许,他们就是我们身边一位再普通不过的邻居、朋友,亦或路人;也许,他们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后也默默无闻。是的,也许,历史的天空不会留下他们的任何痕迹,但是他们已然飞过!但是,正是这样一些“沉默的大多数”,正是这些低头俯首的“孺子牛”,他们出于对生活以及工作的热爱和责任,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也能够化腐朽为神奇!一如爱岗敬业的老王,在荆棘丛生的环境里,他竟然走出一条从职高生到焊接大师的“大国工匠”之路,我以为,这样的老王,当然最具风采!

诚然,平凡的人能走出一条不平凡的路,是最令人动容是最具风采的。因为,这样的人往往位居社会的底层,他们尝遍生活的酸甜苦辣,他们关注生活的柴米油盐——那是生活最原始的味道,虽然他们没有那些高高在上之人的光鲜与荣耀,但他们往往对生命更加执着。那些看似枯燥乏味的工作,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自己的全部世界,是自己倾之以全部心血的杰作,于是,坚守的汗水凝聚成光彩夺目的明珠——平凡的事,因为他们不平凡的坚守,闪耀出夺人眼球的风采。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平凡的你我也许没有耀眼的外表,没有超乎寻常的智慧,也没有纵情山水的情怀,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风采会随之远去,因为,平凡之人也能在坚守与执着中迎来不平凡的未来。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但是,平凡的人,可以有不平凡的坚守。我们仿佛一只只平凡的蜗牛,背负生命之重,凭着那一点属于自己的执念,缓慢地爬行。请相信,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信念,等到某一天,再回首,回望那条湿湿的生命的轨迹,那里有我们和老王一样的不平凡的风采……

初三作文篇5

这是他第一次到女同学家吃饭,走进她家的大门,他才知道什么叫奢华,这是怎样的一个家呀乳白色的天花板,古铜色的墙壁,青蓝色的地毯“啧啧,北京故宫也不过如此吧!”他在心里暗自赞叹。

上饭时,热情的主人给他盛来了满满一碗雪白的米饭,颗颗雪白的米粒散发着诱人的香气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咽咽口水告诫自己,“千万别吃得太快,要文雅一点。”他几乎是数着米粒进口的。吃到还剩浅底的时候,他犯难了“是吃得一粒不剩,还是故意留点底儿?”父亲送他上车时的叮咛又在耳边回响了“娃儿,城里人一辈子也没碰过泥土,他们不知道种田的辛苦,不知道米粒的珍贵,你以后吃饭要故意留点底儿,别让人家把咱看扁了,以后吃完之后千万别再舔碗了。”其实,他早就养成舔碗的习惯了,每次吃饭时,父亲总要看着他把米粒吃得干干净净才让他离开。可现在究竟是吃得干干净净还是留点底儿呢?他偷偷抬眼想从主人的碗里得到一点启示,却发现主人早已吃完,正坐在对面的沙发上看着他,碗筷也不知什么时候撤走了。他现在感到自己仿佛是一个正在舞台上表演吃饭的小丑———以前父亲盯着他吃饭,心里是一怀的亲切,可是现在?他也说不出那种奇怪的感觉。

无助的他用筷子无助地在碗里捣腾着,突然那雪白的米饭迸出了一点黄色,那是一粒谷,和父亲那古铜的脸有着一样的颜色。他的心颤抖起来,小时候给父亲送饭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那是一个炎夏的正午,父亲坐在田垄上吃着他送的饭,也是吃到浅底的时候,几粒黄色的谷露了出来,“扔掉吧,阿爸。”“胡扯!”父亲像豹子一样吼了一声,他一辈子也没见父亲如此愤怒过,接下的情形更让他终生难忘父亲将筷子插在田垅上,用那满是泥巴的手将谷粒一粒一粒地拈起来放进嘴里,锁着眉头,然后是艰难的一咽“孩子,那是咱农家的血汗呀!”父亲对满腹委屈的他说。

“是的,这是咱农家的血汗。”他夹起一块豆腐,想将那米粒连同那颗黄色的血汗一同咽下,“也不知怎么搞的,现在米价怎么这么低。”主人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

“农家的血汗不容亵渎。”他心里说着,将碗里的东西畅快地吞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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