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血三》读后感作文【优秀17篇】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需要写一篇观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可是观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

仙魔之恋(三)作文 1

碧婉仙子回归天界,刚好明日是王母娘娘的生日宴会……

今日,碧婉仙子眉目如画,丰姿绰约,明艳无俦,生平未见,蛾眉敛黛,嫩脸匀红,口角间浅笑盈盈,丽容无俦,又带着三分天真烂漫,更增娇媚,青儿的舞衣以白色为底,下身罩着浅青色纱笼,纱笼用偏蓝的青色为边,上缀片片青色的亮片。上身是白底,青色线条为缀。腰间是银色绸缎围成的束腰,系了一条绿色的锦带,凸显出佳人曼妙的腰姿。上身是偏蓝色的青色纱衣,看起来滑滑的,像是皮质的。浅青色的水袖舞动,衬托了青儿出尘的美。同青色的玫瑰固定住翠青色的羽毛头冠,固定住了及臀的长发。盈盈一拜言:“婉儿参见王母娘娘,王母娘娘万寿无疆。”

那个坐在凤椅上的不是王母又是谁呢?只见其整个服装以白色为底,红色为缀,里衬红色纱衣,双袖用更深的红色,颜色的渐变,让人感觉整个不会很古板,而亦不是突然的采用更鲜亮的颜色,让人觉得柔和而又不失新意。青丝及腰,用粉蓝相间的小花固定住红色的羽毛头冠,端庄贤淑,额前的梅花装显出了玉帝与之的情意绵绵,让人觉得妖艳而不失端庄,而衣服整体又是很端庄的气质,衬得王母,妖而不艳,艳而端庄。虚扶一把,后莞尔,言:“婉儿起身罢。”

碧婉仙子:“谢,王母娘娘。”

下一个拜寿的是王母的小女儿紫雪公主(安菱)……

紫雪公主今天的衣服是以紫色和白色为主的,在几位公主中,只有紫雪公主和幻橙公主的裙摆是用了自身的颜色,因为紫雪公主的性格是善良的,而紫色却是冷色系,所以不能用白色和深紫色,只能用粉紫色的羽毛冠来装饰紫雪公主的秀发,紫雪公主的丝带是深紫色的,这样让紫雪公主又多了红袖公主的温柔,蓝兰公主的文静和自己的善良。用了幻花术瞬移到王母身旁,在王母怀里撒娇道:“安菱给母后祝寿。”

王母抚了抚她的头,软言软语道:“恩,安菱乖,你三姐姐(蓝兰公主)回来了么?不知道你四姐姐会不会来?”

“当然回来了啊!”大公主红袖不知何时来的,只见其身穿广袖流仙裙曲裾长长、广袖飘飘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内穿薄蝉翼的霞影纱玫瑰香胸衣裙上用细如胎发的金银丝线绣成攒枝千叶海棠和栖枝飞莺青烟紫绣游鳞拖地长裙,缓缓道,

倾城公主名副其实,她相貌绝世倾生,看到她的人绝对活不过一个月,就算不是被她当场迷死,就是因为过度思念而亡,所以她一般不会出现。今天她身穿淡紫色的,白纱衣,简单又不失大雅,妩媚雍容,雅致的玉颜上常画着清淡的梅花妆,原本殊璃清丽的脸蛋上因成了女人而褪怯了那稚嫩的青涩显现出了丝丝妩媚,勾魂慑魄。落凡尘沾染了丝丝尘缘的仙子般另男子遽然失了魂魄,但最另人难忘的却是那一双灿然的星光水眸。明眸属于苍蓝色,浅浅一笑能吸引住千万人。身后总散发着淡淡的悠悠的清然的自然的薄荷香。尽管她穿的很平常,却已经让百花失色,比过在场所有人。她,站着不动,冷冷清清的言:“母后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六年级:陈希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中作文 2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

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3

上个星期,借着晚自习的时间,看完了余华写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看完后,余华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层,余华对小人物的描写真的很写实。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卖血渡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的故事,特别是小说最后部分时,当他每卖一次血时我都担心他会在某一次卖完之后会死去。小说里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本来在三个儿子里最喜欢的就是大儿子一乐,后来得知一乐不是自己亲生儿子时,他却觉得养着一乐是浪费自己的粮食,从而想把一乐归还给他的亲生父亲。小说里有一段,许三观带着全家人去吃面条却唯一叫一乐去买个番薯自己吃,一乐在得到不公平对待是委屈的离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后来许三观在外面找到他时,背着他一边骂着一边往饭店走去,当一乐问他是不是要去饭店的时候他温和的说是的,读到这里时突然有股暖意涌上了心头,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的人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许三观和后半部分的许三观给我不一样的感觉,后面的他真正的让我看到了他作为一个父亲的伟大,为了凑钱给一乐看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自己昏厥过去。从一开始不愿花钱给他买面条到最后为了他让自己差点死去,让人心痛不已。

其实父爱的严厉中带着看不见的温柔,不管他们曾经以什么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都要记住,他们并不是我们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他会比任何人都喜欢我们过的更好,只是不善于表达而已。

许三观卖血记

地球上的星星观后感 4

瘦脸庞,大眼睛,大门牙,大嘴巴。这个惹眼的人物是影片《地球上的星星》的主人公——患有先天读写障碍的八岁男孩伊夏。当伊夏描述出“字母在跳舞”时,没人相信他,也没人理解他。他不会朗读,不会拼写,不能完成作业,每张试卷上都是“满江红”,连续两年被留级,为此,同学们嘲笑他,老师责罚他,父母 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究竟怎么了?直到他遇到了尼康老师。

发现

伊夏的“学习差”、“多动”、“贪玩”、“叛逆”、“捣蛋”、“好幻想”使我对这个大门牙、大眼睛的男孩心生厌弃。近20年的教育直觉告诉我,这个孩子的“臭毛病”因生活在富裕家庭,父亲疏于管教,母亲过于放纵和溺爱所致。在学校,像伊夏这样的孩子通常会被贴上“学困生”或“行困生”的标签,大多会遭受像伊夏一样的嘲笑和冷落,而老师能做的似乎很有限。可是,当我看完影片后,我知道是“自以为是”欺骗了我,常规思维蒙蔽了我的双眼,致使我看不到伊夏的光,他其实是一颗坠落到地球被蒙了灰尘的星星,他需要的是被发现!伊夏拥有绘画天赋,且极富想象力:他绘制的翻页小书,生动地讲述着他和家人分离的故事;他的绘画作品用色大胆明丽,富有创造性;他能用小木棒和橡皮筋做出小船在小河里前行……可是,很长时间里,伊夏都被误解,被打击,他的星光在密不透风的'压制和嘲笑中渐渐暗淡。伊夏开始自我封闭,他老是垂头丧气,显得很害怕,不说一句话,也不再画画了。所幸,小时候也曾患读写障碍的尼康老师注意到了伊夏,他能体会伊夏内心的挣扎和痛苦,他能看到伊夏眼神里的呼救。当尼康老师找到校长说明伊夏的情况,并决心帮助他时,我钦佩这位老师的勇气。伊夏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尼康。于是,我自问:我是谁的尼康?那些被蒙了灰尘的星星们,他们能幸运地遇到“尼康”吗?

唤醒

为了唤醒伊夏,尼康老师煞费苦心。他到伊夏家做家访,告诉伊夏的父母,他们的小儿子有读写障碍,需要被理解和帮助;他在上课的时候讲爱因斯坦、达芬奇、爱迪生、迪士尼的故事,并告诉伊夏自己和他一样,帮助伊夏重拾自信;他每天抽出两三个小时用绘画和手工的方式辅导伊夏认字写字,并毫不掩饰地把微笑和赞美给了伊夏;他组织全校绘画大赛,只为唤醒伊夏,让这颗被遗忘的星星绽放光彩。当伊夏走上领奖台看到尼康老师画的正是昂起头咧开嘴笑得灿烂的自己时,顿时热泪盈眶,扑进尼康的怀里,全场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一瞬间,我的心被一种力量感动着,看到这里,我更加钦佩尼康。他用爱走进孩子的内心世界,用理解呵护点点星光,用无限的耐心和智慧让一个智障孩子变成可以照亮自己和别人的金星!他是一个与光同行的人!我想,作为老师,需要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量!然而,这种能力从何而来?尼康告诉我要有“五个一”:一颗仁厚热忱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一双能够托举起生命的大手、一种敢于突破、勤思善学的精神。五个一缺一不可!相较于尼康的五个一,自己刚刚是幼儿级别,顿觉紧迫感骤增!

与光同行

影片里的一个情节令我如烙在心:伊夏的爸爸来到寄宿学校找到尼康老师,表明他和妻子很关心伊夏。尼康严肃地给他讲述了所罗门群岛关于伐树的故事。原住民要砍伐一棵树,并不用斧头砍伐,而是把这棵树团团围住,大声咒骂它,连续一个周,这颗树就会慢慢枯萎,然后倒地死去。听完这个故事,伊夏的爸爸露出惊愕、羞愧、恐惧的眼神。我也是第一次听这个故事,不由得汗毛根根竖立。一棵大树在咒骂中枯萎死去,一个人呢?一个孩子是笨蛋?还是天才?往往取决于家长和老师的态度。当我们骂孩子是笨蛋,他就真的越来越笨了;当我们夸奖孩子是天才,他就真的令世界惊艳了。天才是夸出来的,这应� 语言的力量超出想象,它可以催生出一朵花,也可以摧毁一颗心。

做什么样的老师?看了《地球上的星星》后我想,教师应该是手持星火点亮内心的人吧!对,做追寻星光,与光同行的人。

《魔血三》读后感作文 5

《魔血三》读后感作文

《魔血三》的主要内容是说:伊凡的`成绩一直在班上不太好,所以他的表第克密特想捉弄他一下,伊凡的表第克密特是个生性乖张的怪孩子,除了喜欢说慌和制造麻烦,他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地下搞他的“天才实验”。有一天,伊凡被妈妈派去照看克密特。但克密特给伊凡开了个很大的玩笑。克密特先让伊凡挨了揍,又故意捉弄了伊凡和他的好朋友安迪……伊凡和安迪简直受够了。又一次克密特骗伊凡和安迪喝了他制造的“狂笑剂”。结果,又遭到了坏孩子科南的暴打,不过这反而让伊凡的成绩变好了,从此他努力学习,成绩从此优秀起来。读了这个故事后,我觉得人应该不断向前冲,知不足者好学,耻下问者自满。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学习就像在急流中行使,不进则退。记得有一次,我考了一个好成绩,我很骄傲,整天只顾玩,没有用功读书,又到考试了老师像发了一道“圣旨”。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到了考试我一看试卷全是我不会做的,考完了,卷子发下来我漏洞百出,这时老师走过来说:“人应该努力向前冲。不应该后退,我这时才领悟到一寸光阴一寸金。《魔血三》读后感作文400字

地球上的星星观后感 6

近日,观看了一部印度电影——《地球上的星星》,它是通过从一个拥有阅读障碍的孩子角度出发,不断的探索孩子内心世界的电影,看完之后对我的触动很大,尤其是影片中的美术老师。这是一位拥有明锐洞察力的老师,从本质出发,真正的读懂孩子、了解孩子,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改变了一个孩子一辈子的命运。

《地球上的星星》主要讲述了一个八岁的小男孩伊森,他的世界充满了常人不以为然的惊奇:色彩、鱼儿、小狗和风筝,但是这些在成人世界来说,却是如此的轻微,在他们的观念中,成绩、排名是那么的重要不可忽视,使得伊森在学校的表现,总是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当他惹出的麻烦超过父母的接受范围后,他被送到一所寄宿学校接受“教育指导”。在新学校,一切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愈演愈烈,伊森不仅要忍受着与家庭分离的痛苦,还要在老师与同学的嘲笑、指责中度过每一天。

一天,一位新的美术老师尼库巴突如其来,他用乐观和自由的教学风格感染着每一个学生。他打破了“结果至上”的原则,让学生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自己去思考,去梦想,去想象。学生们都满怀热忱,除了伊森。尼库巴很快的发现了伊森并不快乐,然后他开始了找寻原因。他发现伊森最主要的问题是不能拼写和阅读,他是一位阅读障碍的儿童,但是尼库巴并没有放弃伊森,还对他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辅导,从而最终帮助伊森找回了自己,还有快乐。

影片中有两个部分给我很大的感触:

1、伊森无疑是班级中最典型的学困生,他调皮、翘课、成绩一塌糊涂。这样的孩子往往会影响班级上课的进度,降低班级的平均分,让老师每天心情不好,是老师的“眼中钉”。作为老师,在不停地责备和惩罚他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孩子会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我们往往会不经过大脑思考说出很多的`原因:不用功,不努力;(伊森的父母是这� 所以,每一个学困生的背后都有他“学困”的原因,只有找到这个原因,才是从根本上转化学困生。影片中,尼库巴老师拿出一个模型的盒子,让伊森的父亲读上面的中文字的时候,伊森的父亲才感受到了孩子平时的痛苦。我们也要经常和学生互换角色,多从学生的角度去帮他们考虑考虑,我们的要求,他们是否能达成?

2、就是尼库巴老师在影片中说的,学校在注重孩子的成绩了,想把五个手指拉得一样长。而孩子与孩子之间是有差异的,就想伊森一样,他虽然有阅读障碍,但是在美术方面和创造力方面却有超出其他孩子的天赋。所以,如何去发现每个孩子的优势,做一名“伯乐”,是我们教师需要去学习和努力的方面,不能只把眼光盯在分数上面。对于个性极强,或者生理上有缺陷的孩子,我们要采取特殊的教育方式。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著名教育学教陶行知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你别忙着把他们赶跑。你可不要等到坐火轮、点电灯、学微积分,才认识他们是你当年的小学生。”

作为学校的一份子,我常问自己,学校中的孩子形形色色,像伊森这样特殊的儿童虽然并不常见,但是也有一些孩子还在某些方面并不敏感,而导致成绩的落后,如果我遇上这样的孩子应该怎么办?看完今天的影片,我从尼库巴老师身上学到了“读懂孩子”和“不放弃”七个字。或许在几个班级的教学过程中,很难在课堂上真正的了解到每一位孩子,那么对于那些成绩相对落后的孩子们,读懂他们,从根本上了解这些他们的成绩为什么会落后与别人,从本质上剖析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显得便是如此重要。

在影片中尼库巴老师告诉我们,读懂孩子,并不是单纯的观察孩子们平时的表现,用成绩检验他们,而是应该永远用欣赏的眼光看学生,永远用宽容的心态面对学生,在孩子们的每一个错误中,寻找共同点,找出隐藏在那些错误下的根本原因,给予孩子们更多的耐心、温暖和爱,永不放弃每一个孩子,用一个拥抱,一个微笑去关怀孩子,鼓励孩子每一个小小的进步,让孩子一点点的重拾自信,找到学习的快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一作文 7

《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只是许三观的生活,还有活在那个时代的千千万万的人,也许他们微不足道,人与人之间的性格也不尽相同,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我看到他们类似的、复杂的人性。

小说开头便给我极大地震撼,“爷爷说‘你没有卖血,你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这句话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嘴中说出,更有震撼力。难道能卖血等价于身体好吗?不只是许三观神经不正常的爷爷,还有村里的桂花,桂花的母亲,以及四叔,甚至全村人都有这种思想,催生出这种思想的,只能是生活的重压和思想的愚昧,这就使我在刚读完第一页就感受到一种沉抑的气氛。

这本书中包括许三观都是一个个小人物甚至小人,各种缺点在他们身上暴露无遗,但在这种缺点之下有着光辉的爱情亲情,对生活的执著还有那份善良,正是这些让这些小人物变得有血有肉,有了灵魂。书中许三观在荒年卖血只是为了让家人吃上一碗面,但他又不肯让一乐吃,用他的话来说是卖血的钱不舍得花在别人的孩子上,我们看到了许三观的自私,逼一乐在大街上认爹要面条,但许三观又觉得良心过不去,到处找一乐,最终把哭的稀里哗啦的一乐背在肩上,温暖的街灯打在父子二人身上“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是的”这温情的对话让我鼻子一酸。

在许三观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不统一的地方,除了对一乐的言行,还有对何小勇态度的变化。当何小勇被车撞了,“许三观光着膀子,穿着短裤从邻居家中进进出出,他见了人就说‘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此时的许三观身心舒畅。但何小勇的女人需要一乐去喊魂时,许三观又对一乐说“何小勇性命难保,救命要紧,怎么说何小勇也是个人,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此时,我们在这位生活的巨人许三观的性格中,看到了那份善良,那份不能说是无私,但足以称之为伟大的善良。

在这个卖血的故事中,只有两个阶级,买血的和卖血的。卖血的也包括他们的家人,他们善良但又有污点,自私却又伟大,他们都是生活的强者,是值得尊重的,这一群体的人性引起了我的思考,相反,以李血头为代表的一类人收下卖血人的各种福利,趁机捞钱,乐此不疲,三年自然灾害时“全城人脸上都是灰颜色,只有李血头的脸上还有红润。”这种人应该永远遭到人们的唾弃。作者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完美地刻画出这两类人,衬托出卖血人阶层人性的光辉,那就是哪怕做了坏事,身上有无数缺点、污点,也要一心向善,追求平等和正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8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法国《读书》杂志在评论《许三观卖血记》时说道: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余华目前正在创作一部长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时间跨度很大的爱情故事,从文学风格上说,这将是一部与《许三观卖血记》迥然不同的作品,这部小说将于明年初完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 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

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是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的是更多人的记忆。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一作文 9

已经记不起来是第几次看许三观卖血记了,这本被誉为余华作品的最高成就的书也的确是名不虚传。余华这两个字就代表了一个作品风格吧,风趣中带着沉重,第一遍看觉得很搞笑的情节,第二遍看,第三遍看时会觉得愈来愈沉重。活着,许三观,兄弟,都是如此。余华惯常都是描写一个普通人,普通到有点平庸的那种人。描写他的一生。所以看起来有种爽快感,一个下午就可以看完别人的一生。但是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爱吧。我们谁又不是一个普通人呢。

许三观就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少年丧父,又失去了母亲,但是他的爷爷和四叔给他的爱一点也不少。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第一次卖了血,拿了35元钱,并通过这钱娶了媳妇。本来平平静静挺好吧,但是又搞出了乌龟风云,让这个家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考验。每次考验都是以许三观卖血得钱来拯救。为了弥补儿子犯下的错,他尽管不情愿卖了第一次血。同时是为了报复许玉兰的出轨吧,他也出了一次轨,同时卖了第二次血。用许玉兰的话,我们两个这下就扯平了。

最感人的,大概就是当何小勇被车撞的时候,许三观尽管叫着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在许玉兰要求他去救何小勇时候还说去救就是孙子。但是在对一乐说的时候,仍然包含了满满的善意,尽管那是个让他当了十几年乌龟的男人,他有无数理由让自己不去管他,同时也不会有人去指责他,他还是去选择了救人。当然最后也是善有善报,一乐生病的时候,何小勇的妻子和女儿借给了他最多的钱。

还有就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一家人都吃不上饭,许三观去卖了血,让家里人饱饱的吃了一顿面条。可能我的点和别人不一样吧,当 突然觉得再大的困难都不可能打得倒这个人吧。

还有就是在运动时期,许玉兰因为莫须有的妓女罪名被批斗。许三观给他送饭时候,表面上只送了白米饭,实际上在下面埋了好多好多肉的时候,还有就是在许玉兰说许三观也出过轨许三观赶紧让她小声点,理由是现在只有我能照顾你,我下水了你就没办法了。真的突然泪目。还有就是几个儿子都看不起自己母亲的时候,许三观巧用家庭批斗,把几个儿子的心态给转了过来。真的这样一个说自己老婆给自己带原谅帽的男人,最后是真的处处都在保护自己的老婆。

还有就是很有名的用嘴炒菜片段了。真的如果有人说余华的描述功力不行用这段分分钟打脸。最喜欢的就是许三观生日许玉兰多煮了一碗糖粥时许三观说反正谁喝了都会变成屎屙出来,就让三个孩子多屙一点屎吧这一段以及最后给自己用嘴炒了爆炒猪肝之后,所有人都在吞口水,许三观高兴的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大家都来吃我的爆炒猪肝吧这里。平凡人也有平凡人的伟大吧,心里就突然涌上了这句话。

爱有很多,有孔子所言仁爱爱民之爱,也有普普通通的爱。相比之下我觉得这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更加动人吧。爱自己的妻子,运动时候冒着别人的指指点点给妻子送饭,晚上给站了一天的妻子泡脚。爱自己的孩子。为了弥补一乐的错去卖血,在送一乐下乡时候去卖血给一乐二乐钱只是为了让他们生活好一点。二乐的生产队长来的时候,他卖血去请队长吃饭,这次他得知了阿方卖血卖败了身子,根龙因为卖血死在了他眼前。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选择一次又一次的卖血。天底下所有的父亲可能都是这样的吧,为了孩子,自己累一点无所谓。还有就是对陌生人的爱吧。甚至可以说是仇人了。让自己孩子去给让自己带绿帽子的人喊魂,他也是恨何小勇的吧,但是爱盖过了恨。还有就是最后由于不能卖血而在大街上哭泣。在他眼里不能卖血就代表着如果这个家又遇到了挫折,他就没办法去拯救了。对自己家庭每个成员,对周围每个人这样的爱,大概就是余华想要表达的吧。第一遍看完只觉得经历了一个人的一生很爽,第二次看看到了苦,许三观一辈子都是在坎坷中过去的。后来看,看到了爱。大概爱才是余华先生写这本书想表达的吧。这样一种朴素而又纯真的爱,可以说在哪里都可以看得到,但是我们却习以为常。余华先生写出了这份爱,大概目的也是让我们珍惜这样的爱吧。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悲剧吧。

《圣魔之血》读后感3300字 10

难能的午后,天空介乎阴晴之间,有些许的凉爽。前阵子不小心手贱把签名跟说说同步了,N年未变的签名消失无踪。无法,只记得是“圣魔之血”这部小说中截取的一段话。百度了半天一无所获。倒是又看到了那些浓墨重彩的插图,尽管不是第一次看了,还是稍有些沉浸在这些绘画的震撼中。画师的笔触并不算写实,但是穷尽了色彩和华丽,仿似野兽派的作品般极具了视觉的张扬。

第一张,伊萨克,9=2的魔术师瞪着死鱼般的双眼,一身黑色,右手横扫过五星徽,下摆的黑色揉碎了点缀在幕布上隐隐的化成了一个大圆,红黑之色带着压抑,如他本人,冷静和疯狂。

第二张,亚伯的葬礼,中央漆黑的大棺,右侧是跪坐祈祷的布兰雪修女,白色蜡烛、白花、修女雪白的衣裙。如温柔的摇篮将黑棺包裹。地板却是黑色的深河,内圈的白似是飘在上面的雪沫。黑和白这对比最强烈的东西,看上去有些异样的美感。

第三张,不知何处的庭院,女主教静坐着,身上华丽的主教袍抢尽了画面的主色,身旁是血猎和无面者?光影斜射过来把路灯和大理石走廊撕得一片模糊,却没有一点蹭上主教的衣褶。卡特琳略有笑意,想是被这两大战将围着心里很安心吧。

第四张,AX的部分成员们,皮肤黝黑的摩洛哥军人,巨型战舰的主脑,挥着双刃的黑寡妇,悲哀的剑舞者,神枪手,和背对众人的亚伯。脚下的地板染得血红,猎人们像是刚刚添血的猎豹,准备迎接一场更大的盛宴。

一张一张看过去,发现原来并非古朴简洁风格的画作才能凸显壮丽的美感。奢华的装饰,强烈的色彩,雕塑般的笔法照样可以塑造出独特的磅礴之感。相比现实主义,这些插画凝实了更多情绪上的夸张和浪漫,从来喜欢的画就不多,西方画只觉得莫奈跟拉斐尔看得顺眼,国画喜欢的甚至都不是大师的作品,其中读出感动的就更少,甚至屈指可数。最有印象的是九几年画展主厅隔壁张某人的作品。画的是黄河,初看觉得色彩单调只有黑黄两色,构图极乱不清主次。看得稍久。深黑的岩和浅黑的云像是压制不住怒涛般的河水,才被卷的四分五裂,东一块西一块,满屏的黄色似是不满纸张的篇幅挣扎着要扑出来,当时一惊,险些要躲。我原来错了,作者应本意为画上并无黑色只余浑黄,黑墨是限制它的牢笼,格调什么的毫不需要,主题便是这一池滚滚玄河,脱纸而出,择人而噬,端的是威武无铸。还有一幅,说来惭愧,是鬼子的作品。来自风林火山的插画,作者仍旧不详,描写的是第四次传中到合战,姗姗来迟的武田家旗本终于在本队败退前赶到战场,本阵中信玄谦信俩基友正上演着一刀取,笔触墨色浓重山雨欲来,骑马队一色火红,骏马肌肉突起,武士棱角分明。画面选了一个侧写,仿佛不敢直面迎上赤色的武士们掀起的红潮。似乎扯得有些远了。

拜学业所赐。我竟能说的出口,单调的生活会不知不觉把感官洗磨平滑,相较以往更显得木讷,差点让人丧失了对美的敏感。这一幅幅浓郁的巴洛克风的舞蹈充裕着颜色之芳香再次唤醒了我的嗅觉。它与小说的格调契合的相当好,每一个画面都定格在了小说的片段之中,深化了情节。原本我心中有自己的哈姆雷特,但是粗鄙的想象力塑造出的形象远不如插画上的华丽而细腻。大抵忘干净的故事竟有那么些清晰起来。作者找对了画家,也只有柴本的这些奢华瑰丽的插画才能配合得了属于小说的独特的风格吧,百度了一下柴本的名字,一无所获,看来是个低调的艺术家。为什么经典的东西往往不能出名呢?在海滩上不断的寻找,在沙砾中淘上N遍也许才能找到倾心的玩意,这个过程让人实在觉得疲累。

偶尔上网翻翻小说,实在是糟粕多如牛毛,绝大多数是不同程度的意淫作品,主人公打倒一切敌人,然后开后宫,许多女主无条件的喜欢上他。这一类看上去很是恶心,角色们根本不是文学形象,而是一个个的木偶,配合情节作着扯线运动。优秀的形象,至少能让读者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经历和思考。三体中作者借罗辑的经历说过:真正的文学大师能在脑海中催生出成百上千的艺术形象,组成一幅时代的画卷,他们创造出这些形象后便失去了对这些形象的控制,只好如小偷般跟踪记录他们的行为活动,一部名著就如此诞生了。什么样的小说当得了这般评价呢?战争与和平?傲慢与偏见?这两部著作厚厚的大书就沉列在图书馆,无人去动。于我,也许等年龄再长些估计才会有兴趣吧,至于现在,看了考试依旧悲剧,看了其实也没用。

全写实的名著啃不动,还是钟情于情节合理人物生动的创造性故事。新作我不知道,只了解一些数年前的老东西。如最近火起,拍出电视剧的冰与火之歌、指环王这种西方魔幻,亦或三体这样的科幻巨作,我们大伙小时候都看金庸,还有就是打算接下来着重写一写的圣魔之血了。说到好作品,还有一个特点是它应当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味道,或者世界观。你读它的时候像是伸手便能触摸到它描写的街道,在字里行间嗅到它或悲或喜或乐或苦的感觉。圣魔之血的世界对我来说就是这些华丽插画,故事情节早已不详,惟有模糊的感觉还没忘,总觉得那个世界就算是白天光线也不多,建筑都像是圣彼得大教堂,亦或凡尔赛宫那般恢弘。有些雨后的阴冷却不潮湿的世界,是一个黑暗颓美,纠结着各种思想各种势力,如蛛丝般缠绕,争乱不休,华丽而沦丧的世界,然而深处却蕴含着人性蕴含着希望甚至光明,让人无法将之完全放弃的悲哀的世界。高科技一抓一把,基调却让人想到阿拉伯国家跟基督教世界的冲突,想到十字军东征。像是漆成黑色再缀上红色与白色装饰线条的黑暗圣经。动画化后,片尾曲那首“brokenwing”准确的抓住了这种感觉,尘埃落定后对死者的缅怀对人世和生存的悲悯,忧伤和感动都是淡淡的。形容词都用尽了,总之是难得的好作品。

要说特别喜欢某个角色大概也就是女主吧,叫什么布兰雪。这部黑色的作品里唯一的。几束阳光,有一束就是来自她。大部分时候遇事冷静,外柔内刚,有着半吊子的聪明,是懦弱教皇的内心榜样。拥有舍己为人的善良,正是这份善良感动了年轻的帝剑御持官仇视人类的心,在满怀怨恨的时候也没有变得偏激而是正眼观察世界,在权利和政治的漩涡中坚持着难得的正直,她像是个面板可以找到人性的大部分优点,虽然不是完美无缺但是生动鲜活。她从边缘地的修女成为AX的派遣执行官,再到教皇厅的圣女最后成为阿尔比恩的女王。是性格和际遇使然,但也是作者美丽的安排。是善在恶中不断的挣扎然后越加强大的过程,虽说中间有着无数的妥协和无奈,甚至不得不亲手杀死挚友和亲姐姐。

{布兰雪女皇}

另一个就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嫉恶如仇的异端审问局长了。(感觉作者安排他的主要目的就是活跃气氛。)奉行自己的信条,尊敬英雄,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放下阵营观念来帮助吸血鬼,自己上司有什么看不顺眼的地方站起来就能死磕,轨道炮打罗马的时候似乎

最后再说一个反面角色吧,奈特罗德兄妹的老大,CAINKNIGHTLORD,十字架菌的第一个载体。外号很多,恰如其姓的“骑士之王”还有叫过最多的“世界公敌”。志愿是毁灭世界,顶上战争时被自己老弟扔进宇宙空间,受引力作用穿过大气层落到地表用了几百年才复活,落下了后遗症。(这得多大的后遗症)组建了蔷薇十字骑士团,团员都是惊才绝艳且反人类反社会的疯子,组织内部俸他为神。利用骑士团操纵着帝国跟教皇厅的战争,最后还想玩天体撞地球终结人类,如果说这部作品基调中的黑色是噬光的黑洞那他无疑就是奇点。有绝对的力量,对一切无所谓的感觉,喜欢弟弟的玩具布兰雪,送她的礼物是当女皇。出场不多,霸气泄露的比煤气还多,动画中一个人能秒杀军队,美型如天使,开了超微机械真能长出白翅膀。之所以喜欢这家伙,原因是发现任何反派大魔王什么的跟他比都弱爆了。鲁鲁修毁灭世界但不反人类,就算是希特勒也不会把追随他的纳粹都杀光。也就EVA中真治的老爹能稍稍挫其锋芒。Q里面妄想用朗基努斯双枪造成第四次冲击补完人类。。这货干的事跟剧场版实在没什么两样。

{该隐}

咳咳,扯得多了,很久没写什么,不小心就写了一大堆。这个读后感高中看完圣魔之血时就打算写一写,但是想来想去发现能说出口也就是一个好字,今天再看一遍,发现除去那些无用的辞藻,似乎也还就是一个好字。看来我评价它的笔力到此也就穷尽了,本来还想再写写梗概啥的,不过肯定严重剧透,反正想看的人自己会百度,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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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的星星观后感 11

3月20日下班后和孩子一起看完了电影《地球上的星星》,真的是非常精彩。影片由阿米尔·汗执导并参演,上次看过他主演的《摔跤吧,爸爸》就觉得很不错,所以对这个电影也比较期待。

电影2个多小时,中午我自己睡了一觉,下午也让孩子睡了一个钟头,才让晚上有机会把那么长的电影看完。我的目标是事业和家庭双丰收,所以也得投入点时间高质量的陪陪孩子。生命之花是说家庭,事业,健康等多个领域齐发展。我和女儿一起观看了好几部电影,以后有精彩的,还可以继续一起看。让电影成为我和她之间亲子关系的又一个桥梁。

剧情介绍

对于8岁的男孩伊翔来说,世界是充满了惊奇和快乐的万花筒,他正在用一切他

能够想到的方式和这个陌生的世界进行着交流,同时也充分的享受着大地万物慷慨的赠与。可是,这样的伊翔却是成年人眼中的问题儿童,他的成绩不好,在班上的排名靠后, 脑子里还充满了各种匪夷所思的鬼点子,在又一次闯下大祸后,忍无可忍的父母将他送往了寄宿学校。

虽然伊翔的'新生活并没有什么改变,但在内心里,和父母分离的生活让他感到闷闷不乐,这时,一位名叫尼克的美术老师走进了他的生活。和以往所见到的固守成规的老师不同,尼克主张让学生们保留自己的个性和思想,自由的发展。在和尼克相处的日子里,伊翔和尼克都慢慢的成熟了起来。

观后感

伊翔非常幸运,遇到那么好的老师。伊翔开始是让人非常生气,一个问题男孩,被一个优秀的老师疗愈了。遇到一位优秀的老师,遇到一位认可你的人非常重要。作为大人不要随便给孩子贴不好的标签,作为一个成年人也不要随便给自己贴不好的标签。人活着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做自己擅长的事情,不能自暴自弃。我们遇到对的人,认可自己的人何其重要。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一群人可以走得很远,需要团队的力量。

父母对孩子无条件的爱,孩子内心才会充满能量。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爱的杯子,如果你自己内心充满爱,有爱你才能给他人施加。如果你内心都是很匮乏的,那你也不会爱身边的一切。对整个生活也渐渐的失去了兴趣。

父亲

影片中的父亲,看到孩子淘气,就会打骂孩子,也不听任何解释。自己出差,说是再也不回来了。孩子哭着说都是自己不好,希望爸爸别走。母亲告诉他父亲只是出差,周末还回来。孩子没有安全感。

当孩子留级,学校批评家长后,这个父亲直接把孩子送到寄宿学校。

总感觉这个父亲缺少对孩子的关心,对孩子非常严厉。

当他大儿子打球失败时,也是一个劲的叹气。

当他说出关心时,其实他还不懂得关心。在寄宿学校,看着孩子阅读英语,自己流着泪,离开了。如果是我,我一定走上去抱抱自己的孩子。故事最后,这个父亲也悔悟了,被孩子和这个老师所打动,真正去关心自己的孩子。

母亲

贤妻良母型,一个早上为家人准备三次早饭,真不容易~为什么不一次做好了呢?面包就得烤3次。

孩子打架,想解释,母亲说别说了,去洗澡吧。

孩子作业不会做时,也没有真正发现孩子的问题。

孩子拼图很好时,也没有及时表扬他。

为了这个孩子,母亲操碎了心,流过很多泪。

一个眼里有光的孩子,经过学校,家庭的“洗礼”,最后变得两眼无光。父母其实也是有责任的~

老师

故事中很多老师对这个孩子都忍无可忍,大声责骂。

唯有尼克老师,是一个美术老师,他主张让学生们保留自己的个性和思想,自由的发展。改变了孩子一生的命运。真正去关心,接纳这个孩子,为这个孩子默默付出。

我们不能指望生活中有很多尼克老师,好老师可遇不可求。作为家长,我想自己 无条件去爱孩子,去接纳孩子,去耐心,细心辅导孩子。

同学

很多同学都是嘲笑伊翔,只有一位同学是真正去关心伊翔。当讲解诗歌的意思,不符合课本的要求时,只有这个孩子说你翻译的挺好的。一个孩子,遇到好的同学,好的同桌是多么重要。

主人公

开始两眼发光,有爱好,有想法。喜欢小鱼,喜欢画画,喜欢魔方。

一个八岁的男孩,在父母和老师眼里是个捣蛋鬼,患有阅读障碍症。在尼克的帮助下慢慢成熟起来。

地球上的星星观后感 12

非常感谢z校长推荐给我们看了宝莱坞经典影片《地球上的小星星》。这部影片讲了一个美术老师是如何挽救一个快要被所有人放弃的读写困难孩子的故事,它引发了我多方面的思考。

关于孩子——每一个孩子都有他的闪光点

不是每一个孩子都是健全的,但是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天赋。伊桑就是很好的例子,他虽然说读写困难,但是他在绘画上有过人的天赋。从这部影片我们也了解到一些常识,如什么是读写困难,读写困难有哪些表现,读写困难的影响范围有多大,有哪些名人曾经也有同样的困扰。我们知道了读写困难的个体,可以正常的对话,但是对理解文字和书写文字有着极大的困难,看文字好像在跳跃,而且对移动物体速度和大小的判断存在困难。具体表现在无法读写文字,无法接住飞来的物体,无法系鞋带等等。但是读写困难是可以通过特殊的训练以及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减弱的。另外,很关键的一点读写困难不是弱智。在平时的教学生涯中,自己总是把一些成绩不太理想的同学视为弱智生不予管理,如:去年刚毕业的辛东方同学,她可比伊夏强百倍,而且还会绘画。我想,每一个孩子都有他的闪光点,自己对学生再也不会有大的偏见了。

关于教师——做老师要有爱心与方法并重

那位年轻帅气富有独特教育思想的美术老师是该片的大英雄,他不放弃任何一个孩子的爱心,是他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个迷人富有魅力的老师。他魅力在于他能够身体力行的实践着他禀赋教育思想,并且敢于与传统教学挑战,比如学校应该有教无类,比如学校应该因材施教,还有美术不是刻板的线条展现而是一种情绪的释放。他的魅力在于他会为孩子的烦恼而皱眉,他会为孩子的不信而落泪,会因看到孩子的成功而露出来自心底的笑容。

他的魅力在于他是一个智慧的老师,可以看到他在帮助伊桑时循序渐进的方法。他是在第一节课的时候,注意到伊夏的,因为所有的学生都被他的热情所感染,而只有伊桑丝毫不配合。对于这样的学生在屡教不改的情况下,老师一般会去批评,而这位老师没有,而是先调查了解情况。询问了伊桑的朋友,在查阅了他的作业本,与其他老师了解情况后,他判断了伊桑的症结所在——读写困难。接着他专程做了一次家访,一方面进一步了解伊桑情况,另一方面与其家人沟通获取家长的支持,在家访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伊桑的绘画天赋。然后,他回到学校首先跟校长沟通,说服校长不要强制伊桑退学,能够继续在该学校读书,于此同时在课堂上精心安排又不动声色的给同学们讲一些有读写困难却在艺术科学领域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名人,让伊桑打开心门,也让曾经嘲笑他同学们理解了伊桑。一切铺垫好了之后,他才开始用特殊教育的有效方法对伊桑进行训练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学期尾声时,美术老师精心筹划了一次全校师生的绘画大赛,不出意料伊桑在此大放异彩,让他找到了自信。最后老师与伊桑的努力,得到了家长老师与同学的承认。他的智慧在于,他深知处理一个学生的问题,不仅关乎学生本身,还关乎这个学生所处的全部环境,家长、同学、老师、学校,摆平一切是要智慧、方法和勇气的,而这位老师做到了!

在我们的课堂中,我们为了学生的平均成绩高一些,不自主的就在做着放弃最后一名学生的事情。例如:我们九年级四班的zz同学,每次看到我的'课代表zz同学这么卖力的帮扶他又没有什么效果时,我就有一种想要放弃他的念头。但是自从看了《地球上的小星星》这部影片,我深受鼓舞。像伊夏这样的同学老师就没有放弃他,更何况比他强百倍的zz同学呢?并且我的所想所为还不如自己的课代表zz同学。

关于社会——社会对教育的影响是巨大的

这部电影是一扇窥视印度社会的窗口。该片伊桑的家庭是印度典型的中产阶级家庭,父亲在公司工作,母亲照顾家庭,家里有车有房生活水平不低。印度作为与中国发展同样迅速的发展中国家,节奏快而竞争激烈,在这样的大社会背景下,从父亲以及学校以升学培养竞争力强的社会人为目标的价值观上,可以看到印度社会发展的速度和勃勃生机,同时也能看到它的浮躁和急功近利。反思一下,中国也何尝不是呢?

作为全国的课改名校,我们更应该从自身做起,发现每一个孩子的闪光点,教育好每一位学生,托起明天的太阳!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作文 13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体。没错,《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小说的描写,让我重回到了那个社会,去见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去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去体会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且继续养着一乐。在大饥荒时,他又次买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 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的心中激起了涟漪……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中作文 14

读完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感觉不到这是小说,活脱脱的就是叙诉一个现实生活的家庭!许三观就是人民大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从小无父无母,孤苦零丁的长大,偶然间的一次卖血,让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家里的一次次危机,都是透过他去度过的,足见他的职责与担当!虽然他也犯过错,把别的女人干了后还愚蠢的送一大堆东西过去!但也说明了他是个有情有意的男人!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优秀的人父!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述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述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明白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15

《许三观卖血记》 这本书语言精练,朴素又不乏饱满,简单、淳朴而又不失充实,他的描述让人有一种亲眼看到当时人们生活的凄惨和感受当时简单的快乐的幻觉。

也许,他只是世间万物之中的一粒尘埃,随风起起落落,在广阔的世间对自己的明天充满迷茫与期待;也许,他只是广袤的大海中的一滴水,没有与大海抗争的力量,无奈之下随波逐流;也许,他只是茂密的森林中的一片绿叶,坚强承受着风雨的摧残,对阳光爱的沐浴心存感激。

他是许三观,只是社会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是一个为了生存而努力坚持下去的人。

这本书中,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让我感觉有些荒。唐可笑“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钝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你什么时候嫁给我?”为了八角四分钱以及所谓的传宗接代,许父答应了许三观娶许玉兰,但似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并不像我想象的那么糟。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认为许三观有些不近人情,在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变成一个被人人嘲笑的“乌龟”后,他

随着深入的读书,我渐渐感觉他又是一个善良的人,在知道一乐不是自己儿子的情况下,他还是承担了一乐打架欠下的医疗费,在一乐离家出走后出门寻找,带他去吃面 ,在何小勇被车撞将要死的时候,他不计前嫌,还哄一乐喊何小勇爹,让一乐把他喊回来,在一乐得肺炎后,他为一乐即使卖血卖到昏厥还是坚持卖到上海。我想,在现实的社会中,能像许三观这样大度的人,很少吧。但

他还是一个朴实真诚的人,即使在时期许玉兰被当做“妓女”批判,所有的儿子都不喜欢她,许三观仍旧给许玉兰送饭,瞒着儿子们给许玉兰做红烧肉,他对许玉兰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要是我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

许三观的经历是由无数苦难,痛苦交织而成的,他面对困难最无助的方法就是卖血。他会和阿方、根龙一样在卖血前拼命喝水,大冬天不顾河水冰冷,甚至还害怕自己喝不下去,会吃一些盐……这样做只为多能卖些钱。他会学着阿方、根龙在卖血后去胜利饭店豪爽地叫:“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那仿佛是他最神气的样子。

而现在,人们存在许许多多的压力,会有虚荣,利益,荣誉的争夺,会有自私的意识使人们更加远离那个时代人们的朴素,纯真。即使那艰苦的生活使人们经历绝望,但它告诉我们:生活,就是一个克服磨练的过程,坚强勇敢的面对,则必定会迎接人生中明媚的阳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三作文 16

书架上一本《许三观卖血记》,口评不错,想着最近书荒,余华写的,不会错。谁想一拿起来,就着了魔似地放不下来,没几天就读完了。在这之前,唯一看的关于社会之类的作品也就茅盾的《子夜》。可能是书中时代和现在相隔有点距离的原因,很多地方时代感很重,人物被蒙在时代框架中出不来的感觉,总和现实生活有点距离。一开始也就抱着这种“远处观望”那个时代的故事的心理去看了,但余华的这本书,确有些不同。书中有时代,但还有血肉,更有温情。

整本书以主人公许三观为中心,画卷般展开,向我们展示了他从年轻至年迈,在各种时代背景下所经历的事情。

许三观的父亲早逝,母亲又跟着国民党的连长跑了,是他一个人摸索出城回农村找爷爷,筋疲力竭的时候碰巧被还不认识的四叔捡回了家。后来爷爷和四叔把他扶养长大,他也回到了城里,做了丝厂的送茧工,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下里巴人。在那个时代,这样的人遇到生活难题总是难以化解的。偶然的一次机会,年轻的许三观“跟风”和农村人一起去卖第一次血,从此,他加入了卖血的队伍。第一次的卖血,可能只是出于好奇,但没想到的是,自此以后,许三观又靠着一次次的卖血,才勉强度过生活的难坎。

许三观可以说是命苦的,不仅是在身世上,还是在之后的生活经历上。好不容易结婚生子,最喜爱的大儿子许一乐却不是亲生的。小说中的一乐是许三观的老婆许玉兰被何小勇强奸后生下的孩子,对于许三观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屈辱。在街坊邻居都在茶余饭后嚼着“许三观甘愿做缩头乌龟替别人养儿子”的舌根时,他没有抛弃这个孩子,只是选择了“认命”,我想很多人会觉得他窝囊,但他其实是在保护这个幼小的孩子的尊严、保护许玉兰的尊严。 许三观对一乐是有偏见的,但这种偏见只源于他的身世,丝毫不影响许三观对一乐的疼爱。许三观不仅在平时甚至在饥荒的年代里也没有少了这个孩子的吃穿,而且在一乐闯祸打伤了方铁匠儿子需要医药费时,他起先刀子嘴地告诉一乐自己不是他的亲生父亲,逼迫孩子去找生父何小勇要钱,后来又豆腐心地自己卖血去赎回物品。

同样地,许三观又是一个深明大义的人。当何小勇被大卡车撞倒后,命悬一线时,当地有一个习俗就是让亲儿子上屋顶、坐在烟囱上喊魂,连着喊上半个时辰,灵魂就会回来,垂危的人就会生还。何小勇与许三观的关系,的确是尴尬的,听闻这个消息许三观也的确有幸灾乐祸,然而在这之后,他并没有袖手旁观、见死不救。他明白:做人要有良心。于是他对一乐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再说他也是你的爹……”。

许三观是善良的。他一共卖了11次血,其中有7次与一乐这个养子有关的,儿子不是他的,但他总是心甘情愿地付出。他的善良还表现在对他老婆许玉兰的身上,文期间,许玉兰因为与何小勇的往事被当作妓女批斗,被迫剃了阴阳头,每日还要挂着重重的牌子在街上受人们打骂欺负。时期特殊,但许三观并没有抛弃妻子,给她送饭的细节我们就能看到,他把肉和菜放在米饭下面,特意给别人老婆吃光米饭以此来惩罚她、和她划清界限,等人家离开,又悄悄地告诉老婆饭底下藏着红烧肉呢。

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小人物,自然也有小人物的思想狭隘、小气、有私心。有一次在饥荒年代,他卖血后要带家人像过年一样去饭店吃面,唯独留下一乐,让他自己在家里买红薯吃。这种巨大的落差感,对孩子的心理又造成了怎样的打击!但最终,还是他的善良战胜了他的狭隘和冷酷,当许三观把负气出走、又饿又困的一乐找回来,背着他慢慢回家时,有这样一段描写:

一乐看到了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

“是的。”

读到这句话,真的泪目。或许许三观一开始对一乐的确无情,但是长久相处的互相喜爱,早已弥补了没有血缘下缺失的亲密。

小说近尾,从生产队回来的一乐得了病,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许三观做了一件可以说有些壮烈的事情:一路卖血一路去上海。从他居住的小城到上海的路上十天,他前前后后就卖了四次血。甚至于昏倒在医院里醒来后他还想继续卖血救儿子。我想许三观早已把一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会倾尽一切去救的亲生儿子。

他卖血娶老婆、他卖血弥补祸事、他卖血改善伙食、他卖血为儿子打点前程、他卖血为儿子治病……可以说许三观这一生遭遇的坎坎坷坷,都是靠着卖血一次次化解的。卖血成为了许三观生命中无能处理时解救一切的最笨拙的办法、也是最后的办法。在他认为,只要他的血还有人要买,之后的任何祸患都是可以解决的。可多年过去,当许三观的头发白了,牙齿掉了七颗,他家已经不再为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发愁的时候,他突然想去卖一次血,只为他自己,不为其他任何人!可是,他太老了,他的血没人要了。许三观这才真正意识到了,自己已经老了,再也不能卖血救急了。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感到无力,他像失掉了魂一样,忧忧郁郁、泪流满面。人生的沧桑莫过于此吧。但好在,事过时迁,这一家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终于迎来了好日子,身边,也有彼此陪伴。

纵观全书,我感受到的,还有浓浓的人性的温情。

许三观对许一乐,是无比温暖的父子深情;许三观对许玉兰,是岁月陪伴的夫妻温情;何小勇的妻女拿出辛苦积攒的财产为一乐治病,是特殊的往事的温情;还有许三观四处奔波卖血,在林浦的时候,周围的人看到他那样喝冰冷的河水,后听说了他悲惨的处境,专门给他弄了茶水,送来了盐。他们说:“盐吃不了你就带上,你下次卖血的时候还要用。茶水你现在就喝了,你趁热喝下去。”还有他住旅店时,隔壁床的农村人看到他冷得瑟瑟发抖,主动问要不要把猪崽放到床上给他暖和暖和身子,又担心许三观这样的“城里人”嫌脏,是素不相识的人的温情;还有还有……

其实一开始拿到《许三观卖血记》,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疑惑:为什么叫“许三观”?“三观”这个词和当时的时代总觉得格格不入啊。但读毕,我确实认可了这个名字,“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许三观是那个时代的小人物,微不足道,但他用他人生的闪光点,向我们展示了什么叫美好的“三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高二作文 17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ps看到书的结尾至今仍有存疑,若是有足够医疗条件鉴定一乐是否是许三观的儿子,若确实是他儿子。他的心路历程又会怎么样。无从得知。

pps希望自己看完这本再看《活着》,会让自己还会相信希望与奇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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