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措施:
1、项目监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监理人员分工,落实安全监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
2、项目监理办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安全施工检查或专项检查,并形成纪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组织施工单位研究整改措施,并督促、检查整改效果。
3、将施工安全作为监理例会研究、部署项目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布置安全监理工作重点及落实措施。
(二) 技术措施
1、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做到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明确。监理措施得当有效。
2、编制项目《监理规划》,项目安全监理进行总体策划。
3、依据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安全监理目标,编制项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按细则对项目施工安全实施监理;
4、安全生产监理关键点及其实施:
4.1安全监理关键点:如下表
4.2安全生产监理的实施:
安全监理关键点是监理办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控制的重点。每项关键点都要求施工单位先自检、自查。对自检自查出来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安全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抽查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指令施工单位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三)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负有安全监理责任的监理人员,当出现下列行为之一时,监理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罚;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发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未暂停施工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4、未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实施监理的。
公司对疏忽职守,不认真履行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的监理人员,决不手软,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3 树立预防为主的观念,严把监理审核关
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阶段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在每一道工序中,如果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就会存在,伤亡事故就可能发生。因此,监理在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时,一定要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观念,熟知安全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具体地讲,应审查如下主要内容:
5.3.1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即审查施工单位安全许可证,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安装消防安全资格认证。同时,核实工地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安全员的配备。
5.3.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不能替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新工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值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施工现场安全防火、防爆制度、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民工管理和门卫制度等。其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核心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则是企业各级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的责任和职能。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5.3.3 审查本工程项目施工应用的安全监督手段。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事故隐患时刻威胁着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用各种安全监督检查手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将各类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安全监督与管理手段,如班组相互安全监督检查,专检与自检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现场轮流安全值日,签订安全责任书,以及现场悬挂各种安全宣传标语,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法与手段。
5.3.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岗位证。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维修与安装电工、架子工、各种机械操作工、焊工(电焊与氧焊工);打桩机操作工等。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过期不参加复审者视为无证者处理。在审查操作证时,所持证件必须与作业人员相符,以防人证不符。
5.3.5 审查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⑴ 审查基坑支护和安全措施。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应根据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种类选择开挖的方法,本工程的基坑固壁必须进行专项支护设计。在施工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坑槽边严禁堆放物料和施工机具设备。如有机械作业,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等。
⑵ 审查脚手架的搭设方案有无针对性,能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本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为50m以上,应有详细搭设方案,并绘制搭设图纸,说明脚手架基础的做法,立杆、大横杆纵横向的间距,小横杆与墙的距离,连墙点和剪刀撑的设置方法,每2-3层须设置卸荷措施,应有设计计算书和卸荷方法详图。在搭设方法上必须符合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的规定要求,脚手架的搭设方案必须要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和批准人。
⑶ 审查高处(高空)作业和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高处(高空)作业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四口"和"五临边"的防护,以及独立悬空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四口"的防护有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或出入口)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2.1和3.2.2有详细的防护规定。"五临边"的防护是指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边、上下通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的防护,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3.1.1和3.1.3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对悬空作业,安全强制性条文(20xx版)4.2.3- 4.2.8条文有详细的防护规定。
⑷ 审查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如塔吊、提升机等)的安装、使用和拆卸等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无经过安全资格认证和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是否经过组织程序验收。对塔吊的安装、拆除在施工前必须详细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对塔吊基础进行专项计算,对安装和拆卸的施工工序,安全技术措施,注意事项,以及特殊情况的防范技术措施应有详细编制(包括塔吊的力矩、超高、变福、行走四限位和吊钩、卷筒的保险)。安装后应经主管部门验收,发给相应的安全使用合格证书。
⑸ 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内容有: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有编制人、技术审核人、批准人,以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审查安全用电的技术措施。内容有施工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实行三相五线制;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或堆放构件、杂物等:各级配电箱,开关相应有防雨措施、有门锁、专人负责;有明确的送电或停电的操作顺序;电器及熔断器的熔丝规格必须与电流相一致。不得使用铜丝代替熔丝:各级配电箱必须固定设置,使用标准铁制配电箱;不使用自制的木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小于1.2m;保护零线的截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积;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并满足机械强度要求: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作业场所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24V或1 2V),使用行灯不得超过36V,并有良好绝缘;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橡皮软管线,不得使用塑料电线或塑料护套线,并高挂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电气作业人员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绝缘鞋、戴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等。审查电气防火措施。内容有:施工现场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介质,不使用火源;设备不得超负荷工作:现场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生活用电不得使用电热设备,室内照明线不得乱拉乱接;配电室内配置砂箱和干粉灭火器。
⑹ 审查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等施工程序、施工方法、质量要求与检查验收方法等。对模板支撑设计要有计算书和细部构造的放样图,对模板材料、规格尺寸、间距、连接方法以及剪刀撑的设置等应有详细说明,对模板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保证不出人身伤害事故。
⑺ 审查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内容有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如木工操作间、仓库等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严禁吸烟和明火,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电焊作业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存放时必须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离。使用时保持5m以上安全距离,与作业点明火必须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乙炔气瓶严禁睡倒;临时宿舍必须防护可靠:现场一切架空电线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瓷管或硬塑料管通过。
⑻ 审查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有夏季、雨季和冬季三个季节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夏季防暑降温措施有夏季防暑降温的教育措施,中暑病人的急救措施,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高温的措施,通风降温措施,调离措施,歇凉措施,检查措施,清凉饮料措施等。雨季措施主要是防触电措施,防坍塌措施和防雷击措施等。
5.4 实施动态控制管理,防范安全隐患
计划、实施、检查、改进是监理工作始终坚持开展的动态控制管理模式。安全监理工作同样要实施自始至终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必须通过常用检查手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紧急严重情况,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有效避免安全风险产生的危害损失。
5.4.1 督促施工单位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中安全归档资料管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并及时记录。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按JGJ59-99标准进行评分,真实评价出安全管理状况,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5.4.2 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若有变化,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修改、完善,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跟踪方案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现场的实施与方案不符或是具体操作情况发生变化、监理工程师均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变更方案并督促其落实。
5.4.3 每月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例行安全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参加或是督促施工单位自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有真实记录,对于施工单位的自检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记录在监理日记中,以现场检查的记录为依据真实、准确地评价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状况以便于要求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5.4.4 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施工的内容、状况、依据安全监理控制要点编写出当月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以此指导日常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对于相对长期的施工内容,如外脚手架等要求施工单位建立规范化的检查、整改机制,并督促其落实。
5.4.5 每月底整理、归档当月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整改或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落实,同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下月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应与上月的实际安全状况相结合,对于重点问题、隐患问题要予以特别重视,做好防范措施。
1监理服务安全防护及环境工作措施
1.1、 项目监理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措施,提出劳动保护资源需求计划。
1.2 、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制度,确保正确佩戴率100%。
1.3 、项目监理部根据季节特点,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冬季防冻、防滑措施。
1.4、 监理部定期组织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体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
1.5、 对环境因素及危险源或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及重大危险源,施加影响进而实施有效控制。
1.6、 监督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
2、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审查工程项目部制定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的有序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审查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应有行政部门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具有与其施工范围一致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还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送监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2.4、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安全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5、检查在施工现场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临边及有害危险性气体和液体存放处是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如发现特殊疫情要及时和地方防疫站取得联系。
2.6、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和技术要求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危险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符合现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8、审查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依据国家电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督促落实。
2.9、督促施工单位在汛期做好防汛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出现汛情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抢险工作。
2.10、掌握施工组织、施工人员的变动情况,了解安全生产能力,应达到安全方面的要求。
2.11、对已确定的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应及时到位监控,采取检查、观察、核查记录等方法确定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现象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纠正。
2.12、经常巡视现场,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不完善,安全防护器具满足不了施工人员安全时及安全组织措施执行不力时,通知施工单位加以纠正。
2.13、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网、省调批准的设备过渡方案执行,对实施过程中进行全面安全监理。
2.14、检查施工方是否按照标准向作业施工人员提供了安全防护用具,确保正确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2.15、审查施工方试验人员、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报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
2.16、使用起重机械吊装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经相关部门及监理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实施作业施工。
2.17、施工单位针对特殊作业过程提出控制措施,经监理方确认后实施。
2.18、对工程建设中的人、机、环和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制止施工行为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确保安全目标实现。
2.19、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超前意识,从源头控制不安全因素,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良好氛围,构筑安全屏障。
2.20、 施工单位在主控制室及带电区域施工应有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提供合格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班组成员名单。便于运行工作人员掌握。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2.21、 抓好工作票监护制的执行,工作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决不允许擅离岗位。工作必须在监护条件下进行。
2.22了解施工设备与运行设备间的界面,包括一次系统及设备和二次系统、设备及回路,在运行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后监督施工人员在安全条件下工作。
2.23、对已发生的不安全现象和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吸取教训,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3、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3.1、监理部定期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评价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3.2、督促施工单位成立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3.3、检查工程驻地的临建设施必须完善,在显著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版和平面布置图。
3.4、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栏、标语、彩旗等,进入场地的道路两侧排立各种警示牌。
3.5、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有序,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成垛规方。每个作业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沟道、地面无垃圾。
3.6、施工场地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3.7、施工驻地要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整洁。
3.8、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应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3.9、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整洁完好,无漏水、漏油现象。
3.10、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要定置、整齐排放,做好标识,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4、环境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4.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施工场所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4.2、要求施工单位对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做好预防措施,杜绝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3、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焊渣等有害物及时回收,并按照废物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4、施工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的影响。
4.5、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噪声、振动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6、现场、办公区及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现场要设置足够量的废料、分类垃圾桶,并定期清扫,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4.7、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4.8、施工弃渣、垃圾禁止倒入河中,避免妨碍排洪及造成环境污染。
4.9、工程竣工后,及时修整和恢复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