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整理的读《哈姆雷特》有感(精彩7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看完了一部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的作品是第一次看以前只是听说这是一部十分值得我们大家珍看的一部经典著作。看了好几天才看完了这部十分值得我们此刻这个阶段看的一部好的剧本,它虽然是一部杯具,可是它表现的是一种人性的美。哈姆莱特这部杯具并没有让我看的留下悲痛的眼泪,或者是觉得哈姆莱特是多么的可怜,而是反而觉得哈姆莱特所做的一切对于他的生命来说是十分有好处。
在第一幕的第一场并没有哈姆莱特的出现,主要是讲的勃那多和弗兰西斯科以及霍拉旭在夜晚十二点严守丹麦城堡时遇见了已经死去的国王也就是哈姆莱特父王的灵魂。看到这时我还真有点小小的害怕,怎样感觉好像是惊悚的戏剧,可是这也勾引起我对下方剧情的好感,呵呵,好奇心强吧,继续,国王是被哈姆莱特的叔叔所杀也就是国王的亲弟弟把自我亲哥哥杀害,而他谋权篡位夺得国王位置,并且还把皇后夺走,并且他还装作对哈姆莱特一副很关心很好的样貌,当霍拉旭告诉哈姆莱特晚上看见先前国王的灵魂的时候他还不敢坚信,直到在一个晚上十二点的时候他亲眼看见了自我的父王灵魂的时候他才真正坚信这一切都是事实,并且他父王还交代了他一些事情使他更加痛恨他的叔叔,他父王告诉他那个畜生用奸诈和阴险的手段把皇后给抢走,还用一瓶装满毒汁的小瓶在我睡觉的时候偷偷注进我的耳腔中,然后药品发作使我的全身光洁的皮肤变成无数可怕的小泡,就这样我的生命以及我的王后被你的叔叔夺走。他叔叔可想而知是个多么恶毒的人坏蛋,这一残酷的事实不得不激起哈姆莱特对他叔叔的复仇大恨。
第二幕。第三幕和第四幕讲的是都以为哈姆莱特疯了,说是正因哈姆莱特没有得到奥菲利亚的爱而变成了疯子,其实他们都不太了解哈姆莱特是正因什么而变成这样的,仅有他的母亲才真正了解他觉得他肯定是为了他父王的死以及皇后这么快嫁给他叔叔这事而不开心的,其实我觉得他的母后人是不坏的他十分疼他的儿子他的心也很善良的她会嫁给他叔叔也就应是迫不得已的吧,就这样哈姆莱特就想各种办法想把他叔叔杀掉来替他父王报仇,可是哈姆莱特并不是很顺利被他叔叔发现他想谋害他,于是他叔叔打算把他送到国外找借口趁机在路上找人把他杀掉,聪明机智的哈姆莱特没有拒绝他的要求反而答应去了,可是机智的哈姆莱特在途中想到了一个逃生的方法,他给他叔叔写了封信说路上被人给劫了他没法去了,他明白他的任务他父亲的愁没有报这事他务必坚持。哈姆莱特透过一次一次设计的阴谋和装疯卖傻的手段进行着他复仇大恨的计划。
第五幕,哈姆莱特喜爱的奥菲利亚也神智恍惚不清,天天唱歌也像疯了一样,最终也是死了是掉了水里淹死的,当哈姆莱特明白这件事的时候很悲哀,他心爱的奥菲利亚就这样死了,在下葬奥菲利亚的时候哈姆莱特和霍欧提斯(奥菲利亚的哥哥)都比较悲哀的时候,他们在这时说话都很倔强哈姆莱特答应给霍欧提斯决斗为了奥菲利亚。这也许是感情的力量吧!呵呵,有时感情的力量是很伟大的!可明白这次的决斗是一次生死的决斗,他叔叔让霍欧提斯和哈姆莱特决斗趁机想把哈姆莱特给杀掉,霍拉旭劝告哈姆莱特不好去参加这次比赛了他预兆这次会输,哈姆莱特说了一句:所有的生死都是在命运的安排之下的。注定是这天,便不会是明天。干练的几句话何尝不是说出了哈姆莱特那种悲痛纠结的心声呢?
比赛开始了,第一剑哈姆莱特击中了雷欧提斯,他叔叔这事要求哈姆莱特把他专门为哈姆莱特调制的毒药饮喝下去,这时他母亲看着哈姆莱特身体太胖有点喘可是来气她替哈姆莱特喝下了,皇后不明白这是一杯毒酒,皇上说不好喝那里面有毒,没有阻止住喝下了,这时雷欧提斯击中了哈姆莱特一剑,他们两个人剑上抹上了毒药,这时皇后和哈姆莱特都中毒了皇后倒下死去。雷欧提斯也中毒了,雷欧提斯告诉哈姆莱特这药是国王调制的,这时哈姆莱特拿起剑向可恨的国王刺去。国王死去。最终哈姆莱特告诉他最可信的霍拉旭,让他在他死后把世人不明白的一切事情的真相,以他的名誉便要永蒙羞耻。人们认为哈姆莱特要是没有死的话会是一个最尊贵最懂人心的丹麦国王。唉~十分遗憾!哈姆雷特所做的一切都是很值得,如果不杀死这个人性恶坏的昏君国王的话这个国家不会安稳,哈姆莱特很伟大!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放下手中的书,我缓缓起身,遥望天空中那虚无缥缈的云,内心涌起一阵阵波澜。
是的,这正是出于哈姆雷特王子之口,一句为天下哲学家所不懈争论的千古名言。莎翁的这一点睛之笔,可谓妙到巅峰。仔细一品,便可品会出主人公内心的迷茫与痛苦。到底是装疯卖傻以苟且偷生,还是为父报仇而壮烈牺牲?无疑,这是一个难以作答的问题。而贯穿全书的线索,则正是哈姆雷特这种心理。
全书围绕着哈姆雷特的复仇展开。在通过父亲的鬼魂知道真相之后,就决意为父报仇。为此,他不惜用装疯卖傻来掩盖自己的复仇计划。在国王发觉哈姆雷特可能知道了真相后,就果断地将他遣送至英国,并试图将他杀死。哈姆雷特得知后,借机逃回,但得知了恋人奥菲莉娅的死后,再也无法忍耐,上前与雷欧提斯进行了决斗,却被国王暗算,临终前,杀死了国王,而王后,哈姆雷特的亲生母亲,也因误饮了毒酒而死。最终哈姆雷特、雷欧提斯、国王以及王后先后死去,结局甚是凄惨。
常言道,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在我眼中,哈姆雷特有优点,也有缺点。优点自是不畏艰险,为父复仇,尽了孝道;但是我认为,他的善良忠厚,却成为了他复仇中消极退缩的重要因素,以至于令不少无辜之人为此而死去,最鲜明的一个就是他的恋人——奥菲莉娅。她的形象是善良、美丽而又对现实无可奈何。她是这场复仇中最无辜的牺牲者。诚然,哈姆雷特是深爱着奥菲莉娅的,但是,奥菲莉娅的死不也是和他有着直接的关系么?他的爱人最终竟死在了他自己的手上,也的确是个悲剧。
可是,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哈姆雷特的正直与高尚。纵使身负血海深仇,但他却并未被仇恨蒙蔽了双眼。面对雷欧提斯时,即使他是敌人,却仍对他产生了欣赏与后悔的情绪。当国王忏悔时,他有机会杀死国王,但他却并未这么做。诚然,他的确不愿国王在忏悔中死去,但谁又能说哈姆雷特心中没有一点怯懦呢?这并非懦夫的表现,反而将哈姆雷特的人物形象刻画地更为生动、真实,正体现了莎士比亚的人文精神。
总的来说,哈姆雷特所表现出的,是一种矛盾的人文主义形象。其实,与其说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所塑造出来的人物,倒不如说哈姆雷特就是莎士比亚自身的写照。哈姆雷特的那种创新性的人生观、价值观,正是对封建主义的挑战,是一种划时代的表现。
美术课上看到一幅画《奥菲莉亚之死》。画中的奥菲莉亚衣裙散开,蓬松的头发也散在水面上,她目光安然,空望天空,还不觉自己已身处险境,口中唱着古老的歌谣。她伸展双臂,仿佛在等待一个拥抱。手中各色花环,不知要为谁带上。岸边草木枝条错乱,如同怨与恨在她心中疯长。鲜花繁盛,草木蓬勃,把水映衬得空明又寒凉,奥菲莉亚如同水上的人鱼一般,顺着清冷的河水,缓缓漂去……忧愁,痛苦,使曾经美丽端庄的奥菲莉亚变成可怜的“小疯子”。也许这就是奥菲莉亚的抗争。柔弱乖巧的姑娘在昔日恋人杀害父亲后再遭谋杀的种种悲剧后失去了理智,她变的荒诞,变得任性,她咒骂世间的轨迹,为亲人和恋人悲歌。奥菲莉亚爱着鲜花,雏菊、紫罗兰、桂花……她一朵一朵编成环,有选择那样幽美的花溪结束生命,这是她对美的热爱。抗战,抗争是《哈姆雷特》的主旋律。每个人都在抗争!
老国王魂魄久久不去,是在与国王篡位的抗争;王后再嫁国王,实在与孤苦无依抗争;国王杀害兄长,是在与不能继位的命运抗争。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这是哈姆雷特的独白。在国王的骗局里,终于所有的主角都死了,又是一个惨淡的结局,国王终于死在了自己淬了剧毒的剑下。那么,谁赢了呢?是哈姆雷特吗?我认为他也失败了,手刃仇人又如何?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终什么也没得到:敬爱的母亲替他饮下毒酒,心爱的恋人癫狂后溺水而死,昔日的好友、丹麦勇士雷欧提斯也与哈姆雷特厮杀而亡。
有人说,是哈姆雷特的延宕和犹豫,让他为复仇行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我不以为然。哈姆雷特刚正温雅又怯懦疯狂,正如歌德所言,他是个公子,不是个英雄。他的复仇更多的是为自己的父亲,而非丹麦王国。与他对抗的也不止暴戾的叔父,更是黑暗不公的社会。这也许就是莎士比亚的人文精神。在那个时代,注定人人都是失败者。最后我想说,以牺牲正义来惩治邪恶是失败的,为消灭仇人而失去所爱之人的复仇也是失败的。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杯具,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完美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能够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能够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状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之后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因此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杯具,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坚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貌,—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述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杯具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正因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状况下,所选取的人生之路。从某种好处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能够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正因我们常常能够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这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有人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看人方法是不一样的。可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悲惨的人儿,这一点,却是无庸置疑的。
这个王子复仇记的故事千百年来,传诵不衰。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得知自己父王亡故的真正原因后,经过装疯、暗查、赛剑等一系列的行动之后,终于与那个杀了自己父亲,娶了自己母亲的叔父同归于尽了。据说里面很多情节都和《丹麦史实》中的一篇《阿姆列特》完全相符,原书中只记载了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可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五幕悲剧却变得如此动人,令人叹为观止。
许多评论都说围绕书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可以提出许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在反复谋划之后,有不少机会,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显得犹豫不决?这些问题都不是单从剧情中就可以找到答案的。
天生哈姆雷特就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一直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的绝望叹息,充分显示了哈姆雷特的性格与环境之间剧烈的矛盾。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花瓶里。纯洁高尚,纤弱又明达的哈姆雷特就是这只"花瓶",那与他行为能力不相称却又不可推卸的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在"花瓶"里生了根,发了芽,花瓶就注定要粉身碎骨,就如哈姆雷特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这正如古希腊人所说的命运,而哈姆雷特就是这命运追逐的牺牲品。他被命运捉弄,害死可怜的情人奥菲利娅。在他复仇的一系列过程中,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自己的母亲可怜的王后等多人因其丧命,最后,他也与他那奸邪恶毒,篡夺皇位的叔叔同归于尽。可是,他悲惨的命运并不是他自己造成的,但是他却选择了去走这条复仇之路。人的脆弱和环境的残暴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如此的相反又相成。有人说,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而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为别人的灾难而忧郁;想得很多但是做的不多;深感宇宙无垠而个人空间狭小;最后愿奋不顾身,孤注一掷,那么这个人就越接近书中乃至莎士比亚心目中完美的哈姆雷特。
这棵橡树终究是要张大,就如哈姆雷特复仇的欲望不断涨大,他把这他承担不起的,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的责任装进了自己的胸膛,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一切全凭自己,他计划计划再计划,让这棵橡树贪婪的啃蚀着他自己,到这棵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的时候,他,哈姆雷特,这个十足的美丽脆弱的花瓶就随之碎落了。
其实,仔细想来,每个人都是在同命运捉迷藏,但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我们都在一条单行道上,有人踌躇,有人欣喜,有人踱步,有人奔跑。有人太早勾勒了生命的线条,有人太早看出了命运的玄机,所以,当生命的时针飞速向前的时候,他们无所期待;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的安排,有人太晚了解生活的残酷,所以,当该来的终于来了的时候,他们无处可逃。不知不觉,有人已经陷入了爱不释手的游戏,这一路他们都无法自拔,只能在命运的安排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为了那所谓的人生目标活着。但当"任务"完成时,他们的世界就好像突然间被抽掉了所有生存的价值。所以,也许这样同归于尽的结局,对哈姆雷特来说,是最好的结局,也是他最大的解脱。
人生苦短?我觉得这要看你怎么去活,怎么去面对。因为一些小事,去抱怨生活,浪费时间去悲伤,那是傻子,对,傻子才悲伤!所以,既然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无为地去浪费生命,要学会享受生命给你带来的一切,这些都是奇迹。
郎费罗说:学会生活,学会劳作。对,不要让人生变得苦短,即使是一条单行道,也要一步一步好好地走下去,活出个样子,哪怕是橡树栽在花瓶里,哪怕是注定的悲剧,也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生命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是注定,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但要相信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去做,坚持到底,永不向命运妥协。
借用一句歌词,那就是“春眠不觉晓,庸人偏自扰,走破单行道,花落知多少。”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杯具。在《哈姆雷特》中,莎士比亚曾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戏剧主张:"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演变发展的模型。"杯具《哈姆雷特》正是剧作家这种现实主义戏剧观的生动体现。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后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好处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己。他的复仇很失败,正因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己。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己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哈姆雷特是杯具的中心人物。他是一个典型的人文主义者。人文主义思想是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核心,它体现了新兴资产阶级的世界观,是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教会进行斗争的武器。人文主义着反对以神为中心的封建神学,宣传人是宇宙的主宰,是万物之本。哈姆雷特对世界和人类抱有巨大的热情和完美的期望。他说:"人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物品!理性是多么高贵!力量是多么无穷!行动多么像天使!了解多么像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他肯定人的现实生活,渴望纯洁的友情和真挚的感情。他聪明热情、敏感善思、能文能武。他的恋人峨菲利亚说:"啊,一颗多么高贵的心就是这样陨落了!"这样的王子自然得到民众的拥护,连他的敌人克劳迪斯也承认:"他是为糊涂的群众所喜爱的"。但是他一接触社会的现实,他所崇拜的父王突然死去,而自己所爱的母亲连为丈夫送葬的鞋子都没有穿旧,就匆忙嫁给了从前受人耻笑的克劳迪斯。他感到忧郁:"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聊!"经过一番深沉的思考,把个人问题与整个社会联系起来,发现"时代一切都脱节了","丹麦是一座监狱","我决心担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这样为父报仇实际上成了改造社会的一个具体行动。他有意安排了"戏中戏"以便进一步证实奸王的罪行。当罪行的真相确证以后,便立即行动。但为了寻找正义的手段,他放下了在奸王祈祷把他杀死的机会,之后又误杀了波洛涅斯,这样就招来被放逐的命令。最后,他虽然逃了回来,在决斗中杀死了奸王,自己也因中了毒剑而牺牲,"重整乾坤"的职责也落空了。
《哈姆雷特》在艺术上也能集中体现作者的创作特色。剧作的生活画面广阔,情节的展开生动、丰富。剧作所反映的生活画面,从皇宫到家庭,从深闺到墓地,从军士守卫到民众造反,从剧场到比剑场,构成了剧中人物活动的广阔的背景。莎士比亚十分注重情节的安排,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除复仇的情节之外,还配合诸如感情、友情、亲子关联等,对情节的发展起了推动的作用。与情节的生动性和丰富性相联系,作者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戏剧场面。如"戏中戏"演出的那一场,是一场重点戏,又是过渡戏,是哈姆雷特的思想和行动的转折点。
莎士比亚是语言大师。他的戏剧语言丰富多彩,富有诗意。他的剧作主要是用自由的无韵诗体写成,还有民间歌谣,其人物的语言也变化多端。
刻画哈姆雷特时,多次运用独白,诗体与散文交相使用,哲理与抒情相结合,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哈姆雷特》是一部巨作,它给我很多很多,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