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勤劳的小编帮大伙儿收集整理的巡视问题整改报告范文【精选9篇】,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巡视制度,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
第三条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维护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七条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工作职位。
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第九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有关巡视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决定巡视工作年度和阶段计划、方案;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中央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负责对下列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政府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二条巡视组对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情况;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政勤政的情况;
(四)开展作风建设的情况;
(五)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
(六)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承担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二)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视组传达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
(三)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任免、监督和管理;
(四)配合巡视组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市(地、州、盟)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在每届任期内开展1至2次。
对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确定。
第十五条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巡视组应当根据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情况制定巡视工作方案,并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七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将巡视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视地区、单位,并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
第十八条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目的和任务。
第十九条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以及巡视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被巡视单位应当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公布上述情况。
第二十条巡视组的主要工作方式为:
(一)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五)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八)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九)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
第二十一条巡视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巡视组应当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一)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管理的其他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二)被巡视地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问题;
(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
(四)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特殊情况下,巡视组可以直接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汇报以上巡视情况。
第二十二条巡视期间,发现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巡视组报经派出它的党组织同意后,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写出巡视报告,将巡视情况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十四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组的建议,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对巡视中了解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或者涉及重大政策调整、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的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直接听取巡视组有关巡视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二十五条巡视报告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期间了解的情况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六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自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通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并且自整改方案报送之日起1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将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除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地区、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七条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的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以下途径移送交办:
(一)对涉及被巡视党组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问题,移交被巡视党组织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二)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纪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巡视组提出的关于领导班子建设的建议,移交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第二十八条有关党组织、机关、部门收到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和结果书面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受派出巡视组党组织的纪检机关或者组织部门的委托,巡视组组长、副组长可以按照规定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
第三十条巡视组应当通过回访等方式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也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一条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和巡视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对干部进行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人员管理
第三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坚定,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强,严守党的秘密;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敏锐,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政务和政策法规;
(四)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三十三条巡视工作人员可以采取组织选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单位推荐等方式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第三十四条巡视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三十五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建立党组织,对所属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十六条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巡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第三十七条巡视工作人员在巡视工作中成绩突出、为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作出重要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章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八条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巡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三十九条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十条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第四十一条巡视组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属于巡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疏于职守,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二)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扩散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四十三条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四)暗示、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的;
按照乡党委关于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2021年2月28日,党支部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在乡党委的具体指导下,我们按照《阿北乡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要求,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进行针对问题、查找原因不足、原因,撰写对照检查等规定动作,对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充分准备。
一、 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
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巡视整改”为主题。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市委巡视工作要求,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工作住务,紧扣巡视反馈问题,对照查摆分析,把问题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切实强化抓好巡视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确保整改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助推乡村工作迈向新台阶。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深入抓好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主动认领查摆问题。认真对照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入查摆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
(三)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主动接受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改正不足之处。
(四)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落实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检视、逐项查摆、逐条回应,形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三、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有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其他党员逐人进行发言、开展自我批评,每名同志发言结束后,其他成员逐一提出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后,作自我批评东同志进行表态发言。会议后范忠祥同志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本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认真贯彻巡视整改精神,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巡视问题,触及思想、抓住要害,相互批评开成不公、直截了当、点到要害,开出凝聚共识、团结奋斗,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好氛围。
四、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有关后续工作
(一)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在适当范围进行了通报,主要通报了会前准备、查摆东主要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关键词:巡视监督效能;从严治党;巡视制度
中图分类号:D26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6)06-0051-06
治好国必须先治好党。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保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需要把强化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提升党内外监督效能的有效途径。实践证明,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要使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更加凸显,就需要研究巡视监督效能的构成、运行机制,分析影响巡视监督效能的问题与成因,探讨充分发挥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的有效路径,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巡视监督效能的构成与影响因素
根据《辞海》解释,“巡”是指巡行,往来视察;“视“是指看、审察。从字面含义上理解,巡视是指到各处视察,往四下里看。巡视监督是其引申义,是指上级通过往来视察和审察的方式对下级进行监督。巡视监督作为一种监督方式,在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传统,中国共产党早期也曾实行过,后来一度中断。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实行的巡视监督,是指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等党组织,依据和有关党规规定,组建巡视机构,配备巡视工作人员,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1](p.5)。
(一)巡视监督效能的构成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效能是指事物所蕴藏的有利作用。巡视监督效能所指的“事物”是指巡视监督组织结构、巡视监督行为和巡视制度等;“蕴藏”的含义是指巡视监督具有的潜在的尚未发挥的作用的意思;“有利的作用”是指应然状态,在此种状态下,发挥出巡视监督的应有作用。巡视监督效能,就是指巡视监督对于促进管党治党所蕴藏的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倒逼改革、促进治理等作用应有的效力。发现问题,即指通过巡视发现被巡视单位在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亟须改进的问题;形成震慑,即通过巡视监督全覆盖、制度化、经常化,使得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规党纪,不敢违纪国法;遏制腐败,即指通过巡视监督发现腐败问题线索来及时查处腐败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使想搞腐败的人不敢伸手,否则,一伸手必被巡视发现;倒逼改革,即指通过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刻分析,倒逼被巡视单位亡羊补牢,寻求改革完善制度的思路对策,避免再度发生类似问题;促进治理,即指通过巡视监督,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提升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把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概括起来,巡视监督效能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是精准发现问题和有效推动解决问题两方面的效力。
第一,精准发现问题的效力。巡视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及时准确发现问题、有效推动解决问题、促进执政党健康发展。巡视工作的本质是监督,就是要求做到全面了解情况、深入发现问题。巡视监督的过程就是通过发现问题来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没有深入、精准发现问题这个前提,推动解决问题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巡视工作也就失去了其应有的价值。可以说,能否准确发现有价值的问题是评价巡视监督效能强弱的首要标准,也是衡量巡视工作效果好坏的首要指标。
第二,有效推动解决问题的效力。有效推动解决问题的效力是衡量巡视监督效能的关键指标。发现问题只是巡视监督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有效解决被发现的问题。如果巡视过后便万事大吉、一走了之,有病不治、问题得不到真正解决,就会变成“烂尾工程”,这样就会导致有问题的地方、单位和人在巡视期间紧张一阵子后长出一口气,依然故我,甚至变本加厉,而反映问题的群众因为期待不能实现就会失望,最终使人们对巡视工作失去信任和信心。这显然有违开展巡视监督的本意,因为这样不能体现巡视监督的价值,也因此不利于巡视监督的可持续发展。
(二)巡视监督效能的影响因素
巡视工作运行程序包括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和整改六个环节。在这六个环节中影响巡视监督效能有效发挥的因素包括四个方面。(1)巡视监督组织领导者(包括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的责任意识与领导管理能力。巡视监督领导者的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越强,领导巡视工作的水平越高,巡视监督越有效。(2)巡视监督执行者(包括巡视组组长、成员等)的责任意识与发现问题能力。巡视监督执行者的责任担当精神与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越强,发现有价值问题的能力就越强。(3)被巡视对象的支持配合度。被巡视对象是支持、配合还是干扰、阻碍巡视工作,对发现问题影响颇大。(4)纪检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的支持配合度等。巡视监督本身手段有限,需要其他监督部门、形式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否则,发现问题的能力就会打折扣。为此,必须在各个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抑制不利因素,强化巡视监督主体和客体的内生动力和外生压力,方能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参见图1)。
与其他监督形式相比较,巡视监督发挥效能既有优势,也有劣势。巡视监督的比较优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视组代表上级组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容易取得群众信任;二是巡视组成员来自外地、外单位,具有独立性,敢于监督;三是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能力强,具有震慑性。巡视监督的比较劣势也有三个方面。一是权力有限。巡视只发现问题、不解决问题,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巡视后不能得到真正解决,会影响群众以后参与巡视监督的积极性。二是时间有限。每次巡视时间不会太长,如果准备不足、能力有限,就难以发现有价值的问题。三是自我监督有限。
巡视长于对巡视对象的监督,短于对自身监督,如果自我监督乏力,可能导致巡视权力被滥用,产生负面作用。巡视监督的这种特点决定了要提升巡视效能、发挥利剑作用,就必须扬长避短,充分发挥优势、抑制劣势。
二、影响巡视监督效能的问题与成因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提升巡视监督效能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十以来,以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大力改革创新巡视理念、制度、体制、机制,巡视强度、力度、效果空前提升。从总体看,巡视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成为治党的利器。但是,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巡视监督效能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发现问题难和推动解决问题难两方面。
(一)巡视时间有限致使问题难于发现,巡视效率需进一步提高
由于每次巡视的时间非常有限,要在短时间内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客观地说并非易事。十以来,随着巡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巡视监督对于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和意义愈发明显。与此同时,制约巡视监督效能提升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现不了有价值的问题;二是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难以获取;三是通过巡视发现的腐败案件线索不多。
从巡视实践看,现有方式难以发现有价值的问题是巡视监督的老大难问题。这个问题自巡视制度建立以来就存在,一直难以有效突破。座谈、个别谈话是巡视发现问题的基本方式,但由于谈话对象在交谈中顾虑较多,要发现关键问题并不容易。问卷测评也是巡视发现问题的方式,但由于参与测评者存在担心被打击报复的心理,可能使测评结果失真,对发现问题的可用性不强。走访群众是巡视发现问题的又一种常用方式,但在巡视组开展的走访中,因为腐败问题具有隐蔽性,有的走访流于形式、走马观花,发现不了隐藏在背后的复杂问题。
通过巡视难于发现有价值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首先,从巡视对象看,少数被巡视的地区、单位党组织由于担心被查出问题而影响形象,于是在被巡视时千方百计地掩盖问题,处心积虑地不被巡视组发现真正的问题。有的被巡视地方的党员干部参与、支持、配合巡视监督的动力不强,影响了巡视发现问题的效率。一是不愿意讲实情。有的人虽然了解真实情况,但因为不愿得罪人,不能如实地向巡视组反映问题。二是不敢讲真话。有的人对巡视组的信任不足,担心讲了真话后会被泄露给当事人,招致打击报复。三是不想讲问题。有的人认为巡视监督并不能真正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巡视是搞形式、走“过场”。四是不肯讲实话。个别干部因为自己曾有违纪违法问题,担心坦白了也不一定会从宽,自然不肯多说。
其次,从巡视干部看,巡视组干部选配、使用、提职方式有待优化,导致巡视干部发现问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强。随着对巡视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巡视监督任务日益繁重,巡视组干部长期超负荷工作,压力大,但在激励和约束上,巡视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还有待完善。换言之,目前的巡视工作考核、问责制度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太理想。此外,巡视组干部大多数是从有关单位临时抽调来的人员,其对巡视工作业务的掌握需要时间和历练,难以在短期内迅速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最后,从巡视方式看,巡视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改革创新。比如,个别谈话是巡视发现问题的主要方式,但实践证明,如果不精心选择谈话对象、创新谈话方式、优化谈话氛围,就难以谈出真实情况;是巡视发现问题的另一种主要方式,但由于在巡视期间量巨大、问题庞杂,巡视组人员少,对来信来访来电难以妥善应付,从中沙里淘金,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走访调研也是巡视发现问题的一个途径,但从巡视实践看,有的地方存在事先安排多、接触群众少,看到政绩多、发现问题少等情况。
(二)巡视后整改问题不充分,巡视成果运用效果需要提升
有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似乎整改了,但实际上是做表面工作,并不真改。有的地区或单位在问题整改落实中,出于上级压力不得不整改,但又缺乏完全彻底的决心,不能完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只做表面功夫,不解决实质性问题,导致群众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满意,得不到社会的认可。
还有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浅尝辄止,不深改。有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在整改问题时只治标、不治本,只是根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办几个案件,查完案件就到此为止了,不从体制机制和监督管理上找问题存在的原因,不去深挖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根源,不扎牢制度篱笆,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导致前腐后继、“”问题频发。
当前在巡视整改上之所以还存在上述问题,其原因从思想看是认识不深。从巡视组看,个别巡视组认为只要巡视报告写完了、交上去了,巡视工作就完成了。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后期整改工作不闻不问。从被巡视地方的认识看,有的认为巡视组走了,巡视监督就结束了,就没有压力了,就万事大吉了,对巡视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没有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整改上。
从制度看,是因为相关配套规范不健全。关于巡视成果的运用,《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虽然从工作程序的角度对巡视组和被巡视地方、单位在完成巡视了解后应该做的工作任务有明文规定,但目前尚没有专门针对巡视成果产生、运用、效果监督等具体的制度规范。缺乏有力的刚性制度保证,导致一些地区或单位的巡视问题每一次都似曾相识,就是整改不到位。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巡视成果运用缺乏刚性制度的有效监督和约束,对那些不认真整改的行为缺少严格的问责。
从整改责任归属看,是因为责任的划分和承担尚不够完全明确具体。目前,关于巡视成果运用的责任归属规定不具体、明确。例如,巡视成果运用、巡视整改的责任主体是谁?各责任主体在成果运用、整改方面各自应承担什么职责?对不落实责任的主体,由谁来承担监督责任、追究责任等,目前还缺乏有约束力的制度规定。
从整改责任意识看,是因为担当精神不强。中央巡视办负责人指出:“当前,省区市巡视成果运用不足,仍然是影响和制约监督效果的突出问题,有些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不够积极、避重就轻、敷衍了事,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轻易查否、处理偏轻、久拖不办等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对涉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关注不够、分析不够,在‘抓早抓小’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3]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被巡视地区或单位的领导缺乏担当精神、责任意识。有的因循守旧、缺乏创新精神不愿整改,有的求稳怕乱、缺乏信心不敢整改,从而使整改工作长期搁置不前。
三、提升巡视监督效能的思路与对策
充分发挥巡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关键在于提升其监督效能。巡视监督效能越高,助力全面从严治党的作用就越显著。进一步提升巡视监督效能,既要创新思路,又要优化对策。
(一)创新提升巡视监督效能的思路
提升巡视监督效能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全方位、整体性、立体化的思路构建内外兼修、上下联动、硬件与软件齐备的制度机制。
第一,要内外兼修,做到巡视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效衔接,既提高巡视监督本身的效能,也增强其他监督的效能。在内部,要建立健全巡视制度,强化巡视监督主体和客体的内生动力和外在压力。在外部,要与其他监督形式形成合力。如前所论,巡视监督既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也有难以避免的比较劣势,离开其他监督形式效能的提升而只提高巡视监督效能,难以完全实现目的。
第二,要上下联动,做到同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开展巡视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提升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巡视监督效能。对上,要发挥中央巡视的主体作用;对下,要夯实省级和中央单位巡视的基础作用。只有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两个层面的巡视监督效能,形成全国“一盘棋”格局,才能织密巡视监督网络,提高巡视监督的震慑力。
第三,要在改善硬件与优化软件两方面同时发力。在硬件方面,要健全巡视机构,解决人员、经费等保障问题。在软件方面,要有高效管用的发现问题的方式方法、激励与约束巡视人员履行职责的管理手段,要健全务实管用的巡视配套制度。
(二)优化提升巡视监督效能的对策
首先,巡视的政治定位要更加明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2015年10月,在中央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4]。这表明,进一步提升巡视监督效能,必须要抓住巡视工作是政治巡视的本质属性,坚持巡视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巡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在巡视中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和深度去发现问题,推动被巡视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规党纪意识,使所有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其次,创新巡视制度与机制,提高发现问题能力。要创新巡视监督方式方法,解决发现问题办法不多、价值不高、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通过发动群众、借力党外监督和借助新媒体、大数据等新方式、新手段,获取更多更有价值问题的线索。二是增强发现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要围绕政治巡视定位,着重发现被巡视单位政治纪律是否严明、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等关键问题。三是提升以小见大发现普遍性问题的能力。巡视监督,既要见“树木”,发现被巡视单位存在的个别问题;又要着眼于“森林”,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做到见微知著。
再次,要创新巡视考核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破解巡视组发现问题积极性不高、责任感不强的问题。一是要完善巡视监督效能考核评价机制。对巡视组干部每次巡视监督的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认定,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巡视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依据。二是要强化巡视责任追究制度执行力。对巡视监督不认真、不负责、长期不能发现有价值问题的,要严肃问责。通过严肃的问责,倒逼巡视干部尤其是巡视组负责人增强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压力和动力。三是要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针对巡视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强化对巡视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提升巡视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最后,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加强问题整改落实。一是要加强巡视成果运用、问题整改落实的制度建设。当前少数地区或单位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不落实、不真正落实、责任难被追究等现象,究其原因,是其在问题整改落实环节上缺少完备的制度和有效的机制保障。为有效解决目前巡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抓紧建立健全规范整改落实工作的党内法规制度,明确细化巡视整改责任主体、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整改程序、整改监督、整改问责等问题,在制度层面上防止出现模糊地带。
二是要对巡视成果运用、问题整改落实进行严格问责。开展督办检查和严格问责,是提高巡视监督效能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将巡视成果运用、问题整改工作的每一项职责、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头上,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明确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有权必有责,不履责就要严格问责,有效解决问题整改落实无人负责、不愿负责、难以尽责的现象,避免对问题整改所负责任出现空白地带,确保问题整改落实真正完全到位。
参考文献:
[1]干以胜,张纪南。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教程[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2.
[2]广东省纪委委员第六调研组。关于增强巡视工作发现问题能力的研究报告[N].中国纪检监察报,20140625.
[3]姜洁。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巩固深化省区市巡视工作[N].人民日报,20150819.
工作程序 公布联系方式方便举报
根据日前公布的工作流程图,中央巡视组在开展工作之前,先要做好一些准备工作,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印发巡视通知等。为了方便群众参与举报,巡视组还要向被巡视地区、单位通报巡视目的和任务。巡视了解结束后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
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这是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一般要经过的三个步骤,也被称为巡视工作“三部曲”。
强化震慑 巡视线索一律优先研办
发现问题是震慑,把巡视成果落实好,震慑作用就会更大。中央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要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有多少处理多少。
除了报告和移送外,反馈也是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
之后,巡视组还要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反馈工作应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严肃认真,形成震慑。
最后,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分别移交中纪委、中组部有关部门或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据了解,对上一轮发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中央巡视组已按有关规定移交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处理。要求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研办,全部进行核查。据了解,中央纪委已专题研究巡视发现问题线索的移交和办理工作,强调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巡视准备
向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和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家局等了解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研究制订巡视工作方案,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印发巡视通知等。
巡视了解
巡视汇报
巡视了解结束后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情况,主要反映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巡视反馈
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反馈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反馈工作应体现从严治党的精神,严肃认真,形成震慑。
移交督办
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分别移交中纪委、中组部有关部门或中央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听取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根据工作需要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列席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
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
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以适当方式对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对专业性较强或者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以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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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通知》(城办字〔2021〕1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其剑;副组长:杨小刚(常务)、伍振连、王荣庚、杨松仁;成员:张植英、杨进宏、朱海斌、李林辅、饶兴智、杨书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进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日常工作。
二、加强责任分工
根据《关于印发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巡办〔2021〕1号)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通知》(城审发〔2021〕2号)、《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实施方案》等文件,做好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定提级整改时间为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20日,确保同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严格整改自查
按文件分工,提及整改工作主要为四个方面: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问题提级整改 、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门面及门面租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提级整改、关于开展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问题提级整改、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
我局于1月13日召开局党组会,专题部署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成立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1月14日召开党组扩大会,制定了《城步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巡视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提级整改的通知》,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扎实推进提级整改工作。对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约法三章”问题提级整改问题,通过自查自纠, 对办公用房进行了重新调整,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整改到位;对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门面及门面租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提级整改问题,对局属四个门面进行了自查自纠,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了自查表;对照关于开展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问题提级整改问题,进行了自查,我局没有干部职工借用公款长期未归还问题;对照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提级整改问题,进行了自查,每名干部职工填写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自查表,截止目前,我局没有发现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认真对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提级整改问题实施方案》,一是明确时间节点;二是确保整改时效;三是做好联动和协调配合工作;四是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一、自查自检情况
2018年、2019年我镇共实施了16个道路建设项目,全长47.155公里,总投资2494.8743万元,全部完成立项审计、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计的有9个、未完成的有7个,完成资料归档的有9个、未完成的有7个。
二、开展整改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分工负责。严格做到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查漏补缺、有错必纠,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整改。紧紧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梳理出所有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监督检查方面,对已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适时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整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改情况
1.通过自检自查发的问题
一是有7个公路建设项目未结算审计;二是有7个公路建设项目的资料我镇未完全归档。
2.整改进度
第一项已联系施工单位,要求在2020年3月底完成结算审计;第二项资料归档将在施工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立即开始。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党的报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巩固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放在第一位。
集团公司党组: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
公司党委按照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认真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时代性、战斗性、原则性。
1、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每年,制定在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列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公司党委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性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各项党内制度的培训,达到从思想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突出从严治党这一主题,坚持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上级公司相关文件,党委书记坚持带头改、带头做。一是按照从严治党新要求,党委书记始终牢记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民主集中原则,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按季度开展督查活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严格落实考核问责机制。二是注重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政策理论学习,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特别是党的召开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明确正确政治方向。三是制定了公司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制度,出台考评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四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针对“四风”新形式新表现,就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传达学习,剖析变化表现,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加强对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党规党纪的宣传力度。
3、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按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党委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实施方案,按要求开展了学习活动,征求了意见建议,进行了谈心谈话,撰写了发言提纲。会上,党委书记带头做对照检查,带领班子成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标。
4、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组织生活会等内容进行规定。
二、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1、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两学一做”。公司党委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每年专门研究部署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党的召开后,党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精神的通知》,大力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用党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谈感想,写心得,找方法。二是坚持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基层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精神,面向一线,送精神进班组,做到全覆盖。重点通过聘请市委党校专职老师进行专题学习辅导,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学习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中层干部参加脱产培训。三是由公司领导作专题辅导。召开公司精神专题学习会,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范杰为全体党员干部做学习辅导。
3、创新载体,开展多形式的党员学习活动。一是公司党委、各基层党支部分层次制定计划,动员部署,认真组织了专题学习讨论,还邀请到上海市委党校教授进行辅导讲座。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公司领导深入基层支部讲党课、讲形势、讲举措,带头谈认识、找不足、提要求。较好地示范推动了学习教育。三是组织开展了重温誓词、党内主题活动、主题党日、科级以上干部下班组、形势任务教育等专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和党性修养。四是公司党委专门成立了三个学习教育协调联系工作组,对口参加各党(总)支部的学习教育活动。五是落实联系点制度。
三、不断提升党建基础工作质量
1、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做到“四同步”,“四对接”。公司党委不断完善党总支部建设,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为了规范换届选举工作,党委特别制定了换届工作作业指导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既保证了工作开展的规范有序,同时也使党支部书记的业务能力得到了锻炼提升,通过换届工作,使党支部班子力量配置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分工更加明细全面。在今年的组织结构改革中,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强化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中央军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解释。
关键词:人民银行;巡视成果;转化运用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11)-0090-04
一、人民银行巡视成果运用的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
(一)主要做法
2、不断改进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巡视成果运用长效机制。一是陆续制定了实施办法、工作规则、制度等10多个规范性文件,搭建起了覆盖巡视所有工作的制度框架。注重把促进巡视成果的有效运用作为提高巡视监督效能和促进正确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0年以来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巡视工作汇报反馈整改督办办法、跟踪评估工作办法等8项制度办法,对巡视情况的汇报、反馈、整改、督办、跟踪评估等工作做了规范和要求,拓展成果转化渠道,加大成果转化力度。二是研究建立了巡视跟踪联系行制度。各巡视组正、副组长按照现场跟踪与非现场跟踪相结合,以非现场跟踪为主的方式对当年未安排巡视和跟踪评估的单位进行跟踪联系,并在年底召开的巡视领导小组会上进行重点汇报交流。促进巡视工作建立当年巡视、次年跟踪评估、其余时间日常联系,及时发现辖区各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帮助有关单位改进工作,总结推广经验的常态化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强化巡视问题整改落实督办工作机制。巡视办按照制定的巡视工作汇报反馈整改督办办法要求,对被巡视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严格审核和把关,保证整改具有针对性;同时,巡视办(组)与被巡视单位保持长期联系,及时督促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巩固巡视成果,逐步建立了集中巡视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巡视监督的长效性和连续性。四是不断改进巡视跟踪评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按照“实地督促、重点查看、广泛了解、综合评价、及时反馈”的工作机制,在巡视工作结束半年后到一年内,组织对被巡视单位进行现场跟踪评估,重点了解巡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有效督促被巡视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巡视问题落实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年末综合巡视跟踪评估情况,将被巡视单位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取得的成效通报全辖,供各单位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共同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有效地扩大了巡视成果运用的范围和途径。
(二)主要成效
2、进一步提升了被巡视单位履职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有的中支党委根据巡视指出的创新工作与区域特色、工作实际结合不明显的问题,在整改过程中,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转变观念中更新观念,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新形势及辖区实际,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充分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强与政企的沟通联系,促进辖区金融稳定,改善金融服务质量,成效显著。有的中支结合地方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协调,开拓性地履行好央行职责。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服务型央行”等特定内容和范围,探索建立“辅导制、承诺制、协作制、推介制、督查制、奖惩制”等系列创新工作长效机制,取得显著成效,涉农补贴、国库、协调机制等多项工作被总、分行列为试点单位,并得到了总、分行领导和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
3、进一步强化了被巡视单位的内部管理、密切了干群关系,及反腐倡廉工作。一是促进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和基础工作。针对巡视指出的发行库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不合规、业务工作操作不符合要求、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以及监督检查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力等情况,有关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按照“制度是根本、规范是基础、落实是关键、监督是保障”的原则,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基础工作精细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密切了分行与基层行职工的联系。分行党委注意通过巡视拉近与基层行干部职工的距离,尤其注重巡视从群众的反映中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措施,推动了一些中支多年积存问题的妥善解决,密切了干群关系。少数中支多年未开展非领导职务竞聘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有的中支干部职工多年关注的车辆管理和公务接待等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受到基层行职工的普遍好评。三是推动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通过巡视,及时发现并督促部分中支完善相应制度机制,较好地解决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和少数领导干部落实廉政准则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有的行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努力抓好党的建设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一)巡视成果运用机制尚需完善
目前分行虽对巡视成果运用有所规定,也建立了巡视工作汇报反馈整改督办办法和巡视跟踪评估等制度,巡视成果的转化运用主要集中在分行党委听取巡视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处理意见、移交相关部门、反馈被巡视单位、督办整改,并进行跟踪评估等方面,但对成果运用情况缺少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巡视成果未落实的责任追究不够具体,还缺乏一些刚性的责任规定。
(二)重巡视过程轻成果运用的现象仍然存在
被巡视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开展巡视工作,但巡视问题整改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浮于表面的现象,巡视成果巩固的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对被巡视单位通过巡视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内部管理、有效提升履职成效的做法及取得的成绩总结宣传还不到位,弱化了被巡视单位做好巡视成果转化运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巡视方法程式化制约巡视成果运用
当前人民银行巡视工作程式比较完善和固定,从发放巡视通知、制定方案、巡视组入驻、召开动员会、民主测评,到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地方党政和金融机构、下级行等,到反馈巡视意见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时间。一方面,从巡视时间上来说,基本上为定期巡视,其固定式的巡视工作套路,已被巡视对象清楚掌握,早有应对之策,为巡视单位提供足够的时间完善相应工作资料,不利于了解被巡视单位的真实情况,且对未列入巡视的单位来说,势必造成了监督的间歇期;另一方面,巡视意见反馈周期相对固定和漫长,能够及早确认的问题却不能及时得到反馈和整改,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巡视成果运用转化的效率。
(四)认识不到位影响巡视成果运用的效果
巡视工作的基本职能是实施党内监督。但从现实看,一些领导干部对巡视工作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认识不够,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巡视监督。有的对监督工作存有偏见,片面地认为巡视监督是“找毛病”、“没事找事”,对巡视组查找不足、发现问题抱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在巡视组内部,也存在个别巡视人员对巡视职责定位认识不够全面,综合素质不高,不能很好地把握巡视的“边界线”,对巡视成果运用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到位甚至缺失。
三、提升人民银行巡视成果转化运用效率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转化运用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为确保巡视问题整改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提高巡视成果运用的层次,从而提高被巡视单位党委的思想认识和整改实效。二是完善巡视情况反馈制度。巡视工作应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方针,不断完善巡视情况反馈制度,明确有关巡视情况的反馈范围、反馈时间、反馈内容、反馈渠道、反馈对象等内容,使干部职工完整的参与到巡视周期的全过程,有效监督党委的整改过程。三是进一步完善巡视跟踪评估制度。坚持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督促被巡视单位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并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效果评价量化标准,科学评价整改实效,促进巡视成果的落实。建立被巡视单位干部职工参加跟踪评估制度,提高被巡视单位干部职工评估结果占最终结果的权重,调动其参与巡视工作的积极性,为跟踪评估工作提供重要的信息。
(二)强化巡视成果转化运用的责任机制
首先,要完善被巡视单位运用巡视成果的责任制。在被巡视单位建立巡视整改责任人制度,被巡视单位对巡视工作不重视,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不重视,不认真整改等,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追究。其次,要完善巡视、内审、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巡视成果运用转化责任制。对巡视组发现有明显问题的线索,应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办理,对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应进行督查,对不依职责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巡视组对被巡视单位党委成员做出的干部履职评价结论应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调整班子和干部考核、考察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忽视巡视成果并导致用人失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应明确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完善巡视成果分解体系
(四)完善巡视成果运用的保障机制
一是要落实好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报告机制。上级党委反馈巡视意见后,被巡视单位党委要召开专门会议,围绕巡视的反馈意见,针对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改方案待上级审核后逐项进行落实。在限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对一时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应向上级党委说明情况。二是要落实好整改督办机制。对党委及领导的批示意见,巡视办要抓好督办,保证批示意见的落实;对巡视办转交有关部门阅处和办理的专题事项,巡视办也要抓好督办督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要落实好巡视跟踪联系机制。巡视组对一个单位巡视后,要继续保持与所巡视单位的日常巡视工作联系。巡视跟踪联系,每年对重点联系行要形成工作报告并向党委汇报,保持监督力度。
(五)完善巡视成果运用沟通协调机制
参考文献
[1]黄必勋。基层央行巡视成果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西部金融,2010,(12):58-59。
[2]李希华。提高巡视工作认识强化巡视监督效能[J].西部金融,2011,(5):66-67。
[3]刘百宁。兴利除弊:构建央行巡视工作的长效机制[J].西部金融,2011,(6):66-67。
[4]杨连科。对充分发挥巡视监督作用的思考[J].西部金融。2011,(3):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