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公安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贯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近日,省综治办、公安厅等7部门组织各地对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基本情况

据统计,全省11地级市共有建制镇946个,其中全国重点镇98个,人口超过5万

的建制镇117个。有1961个乡、48949个行政村。以来,全省发生在镇、村的火灾共5235起,死45人,伤17人,直接财产损失5588.2万元,未发生重大火灾,火灾起数、伤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

全省各级按照“政府统领、部门联动、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全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

(一)统筹谋划,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全面展开

一是统一部署。省政府将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并每年召开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分工和任务目标,年底组织考核验收。5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7号),省公安厅等7部门也迅速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各地,并督促贯彻落实。以来,省政府先后五次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具体的推进措施,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合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

二是落实责任。10月29日,省政府发布《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政府令〔〕第8号),进一步明确了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以及创建文明城市(乡镇、村)和平安地区的考评范围。省综治办、发改委、农业厅等7部门认真履职,出台了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建立了农村消防工作管理、考评机制并督促逐级落实,对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财政部门将全省新农村消防工作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全面推进。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地迅速行动。等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层层抓好落实。邯郸、承德、廊坊等市政府督查室、综治办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了各项任务的深入开展。据统计,以来,全省市级以上政府共召开农村消防工作会议50余次,下发文件130余份,深入基层督导检查350余次。

(二)创新思路,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跨越发展

一是开展试点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以来,全省组织开展了乡镇“四有”(有车、有人、有房、有经费)消防队伍、农村消防“八有”(有专兼职防火员、义务消防队、防火公约、消防宣传栏、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防火巡查、防火档案)试点建设。率先投资55万余元,购置了10辆多功能三轮、四轮消防车,在全县10个乡镇成立了专兼职消防队伍,达到了“一乡一车、一队10人”的建设标准,省公安消防总队及时在市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了邯郸市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目前,全省已建设乡镇“四有”消防队1093个;29299个农村达到“八有”标准,762个建制镇、790个乡、23767个村成立了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了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公安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后,省政府、省公安厅分别出台了“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确定XX年全省乡镇“四有”消防队伍建设以及农村消防“八有”全部达标。

二是夯实基础建设。自以来,省政府确定了消防工作“大干三年、实现三年三大步”的目标任务,在强力推进设区市和县级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同时,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省建设厅将消防安全项目纳入村政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指导性目录内容,督促各级在实施村庄整治中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省加强消防投入,以来已投入6576万元用于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其中政府投入5776万元。已有105个建制镇、28个乡制定了消防专业规划。全省14950个村设立了消防水源。各乡镇村建设消火栓5778个,配备消防泵6447个。大力推广“保消合一”、“巡消合一”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模式,全省各乡镇成立消防管理组织25319个,建立“四有”消防队伍1093个,购置各类消防车1206部;建立志愿消防队5964个,义务消防队11890个,参与人员达到11万人。

三是深化消防宣传教育。省综治办下发了《关于综治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3个政府部门的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将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创建平安县城、平安乡镇、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以及应急科普宣传等重要内容,年底组织考核。结合消防宣传“六进”、119”消防宣传周、农忙季节、冬季防火百日宣传,广泛开展了《消防法》宣贯年活动,并组织万名消防志愿者、千名消防官兵走进农村,并针对 老弱病残、农民工等,积极开展专项防火和逃生自救宣传,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组织35000个村镇制定了村民防火公约,设置固定消防宣传标志牌5000余个、张贴消防警示语3万余条,发放消防宣传资料167万份。全省30%的村建立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室,定期组织村民观看消防录像片,开展灭火和逃生自救演练2万余次,举办农村消

防培训班1600余次,直接受教育群众80余万人次。

(三)专项整治,强力整治农村火灾隐患。

一是大力实施农村和社区警务战略,依托综治办、安检办、警务室等机构设立消防办公室,针对火灾多发地区,积极推行“网格”排查,集中整治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连片易燃村寨火灾隐患。省公安消防总队积极指导乡镇派出所,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监管,督促在各乡镇村设立警务室8251个,开展检查、联查19536次,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20余万处。

二是推动乡(镇)县(市、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消防工作机制,推行农村消防多户联防制度,实行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省农业厅、连续下发通知,组织部署农忙、秋收及火灾多发季节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是加强技术改造和自查评估。,省公安厅、建设厅、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积极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活动,制定了农村消防安全自查评估标准和检查记录表,全省48949个行政村均开展了自查评估活动。

四是结合城镇建设三年大变样,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加强对农村新建、扩建工业项目的消防安全审批。石家庄、唐山、秦皇岛、承德、邢台、衡水等市在新村建设过程中提前介入,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虽然我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火灾隐患仍很突出,小火亡人的情况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二是农村消防工作投入还不能满足需要,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以及消防器材装备配备还仍待加强。三是村民消防安全意识普遍不高,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采取以下几项工作措施:一是派出督导组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加大农村消防投入,加快制定乡镇、村庄消防专业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深入开展乡镇“四有”消防队伍以及农村“八有”建设,培养典型示范单位,适时推广经验,确保XX年底全部达标。三是要贯彻执行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积极开展“网格化”管理,集中开展农村以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连片易燃村寨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五是要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大宣讲大培训活动,力争年底前全省所有农村消防安全专兼职人员培训合格率达到100%,村民消防教育普及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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