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自传读书心得文章(通用33篇)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应该说是比较平淡的出场,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家中有17个孩子排行15。父亲是从事蜡和肥皂的小商人,进过两年学校,后因家境窘迫辍学。2岁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学徒,学徒的日子很艰难,然而他却利用学徒的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的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还通过自学能熟练的运用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拉丁语。
1726年富兰克林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创造了一个美国梦的传奇故事,他印刷并发行影响巨大的《宾夕法尼亚》。他发明了避雷针、两用眼镜、新式火炉和新式路灯。他率先提出了北美殖民地“不联合就死亡”的口号”并起草“独立宣言”1771年出版了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富兰克林自传》这本书生动的描述了其成长历程。告戒了人们要积极向上。
此书里好多人生箴言都是富兰克林在生活中感受到的,读此书不但要感悟那些人生箴言,还要结合自身人性修养等方面完善自我,本书每一章讲述的都是他生活的真实写照,章章都讲述了做人做事的感悟,并给我很很多启发。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书给予我们智慧,坚定我们的决心吧,让我们能够随智慧而行,让高尚的智慧充满我们灵魂。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因此,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地做到这些,尽管他也很难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已经都能称之为“圣人”了,事实上这样完美的人确实少见,但是能追求这样的完美的人也能在美德方面取得很大的成就。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所以我认为最好不要一下子全都尝试,我觉得这是很难办到的,还是在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上为好。我将这样的美德培养成习惯,然后接着在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头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永无穷尽的诱惑。在获得了这个美德后再培养美德就容易多了。
在辩论的时候也看到富兰克林早期并不谦虚,我也经常犯类似的错误,辩论的时候没有必要以非常强势的压倒别人,尽管在当时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快感,但一定要体会别人的感受。
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富兰克林这位被尊为美国国父级人物,能终生保持勤俭的工作作风,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对比眼下的自己和现在大多数人们显的多么的浮躁。
我希望人们以后都需要在:寡言、谦虚、俭朴、方面多加注意,去除这些坏的习惯,也许对自己的成长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有一点,我认为是必要的,就是每个人都应该通过此书,更加明白教育等公共事业对人类以至一个城市、国家的影响。
富兰克林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看来,能够给人类带来幸福的,与其说是千载难逢的巨大的幸运,倒不如说是每时每刻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琐细的方便。”我认为,这句很有启发性的话提醒了人们:不要只顾那些百年不遇的幸运,而忽略了身边的小事;这句话也很好地解释了富兰克林的那些造福人类的发明和他成为发明家的原因。
富兰克林能在如此多的领域做出对世界产生影响的事,应该很大程度上依靠他的习惯,非常遗憾不能看到他后半生的传记,也许他的后半生我更感兴趣一些,其实人往往这样,喜欢看到辉煌的一面。
看完富兰克林自传后,深深的感知人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
《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斯·卡罗尔写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书中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踪一只兔子掉进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各种奇异的动物,爱丽丝和它们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
书中最有趣的是,每个故事非常奇幻,书中有可以让爱丽丝变大、变小的蛋糕或饮料,还有没有规则的缒球游戏,奇妙而有趣的审判。
书的主人公爱丽丝的很多想法和行为让故事更加有乐趣,例如她本来想和一只老鼠交朋友,主动和它说话,讲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却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说到了老鼠最害怕的动物——猫;她很幽默,有时会自己假扮成两个人,一个自己给另一个自己下命令;她很聪明和诚实,是一个好孩子!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里面的故事太有趣了,我非常喜欢,读了好几遍,还听妈妈讲了几段英文的故事内容呢。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梅塞德斯是马尔克斯的妻子。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也是她亲自到邮局去把这篇她没看过的《百年孤独》手稿寄出去的——她拒绝看手稿,我怀疑她多少也有些胆怯。她边走边想:要是到头来这部小说被认为很糟糕可怎么办?那时候,她脑子的库房里是否堆满了欠下的面包肉和稿纸?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孤独的血液。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今天我读完了《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讲的了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住着四个小家伙——老鼠嗅嗅,唧唧,匆匆和哼哼。它们每天都在找奶酪,终于有一天,它们找到了奶酪。于是它们尽情地享受奶酪。突然有一天,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想都没想就出去找奶酪,而哼哼和唧唧却带在原地。后来,唧唧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就去找奶酪。而哼哼却永远待在原地。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不禁为小老鼠嗅嗅和匆匆能迅速开始新的努力而感动;更为唧唧能及时调整自己而感到高兴。我们应该像嗅嗅和匆匆一样——积极面对变化,迎接挑战,享受变化!你就会找到最新鲜的奶酪!
作为一个集采、选、冶和深加工于一体的大型有色金属企业,我们得到了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对我们的影响无疑也是巨大的。20--年的金融危机使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严寒时代。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整个有色金属行业形势低迷,许多公司濒临破产、职工纷纷下岗,几乎所有的“奶酪”都在不经意间已经不翼而飞。面对突然降临的打击,我们没有拒绝改变,而是选择了“直面危机,奋进有为”,在与金融危机的斗争中迅速行动,并最终打赢了这场突围攻坚战。
生活不是通畅的走廊,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奶酪“总是被不断拿走,所以我们要随时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接受不能改变的变化,又勇于去改变不能接受的变化,不断享受新奶酪的美味。
故事是这样的,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王葆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离开了,不再回来。
等待,一切都是等待。
初春,万物生机勃勃地叫唤着,一个冬天积蓄的离愁都在此刻一泻难手,几个年载已悄然过去,几个寒秋的荒凉,几个宁夏的思念,可一切却仍旧如此。等待的都没有回来,思念的,总会更受伤害。
翠翠仍旧没日没夜的帮忙渡河的人们拉着渡船,但她的心,已然飞到了远方,去寻找安慰,最后的渡船,没有该来的人陪伴,三千江水暖亦寒。即使如此,她还是选择了等待,盼望着期待的身影悄然而至,手中捧着虎儿草,带着熟悉的微笑,想者未央的对山,那动人的歌声中传递的浓浓温情。
或许是天公不做美,整个苍穹乌云密布,从早上到现在也还没有一个渡客,果不其然,不一会儿便哗哗下起了倾盆大雨,河上后浪推着前浪,推得渡船左右摆动着,就连那绳索也颤抖着,翠翠倚在窗边看得正入神,忽而发现,绳索似乎要断了,因为日久失修,历经风霜的绳索已无法再经受这般强烈的打击了,开始一根又一根的断掉,翠翠心中一惊,哑然失声,又因那是祖父的心血,便奋不顾身地跑出户外,紧紧地抓住即将断开的绳索,并不断的呼喊,可这时又怎么会有人呢,冰冷的雨滴无情地敲打着她单薄的身子,她不禁颤抖着,但心念到祖父,便又抓得更紧了,小小的手掌上都已一片殷红了,可是这风浪无情,岂是她这么一个弱女子所能阻挡得了的呢,冰霜中,只觉得一股强大的力量将她推入湍急的河中,耳边风的呼啸声渐渐变弱,视线也渐渐模糊,黑暗中,她似乎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温暖而有力量,给予了她睁开双眼的勇气。
她睁开双眸,看到了以为是梦中才能看到的景象。
那个等待了多年的人,那个思念了多年的人,现在,就在眼前,触手可及,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他说:“你还好么。”她再也按奈不住内心的激动,在他的肩膀上哭了起来,多年来所停留在内心的泪滴,一齐涌出了眼眶。
原来,她随着河流冲到了下游的城镇,而他,一直都在这个城镇,当他又在遥望故乡时,他看到了她,毫不犹豫,救起了她。
之后,她找到了停靠在河岸边的那只渡船,他们结了婚,在这个镇子上又做起了摆渡这一业来。
她说:“是这渡船让我遇上了你。”
他说:“是你让这渡船找到了我。”
我说:“是缘分,命中已定。”
为什么我们总是记住过去而不是未来,为什么时间总是向前进?正如朱自清先生在《匆匆》中问:“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StephenHawking在《时间简史》中回答了这个问题:“至少有三种不同的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我们对时间方向的主观感觉或心理学时间箭头,是我们头脑中由热力学时间箭头所决定的。当我们低于时间的速度时,我们才相对于时间向后运动,我们才能回到过去。就是说,所有的物体在相对于宇宙的时候都和时间同速,宇宙里的一切都在随时间向前运动。如果我们超过时间的速度走到时间之前,那里还没有空间没有时间没有一切,那里还是混沌状态,在那里不会看到任何东西,我们也不能在那里存在。”
一、一本书,一幅探求真理的画卷
我利用假期简读了畅销全世界的科学著作—《时间简史》,其作者是当代著名的宇宙学家、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威廉?霍金。这本科学著作是将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结合的最完美的一本书,这本书以它通俗的语言文字、幽默的插图、强有力的论证过程和独特的思维方式将我带入广漠无垠的宇宙,去体会黑洞边缘的神秘,去感受大爆炸的壮阔,发人思考,引人入胜。《时间简史》的重点就是概述黑洞和宇宙奇点大爆炸理论,它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开始一步一步的探讨,补充了广义相对论中的一些不足。作者认为宇宙是从一个密度、时空曲率无限大的奇点通过大爆炸而开始的,在大爆炸中,物质的温度非常高。在随后过去的一秒钟中,宇宙的温度急剧下降,下降到大约100亿摄氏度,于此同时也在不断地膨胀,就使得正电子和反电子(带正电荷的电子)互相碰撞以此湮灭,并释放出大量光粒子,来维护宇宙的平衡。到了后来,得以有强力的作用从而使物质不断聚拢,聚拢,这就形成了古老的星球和星际物质。我们的地球,也是通过这样的物质聚拢才形成的。
而书中的另一伟大成就是对黑洞的研究,黑洞最开始是爱因斯坦在《相对论》一书中作出的一个预测,他假设如果存在一空间的曲率非常大,物体的逃逸速度非常快,快到连光也不能逃离这样的空间。那么这样的空间可以称之为“黑洞”。但他认为既然连光也不能逃离黑洞,那么我们也无法观测到它,它名副其实是一个非常黑的洞。但霍金结合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量子理论后提出:黑洞其实不“黑”,它可以放射出正反粒子,而且它还有这很高的温度。正因为它放射出的正反粒子互相湮灭了,所以我们很难观测到它。黑洞以极高的速度放射能量,当能量耗尽时则会向宇宙大爆炸那样从一个奇点发生强烈的爆炸,并在宇宙中消亡。
StephenHawking用简明朴实的语言,幽默诙谐的语调,简单生动的例子阐述了世间最为深奥的理论,讲解了近代物理学上关于时空观理论的发展。从他的叙述中我看到了我们所处的宇宙之广阔,空间的广阔对应了时间的漫长。身在这样的时间与空间中,我感觉自己犹如沧海一粟,人之渺小与宇宙之广大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二、一个人物,一段催人奋进的故事
从这本书中我不仅读到的是宇宙物理知识,我还读到了一种敢于同命运抗争,顽强不屈和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霍金,他一生的经历和他的科学贡献同样是一个奇迹,他20岁时即被诊断出患有渐冻症,医生甚至预言他当时还只有两年的寿命,然而他却创造了奇迹。(据了解“渐冻症”是一组运动神经元疾病(简称M.N.D.)的俗称,主要类型是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简称A.L.S.),因为特征性表现是肌肉逐渐萎缩和无力,身体如同被逐渐冻住一样,故俗称“渐冻症”。由于目前没有特效药,而与癌症、艾滋病等疾病并列为世界五大顽症。)就是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霍金离我们很远,他的精神却离我们很近。
这本书教会我们如何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和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情。我们应该用科学的眼光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邪说。任何事情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意义。看待事物要用科学的眼光,同样对待学习我们也要用科学的方法。科学史上的每一个重大发现无不都是科学家们大胆假设小心论证而发现的,因此在学习方面我们也应该贯彻这种思想方法,不仅是在学习计划的制定上而且也应该在学习方法的应用上。我们要把霍金的这种精神用到自己工作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要不断地充实自己的知识。一个周全的严密的学习计划对于学习的时间安排是十分合理的,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是有句谚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而好的学习方法,将有助你的听课,自学,以及课后的复习,预习,这些对于大学生而言是相当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能养成这样一种好的习惯,对于将来工作会有相当大的帮助。今后的社会是一个快速发展,信息广泛交流的人才展示平台,而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科学的做事方法便是其中的两件法宝,可以帮你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在人生的舞台上尽情地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读完此书我受益匪浅,我学到的东西远远不止那些,而更多的精华还有待于我更深一步的阅读,更深一步的探索。最后我引用牛顿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不知道世人怎样看待我。我只觉得自己好像是在海边玩水的小孩,偶尔是到美丽的贝壳,就高兴不已。但面对真理的浩瀚大海,我仍茫然不知”。
“我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园,相传叫做百草园。现在是早已并屋子一起卖给朱文公的子孙了,连那最末次的相见也隔了七八年,其中确凿只有一些野草;但那时却是我的乐园。”这句话出自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是鲁迅先生回忆自己童年生活而写的。鲁迅先生小时候很喜欢到家后面的百草园玩,百草园就像是他的乐园,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他被家人送去三味书屋学习时,也还是很喜欢玩。文章中写到,鲁迅先生的老师读书读得正入神时,鲁迅先生就照着书本画绣像,画了一本又一本。小时候的鲁迅虽然调皮,但他拥有一个多么快乐的童年啊!
鲁迅先生笔下的百草园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充满生机!我外公也去过那里游览,听外公说,百草园只是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园子,不是很漂亮。可是为什么鲁迅先生说那里是他的乐园呢?我想,是因为鲁迅先生在里面拔何首乌,拔木莲,捕鸟……每天过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尽管小园子只有一些野草,也给鲁迅先生带来许多乐趣的缘故吧!
比起我们现在的童年生活,我觉得鲁迅先生的童年更为快乐。我现在已经是六年级的小学毕业生了,我和我的同学都忙着为小升初作准备。像我,大半个暑假都在上补习班,还要天天做题。童年时的鲁迅先生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用为学业而烦恼。
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让我对自由自在的童年生活充满了向往。我真羡慕小时候的鲁迅先生啊!他的生活充满了趣味。我也想像鲁迅先生那样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面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不过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后来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而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只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己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可以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轻松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己,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该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转眼间,六年级辛苦的学习生活就这样过去了,迎来了美好的暑假。在这暑假中,我为了能增强我的阅读能力,我看了几本小说,但其中我最喜爱的还是这本《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是一半外国小说,书内有三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安妮,马修,马瑞拉。书里主要讲了一个名叫安妮这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书里的安妮从小就是孤儿,她长得并不漂亮,最令她讨厌的是她满脸雀斑,和一头自己并不喜欢的黄头发。一年,她阴差阳错被一位夫妇领养,从而来到了绿山墙农舍,但是农舍的女主人并不喜欢她,因为这位夫人喜欢男孩,只有男主人马修疼爱她。但是安妮十分天真活泼,也十分爱幻想,她刚来到绿山墙时,被这儿的一切都给吸引了,给自己喜欢的地方和景色,取了许多有趣而又有个性的名字,比如说绿山墙旁边有一条小湖,安妮给她取了叫天使湖。也就是她这种爱幻想最后也让马瑞拉改变了对她的看法,也赢得了周围邻居们的喜爱。后来,她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当地最有名的学院:女王学院。但是为了照顾生病的马瑞拉,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计划。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被安妮身上那种爱幻想,活泼吸引了,特别是她非常爱幻想,让我非常震撼。记得她刚来的时候,跟着马修骑着马车时,路旁的几棵开满花的樱桃树和修长的白桦,都能让她嘴巴喋喋不休地想象着。但是当马瑞拉去世时,安妮居然毫无顾忌地退了学,放弃了自己上大学的计划与梦想,在家照顾马瑞拉,一个瘦小,满脸雀斑的女孩,是那么得坚强乐观,也懂得感恩,相比之下,我们这代的小孩差得很远。我们现代的小孩在当代父母的娇宠下,变得无比得脆弱,自私。一旦碰到些难题,就会措手不及,在没有思考的情况下就向父母求助,依赖于高科技。而在感恩上,我们和书中的安妮也是天壤之别。如果从现在起,我们也像书中的安妮那样,对学习有积级,上进之心;向生活微笑,拥有乐观之心;而在面对失败时怀着坚强之心;对待亲人怀着感恩之心,那我们这个社会就会人才济济,处处充满温暖,国家也逐渐会变得富强,不怕被人欺负。那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读这么一本关于宇宙的书,想必是一个不那么明智的选择,但我还是怀着好奇的心理兴致勃勃的读起来。
霍金先生的确是以为科学巨匠,他生动而机智地为我们讲述了宇宙的奥秘,讲述了人类对世界对宇宙的认识,从一块由乌龟驮着的平板到一个地球,从地球中心说到日心说,从上帝造万物到100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这些无不是人类进步的标志。也许有一天,我会驾着宇宙飞船穿越虫洞来到另一区城,与外星生物好友握手,也许有一天,我们有能力超光速飞行,从而穿越广阔的宇宙到达它的边际。只要人类不断探索,掌握宇宙的法则,那么一切不可能都能变成可能。
虽然我没有完全读懂书中的内容,但它坚定了我探索科学的信念,人类生命的诞生,也许就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滴水。但人类对宇宙的探索和影响也许就会像黑洞一样,永无止境。
基督山伯爵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属于当时的"报刊连载小说".
本书的主人公水手爱德蒙从海外归来,面对着升职与结婚的美好前程,却遭到了他的同事,邻居,情敌的三重嫉妒,他们合谋陷害了他,而一个不公正的法官也把他打入死牢。狱友法利亚神甫传授了他各种知识,在临终前把埋藏在基督山的一处巨大的宝藏指点给他。他越狱后找到宝藏,成为了富豪,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设计了心思玄妙的复仇计划。
看完整部巨作,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这泪水,是为伯爵内心深处的坚韧感到敬佩。伯爵先生所经历过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里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在狱中,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努力地向神甫学习各种知识,神甫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更是为他创造了许多条件。九死一生越狱成功之后,他得到了宝藏,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富豪。而他并没有贪图享乐,而是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前进----为自己的不幸报仇!
我觉得,伯爵先生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力量与能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有朝一日破茧而出!在惟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它们才为自己感到骄傲。
基督山伯爵给我的人生哲理就是:不管遇到怎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去,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籍。其中一本阅读过的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我非常喜欢,它主要讲了福格和他的朋友打赌,用上他全部的积蓄八十天环游地球。他和仆人一起踏上了旅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他顺利的完成了八十天环游地球的计划,而且他还找到他的情人,赢得了赌注。其中也有他们冒险一起救人,也有福格争分夺秒的做事方法。这些都体现了他们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乐于助人的精神。精彩,幽默的故事情节令人看得爱不释手。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触很多。福格用他坚定的信心,坚强的意志完成了不可能的目标。他坚持不懈,勇往直前,从不半途而废。对胜利充满追求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在学习中也要像福格那样有信心,有勇气,知难而进,去学好每一门功课。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遇到困难,不气馁,努力去战胜它。虽然没有一帆风顺的事情,但是只要刻苦努力,离成功就会越来越近。
我也懂得了一个道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记,要么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一写的事情”这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富兰克林是多么令人敬佩的人。他通过“风筝实验”发明了避雷针,为我们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富兰克林七十八岁的时候一本《富兰克林自传》在他的笔下诞生了,读了这本书后,我更深一层地了解了富兰克林。
文中讲到在富兰克林小的时候,他的父亲让他在家打打杂什么的,可富兰克林一心想到海上闯荡,由于他的父亲不允许,他最后只好到哥哥的印刷所去。当学徒空闲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看书。对富兰克林而言,“读书是我让自己享受的唯一乐趣。”所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学得许多的知识.文中还讲到他偶然看到了一卷零散的《旁观者》,便把它买回来读了好几遍,真是爱不释手,便试着自己写《旁观者》,然后把自己的《旁观者》与原文加以对比,发现一些错误,便予以纠正。经过无数次的改正,他对原文的章法或语言有所改进,鼓足了他的信心。
通过阅读富兰克林的自传,我想到了自己。在我小班的时候我就对古筝情有独钟,深深地爱上了它。于是在我的业余时间,我选择了古筝这个爱好。随着时光的流逝,年龄的增长,我的演奏水平也有了突飞猛涨的进步,在宜兴、南京等地的比赛中还得到了一等奖。我每天都勤奋的练着,每到晚上我都会让家人陪着我练习,时不时还把妈妈拉在身边听我弹。就这样,由于有了每天让妈妈陪在身边当听众的习惯,因此我胆子也壮大了几分.有一年,我接到要去北京比赛的通知,我就更加努力的去练习了,不管寒冬腊月、严寒酷暑我都坚持练习,并且寒假和暑假都去老师家练习,因为只有多练,才能在比赛的时候不紧张。有句谚语是“艺多不压身,艺高人胆大”吗!经过紧张的等待,终于到了比赛的那一天,我怀着激动不已的心情进入了“华夏之星”的比赛场所。看着一张张陌生的面孔,一张张充满自信的面孔,我的心里像十五个吊桶——七上八下的,信心也像伞兵跳伞——一落千丈。我紧张的脚直抖,看见评委那严肃的表情,听着别人那优美的琴声,真是把我“火上浇油”。在我身旁的大姐姐鼓励着我:“加油,不要紧张,你一定可以的!”我心想:我一定可以的,既然老师选我来参赛也是信任我,我可不能辜负了她呀!该到我了,我大步流星的走上前。就这样,每一根琴弦都被我弹成了一个个优美的音符,一只只可爱活泼的音乐小精灵就在我的手指下诞生了。弹完后我信心十足的走出了考场,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可等我过了十级,妈妈还是督促着我,让我继续练,可我没坚持。现在想想和富兰克林那坚持到底的精神,我很惭愧。“恒心+耐心”才能成就辉煌。今后我一定要学习富兰克林的精神,做个有恒心的人。
又看完了一本名人传记《富兰克林自传》,其实对富兰克林了解的很少,知道以前书上介绍过他做雷电的实验,以为是个大发明家,看到书的介绍,才知道是美国《独立宣言》的起草者之一,又以为他是个总统,但是介绍上却只字未提,原来没有做过总统。对富兰克林的了解确实很少。看完了他的传记,发现富兰克林是一个极有影响的人物。
富兰克林是辍学在家,和父亲学习皂烛业,后来对这个行业不感兴趣,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学习印刷业,在当时印刷业是一个很有发展前景的行业,富兰克林在这个行业里确实做出很大成绩,学到很多技能,并且指导别人从事印刷。
富兰克林极爱阅读,印刷业刚好满足了他阅读的欲望,他有机会阅读到大量的书籍,后来发现富兰克林非常忙,他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非常奇怪,他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来看书,而且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就。可能是由于他是一个勤奋的人吧。富兰克林的是非常勤奋和节俭的。
富兰克林非常善于辩论,而且喜欢辩论,后来富兰克林发现辩论其实也不是一个很好的习惯时,就渐渐收敛了,但是他却能说服各方听从他的意见,以至于他的影响力很大,成了一个外交家。
富兰克林非常节俭,而且勤奋,而且也倡导节俭,勤奋。积极影响他的朋友,和在一起工作的人,提倡素食。
富兰克林热心公益事业,使得他的声望,影响力非常高,在他的倡导下,才有了图书馆的概念,其实一开始只是为了方便自己和朋友们阅读和交流。他组织财力物力建学校,医院,改善街道,路灯等等。
富兰克林是个发明家,书中说,只有爱迪生可以和他比,但是书中对他的发明介绍很少,他的发明都没有去申请专利,都和生活关系很密切,比如壁炉,路灯设计呀,可能最有影响力的是在雷电中引出电荷来,这个应该是很厉害的,当时的一些科学家还不以为然呢。他会做了很多实验,有很多人来参观,想想那时侯一定会有很多人佩服他,还有人跟他学,他发现人家也不是块科学家的料,居然有个很有意思的建议,(富兰克林更多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商人),让那个人做实验到街头去挣钱,呵呵,是不是和街头喷火的艺术家是同源呀。这个想法居然让那个人生活富足。居然是想法改变生活呀。
富兰克林还领导过军队,承担防御任务,借枪借炮,训练队伍,搞得还有声有色的。
富兰克林是个商人,因为他是搞印刷起家的呀,但是他是以为很厉害的商人,因为他的影响力很大,又在政界混,这样的商人还了得。
那时候富兰克林还承担印钞的任务,真是厉害,其实后来对证券,税收他都有很独到的见解。
富兰克林支持宗教的发展,但又不陷于教派的纷争之中。
富兰克林还发行报纸,这当然和他的印刷有关,自己经常在报纸上刊发文章。
从富兰克林本人及其相关人和事上,我学到了许多。
首先,他有着对一件事的执著与专注。在富兰克林16岁时,曾坚持改写《旁观者》的第三卷,用以练就文章的语法和章法。但当时的他正在当学徒,白天要做工活,只有晚上或早上上班之前去做这些练习。所以一星期天,他就设法逃避上教堂做礼拜,尽量抽出时间。我由此联想到现在的我们:做一件事总是三分钟热情,没有执着的精神与顽强的毅力。双休日更是在电脑前度过,哪里还有一门心思做有用和有益的事。
再次,我还学到了与人交流的技巧:不要固执己见,不要用生硬的词语,更不要以教训的口吻去教导别人。“我风圈善良的聪明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取独断式的自以为是的说话方式。因为这种说话方式常引起人的反感,更容易使人产生抵触的情绪,常常达不到交流思想、传达感情的目的。因为你的目的是在教诲别人,讲话时分武断态度有时会引起反驳,使人不以为然因而是公正的讨论成为不可能”富兰克林这样说。
另外,还从他和他的朋友的身上了在公共生活的常规。当富兰克林再次回到到费城时,暂时是在凯谋的印刷铺。有一次,他们接到了新泽西州的一笔生意,尽管凯谋当时是老板,但是议员们对富兰克林以礼相待,对凯谋却很冷淡,甚至可以说是反感。原因就在于凯谋的脾气很古怪,他不懂在公共生活的常规。他常常粗鲁的驳斥人们一致公认的观点,而且衣冠不整,极为邋遢,狂热的坚持某些宗教信条,而且有些无赖气。试想,在当时的社会,在那个上流阶层,文雅是他们的通行证,怎能容忍这么鄙俗的人呢?
当然,我从富兰克林身上学到的绝不仅仅只是这三点,还有贫穷但不失信、乐于助人、正直真诚、热爱工作、安贫若素……我若一一相近的列出并以例证,那就不是一两千字能说完的。总之,富兰克林身上有许多美德值得我们学习,在此列数一些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1、节制:食不可过饱,饮不得过量。
2、缄默:避免无聊闲扯,言谈必需对人有益。
3、秩序:生活物品要摆放有序,工作时间要合理安排。
4、决心:要做之时就下决心去做,决心做的事一定要完成。
5、节俭:不得浪费,任何花费都要有益,无论是于人还是于己。
6、勤勉:珍惜每一刻时间,去除一些不必要之举,勤做有益之事。
7、真诚:不损害他人,不使用欺诈手段。考虑事情要公正合理,说话要依据真实情况。
8、正义:不得损人利己,履行应尽的义务。
9、中庸:避免任何极端的倾向了,尽量克服报复心理。
10、清洁:身体、衣着要力求清洁。
11、平静:接触不必要的烦恼。也就是指那些琐事、常见的和不可避免的不顺利的事。
真心的希望大家能够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向富兰克林的美好品性靠齐,做一个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好公民。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一句名言。不错的,我每次手里拿到一本好书,就迫不及待地翻开,先猛看几小时,再细细地品味着。品着品着,不知不觉被书中的情节卷入,随之震动,时常被文章里的欢乐气氛感染,独自笑起来;有时看到紧张之处,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促使我的心“怦怦”跳个不停;有时,又会被书中主人公的悲惨遭遇感动得流泪……
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明白了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坚强的意志,不要知难而退,而要知难而上;我读了《西游记》,明白了做事要坚持不懈;我读了《心灵牧场》,它陶冶我的情操使我成为一个重感情的人;我读了《雷锋日记》,明白了雷锋就是这样“自己活着,是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加美好。”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只要坚持不懈地读书,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学习,就能达到光辉的顶点。
1820--年,法国和俄国之间关联恶化,战争一触即发。然而身处俄国上层社会的人们生活依旧恬静悠闲,社交舞会照常举行。
青年公爵安德烈·保尔康斯基决心干一番事业,就提任库图佐夫将军的副官向前线出发去了,他期望这次战争能为自己带来辉煌与荣耀。在奥斯特里茨,他参加联军与法军的会战并受伤。在斯托夫伯爵家,他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那塔莎,感情使他振作起来重新投入生活和事业。俄法战争爆发,安德烈赴沙场,在波罗金塔会战中受重伤。他忽然体会出死亡就是人生的清醒过程。从那一刻开始他的生命慢慢退潮,平静地走到终点。
与安德烈的故事平行发展的另一主人公彼埃尔是个热血冲动、善良真诚的年青人,凭着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他成了上流社会的瞩目人物。势利库拉金公爵便把放荡堕落的女儿爱伦嫁给了他。意志薄弱但又向往理想的道德生活的彼埃尔在荒淫的贵族群中屡次受挫。自卫战争中,彼埃尔组织民团并经受了战火考验。后被法军逮捕。在战俘营,士兵中的宿命论和不抗恶思想使他深受感动。在俄国人民的打击下,法军溃败。彼埃尔被游击队救出,重新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婚后,他参加了十二月党人的秘密组织,而那塔莎则成为一个贤妻良母。
《战争与和平》给了我许多东西,包括宇宙万物运行的道理、人生的启发以及心灵上的慰籍。一向以来,我都很喜爱彼埃尔这个人物,并在精神上把他当作一个知心朋友来对待。他随和、善良、落拓不羁、贪享受却又没有贵族老爷的架子,常常沉浸在精神世界里以至于显得魂不守舍,这些特点都让我感到亲切。娜塔莎很可爱,但是略显轻浮了些,因此一经阿纳托里诱惑便放下了对安德烈的感情。经历了战火洗礼后的娜塔莎沉稳多了,成熟多了,但同时她又失去了以往的活泼与快乐。安德烈则是另一种性格,他冷峻、聪明、善良、敏感,但遇事往往缺乏彼埃尔的那种宽容气度,因此常常后悔。安德烈的死很可惜,但除此以外,我们找不到一个更好的结局来安排他,毕竟在临死时他彻悟了。
《战争与和平》究竟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呢?托尔斯泰以前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记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资料的那种形式。”他说的是实话。孟子也曾有过类似的言语:“吾辞达而已矣。”辞能达意,就这么简单。托尔斯泰认为,文学只是表现思想的一种形式,作为形式,它远不如内在的灵魂重要。后人读《战争与和平》,往往呼为史诗,那样其实正好违背了托翁的意愿。真正读懂《战争与和平》的人,最终会发现,这是一部思想的结晶,却非文学。而小说的作者托尔斯泰,则纯然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了。难怪著名作家高尔斯华绥说,如果要举出一部贴合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个定义的小说,我就要选取《战争与和平》。
《富兰克林自传》讲述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富兰克林从默默无闻到功勋卓著的奋斗历程,是一部成功励志的传世经典之作,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美与善的道德真谛,被公认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精神读本。阅读此书,是与一个伟大心灵的对话,使我们收获一份人生修养的智慧,完成一次实现美国梦的奋斗历程和完美道德的精神之旅。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一位在许多方面均有建树的通才。他不仅是杰出的政治家、外交家,还是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发明家、作家和思想家。在18世纪美国,他是仅次于华盛顿的最著名的美国人。拜读完他的自传,我深切感受到他勤恳、诚实、好学、简朴、公正的伟大品格,他善于交际,乐于助人,处理问题能力很强,热衷于社会公共事业,恰好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美国精神:独立自主、主动进取、勇于探索。
纵观其一生,富兰克林并没有太优越的成长环境,可以说是平淡出场。他于1720__年出生于北美洲的波士顿,在家中17个孩子中排行15,父亲做油烛生意,因难以承担他的上学费用而迫使他中途辍学,从12岁起就开始在哥哥的印刷铺里做学徒,尽管日子很艰难,但他却用闲暇时间刻苦学习,阅读了大量书籍。在政治、科学、历史、文学等方面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他这种从贫穷到富裕、从卑微到伟大的自我奋斗、自我实现历程,给了我很大启示。
富兰克林热爱读书学习,善于独立思考。即使工作忙碌,生活贫苦,他仍然怀着强烈的求知欲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买书和看书。他可以为了省钱买书而不吃荤食,他可以为了早日归坏所借书籍而挑灯夜读,他在艰苦的学徒生活中仍然挤出闲暇时间努力读书,学习知识。他对于阅读到的知识或者意见能够独立思考分析,批判的吸收学习,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这更加让我坚信书是无价之宝,是最大的快乐。
富兰克林还是一位勤奋踏实、努力工作的人。他从10岁起辍学,12岁便开始从事印刷业工作,一直勤恳工作,成为技术高超的印刷工人,并于1726年自营印刷工厂,从此事业蒸蒸日上。这使我们年轻人早日意识到潜心事业、节俭生活的重要性。
富兰克林一直重视培养自己的文学修养,提高写作能力。他从小就对写作很很感兴趣,喜欢阅读诗歌散文,然后通过模仿名家作品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加上他很强的分析问题及独立思考的能力,因此经常在报纸上发表自己写的评论文章,这种能力极大的帮助了他政治事业的发展。相比之下,大学期间我更应多写论文,完善思路,提高写作能力。
富兰克林十分重视自己的美德,他给自己提出了13个要求,分别是:节制、沉默寡言、生活有序、决心、俭朴、勤勉、诚恳、公正、中庸、清洁、平静、贞洁和谦逊。他一直在尽力做到这些,尽管难以完全满足要求,但他还是坚持不懈,读到此处时,我不禁为这位世界伟人给自己提出的高要求而惊叹。我想能够做到那十三条的人们都能称之为“圣人”了。虽然不可能十全十美,但只有努力做了,才有做好的希望。我的目标是在自己身上培养这些美德,学习富兰克林,一个时期内注意力集中在其中一点,养成良好习惯后再培养另一项。于是我安排节制为美德培养的第一位,因为它需要大脑冷静,思维清晰。这种冷静的头脑和清晰的思维是必要的。只有这样才能经常保持警惕,抵抗旧习惯的惰性,并遏制无穷无尽的诱惑,在获得这个美德后再培养其它美德就容易多了。
富兰克林喜欢交朋友,他谦虚谨慎,勤恳真诚的品格让他非常受人欢迎。他经常和朋友参加读书、写诗及辩论的活动,慢慢的他自己组织起各种读书及讨论社会问题的活动,体现了较强的社交能力。他与许多朋友都保持了终身联系,这点让我十分钦佩。交一个朋友容易,但经营一份友谊却很难,唯有真心待人才能得到他人真心回报。
富兰克林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他积极从事公共事业,并发明了许多造福人类的有用东西。他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不属于某个宗教,但是他相信上帝,相信自己应该为了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而努力。他创办了美洲第一家会员制图书馆,建立了费城学院,成立了全美首家医院;他发明了避雷针、新式火炉、新式灯塔;他的《穷理查年鉴》为许多普通民众的自我教育提供了参考;他在费城、宾州担任许多社会职务,包括邮局、警务、消防、议会、军队等。他能够非常胜任这些社会职务也显示了他强烈的社会责任心及处理问题的能力。这毫无疑问促使他最终在政治上成为一个卓越的领导者。
我觉得以上这些都是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素质,只是富兰克林全部做到了并且做得很好,所以他成功了。所谓见贤思齐,当我读完这位伟人的奋斗历程后,即使不去刻意模仿,也会被他刻苦勤奋、追求上进的精神所感染,从而激励自己在学习和为人处事上努力自我完善。同时,我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我们每个人都不能被惰性所征服,不能被原来的自我束缚,要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理想和幸福,明白要前进就要志在前进。我想这就是富兰克林精神的核心吧!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让我深深入迷。因为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
例如:跳蚤跳高的世界纪录是多少厘米,跳远是多少厘米,爬行直立的玻璃达多少厘米高等等。其中最让我佩服的是跳蚤。它是昆虫世界跳跃冠军,跳蚤一跳就是自己身长的上百倍,就这一点来说,任何善跳的高等动物是无法与它相比。读书能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爱读书。
富兰克林生于1720-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他乐观向上,热爱生活;他机智勇敢,聪明能干;他不畏艰险,知足安命,他就是——鲁滨孙。
他是一个爱旅行的英国人,在一次远行中船翻了,幸运的是他活了下来,流落到一个荒岛上。他在岛上建房定居,养牧种植,还救了“星期五”。他晕遇到种.种困难,但他都克服过去了,把他自己从绝望的深渊里拉了出来。以乐观向上的态度,愉快地过着每一天。生活了二十多年,最后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如果是我,流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缺吃、缺住、缺水、缺电、缺伙伴、缺亲人,以及缺少日常用品,我想我会立马奔溃掉,更怎么可能想到什么计算日期,列好处坏处,记自己在岛上发生的事情呢?更别说二十多年,让我待那二十多天我就会垮掉,更怎么可能再去安慰自己呢?拿鲁滨孙和自己作比较,我不禁羞愧万分,突然觉得鲁滨孙好伟大……
他勇于克服生活中的困难,他遇到困难,是思考而不是退缩,这一点,也许很多人都做不到。他在荒岛上呆了二十多年,这二十多年中,他肯定有受过打击,尝过痛苦,忍过孤独。他也许算比较幸运了的,他后来有“星期五”作伴,比独自一人好多了。他也十分乐观向上,有自我控制能力,如果换作我,我也许一天哭一次,而他并没有这样做。他可以让自己从绝望中看到希望,从荒岛中得到生存。他总是理智地面对现实,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乱了头脑;他总是细心地做着一切,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游手好闲;他总是乐观的面对生活,并没有因流落荒岛而哭丧着脸。
鲁滨孙让我学会珍惜我拥有的一切,哪怕是一滴水,一粒米饭,我也不敢浪费。我想,当我不再拥有它们的时候,它们是多么珍贵!他还教会了我要独立乐观,要是哪天我也流落荒岛,我也要成为荒岛的主宰者,我要像鲁滨孙一样,让
荒岛换个模样。
他还让我知道:不管结局是不是美好的,只要付出了,过程就是宝贵的!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全球畅销的书,虽然它只是一个寓言故事,却告诉人们在这个变革的时代中,应该怎样去应对变化。
故事讲的是两只小老鼠一只叫嗅嗅,一只叫匆匆;两个小矮人和老鼠一般大小,但和人一个模样,而且他们的行为也和我们今天的人类差不多。他俩的名字,一个叫哼哼,一个叫唧唧。为了填饱肚子,来到了一座奇妙的迷宫里,他们每天都在这座迷宫里跑来跑去,寻找奶酪。
突然有一天,嗅嗅在某个走廊的尽头,发现了奶酪C站,这儿有无数个奶酪,四人都惊呆了,从来没见过如此多的奶酪。于是,他们便不顾一切地开吃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几个月过去,情况发生了变化,奶酪一天比一天少,奶酪快吃光了。两个小矮人并没有发现这点,还在继续大口大口地吃着;而两只老鼠却又开始寻找另一个奶酪点。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天,老鼠们找到了奶酪N站,而两个小矮人呢?他们则为将失去奶酪发起愁来。这时,唧唧想开了,有了危机感,他赶紧去寻找另一个奶酪站,在路上他还给哼哼留下了标记,而自己克服了恐惧、饥饿、劳累等一切困难。碰巧,途中看到了奶酪N站,遇到了两只老鼠,他们仨无忧无虑地快乐生活着。而可怜的哼哼依然坐在奶酪C站,望着墙发愣呢!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我觉我更像这本书中的“哼哼”遇到一些问题或者面对突然发生的变化,就不知道该怎么办,总是发牢骚,埋怨别人,不立即去想办法处理。比如我学习英语,单词是要多背多写的,大量熟记单词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我在这个方面上比较欠缺,平时只局限于课本的词汇量。解数学题时,遇到难题,我就会停滞不前,不知道运用多种方法解题,这与我平时拓展训练不足有关。在今后的学习中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提高我的的学习成绩,才能源源不断获取“新奶酪”,才能不断超越自我!
这本书讲述的虽然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但对于指导我们学习有着非常深刻的意义。我觉得“奶酪”像我们的学习成果,要取得丰硕的成果,就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善于拓展视野,不断充实自己,才能细细品味“新奶酪”的芳香!
一直以来,我都对共和国文学避之不及,老舍的《茶馆》自然也成了“政治的牺牲品”,多少次过其门而刻意不入。若不是于是之等北京人艺的老一辈艺术家出神入化的表演诠释使之成为话剧经典,《茶馆》恐怕早就淹没在共和国文学连篇累牍的文字垃圾中了。我之所以看《茶馆》其实也是冲着北京人艺炉火纯青的表演去的。渐渐入戏之后,才恍然觉得,老舍的剧本虽然写于赞歌大跃进的1956年,系奉命而作,但是那颗体恤下层人民的心,却冲破了政治外壳的包围,就像云雀冲破了寂静黎明的禁锢,婉转而悠扬,直击人心。
《茶馆》里有的对白能引人一笑,但是这笑中更多的是苦笑,是无奈的自嘲。这些发笑的对白,要么出自那些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无奈之下说出的无奈之话,要么就是那些令人厌恶的角色的溜须拍马。笑过之后,不禁感到一丝悲凉——“人活着总得有条路走啊,可是哪有路可走啊!”愿为国家排忧解难的人们飘零四方,一辈子只想太太平平的老掌柜被逼上吊自杀,见风使舵溜须拍马毫无良心的人却有钱有势,不惜让别人用命来满足自己的私欲。打学生的老师追杀爱学生的老师,给官差两个洋钱就能免去杀身之祸,官差指谁就杀谁——“这什么世道啊?”
《茶馆》最后的一部分,三位气数将尽的老人碰在一起,回顾自己的一辈子,让人颇感心酸:心怀浩然正气的常四爷干了一辈子的活却“一事无成”,心怀实业救国理想的秦二爷耗了四十年心血建的工厂“拆了”,安分守己的王掌柜“做了一辈子顺民”,到了让人赶出自己开了50年的茶馆。这就是“爱国”“顺民”的“下场”……“我爱咱们的国啊,可是谁爱我啊?”常四爷在同一地点时隔五十年两出此话,着实让人嗟叹不已……
改良,改良,越改越良。宁做太平犬,不做乱离人——这大概是中国人对于革命的一贯态度,几千年来未有改变。但是,越是苟且躲避以求自保,就越是被各色无赖欺压鱼肉,一轮轮地盘剥搜刮,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说到茶馆,多数人津津乐道的还是北京人艺一帮老艺术家入木三分、形神兼备的表演。但我刚开始看时,还是不大习惯,总觉程式化痕迹太浓,一举一动一板一眼,每一个动作的精心雕琢。后来看众人的评论,才知道这其中透出的老北京人生活的尊严和做人的温良恭俭让,那时的人们就是这样见面作揖,硬骨朗朗,言行举止中千年文化的修养一览无遗。中国戏剧唱念做打凌然不乱的套路原来就是那个礼教中国的生动显现。现在这样的就中国人怕是无处可寻了。
旧时的茶馆是市民们几乎仅有的公共空间,三教九流,各色人等混杂其中,上层人物与平民百姓一桌喝茶聊天,倒恍然间让人忘记了阶级差别的存在。但是再仔细琢磨茶馆中活跃的都是些什么人,就能看出平头百姓是坐不起茶馆的,在茶馆里悠闲品茗,提笼架鸟的几乎都是吃份额的旗人,前清遗老;吃洋人软饭的买办和“谁有钱就为谁卖命、充当打手”的地痞流氓;专心向佛不问政事的参议员……至于底层人民,这里则是他们卖命、乞讨的伤心之地。
作为公共空间的茶馆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西方大革命时期的咖啡馆。但是二者的意义却更好相反。本雅明说,巴黎的咖啡馆里经常挤进一些付不起80法郎高价订阅报纸的人,围在一起抢读一张报纸,议论国事,密谋革命。西人后来把这造反的发源地(包括小酒馆和街垒)冠上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公共领域”。但是《茶馆》里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那个贴了几十年的“莫谈国事”,也没听说中国最后一个皇帝是几个爱耍嘴皮子的茶客硬给喝下台的。重农抑商,皇权浩荡的封建社会中诞生不了法国那样的穿着灯芯裤的中产阶级,《茶馆》中实业救国的那位民族资本家最后落了一个“一无所有”的境地。中国的“公共领域”只是言论无路的上层精英们过过嘴瘾、发发牢骚的地方罢了,不是民主的酝酿所,而是民意的疏散地。后来北京的茶馆渐渐式微了,成都等地的茶馆依然花开遍地,不过依然是“莫谈国事”。至于传说中的“中产阶级”,咖啡馆可是彰显高雅品位,为权钱交易去臭的好地方。
《金银岛》这本书中主要描写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尔得到一张埋藏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事引起了当地乡绅先生的兴趣。于是他们一起去寻宝了。船上不料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腿赛尔威的策划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乡绅先生同海盗们展开了英勇机智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那群海盗,找到了宝藏。
吉姆原来是一个胆小的孩子,父亲死了、自己家的旅馆被砸后,吉姆带着藏宝图踏上了寻宝的路程,寻宝的途中虽然遭遇了海盗,但吉姆不畏艰险,和乡绅他们一起与海盗进行斗争,最终战胜了海盗,拿到了宝藏。吉姆的人生道路中经历了这样一件重大的事情,使他从一个胆小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坚强的孩子。我们做事也要像吉姆一样,遇事沉着、冷静,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不畏艰险,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我十分讨厌书中的那个赛尔威,他是个阴险、狡猾、善变的人,是一个的的确确的“两面派”。一会是一个善良的好人,一会又变成了一个坏蛋,一个海盗头子。我很讨厌他。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邪恶势力面前要沉着、稳重,不能在邪恶势力面前有所畏惧。要勇敢、坦然面对面前遇到的困难,这样困难就会迎刃而解了。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己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后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理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可以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美好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美好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又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父亲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只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一定都是金子,但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该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爱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知道了,“情”一直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快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后的成功。
说“背影”是“写”出来的,实在是糟蹋了先生。时下人写文章,多要先搭好框架,然后布局谋篇,选词用句,然后一改再改。不是说着这种方法不对,而是说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技巧气太重,直如一个鞋匠在面无表情地重复劳动。而读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如同一知心老友在一番轻酌浅饮后促膝谈心,而话题就是自己的父亲。
本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感情真挚,不事雕琢;结构简单,平铺直述;语言质朴,毫无浮夸。
无论会不会表达,父爱,在儿子的心中,总是随着年纪的增长而日渐厚重的。除了特别的经历,大概不会有儿子对父爱的背叛。同时,也许是出身江南,后又游历教书,最后在“水木清华”的所在安身,所以先生的感情历来细腻。这些反映到这篇文章中,于是这段父子情就平淡的文字中显出了浓浓的深意。
富兰克林生于1720__年1月2日由于他出生在贫寒的小商人家庭。他几次被迫辍学在小商店里打杂。后来又在哥哥的印刷厂当学徒最后自己在费城开了一家印刷所。他在这期间过着艰苦的生活住得简陋吃得简单。但是却一直有一种非常强大的精神支撑着他。除了辛勤工作之外他还始终怀着强烈的求知的渴望和热情想尽一切办法挤出一切时间和一切金钱来读书和买书。
在他看来读书是他打开幸福成功之门的钥匙。书是无价之宝是他最大的快乐。正是因为如此他同小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拉丁语。
成功背后却是无比的艰辛最后当上了美国的总统而且也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他发明了新式火炉避雷针高架取书器自动烤肉机三轮钟等。
我对富兰克林的感叹就是:一分耕耘一分才。他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就品尝到了成功的果实。他为全美国人们创造了幸福。我们应该学习富兰克林的这种精神。
看这本书之前,对富兰克林的了解只限于中学物理课本。
看了前言之后就迫不及待的想看完,因为被他太多的经历和特质所吸引。
那是一个时代,人们以科学作为茶余饭后谈资的时代。以人的学识和品格作为标准的时代。
而生在这个时代的富兰克林,即使因为家庭因素辍学学习印刷技术,当了很多年工人。仍然靠着自己的勤奋,智慧,还有人格魅力成为了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
这不是一本完整的自传,于我而言却是完美的。少了很多刻意的修饰,只是朴实的叙述,评论,还有教诲。他甚至没来得及写完便长辞于世。留下的,是读者无限的感动,感慨,还有反省……
在学习静电的课上,我和同学们分享了富兰克林的十三中美德。
富兰克林自传是一部影响了几代美国人历经百余年经久不衰的励志奇书,它包含了人生奋斗与成功的真知灼见,以及诸种善于美的道德真谛,被公认为是改变了无数人命运的美国精读本。毋庸置疑他是历史上最杰出最成功的人士之一。这本书告戒了人们远离陋习,远离平庸。提高生活品位,健全人格,达到自我完善的目的。
学习富兰克林不一定是多么崇高伟大的理想,实际上,从富兰克林的自传中,我们可以感受到,拥有高尚的品格,不断学习及思考,为他人及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应该用自己的力量去追求幸福,我相信这就是富兰克林及美国精神的核心吧。
歌德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多读书,读好书,不仅能从中增长丰富的知识,而且又能提高写作的能力,更重要的是能获得努力的方向、生活的目标和成功的信心。
爱是不存在隔阂的,别让亲情成遗憾。
断断续续的读完了《亲爱的安德烈》,最大的震撼是书中那些关于父母与子女沟通的描述,那些在我这样的中国孩子看来新奇且见解独到的方式,令我耳目一新。做为儿子的安德烈慢慢随着岁月成长,自然就和母亲渐行渐远,他有自己的思考,有对这个世界独特的理解和抱负,他的生活圈——那也是任何父母都无法跨进的圈子。于是,和家人之间的感情也渐渐平淡了。
做为母亲的龙应台显然慌了,因为她发现曾经和她无话不说的儿子,变得对她几乎无话可说。于是,她邀儿子安德烈以通信方式与她合写一个专栏,希望能借此走入十八岁儿子的内心世界,以及为人母亲最渴求知道的——过的好还是不好?
龙应台出生于中国台湾上世纪50年代,她的18岁,住在一个偏僻、穷困、只有一条窄马路的海边渔村。白衣黑裙,准备考大学,对阿波罗登月、中国一知半解,外边的世界对于她来说不存在。她的儿子80后,生活在德国。他的18岁,踢足球,在酒吧和朋友聊天、准备考驾照、去旅游和学中文。音乐和美术对龙应台来说只是知识,不属于内在涵养,自然有对追求美的贫乏和对生活艺术的笨拙。而安德烈在舒适、有教养的家庭长大,网络给予其丰富的知识,艺术和美的熏陶也唾手可得。
如此不同的两代人进行对话,他们讨论的话题涉及面很广,比如:生活习惯、个性发展、死亡以及恋爱问题等等,母子俩都在思考、学习其中的是坦诚和爱。从他们的对话里,我看到的龙应台,是一个爱儿子的普通母亲,她在认真地了解、认识儿子,同时也在努力解释自己,三年的对话是成功的,母子收获了巨大的幸福。
对于此我感到羞愧,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书本,课外习题等等充斥着我的生活,我与父母的交流越来越少,即使有接触也没什么话题。是啊,并且是两代人的差距,或许我们可以和同龄的人聊几个小时,但绝不会和父母谈心。
我明白龙应台作为一个母亲想要表达的意思,或许有很多的人觉得自己和母亲之间有着很大的代沟,觉得自己和父母无法沟通,可是相信所有的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快乐的,如何拿捏其中的分寸,正是母亲的为难之处。有人说距离可以抹掉一切,但我觉得距离抹不掉的是亲情,那份爱是不存在隔阂的,下一刻,请带着爱去理解你的家人。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_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_《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_"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我是错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_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_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_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_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阿姨,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蒲松林的经典着作《聊斋志异》影响着一代代中国人,此书让我见识了一个似真似幻的奇异世界。
据悉,蒲松林由于一生失意科场,所以对试官的昏聩、考场的弊端、士子的痛苦与渴望都有别具一格的体会和明晰的洞察。小说集内容十分广泛,以狐、魔、花、妖来概括当时的社会关系,反映出当时的社会面貌。其中既有对贪官污吏狼狈为奸的鞭答,又有对勇于反抗、敢于复仇的平民称赞。写得最多最美最动人的是那些人与狐妖、人与鬼神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爱情篇章。情节曲折离奇,幻化形象刻画得独具特色。特别是他抓住了人们内心对鬼、妖的恐惧,对神灵的深信不移,多处运用象征手法,把当时社会风貌表现得淋漓尽致,更能让人深刻体会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不堪,容易让人联想到现实生活而产生共鸣。
在现实生活中虽没有“鬼神”之说,但在人们心中还是有“鬼神”之分的。那些损人利己、助纣为虐、仗势欺人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鬼”;反之,在生活中那些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尊老爱幼的人,在人们心中就是“神”。以前的封建社会,由于“鬼”大行其道,害得老百姓无法安居乐业,“神”自然成了人们的美好向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虽然人们再也不必为生活无着而烦恼,全社会也都在倡导正能量,但是由于封建残余思想的存在,总有那么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损人利己,甚至铤而走险、违法乱纪。
但我相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用自己绵薄之力抑恶扬善,我们的生活就一定会更加祥和、美好!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我看了一下萧红的生平,1911——1942,32年的人生历程,作者在《永久的憧憬和追求》一文中写道“从祖父那里,知道了人生除掉了冰冷和憎恶而外,还有温暖和爱。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
环顾其一生,颠沛流离,逃婚、屡次的遇人不淑,婚姻不幸,身心分裂……“短命的小鱼死了!是谁把你摧残死的?”(见《同命运的小鱼》)这应是作者对自身命运的悲叹!她的写作风格,用尼采的一句话来形容是:“血写的文学”,杜鹃泣血,血尽了,32岁的生命画上了句号。萧红,用女性作家十分的难得的写作风格,写作视角,留给后人无数个问号、无数个叹号以及无尽的思索!
因风而生,因风而灭,缘生缘灭本非卿心,纵有千般不甘,奈何!——同为女子,惜萧红才情为其浩叹!
这个暑假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