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的森林读书感想1500字(精选29篇)
读-往事-莫里斯.葛雷兹曼 尽管这本书的故事发生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但我还是和它产生了共鸣。主人公是位十岁的波兰犹太孩子,名叫菲利克斯,全书几乎都是菲利克斯在讲述故事,他用一双单纯的眼睛记录了硝烟战火中逃亡的全部过程;他拥有儿童纯真的心灵和思维方式,却承受着二战时代悲惨和恐慌的命运。菲利克斯和塞尔达之间的爱与友谊,他们的乐观精神和想象力,还有他们的守护者巴尼,它的勇敢和善良都是我们人类最珍贵的品质。而在黑暗的年代的威胁下,这些品质尤显得更珍贵。
故事来到二战的欧洲,全文几乎是主角-小男孩菲利克斯的喃喃自语,他用一双纯真的眼睛在炮火中分崩离析的世界,他的情绪在几亿人类面前显得如此的渺小,然而,作者却妙笔生花,在方寸之间展开了一个舞台世界,我在他的大时代悲惨的命运中漂浮不定,每遇险境都让人屏息,每一次脱险又不经让人为之振臂高呼。一边在菲利克斯看上去充满无比希望的世界里一起冒险,但却能深深感受到现实的残酷无情,有一双叫做命运的大手,分分钟能把这个小男孩给撕成碎片。然而在这种非常危险的环境下,菲利克斯面对这个黑暗而又血腥的世界,却是充满了最美好的期盼。我不由得惊叹,作者莫里斯·葛雷兹曼充分掌握了描写故事的精髓,让悲痛与笑声不再分离,每一段文字,都读起来太美好
了,仿佛一枚让人都不敢用力抚摩的水晶羽毛,每得让人动容,让人流泪。
从小被父母送到孤儿院,在某一天,一个好心人给他送去了一整根的萝卜,这可够那时候六十几个孩子,十一位修女,还有一位神父分的一杯羮。而这却让菲利克斯以为是自己的父母来接自己回家的福利,从此故事开始了,菲利克斯在等待很久之后,父母都没来接自己,于是他自己一个人踏上了寻找父母的旅程。他一个人穿过清凉舒爽的绿色森林,只带了一本笔记本出门,但是他是幸运的,途中找到了吃的,穿的,而这一路支撑着他不断去寻找希望的支柱是他对父母期望,他非常想找到自己的父母,和他们相聚。而这时候,不幸的是德国的领导人,和追随他的纳粹军队,正试图毁灭全欧洲的犹太人。这一路,他就了一个父母被纳粹杀害的女孩塞尔达,两个人从此开始了一段艰苦了路途,在遇到决定生死的困难时,遇到了好心人巴尼,到最后选择从驶往危险境地的火车上与两个同伴跳下火车,幸运的活了下来,而另一段艰苦的旅程也即将开始。 菲利克斯他那轰轰烈烈、充满传奇的人生和惨烈、黑暗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但他心中充满最美好的期待,我们应该铭记那些在危难时期对菲利克斯伸出援手的好心人,甚至是那些曾经照顾她的修女,隐隐的,我感觉到菲利克斯的坚定和拯救受难人类的愿望站在了一起。菲利克斯在恐惧和快乐中生存,他饱受绝望和
悲哀之苦,但他没有失去希望和未来,就像巴顿说的:“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
菲利克斯怀着梦想,怀着希望,也满怀期待,用自己写的故事、行动和信念帮助了与他同样遭受杀戮和苦难的犹太儿童。其实,菲利克斯的勇毅和责任感,连同上帝、耶稣、圣母玛利亚一起,在为我们做着庄重的、生命关怀的悲悯洗礼。这世上还有无数像菲利克斯一样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他们并非是历史上的英雄或者伟人,但他们对我们来说却同样重要。平凡普通的菲利克斯不再是默默无闻的犹太孩子。
是啊,我们都应该从中学到菲利克斯那种对生活充满希望,对袭来的磨难想尽一切办法去应对;想尽一切可能办法去逃生,帮助处于困境中的人们;乐观的面对自己所遇到了一切,即使现实是多么的残酷……里面有一句话:每个人在他的生活中都应该至少拥有一次快乐,是啊,尽管我们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的不快乐,但每一次的快乐带给我们的都是最珍贵,最难得的。
国学,其意有二,原意指古代国最高学府,即国子监或太学。现在国学指中国学术,是相对西方学术而言的一个笼统概念。
国学作为学术名词而存在源于20世纪初,也就是“西学东渐”之风盛行之时,早期的国学研究者(如梁启超、章太炎)等为相对与西学而称我国古典学术为国学,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国学之中,其主流为儒家学说,内容包罗万象,中国古代历史、思想、地理、数算、医学等均在其范围内。国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中国传统文化划等号,但又不完全是。在更大范围上讲,国学不仅是汉学,还包括中国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但也正因为其包罗万象,所以内容就有精华与糟粕之分,和对待传统文化一样,对待国学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近年来,国学大热,整个国内刮起一股学国学之风,一些所谓的“国学大师”也就“应运而生”。试想,连季羡林老先生都坚辞“国学大师”的名号,其他小辈又安敢造次。在教育方面,一些学校已经把三字经、弟子规等列入课本,甚至要求学生全文背诵。
在我看来,国学大热是好事,说明国人增强了对文化的归属感。但对于这股热潮却不能盲目跟风。国学内容广博,就其中经典来看,也卷帙浩繁。我们该读什么?怎样去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在21世纪这个世界高速发展、我国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迈进的时代,国学之中已经有很多内容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比如“二十四孝图”宣扬孝道,但内容多为愚孝,是不应该借鉴的。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国学教育应从小抓起。为什么我国近几十年没有大师级人物?为什么没有产生世界级著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底子太薄。中国古人的发明(如祖冲之推算的圆周率、毕升的活字印刷、郭守敬的《授时历》、张衡的地动仪等)都在当时世界上遥遥领先,可见古人之智慧,如能多加学习国学之中经典之作,那么我们后世儿孙为什么不能重塑中华之辉煌?
我国在现今施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课本就是孩子们接触国学的最佳平台。但现在的学生,从小开始就背负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如果在课本之中增加国学经典名段恐怕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负担。在我个人的小学、中学生涯中,我记得中小学生除语文课本外,还有一本读本,其中不乏中外名著与国学经典,如能用国学经典替换其中一些篇目,应该是可行的。但从目前情况以及我亲身经历来看,学校学生都未对读本引起重视,以至于编者的心血付之东流。
那么如何从学生抓起,我认为在除读本在一途径外,还应该减少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用以学国学。我国现行的英语教育不得不说很是失败,学生只是一味地背单词、学语法,而日常口语却不能流利说出,英语学习仅仅停留在书面上。为什么现在出现了很多的英语培训机构,那正是因为学校教育的失败,学生才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与金钱去那些英语培训机构学习。众所周知,孔子学院近年来在海外盛行,孔子学院正是向外国人讲授以儒家为中心的国学经典。看着越来越多的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能背诵唐诗宋词,而有的中国人尚且不能达到,我不禁为之感叹。而中国的孩子,却深陷英语学习的迷茫之中。文化开放不是一味地学习外来文化,学习外来文化的基础是先巩固民族文化之基石。近来韩国人大肆叫嚣“端午节”、“清明节”是韩国人的传统节日,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国人闻之为其愤怒,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中国人对文化的保护意识不够,韩国才会有机可乘。
那么,我们应该读什么国学经典?怎么读?我认为对于成人而言,经史子集之中篇目,皆可读来,开卷有益。而对于孩子来说,应择优入取,这也需要教育家费点脑子,从国学中选取适合孩子们学习的经典之作。
关于怎么读。目前在百家讲坛栏目盛行之后,一些专家、学着纷纷著书立说,大谈自己对一些名著的心得体会,于丹就发表了《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等,但是我并不建议人们抛弃原著,直接去读这类书籍。在初读之时,仍应忠于原著。人们常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可以有一千个孔子、一千个庄子,一千个孙悟空、一千个林黛玉。由于先入为主的思想,人们在看了别人对名作的心得体会之后,自己也觉得有同感,这样就少了争辩、少了交流、少了百花齐放、少了百家争鸣。因此,读经典要先读原著,如有不懂之处,可查阅字典等工具,或者相互讨论,再或者请教老师,最后,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理解之下,去一些关于别人心得体会的书。这样,经典才更会耐人寻味,就像璞玉,只有经过打磨才会更具光泽。
国学之中有许多精华之所在,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其中之智慧,以扬我中华之文化,让中华民族于世界之林永存。
赋诗一首歌中华文明:盘古一分天地开,三皇五帝分至来。殷商铭文青铜刻,文王占卜兽甲传。春秋孔孟儒经作,战国孙氏兵法成。秦王一统经典逝,万卷经典皆作尘。西汉文章两司马,东汉歌赋父子曹。陶潜归隐晋桃源,郦元游历三峡岸。唐时明月太白诗,宋时江水东坡词。元代尚有小曲在,清代唯有容若存。
读完《雷雨》,感受,这是一部伟大的悲剧,是一部现实主义的家庭悲剧,是通过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探索人性复杂性与人的悲剧。
《雷雨》写的是周朴园家庭内、外各成员之间前后三十年的错综纠葛的封建家庭中人性的悲剧。
印象最深的是周朴园这个中心人物,他的形象具有复杂性,他年轻时爱上了年轻美丽的侍萍,但是为了娶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周家人逼使侍萍投河自尽,其实侍萍的悲剧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也是必然的。但我认为周朴园对侍萍的爱是真诚的,有他后来的内疚,忏悔,他的爱是真诚的。为她保留的旧家具,无论搬过多少次的家,也没有换过这些旧家具,当他向侍萍打听三十年前的事时,对侍萍的评价是“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惠,也很规矩。”以前的旧雨衣,旧衬衫,还有夏天为侍萍保留的关窗习惯,以及那张仅存的侍萍的照片
……都深深的体现了他对侍萍真挚的感情。但当活着的侍萍再次出现在他的面前,他立即逼问:“你来干什么?”这又暴露了他的本性,他对蘩漪的态度,这就充分展现了他的形象的复杂性。
周朴园的复杂性形象时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他只不过是当时封建社会中普普通通悲剧中的一员,但他折射着当时封建社会的特征。周朴园逼迫蘩漪“喝药”这个典型的令人厌恶的事情,让我们体会到的是当时封建家庭的统治,他自认为他维持着家庭的固有秩序,“我的家庭是我认为最圆满,最有秩序的家庭。”我认为周朴园的心灵深处是善良的,当他经历了一天人世沧桑后,以沉痛的口吻命令周萍去认生母,并向侍萍忏悔,这正是他心灵深处的真实性。人在忏悔时往往是人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想法。这也能使我想到这是周朴园的三十年来所向往的吧!
《雷雨》最让我感到血缘伦常纠葛与性爱冲突的就是周萍,蘩漪,四凤之间的关系了。也正是因为蘩漪与周萍之间的爱恨冲突,她对周萍的死抓不放,才揭露了这场悲剧,促使这场悲剧真正的发生。蘩漪是一位精神觉醒的女子,她所爆发出的力量使她不顾一切的追求周萍的爱情,不顾一切的反抗以报复,对生活与爱情的热切渴望。然而周朴园对她的精神折磨,周萍对她的爱情背弃,使她在要求摆脱封建压迫中,在爱情追求中遭受抛弃,再一次陷入绝望的悲剧,逼使她爱变成恨,倔强变成疯狂,也正是因为这样,最后的悲剧由她展开,是她挖掘了这场悲剧,同时也体现了她的悲剧形象。
四凤是一个虽没有文化却知书达理的人,她敢爱,敢于追求自己的爱,同时也是一个孝顺的女儿,无论他的父亲鲁贵怎么无耻的赌博,欠债,她还都忍了,对母亲也是深深的爱。然而,这也正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不公,让这么一个纯洁善良的,美丽的姑娘落的这般下场,这么无辜的她,让我由内心深处而替她感到惋惜。
周冲的性格与当时的封建社会最不符合了,显得他是那么的另类,然而他的心是纯洁的,善良的,他想让四凤读书受教育,他这种性格不适合在当时的封建社会生活,给我的感觉是在那样的背景中,他是与社会格格不入的。
鲁大海的鲁莽性格,我对他没什么感想,只能隐隐感觉到他对他妹妹四凤的爱,以及对母亲的孝顺,以及他也代表了当时封建社会的一类人,打抱不平,对有钱人的偏见,认为所有的有钱人都不是东西。但他也是一个被封建社会的封建思想所根深蒂固的人,认为妹妹就应该做一个家庭主妇,嫁给跟他一样的人家。这是封建社会的另一大悲哀。
鲁贵折射的是当时封建社会的那种吃里爬外的,爱好赌博的,自作聪明的,对钱极其崇拜的那种人,他真是社会的悲哀。
最后来说说侍萍吧,她因为三十年前的经历,极力反对四凤在有钱人家做事,怕的是悲剧重演,然而上天就是这么的爱捉弄人,就是这么的不公平,人们往往越怕什么,越想躲避什么,却越来什么。最后的悲剧还是发生了,她是一个有骨气的人,这也正是周朴园爱她的原因之一吧!总之,读完《雷雨》我对曹禺产生深深的敬意,他把人物性格展现的淋漓尽致,与当时的社会完全匹配,他对中国的戏剧做了一大贡献,悲剧的发生时必然的,通过对这些人物的性格分析,使我对当时的封建会有了更深的理解。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课外书。但使我感受最深、收获的,还是我今年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新书——《小学生优秀新日记》。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还教会了我如何写日记。
这本书共有日记200多篇,分写人、叙事、观察体会、状物写景、感悟抒情、名人日记摘选六个部分。而且每篇日记的后面,都有老师的精彩简评。
刚开始读这本书,我没有从头到尾一篇一篇的读,而是先挑自己感兴趣的去读。但读着读着,我放不下了。我感到这每一篇日记,都是一篇十分优秀的小作文。于是,我一鼓作气,一篇接一篇的往下读,终于利用这个假期,读完了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第一个收获,就是明白了写日记的许多好处。以前,我只知道写日记能提高写作水平。但由于平时作业多,课外学习多,有时还想玩一会儿,看看电视,不写日记老师也不会检查,就把写日记当成可做可不做的事。读了这本书,我感到不写日记确实是一大损失。因为写日记太重要了。它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记录每天的真实生活,做到经常练笔,还能保存和积累许多自己比较熟悉的写作素材。通过写日记,能提高我们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提高我们选材料和运用语言的能力,从而为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打下好的基础。爸爸常给我说的:“芽而后茎,茎而后叶,叶而后花,花而后果”,“好记性不如赖笔头”,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个收获是,读了这本书,使我学会了如何写日记。写日记,要写我们一天中最有意义,印象最深,体会最深,鲜的事情。它的内容来自丰富多彩的生活,只要我们做个有心人,生活中的日记素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它让我明白了写日记不能写成流水账,如果感到没什么可写,就要注意平时多观察,多思考。比如写人,应当写自己最熟悉的人,这样容易仔细观察,通过对人物外貌、性格、爱好、气质、语言、行动的观察和描写,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
写事,不是信手拈来随便写一件就行,要写新鲜、有深刻意义的。这样写出的日记,对自己、对别人都有教育意义。写事的'日记,要条理清楚,有顺序,有详有略。
描写景物,要抓住特点,写的具体、形象,要按一定顺序,由静到动,由远及近,由表及里,由上到下,由点到面,要有条理。
写动物时,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写的具体。一般应从外形特点,活动情况、生活习性几个方面来写。
书中有一篇写人的日记叫《啊,老倔》,说的是班上刚刚转来一个外号叫“老倔”的新同学。开始,大家都不太注意他。但作者通过两个事例的描写,使我对“老倔”真的刮目相看了。第一件事:班上有个捣蛋鬼叫王宝,经常欺负同学,人称“惹不起”。当一次他用毛笔在一位女同学的白衬衣上画“乌龟”时,“老倔”仗义执言,降服了王宝,使他向这位女同学道了歉。第二件事:一次长跑比赛,“老倔”一直跑在前面。但由于一个小同学横穿跑道,为了躲避他,“老倔”摔倒了。他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强忍疼痛第一个跑到终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通过这两件事的描写,一个呼之欲出的“老倔”就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这就是能正确选材、典型描写的结果。
总之,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使我懂得了写日记的好处和怎样写日记,还使我通过读日记,明白了不少生活常识,懂得了不少人生的道理、朋友之间的友情,以及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等。
这本书,我太喜欢它了!
这本书分行节俭、强自信、讲智慧这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由经典要义、故事、生活、实践和经典诵读四个部分组成。不仅有名家名言,还有贴近生活的人、事,以及一些脍炙人口的著作选读。其中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家早已耳熟能详,还有的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艰辛”也在民间广为流传。这本书使国学之精华更接近人们平时的日常生活,让中小学生更容易理解,方便记忆,能把圣人之训用在实处。
读了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行为的规范,更让我明白了要把这些道理应用在生活中。比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是警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浪费。又如“恃人不如自恃也”,就是教育我们要从小努力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才能,增强自己的独立性;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不可能总是依靠父母和他人,而是应该自立自强。
《国学经典》这本书在扩大我们的阅读量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我们的思想、行为。,让优秀的国学经典始终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并使之发扬光大!
从国学经典中感悟师德
春秋时期的孔子,是中国最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说的创始人,更是中国人的精神偶像、中国文化的代表。
中国人因为孔子而骄傲和自豪,外国人因为孔子而研究中国,“孔子学院”于是成为许多国家研究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尤其是研究中国的古人和今人的学术机构。孔子的经典语录集《论语》,因其在古代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古人对其推崇备至,不仅影响着今天中国人的思想,更是成为外国学者甚至政治家研究的经典之作。可见,《论语》之影响深远而巨大。
我们今天再来捧读《论语》,其现实意义究竟在哪里?北师大教授于丹作了最精要的回答:“《论语》的真谛,就是告诉大家,怎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论语》就是教给我们如何在现代生活中获取心灵快乐,适应日常生活,找到个人坐标”。因此,《论语》可以作为我们个人尤其是作为教师的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指南。
一、修身养性,德行人生
《论语》中关于修德的言论,最具概括性且易于遵循的有:“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益者三友,损者三友”,“益者三乐,损者三乐”。孔子认为:血气未定的年少之时,不要沉浸于女色;血气方刚的成年时期,不要与人争斗:而到血气既衰的老年,不要贪得无厌。一个人遇事不要主观臆测,不要盲目武断,不要固执己见,不要自以为是。孔子还认为,和正直,诚实守信,博学多才的人交朋友是有益的;而和谄媚的人,虚伪阴险的人,花言巧语的人交朋友是有害的。同时他还认为,如果以适度的礼乐来节制自己,以称道别人的好处,以拥有很多贤德的朋友为快乐,对人是有益的,而以骄奢淫逸,游荡忘返,宴饮荒淫为快乐,对人则是有害的。这些言论,简洁明了,教人自我警醒,让人持守美德或教人弃去偏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把这几句话牢记在心,时时警醒自己,应该说在修身行事方面就不会有大的过错了,作为教师,为人师表,更是要牢记不忘,并依此行事,真正做到身正为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人过分地强调物质利益的追求,因为种种原因而使得人们的利益主体多元化,于是,人们的价值观也呈现多元化,而作为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责任,肩上的担子千斤重,一头挑着学生的现在,一头挑着国家的未来,必须给予学生的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的引导,教育学生为民族的复兴而不懈努力并成为国家的栋梁。而要达到此目的,教师自己首先要有正确的世界观. 价值观.
人生观,因此,教师必须修身养性,经得起各种不良现象的诱惑。
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文中所说的寄食者(妓女)文化,也如此的与众不同。即便社会上最势利的东西的产物,小镇里最势利的角落,也因人的淳朴,也是如此的敷衍着势利,而尽力过着如此人性化的生活。甚至,楼上的歌声,也就是她的生计,可以因为河上的一个口哨,而嘎然而止。
文中处处不点出边城的不功利,人人以反功利为荣。从中透露出沈先生对此的喜爱。
下面我重点分析一下爷爷的重义轻利。孙女俩生活拮据,可爷爷却为人如此的“不爱钱”,似乎与钱有仇般,处处与钱为难。实际上,爷爷是传统的边城人思想,以不爱钱为荣。
文中几处自豪的提到茶峒人平素品德,而正因为爷爷的性格正符合茶峒人的道德观,所以为人们所推崇,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文中有个细节,翠翠不愿去看热闹,要与爷爷守船时,爷爷便拿茶峒人品德去压她,以使她乖乖去玩。为什么要品德压一个女孩子呢,因为对爷爷自己,这是最具权威性的东西,所以下意识的拿来“恫吓”翠翠。
文中描述了当事情与钱发生关系时,爷爷的处理方式—-一定是互相推诿,仿佛钱是人人都不要的东西般,在这些争执里,谁要是最后占了钱的便宜,谁就是输家。这倒是让我想起了故乡的风情,有时也是如此。互相推诿前遍,来来去去没个停,有时甚至掷钱与地上,而人奔走开了。
文中也安排了几个推钱的场景,读来就如生活中发生的事般真实。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与屠夫的争执,还有一个定要留钱的摆渡客。沈先生对此类场景津津乐道,可见他对这种风情的喜爱。人人以情义为重,一不要钱为荣,这便是沈先生所念念不忘的人土风情。
但是文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透露出沈先生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而碾坊的主人出场,就是金钱相伴,她描述了夫人十分自然地从身上摸出一铜子,塞到翠翠手中,就走了,完全不解当地风情。当然,我并没有说谁的错,我是说,碾坊陪嫁,之类的事情,可以看出,王团总家,即便不是以金钱在思维,也是十分地看重金钱,并且毫不掩饰,这与边城风情,就本质的不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集于一身宠爱的公主萨拉·库尔,善良,顽强,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热病如噩梦般残酷地夺去了公主的父亲的生命,夺去了她的幸福,使她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坠落成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女佣,但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在命运的捉弄前她并没有低头。
九岁的萨拉被富有的父亲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可萨拉并不以富贵自居,却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并去帮忙他们,保护他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噩梦来临了,萨拉的父亲去世了。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明奇教师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萨拉的经历让所有的读者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忙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其实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将冰冷破烂的床单想象成天鹅绒,将少的可怜的小干面包想象成可口的饭菜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想象,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欢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还没有我们年纪大的小女孩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我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萨拉们却能克服呢?是因为我们没有萨拉的顽强精神与她超乎常人的勇气与心中的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歌唱生活,热爱生活,学习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学习辩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朋友,止步不前会使你永远堕落,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读完《金锁记》后,心中油然而生一种同情感。这既是对曹七巧的人生悲剧的同情又是对被曹七巧伤害国的人的同情。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这种畸形性格有时也是难以避免的。在我看来,曹七巧形成如此畸形心理,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她个人的欲求无法得到满足,因此才企图以这种果为因向社会,向周围的人报复!而她说所想要得到满足的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亲情、爱情和友情罢了。
亲情,对她来说是个熟悉又陌生的名词,她不愿看透却早已看透。她曾是那麻油铺子里掌权的姑娘,生活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带着些许天真烂漫的纯真。自哥嫂将她嫁进姜家以换取金钱财富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这么珍贵的亲情也可以用来进行买卖交易的。而每次哥嫂来访时,目的也并不在于探望她,只是图她的钱,盘算着贪点小利。于是她彻底不相信亲情了,她觉得世间的冷暖都无关痛痒了。她认为自己在姜公馆里受苦受委屈却不能得到亲人的一丝安慰,反而还要受他们的气,给他们自己辛苦攒起来的钱,心理极其愤恨,极其不平衡。而在后来,儿女们对她的反抗也使她的心更加凉了。
爱情,她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幻想。她被迫嫁给二爷这个身心俱残的人,整日衣不解带地照顾他。可是作为一个女人,她渴求性欲,渴求一个正常人的男欢女爱。然而残废的二爷却始终满足不了她,这使她急于在其他人身上寻找她心目中的爱情。于是,她对季泽哭泣,对季泽萌生了情愫!季泽虽然荒.唐去逛窑子,但他也是有原则的一个人,他毕竟还是顾忌着伦理道德,懂得避讳的,再乱来他也不会把目标往家里定。这样,她的爱情又一次的希望渺茫了。她的失望使她在季泽登门表白时亲手彻底毁掉了她的爱情梦。七巧急待爱情却始终缺失,她无法体验被爱、被呵护的幸福感,她的不满使她一步步地走向心理扭曲、心理变态,以致后来她亲手毁灭儿女的爱情和幸福!
友情,她奢求不来。她是个有自知之名的女人,知道自己出身卑微,和大奶奶、三奶奶的大家闺秀的身份截然不同,她也深知自己能够嫁进姜家的缘由。在姜家大院里,她没有地位,甚至连底下的丫鬟也看不起她。尽管如此,她依然希望和大家和谐共处,和大家相亲相爱。她总是没话找话,找新来不久的三奶奶聊天、讨好季泽等,可是大家都不领情。正因为如此,她本就寂寞孤单的心更加的冰凉,这无疑于雪上加霜。感觉不到世间温暖的七巧渐渐地变得冷酷无情,开始报复周围得罪过她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来提醒人们她的存在。
此外,环境的变化也可以作为她心里畸形的另一个原因。顿时将一个单纯地卖麻油姑娘置于一个争权夺利、互相倾轧的大家族之中,逼迫着她不得不适应这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她学会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欲望的增长,贪婪的快感也暗暗地推进了她心里畸形的进程!
在封建社会里,女人是悲哀的;在象征权利的大家族制度中,女人是悲哀的;然而不能自己、不被周围理解和认同的女人更悲哀!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1、今天,我读了一篇小短文,名字叫做《滴水穿石》,读了这篇小短文我感触很多。短文主要讲了一个大石头对在一滴一滴滴下的水珠说大话,说自己坚硬无比,什么都不如它,更不能在它身上找出一丝被击的痕迹。水滴说:“别太得意了,石头大哥。你也有缺点啊……”然后石头当然不服气,就跟水滴打了赌,看看水滴能不能把它砸出一个窟窿。后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水地滴果然在石头身上打了一个洞。
这篇短文告诉我们,只有不断的努力,才能真正的见世面。骄傲自大是不可取的…… 2鹿和狼的故事
这篇课文主要以凯巴伯森林来告诫人们——我们不能破坏大自然的生态环境。
如果我们破坏了,就会和文中的那个故事一样,有意想不到的结果。
表面上写的是一则小故事,实际上是在号召人们要共同保护地球,保护地球上的动物。 这篇课文让我们知道: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断事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3、波丽安娜
一个快乐的小女孩波丽安娜,她母亲早逝不久,父亲也去世了,她只好投奔有庞大遗产的姨妈——波丽小姐。波丽安娜每次不高兴的时候就想到快乐的事情,所以就快乐了,这是因为她爸爸教她的快乐游戏。她用这帮助了自卑的斯诺太太,帮助了善良的吉米,帮助了神秘的约翰.彭德莱顿,帮助了一只流浪猫和一只流浪狗……而可怜的波丽安娜却在11月的时候失去了双脚……人们都想让她快乐。她被送往一个医术高超的人那里……
一个人时时刻刻都应该快乐,不能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苦恼,就像书中的波丽安娜说的那样,对任何事情都要开心和乐观。
4、今天我读了《我的长生果》这篇课文,这个故事讲了:“童年的叶文铃喜欢读书,他如饥似渴的读,终于在初中写了一篇八百字的小说。”他读书痴迷到高尔基的一句话:“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 ”读了这篇课文,我要学习她的勤学苦练。争取以后也象她这么棒,这么勤学苦练。
5、读完《再塑生命》,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是它使我第一次认识 了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是它让我真正理解了生命的真谛与它潜在力 量,更是它叫我懂得了只有爱存在了,世界才能存在。 海伦是一个坚强的孩子,她以自己的坚强创造了生命的奇迹。
6、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老舍先生的文章——《济南的冬天》。我觉得在作家的笔下,那么美,那么生动,仿佛是一张小水墨画。
最妙的是下点儿小雪呀。越发青黑的矮松,全白的山尖,穿着花衣的山坡,微黄的阳光,使济南的冬天越发秀气。
济南的水不但不结冰,倒反在绿藻上冒着点儿热气 。澄清的河水往上看,自上而下全是清亮亮、蓝汪汪的,像块空灵的蓝水晶。
济南的冬天真美啊!
7、有句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将才》这本书,其实就是写给那些想当将军的士兵的。 整篇书来说,基本是基于心态的养成,思维逻辑的培养,学习的方法,基本的职场进取智慧来展开来说的。 在职场“阴谋”书充斥的今天,这本书无疑是个“阳谋”。是太
阳底下的真经,那到哪里都可以用。 只是可惜,很多了......
8、长恨歌有感
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皇妃,注定他们这种爱情是悲剧,如果他们是一对平常人,也许会让人感动于他们的爱情,但错就错在你小李哥是当今圣上,不爱江山爱美人,这不是你的错,错你爸妈选了你当皇帝,皇帝肩上的重任太重了,你可以有爱情,但爱情在皇帝的身上应该体现的是一种附属,江山社稷才是你的重点,放错重点。所以,后果成这样啦!
严格意义上来说,李哥也就一艺术家,杨家妹妹也就一傍大款的。
9、《红旗谱》是本既精彩又优秀的革命故事书。
这本书说的是朱老巩保护古钟,不让冯兰池把四十八村的公产独吞的故事。因为古钟对整个村非常重要,它关系整个村的村存亡,冯兰池就想罢占整个村。通过朱老巩的英勇坚持古钟没被冯兰池损坏。
这个故事说明做任何事只要坚持不屑,永不放弃就一定能完成。
10、延安精神
延安的魅力在于有马列主义真理。在延安的土窑里,毛主席和他的战友们运筹帷幄,指挥了伟大的民族解放战争,打败了穷凶极恶的日本侵略者。在这里,毛主席挥毫写下了《实践论》、《矛盾论》、《论持久战》等指引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辉煌篇章;在这里,很多同志以膝盖当桌子,在昏暗的油灯下孜孜不倦地学习革命理论,自觉接受真理的熏陶。革命前辈就是遵循马列主义,同心同德地艰苦奋斗,才取得了抗日战争的伟大胜利,迎来了民族解放的曙光。
老一辈革命先驱用生命和鲜血换来了这部伟大的精神史诗,今天的美好生活,当倍加珍惜!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福贵的口吻,平静地讲完了他这一生的故事,看似近乎冷漠的语调,织就了一幅人性的挂毯,语言风格简洁而有力,直抵人心。福贵开心,你会跟着开心,福贵难过,你也会跟着有了一丝的恸泣。人生总是奔向美好的,走向光明的,充满希望的,可是书中主人公福贵的命运却截然相反:福贵的人生从地主家庭出生,而命运却一次一次的与他开着玩笑:首先是他的顽劣乃至逐渐的使他的家庭败落在他的手上,从此由“天堂”开启了通往“地狱”之门。和他相依相伴的最为亲密的人一个一个的憾然离世,让他承受着不能承受的痛苦,可就是这样,命运也没有放过他,悲剧一个接着一个,眼泪完全不能表达那种刻刀在心头刻下的烙印。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有纠结和挣扎:一方面对于残酷现实的不满,一方面对于美好未来的憧憬和渴望。而在这纠结和挣扎中,人们(20xx 学会感恩,与爱同行 感恩节活动方案及文案)变得或勇敢,或懦弱,或消沉,或积极,总之是痛苦万状乃至憎恨这个世界。而就如作者的本书序所言:做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至少我觉得作者在这部作品中是做到了这一点。他冷静的看着福贵的人生从繁荣走向了凄苦,可是这个过?汤锔芯醪坏阶髡叩耐?榛蛘弑?撸?吹故悄侵殖銎娴睦渚踩枚琳叩乃枷胨烈夥⒒樱?我獬鄢摇?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过“人的一生只有一个童年”这样一个仅有的、宝贵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呢?与孩子最亲近、相处最多的是父母,我们会给与他们什么样的童年呢?王璐的《蹲下来和孩子交流》一下子就吸引了身为母亲的我,没有什么东西能比父母心中所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这种情感就是父爱和母爱,父母是孩子心中最仁慈的法官、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父母的爱如火焰照耀并温暖着孩子们的心灵,使他们得以健康成长。父母之爱如此之伟大,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发现很多孩子对父母之爱往往不以为然,甚至常常产生逆反心理,对父母抱以“敌视”态度,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答案就在于父母没有能让孩子从内心深处感悟到他们的爱,没能同孩子进行正确有效的沟通。那么:父母应该如何同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如何正确地去爱孩子呢?这无疑是让很多为父母者头痛的话题。孩子淘气不听话,不爱学习,不懂礼貌,性格害羞,爱撒谎,屡教不改……如此种种,让父母难于应付,万般无奈之下,无名火起就对孩子动辄以打骂,或者变相的体罚,经过这样一翻“教育”,自以为孩子能悔过自新,却成想适得其反,孩子愈加的反判,甚至对你阴奉阳违,以至造成大错,。这样的父母这“爱”无疑是失败的,那么如何才算是正确的教育之法?如何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父母呢?本书所要告诉我们的正是这一点。父母在教育孩子时,最应该做到的有以下几点之一:
一、要放下权威的架子,蹲下身子平等地与孩子交流,尊重孩子的权利。
二、把孩子当作自己的朋友,适当时放弃那双充满“爱”的手,让孩子健康自由的成长。
三、父母要以身作则,要知道单纯的“言传”往往很难让子女发自内心地完全地接受你的教育,只有父母做出了榜样,孩子才能真正的信服。
四、要能疏导孩子的情绪,尤其是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要积极耐心地帮助其疏导不良情绪。
五、教会孩子沟通的本领,让孩子主动说话并能正确的表达。这其中,教会孩子自信是最为关键也是首要的一步。
六、常识孩子,告诉孩子:“你真棒”,赏识只要掌握了尺度和方法,那就是最能激发孩子潜能,最有助于孩子成长的教育方法。
七、掌握批语和惩罚的方法,批语和惩罚固然不是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但如果用得好,也是非常具有效果的。
八、给孩子一个宽容的成长环境,让孩子充分体会你的爱,这是家庭教育最为根本的一点。
蹲下来,对孩子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关心与理解;是我们关心儿童世界的一种方式;也营造出一种明主、和谐的相互尊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下家长权威的架子,和你的孩子做朋友,让他们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世界是隐喻的,村上春树这样告诉我们,为了证明这样的隐喻像空气一样存在,他创造出了田村卡夫卡君。
而一看到卡夫卡这三个字,我心中便充满恐惧,年少无知的时候买了一本他写过的城堡,完全没看懂,后来几年过去,重新来看,还是完全不懂,“有一个人想要进入一座城堡,却无论如何也进不去,”这样一句话能写成一本书,我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得到卡夫卡写作时候如何斟酌着每一句话背后的隐喻,然后沾沾自喜,无奈如同做不出高数题的我一样,挤坏了脑袋也看不穿这背后的种种隐喻。
田村卡夫卡和作家卡夫卡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村上春树确很好的继承了卡夫卡写作中隐喻的本领,不过他比卡夫卡厚道的多,一是告诉反复告诉着读者“我在使用隐喻,前方注意安全,有隐喻出没”;二是小说的故事情节中穿插着大量关于隐喻的解说,时刻展现着他自己的哲学思想与人生观,虽然有些晦涩难懂,但年轻人的人生中能遇到的挫折无非也就是那么几件,所以细心的话,你总是能够从中找到那么一两句戳中内心与之共鸣的话,然后颤抖一下。
创作一部这样的小说肯定很费脑力,因为不但要考虑情节的起伏发展,还要考虑如何在每一个正确的地方挖一个坑,埋下一个装有秘密的盒子,再用原先的土埋好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等着有缘的读者来发现这个坑,把盒子挖出来,还得解开盒子上的密码锁,最终得到秘密。
以我对自己脑容量的客观估计,能把故事情节捋顺已是难得,侥幸窥见的几个隐喻还或许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并非作者本意,不过读一书能与作者有些许共鸣又怎能不算是有缘
俄底浦斯王的故事在15岁的田村卡夫卡身上一一应验,命运这种东西太玄幻,你想要躲避可怕的预言么,其实并无他法,因为你走到哪里,预言便会跟你到哪里,田村一直在躲避,却看着预言步步为真,后来便不躲了,与母亲的关系按说应是可控的事情,然而他却没有控制,反而完成了预言。故事太夸张与荒诞,而却也不正是验证着那句话,没有人能从他该面对的现实面前走过,即便这个现实是地狱,也要走穿它。走穿了之后呢,“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新世界是什么样的,没有人知道,而田村却不再是过去15年里的那个他了,过去漫长的时间里身世、与父亲的关系,对母亲和姐姐的幻想一直困扰着他,直到有一天这一切驱动他离家出走,而当他走穿这一切,也就彻底告别了曾经禁锢他不得动弹的过去,是的,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而对比之下是他的母亲,自初恋终结生命便抵达了至此再前进不得的点,如果入口石的故事并没有理解错,那应该是逃避现实只是自己的选择,母亲选择了进入虚幻不再出来,而田村最终还是出来了。所以以入口石为证,生命中至此再也进不得的点按说是可以走穿它的,也许很难,终究还是看你自己的意愿罢了。
所以悲伤的旋律中其实永存的是希望之火,就暂且这样自顾自地乐观理解吧。
幸福是寓言,不幸是故事,那便让我们在故事中期许生活有寓言般的希望。
最后,是一段书中触动我的文字:“我们大家都在持续失去种种宝贵的东西,宝贵的机会和可能性,无法挽回的感情。这是生存的一个意义。但我们脑袋里——我想应该是脑袋里——有一个将这些作为基以保存下来的小房间。肯定是类似图书馆书架的房间。而我们为了解自己的新的正确状态,必须不断制作那个房间用的检索卡。也需要清扫、换空气、给花瓶换水。换言之,你势必永远活在你自身的图书馆里。”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水雷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炸弹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斯嘉丽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战争改变了她的命运给她造成了不幸,然而在整个人生中他却是幸运的。在她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瑞特不失时机的给她偷来一匹瘦马,在她的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上帝不失时机的派了一个骑马的小偷给她送来了钞票和金币,在向瑞特借钱受辱时弗兰克又不失时机的出现在她的身边……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张爱玲的代表作《金锁记》写了一个只有名分但却出身低微、没有地位不受尊重的女人的半生,不同于很多言情小说或肥皂剧里的“玛丽苏”,《金锁记》的主人公曹七巧既是封建社会的被害者,同时也是害人者。
作者娴熟的写作手法与故事的悲凉凄怆同样令人感慨,张爱玲没有放很多笔墨在对她的直接描写上,开端即写了两个丫鬟背地里对她的牢骚和谩骂,地位的轻贱可以想见,寥寥四五千字,便把七巧嫁给一个软骨病人当上姜公馆二奶奶的事以及她越来越扭曲的性格交代得一清二楚,小说没有痛诉,没有反抗,只有丝丝苍凉藏匿在文中的各个角落里,渗在主人公锈迹斑斑的心路历程里,让人哑然。
不同于《倾城之恋》的浪漫唯美,它对人性的剖析更加发人深省,著名评论家傅雷曾经点评说;“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最完美之作,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评论家夏志清甚至给出“《金锁记》是中国自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的赞誉。
“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他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从性质上讲,这是一部控诉旧社会的文学作品,但纵然封建社会是导致七巧悲惨命运的主要原因,却也是她自作自受。
她并不是没有机会获得一份真情。
在她分得家产后,她丈夫的弟弟向她表明了心意,七巧本也是喜欢他的,却因为猜疑他是为了拿他的钱,而把他撵走了。原文里这样写:“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她渴望真情,但更愿意做钱财的附庸。情感上的空缺,让她产生了疯狂般报复的病态心理,命运对不起她,她就要报复到儿女身上,逼死了儿媳妇,拆散女儿的爱情,终让七巧沦为金锁的囚徒三十年。
旧社会的毒瘤固然可怕,但孤独一生何尝不是以怨报怨种下的因?故事的结局是曹七巧在悔恨中死去,她的故事真正结束了吗?我在原文中最后一段找到了答案——“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对!一切都没有结束,如今的社会就是它的续篇。
许多人心里都有个曹七巧,这个曹七巧或大或小,或深或重地植入人的灵魂,禁锢人内心深处清澈的泓流。“人若打我一拳,我必还他十拳。”“所有人靠近我是为了榨取我的利益”,这样的思想有如凶猛的毒蛇紧紧缠绕我们的心灵,给心扉上了最牢靠的桎梏,给价值观压迫扭曲得不成人形。如果每个人都想曹七巧那样活着,那会怎样呢?这又让我想起小说的一个环节,曹七巧的各种行径,让她女儿的情感受到了巨大创伤,她的女儿万念俱灰,渐渐放弃了一切上进的思想,学会了挑是非,使小坏,举止言谈越来越像七巧。这便是“恶”的传递吧,命运对你不公,你也要祸害其他人,而其他人也成了祸害人的人。
我不禁感叹,如果七巧不是以怨报怨,而是以德报怨,也许别人会帮她挣脱心灵的“黄金枷锁”也说不定,金钱上的满足是弥补不了心灵的空虚的,你对别人善良,别人亦会对你善良,就让我们别再犯疑心病,不要等得年华不再时才后悔莫及,人生只有一次,总要抱有真诚善良的心才不枉来世一遭啊!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青春过,迷惘过,也拼搏过,梦想过,即使最后失败了,又有什么不愿意的呢?人活在世上,不就是为了经历一个又一个冲破疑惑完成梦想的过程的吗?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缘却又是对相爱的人的极大讽刺与愚弄。——引子
张爱玲,这个文坛小女子用她一贯的冷色调勾画出3对男女的爱“缘”,是孽缘?还是无缘?
顾曼桢与沈世均的缘=时间的沉淀
曼桢是一个表面柔弱却又坚强的女人,清贫的环境造就了她那倔强、坚忍、执着的性格,在姐姐出嫁后的日子,她担起了赡养家人的责任,与世均平淡而又真实的爱中,她在忙碌中找到一丝慰藉,为了家人,她作出了感情方面的牺牲,在世均的体谅中这个“弱女子”感到了幸福与快乐。在默默中,她撑起了一个家,然而曼璐在祝鸿才身边的日渐失宠,在她的私心与母亲和用人合谋草草将妹妹送入自己丈夫的怀中,在被实施暴行之后的曼璐被囚禁了,无颜面对自己深爱着的他。在坚忍的她终于又一次挺了过来,在病友帮助下,成功逃脱,开始了居无定所的生活,她离开了一切,包括深爱着的他,她淡淡地平静;而世均则在曼璐的误导下单纯地以为她变心,仓皇地与一个自己不爱并且不爱自己的人——翠芝结了婚,读后感《张爱玲小说《半生缘》读后感》。14年后的她为了自己的儿子又回到了祝的身边,但此时的她已心如止水,14年后的当再见他时已是物是人非,只有一句“他们回不去了”冷冷地收场。
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份。
这沉默也就成为一种答复了,因道:“我只要你幸福。”
两人默然,深沉的爱在时间这慢慢沉淀,任由缘尽……
留下的只有痛……
石翠芝与许叔惠的缘=无声的报复
缘,妙不可言。用在他们身上在适合不过了。她,一个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而他一介寒儒,清贫却很知趣,在南京的邂逅,让他们一见钟情,然而家人的阻挠,彼此的沉默,将爱掩藏得那么滴水不漏。她与世均草草结婚了,他赌气留学美国。
这段爱在尘封了14年之后被打开,那时的他已离婚,而她膝下有一双儿女,但却不幸福。
只有在那一片彼此的笑声中,她才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却永远无法回到从前……
顾曼璐与张豫谨的缘=黯然的离开
顾曼璐是个令人痛恨却又让人同情的人物。从一个单纯少女到妖媚舞女,最后沦落为无耻毒妇。悲剧的开始源于为了家庭的生计开始的舞女生涯。然而她最爱的还是那个与她从小结亲的张豫谨,最不能辜负的最后还是辜负的张豫谨,她选择了离开,默然地离开,钻进了灯红酒绿。一个舞女被后辈抢饭碗的哀怨,一个年华渐逝的女人拼命想抓住一点东西的急切,让她抓住了祝鸿才——这根救命的稻草,原以为会就此平静可不曾想一段畸形的孽缘开始了,面对情变,她变得愈加的泼辣,甚至残忍,面对未能添丁而失宠的境地她顿生毒计,不惜将自己的亲生妹妹葬送给祝鸿才这头“禽兽”,而张豫谨在此时选择了死心,明智地找了个女人过上平静的生活。
曼璐走了,张豫谨的女人也在六安沦陷时丧生。当初的有情人,一个堕落、离世,一个则选择离开故土……
是解脱?是逃避?
张爱玲用她那细腻的笔法,冷淡的字句,将骨子里的苍凉贯穿整部小说,以一贯的悲剧结束了这一切的爱恨情愁。
有缘相见,无缘结果,有情人在时间的海洋内未曾冲淡彼此的爱,而是选择了尘封这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
生命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得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我喜欢读小说,我总是会被跌宕的情节吸引:看着福贵坎坷的命运,先后目睹着一个个亲人死在自己之前的场景,看到他的悲痛欲绝我们还能淡定自若吗?想像着若这灾难发生在我们周边,还能坦然地面对这一切吗?看着一切希望似流星般划过天际,却终将面临着陨落,我的心还能像湖水般平静的不起一丝涟漪么?
故事开篇是老人福贵坐在树底下老生常谈着自己的人生,他恬淡地笑着,似乎讲的不是他的人生,这是一个看破尘世,无牵无挂的老人,他看淡了命运带给他的不幸,他将那份悲伤埋在了心底,笑对生活中的不幸,这是一份发自内心的,与世无争的笑容。有时活着并不是一种幸福,而成为肩上的负担。老人的亲人都相继地离他而去了,只留下他一个孤独的背影于尘世。活着,亲眼看着亲人们生命的消亡,亲手把他们埋进了土里,命运一次次的向这位形单影只的老人开着玩世不恭且严肃的“玩笑”,即使再无情的人也会被逼疯。
似乎这是上天对他的惩罚,山雨欲来风满楼,是福贵年轻时的放浪,为以后的不幸种下了恶果的种子。福贵年轻气盛时是个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所不涉,丈人在米行一看到他就像老鼠遇猫般地逃窜,最后赌光了家产,气死了父亲,送走了媳妇,家中光景是日渐惨淡。从风光无限的少爷堕落到无人问津的贫民,似乎一切恶果都是他自己所种,往后自然得咬碎牙齿往肚里咽。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从一个阔气的少爷,到一个得耕地来养家糊口的贫民,那个年代因为一贫如洗而免于枪决,幸福来临时又遭遇亲人的离去,直到一个孤独的老人,福贵的经历不可谓不跌宕,这样孤独地活着这就是对他的惩罚。
这让我联想到巴金的《家》、《春》、《秋》,也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老太爷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置办的家产,全被下一代中的纨绔子弟大手大脚地挥霍掉了,抽大烟,请戏子,奢靡浪费的生活使他们最后连家宅都要卖掉,各奔东西。所以如果子孙有德,留给他们产业又作何?如果子孙无德,留给他们产业又作何?隋文帝好不容易统一了南北朝,却被继任的暴君隋炀帝给毁了,再好的江山也功亏一篑,只是为他人做了嫁衣。
福贵悲惨的命运和贫穷落后的状况也是息息相关。虽然解放了,但是没能彻底改变人们贫穷落后造成的痼疾思维。落后的面貌、痼疾的思想造成了这种悲剧的不断发生。那个年代村民们的粮食也得一粒一粒地数着吃,以至于外孙苦根吃豆子噎死。贫穷落后充斥着每个角落,这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贫困,还有精神上的落后,这些都是灾难发生的导火索。
老舍的《骆驼祥子》是很好地反映了解放前那个社会时代的腐朽。祥子只是想用自己攒的钱买一辆车,可是省吃俭用,起早贪黑的劳动才攒足的钱,三次却都以失败告终,不仅如此,还经历了两段不幸的婚姻。他的努力没能使他摆脱不幸,至此以后,读书笔记祥子吃喝嫖赌,干尽坏事,从一个勤劳的人力车夫到一个胡子拉渣的社会病胎,而这样的转变只是因为他的老实、勤劳,这是多么不公平的社会啊!就像小马儿祖父后来说的:“身子好?铁打的人也逃不出咱们这个天罗地网。心眼好?有什么用呢!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没有这宗事!”看来老百姓的命运逃不脱社会时代,只有赶上好时代我们才有好的生活。
因此,个人的不幸,不仅有自个儿的责任,还有那个社会时代的责任。小至一个人,一个家庭,大至一个国家,都受其左右,一个家门的不幸,影射了一个国家的不幸,家国天下,密切相连,息息相关。只有国强,才会家安,只有国强,才能避灾。这不仅仅是一个个家庭的问题,更是一个时代的思考。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这幕话剧具有夏日雷雨的征候。开始是郁闷燠热,乌云聚合,继而有隐隐的雷声,有诡谲的闪电煽动着渐趋紧张的空气,忽地,天地间万物止息,纹风不动,静极了,就在人刚刚觉察到异样还来不急思忖,当头响起一个炸雷,电闪雷鸣,雨横风狂,宇宙发怒了。达到此种戏剧效果全凭剧作家牵动剧中人物之间“危险”关系。比如周萍,对父亲是欺骗与罪孽感,对蘩漪是悔恨与惧胆怯,对周冲是歉意,对四凤是希望振作,对侍萍是难逃宿命。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厌恶和怜悯。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我从书中跳出,终于摆脱了重重心理折磨。回到现代有如挣脱了大山的压负。我十分庆幸我活在这样一个时代,我可以经营我自己的生活;可以掌握自己航行的方向盘;我们可以谈理想、谈追求。我们是女性,但我们不是被压迫者,不是服从者。我们拥有自己的明天。我们张扬着自己的个性,将我们女人们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我们也不曾少夺过胜利的光环。生活在这里比《雷雨》中的每个角色都幸福。我们即使命途坎坷、即使面对种种现实的不公,我们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我们仍然风雨无阻的拼搏自己的未来。
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读完《德伯家的苔丝》,不由得掩卷叹息,是谁让这位美丽淳朴的姑娘走上了不归路,两位男人的爱却得到了恨的结局,命运如此地捉弄人,又如此地悲怆,我们为苔丝掬上一把同情泪,低头沉思,悲剧的背后是什么?
善良质朴的尤物苔丝出身在贫寒的家庭,父母一心想让她攀高枝,结果却把她推进了火坑。遭遇花花公子亚雷,他贪图她的美貌,伺机占有了她。苔丝不得不背井离乡,过上隐姓埋名的生活。在打工的牛奶厂,“风光流转,由平淡变成了绚烂”,苔丝与牧师的儿子克莱日久生情,私定终身。
书中描写苔丝与克莱的爱情的段落,任何人读到都会心动不已:“她看他的全身,到处都是十全的男性美。他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他的智慧是先知的智慧。她既是爱他,而她这种爱本身就是一种智慧……而他爱她,在她看来,则是一种怜悯,因此她就倾心相委,披肝沥胆。”自卑的苔丝起初不敢接受克莱的爱情,尽管她也深深地爱上了他。那些疑虑、恐惧、郁闷、烦恼、羞耻常常盘踞在她的心头,挥之不去。但两人的真心相爱,又令苔丝把往事忘记,虽处在爱恋中,但那些阴影蠢蠢思动,不能消除。
克莱知道苔丝很爱他,“但是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对他的爱,究竟有多深,有多专,有多柔顺;不知道她都怎样能为他忍痛受苦,为他赴汤蹈火,她都怎样矢志靡它,至死不渝。”每每读到这里,都会心痛柔美的苔丝,她的爱情坚贞不渝,可之后她是遭了多大的罪,受了多少苦,是有多绝望,是有多凄苦……
结婚当晚,苔丝鼓起勇气向克莱坦承过去,克莱无法接受事实,一走了之,令苔丝重新跌回深渊。纯真的爱情敌不过世俗的观念,在克莱看来,贞操是原则性的问题,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无法在得知真相后再度去爱苔丝,留下她独自去面对一切。
坚强的苔丝不得不再次出去谋生,又苦又累的活儿没能把她压倒,她一直苦苦地等着克莱回来。可苔丝竟然碰上了亚雷,他摇身一变,成为了宗教的传道人。再次的相遇激起了亚雷心中的欲火,他纠缠着苔丝,她无从躲避。面对着父亲的离世,房屋被易主,看到母亲和弟妹们居无住所,生活困难,倔强的苔丝低下了头,重新回到亚雷的身边,成为他的情人。
苔丝是位纯洁、能干、正直、刚强、美好的姑娘,她的光芒将她身边的两位男人照得原形毕露。亚雷本着玩弄女人的态度出现,一度洗心革面,狂热爱上了宗教。但本性难移,依然不改花心本色,在苔丝最危难时乘机而入,占有了她。而克莱,本可以救苔丝于深渊中,但因着他的自私、狭隘以及不够坚定的爱,使得悲剧发生。当他发现自己真的可以完全原谅苔丝时,却得知苔丝已经重新回到了亚雷的怀抱中。克莱的出现,无疑加速了亚雷的死亡,苔丝压抑许久的感情一触即发,她亲手杀死了亚雷,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悲剧的背后满是泪水,满是怜悯,满是痛惜,满是无奈。如果亚雷被宗教所感悟,走上正义的道路,帮助苔丝走出困境,或许会赢得苔丝真正的爱;如果克莱对苔丝的爱始终不移,他内心包容,原谅过往(其实这不是苔丝的错,却都由苔丝承担了一切的后果),苔丝可以和他过上相互爱恋的生活,美满幸福;如果苔丝的父母不被困苦所迫,勇敢面对,或许不会让苔丝早早地走出家门,跌入痛苦的泥潭……如果,如果,生活没有如果,现实就是如此,鲜血淋淋,满目伤痕,但仍有美好,仍有希望。
故事尽管悲壮不已,但在结局时却有一丝暖意。苔丝在与克莱最后相处的时间里,仍不忘记将自己的妹妹丽莎交托给克莱,希望他和她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克莱和丽莎同行在山上,当他们从山顶往监狱处看去,苔丝的生命结束了。“那两位无言注视的人,好像祈祷似的,把身子低俯到地上,一动不动地停了许久;同时黑旗仍旧默默地招展。他们刚一有了气力,就站了起来,又手拉手往前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