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550字(30篇)

读后感550字(精选30篇)

读后感550字 篇1

文化大革命的第二年。

“我”(陈阵)为了逃离北京艰难的生活,主动下乡到了内蒙,成了第一批下乡的知青。

来到内蒙,生产队长就给“我”一根像鞭子一样的东西,防狼!“我”与同学就在蒙古包内住下了。

电影中,当地的牧民崇拜“腾格里”,经常会照“腾格里”的“指示”做,他们觉得一切生物只要到了“腾格里”那儿,就能得到永生。

陈阵与狼群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他会蒙古包的途中,当时他独自一人,没有听队长的话,骑着马打算抄小路,结果遇上了一群狼,幸好陈阵想起了狼惧怕铁器敲击的声音,于是拿起马镫拼命地敲。狼群跑了,但陈阵却一心迷上了草原狼,一心想要养只小狼,但总是没有机会。

开春,牧民们开始掏小狼崽,把小狼崽的皮剥下来卖。陈阵就是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一只小狼,把它养大。但队长对他说,狼是有尊严的,它需要自己捕食。于是陈阵便带着小狼练扑咬、学游泳、爬山丘、识陷阱,在离开内蒙的那天,他放了小狼,离开了那个带给他美好回忆的草原……

整部电影讲述了许多关于人与自然、与动物如何相处、如何保持生态平衡的道理。当然,它们都隐藏在一个个故事与对话中。电影虽然是法国导演指导拍摄的,但里面许多背景十分贴合当时我国的社会。当然,这部电影也强烈地讽刺了以人物包顺贵为代表的城里的医生,以及那些不爱护自然,不和自然和谐相处的从东边来的内蒙人。他们贪婪、不分青红皂白地伤害动物……善良的生产队长也被他们用来猎狼的炸药炸死。为了捕捉狼,他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在草原上放火……

破坏环境会使自己受到惩罚,如同从东边来的内蒙人破坏了环境,导致闹饥荒,这就是自然和环境对他们的惩罚!

读后感550字 篇2

在我众多的书中,有一本特别显眼的、桔黄色封皮的书,也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的名字是《西游记》。这本书一直放在我的书架上。每当我拿起这本有些发黄的书时,我似乎又感受到了一种新的活力,让我再次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当我看完每一章,都会有不一样的新感受。我为唐僧师徒坚强的毅力而鼓舞,为他们的师徒情深而感动。在“三打白骨精”中,狡猾的白骨精用了三计都未能将他们师徒打败,当唐僧因为误会而念紧箍咒的时候,白骨精却在暗喜。我多么痛恨白骨精呀!孙悟空每次被师傅赶走后,每次都是回来搭救师父。每当我看到这一幕时,我的眼眶里都会布满泪水,我忍不住让它们流下来,滴到我的手上。“师傅,师傅……”我仿佛看见了一只猴子向唐僧扑来,他还是那样调皮、可爱、勇敢、真诚。

我的心情也随着一章一章的动人故事,一章一章的感人情节而起伏。我仿佛紧紧抱住了吴承恩老爷爷,是他给我们带来了这么精彩的故事,是他让我们在故事中学到了坚强的道理。

我在心底深深地感谢吴承恩爷爷,也深深的惦念着行走江湖的师徒四人。

读后感550字 篇3

花时间读了一下《知道做到》这本书受益匪浅。

在小学的时候老师让同学们写“我的愿望”,很多人都写的要当老师,要当作家,要当工程师,要当飞行员等等,但是后面都不了了之,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实现自个的愿望。那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一下自个当年自己的愿望是什么来着呢?现在实现了吗?还差多少步?没有实现或者出现很大偏差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这一系列的问题使我们想到,我们都一直是在说,付诸行动的人很少。就像我们在工作当中,当去参加一个培训,老师讲到你心坎里的时候你会心潮澎湃,但是过后你还是按部就班的在做你的工作,没有什么大的进步,,也很少意识到自个应该怎么进步,只是在人讲到你心坎的时候激动那么一下子,激动的状态永远是那么一小会的话,那永远也成功不了的吧。只有十几付诸行动的人才能真正享受胜利的果实。

我们要把积极保持在ing的状态!

书中主要讲的几个要点:

1、重复的力量:少而精的去学而非多而浅的去学。

间隔性重复,要时不时的回头看看以前学过的知识,这样你才能更主动的应用到实际工作当中

2、为什么不能学以致用的原因有三:

信息超载:每天看到听到的信息过多,没办法真正的去认识去渗透

消极过滤:要保持积极的心态去做事去思考问题。看问题先看好的一面,然后再去反驳错误的那一面。先绿色思维然后再黄色思维。例如公司的首席运营官,虽然他是专门挑刺,为确保公司做出正确决定而设置的岗位,但是他的挑刺不能把人给整疯了,可以先思考人们提出的建议的好的方面,然后去驳斥不好的一面。

缺少跟进:要想改变某个行为,得到自己预期的效果,你需要指导、支持、问责。然后制订一份出色的跟进计划。说白了就是得有个人跟你分享并且对你进行监督。很多培训机构课程很多,人们在接受培训的那一刻也很激动活跃,但是只是在接受培训的当时,那一刻,之后所学到的培训只是很少能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这就培训缺失的最重要的一环:应该制定实时有效的跟进计划。去支持,去找出问题,去实践,然后再找问题,进行巩固,最后真正转化为自己的东西。

分析一下现在的我好像也是这样的一个状态:计划到是有制定,20xx年的整个学习工作计划都制定了,但是实际去执行的真没几条,这样就违背了我开始的意愿,那过到现在马上6月份,半年过去了,我的计划还没执行几个,我的年中目标可能无法实现,那我现在就很抱怨,产生了一种莫名奇妙的失落和抵触情绪,认为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那这样随着消极过滤的增长,我的计划毫无疑问会全部泡汤,所以我现在应该把我的计划重视起来,从实际的情况触发,一点一点去做一点一点去实现,一点一点去改正。恩,就这么干,开始!

读后感550字 篇4

今天是3月18日,我们学校的六年级各个班在操场的影棚里观看了一部让人受益匪浅的电影,他的名字叫《跑出一片天》。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运动世家出身的男孩李小天,为追求自己跑步的梦想,历经种种磨难与考验,最终赢得了跑步的胜利。看了这部电影我思绪万千,对小天这个男孩心里怀着一丝一丝的敬佩之情。

这部电影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小天接受训练,大眼仔帮助小天找回自信,重新让小天有自信心站在起跑线上,小天刻苦训练不怕累,把脚都练肿了,就是为了跑快一秒,看到这儿我不禁想起了我们,我们是多么懒惰,在生活中遇到一丁点儿的困难,都会退缩,再想想小天,他是多么勤奋,为了自己的梦想发奋努力,为了自己的梦想经受磨难,小天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里,出生时母亲离开了他,他与自己的父亲相依为命,我忍不住捂住胸口问自己一句,自己有没有为自己而努力过?自己有没有为梦想紧追不舍?自己有没有小天这样坚强的意志呢?一个个问号在我的脑海中飘来飘去,但在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回答,那就是“没有”。看了小天训练跑步的剧情之后,我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坚强、勤奋、独立自主、为自己而努力的人。

这部电影还有一个地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就是小天比赛时大眼仔说过的一句话:“400米赛跑是一个奇特的比赛,它就像人生一样,输在起跑线,却赢在终点。”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起跑线上留有失败的痕迹,不怕,只要在途中你发挥自己的特长,努力!努力!再努力!!对梦想紧迫不舍,就一定会成功,就一定会在自己的平凡人生中增添几分绚丽的色彩。

还有一点,父母是最辛苦的,他们为我们铺好垫脚石,总是在每个角落流露出一丝爱,他们总是为我们操心,为我们担忧,只要是为我们都无条件的付出,我们只要拿出自己的实力,让别人刮目相看,才会给父母、给自己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让我们一起发奋努力,用智慧、用特长、用自己点滴的行动,撑起一片天。

读后感550字 篇5

看完了《骆驼祥子》,印象最深刻的两个人物就是祥子和虎妞、还有祥子性格的巨大转变。 祥子的一生充满了悲剧,买车不顺,连爱情也很失败。而虎妞无疑成为了导致祥子无法获得真爱的凶手。虎妞性格泼辣,因家里有钱,从而养成了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性格。她喜欢祥子,但是却没有公平的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而是用不干净的手段留住了他。 有时也会觉得虎妞并没有全错,只是她爱的方式不对。虎妞利用假怀孕留住了祥子,但终究只是留住了他的人,留不住他的心。

她过分的把祥子绑在自己的身边,不懂得站在祥子的角度去思考,忽略了祥子的感受;祥子喜欢拉车,但是虎妞不喜欢祥子这样,自己不赚钱,反而好吃懒做,这些都使得祥子无法对她产生感情,而且更加的厌恶他,把愤怒、怨恨都发泄在虎妞的身上。 最终虎妞因为难产在深夜死去。虎妞的出现加重了祥子一生的悲剧色彩。她的“爱”扭曲变成了祥子的“哀”。

虎妞死后,祥子爱上了小福子,但是不久小福子自尽身亡。经历了这么多不顺利的事,祥子最终由一个老实、坚忍、健壮的“骆驼”,变成了一个麻木、潦倒、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一个行尸走肉般的人。 《骆驼祥子》中祥子的爱情经历与性格转变,毫不留情的揭示了旧社会时期,好人的逐渐堕落以及黑暗势力的强大与个人努力奋斗的软弱无力。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阴郁绝望的气氛,结局低沉、实在令人叹惋!

读后感550字 篇6

这个星期我读了一本叫做《鲁滨逊漂流记》的书,读了之后有很多感想。这本书说得是一个叫鲁滨逊的英国商人,在一次探险中,遇到了风暴,船沉了,所有的船员都死了,但鲁滨逊却幸运地活了下来。他在小岛上建起了他们自己的“家”,并在岛上顽强的活了下来。而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下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便成了鲁滨逊的一个好帮手,一直非常勤劳的帮助鲁滨逊。并在鲁滨逊的帮助下学会了说话。 读完之后我一直在想,如果鲁滨逊换成我的话,我能不能像鲁滨逊那样坚强的活下去呢?我能不能有他那样的野外生活本领呢? 不,我没有。仔细想想我不足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没有他那样好的心理素责,我甚至在家连洗碗、拖地这样力所能及的事都不会做,更别说在野外要学会生火、做饭、建起自己的“家”这一类的事情了。说不定当我发现自己漂落在荒岛时上,或许会想还不如就沉在海里死了算了。

想想看现在社会中的男孩子要不就是娇生惯养成了小皇帝,要不就是由于没人管成了社会上的野孩子。如果把他们变成鲁滨逊给风暴吹到海滩上来的话,指不定他们会怎样呢?如果是娇生惯养的小男孩的话,他们一定在大哭大叫又不知道该怎样自理,虽很幸运的被冲上了岸,可不是因为自己的胆小和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死去。另外一种人,虽然胆子大可自以为是,在林子里如果碰到野兽的话怎么办?他们只会一味的去干一些不计后果的事,最后,只能尝到自己给自己带来的苦果。

我今后一定要学习鲁滨逊,在绝境中努力的去拼搏,在不幸中想自己的幸运,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我要从小事做起,不断的锻炼自己的才能,做一个真正勇敢的人。

读后感550字 篇7

《尼瑙克山探险》是一本好看的书,看着这本书,就仿佛进入了这个画面。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在泥瑙克山脚下的脚背村,,经常会发生一些怪异的事情,每逢下暴雨的日子,还会从山上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号叫声。人们都笃信山上有一个神秘莫测的怪兽。到脚背村小住的伊甘听闻了怪兽的种种传说,又看到怪兽的出现给村民们带来的恐慌,萌生了找到怪兽并将之杀死的念头。爬上泥瑙克山之后,伊甘却发现了失踪已久的奥特叔叔,他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秘,解开了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我非常喜欢伊甘,因为他不怕困难,很勇敢,不相信山上有怪兽,就独自登上泥瑙克山,历尽坎坷终于解破泥瑙克山怪兽之谜。

伊甘还勇于坚持自己的想法,他上山之后,发现山上没有怪兽,下山后,他说给大伙儿听,大家都不相信他,甚至连家人都说他胡说八道,但是他从来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虽然他说服不了大家,但是他坚信自己所看到的真相。这种执着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我最喜欢的情节是:伊甘在山顶上听不见大人们的呼喊。他像个梦游者在通往山顶的最后一段多石的山坡上。走着走着,他觉得比刚才暖和多了,而且,他还闻到了一股怪怪的味道。接着,他听到前方低沉沉的吼叫声。他手里攥着木棍儿,心怦怦地跳得飞快。他蹑手蹑脚地朝发出声音的地方走去,心里想着:啊,可以看看怪兽究竟长什么样了!然后我要把它杀死。

这段话描写生动,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不知不觉往下看,我也特别想看看怪兽究竟是什么模样的,一心想看到他怎么把怪兽打败。

伊甘寻找怪兽并一心想杀死怪兽,他勇敢,不怕困难,有着为民除害的精神,让我佩服。

读后感550字 篇8

小时候,妈妈在床头经常会讲起一个故事——《丑小鸭》,当我听到她被哥哥、姐姐们欺负时,被小鸟讥笑时,被猎狗追赶时……我就会哇哇大哭,心里很不是滋味,因为我觉得他太可怜了,可当我听到它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时,就会破涕为笑。可有一天在读时,我却没有哭也没有笑,而是有了另一番感慨。

亲情给了我感慨。当我读到第三自然段哥哥姐姐们都欺负它时我认为它们这样做是不对的。既然出生在同一个窝里,就应该和睦相处,比如我的姐姐,小时候我不懂事,可无论我怎么打她,提出怎样的要求,她总是无条件的满足我,从不打我骂我,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好姐姐。但不幸中的万幸是鸭妈妈不嫌弃她,这也让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每当我没考好时,爸爸就会打我在我脸上留下两个鲜红的手掌印,这时妈妈就会默默的把我拉到一旁,帮我擦干泪水,安慰我,鼓励我,说下次继续努力。当我被欺负时,妈妈就会很难过,就会告诉我应该怎么合理的去处理一些事,能这就是母爱吧!

我继续往下读,深深的感受到家才是最安全的港湾,丑小鸭可真冲动,既然离家出走,来到了树林里,当我读到这时,真是忧心肿肿,为丑小鸭捏一把汗呀!不出所料小鸟讥笑,离开了鸭妈妈就没人保护它了。猎狗追赶它,如果不是及时闪躲的话,就会成为猎狗的盘中餐了。更严重的是天气越来越冷,丑小鸭在冰天雪地中冻僵了,要不是有人从那里路过,及时发现的话,丑小鸭现在已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不可能成为美丽的天鹅了。我们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离家出走,甚至跳楼结束自己的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我们要好好珍惜,丑小鸭也是一样。

再读《丑小鸭》,我感受到了伟大的母爱,感受到了家的温暖,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感谢《丑小鸭》,让我懂得了这么多。

读后感550字 篇9

我卷子上有这样一篇文章,叫做《“给”永远比“拿”愉快》。写的是:儿子给高尔基的家边种上了鲜花,高尔基在给儿子的信中说到:“给永远比拿愉快!”

生活中有一两个例子:人类破坏了地球,不断的从那里挖取资源这叫拿,地球快没有资源了,可人类还在不断的“拿”,因为他们不知道“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这个道理。所以才一味索取。

新能源,是我们对地球的报告,现在也有一些城市不仅拿的少给的也多。但是还有一些人还有不断的“拿”,所以常感到地球资源只有一丁点,一会光了。

再说一个例子:有个小偷,自己也有东西反倒愉别人伯东西。有次,他偶然偷到一万元,高兴过后,他发现自己一点不快乐,总是像老鼠躲猫似的,于是他把它还了,还了所有偷来的东西,不再做小偷,开了一家公司。有次发生灾情,他还捐了钱呢!捐完他竟非常高兴。

我的感想是:你拿走的是钱之类的,丢了的是快乐和幸福,不如反过来给予人们快乐和幸福,和大家同分,你当然非常的快乐呀!

最后,要大家一定不要只拿而不给,因为这样失掉快乐。

读后感550字 篇10

前几天,在我的一再恳求下,老妈终于同意给我在书店买了一本《林肯传》,如果搁在以前,我翻翻几页,然后就扔在一旁不看了,但是,今回我刚翻了两三页,便就上了瘾,如饥似渴读了起来。

一开始我便惊讶的发现,斯坦顿口中的:“人类历史上最完美的总统。”竟然是一个私生子,在当时,这是犯法的,是会引来杀身之祸的。林肯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是和其他名人的家庭背景差不多,家里穷的揭不开锅,他的父亲汤姆·林肯,基本上什么工作都干过,油漆工、猎杀过熊,动过伐木工、还三次担任过监狱警卫,但是这一系列的工作好像没有使他们富起来,他们一年攒起来的工资才不过十美元就在这时候亚伯拉罕·林肯出生了。

我很佩服林肯,他从小没有钱读书,于是他便自已学着读,可以说是自学成才,长大以后,他理想着当一名律师,于是他便云游到处借关于法律的书,后来,他逃避了婚约,原因是他得了精神病。读到了这里,我自此惊讶的不得了,这位伟大的总统竟然得过精神病。

他结完婚以后,一直受着脾气暴躁,言辞尖酸刻薄的妻子玛丽·陶德的虐待,所以很多人感慨道:“林肯这一生最悲惨的时候不是被刺,而是他的婚姻。

就在这时,林肯当了一名小小的参议员,与此同时玛丽·陶德前情人“小巨人”史蒂芬·道格拉斯,废止了《密苏里妥协案》就此,经过多次失败洗礼的林肯,便于道格拉斯展开了辩论,最后,林肯走上了从政的道路。

后来林肯走上了总统的宝座,但是在我看来这完全是一次意外,因为后来相关人员说,他竟让一个贫穷的律师当了总统。

后来南北战争打响了,北方军连连败退,但是南方比较贫穷,北方封锁了他们进口的线路,最后南方的李失败了,然后又向林肯投降了,后来林肯再次当选总统,后来,南方演员约翰·布斯在舞台上刺杀了林肯,于是他拿传奇的总统是便结束了。

读后感550字 篇1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的唯一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的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的到来了。他则是将长辈的认同该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将童年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猫、狗、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与一只仇猫的故事。作者与猫的关系以及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和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与青年过得好与坏,他都会留给我们回忆。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不管童年与青年的好与坏,长大了的我们都会情不自禁的去回忆他们,因为他们代表着最真挚的情感。年迈的老人,如今因为物质的发展,都会尽心竭力的实现他们童年和青年时候未实现的愿望。而年少的我们,有大把的青春可以任凭我们挥霍,“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宝贵的,高三的我们,更应该紧紧地抓住这仅剩的几个月时间,努力拼搏,坚持不懈,实现我们的理想,进入理想中的学府进行深造。

读后感550字 篇12

《木偶奇遇记》是一部生动得童话故事书,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善良而活泼的小孩子,一开始他勤劳上进,后来他和一个叫小灯芯的孩子交了朋友。小灯芯是全班最懒惰最捣蛋的孩子,他们一起去了玩乐国。玩乐国从每年得1月1日到12月的最后一天都不用上学。匹诺曹和小灯芯到了玩乐国后就不停的玩,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终于有一天匹诺曹变成了一头脱货的驴,过上了当驴子的生活,匹诺曹后悔的大哭,最后在仙女和他的父亲的帮助下,匹诺曹改邪归正勤奋学习,礼貌待人,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浪费时间,要把时间合理的利用起来,时间过去了就永远没有了。交友要谨慎,要交努力学习的朋友,要互相监督互相督促共同进步,贪玩的人都不会取得好成绩过上好生活,因为凡事都是只有付出才会有回报,所以要努力学习不要贪玩。

读后感550字 篇13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这不得不令人惊叹!

阅读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一个奇异的昆虫世界。平时在我看来毫不起眼的小虫子,竟会如此有趣!我从不知观察虫子,与虫子打交道还有如此高深的学问。萤火虫、蚂蚁、蜘蛛、蟋蟀、毛毛虫,燕子、麻雀……林林总总,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一段段栩栩如生的昆虫的景况,涵盖了关于昆虫的进食、保护自己、交配、养育后代、劳作、狩猎及生死,几近所有的细节。这样一部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丰富的巨作使我浮想联翩。

这是一部严谨的科学著作,也是一部优美的文学经典,又是一部永垂不朽的昆虫史诗。无愧于“昆虫的史诗”,“昆虫的荷马”的称号。

法布尔把未知世界比作处于黑暗之中的无限广阔的拼砖画面,把科学工作者比作手捉提灯照看这画面的探索者;他认为自己就是这探索者,一步一步地移动,一小块一小块地照亮方砖,使已知构图的面积逐渐增大。他将一切品质和才华汇集在这种精神之下,为人类做出自己独特的奉献。不必为他的去世惋惜,《昆虫记》中凝结着他的一切。

我深深地叹服于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所付出的精神。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们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的大门.

寒假期间我读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作家。这本书中,介绍了一种又一种的昆虫,描绘了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探究死亡,而我却是探究生命。”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读后感550字 篇14

近几天,我在读一本名叫《三十六计》的书,它让我大开眼界,让我知道了更多的历史故事。

《南史》上有一句这样的话:”盖几道济避,事也。“从这记载可知,”三十六策“并不是书名,而是由来形容道济计谋百出,”走为上计“也不是其中一计,而是在讽刺道济擅长逃跑。宋代时,学者惠洪在《冷斋夜话》中将这句话改为”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直流传至今。

在我所读过的六计中,我最喜欢的是”围魏救赵“,这是三十六计中的第二计——共敌不如分敌,敌阳不如敌阴。就是说与其攻打兵力集中的正面强敌,不如先用计谋分散他的兵力,然后各个击破:与其主动出兵攻打敌人,不如迂回到敌人虚弱的后方,伺机歼灭敌人。

这一计来源于孙膑,是讲齐国帮赵国打魏国的事。孙膑先派人去攻打魏国,庞涓立刻撤出赵国,在归途中遭遇齐军的袭击。魏军长途跋涉,疲惫不堪,以逸待劳的齐军突击,魏军大败。虽然这些计谋表面上好像跟我们并没有关系,但是我们去从中可以得到很多启迪和做人的道理。1956年,以色列就是用”围魏救赵“的方法占领西奈半岛的。

《三十六计》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让我懂得了更多的兵法,大家不妨也找来读一读。

读后感550字 篇15

读完《老人与海》后,我深切地感受到圣地亚哥老人那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坚强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和逆境,老人都保持着人的尊严和勇气。命运对他不公,他毫无怨言,不灰心,不丧气,一次次从失败中站了起来……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圣地亚哥老人学习,学习他可贵的品质与顽强的精神。

这本书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地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倒,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作不屈不挠的斗争。人可以被消灭,但绝不能被打败。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挫折,有人悲观消极,不愿意爬起来,始终停留在困难之中;而有的人乐观向上,勇敢地向着成功的大门一点点迈进。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来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的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圣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们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人生的道路很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就一定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读后感550字 篇16

读了《那个黑色的下午》这篇文章,我想大家都还会记忆犹新。这篇文章讲述了就在XX年某一天的下午,汶川发生了惊天动地的事情。

当大人们都沉静在工作中,学生们都在学校里安静地上课时,突然天空在他们面前黑暗下来,脚下好像有什么在走动,房子在他面前猛力地晃动着被撕裂开来,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发生了,时间停留在那个下午2点28分,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们每个人的记忆中。

路震塌了,房子震倒了,他们还失去了许多亲人!这对他们来说就像世界末日一样。

搜救队员每天不停地在废墟堆里搜救幸存者,他们在一位已死去的妈妈怀里救了一个只有七八个月大的婴儿,幸运的是那个婴儿还活着,可是他永远失去了疼爱他的妈妈。我真为这个小孩难过,他以后的人生路怎么走下去!

地震发生的时候电视上每天都在播放,我也每晚都挤在妈妈身边看电视上播放搜救的情景,看到那些东倒西歪的房子,看不到原来的路,找不到原来的家,他们以后怎么办啊?

看到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孩,他们满脸地失望,他们失去了温暖的家、失去了学校、失去了童年和快乐,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了……这件事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深深的创伤。

我问妈妈他们以后还会有温暖的家吗?还会有学校上吗?还会有人疼爱他们吗?妈妈说;“只要我们每个人伸出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们会有学校上的,他们也会有温暖的家和疼爱他们的人”。

我不解地问,谁会帮助他们呢?妈妈说;“国家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

我说:“国家是什么家”?

妈妈说;“国家就是把我们全世界的人组织起来就是一个大家庭,让我们大家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不久他们就会有学校上,把你们的亲人当做是他们的亲人,他们就会感觉到就像回到以前的家一样会得到温暖和快乐。”

从这个震惊人心的故事里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每个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们大家互相帮助,这样就算再大的困难也能跨过去。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受灾的同学们说;“在学习的路上我们一起加油哦。”

读后感550字 篇17

我今天看了《中国通史》一书,描写的是我们上下五千年的文化,我最喜欢周朝前期和唐朝前期,因为周朝开国皇帝周文王是个人才,而且还有一帮忠诚辅佐,而且周朝前期力量还很雄厚,周朝后期很腐朽,所以我不喜欢周朝后期,还有唐朝前期,李世民把国家治理的繁荣富强。可是到了唐朝晚期,皇帝只知道贪图享乐,大兴土木,搜刮人民的钱财。所以我也不喜欢唐朝后期。

我们中国每个朝代的后期都很腐朽,就说纣王吧,他叫人建"朝歌"花了数万银两。杀了几百人。而且荒唐无道,最后果然被周武王灭了。

最强大的就是元代,元代的开国皇帝是成吉思汗,他先统治了蒙古,然后竞把我们的中原占领了。占领了中原后,又把俄罗斯的首都占领了,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蒙古帝国。

我最不喜欢的是秦朝,秦朝的秦始皇虽然建了万里长城。而且还统一了钱币。但是他把古时候记载的书全烧了,而且还杀了一些读书人,这叫"焚书坑儒"。到了秦二世的时候,秦二世把秦始皇坏的一面他继承,好的一面他没继承,而且还派了一些人为秦始皇殉葬。是他的作风使秦朝走向灭亡。

我感受到了古时候皇帝英明的时候,国家就发达,皇帝无能的时候国家就腐朽。

读后感550字 篇18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19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

读后感550字 篇19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

我出生在一个依山傍水的美好的地方,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亲人亲切无比的疼爱,伙伴们天真无邪的友爱,使欢乐的音符时时洒落在我的身边。在竹林里嬉戏,去山上采蘑菇,入溪水抓螃蟹,追蝴蝶,闻花香,追蚱蜢,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无忧无虑开始的。

拎着个大篮子跌跌撞撞地跟在表姐身后捡麦子,大篮子却总是撞到我的脚后跟。两条小辫儿上下欢快地跳动着,白蝴蝶在身边快乐地翩翩飞舞。湛蓝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微风挑逗着衣襟,篮中的麦穗已有大半。童年的美好时光也就是在欢欣愉悦的劳动中度过的。

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后感550字 篇20

《草房子》记录了一个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小学生活。讲述着一个又一个催人泪下的故事。每读完一个故事,我都会感到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

故事中最撼动人心的莫过于秦大奶奶。她是书中最顽固的一个人,在油麻地生活了几十年,房子龟缩在小学的西北角,是学校的一个污点,学校花费了十几年也没能将她赶出校园。在当地人的眼中,她是个可恶的老婆子,总在学校里搞破坏。然而在一个春季,她冒险救了落水的乔乔。在油麻地人悉心照顾下,半个多月后才勉强下地。从此,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自动离开校园、用拐杖赶走闯进校园的鸭子,用拐杖关她够不着的窗户……最后,她竟为了学校的一个南瓜,不慎落水而永远地离开了。感动之余,我不禁想;是什么使她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是什么使她为了一个区区南瓜不顾眼前白花花的河水吧?是什么使她在垂暮之年发出人性光彩?是爱!是油麻地人的淳朴,是油麻地人对她纯真的爱。也是她那颗感恩的心。关爱、纯朴、感恩书写了秦奶奶完美的最后一笔。

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书中的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草房子》魔力般吸引着我,荡漾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闪耀在每个主人公身上的人性美,使我不禁赞叹这极致的美。

《草房子》是一本永远值得我珍藏的书!

读后感550字 篇21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身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讲述的是主人翁阿廖沙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外祖父开了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逐渐衰落,他变得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狠心地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幼小的阿廖沙也曾被他用树枝抽得失去知觉。他还暗地里放高利贷,甚至怂恿帮工去偷东西。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斗殴。在这样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并要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读后感550字 篇22

最近,局里开展读书交流活动,本人也利用工作之余参与其中。一本好书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阅读过程的片刻愉悦,更是为人们打开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做最好的自己》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以鼓励的口吻和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有价值的事情来引导和说服读者,慢慢的让读者“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接受不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分辨两者的不同”,从价值观、态度、行为、习惯、性格等方面为年轻人指引方向,让你终生受益。

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我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与一次很好的自省。

首先要更清楚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不断审视自己、规划自己,才能做好自己,不留遗憾。

做最好的自己,是乐观面对人生,拥有诚信的价值观,以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工作,努力做到言行如一,言出必践,不辜负别人的期望和信任,增强自律感。

做最好的自己,是相对自己来说做比自己更好的自己。从实际出发,从自己出发,根据个人不同的自身条件“量身定做”,做最好的自己,而不是做超越自己能力范围之外不切实际的事情。

做最好的自己,不是急功近利,尔虞我诈,不惜一切手段去损人利己;而是有着明确的高尚的理想,展示一个独特而又有内涵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不是好高骛远,强求自己取得遥不可及的成就;而是有着合乎自己实际的理想,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精益求精,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

做最好的自己,不见得就必须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成就,成为众人仰慕的对象;而是要立足本职工作,爱岗精业,不懈地努力。

每个人都有适合自己的位置。我们不必去追求那些遥不可及的梦想,只要做一个真实的、最好的你也就可以了。

非常感谢李博士的这本书,也感谢他把自己的人生体验和生命历程总结出来让我们得以分享。都说开卷有益,认真读他的著作,从中我找到了对生活的自信以及积极乐观的心态和用于尝试的勇气。积极的去尝试,虽说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放弃就等于失败。在不断的努力和不断的尝试过程中,总会碰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机遇,或许这时希望就出现了。在工作和生活中,时时作好准备,时时保持上进的心态也是很重要的一环。如果还未开始就放弃了努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机会;失去机会等于失去了成功的希望,这样就与我们的最初目标背道而驰,这是极为不可取的。

人可以平凡,但不能平庸!李白说过,“天生我材必有用”,做最好的自己,不断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潜质,超越自己,让自己做得更好。

读后感550字 篇23

提起鲁滨孙这个叫得十分响亮的名字,几乎无人不知。他是世界闻名的早期探险家,一个假期,我终于阅读完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飘流记》大作,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直到现在,我还想着《鲁滨孙飘流记》的惊心动魄。

当一个人独立生活的时候,还有这样的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实在是难能可贵.因为人总不能被困难吓倒,而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挑战自我.始终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只有这样才能战胜困难在一次背包旅行的途中,鲁滨逊乘坐的飞机在无人岛上坠毁.这是什么地方?炽热灿烂的阳光,一望无垠的大海在鲁滨逊眼前展开的是一幅浪漫,孤独,刺激和冒险的画卷. 然而,如果真的独自留在无人岛上会怎么样呢?这里没有自来水,也没有煤气炉,打不通手机,也没法叫外卖送餐.除了泥土,大海和一直生活在那里的动植物以外,无人岛上没有任何东西是为了让人类生存而存在的.一滴水都要亲自去找,一个火苗都要亲手点燃.在这样的状况下,你还会感到浪漫吗? 鲁滨逊并不是天才,但是他有着更强的好奇心.他历尽了限险,九死一生.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是生活,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虽然鲁滨逊生活在远离当时社会的荒岛上,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他始终没有脱离过社会,利用先前在社会中学到的知识使自己活了下来.如果他从一生下来就生活在荒岛上,那情况又会是怎样?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鲁滨逊能够在荒岛上生活几十年,不单是他不服输的思想,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丰富的社会经验.鲁滨逊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地方,这也许是他活下来的信念。

读后感550字 篇24

每个人都希望被别人重视,受到别人的尊重和欢迎。但有的时候会被别人嘲笑、欺辱和玩弄。生活给了我们快乐的同时,也给了我们悲伤的体验。让自己快乐起来,最好的方法是自己争气,去做比以前更好的自己。这些道理都是我从《生气不如争气》这本书中领略到的。

哲学家康德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也许生活给了我们不少磨难,但谁又能说自己一辈子不会遇到呢?与其用痛苦一遍遍地折磨自己,何不试着绕开它,去做个聪明人,做一个善待自己的人呢?生气就是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谁又想做这样愚蠢的人呢?

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了“生气”的牺牲品,因为这样一来驱走成功的就不是别人了,而是你自己。

愚蠢的人只会生气,聪明的人懂得争气。愚蠢的人,一生只会是狭隘昏暗而失败的;聪明人的一生相反,回事豁达明朗而成功的。我想人们都想做聪明人吧!想做就必须做到不生气而争气这一点!

读后感550字 篇25

今天,我们学习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故事作文,主要讲诉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农夫,由于经常食不果腹,所以他每天都必须坚持到田地辛苦劳作。

有一天,当他正在专心工作的时候,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出来。由于速度太快,它还没来得及收力就已经撞死在田边的树桩上啦。

这时,农夫又惊又喜,天下还有这等好事。于是他将野兔带回家,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他想,要是天天都有一只兔子撞死在这,那我岂不是以后都不用劳动啦。于是,农夫从此就荒废了自己的田地,每天就在那个树桩旁边等待着,等待着……

通过这篇文章,我了解到人不能够企图不劳而获,只有自己脚踏实地,才能将日子好好过下去。

读后感550字 篇26

今天,我津津有味地读完了英国著名作家王尔德所著的《快乐王子》。觉得这篇文章写的很生动,让我深有体会。

快乐王子的塑像本来立在市中心,他身上缀满了纯金箔片,他的眼睛是两粒闪亮的蓝宝石,还有一颗大大的红宝石在他手捏着的剑柄上闪闪发光。可为了帮助穷苦的百姓,他在小燕子的帮助下,把纯金箔片和宝石送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最后,小燕子冻死了,而快乐王子也因破烂不堪而被拆除。在市民们将小王子的雕像放进火里融化时,小王子的心怎么也融不掉,人们便把小王子的心和那只死了的小燕子都扔进了垃圾箱。

虽然小王子的外表是一座雕像,心也是用铅造的,但他内心深处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真心。可是,我却做不到,我怕吃苦,怕付出,平时,在学习上就怕反复多练,不愿深入钻研,所以每次考试成绩都不理想。我希望大家学习快乐王子的一颗善良的心。

读后感550字 篇27

今天,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中的一个故事,叫《真假美猴王》。它描述了一个很有趣的故事。

唐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遇见了很多妖怪,孙悟空奋力保护师父和师弟们,把很多妖怪都一一杀死,但是却也经常被唐僧指责,还时不时地赶他回花果山的老家。这一次悟空又是被唐僧念了紧箍咒而赶走他。悟空遭此冤枉后,忠心不改。为保唐僧去西天取经,他不得不去南海普陀,求助于观音菩萨。但六耳猕猴自恃有一身通天的本领,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孙悟空掀起了一场场恶斗,两个猴子都使出了看家本领和浑身的解数,一直打上了凌霄宝殿,玉皇大帝令他们二人停止,但六耳猕猴竟然不服从玉帝的命令,闹得玉帝也无可奈何。

真假美猴王一直厮打到灵山,要让如来佛辨个真伪,说出是非。在佛法无边的如来面前,六耳猕猴最终闹了个原形毕露,自食恶果。唐僧师徒四人在战胜了六耳猕猴以后,又踏上了去西天取经的漫漫长路。

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唐僧太不相信孙悟空了,而对妖怪们却心怀慈悲,导致了孙悟空经常被冤枉。但是我很敬佩孙悟空,他对师父的忠心永远不变。

读后感550字 篇28

这学期,我读了不少书,有《红与黑》、《悲惨世界》、《贝多芬》、《骆驼祥子》、《朱自清散文》、《趣味动物小百科》、《中国当代少年诗逊、《普希金诗逊、《狼王梦》、《朝花夕拾呐喊》、《谁寄给你紫色的信》、《一生要读的60首诗歌》、《青身》等。我最喜欢的是《狼王梦》和《贝多芬》。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作品,里面讲述了一个母狼教育子女当上狼王的故事,可其间,却付出了极大的代价。

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这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文章最后一句是“但愿这一窝狼仔中能有一只成为狼王。”

母狼紫岚的一生是痛苦的,为了使儿子当上狼王,不惜一切代价,至自己的生命。她的不顾一切使它葬送了自己的命,这种品性不是我们该学的,这样害人也害己,当然它的3个儿子也很可怜,不是说它们死的惨,而是它们只是为了完成父亲的遗愿而生,是它们母亲操纵着它们的命运,不能按自己的愿望及生活方式,不能像别的狼自由自在。媚媚是其中幸运的,她是自由的,到最后这个家庭只有她一人能够活下来。

题目取为“狼王梦”,我想是因为这不是现实,而是一个“梦”吧。最后狼仔也是在睡梦中,与前面相互照应,那么狼仔中是否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呢?我只希望,而不是强迫,希望媚媚能懂此理。这里巧设悬念,让我感到意犹未荆

因读书而生动,因读书而精彩,因读书而进步,因读书而收获,这就是我们的20xx。

通过读书,使我认识到一个人只要热爱读书,就不会失去求真、求善、求美的希望和力量,是啊!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女会为我的人生涂抹上人道主义的亮丽底色;一句“人之初,性本善”,会陪伴我一辈子做个好人。

我们爱读书,才有未来,和-谐世界必然是一个读书的世界!

读后感550字 篇29

《龟兔赛跑》是一个人人都明白的童话故事。这是讲的一只乌龟和一只兔子赛跑的故事。骄傲的小兔子因为看不起小乌龟,所以提出要和小乌龟赛跑。乌龟爽朗的答应了,兔子想:“爬都爬的那么慢,还有胆和我比赛?”兔子不把比赛当一回事,所以在半路上睡着了。小乌龟却坚持不懈,一个劲的往前爬。等小兔子醒来再向前跑时,小乌龟却早已到达了终点。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想起了上次妈妈让我做卷子的事情。那是一个星期六,妈妈说这天不能光玩,做一套卷子吧,说着就把卷子放到了我面前,我一看是一套数学A卷,便大意起来,因为A卷都比较简单。我三下五除二就做完了,然后放心的出去玩了。但是等我回来却发现卷子被妈妈花了很多圈。我好后悔啊!我太轻敌了,我完全能够把它做好的。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骄傲自大,要虚心,总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有一点小成绩就骄傲。正如“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

读后感550字 篇30

今天我读了一篇英国作家笛福的一篇名为《鲁滨孙漂流记》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是英国现实主义小说的开山之作,航海小说的先驱。并评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佳书”第二名。

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鲁滨孙的人从小喜欢航海冒险,长大后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危险,这并没有动摇他冒险的心,他希望走遍天涯海角。

有一次,他乘船去南美洲,途中遇上大风船翻了,但他醒来时他被冲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他的同伴都死了,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他从船上找到了一些可以用的东西和吃的,还有没有淹死的两只猫和一只狗,渐渐的他有了自己的羊群,吃上了自己种的粮食。

一眨眼过去了18年,一天,鲁滨孙看见有野人的脚印,鲁滨孙在岛上生活了26年,有一天他终于看到了30多的野人上了一艘船,他还救下了一个被这追赶的野人,并取名为“星期五”,一天清晨,星期五叫醒了正在熟睡中的鲁滨孙,原来有一艘船在附近停泊着,于是鲁滨孙踏上了回家的旅程。

读完了这篇小说,我知道鲁滨孙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自己,使自己不被暂时的困难所吓倒,并且想方设法地应对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依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我在想,人这一生有许多困难,但是能想鲁滨孙这样乐对待,永不放弃的人却很少。如果是我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我一定不会像鲁滨孙那样执着,我肯定会对生活没有希望,更何况还有野人,而且28年之久,一个人在岛上,虽然还有一个野人,但不能于家人在一起。

我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鲁滨孙相比是渺小的,但我们也要像鲁滨孙一样乐观对待,不能因为一些小小的挫折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成功。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