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本文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家人们收集的6篇强制执行申请书的相关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内容:
1、依法强制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人民币______元整。
2、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至判决生效之日___年_月_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3、依法强制被申请人给付迟延履行利息¥元(自___年_月_日起暂算至___年_月_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
申请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_月__日经南宁市___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现业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_月__日作出(20xx)南市民一终字第___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为终审判决,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该判决内容的给付义务。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既得利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恳请贵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南宁市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纳印):
20xx年x月x日
民族:
职业:
家庭住址:
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
民族:
电话号码:
请求事项
一、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年通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490000元;
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协助申请人做房屋产权变更;
三、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于x年x月x日作出()年通民初字第号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如下协议:
1、原告与被告的夫妻关系自解除。
2、原告与被告婚后所生孩子归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给付抚养费1500元。
3、被告张某某给付原告齐某某夫妻共同财产中现金部分490000元,于前执行完毕。
4、位于住房归被告所有。
5、登记在被告名下的'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于前协助原告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6、诉讼费900元,由原告负担(已缴纳)”该调解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被申请人未能在自动履行期间内向申请人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定义务,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至今不能得到维护,故申请人特依法提出上述强制执行请求,望贵院能够及时采取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以体现法律的权威。此致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党组织:
作为一名中国共青团团员,为了更进一步学习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了进一步确立自己的崇 高理想与信念,为了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我申请加入党校学习。
作为新时期的新青年,我深深的感到,作为先进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在生活里克勤克俭,严格要求;在工 作中身先士卒,勤勤恳恳,不断增强贯彻党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在学习上,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边 苦作舟”的精神,不断增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我政治理论修养,努力争取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过程中建功立业。
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责任,也是一种精神追求,是实现个人社会价值和人生价值的 最高理想。
在我心中,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先进和光荣的政治组织,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坚信,中国共产党的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最根本的人生目标。
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此过程 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完善自我是我内心深处的愿望。
所以,我申请加入党校继续学习。
经过一年多的大学生活,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 都有了长足进步,我深深的认识到,作为一个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认识和信念:在情感上向着党,在组织上 服从党,思想在党,行动中为党,此身献于党。
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
如果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一定 会戒骄戒躁,严格要求自己,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严于律己、勤奋进取,争取早�
我想,我如果能够参加党校学习,我一定目标明确,意志坚定的静下心来学习,并努力,坚持不懈地参加 实践工作;更好地投身于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而且,在学习中,我会有机会向更多的优秀分子 学习,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维护集体利益、坚持原则的同时做到与周围的人融洽相处;从现在开始, 我就会时时告诉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我要更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
我相信,只要通过自己坚持不懈地努力,严格要求自己,在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尽快消化,不断提 高。
在学校党委、学院党支部关怀和培养下,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真正的、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忠县人民法院作出(20xx)忠法民初字第908号民事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不执行该判决履行给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生女xx的抚养费。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于20xx年2月21日登记结婚,婚后共生育女儿xx,婚后因家庭生活琐事扯皮,于20xx年12月18日经忠县人民法院以(20xx)忠法民初字第908号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申请人xx抚养,由被申请人xx每月给付抚养费200元,从20xx年1月1日起支付至18岁为止。判决生效后,至今被申请人xx未支付抚养费。为此要求被申请人xxx支付20xx年和20xx年度抚养费共计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xx支付其抚养费共4800元(肆仟捌佰元整)。特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强令被申请人如数给付上述款项,并加倍支付拖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申请强制执行的费用,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忠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执行人:刘____,男,19__年6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省____市____县____乡____村__组村民,住____市____区____村292号,电话:__________
被执行人:曹____,男,19__年5月18日出生,汉族,陕西____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带班班长,住____市____区____村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被执行人:陕西____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______职务:总经理__电话:__________
住所地:____市____区____南路____号________室
申请请求:
1、请求强制执行(2012)西民二终字第01557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77130.99元,承担诉讼费8290元人民币,共计185420.99元人民币;
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调查:
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①被执行人曹____在案件执行期间在老家安徽修建新房并购买了房产(被执行人陕西____装饰公司的法律顾问向法官提供的)。
②被执行人陕西____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仍在正常营业,并没有申请倒闭,在陕西省政务大厅得到证实。
2.被执行人收入情况:
①20__年3月8日,被执行人陕西____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千秋置业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陕西____装饰公司所得工程款100000元人民币。
②20__年3月,被执行人曹____受雇于陕西力扬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__年4月到6中旬被执行人曹____承包室内装修位于____区长丰园附近,执行法官到过现场。
3、被执行人曹____与其妻子长期承包个人家装的'私活。
从上述情况来看,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应该不会有什么困难,法院可以拍卖住房,也可以查询、冻结被执行人在银行账户。然而,从未央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乔小明负责执行此案后,案件并没有被重视,执行法官以忙没时间为由消极执行,我已无数次向法院执行局局长__李局、副院长杨院长反映,请求督促执行,该法官却一拖再拖,至今快两年了仍是消极执行,使得案件错过执行时机,执行也毫无进展
事实和理由:
20__年__月__日,由于被执行人拒绝依法履行生效判决书判定的义务,我依据20__年__月__日生效的(2012)西民二终字第01557号《民事判决书》,向____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决定立案执行,案号为__。
截至今日,未央区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已经超过6个月,被执行人陕西力扬装饰公司支付二期手术费40000万元外,案件被搁置,在我无数次的催促下,该法院仍消极执行鉴于此,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执行。
此致
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边志强,男,47号,汉族,个体,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源街和德龙都小区2单元3楼。被申请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鞠建中,该公司董事长,住所地江苏省泰市凤凰东路68号。被申请人:呼和浩特市铭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呼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园艺所东乐花园F2座,法定代表人:何启德,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借款公司纠纷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__)内民一经字第167号民事判决书,被申请人拒遵照生效判决履行,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执行请求:二被申请连带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20__万元,并支付利息131.4万元,违约金自20__年7月10日起到付清之日止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给予计算。同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事实与理由:20__年4月9日,第一被申请人从申请人处借款人民币20__万元,约定月利息4%,期限三个月,第二被申请为第一被申请人的`连带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限两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合同到期后,被申请人未能还本付息,
及催要未果,无奈于20__年6月8日诉至呼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中院审理作出了(20__)呼民二初字第102号判决书,被申请人不服提起上诉,后经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作出了(20__)内民一经字第167号判决,判令“被申请人连带清偿申请人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利息131.4万及违约金自20__年7月10日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予以计算”。如果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被申请人承担30万元。申请人承担82120元。因申请人一审预交199550元诉讼。所以二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诉讼费117430元。
至此,被申请人于终审判决生效10日内未按照判决履行,特申请贵院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