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优秀文章(精选33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可以让我们获取更多知识, 书可以让我们懂得许多道理, 书可以让我们提高文学水平,可以让我们变得更睿智。
这本书主要说了:鲁滨逊小时候就梦想航海当水手,年轻时多次离家远航,最后一次远航时船触角,乘客和水手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被海水冲上了孤岛。他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克服重重困难,自力更生。学会了自己制作许多生活用品,他也曾和野人多次作战,还帮助一个野人俘虏成功逃跑,而那个俘虏也成了鲁滨逊的一位忠实的仆人和伙伴。他们在岛上整整生活了20--年,终于有一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才有机会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正是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记得有一次,我去爬山。爬到半山腰的时候,已经是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大汗淋漓了。我有了放弃爬山的念头,想径直走向山下。可是,这点小困难我都克服不了,我还是个男子汉吗?我转念一想,继续坚持着,努力地爬到了山顶。虽然我气喘吁吁,但是看着山下的无限美景,我感到无比自豪。是我凭借着自己的毅力站在了成功的顶峰!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战胜了自我,超越了自我。
“困难是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生活道路上的种.种挫折与坎坷,要乐观向上,正视它们,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战胜它们。这样一来,你就会获得成功。
我几乎是一口气读完这部名著的。正如导文中说的那样:“里面没有毒药,没有尖刀的平凡故事,却改写了人们对悲剧的认识。”十九世纪法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用生动的笔墨讲述了一个因金钱而掀起的亲情悲剧和爱情悲剧,刻画了一个毁掉自己女儿一生幸福的贪婪、吝啬的老头形象。
这本书主要讲了老葛朗台由于善于投机钻营而发了财,而后却过着“抠门”的生活。因为吝啬,他使那羔羊般纯洁的女儿欧也妮失去了她所爱的夏尔。不仅如此,他还卑劣地把女儿关在房里幽禁,每天只准许她喝一杯白开水和一块面包。最后,当他留下千万财产去世后,女儿继承了这笔看似可观的遗产,然而,幸福和爱情都早已离她而去……
我是怀着沉痛的心情读完这个悲剧的。我深深地同情着欧也妮,同时我也深切地体会到:金钱,就像滔滔江水,人就像这滔滔江水上的一叶扁舟。不是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吗?金钱让我们过上幸福的小康生活,然而,那些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的人,却陷进了金钱的旋涡,使自己的家庭、社会,乃至国家受到危害。不久前被公安机关追查的涉嫌挪用公款百万余元的某市书记雷某:他曾拥有美满的家庭,漂亮的妻子,聪明可爱正读高一的女儿。他自己也曾是一所重点大学的高才生,毕业后,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拼搏,终于担任起了建设祖国的重任。但当这似锦前程展现在他面前时,他却禁不住飘飘然起来,野心不断膨胀,最后竟然落得如此下场……看完这个事件,我们难免对雷某心存惋惜。
亲爱的读者朋友,您说,金钱是万能的吗?不,它可能使那些不真正了解它的人毁掉好的生活,毁掉自己的前程,毁掉……正如雷某那样,他不知道这些东西是金钱买不到的:
道德是其一,它能架起人与人之间的桥梁,它也在不同时间、地点展现一个人的魅力,自身修养和人格品行;知识也是其一,它能为自己的谈吐、行事增加璀璨的一笔。一个人的谈吐、行事就是文化素养的最好体现;爱更是其一,它编织着彼此之间情愫的彩衣,它用一针一线,一点一滴改变着社会,它把空洞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因此,只有真正懂得怎样看待金钱的人,在我看来,才是真正的智者!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一只全身漆黑的天鹅,沈石溪赋予了它人类的感情与智慧;一个背负使命的猎人,沈石溪赋予了他女子般的温柔与体贴;一段人与自然的情谊,沈石溪赋予了它生死相依的感动。
初读这本书,我以为它只是一本普通的动物小说,诉说着猎人约翰·威廉斯与黑天鹅紫水晶生活的点点滴滴。随着我对这本书的深入,我发现它更像是大自然的叹息与不满,呵斥着人类因贪婪而肆意破坏自然的愚蠢行为,低吟着自己受到创伤的悲哀。沈石溪希望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他将自己的期望寄托在这只黑天鹅身上,送到读者心中。就像严春友说的:“我们再也不应该把宇宙的其他部分看作只是我们征服的对象,再也不应该把其他生物仅仅看作我们的美味佳肴,而首先应该把它们看作是与我们平等的生命。”
在沈石溪笔下,一只微不足道的残疾天鹅幼崽都值得猎人用生命去保护,而在现实世界里,一只贵为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都有可能成为猎枪的耙子。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残忍的对比?这恐怕要问问那些被金钱蒙蔽了的心。沈石溪用自己独有的文笔告诉世人:放下手中的猎枪,不要再让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延续。当我们砍伐苍天大树时,只听到耳边金币碰撞的声响,却忽略了树木那好似哀鸣的落地声;当我们猎杀动物时,只看到眼前的山珍海味,却忽略了动物那好似抗议的鲜血。这时的人类对大自然没有一丝爱怜,沈石溪正是用笔做武器,来反对这个冷血的世界,也号召每个人,从小事做起,善待自然。
在黑天鹅紫水晶的生活里,有和平、有杀戮、有幸福、有痛楚,让我感动的不只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还有感人至深的爱,紫水晶对小天鹅崽的母爱,约翰·威廉斯对紫水晶一家的关爱,约翰·威廉斯的祖先希望自己的后代拿黑天鹅的血来祭奠他,而约翰·威廉斯却用自己的生命在守护黑天鹅。不仅仅是因为他令紫水晶的丈夫丧命的内疚,更因为他爱护动物善待自然的本性。如果每个人都能够像约翰·威廉斯一样,与大自然的一切和平相处,那么世界会更加美好。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宇宙从何而来,他又向何处去,宇宙有一个开端吗,如果有的话,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时间的本质是什么,他会达到一个终点吗,我们能在时间中返回过去吗?在第一章的结尾,霍金提出了这些问题,一如艾伯特向苏菲提出的问题,“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这两个哲学中最本源的问题促使苏菲开始思考,并在艾伯特的引导下开始了一次奇妙的哲学旅程,是时间简史的开篇,霍金也向我们抛出了宇宙学的基础问题,而后带领我们进行一次《星际迷航》
本书开篇作者明确告诉你,摒弃你思维中所有关于经典力学的规则,忘记引力是力,三维空间,绝对时间,因为“我们凭什么自以为了解的更好呢,暂时忘记你所知道的——或者你认为你所知道的关于空间的知识。”不存有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腾空你的大脑,他现在是一张白纸,而后根据作者的阐述,在白纸上涂鸦。
在前五章,作者系统阐述了牛顿力学和狭义相对论,因为经典力学不仅是现代物理学也是现代天文学的开端,至此“我们不仅放弃了地球是宇宙中心的思想而且以科学理论相对证明了放弃这一思想的准确性,且不仅于此,我们甚至以为我们的太阳,也许我们的太阳系在宇宙中都不占有独特的地位,世界观的这一改变象征着人类思想的深刻转变,这也是我们现代科学对宇宙立即的开端;而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时间和空间的观念,我们必须接受,时间不可能和空间分离而独立存在,而是和他结合,形成一个叫时空的客体;而在广义相对论中,爱因斯坦更是将引力解释为四维空间的曲率,这一天才的设想,彻底颠覆了我们以往的宇宙观。
第六章的标题为“弯曲空间”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爱因斯坦在广义相对论中有一个革命的设想:引力不同于其他力,他不是力,只不过是时空并不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在四维中,时空本应是一个平面,但应时空中的质量和重量分布不同,造成了时空的塌陷,就像一块被拉平了得有弹力的布,太阳是一块放在布上的小石头,石头让周围的布塌陷,形成一个近乎漏洞状,本是沿直线运动的光在经过这个弯曲的空间是应距离的拉长便显得慢些,同时,以光速为基准的物体运动速度便相对提高(当然提高的量极其微小)所以,相对论的另一个预言是,在诸如地球这样的大质量物体附加,时间流逝的应该较慢些。在相对论中不存在绝对的时间,相反,每一个物体都有其自身的个人时间测度,这个测度以他在何处以及如何运动而定。
至于我们为什么要研究时间和空间,在本章末,霍金说:现在时间和空间是动力量,当一个物体运动时,或者一个力作用时,他影响空间和时间的曲率,而时空结构反过来也影响物体运动和力作用的方式,时间和空间不仅影响宇宙中发生的一切,而且受候着影响、
第七章开始讲诉我们的宇宙,物理学家们因观测到星系红移而得出宇宙正在膨胀的结论,而且膨胀正在加速,宇宙学家将这比喻成一个不断被吹张的气球,那么在宇宙没被吹涨之前是什么呢,霍金解释说,事实上,在宇宙中我们观彻到的物质总量的情形下,因爱因斯坦方程得出的所有解中,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在过去的某一时刻(大约137亿年以前)相邻星系间的距离必须为零,换言之,整个宇宙被解压在零尺度的单个的一个点,就像一个半径为零的球,那时,宇宙的密度和时刻曲率都无限大,他是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时刻,大爆炸后的宇宙经过最初的暴涨后应额外的引力膨胀慢了下来,但实际今日,膨胀扔在继续。而直到了宇宙的起源和现状,人们便想推测宇宙的未来,天文学家给出了两种可能,一,大解体,当膨胀到星系间的距离达到引力无能为力时,宇宙便炸散开来。二,大坍缩,即引力够大,宇宙最终坍塌回归到一个点即奇点,一如黑洞。
第九章阐述了量子引力,这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因为由于当今科学家按照两个基本的部分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宇宙,而且不幸的是,人们知道这两个理论不能相互协调,他们不可能都正确,因而当今物理学的一个主要抱负,便是一个能讲两者结合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论。又因为相对论对奇点无能为力,但迄今为止因周边引力场的微弱,所有的实验都支持他,他大体是正确的但又瑕疵,而在宇宙的早期,当宇宙中所有的物质和能量都背压缩成非常小得体积时,引力场变得非常强大,在如此强大的引力场时,量子理论有重要效应,故而,为找到一个统一的理论将二者结合成量子引力论是必要的,但又意思的是,量子引力论有一种和宇宙大爆炸截然不同的宇宙起源的可能,即时空是没有边界的,那么宇宙会是完全自给自足的,没有开端和结束,不被创造和消灭,他只是存在。
此外,霍金在本书中还解说了时间旅行的问题,关于时间旅行最具科学原理的方式有两种,一,超光速旅行,但根据现有条件,我们可以把粒子加速到光速的99.99%,但无论注入多大的功率,也不可能把他们加速到超过光速壁垒,所以,目前为止,此路不通。二,虫洞旅行,即把时空曲卷起来,把几乎平坦的相隔遥远的区域连接起来,而如果一个先进的文明可能使虫洞维持开放,那么他们需要负能量密度的物质,而根据量子理论,允许某一些地方的能量密度为负,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不但时空可以被曲翘,而且能被曲翘成允许时间旅行的样子。
所以,但就理论,时间旅行完全有可能,但,只是理论。
书中还首次提出了许多新的理论,比如暗物质,暗能量,超弦等等。
在书的最后,霍金说: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个完备的理论,在广泛的原理上,他应该及时让所以人理解,而不仅仅让几个科学家理解,那时我们所有得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与和讨论我们和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这当然是一个令人激动的愿望,但于我,到真心希望那一天晚些再晚些到来——但要赶在太阳变成红巨星吞噬地球前就好,人类天性有求知欲和好胜心,正如书中有一句话:人们总是不满足于把事物视作互不相关和神秘莫测的,我们渴求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不断超越自我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原动力,正是应对周边事物的未知,不解,推动了人类不断探索进步,惑而习,习而思,思而知,知而行,行而进步发展,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反作用于物质,这是社会的基础。
《世界简史》是一本于生存无用的书,一如哲学,但人活一世,从根本上面对两个问题,一,生存,得活下来,二,要回答生命价值的问题,让心有个安处,而这本书的价值即在于启迪人的思维,震颤人的灵魂,子曰:四十而不惑,这要求苛刻,甚至不可能达到,但人可以让自己少惑,多知,知愈多,便愈是独立的人,从兽到人,需要建立自我意识,从人到神,需要消融自我意识,而知便是建立自我意识的根本,不论人只满足于七情六欲的感应法门,亦想达到无我相,我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的究竟法门,建立独立的自我意识,都是必经阶段。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
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国民政府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共产党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子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苦根".
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两个老不死"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如果有人遇到了如此的人生待遇,想必他一定是不愿在回首。可这位老人却依旧如此详细得同作者娓娓道来,仿佛在活了这么一段人生。
且不说这个,许多人,遇到一点生活的挫折就喊"活不下去了",更何况是老人遇到的这种艰难: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可老人依旧活下去了,而且活得充实、快乐。所以我们遇到的所有困难都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不可能要做一只胆怯的蜗牛。
想必,这就是作者余华所要告诉我们的人生道理。如同书名——《活着》。
要知道,活着,就是在创造生活。
《围城》讲述的是20世纪30年代一群知识分子的故事。小说以从欧洲留学回国的青年方鸿渐为中心,以调侃、幽默和极富讽刺意味的笔触,描绘了一群留学生与大学教授在生活、工作和婚姻恋爱等方面遭遇到的重重矛盾和纠葛,揭示了受西方文化影响的知识分子的猥琐灵魂和灰色人生,表现了作者对旧中国西式知识分子的无情嘲弄,以及对中国化了的西方文明的精心审视。
小说中方鸿渐这一西式知识分子的形象十分突出。他出身于封建世家,其父亲是前清举人,他靠着其死去的未婚妻(包办婚姻)的父亲(点金银行的周经理)的资助赴欧洲留学,由于他“兴趣颇广、心得全无、生活懒散”,四年中换了几所大学,但却一无所获,没有学到任何专长,眼看着回国在即,最后他不得不从一爱尔兰人手中花40美元骗得一张“克莱登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的博士文凭。还有,由于他受西方生活的影响,生活放荡,在回国的船上,他挡不住诱惑,与轻佻的鲍小姐偷情,干那苟且之事。虽然方鸿渐的性格中有不求上进、游戏人生的一面,但他的性格中也有正值和热情的一面。在应邀的一次演讲中,他鄙薄西洋文明给中国带来的只不过是“鸦片和梅毒”;他拒绝大官僚的千金苏文纨的自作多情的许爱,多次揭穿对方的庸俗、势利和虚伪;在三闾大学任教期间,看不惯那里的黑暗的人事制度和同事之间的勾心斗角;还有,当他从职的华美新闻社被敌伪收买后,他没有顾及自己的生存问题和亲友的反对,毅然离开了报馆。可以说,他是一个具有一定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但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却处处碰壁,处处受到冷遇。方鸿渐的悲剧,反映了20世纪30年代那些比较正值的知识分子在黑暗社会这一“围城”中的悲剧命运。
小说除了着力塑造方鸿渐这一主要人物形象外,还成功地塑造了其他一些知识分子的形象。如满口仁义道德,但却满腹男盗女娼的封建半旧遗老李梅亭;虚伪庸俗的,以在情场上施展手段而得意的大家闺秀苏文纨;俗不可耐的小胖子“大诗人”曹元朗;外形木讷,内心龌龊卑琐的假洋博士韩学愈;道貌岸然却老奸巨滑的三闾大学校长高松年;溜须拍马、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顾尔谦等。这些活跃在新“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物,真实地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这本书写得很有文学色彩。作者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跃然纸上。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影子,无论是真是假,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描写得非常到位。作者的笔墨幽默,在几处人物的外貌描写中也得以体现。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易懂。在写作方面这本书也有很多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其实,有时我们也会身陷“围城”,但更多都是我们自己为自己创造的。我曾经也有很多烦恼和困扰,现在看来,也不足为奇了。成功要靠自己努力争取,“如果你失败了,就说明你还不够强大,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吧!”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成功,只能改变自己。只是我去适应环境,环境并不会来适应我。想要打破自己身边的“围城”很简单,凡事应更多地站在客观的角度去考虑,多找找自身的原因。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她娴熟的回忆技巧,浑重而又轻盈的文笔完成了她的巅峰之作——《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书共有七章构成。首先是老胡家家破人亡的故事。十二岁的小团圆媳妇在经历了婆婆的毒打、跳神、用热水烫驱鬼后,奄奄一息,最终命归黄泉。小团圆媳妇的死去向我们展示了封建、迷信的传统风俗的恶果。
而小团圆媳妇就成了陋习的牺牲品。她的婆婆,只因媳妇走路快、在客人面前大方、不害羞,便认为她打破“常规”,无情地用烙铁去烫她。在小团圆媳妇死后,她的大孙子媳妇,聪明、能干的一个人,像从人世间蒸发了一般,她一定是去寻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了。
她的婆婆,为了拯救“被鬼附身的媳妇”而家破人亡后,她寂寞的甚至问过路人“你家里的大人、孩子都好哇。”
另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有二伯。他身无分文,却热爱生活。带着小萧红去公园玩,没有钱给小萧红买玩具和糖果,只是说“快走,快往前走。”小萧红赖着不肯走,他只得无奈的说出实情:“你有二伯没钱。”他十分孤单,孤单的与动物谈话,与砖头谈话:“你这小子,我看你也是没有眼睛,也是跟我一样,也是瞎模糊眼的,不然你为啥往我脚上撞,若有胆子撞,就撞那个耀武扬威的,脚上穿着靴子鞋的……,你撞我还是白撞。”
他一切的吃穿用都是破烂不堪的,后来被逼无奈,只好去偷主人家的东西换点钱用。但是萧红是同情有二伯的,没有鄙夷有二伯偷她家东西。
《呼兰河传》十分生动地再现了小城风情,也深深地吸引了我。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今天我读了一本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讲述 了 鲁 滨 逊 在 一 次 航 海探险中,船撞到了岩石,船上10人淹死,鲁滨逊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终于回到了英国。鲁滨逊特别的勇敢。有一次,有十二个野人乘船从对面的小岛上过来,准备吃人肉宴。其中有一个人质,解开绳子,朝我在岛上居住的地跑来。 野人 发现 有人质逃跑,有三个野人去 追人质。四人从我家门口跑过,我用枪把三个野人打死,人质十分想感谢我,我让他做了我的仆人,我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很聪明。有一次我正在 捕捉猎物,猎物把我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很美,树上水果特多,有满树葡萄,可口梨子。我又想了想葡萄吃多会的病死亡,我把他晒干成葡萄干,又好吃,又不会的病死亡。鲁滨逊特别机智。我们的船只撞上了岩石10人淹死,我上了岛在岩洞里安了家。因为我的东西太多,只能把洞扩大。但没有斧头,我用刀从铁树上砍下来一块木头,做成了斧头我把山洞挖,得的特别大有100平方米。
鲁滨逊真的特别勇敢,很聪明,十分机智,令我钦佩。
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动人的回忆。
冰心奶奶用一颗母亲的心,带给我们一个天真纯洁的小女孩,故事大概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除夕的下午,冰心奶奶去重庆郊外去看望一个朋友。朋友不在家,让她等她。这时,她看见一个小女孩要摘电话,想要打电话给医生。过了一会儿,朋友还没回家,她便去探望小女孩和她妈妈,路上顺便买了几个桔子。到了小女孩家,冰心奶奶把桔子放下和她聊天。要走时,小女孩把她送的桔子剥开,用小刀去皮,不声不响的为冰心奶奶做小桔灯,并深情地送她上路,说我们大家都好了。
文中,我可以看出小女孩美丽的心灵中那如小桔灯般明净的灵魂。天真与懂事,温顺与刚强,苦难与光明,都在小女孩身上反映出来了。使我能想像出那美丽的小桔灯斜着的一束蓬勃的光的美丽画面,真是亮丽至极,灿烂夺目啊!因为这盏灯是不同寻常的。
小姑娘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让我眼前拥有无限的光明。
真是平凡中透真情,朴实无华中露真爱呀!
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光这些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呢!
文中的长妈妈还给鲁迅先生讲过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告诉我们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名字,你万不可答应他。然而这个故事给鲁迅先生有了些“后遗症”。鲁迅先生从此在夏夜乘凉时,总有些担心,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这合理的写出了鲁迅先生年幼时害怕的心情。
当鲁迅先生要到上学的时候,家里人将他送到三味书屋,也就意味着鲁迅先生要和他的蟋蟀、覆盆子、木莲等……要说拜拜了。
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习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生活。尽管如此,鲁迅先生还是经常和同窗们出三味书屋后的一个小园玩。虽然能折梅花、寻蝉蜕、喂蚂蚁,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这远远不及在百草园的自由、快活。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读完《红岩》这本书后,我深深地体会到了现在幸福安逸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融进了多少革命先烈的热血。
《红岩》的两大重要人物是刘思扬,还有江雪琴同志,他们临危不惧,稳重镇定,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也丝毫没有要屈服的意思,他们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共产党员就应该具备这样的品质。江雪琴同志曾被敌人扎穿过手指,灌过辣椒水,她受尽了各种各样的酷刑,面对死亡,她毫不畏惧,一生到死都在与敌人作斗争,她说:“死亡对于共产党来说是太小的考验。”她知道自己已经看不到解放时欢呼的场面,但依然不放弃斗争。
刘思扬同志也同江雪琴一样,有着坚贞不屈的意志。虽然他没有受很多毒刑,但他非常关心狱友的情况。在渣滓洞的这段时间,他和狱友们一起商量越狱计划,帮助战友们渡过一个又一个的困难,最后,他为了保全狱友的安全,牺牲了自己,为党立下了大功。
当然,这本小说中不只有刘思扬和江雪琴同志为党为革命献身,还有很多不知名的同志,也在为解放而斗争,为人民而献身。时间能带走这些烈士,但是带不走他们在人们心中的位置,他们顽强抗争的精神永远永远的留在了世人心中。
朋友啊,是谁给我们安排下幸福生活?是革命烈士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换来的!所以,请你们不要让他们白白牺牲,珍惜现在。
捧读沈从文的《边城》一书,从头至尾,一抹淡淡的愁云因绕于心,恍然间,似来原始山野的清风轻拂面颊,如梦如幻。作家以诚挚的情感 夜游世博园,精美的语言,诗意的情感,把我们带进与现实世界完整不同的唯美时空里,让我们沉醉于一曲清爽悠远的牧歌声中。 在产业昌盛的今天,《边城》所带来的不仅是一种自然质朴的意境......
小说没有波折庞杂的情节:翠翠在蔓延葱郁的山林中不知不觉的长到了十五岁,她的世界里除了爷爷、黄狗、渡船、如今心中竟涌出了“薄薄的悲凉”翠翠和二老间朦胧无结局的爱情为作家娓娓道来 艾莱依羽绒服,点染这清风白月浸透着流水潺潺。青春的梦如一般晶莹剔透的玻璃球.......
作家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安静古朴的湘西乡间风景,展示出小说人物与自然的协调关系:近似原始单纯生涯,浑厚自然的民风 耐克鞋,仁慈浑厚的天性,与那仁慈的河流、清凉的山风、满眼的脆竹白日喧嚣夜晚静谧的渡船一起,构成一幅像诗、想画、更像音乐的梦境...... 我要说最荣幸的人是《边城》的读者,由于这些人在心底存了一个梦,他驻留在湘西的一个边城......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暑假期间,我看完了一本厚厚的书:《聊斋志异》,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本书,看过电视之后再来读书,发现很多东西还是书中写的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达的。
是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呢?哦!原来是里面的情节写得很精美。尤其是书中的《赵城虎》这则故事特别好玩儿。它讲是一只通人性的老虎。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的儿子上山砍柴,不料被一只饥饿的老虎给吃了。老奶奶听说后嚎啕大哭,但是又一想光哭有什么用,还不如到县衙去告状。她到了县衙后带着哭腔说:“我的儿子被老虎吃了。”县官遗憾地回答道:“我们只逮捕人,不逮捕老虎。”听了这句话,老奶奶又大哭了起来。县官没办法,只好问左右两边的人有没有人肯去捉老虎。要知道捉老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所以没人肯去。正在这时,一个人醉熏熏地走了出来说:“我去”,说着拿起公杖就走。但等他酒醒了,立刻就后悔了,只好双手空空地回来了,结果挨了板子。第二天清晨,他就去菩萨那里诉苦。他刚刚要回去,忽然,一只老虎扑了进来。那人吓坏了。但那老虎不但没有要吃他的意思,反而觉得很羞。于是,那人把老虎带到县衙去审问。审问过后,老虎就经常去帮助老奶奶。于是老奶奶就和这只老虎相依为命了。
我觉得《聊斋志异》真是书中自我介绍的“曲折离奇的鬼怪故事,百读不厌的古代奇书。”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x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x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x,孤独的快x。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ròu tǐ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x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x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x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x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x,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一位作家,一生也许会有许多部作品,也许在当时他生活那个时期会引起极大的轰动。但是,江山代有才人出,随着时代的变迁,那些以作品数量取胜的作家终将淹没于历史的洪流中。与此相对的是另外一种作家,他们也许没有许多作品流传于世,但是,也许那仅有的几部巨著会在璀璨的文学星河中散发着永不褪去的光芒。
玛格丽特·米切尔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女作家。她的一生太过短暂,并未留下许多作品,但只一部《飘》足以奠定她在世界文学史中不可动摇的地位。而《飘》也成为20世纪文学的经典作品,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影响。
小说是在南北战争这一背景下展开的,以斯嘉丽·奥哈拉为主线,反映了南北战争前后美国南方社会的风貌,在描述战争带来冲击的同时,也着重描写了斯嘉丽对艾希礼自欺欺人的爱情及白瑞德对斯嘉丽的怜爱。
这部小说的成就之所以如此之大,我觉得有如下三个原因。
首先是作者在南北战争的背景下,用曲折的故事情节表现出丰满的人物形象。作品刻画最成功的是斯嘉丽。斯嘉丽缺乏许多女性的美德——事实上,可以说是几乎缺乏所有的美德,除了拥有足够的勇气之外。斯嘉丽生命力旺盛、全身每一寸细胞都活蹦乱跳、自私自利、没有原则、无情无义、贪婪成性、颐指气使,骨子里却是灵活轻巧、弹性良好的钢铁。她父亲是爱尔兰移民,以性格和个人魅力打入南方庄园的有钱阶级,还娶了名门闺秀。斯嘉丽务实一如爱尔兰人,几乎没有母亲的婉约气质,是个不折不扣的叛逆分子,完全无视社会的标准及禁忌。米切尔对斯嘉丽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从小说最后,斯嘉丽在面对所有人的离去之后,她还能说出“家,我要回家。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不管怎样,明天又会是全新的一天。”就可以看出来,小说成功的塑造了一个在经历了战争、爱情的打击后,最终成为集纯真与野性、自由与自私、痴情与无情、浪漫与现实于一身的“乱世佳人”。此外,小说的另一个主人公白瑞德几乎和斯嘉丽一样充满生命力。他是查尔斯顿一个家族中的不成材儿子,愤世嫉俗而实际,他一开始就看出南方的势不可为,大胆偷越封锁线,发了笔战争财。米切尔刻画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她取材通俗剧及罗曼史的刻板人物,甚至连两撇黑色小胡子、锐利眼神和让女人无法抗拒的魅力等都借来用,却能让他生动有说服力。
其次,小说的故事情节生动曲折,语言真挚感人,故事的进展几乎完全按照时间顺序展开,随着斯嘉丽的生活而发展,但是,对心理活动的细腻描写以及情节、人物的冲突非但不会让人觉得冗长反而体现出了作者驾驭语言的能力。除此之外,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四个主要人物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又可以看出作者的精心设计。斯嘉丽与艾希礼看似朋友,实际上却是一对没有结果的“情人”;斯嘉丽与梅兰妮表面上是和谐的姑嫂关系,实际上斯嘉丽却视梅兰妮为情敌;斯嘉丽与白瑞德表面上互相利用,内在的却是白瑞德深爱着斯嘉丽,而斯嘉丽却又为艾希礼不顾一切。这样矛盾的人物关系相互作用,让四个主要人物的性格对比更加鲜明:斯嘉丽的叛逆自私和梅兰妮的宽容温和,白瑞德的勇敢直率与艾希礼的胆怯虚伪形成强烈的对比,让小说不显平淡,反倒扑朔迷离,更吸引人阅读。
最后,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能打动人,就在于它能激起读者的共鸣。爱情是个永恒的话题,无论是谁,都会有说不完的话。而这部旷世之作对爱情的描绘更是细腻。爱总是在无意中到来,16岁的斯嘉丽始终不明白,自幼与她朝夕相处的艾希礼,为什么在两年前才开始令自己百般牵挂?那时的艾希礼刚刚从欧洲归国,前来她的家里探望;当时斯嘉丽正站在屋外的走廊上,看见他骑在高高的马上,由长长的林荫道那边迎面向自己走来。阳光下,他那一头金发和抖擞的装束、灿烂的笑容,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仿佛没有任何理由。从此,她便再也不仅仅属于她自己了。虽然艾希礼从未对她流露过任何爱慕之情,她也并不真正了解他的内心。生就好胜的个性,使斯嘉丽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倾向于把自己的意志当成别人的意志。她的爱因而常常显得过分自私,这样的爱永远不会鼓励她首先去设想对方的感受,而总是先顾及自己的迫切需要。所以,当得知艾希礼要和媚兰结婚的消息时,她便不得不把自己的爱变成一场战斗了。无论如何,她要将艾希礼从媚兰身边夺回来。为了爱,她不怕让任何人受到伤害。她的爱情逻辑很简单,因为爱他,所以就应该得到他。在艾希礼家举行的那次聚会上,斯嘉丽几乎征服了所有想在情场上大显身手的男子,唯独艾希礼一直无动于衷。恼火的斯嘉丽连少女的矜持也不要了,索性当面告诉了他自己爱他。她以为这样会给对方一些勇气,让对方承认对她的爱。可惜事情并没有如她所愿。她得到的只是艾希礼不能爱她的理由。在爱情面前,斯嘉丽表现得比艾希礼富有勇气。不过这勇气里搀杂着更多的虚荣和自私。因此,在自己的爱遭到拒绝时,她的自尊比爱欲承受更大的伤害。她给艾希礼的那记响亮的耳光,保护的就是她最为看重的自尊。
爱从来不会因为被拒绝而使一个人气急败坏,只会让人伤心。当艾希礼从战场回来后,斯嘉丽看到心上人一身褴褛,手持斧头在果园里干着苦力,她的心都快碎了,她想要和他一走了之。而艾希礼也在她的逼迫下,说出了爱她,但在行动上却没有背叛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爱。他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也明白她需要的是什么。他们的需要根本就是两码事。可斯嘉丽却始终不能明白这一点。但她也意识到,走进他心灵的努力又一次失败了,这次她终于也感觉到了爱的倦意。不管怎样,坚强的斯嘉丽还得负担起生活的重担,包括赡养艾希礼一家人。为了守住家园,她夺走了妹妹的未婚夫,尽管这个男人又老又丑,但斯嘉丽统统不在乎了。守住家园是她眼下的一切,因为那里储存着她与艾希礼共同美好的回忆。斯嘉丽借助婚姻保住了家园。能够让艾希礼停留在她的视线里,对于她就是一个莫大的安慰。她还让他负责管理自己的木材加工厂,为的只是能时常见到他,哪怕他让经济亏损。
可命运的捉弄让斯嘉丽再次做了寡妇,白瑞德趁虚而入。她没有多想就答应了。他说的似乎没错,他们彼此不爱,但他们却属于同一类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嫁给白瑞德,但她念念不忘的仍是艾希礼。她不时提醒自己,她是属于艾希礼;她还试图与丈夫分床,以保持自己在身体上对他的忠实。可是梅兰妮的死却让她从大梦中骤然醒来。她发现艾希礼因为妻子的死亡突然就垮掉了,原来妻子才是他的全部。斯嘉丽觉得一切都搞错了,艾希礼根本就没有爱过她。她同时也在顷刻间怀疑自己对他的爱。那一切不过是源于她14岁那年的一场幻觉而已:他骑在高高的骏马上,在阳光下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但实际上,她爱的仅仅是那一刻的美丽图画。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用自己无尽的浪漫想象丰富和美化着这幅画,但却对画中的那个人一无所知。走进这幅画,亲近这个人这种无法实现的冲动,无时无刻不都在加深着她的爱情。原来,她爱上的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已!多年的爱情转瞬间就消逝了,这个结果对斯嘉丽来说,实在是过于残酷。好在她也总算醒悟了:明白了艾希礼对自己的不爱,也明白了白瑞德给予自己的那份深邃的爱,以及她对他的那份迟到的爱。只是可惜,斯嘉丽醒悟的有点晚。当她想对白瑞德说明这一切时,他却决定要离开她了。爱女的夭折,他对她的爱也消散了。当斯嘉丽终于明白了爱的时候,她却同时失去了两个男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爱的人,一个她曾经以为自己不爱的男人。她那么爱艾希礼,是因为她得不到他的爱;白瑞德口口声声说不爱她,是因为他知道她从不珍惜容易得到的爱。但是斯嘉丽并没有就此变得一无所有,她还因为找到了自己真正的爱而富有着,问题只是如何将这种富有变得更有价值了。如果说她当年是因为勇敢而爱的话,那么此刻,她需要因为爱而勇敢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在品读《飘》的日子里,多少次我与之同喜、同闹、同悲、同笑。几许惆怅,几许欣喜,几许感慨,几许惊叹。掩卷息,留下的是强烈的震撼和一生的感动!
今天,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这篇文章,感触极深。
这篇文章反映了1945年抗日战争期间,革命者在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统治下艰难的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坚强、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女孩的父亲是位地下党员,因为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开了家,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的特务殴打而吐血。然而这位小姑娘却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惊慌失措,而是能够帮助大人做事。这对于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多么不容易啊!
当我读到小姑娘独自一人上山到乡公所楼上打电话给妈妈请大夫,遇到作者后又平静地回答作者的问题时,我感到她是那么勇敢、那么镇定。正因为她相信总有一天革命会胜利,总有一天父亲会回来。到那时,人民群众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所以,她才有这种勇气,有这种胆量!
后来,作者到了小姑娘家,看见了一个微微冒着热气的小砂锅,便问她锅里是什么!。小姑娘居然说这是她和母亲的年夜饭:红薯稀饭!读到这儿,我震惊了。我度过了十个大年夜,却从未在年夜时只吃红薯稀饭,就算在平时也没有哪!在我的印象中,年夜饭从来都是吃不完的美味佳肴、看不尽的烟花爆竹。女孩却只有红薯稀饭,可见她是多么的贫苦。但她对生活毫不放弃。这样的乐观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最后,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小桔灯发出的光不算亮,却象征着革命事业必胜!我们今天的幸福只有来之不易,有什么理由不努力为祖国的繁荣而学习呢?
《国王的演讲》读书笔记,乍看之下这仿佛是一个励志故事,当然,这么认为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一个患有语言障碍的王室公爵在皇室、国家的紧迫情势之下,努力克服自己的缺陷、积极去改变,最终逃出了缺陷的阴影,而终于让那些质疑、担忧、讥讽等等的公众舆论烟消云散,最终也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国王。
这个故事的励志意义另一部分也因另一个人物的所为所对比升华:George的兄弟Edward,本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皇室公爵,王位的理所应当的继承人,却因人生际遇和风流个性,逐渐的放弃了对王位的追逐,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天赋如果不为后天善用,也会逐渐被磨灭,被荒废;而对于George来说,一个对于王位继承者来说相当有阻碍的缺陷,如果有心去改变、不停的尝试,最终也会得到纠正,获得真正的自信。
你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为了讲述伟大王与民、医与患无差别友情的故事,语言治疗师洛格和王室继承人George齐心战胜“顽疾”,两个人一同为对自己来说是一件非常艰巨的任务而奋斗。当然,这个“顽疾”不同于表面上那样简单,仅仅是“口吃”或者“发音”,或是“说话是否流利”的问题。在当时的国际情势下,而在王储之中的理想继任者却沉迷风流韵事不思大体(其实对于这一点就我个人而言是否要对Edward抱否定批评态度,还是要持保留意见),而对于当时社会和国际情势动荡的情况下,一个强有力的国王,一个英明的统帅,一举一动都为人们所关注,人民希望得到希望和自信,希望看到一个能给他们安全感的王。因此George的“顽疾”,反而显得那么的引人注目,因为对于国王和重大场合而言,一场有力、有自信的完美的演讲,对于王室、国民和公众来说,都是必不可少需要的事情。
所以如果George是个平常的人,或许他有口吃,或许他的发音有问题,这都没什么,他可以选择成为作家、卖笔杆子,他可以选择出卖体力来维持生计,他可以尽量避开交际、闭门闭户,这都是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他自己和别人也许都不会觉得这是多么有问题的一件事。然而他却成为一个有语言缺陷的王室继承人、国王,一个小问题也许就成为了大困难,就像Edward一样,一个花花公子其实没什么,但是因为出身背景和责任,就显得有些失大体、不成器之感,其实都是位置造就的,因为人并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
讲到这里,我想,很多人也许都在羡慕另一种生活,其实所有的生活都是一座围城,除非你可以拥有每一座城门的钥匙而可以自由进入,否则,并不要轻易羡慕或者盲目追寻另外的生活,除非你已经想得透彻,或者是你个永不思悔的人。
今年寒假,我读了很多书。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一本是《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作家巴尔扎克,他发表了许多小说都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欧也妮葛朗台》十八爱砸可讽刺作品中最具生动活力的一部力作。他的故事也很简单,老葛朗台是一个守财奴,虽然家财万贯,但他的生活却过得非常简朴,他的独生女天真美丽善良的欧也妮·葛朗台爱上了破产落魄的堂弟夏尔。由于夏尔要外出工作没有钱,她为了资助夏尔将父亲送给自己的金币全部赠给了夏尔,后来被葛朗台发现后,她这一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朗台,父女俩为此发生里激烈的冲突。一向胆小而贤淑的母亲也因此一病不起而欧也妮这个痴心的姑娘,最终等到的确是发了小财归来的负心汉。
葛朗台是本书中着力刻画的人物他除了贪婪、狡猾、吝啬、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之外,还有与其他传统守财奴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不仅热衷于守财,更善于发财,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机会便会果断出击,索寞城里谁都尝试过他的厉害,但他们反倒敬佩他,把它看成索寞的光荣因为金钱在当时社会中具有无边的法力。
在这本书中,揭露了许多人的丑恶的一面,并且还写出了少数人的善良。书中的葛朗台,从他的身上,我们便能看到他那种自私自利视财如命的人的影子。如:他做起生意来是个行家,常有是对方受骗而是自己稳操胜券。当他与别人谈生意时总假装听不清,又结结巴巴的寻找合适的措辞。他这样会使对手着急并着急替他表达想法,从而忘记自己原来的观点其实葛朗台假装口齿是因为商业生涯中的唯一一笔吃了亏的生意这个生意虽然让他在经济上吃了亏,但却让他找到了与对手交谈时的这一个“绝招”。
那一次,他为了将自己的葡萄酒全部以高价卖出竟然把全城的人都骗了,而当他在算计下一笔生意时,全城的人甚至还被蒙在鼓里,他家财万贯但开销节省,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定量分发。甚至与不管天气有多冷,他都于规定的时间内生活熄火他的亲弟弟破产了,它不仅无动于衷,还想出了一个既可以当一个好哥哥又可以不用花他前的方法。
他的侄儿夏尔求他,他置之不理,在侄儿去南特是,他做的大方的事情就是在不花钱的事情上。他还克扣妻子的费用,每当给妻子钱之后,他都会想方设法的再要回来。当他知道女儿把金子给了夏尔后,竟然让女儿吃清水面包。更可笑的是,在他临终时也不忘去观摩金子。连他的遗言都是“万事要多操心,以后到我那里去交账。”这简直太可笑了,读后感,真不知道当时在他心里是怎样想的。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大仲马成功地通过这篇小说对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即拜金主义的潮流,混乱的治安法制,人们特别是所谓的上层人物的勾心斗角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和批判。这真是部让人过目不忘的精彩小说。
小说主要讲了唐泰斯被诬告为拿破仑党人,入狱多年后才出来,并对诬陷他的人进行了复仇的故事。小说对人物的刻画不可不谓之细致、活灵活现,卑鄙的唐格拉尔,懦弱无知又忘恩负义的费尔南,财迷心窍而谋财害命的卡德鲁斯,正直的莫雷尔,刚毅的瓦朗蒂娜等等。小说在结构上前后照应,费尔南的“横刀夺爱”为日后他的众叛亲离买下了伏笔;唐格拉尔的投机致富,为他日后因投机破产作了铺垫;维勒福的落井下石,一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的摸样,暗示了他后来的身败名裂。小说在情节上趣味盎然,对阿里的描写勾勒出非洲民情的一角,对刑场周围意大利人的狂欢描写,揭开这个民族为什么迟迟不能重现光辉的根本原因,特别有意思的是,文中有这样一段“尝尝吧,亲爱的朋友,这是从广州进口的上好的正宗的大麻。”广州大麻,看来我们当初被鸦片毒害有咎由自取的成份。
小说尤其对人们的拜金主义做了痛惜和批判,费尔南为了钱而出卖国家,出卖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将军:唐格拉尔和政府工作人员相勾结,获得投机情报并一同获利等等。揭示了拜金的毒害,联系当下的中国,一些人崇信“三富”即炫富、比富、崇富,让人担忧,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因为我们在去除传统文化的糟粕时,没有及时跟进新文化的代替,导致外来文化的糟粕进军我们的思想,拜金即是其中的一种。
人们认为主人公唐泰斯是大仲马塑造的完美人物,不错,他性格刚毅,为人豪爽,能够忍辱负重,而且学富五车,并有这一张虽然惨白但是颇为俊俏,优雅而富有贵族气质的面容,不同的是,年轻的唐泰斯更天真,富有活力,出狱后的唐泰斯,或者说基督山伯爵更加从容。但是,我有些讨厌基督山伯爵“在法国办不成的事,多花一倍价钱就能办到,而在意大利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阿里是我的狗(阿里是他的哑奴),他要是犯错,我不会驱赶他,我会杀死他。”前者是他训斥他管家的话,后者是他警告他车夫的话,这让我感到很难受。基督山伯爵也是一个挥霍无度的人,发了财就不再节俭,这一方面体现出巴黎上层社会的烧钱,一方面也体现出他在道德方面是有瑕疵的。他不是个拜金者,但他认为金钱是万能的,这是有所欠缺的。联想当今中国,貌似去某些政府部门办事(例如办身份证),不给点好处,要么是有“万能回复”:“这个不归我管,归-X部门管。”要么就是拖个三五个月的不给你办,金钱在他们中间,或许还真是万能的。
都说我们国家政府是代表人民的利益的,那为什么不实行票务公开,连香港媒体都对我们冷嘲热讽,那为什么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迟迟得不到十分完善的解决,让外国企业家都看的直摇头!根本原因就是政府官员,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苦了这些既是社会的根基,又是弱势群体的这些人。
“人类的一切智慧都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和“希望”!”小说的结尾平和而充满意义。我们一直在等待着真实的社会主义建成的那一天,我们自身是祖国的希望。
珍爱灵魂,拒绝拜金。
“鲁家小姐”——四凤。这是个可怜的角色,多年的风雨洗礼后,再回到周公馆,看到和听到周扑园对她所做的保留,看到自己的相片时也许内心象打翻五味瓶一样的难受,也惊愕,也愤恨,也想忘记。但是命运的巧合想圈套一样牢牢锁住她,接女儿回家的日子竟成了世界末日,葬送自己的女儿,儿子……
没有哭泣,没有眼泪,这个满目沧桑的老人,是这么坚强的过了这么多年吧……
雷雨还在疯狂咆哮,一声枪鸣后:
“萍……”繁漪真的疯了。
“萍儿……”周朴园终于要挽留儿子了。
幕拉下,客厅安静了。是的,雨后就不再闷热了。
死是最美的结局。周冲最单纯的爱终于可以陪着四凤了,四凤也不会在迷藏似的躲藏了;如果没有死,专制,残忍,又道貌岸然的周朴园永远也不会发现比封建礼教更重要的是家庭。要不是那样的结局,我想繁漪会抑郁地终老,被青春遗弃,被爱情遗弃,被思念吞噬,最后被现实毁灭。
如果说,我说如果,结局是,四凤接受了周冲,周冲也按自己的心愿,给了四凤知识,但是谁说周朴园有爱情的当初不是周冲呢,有了知识的四凤又会成为是另一个侍萍的轮回。
一场雷雨,就让命运到此为止了。
在读《两弹元勋邓稼先》之前,我从未听说过“邓稼先”这个名字。只沉醉于爱迪生、爱因斯坦、牛顿等人的世界。
而通过这篇课文我觉得邓稼先是个了不起的民族英雄。
且不说在当时条件艰苦的环境下如何与工人一起盖房子;也不提当时没有外援,工作艰巨的窘迫场景。就说说这没有资料的情况下吧!
如果换成是我,一个刚从美国毕业的高材生,竟然落魄到连资料都没有的场景,肯定立马拍拍屁股走人。还从头开始?不可能!
而邓稼先却没有这么做。他不但留下来了,不仅完成了对原子弹的研究,还鼓舞身边的年轻人。甚至放下了自己的学位与头衔。
这对我来说,可不容易。更何况不能与亲人联系,又不能发表科学论文,将自己的大好青春埋没在沙漠里?我这么一个不甘寂寞的人,难哦!
而邓稼先,他做到了!在1964年10月16日下午三时,蓦地一声巨响,浩瀚的戈壁滩上腾空升起了烈焰翻滚的蘑菇状烟云,第一颗原子弹成功了!
如果我可以坚持到这一刻,那么我自己也会挺自豪的。甚至对于自己的一生也已经很满足了。可邓稼先,他觉得还不够!
1967年6月17日,邓稼先及其他工作人员研制的氢弹再一次成功地了!而邓稼先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常人所难以想像的。
你能连续好几年不与家人见面,不与他们通话吗?你能将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不住地奔波于危险地带吗?还是你能为了一个细小的疑点用手摇计算机日夜连轴转算九次?我说的这些你真的能做到吗?
如果你刚从美国毕业,你会放下自己的身段来到贫穷落后的中国吗?你能在一没条件二没外援三没资料的情况下继续研究吗?你真的愿意将自己的一生都献给祖国吗?也许你正在摇头,可邓稼先却愿意做这无名无利的工作!
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比起现在的享乐主义人,邓稼先可谓是一个最好的榜样。
的确,每一次新的战略核武器的重大突破,每一次里程碑式的试验成功,都是与“邓稼先”这个平凡的名字、伟大的人所联系在一起的!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部让人愤怒,让人心碎,让人深思的作品。
愤怒:巴尔扎克以大量笔墨描绘金钱的威力,指出金钱给人带来的权势。葛朗台老头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金钱的崇拜已经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为了钱:“至于仆人拿侬,一年的工薪只有60法郎,她在葛朗台家辛勤劳作了30年,只是在第20--年上,葛朗台才痛下决心赏了她一只旧表,那是她到手的唯一礼物。可怜的拿侬老是赤着脚,穿着破衣衫,睡在过道底下的一个昏暗的小房间。”为了钱:“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却发人省心。看到他对自己妻子与女儿的种.种恶行,我恨不得去书中揍他几拳。
心碎:欧也妮确实与父亲截然相反的人物,她善良纯真。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对她来说,生命中的唯一希望是期待中的爱情。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查理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
但是,她的付出并未得来应有回报,在海外发了财回来的查理贪慕名利,抛弃了欧也妮,想娶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但欧也妮还是帮助她的爱人达成他的目的。她以德报怨,依然宽容地对待查理,并拿出巨款替查理还清了父债,成全了他与贵族小姐的婚事。欧也妮的这种爱情是纯洁、高尚的。作为现代人带人我对她的行为并不认同。她也是一个可怜人啊。
在这部作品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个个为金钱所俘辱的人们。他们丧失了灵魂。巴尔扎克指出至少,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这是他对当时社会的控诉。那在今天这个利益的社会,重新的阅读这部小说,就更让我们警醒。虽然没钱时万万不能的。但金钱不是万能的。
沈从文是本世纪最为优秀的文学家之一,也是着名的物质文化史专家。对于许多人来说他还是个谜:学历高小,行伍出身,有着传奇般的人生经历。时间证明,他许多作品今天依然显出极强的生命力。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边城》中的一切都是那样纯净自然,展现出一个诗意的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然而最终美好的一切只能存留在记忆里:天保与傩送一个身亡,一个出走,祖父也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死去,一个顺乎自然的爱情故事以悲剧告终。《边城》是一个关于湘西苗族的“民族寓言”的经典文本。
用人物象征和心理分析的方法,透视《边城》的深层文化隐喻,可以发现沈从文先生对湘西苗族文化的形象思维图腾和他对苗/汉、中/西文化冲突的思考与隐忧。
沈从文,1902~1988,原名沈岳焕。着名小说家、散文家、历史文物研究家,以《边城》等作品享誉文坛,蜚声海外。
沈从文生于湖南凤凰一个旧军官家庭,后因家境转入困顿,刚刚小学毕业、年龄还不满十五岁时,即厕身行伍,到人世间去“学习生存”。其后数年间,他随当地军阀辗转于湘、川、黔边境及沅水流域各地。
三十年代初,沈从文在创作的同时,主编《大公报》文艺副刊,并以其在文坛的广泛影响,被视为“京派”作家年轻一代的领袖。一九四九年以后,由于“历史的误会”,改行从事古代文物研究,并先后出版《明锦》(与人合作)、《中国丝绸图案》、《唐宋铜镜》、《龙凤艺术》等古代文物图案集及学术论文集。一九年,受周恩来之嘱,着手编着《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填补了我国文化史上的一项空白。
沈从文的一生是坎坷的一生,是奉献的一生。沈从文先生的文学作品《边城》、《湘西》、《从文自传》等,在国内外有重大的影响。他的作品被译成日本、美国、英国、前苏联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出版,并被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选进大学课本,两度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候选人。
沈从文1988年5月,因心脏病突发,在其北京寓所逝世。故居于1991年被列为省人民政府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拨款进行了整修。故居现陈列有沈老的遗墨、遗稿、遗物和遗像,成为凤凰最吸引人的人文景观之一,每天来瞻仰者络绎不绝。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非常有名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本来觉得既然是名著,一定是晦涩难懂的,一直都不愿意翻动它,但是没有想到偶然的机会看了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后我对这部小说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等真正开始读它以后才发现并不是像之前想象的那样枯燥无味,而是一部非常有趣引人入胜的名著,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正直诚实才华出众的青年水手埃德蒙唐代斯,由于他的优秀而遭到了小人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嫉妒,他们精心的设计好了一个陷阱,布置好了所有的环节,只为了把埃德蒙唐代斯给毁掉,就在埃德蒙唐代斯在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在与美丽的未婚妻莫西迪斯的婚礼上被人带走了,本以为很快就能回家的他却很快被投入到了一个叫德夫城堡的海上监狱,并且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刑,于是可怜的埃德蒙唐代斯开始了他悲惨的牢狱生活。主人公从充满希望的天堂跌入了地狱,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变成了一个肮脏的罪犯,这一切都是几个小人由于嫉妒而实施的陷害,这一切在他入狱后慢慢的回忆和推理终于明白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他的心中充满了仇恨,这是可以想象的,给了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有仇恨的,但是残酷的现实使得他又对未来感到绝望,监狱牢不可认破,申诉毫无希望,陷害他的小人又想尽办法要除掉他,他真的就要死在监狱里吗?就在这时候,作者笔锋一转,故事中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法利亚神父,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着丰富是知识,和不凡的阅历,在越狱过程中偶然的错误使得他遇到了埃德蒙唐代斯,通过交往他们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互相安慰,互相信任,法利亚神父把他所有的本领和见识都交给了他的这个好朋友,还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一个藏有巨大宝藏的地方,在他毫无希望走出监狱的最后之际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这个年轻人,逃亡的过程充满了惊险和智慧,最后他成功了。读到这里我心里一阵激动,十九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摧垮这个年轻人的信心,他有着如此惊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而神父也是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才为他创造了很多条件。
逃出监狱以后的埃德蒙唐代斯却并没有在得到巨额财富以后贪图享乐,而是把复仇作为了自己以后人生的唯一目标。埃德蒙唐代斯在得到基督山的财富以后变身为了基督山伯爵,描述基督山伯爵复仇的过程是整个故事中最精彩绝伦的部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个仇人一个一个的都进入了他精心设计的复仇计划内,每一个仇人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复仇的过程看的人既紧张刺激又扣人心弦,当然他不仅复仇还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进行了报恩,真正是快意恩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被世人誉为是通俗小说之王,充分体现了作者大仲马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深厚的写作能力,不由的人佩服他,之所以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流传这么久充分体现了该书的文学性和故事性,是大仲马为全世界留下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句话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基督山伯爵用他那惊人的财富作为复仇的有力工具,报恩,报仇,这也体现了作者内心深处的金钱万能论,这是该书唯一个缺点,但是这也和作者所处的年代和社会环境有关,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他,金钱确实有很大的能量,但是我们同样要相信社会是有正能量存在的,摒弃金钱万能论。
盼呀,盼呀,终于盼到了上书店的读书的机会。我便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
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一开始,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宝葫芦却知道了他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王葆没有什么事可做了。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这个故事中,我们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劳动获得的成果
从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宝葫芦知道你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们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喜欢某本书,多半是因为在这里面的人物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
喜欢娜塔莎。她是小时候的我想成为的那种女孩儿。但是现实中的我,更像是玛丽亚公爵小姐与索尼娅的综合体。
玛丽亚公爵小姐,好像曾经的自己。胆小、自卑,尤其是第一次要见到阿纳托利,像个木偶一样任由小公爵夫人和布里安娜小姐摆布,打扮得完全不是自己却无能为力,那种挫败感让她悲伤至极。那段精彩的描写,完全就是曾经自己的内心写照:我的人生为什么不能自己做主,难道就是因为我所呈现出来的一切在别人眼里实在是太糟糕了吗?他们觉得我实在是太差劲了,看不过眼,才对我指手画脚,以期按照他们的样子来过活。就是那种极度的自卑,让我对玛丽亚公爵小姐第一次产生了共鸣。还有见到阿纳托利后的种.种幻想:仅仅被外在迷惑,而不是去思考两个人的性格和品质是否真的合适。这种事情也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读过后觉得很害臊和愧疚。
随着之后她丰富的精神世界的逐渐展现,虔诚、善良、仁爱、责任与担当,让我开始越来越喜欢这个角色。如果说对娜塔莎的喜欢是一种羡慕和向往的话,对玛利亚公爵小姐则是更多的认同。托尔斯泰给了她一个幸福的结局。她值得拥有。
喜欢索尼娅,是因为她很漂亮。托尔斯泰没有吝惜自己的笔墨,在大段赞誉娜塔莎的美貌之外,也多次提到美丽动人的索尼娅,而且很多细致入微的描写也让这个人物的形象跃然纸上。在我心里,索尼娅就是一个梳着两条乌黑长辫子、有一双乌黑大眼睛,为了罗斯托夫一家、她爱的尼古拉,可以牺牲一切的乖巧姑娘。她习惯于和喜欢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只有作出牺牲才能显示出自己的尊严。在这一点上,我和她是多么的相像!但是托尔斯泰毫不客气地指出了这样做的愚蠢:尼古拉心里对她有一种无法报答的感激,赞赏她的耐性和忠诚,但是却竭力疏远她。尼古拉在心里因为她过于完美、因为她无可指责而责备她。她身上有人们所珍爱的品质,但是能使他爱她的东西却很少。有时,觉得牺牲自己、委曲求全很伟大,但是除了父母,有多少人是真正在意你的呢?从小没有父母、寄人篱下的索尼娅的那种牺牲精神更早已被家人习惯了。所以,我很同情索尼娅,与她产生共鸣的同时,也点醒了我,尊严和信心不是靠无谓的牺牲换来的。
男主人公里,安德烈公爵英气逼人、有才干、家境显赫,各方面条件都很优越堪称完美;尼古拉帅气潇洒,有男子汉的责任与担当,能和玛丽亚公爵小姐最后走到一起,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但是相比于上述两位钻石王老五级别的优质男,我更喜欢大高个、胖且壮、一开始沉溺于声色犬马的上流生活、有些胆小又懦弱的皮埃尔。不知道为什么,一看到这三个字,我脑海中就浮现出高晓松老师的形象。后来,看BBC版的《战争与和平》,皮埃尔俨然是长大版的哈利·波特,一副金丝边儿的小圆眼镜儿戴出了几份亲切和温柔,更俘获了我的芳心。他在心底对娜塔莎的爱和默默保护,应该是每个女人都渴望的吧!
另一位令我印象深刻的男主人公是老鲍尔康斯基公爵。那个脾气暴躁、倔强固执、说话刻薄的犟老头,从来都没有好好地和自己的女儿说过话;甚至还故意借布里安娜小姐来羞辱玛丽亚公爵小姐。每次读到这样的描写,都会被气得让人怀疑公爵小姐究竟是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作者大段诸如此类的描写,以至于我都要相信老公爵确实厌恶自己的女儿。但是,哪怕稍微动一下自己愚蠢的脑子,也会想到,这样是违背人性的: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呢?在老公爵临终时,他抓住玛丽亚公爵小姐的手,痛哭流涕,一个劲儿地重复“好闺女……谢谢你……谢谢你的一切……原谅我……”,父爱毫无保留地释放出来。这一段我看了很多遍,每一遍都和父女俩儿一起泪如雨下。我想,最难过的悲伤,莫过于曾经狠狠伤害过深爱自己的人,却再没有机会补偿的那种无力回天。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甚至带着妓女去当众羞辱大人。“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国民党了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用自己从旧社会开始,历经大跃进、自然灾害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有作家这样评论道“福贵身上是中国近代所有苦难的集合”。我认为他是亦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百年孤独》,真是一本好书,当我决心要写这本书时,我竟不知道我的文字够不够分量去评价它。自己不是一名专业的文学评论者,不过作为一名学生,一位读者,我觉得,这本书写的真不错。借鉴一位网友的话,读外国名着,翻译者很关键,而我好像是恰恰读了一本不错的译版,整本书从头至尾,就像是作者的经历过的生活,虽然是第三人称写的,但还是有一种真实而奇特的感觉。
说实话,第一次读这本书时,翻开第一页,看到第一段文字,脑子里顿时一片发麻,虽然开始是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但看着密密麻麻的文字,还有绕来绕去的语言,感觉这本书一定很难读。后来我发现,书真的不好读,可是我居然停不下来,一口气读完了全书。读完全本,合上书,再看看书的封页,“百年孤独”四个大字,顿时有一种难以表达的惆怅与失落感涌遍全身,这可能就是整本书的伟大之处吧,让人从书中感受到现实。
偶尔在另一本书中看到了作者的简介,我感到大为震惊,原来作者和中国还有一段崎岖历史。在1990年,作者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曾到访过中国,然而看到了当时中国随处可见的盗版作品,愤怒至极,并表示他死后150年内不授权中国出版他的作品。20xx年,马尔克斯再次到访中国进行两个月的考察,并在20xx,中国才终于获得《百年孤独》的出版授权。看来《百年孤独》在中国并不是一帆风顺,不过这些丝毫不能影响一本着作的质量,相反,这段崎岖的历史更给了《百年孤独》这本神秘着作,更加丰富的神秘色彩。
《百年孤独》,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历史,从定居马孔多,到全镇消失在大风中;从第一代人的探索与衰败,到后来六代人的奋进与颓废;从一个与世隔绝的小村落,到后来变成一个复杂奇特的“人群聚集地”,整个家族与村落的发展,细腻的与整个世界的变化结合到一起,既是对孤独的诠释与理解,又是对当时世界的映照与感触。全书充分发挥了魔幻现实主义的独特魅力,既像是对一个家族的真实描写,又如同一个神话故事,书中语言巧妙,神奇而不可思议的故事几乎每一章节都有,但在传奇中不失真实感,细腻的人物刻画和环境描写,让情节有条不紊的发展下去,在看似普通的家族发展过程中,让读者感受到一点点侵来的孤独之感。直到读完全书的最后一刻,一种强大而又莫名的感觉出现,于是自己终于明白了,这就是孤独,这就是百年孤独的灵魂所在。
不过说实在的,读这本书真的需要强大的想象力和耐心,因为作为一本大书,语言说不上优美,结构说不上巧妙,而唯一却又最能吸引人的,就是故事看似平常却有极大吸引力的情节,一个家族的一个个小故事,一章一章,好像平平淡淡,但就是这种平淡让读者能真正进入到书中,直到读完,才发现原来家族变化了这么多啊。可又是这种看似平淡的描写,要求读者有足够的耐心,又因为这是一本外国名着,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最头疼的就是相似甚至重复的人名了,再加上复杂的人物关系,没有强大的想象力与耐心,真的很难把全书读完。可这又正是一本着作的伟大之处,只有读完了全书,书中的灵魂才会一下子贯穿读者全身,让读者感受到书中浓烈的精神。
值得庆幸的是,我确实把书读完了,我确实没有半途而废,所以我能看到了如此震撼的故事,如此伟大的着作。今天我又再一次拿起这本书,又再次认真的看了看极富震撼力的文字——《百年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