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怎么写(精选28篇)
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层层斑斓彩云中有一片通透的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余晖中翩翩起舞。这是一个梦啊!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而事实证明我这次的决定是对的。
然而有一点我错了。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狰狞的脸、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就是战争,进一步推动了杯具的发生。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我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佯装不明白。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的枪下。
是哈桑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我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
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
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如果作者仅仅是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曲折的故事情节,那它就太平凡了。故事的精彩在于它细腻的景物和心理描述,每个细节都值得去细细品味。还不只是这样,透过阿米尔的视角和内心独白,我们看到他的世界。每一次聚焦都是那么精准,就像自我亲眼所见。我竟产生这样的想法,我能够拿它来拍一部电影了。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我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他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他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他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结果,阿米尔解脱了,在二十六年的的挣扎折磨之后。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幸福的结局。
然而对我来说,还没有结束。我会记得这本书,反复回味着其中闪烁着的人性的光芒。
九岁的凡卡,本应该和我们一样在宽敞明亮的教室认真地读书的,而他却在一个鞋匠铺里打工,这个鞋匠主人不但没有给小凡卡足够的食物,反而随时打凡卡,还让凡卡睡在冰冷得让人发抖的过道里,只管自己的孩子的幸福,不管凡卡的死活。如果现在有人像那样对待小孩,铁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那个社会,社会制度是黑暗的。在莫斯科是富人的天堂,根本不是穷人呆的地方。凡卡时时处处都要受到任何人的欺侮。读到这里,我的心情由平静变为愤怒,憎恨那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同情凡卡的命运......
凡卡生活在一个沙俄时代黑暗的社会,像凡卡这样命运的人成千上万,而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衣食无忧。想到这儿,我不禁热泪满面,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流遍了全身。
九岁的凡卡正在受着百般折磨,而我们却躺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坐在空调房里吃着肯德基;在电子游戏厅里肆无忌惮地玩着游戏。我们都有慈祥的父母无微不至的照顾和那个温暖、舒适的家。他是个孤儿,没有地方落脚。我们都有漂亮的衣服,名牌球鞋。凡卡却只有几件打了补丁的破衣服,打着赤脚。我们一日三餐,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凡卡却只能啃那干巴巴的面包,喝一点稀粥,甚至没有吃的。跟凡卡比,我们是生活在蜜罐里,却常常不珍惜,浪费粮食。对父母一句不中听话,还大发脾气。学习上还觉得自己苦了、累了。这是多么的不应该。我们太幸福了!
想想《凡卡》,再想想我们。我们的心中是否应该燃起一股斗志呢?如果是,那这股斗志又是什么呢?同情但又无能为力;憎恨却又束手无策。还是从现在起好好学习,将来报答祖国呢?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 如果你是一现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 如果你是一个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 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着你生活的岗位……"
这就是雷锋的钉子精神,也许现在我们不能感受到它的伟大之处,甚至认为雷锋是一个"傻"的人,但当读了他的日记之后,便能了解到雷锋是一个多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的人.
时至今天,四十多年过去了,雷锋精神曾激励过多少青少年,胸怀远大志向,活跃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条战线无私无畏,赤诚忠心地像雷锋那样奉献壮丽的青春,雷锋已经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开创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标兵,这不是我们中华民族的骄傲吗
不仅我们受到雷锋精神的影响,连不少外国人都受到了这股"风"的影响.一个美国商人如此说道:"雷锋精神是人类应该有的,应把雷锋精神弘扬到全世界.要学习雷锋对待事业的态度,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钉子精神,学习雷锋关心人,爱护人,支持人,理解人的品质."
西方人和我们一样,给予雷锋最高的表彰,雷锋精神与上帝共存.
无论时空如何变化,无论日月星辰如何变幻,那些决定人类向前发展的基本要素是没有变的.所以雷锋精神以超越时空的力量成为人类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一、引——围绕感点,引述材料
读后感重在“感”,而这个“感”是由特定的“读”生发的,“引”是“感”的落脚点,所谓“引”就是围绕感点,有的放矢的引用原文:材料精短的,可全文引述;材料长的,或摘录“引”发“感”的关键词、句,或概述引发“感”的要点。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引述,“引”都要简练、准确,有针对性。
二、议——分析材料,提练感点
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既可就事论事对所“引”的内容作一番分析;也可以由现象到本质,由个别到一般的作一番挖掘;对寓意深的材料更要作一番分析,然后水到渠成地“亮”出自己的感点。
三、联——联系实际,纵横拓展
写读后感最忌的是就事论事和泛泛而谈。就事论事撒不开,感不能深入,文章就过于肤浅。泛泛而谈,往往使读后感缺乏针对性,不能给人以震撼。联,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既可以由此及彼地联系现实生活中相类似的现象,也可以由古及今联系现实生活中的相反的种种问题。既可以从大处着眼,也可以从小处入手。当然在联系实际分析论证时,还要注意时时回扣或呼应“引”部,使“联”与“引”“藕”断而“丝”连。
四、结——总结全文,升华感点
总结既可以回应前文,强调感点;也可以提出希望,发出号召。不管采用哪种方式结尾,都必须与前文贯通,浑然一体。读后感始终要受“读”的约束,开头要引“读”,中间还要不时地回扣“读”的内容,结尾也要恰当回扣“读”的内容不放松。
当然要写好读后感,关键还要读透材料,抓准感点。怎样读透材料?一般说,如果是记叙文,就要抓住人物最突出的某种品质,最有价值的语言行动或事件所包含的深刻意义;如果是议论文,就要把握中心论点;如果是寓言或哲理性的散文,就要领会其深刻的寓意。当然,读一篇文章,感可能是多方面的,要在分析、思考的基础上,选择最值得发表,感受最深,见解新颖独到,最有针对性和现实感的感受来写,一篇读后感只能容纳一个感点,其他感点无论多么好,都要忍痛割爱。明智之举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并围绕一个感点,联系实际,谈深谈透。
我读了《夸父追日》的故事,我觉得夸父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践,还有伟大的奉献,这三个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夸父他不喜欢黑暗,而喜欢光明,所以,他就去寻找光明,他要把太阳永远固定在天上。在一天夜里,夸父他拿起手仗,抬腿一跑,就跑了两千里,跑到了虞渊,也就是太阳落下去的地方。阳光照在他身上,阳光在他身上的时候,喉咙直冒烟,弯下腰去和黄河和渭河里的水,但是两条和里的水都和光了以后,还是没有止住渴。夸父又向北面的大湖奔去,可是,还没有到,就倒下了。就在他倒下的时候,最后一缕光明照在了他脸上,他遗憾的看着太阳,倒下了。夸父倒下以后,他的手仗变成了桃林,他的身体变成了一座大山。那鲜美的桃子带给后来寻找光明的人解渴。
我觉得,我们要像夸父一样奋勇向前,有伟大的理想,敢于实现理想。
一、 概述阅读内容,把握适度
读后感总是从“读”入手,一开始就要拎出读的内容,将其放在醒目的位置上。但拎出读的内容不能铺叙,篇幅不能过长,要简洁明了,具有高度概括性。可以采用两种常见的方法,一是概述,二是引述。概述抓住要点,切忌面面俱到。引述,可以直接或间接引述。但不管采用哪种概括方法,都要把握一个适度。内容过多了,会喧宾夺主,影响“感”的分量;内容过少了,不能看出“读”的情况,使“感”失去支撑点。刚刚学写读后感,往往不能把握好适度,要么大段大段地引述所读内容,把“读”写成了汇报稿;要么只有几条筋,瘦得难看,不能反映“读”的概况。“读”要小于三分之一,“感”要大于三分之二。不能把握“读”的适度,会使整个读后感或头重脚轻,或头小肚大,比例失当,让人看了很不舒服。因此,要多看看人家写得好的读后感,反复琢磨其中的诀窍。写读后感应从写好“读”开始,迈好第一步。
二、 拎出感受点,把握亮度
一开始学写读后感,不要胃口太大,写成对整本书或整篇文章的评论,而应该从小处着眼,截取读物中的一个小点或一个片段。因此,在概述所读内容之后,就要水到渠成地拎出感受点,这也是写感受的落脚点、出发点,是全文的核心所在。它像一支路标,偏离了它,就会偏离方向,误入歧途。它又像一根红线,既能贯穿全文,又能拢住全文。它还像一副跳板,借助它,由“读”到“感”。说来说去,不能小看感受点,初写读后感,最容易忽视感受点,直接从“读”跳到“感”上,把介于两者之间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随意丢掉。可见,拎出感受点十分重要。它一般是一两句话,有点像议论文的论点。但拎出感受点也不可随心所欲,因为感受点是“读”浓缩的精华,是最能打动作者的一根弦,必须慎重对待,把握一个亮度,就是说感受点要十分醒目,十分耀眼,既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又能辐射全文,使整个读后感跟着亮起来。
三、 阐述感受,把握深度
“感”的位置在读后感中最为重要,它是全篇的主体。应该集中精力、笔墨写好“感”。这个“感”不只是作者一个人的感受,也是读者应获得的感受,因此写阅读感受,要把握一个深度。不能浮光掠影,泛泛而谈。写好阅读感受,使它具有一定的深度,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不要就事论事,就“读”而谈“读”,要有明显的针对性。要理论联系实际,有机结合实际问题来谈。与社会现实扣得越紧,就越具有说服力,越能打动读者。
第二,不要架空说理,要有真情实感。读后感的“感”,不只是来自“读”的内容,还来自自己的情感。鲁迅先生有句名言:从喷泉中涌出来的是水,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是血。“水”和“血”都是液体,最大的不同不在于色彩,而在于内在质量。读后感的感受,就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血。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感染读者,具有广度和深度。
第三,不要墨守陈旧理论,要与时俱进,体现新意。读后感和其他文章一样,贵在创新。
四、“读”、“感”贯通,把握梯度
写读后感一开始就要考虑由“读”引出“感”,接着扣住“读”的内容和感受点来议论,最后还要回应开头,再次揭示“读”和“感”的内在联系,一脉贯通。这样,一层一层写下去,就像登山一样,一个阶梯一个阶梯往上攀登,最后到达顶点,给人一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意境。这当中就要把握一个梯度,层层深入,步步推进。读后感的结尾,再次点明“读”和“感”之间的内在联系,不单单是结构安排,首尾呼应,而且也是内容的深化,感情的升华。
一个适度,一个亮度,一个深度,一个梯度,就是学写读后感应把握的“度”,这是写读后感最基本的要求。我们要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多思考感悟勤写读书笔记,特别是写读后感。初写读后感,不一定能达到这几个“度”,但只要持之以恒地写下去,一定会写出文质兼美的读后感来。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明白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之后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透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完美而温润的回忆,此刻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就应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光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此刻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思考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透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闲的背景与之后回到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比较,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齐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取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十分苦恼,他期望自我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最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之后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之后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那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最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应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取用另一种方式去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取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期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今天读了《城南旧事》,作者高超的写作手法让人佩服。用一种平常的文字来写一本书,好像很少有人这样写过,可是英子奶奶却用这种白描手法,简单的文字就把所有的读者都深深地吸引进了。
昨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夸父追日》。这里面讲述了一个震动人心的故事。
古时候,有一位大英雄,名叫夸父。他的身材很好,为人很正直,所以人们都喜欢他。那时候,很多人向太阳神祈求一个愿望,让太阳走得慢一点,这样他们才有更多的时间做工。看到这样,夸父帮他们跟太阳神讲。但是太阳神不要听他的话,读后感《《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因此他决定要把太阳追回来。在追太阳的时候,因为口很渴,所以他死了。当太阳看到这动人的情景后,便放慢了脚步,把白天变得长了一点。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夸父的性格。他具有坚贞不屈的精神。在碰到困难,也就是他觉得口很渴的时候,还继续追太阳。如果我是他,我可能不要这样做。对我来说,他也是一个舍己为人的人。他很关心别人,会把一生的精力奉献给人们,他是一个那么好的人。
可是,我偶尔也会想:为什么他感到口渴的时候他还追太阳?为什么要危害自己的生活呢?有时候,我们可能会认为他很笨,对不对?不管怎么说,从故事中,我们可以学到:当面对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坚持不懈,努力地试一试才有可能成功。
什么是读后感?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以及受到的教育、启迪等写下来,写成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怎么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如下: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可以对故事内容稍作介绍,对人物和书进行一个整体评价。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2)亮明基本观点。
喜欢哪个故事片段,是什么感动着你,说出文章中的哪个情节吸引了你(概写),你是怎样被感动的,受到了怎样的启迪。(突出细节,写好感人点)详写
(3)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
联系自己的生活,谈谈读完这本书后,你会怎么做,或者将对你有什么改变。三者要交融一体,切忌空话、大话套话、口号。详写
在一篇篇辛辣的讽刺话语中,我仿佛看到了旧时被科举毒害的怀才不遇的人们对封建顽固礼教的不满、愤怒的呐喊。
《儒林外史》,中的周进令我印象很深。刚出场时,周进已经六十多岁的老童生。在汶上县做了三年西席,学生顾小舍人都进学成了秀才,他再无资格继续教下去,沦落到薛家集观音庵私塾中来坐馆糊口,饱受秀才梅玖和举人王进的嘲弄和冷遇。不久,他被生活所迫替一群商人当账房,飘过贡院,触景生情。大半生追求功名利禄却求之不得与所受过的夹杂着悲愤的情绪一下子全部发泄出来,化作一厢老泪纵横,一头撞在号板上,直僵僵不省人事。读到那里,我不禁心感酸楚,周进只就是一个代表,世上以前有多少人被封建礼教毒害,又有多少人去钻令人费解的深奥古经而耽误青春,使得人性荡然无存,尊富鄙贫,社会不得安宁!
周进道:“若得如此,便就是重生父母,我周进变驴变马也要报效!”爬到地下就磕了几个头。(l)可见他已深陷科举毒害中,不得自拔。这就是一种社会“浓厚”的风气。
自此,周进的人生陡然发生了喜剧性变化。如果说从前沉沦落魄受尽冷眼,此后可谓春风得意一帆风顺。中举人,中进士,做御史,做学道,一路升到国子监司业。他节节高升的仕途更加显现出世态丑陋,这就是对整个士人阶层和市民社会的批判。
周进用钱买来了监生,读一个叫范进的老童生的文章。正因无事可做,便多读了几遍,这才领悟到文章玄机多,变化妙,加上遭遇与自己甚就是相似,立刻产生共鸣。从字里行间也体现出对考场监生的讽刺:他们囫囵吞枣,漫不经心,不识人才。
其实,从辛辣的讽刺中,我还读到了欣慰的一点,就就是已经有人开始意识到危害,并且想要革命去改变现状,这就是思想的升华。
就在这样一个毫无预料的早晨,我读完了这本书,这本在我手机里放了很久很久的书,两个月了吧,从我刚开始找到这本书开始,我也许是被它奇怪的名字吸引了,也许是被它的作者吸引了,一名阿富汗的作家,或者我是被它的资料,两个男孩在阿富汗的成长故事,那样简单的概括,在我看来实在是不能作为这本小说的简介,简单的字里行间无法透露出故事中始终隐隐存在的那巨大的悲伤,像是一片灰暗的天空,压得人永远透但是气。
追风筝的人,在第一眼看到这个奇怪的标题的时候,我有些茫然,风筝需要追吗?为什么要追风筝,原先这是阿富汗的习俗,每年初春,会有盛大的风筝节,许多的孩子会把使出自我积蓄了一年的力量来使自我的风筝成为佼佼者。蔚蓝的天空中,飘荡着五颜六色的风筝,每一只风筝线的尽头都有一个勇敢的斗士。当然,所有的风筝要在天空中进行决斗,就像一场盛大的搏斗,你务必要把你周围所有的敌人消灭光,你才能成为胜利,同样,你务必把你走位的风筝都打败,你才会成为万种瞩目和赞叹的焦点,那样会有无限的荣誉和光亮集聚你一身,这在我看来,是一场孩子们之间的交流或者游戏,但在阿米尔那个时候,这对他来说具备着无尚的重要性,因为爸爸,因为父爱,他只有透过这样才能获得父亲的赞美和笑容,不再是鄙弃的眼光,他迫切需要着!再来说说追,追风筝,也相当重要,你抢到了最后一个被击落的风筝,那也预示着莫大的荣耀和完全的胜利。于是哈桑,便担当起了重要的任务,就是把那只被阿米尔击落的风筝追到手,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向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但是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能够看的出来“我”一向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向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我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此刻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明白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齐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从“我”的角度来描述哈桑所为“我”受的苦难,更加让读者觉得切身体验,小说中,我们一向是从“我”的眼中看的哈桑,那样一个为了阿米尔少爷肯认命,付出一切的小孩,也许在他的骨子里,也许他与身俱来就被教育成了那样的性格,我最感动的是哈桑对阿米尔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样的话能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口里出来,真的是让人揪心的疼,一向到了之后,他心中一向爱着的阿米尔少爷不再理会他并且还不断的在他的伤害他,他都没有背弃他,一向护着他,原谅我,我真的被这孩子给震撼了,为他我一向觉得心里挺难受的,总觉得嗓子里有东西卡住了,让我有点哽咽。
故事的之后还在继续,阿里和哈桑一齐离开了,之后俄国占领阿富汗,阿米尔和爸爸也被迫离开,离开了故土,踏上了去往美国的路,之后他和爸爸也一向在美国生活,并且他在美国还娶了妻子,有了安定的生活,只是爸爸去世了,阿米尔的爸爸一向是一个铮铮的铁汉子,我一向这样看到。
很多年后的一通电话把阿米尔又重新召回了阿富汗,回来时,他带了一个孩子,那是哈桑的孩子,哈桑已经死去了,但那个孩子和哈桑一样,像是以前的哈桑一样,但唯独少了一样,就是不再微笑了,眼神一向那样的空洞,那个孩子一向悲伤着。风筝,又是风筝,一次偶然的放风筝得机会使得那可怜的孩子轻轻的拉扯了嘴角,其实不管那孩子经历了多少,他永远也只是个孩子,就该简单的生活才对。
小说的结尾又提到了风筝,从风筝中来,又回到了风筝中去,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很多年前,哈桑为阿米尔追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很多年后,阿米尔为哈桑的孩子追风筝,“为哈桑,千千万万遍”。
读《夸父追日》我才知道:夸父不喜欢黑暗,他喜欢光明,《夸父追日》读后感400字。他看见太阳每天都是从东方升起,在西方落下,接着就是漫长的黑夜。
一直到第二天早晨太阳才又从东方升起,夸父便决定去追赶太阳,把太阳抓住,想让它永远的固定在天上,想让大地一直充满阳光。
夸父追到了太阳那儿,忽然间,夸父的喉咙干的直冒烟。于是,夸父俯下了身子,把黄河、渭河的水喝的一滴不剩。可他还是渴,就向北方跑去,想喝大泽里的水。
可是,夸父还没有到大泽,他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的倒了下来。大地和山河都因为他的倒下而发出了巨响。夸父看着西沉的太阳,叹了一口气,把手杖向前一扔,就闭上眼睛长眠了。
第二天早上,太阳普照大地的时候,昨天倒在原野上的夸父,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山的南边,是一片鲜果累累的桃园,是夸父的手杖变的。树上有鲜美的桃子,可以为追寻光明的人解渴,让他们精神百倍,奋力前行!
大家好你们还记得我吗,对了我就是李高润,今天我读了张老师给我们发的大语文书上的《夸父追日》。
我先给你们讲一讲夸父追日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夸父的人,他很高很大,他的腰围比一百个西湖还大呢!就别说他的身高了就算是一千个西湖竖过来然后在加上一千个泰山也不如他高,可是夸父有一个实现不了的爱好就是希望太阳永远在天上,那样的话,我们就会被渴死的,对了夸父我因为是个笨拙的巨人想不到夸父既然跑的风一样快,一站眼的功夫就能跑两千米,要是我们人类走的话那需要走上几百天呢!他的胃口也是十分惊人,他既然能把黄河里的水全喝没了呢,还不解渴,就这样夸父他不断的坠崖追就这样,跑呀跑眼最后夸父活活的累死了,它的身体变成了很多的高山还有桃园,只要是快富死在那里的地方,哪里的他自就会越长越大,啊,夸父真是个为人力造福的大好人呀!
当别的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你总是挡在我的前面,即使是一对对六;当我为了赢得爸爸的爱,让你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时,你毫不犹豫转身就跑;当我们被那些霸道的孩子拦住去路时,你勇敢得举起弹弓说,放我们走;当那些孩子堵住你那风筝的去路时,你默默的承受了他们对你的强暴,口中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是哈桑。阿米尔家仆人的儿子。
因为出生在富贵家庭,他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和自我家仆人的儿子从小长大,一齐拥有最快乐的童年,但是当爸爸对那个和自我从小长大的哈桑露出友爱时,他内心充满嫉妒。因为是少爷,他一次次理解着哈桑对自我的保护,并觉得理所应当。直到他亲眼看着哈桑为了自我而受别人欺负,却没有上前阻止时,他意识到这是他骨子里的懦弱。因为无法承受悔恨,他一错再错,用冤枉哈桑的手段将其赶出自我的家门。所有这一切,这让他背负悔恨26年。
他是阿米尔。哈桑的少爷,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追风筝的人》,一部将人性透明化的书,那些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善良,以及那个年代的阿富汗的历史,所有这些都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
没有谁这辈子不犯错,当把罪行化为善行的那一天就是你赎罪的时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当遭遇灾难的时候是否就应反问自我一声,我是否曾将同样的伤害带给别人?
每种罪行最后都能够归结为盗窃。欺骗是盗窃别人明白真相的权利,杀人盗窃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是否就应经常反问自我,是否盗窃了什么东西?
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没有什么能够无法弥补,我开始相信每种错误都有补偿的机会,虽然在这其中,是的,你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坦诚,让沟通更加有效。将罪行埋在心里是最愚蠢的做法,没有愿意尝试说出来的那一刻感觉是多么棒!
伤害,从出尔反尔开始。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会将你对他所做的承诺记得一清二楚,何况你周围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如果不能做到,请不要轻易地承诺。
很琐碎、很平淡的东西,才会构成人世间的最完美最温暖的东西,比如,亲情、友情、阳光、写作。正如我在那里将我读过这本书后的感想分享给大家一般。
今日再观闻一多先生的<死水>,似乎又有所感悟,每一次的品读,或许都会带来一点小小的不同。
从<死水>中,我们似乎能够感知诗人对黑暗现实社会的厌恶,憎恨,灰心和失望;他对旧世界,旧事物的辛辣讽刺和无情诅咒折射出他希望打破旧世界,渴望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全诗透露出诗人的感情是强烈饱满的大义凛然,是拍案而起的义愤填膺,是严峻的冷酷中夹杂着火一样的热情。诗人先是痛斥“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寓指当时死气沉沉,腐烂透顶的黑暗社会,进而“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再次表明这是一个毫无生机,不知人情冷暖的社会,对于这样一个缺乏生机,缺乏人情温暖的社会,诗人毫不留恋,而是索性“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以恶制恶,以毒攻毒,让糟粕去破坏糟粕,诗人自此充满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义愤和兴奋。
在这样一个污浊黑暗的社会中,即便“铜成翡翠”“铁锈桃花”“油织罗绮”“霉蒸云霞”,也断然粉饰不了满目疮痍的病态社会,这种以美写恶,以美好的事物来反衬邪恶的本质,这种鲜明的对比,使丑恶更加暴露无遗,不管在“死水”中注入什么新鲜的活力或者如何改造它,如果不从根本的体制上去加以改善,都是不可取的,都终将逃避不了泡沫破灭的美梦,即使它偶尔发出几声吼叫,也显得那么声嘶力竭而苍白无力。
在最后的一节中,诗人再次发出“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与第一节首尾呼应,既强调“死水”腐烂透顶,死气沉沉,不可救药的现状,又表达出诗人嫉恶如仇,愤慨绝望的心情。
然而诗人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后分别写道“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此语一出,掷地有声,斩钉截铁,犹如朝堂断案,镇木一响,无可置辩,也毋庸置疑,立马宣判“死水”的罪恶死刑。诗人或用夸张描绘,或断然否定,犹如雪上加霜,火上浇油,毫不留情地诅咒鞭挞腐败黑暗的社会。诗人在绝望之余而生愤激之语,写道:“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既然这样一沟绝望的死水无法改造,无法挽救,而且腐烂透顶,恶贯满盈,那就不如顺其自然,任其灭亡。
诗人偏激尖刻的言语,巧妙地传达了作者对黑暗现实和反动军阀的咬牙彻齿之恨。在“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的言外之意其实是说让丑恶来开垦,只能是丑上加丑,恶上添恶,他只能把这个世界搞得乌烟瘴气,暗无天日,只会加快他的灭亡步伐。从而迎来诗人期盼的富有生机,政治清明,充满真善美的人情温暖的光明社会,让“绝望的死水”变换成“希望的活水”。
书中人物的命运是不能由自己主宰的,就像:躲在草丛里的小偷、寄人篱下的兰姨娘、帮佣养家的宋妈。他们都是低层可怜的老百姓,就连家庭经济尚可的英子家,也失去了一家之主——英子她父亲。
星期四,我看了《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中的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诗文。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主要讲了:屋主寿镜吾是绍师兴城里有名的塾。他20岁中秀才,在自己家中设馆授徒,以教书为业。他制定学规,从严治教,每年收学生不超过8人。他对学生要求严而有度,待人以宽和为怀。发现有学生不认真读书,到后院去玩时,他只是大声叫道:“人都到哪里去了?”待到大家陆续的回来时,他也只是瞪几眼,督促大家读书而已。他也备有戒尺,但不常用,学生有违反塾师的也只是在学生手心上轻轻地打记下以示惩戒,不像别的塾师,要把学生的手心拗弯,将手背顶住桌角用力痛打,以示师威。教学之余,他常以读书自娱。每当学生放声朗读课文时,他便吟诵自己心爱的古赋,而且摇头晃脑,显得十分投入,也很有点幽默感。放学时,他会亲自把学生送出大门,站在石桥上观察良久,看学生在路上是否有打闹的情形,直到学生走远,他才放心地踱回书房……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的玩耍,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有空时我还要看看《诵读经典 品味越韵》中还有什么有趣的童年乐趣。
利用暑假,我好好学习了《弟子规》。《弟子规》里教我们许多良好的习惯、品质,对我们与人、亲友、社会交往,培养良好的品质有着很大的帮忙。在学习《弟子规》的过程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句是:“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
当我读到只一句时,对这句中的“心眼口,信皆要,方读此,勿慕彼,此未终,彼勿起。”不怎样明白,于是便好奇地翻开这句的解释:读书的方法要注意三到,就是信道、眼到、口到。这三到都要实实在在地做到。读书是正在读这一段就不好想到别的一段。这段还未读完,不好应为没有兴趣,失去了好奇心,就跳到别的一段,而东翻西阅,比坑定写信来,按部就班地读完。读书是要有规范,读一本书或一门功课,要有比较宽裕的期限,但是不能正因时刻剩余,等期限快到了才开始用功,一急之下反而耽误事情,因此一规划好就要开始赶紧用功。原来是这意思。看来,《弟子规》中的文言文字虽少,但表达的意思却很深奥,值得我们去学习,探究里面丰富多彩的人生哲理。
平时,我在写作业时经常分散注意力,一会儿玩笔,一会儿喝水,一会儿想别的事。记得有一次,我汗流浃背地走回家,喝了水,吃了东西后,就急忙打开语文评价手册来订正。没有仔细看原文,草草地看了题目就盲目地把答案写了下来。结果,第二天老师批改完后发下来,我打开本子,上方写着三个鲜红而又醒目的字:看原文。我只好仔细的熟读原文。“找到了,找到了。”就是这句,我高兴地说。看来,只有认真仔细地明白、思考才能把每一件事做好,做完美。
《弟子规》里还有着许多“规矩”,等着我们去学习,去明白,去体会。
《弟子规》里这些“规矩”看似平常无奇,但做起来却不容易,如果我们认真去践行,给父母开来的快乐是无限的,给自己带来的收获也是巨大的,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将来,必须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就。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明白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最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样读得懂,之后,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我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应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我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期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我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齐长大,哈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个性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我,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明白哈桑是自我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样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但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先的摸样。。。
我上小学四年级了,放暑假的时候,妈妈给我报了一个阅读班。有一天,老师搬来了一些书。其中有一本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想起了一件事情,妈妈借了新华书店的书目。上面有一本书,也是《汤姆叔叔的小屋》。我还记得妈妈对我说过下次要是我买《汤姆叔叔的小屋》她也看。
我就向老师借了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时,里面的内容太精彩了,我就情不自禁的把它带回家。里面的人物有丽莎、克鲁伊大婶、汤姆叔叔、赛尔比太太、赛尔比先生、吉琳、欧菲丽小姐等等。我还知道它的作者是斯托夫人。
赛尔比太太对仆人最好了,她最喜欢丽莎了。赛尔比先生明明过着快乐的生活,最后居然把汤姆给卖了。克鲁伊大婶是汤姆叔叔的妻子。丽莎是赛尔比太太的仆人。吉琳是汤姆叔叔的新主人,但是,吉琳最后死了。欧菲丽小姐是吉琳的姑姑。我最喜欢吉琳、赛尔比太太、汤姆叔叔、欧菲丽小姐、克鲁伊大婶等等。
我还记得《汤姆叔叔的小屋》反映的主要事情:汤姆叔叔是一个黑奴,他善良能干,相信上帝掌握人们的言行,主宰着人们的命运。他命运多变,虽然渴望自由,但都因不愿意连累其他的奴隶而放弃了逃跑的机会。
这个假期,我读了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它令我颇受感动。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它写了在油麻地小学校长桑桥的儿子,桑桑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当他一家人离开时,桑桑非常伤心,泪眼朦胧,这又使我回想起桑桑那段生活。
桑桑与陆鹤是同班同学,陆鹤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桑桑十分顽皮,三番五次地戏弄陆鹤,还在秃头上大做文章,从此他俩成了死对头,做什么事情都要比一比,分高下。桑桑为了引人注意,在酷热的夏天他把父亲的一件肥大的厚棉袄穿上了,又戴了一顶大棉帽子,在学校一块空地拖着竹竿做动作,出尽了风头,但是又被戴着白帽子的陆鹤抢去了风头,对陆鹤产生“恨意”,让我觉得桑桑和许多人一样,喜欢被人注意,内心十分渴望表现自己,也是很讨人喜欢的。
当桑桑认识纸月后,他变得成熟了,爱干净了,对纸月的眼神是那么与众不同,表现了羞涩的少年对弱小而又美丽女生的怜爱。桑桑暗地里为蒋一轮老师和白雀送信,使蒋一轮和白雀在一起,这表现出他的乐于助人。桑桑为了自己,在下面传纸条,不让杜小康当班长,这让我看到桑桑嫉妒心强的一面;但当他为自己的行为而惭愧时,又主动找蒋老师认了错,我又看到了他敢于承认错误,嫉妒心几乎人人都有,我曾经为了考第一,也和不少人吵架,起了报复之心,我觉得我也应该向桑桑学习学习,知道嫉妒的坏处。
考初中前,桑桑的脖子肿了一大块,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大医院,可是都没有希望了,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绝望,有一位老先生看桑桑有如此的勇气,帮助了桑桑,使他的病好了起来。当我读到这时,我对桑桑佩服万分,佩服他的勇气,在自己病情加重时还到处求医,还帮母亲做家务。要是我,肯定人没死,心就早已死了,整日抱怨老天,对自己这么不公平。
我觉得桑桑能从容、坚强面对死亡,是因为他对生死有了深切的领悟;是因为纸月等同学,让他觉得生活的美好;是因为父亲对他的爱,他知道自己不可以令父亲失望;是因为他对草房子太眷恋,永远不想离开;是因为他和父亲不放弃万分之一生的希望。
油麻地桑桑心中是最美好的,桑桑对朋友的友谊是永远的。人与人的感情对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无比珍贵,是永远不可磨灭的。
《草房子》将永远在我心中,促使我向正确的方向走下去。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看英子奶奶的书,就像在快乐的书花园里尽情地玩耍,就像在软软的草地上舒服地进入梦乡。我对《城南旧事》这本书的读后感,我想你在上面的文字中已经知道了吧!
鲁迅的著述浩如烟海,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鲁迅先生儿时在百草园的乐趣,以及在三味书屋读书时的乏味生活。
在文中,作者充分描绘出百草园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是一个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机,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百草园了。
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年龄时,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习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内容。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通过将百草园与三味书屋比较,让我感觉到童年是那么美好,令人留恋。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一天下来几乎没有时间玩耍,这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而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节课下课都会有时间玩,也还算得上自由。跟三味书屋比起来,我们像在天堂。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里,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健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我觉得,在让儿童接受教育的同时,也应该让他们玩好。
鲁迅的名字家喻户晓,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在我的心目中,一直都是高不可攀的偶像,加上他是“家喻户晓”的世界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更是不敢轻易读他的书,怕读不懂,自己太俗了。但自从读了鲁迅的《闰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文章,一下子,似乎把我和偶像的距离拉近了。朴实的文笔,细腻的情感,使我感到像在与一位和蔼慈祥、平易近人的爷爷亲切地交谈。
暑假期间,利用空闲时间读了《朝花夕拾》,其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这篇文章记录了鲁迅在无忧无虑的童年时代所发现的乐趣。
那个荒芜的百草园,生长着各种不知名的杂草和虫蚁鸟兽,而鲁迅却从中发现了无限的乐趣,这有高大的皂荚树,也有矮小的珊瑚珠,还有轻盈的叫天子。偶尔翻开石头,还能发现其中的虫虫蚁蚁,更是增添了无限乐趣。鲁迅在这里发现探求感受大自然的和谐与美妙,满足了那颗好奇的童心,他置身于百草园中,抛开一切烦扰,尽情感受大自然带来的乐趣。
今天老师推荐我们去看《城南旧事》那本书。吃完晚饭,妈妈就陪我一起坐在沙发上看了起来。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为主人公感到敬佩,用简单的文字就能够将所有的事情描绘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