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脚印读书心得体会(通用35篇)
以前,我对狐狸的印象不怎样好,它无情无义、凶残又狡猾。所以,对这样的家伙,我总是不喜欢它。
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打心眼里喜欢上了狐狸——原先狐狸也是个很有感情的动物啊!
《金色的脚印》主要讲一只小狐狸被抓到正太郎家,粒米不进,却在一天天长大,眼神中流露出淡淡的忧伤。一次,他看见老狐狸来给小狐狸喂奶,并由公狐狸放哨。而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父母竟在他家的地板下头做了窝,住了下来。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被深深地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也有这样深的爱子情!原先,狐狸也像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多谢你,你使我感受到了父母爱的伟大!
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悲痛忧愁时,“爱”便安慰我们;灰心丧气时,“爱”便鼓励我们;偶尔犯错时,“爱”就变成了严厉的批评……我们应当好好珍惜这份爱,正如一句歌词:最终看开——爱不回来。
而此刻的人们,却总是为了钱去猎杀动物,我想说:“动物和人一样,都有生命和情感,不要再猎杀动物了!别忘了,你也是动物,只可是是高级动物罢了。”
《小狗钱钱》这本书能帮人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对于金钱,我们不应成为它的奴隶,整天为追求它而殚精竭虑,筋疲力尽。而是要让金钱为我们的生活服务,通过正确的理财方式实现财务自由,并从中建立起更积极的生活态度。
很多人说“金钱是万恶之源”,但其实金钱不会激发人的贪婪,它只是放大了你的本性,使善良的人更善良,邪恶的人更邪恶。金钱虽然不是最重要的东西,但是缺少金钱却会让我们的生活陷入窘境、捉襟见肘。因此,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非常重要。
全书不仅从理论上启发我们,而且给出了一些简单有效的操作方式。首先,确定你的愿望——你想要钱来做什么,好比书中的小吉娅就想要一个笔记本电脑、去美国玩。单单是确定愿望还不够,你还需要强化自己的愿望,搜集它的图片等各种信息,想象愿望达成时的样子。只有这样,我们才有足够的动力去行动。
愿望驱动我们的行为,要想获得金钱,我们要去做自己喜欢的、擅长的事情。我们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会做得更好更开心,其实工作并不一定都是大家所认为的那么枯燥疲惫。也许你会怀疑,做自己喜欢的事真的能挣到钱吗?就如小狗钱钱所说,如果一件事情在开始之前就已经想好了它失败的情况,那么我们还怎么可能做好?究其原因,是自信心不足。
作者建议我们每天都能用10分钟写写“成功日记”,也就是把你今天做成功的事情记录下来,无论它多么细微。如果你怀疑某件事情,这件事情真的能算成功吗?那么不要犹豫,把它记到成功日记里去吧。看完这本书,我立马开始记录自己的成功日记,虽然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我在记录的时候觉得非常愉快,我为自己能做成功的事情感到开心。这大概就是作者的用意,在潜移默化中锻炼出我们的自信心。
关于理财,作者用“金鹅下金蛋”的比喻,鼓励我们把自己的一半收入用于变成“金鹅”,让它下“金蛋”。另一半的一部分存入梦想储蓄罐,用来实现自己的愿望,剩下的用来花销。众所周知,把钱存入银行是最不明智的,因为通货膨胀会使你的钱贬值。所以,我们最好能把用来变成“金鹅”的钱用来投资,以便生出更多的“金蛋”。梦想储蓄罐用来驱动我们去挣更多的钱,它的存在是十分重要的,否则我们要那么多钱用来干嘛呢?
明智的投资,需要考虑三条重要的规则——安全、高利息、操作简单。股票是高利息的,但是风险太大并且操作复杂,所以作者推荐我们投资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由专业的基金经理来运营,他们同时购买多支股票来减小风险,用户不需要花心思研究那些复杂的股票知识,可以说是安全、高利息、操作简单。在购买股票基金时我们需要注意,挑选那些成立10年以上并且稳定上涨的基金,最好是大型跨国股票基金,它能最大程度上降低风险,提高收益。明智的投资方式是长期持有优质的股票基金,不要轻易杀死你下“金蛋”的“金鹅”。
在《小狗钱钱》中,主人公吉娅通过这些方式,不但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还帮助爸爸妈妈解决了财务危机,养出了自己的“金鹅”。最重要的是,吉娅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她拥有了更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这让她不再是从前那个普通的小女孩。我很庆幸自己没有放弃阅读这本书,它使我获益匪浅。也许阅读一本书并不能使每个人都像吉娅一样,获得自己想要的,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借鉴书上优秀的观念、方法,用实际行动去改善生活。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坚持。
《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是以主人公正太郎的观察视角为明线,以正太郎与狐狸一家日益亲近的情感及行为变化为暗线,体现了老狐狸爱子之情,展现了动物之间生死相依的那浓浓的亲情,歌颂了爱的力量,赞美了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信任、互相帮忙、和谐相处的完美关系。
三只狐狸,一个男孩儿,一个爱心,构成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是啊,大自然是人和动物共同的家园,人类要和动物和睦相处,这个世界才会更加完美。
在我以前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在路旁买了一只小鸡,又怕它孤单,所以我又买了两只。
回到家里,我迅速把小鸡们放到一个箱子里再放到阳台上。我又在箱子里放了点儿小米粒,它们高兴地吃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我又来到阳台,却发现它们什么都不吃了。我又叫来了妈妈,妈妈说这是因为它们只呆在箱子里,不能吸取大自然的新鲜空气而导致这样。中午,我来到假山,把小鸡们送到了它们的家园。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大自然、动物、人类和睦相处,才会共同构建一座属于大家的“和谐乐园”。
从此刻起,我要和动物们构建一个新的友情(友谊),让动物们和人类零距离地接触,这样,才会多让地球生存几亿年!使人和动物的友情永远都不可摧毁。这,就是爱的力量!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还有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今天,我去书城,想买一本书,看着琳琅满目的书,我犹豫了,突然,一个书名吸引了我,它叫——《寻找黑骑士》!我心想:谁是黑骑士?谁要去寻找黑骑士?为什么要找黑骑士?无数个问题涌上心头,使我买下了这本书。
回家后,我津津有味的“品尝”着。这本书主要写了: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小猫们慢慢长大了,都到了交朋友的年龄,在翠湖公园的小森林交友会上,它们都没交到真正的朋友。最后笑猫的小儿子——三宝决定去找望龙山大地震中的那条搜救犬——黑骑士。于是他们爸爸笑猫,还有球球老老鼠经历了艰辛万苦,在导盲犬的带领下,终于寻找到了那条勇敢、正直的黑骑士。在那个月圆的晚上,三宝和黑骑士这对真心朋友终于团聚了……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两个道理;第一个是:生命中,一定要结识真正的朋友;第二个是:做什么事都要立下目标、勇往直前,只要你坚持不懈的跟着目标走,一定能成功!
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就像我上次做蛋糕,第一次做的时候,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做好了一个蛋糕,还弄得脸上,嘴上都是面糊糊,但一尝,又硬,又黑乎乎,更没有味道,难吃极了,后来,我看了很多资料,又尝试做了好几遍,终于做出了色、香、味俱全的瑞士蛋糕卷,这就是我坚持不懈的结果。
以后,我也要向黑骑士学习,要有坚持不懈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成为有用的人。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孤儿露米流浪各地,受尽人间艰苦辛酸最后遇见亲生母亲的故事。苦儿露米在流浪的过程中经历了各种苦乐酸甜,自己也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杰出的人。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的埃克托。马洛,是一位著名的儿童作家。在这本书中,作者极力赞扬苦儿露米的自信和坚强。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露米无论遇到多么悲痛的事情,或忍受饥饿,或处在生死的关口,从来不怨叹自己的境遇,始终保持着一颗纯真慈爱的心。同时这本书也教给我们,所谓真正的幸福,必须得到周围人的爱的鼓励,同时又经过许多痛苦的磨练,才能得到。
《苦儿流浪记》是一部很好的作品,故事的结构和处理方式都很好,时常出现新的事件,形成不断的高潮,使读者自然融入其中,而且,我们随时就能从故事里吸取教训。
终于放寒假了,为了让我渡过一个书香的寒假,爸爸妈妈给我买来了许多好看的图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丁丁历险记》。爸爸妈妈说他们小时候也很喜欢这套图书。
《丁丁历险记》这套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漫画家埃尔热,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叫丁丁的小记者,他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小男孩,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喜欢丁丁,因为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从不退缩,不怕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的品格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因为他怀着一颗善良、纯朴的心。他机智勇敢,遇事冷静,甚至在月球上写上了他的名字;我喜欢丁丁每一次都能临危不乱、化险为夷的处事能力;我喜欢他爱朋友、重许诺的品质。
我以后要向丁丁学习,要迎难而上,不要知难而退。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一个勇敢又聪明的人,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内容虽然是虚构的,但是却有一种不同凡响的魅力,让我越看越想看。下面就由我来给大家介绍其中一册的情节吧。
我最近看了一本叫《查理九世之鬼公主的嫁衣》,里面的主人公有亚瑟、虎鲨、扶幽、尧婷婷、查理九世、墨多多等。里面的主人公为了寻找密境珍宝而来到了唐人街44号,结果它是一个地下黑市,那里的人戴着各种各样的面具,让人感觉有一种阴森的感觉。主人公们终于破解了唐人街44号密码,进去之后,虎鲨和扶幽各买了一件金丝唐装后,衣服就不知不觉缠了上去,金丝把虎鲨缠得快要死了,正在这时两个戴着河马面具的人把虎鲨和扶幽都给抬走了,鬼公主殷灵又把尧婷婷和墨多多还有查理都给抓走了。幸亏唐晓翼出手相救,他们才平安无事。之后还救出了虎鲨和扶幽,并解开了金丝之迷。
看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真正的勇者是绝对不会相信鬼神的传说!
曾几何时,这一首诗深深地打动我的心弦。曾几何时,我为这首黯然下泪。
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由古到今一直被人们所赞颂。怎样才能报答母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顾与关爱?正如这首诗所说的寸草新怎能报答阳光给它的温暖呢?为人子女,我们很少时间能够照顾母亲,而母亲却用了大半生的时间照顾我们,教导我们。一句唠叨,一声愤斥也表现了母亲对我们的爱。“上学记得小心骑车啊!”“天气变凉了,快加点衣服吧!”……每个星期回家,母亲总是一遍又遍地对我说着这些话。起初,我总觉得很厌烦,而现在却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的用心良苦,回到学校再没有听到妈妈的唠叨反而不习惯。每次我的衣领没翻好,妈妈总会温柔得帮我翻好,然后再来一句“大个女啦,还让妈妈担心?”每当我的鞋子脏了的时候,母亲总会赶紧帮我洗干净,而每当我说自己来的时候,母亲总是那句对白“小孩子,什么都不会干,你去玩吧!”每当我听到这些熟悉的话时,我的鼻子就像PH值<7时,酸酸的,眼泪夺眶而出。
记得小时候,我总爱向妈妈撒娇:“妈妈,你如此对我,我长大后应怎样报答你呢?”妈妈总是爱怜地摸着我的头,语重心长的说:“好孩子,你好好地学习,健健康康地成长就是对我的最好的报答。”啊,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超越世上一切凡嚣的最纯洁的爱!
我们应该在母亲的有生之年,好好地孝顺母亲,别让她操心,别让她劳气,让她老人家安安乐乐地度过晚年。
然而,世上总是有两面性的。一些不孝子女竟不知道母亲对自己的爱,反而骂母亲,甚至打母亲。哎,真是狼心狗肺呀!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现象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我就亲眼目睹过一个大逆不道的儿子赶他年迈的母亲走,自己和老婆一起生活。要知道老人家需要的不仅是物质,还更需要精神的抚慰!退一步来讲,如果有朝一日,他也为人父母,被子女这样赶走,心里又是怎样的滋味呢?
“谁言寸草心,报的三春晖。”
与儿子一起阅读,一直以来都是我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在他开始牙牙学语时,我就一直开始与他一起阅读诗歌,故事书,所以他的语言发展都很顺利。可是随着他进入了小学后,反而和他一起阅读的习惯却没有了。也许是因为他每天的作业占据了一定的时间。
因为家庭和工作的繁忙,给自已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少,时间如梭,我的孩子也到了读书的年龄了,我为儿子买来了《鲁滨逊漂流记》、《木偶奇遇记》还有《爱的教育》。为了让他能从故事中学到更多的做人道理,得到更多的启发,我还专门为他精心挑选了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孩子的收获不小。
上初中后,我让孩子读书的范围又加深了许多。比如《十万个为什么》让孩子明白了许多道理,通过读书让孩子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强了读书的兴趣。《昆虫记》让孩子懂得了小昆虫的形状、特点和生活习性,让孩子在读作品的同时,通过语言展开想像,反复回味,找到作品中的描写和现实中的联系,达到阅读和理解的统一。
假期来了,让我能有充分的时间陪同孩子读书,感受非常好!成长中的儿子喜欢看书,也喜欢让爸爸、妈妈陪着一起阅读的感觉。我觉得他其实从内心是非常期待家长一起读书的哦。这个假期,我们一起阅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是特别适合孩子们的思维与年龄需要,很多故事都非常有深意和喻意。当然,孩子也从中受益多多,很多好习惯的养成就来源于对书中主人公的认识和肯定呢。每次等看完一本后,我们会在一起讨论和回味书中的故事情节。儿子会告诉我在书中他认为感兴趣的故事,而我则帮他分析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同时我们还启发孩子对书中的人物进行比较,寻找书中每个人物身上优秀及具有“闪光点”的地方。
孩子的阅读能力是学习能力的基础和核心,全面提升阅读力对于一个孩子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是非常关键的。
通过和孩子一起读书的时光,从中体会到了幸福和满足。希望我以后每天都能抽出一点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更好的引导他探索知识世界的奥妙!
第一次完整看完一本英文小说,虽然读的不是全英文版的,《远大前程》读后感。《远大前程》是英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之一。
读这本《远大前程》,纯属偶然的机会,而在读这本书之前,自己的状态是不佳的,非常浮躁、迷茫、消极,就和书中的主人公匹普一样,迫切希望改变自己的现有状态,希望自己有一个美好的将来,希望有人能帮自己一把而摆脱贫穷的现状,希望自己富贵,希望自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希望自己关心的人也能够多关心自己。至少,能改变自己现在的不理想的状态吧!读着,读着,发现自己和文中的主人公匹普太像了,在像郝维仙、埃斯苔娜那样有身份有地位的人面前,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是的,《远大前程》前期的匹普和以前的自己甚至是现在的自己太像了。前期的匹普,反感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姐姐;去郝维仙小姐家中做客,被埃斯苔娜小姐羞辱时匹普的感受,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同伴对自己的欺负,读后感《《远大前程》读后感》。如果我能怀着宽容的心去宽容同伴小时候的无心,也许自己的虚荣心不会那么强烈。读完这本小说,我才意识到,原来自己一直还没有超脱“虚荣”,想想自己现在浮躁的状态,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的地步,想想自己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为什么还没有目标,想想自己为什么会觉得路不是自己想要的,想想自己为什么会做事没劲,再想想自己这些年的快乐在哪里、自己现在的幸福在哪里。。。。也许,这一切的不顺都是自己“爱慕虚荣”而伤害了自己本应该拥有快乐,导致了自己一再的无法把握现在。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常怀感恩,让自己内心强大起来。
自从我开始阅读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就被小说里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和奇妙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吸引住了。
哈利·波特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他在人类世界里默默无闻,但在魔法世界里却大名鼎鼎。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头,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伤疤是黑魔法的使者伏地魔在杀死哈利父母时留下的,是哈利大难不死的象征。
哈利十分的聪明,也十分的勇敢。他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认真学习各种魔法,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在他们的帮忙下,他战胜了一次又一次困难,打败了凶恶的巨怪,打退了狼人的袭击,逃过了食死徒的追捕,最终毁掉了伏地魔的魂器,使伏地魔再也不能复活。他是一名优秀的巫师。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神奇!魔杖一挥,蜡烛漂浮在空中,食物吃完了还会自动出现,猫头鹰当信差,杯子、帽子都会自我开口说话,还有奇妙的“吼叫信”,如果你拿到它不立刻打开,他就会自动吼叫爆炸。当然也有恶心的“鼻涕虫”,如果你吃了就会从嘴里不断地吐出鼻涕虫。
飞天扫帚是巫师们的交通工具,骑着它能够快速飞行。“魁地奇”比赛就是骑着飞天扫帚寻找“金色飞贼”。西洋棋会听从主人的话,主人让它到哪它就会到哪。画像里的人是活的,他们能够谈话、还能够跳出自我的像框到别的像框里。城堡里有许多的鬼魂,他们能够游动、能够谈话、能够挪动城堡里的任何东西、还能够穿透任何物体、有时还搞恶作剧如皮皮鬼等等。这一切,都太好玩了,让每个小朋友都期望成为这所学校的小魔法师。
我越看越喜欢哈利·波特,又继续读完了《哈利·波特与密室》《阿兹卡班的囚徒》一向到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七部哈利·波特小说我都十分喜欢,虽然它们摞在一齐很厚,可是我毫不费力就把它们看完了,我觉得这是一套“让人的手指停不下来的书”,我在里面学到了要勇敢应对强敌,不断战胜自我的精神。
最近,罗琳女士又出版了哈利·波特的续集,很快我就又能够看到这位勇敢的巫师,再一次走进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啦!
这天,我们学习了《金色的脚印》一课,学完之后我觉得自己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正太郎家的男佣人从树林里捡回了一只小狐狸,几天之后,他看到老狐狸冒着危险来给小狐狸喂奶,之后又在正太郎家做了窝。正太郎发现了这些,不但没有告诉大人,而是细心地照顾狐狸一家,之后就和狐狸一家有了深深的感情。有一次他为了救小狐狸而栽进了悬崖,之后还是老狐狸为它暖身子救了他。
我读了之后想起以前妈妈在我小时侯给我讲过关于狐狸的故事,在我心目中狐狸是狡猾的动物,又是骗乌鸦嘴里的肉,又是偷农民家的鸡。可学了这篇文章之后,让我明白狐狸也是有感情的,还知恩图报呢!文中的小狐狸和正太郎十分友好,一看见他就舔他的手!在正太郎精心照顾下,老狐狸也和他有了感情!每当正太郎自己一人在家的时候,老狐狸就进正太郎的屋子里,在正太郎的屋子里踱来踱去。那次,安田先生把小狐狸带走了,正太郎立刻就去安田先生那要把小狐狸要回来还给老狐狸的时候,在半路上,不留意栽进了悬崖,老狐狸把他救上来。
其实,并不是每个动物都是凶残的,也不是每个动物都吃人的,这都是让人们给逼的。
有你在,灯亮着,巴金先生的去世让每一名读者感到遗憾和悲伤。
我并非是个热爱看书的人,最初的相识也只不过是教材书中载选巴金先生的几篇节选,还记得为《雷雨》在老师的课堂上演绎,在《爱尔克的灯光》中体味封建社会下带给我们的启发,称不上巴金先生的忠实读者,唯一接触完整的一本书《家》。
不久前,我又拿出了《家》,细细回味了一遍。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
《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家》中描述了封建社会各个阶层的生活,《家》中让每有一位读者热情,冲动和幼稚,《家》中让我们看到了青春给予我们勇于改革和创新的动力,不管碰到什么坎坷和挫折,都要坚定信念冲下去,千万别想觉新那样一生充满遗憾和内疚。
看完《家》已经两天了,心中还是空空的,宛如一波绿水。
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到底是我是世界,还是你是世界?而世界,又是什么?是忘记吗?我沉陷在其中无法自拔,我不知谁对谁错,我只能去想我仍会努力去做。
一部1931年创作的作品,正如巴金自己说的,有些激进,有些不妥,有些幼稚。它让我开始明白时代的意义,时代改变人的意义。但或许当初作者若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了,我就没现在那么喜欢它了。
同为新时代的人,我是不喜欢觉慧的。甚至没有过多的好感。他是个什么人?叛逆,造反甚至是疯狂的。他试图改变一切,改变礼教,改变家庭,改变社会,但他手无缚鸡之力。他只能用文字抒发自己的理想。那么他带给我们什么了?星星之火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若所有的星星之火都跑到了一处,组成了大火,固然好。但是,其他地方不还是冰冷的么?若真作为一个有志之士,应有远大的抱负,这点欠缺,也许就是所谓的幼稚吧。
觉慧另外让我深恶到痛恨的几个地方,就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需要讴歌的人物,竟然也会忘记!竟然会为他的所谓的无知的事业而忘记一个为他甘愿也确实付出一切的人。鸣凤死后的第一句描写竟然是觉慧终于写完了,之后的那句他决定放弃她又是什么;他从不三思,当觉新饱含热泪说出你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相信所有的读者此时都难以抑制心中的怜悯,我甚至以为他会打消出走的念头,谁知,他说:我不管这是什么?这是耍孩子气,觉新此时也不生气,反生歉意的泪光。唉这是给了我们什么样的感受?当时是一个死气沉沉的时代,可正如狄更斯说的: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糟的时代。新思想没有错。新思想的发展势必会遭到遏制,所以激进一些也未尝不可。但,以上两个片段,一个是深爱的人,一个是手足情深的兄长。难道,新思想就是抛弃一切吗?人们说忍耐到了极点就是反抗,这种反抗的力量是惊人的。可如果一个人没有忍耐,总是爆发,会长久么?我说不下去了。
舒了两口气的我觉得刚才的我确实有些气愤,过于冲动。现在,我以一颗平静的心首先梳理一下过程:首先讲一下我对每个人的感觉,再详细作感想,最后,我对于忘记和你我以及社会做一个议论
文章里的主人公无疑是觉慧,他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人,但是,我想,他也许过于偏激,起的作用适得其反,而他自己却还茫然不知甚至以为成功~对于他,要说的太多,却不是主要的,没准后边还会谈及吧。但是,这里要做重点说明的是,我认为,他毁了鸣凤。换句话说,鸣凤爱上觉慧是个错误,是个宿命。也许我这个人不习惯走中间,反而爱去两边。爱去亲身体会最上层鱼最下层人的感受,尚且不说。我觉得我要是从《家》这部小说中找出一个最正面的人物,莫过于鸣凤了。她有什么?她什么都懂。这一点第二章就有体现:她坐在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想着自己的宿命,哑然失笑。
说到苦笑,我还要岔开一下,巴金在《家》中用了过多的苦笑、凄然地笑、忧伤的笑,不知为何,总之我觉得有的地方真的难以这样抛弃自己本身意愿的笑,有些地方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或是根本不用苦笑唉,我不懂。
话说回来,正因为鸣凤懂得太多了,所以她会不自觉地瞎想,甚至想到死。但是聪颖而不是传统的她怎么会爱上偏激好动异想天开的觉慧呢?!也许这真是宿命吧。后文会提到,我有两三次看不下去。《家》我是一直以一种不屑的眼光去看的,直到鸣凤的死,我突然感觉到了奇妙的痛苦,这也是我读说有书以来第一次痛苦憋闷的看不下去的时候。当时仿佛大石压心口,抑郁、烦闷、焦躁使我真正无法看下那一行行字,我歇了眼,甚至因此休息了一天。当我再次拿起书时觉慧终于写完了一行厌恶的字现了出来。我很想再歇息一会儿,但强咬着牙看了下去。居然看到了觉慧的一丝毁意,紧接着他决定放弃她使我刚刚舒下的心又激动起来,咽下的吐沫呛在嗓子里。从此,我越来越看不懂觉慧了,也越来越厌恶他了。大家若有谁为觉慧而不平,不要说我,找鸣凤吧之后的半部小说,我是在行尸走肉的状态下看完的,瑞钰的死,老太爷的死,的确也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让我有时看不下去,但我都强忍了,鸣凤死后的那种惊天动地的痛却再也没有了。
以前,我对狐狸的印象十分坏,觉得它狡猾、凶残、无情无义。这样的家伙,我恨到了极点。
但自从读了《金色的脚印》一文,我对狐狸由恨转到爱,又由爱转到敬。原先狐狸也是有感情的动物呀!
《金色的脚印》主要讲一只小狐狸捉到正太郎家,它整天不吃不睡,眼里总流露出悲伤。有一次,正太郎看见老狐狸晚上偷偷来给孩子喂奶,并且由公狐狸放哨。更让他吃惊的是,狐狸爸爸和狐狸妈妈为了照顾小狐狸,竟在他家的地板上做了个窝,住了下来。这些是都被正太郎一五一十地看在眼里,他被感动了,便把小狐狸放了。小狐狸和父母又团聚在一齐了。
读到那里,我被震撼了!狡猾的狐狸竟然椰油这样深的爱子情,它们也能想人类一样有感情。狐狸使我感受到了父母之爱的伟大!
父母为了自我的孩子能够贡献出一切,甚至不惜牺牲自我的生命!在我们身边,处处都有爱正在包围着:在我们悲痛的时候,“爱”便安慰我们;在我们灰心的时候,“爱”便鼓励我们;在我们犯错误的时候,“爱”便变成了善意的批评……所以我们大家应当珍惜这份爱,因为它来之不易。
可是此刻的人为了钱还在猎杀动物,我乡向他们说一句:“动物和人一样,都有感情和生命,不要再猎杀动物了,让我们大家和睦相处,做个朋友把!”
今天,我们学习了《乌塔》这篇课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14岁的德国女孩乌塔一个人独自游历欧洲的故事。
“爱孩子,为什么就不能让他们独立出门”文中的这句让我感触很深。并让我想到了我们中国的孩子,一个个娇生惯养,都像小公主,小皇帝似的,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事都由父母代劳,什么话风雨也没经过。天天赖在妈妈的怀抱里,既固执又任性。哪会有乌塔那样独立自主的能力呢?
乌塔在家里就设计了出行路线,准备了地图,还阅读了许多国家书籍,每到一处就会先查寻警察局的号码,以便遇到危险时请求帮助。而中国的孩子根本就不的可能有这样独立的机会。一方面是家长总是排我们干不了,不让我们去;另一方面是从小就由父母带着,没有锻炼的机会。就拿我来说吧;读了乌塔后,我想乌塔一个人都敢独闯欧洲,我有时候连自己独立睡觉都不敢呢!
妈妈曾不只一次的告诉我,做什么事都要有计划,有安排,早完成,剩余的时间就可以灵活使用。可我总当耳旁风,心想,反正我能完成,不用你管。可第二天上学的时候,才发现该完成的并没有完成,只有哭着鼻子写作业。学了这一课,乌塔的事迹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从今以后,我做什么事就都要有计划,有安排,早完成。
父母的`过分溺爱,不利于我们的成长,不经风雨,很难成才,我们要学会独立,放开爸爸妈妈的手,去追寻自己的天地。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柳林风声》。书中人物的生活经历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让我记忆深刻。
这本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厌倦了地下生活的鼹鼠来到地面,与河鼠、蟾蜍、水獭、獾等动物成为了朋友。蟾蜍追求时髦,挥金如土,后来因为偷车进了监狱,逃出去后却发现自己的家被别人占领了。于是四个朋友一起夺回了家园。
这个故事既有趣,又能告诉我很多道理。书中的蟾蜍是个有钱人,父亲留给他很多钱,而他却骄傲自大,追求时髦,挥金如土,最后因为偷车被关进了阴森森、臭烘烘的监狱。读了这一章,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一个人不能太贪心,太追求时髦。如果过于追求表面上的虚荣,可能反而会失去自己原有的自由和快乐。到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蟾蜍出狱后,发现自己的家被黄鼠狼占领了,朋友们用自己的勇敢和智慧一起赶走了黄鼠狼,夺回了蟾宫。真正的朋友就是在关键时刻能够帮助你的人。如果是狐朋狗友的话,平时花天酒地,在危急时刻却只会一哄而散,就像书中的黄鼠狼和白鼬,虽然人数众多,被袭击的时候却人人只顾自己逃命,被四个朋友打得四处逃窜。
在书里,蟾蜍的朋友们为了让他改掉追求时髦的毛病,想了很多办法。我觉得这才是真正的好朋友。他是一心一意对你好的,你身上的缺点他都会给你指出来。虽然他们的做法你不太喜欢,可他们这样做是希望你变得更好。如果只是酒肉朋友,他们只会怂恿你,吹捧你,那样反而会害了你。
书的最后,蟾蜍改掉了坏毛病,四个好朋友过上了平静又快乐的生活。我喜欢这本有趣又给我很多启示的书。
鸟儿的家是天空,小花的家是大地,小鱼的家是大海……,我的'家是幸福的港湾。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同样,范森也有一个家,他的家怎样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我成为了哥哥》。
《我成为了哥哥》这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布里吉特。贝斯奇勒所著,是一本成长励志小说。
主人公范森原本有一个美好的家庭,由爸爸、妈妈、哥哥和自己组成。范森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以前,他总觉得哥哥萨维埃抢了他的风头,而爸爸妈妈的眼里永远只能看到哥哥的优点。直到他们全家去旅行的那天,哥哥因为发高烧导致智力降到了婴儿的水平,他不再会自己穿衣服,不会走路,甚至丧失了语言功能。家里的每个人心情都糟透了,往日幸福的家也不见了……
就在家里人都被哥哥的疾病压倒的时候,最小的范森却在心里告诉自己:“我们不能丢下他,因为他是我们的家人”!他开始学着去做一个“哥哥”,去努力尝试着帮助哥哥,渐渐地,哥哥有了好转,慢慢在向前进步……
当我含着一颗颗晶莹剔透的泪珠合上这本书时,心里久久地不能平静。
范森,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一个我们的同龄人,一个原来只会关心自己的人,却对自己的哥哥不离不弃,始终陪在他的身边帮助他,关心他,对他充满信心,看着他一天天的好起来……他面对现实的生活是多么地坚强勇敢,多么地执着啊!怎能让我不感动,不佩服!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我经常想,母爱是什么,读了《慈母情深》,我明白了。
《慈母情深》的作者是梁晓声,主要讲了作者想要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但是,书价很贵。作者来到母亲工作的地方,看到母亲如此辛苦的工作,不经后悔起来,而母亲却把钱给了作者。作者为母亲买了一听水果罐头,母亲教育了作者一顿,又为作者凑足了钱。
母爱像火红的太阳,母爱像冬日里温暖的毛衣,母爱像滋润心田的雨露。我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当我起床时,为我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当我出门时,叮嘱我小心路上的车子,当我生病时,为我忙里忙外,不能休憩。
有一次放学,天,下起了大雨。我站在走廊里张望,这时,妈妈拿着雨伞,急忙向我走来。在路上,妈妈偷偷把雨伞向我挪来,自己却淋了雨,差点发烧。直到我有一天,冒着雨跑回家,才感到被雨淋勒的难受。母爱是山间的山泉,一点一滴的细流汇成潺潺的溪流,一点一滴的关怀回城浓浓的母爱。
如今,我终于明白了,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
冰心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落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桂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认为,书就像调味剂,让枯燥的生活变得活力四射。在今年寒假中,当我关上这本书时,心中早已有了这种感慨。它就是—《呼兰河传》。
书如其名,作者萧红以回忆自己与家人的趣事和自己故乡呼兰河城所发生的事来写的。整本书一共有七个章节,其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还是第三章的一段对话:
等祖父发现我铲的那块满留着尾巴草的一片地,他就问我:“这是什么?”
我说:“谷子”。
祖父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我:“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
我说:“是的”。
我看祖父还在笑,就说:“你不信,我到屋里拿来你看。”
我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束谷穗,远远地抛给祖父了,说:“这不是一样的吗?”
祖父慢慢地把我叫过去,讲给我听,说:“谷子是有芒针的。狗尾草则没有,只是毛嘟嘟的,就像狗尾巴。”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不禁笑话作者连狗尾草和谷子分不清。过了一会,笑够了,又想起自己小时候何尝不是这样呢?不知不觉,从发呆变成回忆,从回忆变成身临其境,这种感觉似乎像极了作者回忆时的样子。
书中有浓浓的亲情,有美丽的“火烧云”,有作者的家乡——呼兰河城,城里有荒凉的小院,有性格古怪的二伯。而这些,看似没有关联,实际上这些看似无用的东西,合起来却是作者对乡亲邻居、亲朋好友的思念,对家乡的想念,更是对年少时的一份回忆。
作者最后一句话说的很对——“书中并没有什么优美的故事,但每一个字,每一个词,却都充满了回忆”。
是呀!难怪作家叶文玲《我的“长生果”》中的一句话:“作文要写真情实感;作文练习,开始离不开借鉴和模仿,但是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还是自己呕心沥血的创造。”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心田上的百合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在一个偏僻遥远的山谷,高数千尺的断崖,生长出一株百合,它刚诞生时和其他野草长得一样,可它一直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自己会开出一朵美丽的花。所以他努力汲取营养,在野草蜂蝶的嘲讽下开了花,它那挺秀的风姿不仅成了风景,也证明了它的身份。
这株小小的野百合,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野百合面对野草的讥讽嘲笑,蜂蝶的鄙夷,没有动摇。它是执着而智慧的。百合花在用自己的行动来默默抗争,独行其道,它一直要向大家证明:它不是野草,而是一朵纯洁美丽的百合,不管你们欣赏不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怎么说我、怎么对待我,我都要开花!终于,百合释放出自己自身的能量,开出了一朵洁白、优雅、清香的花!这朵花是信念的结晶,是心血的凝聚。如果把这座断崖比作整个大社会,那么,社会里不仅有花,也有野草,只要抛下所有的绯闻与讥讽,坚定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成为断崖上的一朵花,社会中的一个亮点!
命运只会向挑战他的人招手,不能因为别人的一些话语而灰心丧气,人生的路途中,免不了被人误会、讥讽、鄙夷,而走出这片长满荆棘的路后,就是空气清新的大草原,我们要守着自己的决心,绽放属于自己的最美的花!
今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今天学的《珍珠鸟》一课让我受益匪浅。
课文讲的是作者与一对珍珠鸟相处时发生的事。有一次作者冯骥才收到了朋友给的珍珠鸟。他用那绿叶丛生的法国吊兰遮在了鸟笼上。他细心照料着那对珍珠鸟,用自己的爱去抚养它,过了一段时间,这对“夫妻”生下了它们的第一个宝宝,那只小珍珠鸟见作者不去伤害它,便对作者产生了信赖,最后创造了人和动物之间友好的情谊。
是啊!多一份信赖就多一份真情。如果人人都信赖对方那么同样对方也会回报一份信赖给你。世界将会成为一个充满温馨和谐的世界。我知道珍珠鸟原来是一种怕人的鸟,它和作者笔下的珍珠鸟截然不同,那为什么作者的珍珠鸟会有如此举动呢?难道是作者写错了?不是,是因为小珍珠鸟与作者有着深厚的友谊,珍珠鸟对作者的友谊也是建立在它们的互相信赖上的。
记得有一次,我们和四班来了一场足球“大战”。刚开始大家踢得非常激烈,过了一会儿,我班的士气就低落了。原因是我班的同学互相不信赖,有一回小明带球冲锋,突然一群“敌人”冲过来拦住了去路,旁边的同学大叫:“传球快传球!”但小明认为别人的球技比不上他,所以执意不传至于此进攻的失败。
啊!信赖有时也会决定胜败。
今日我看到了一本书,叫《金色的脚印》 。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叫正太郎的小孩家的男佣从山里抓回来的一只可爱的小狐狸,小狐狸的爸爸,妈妈为了救小狐狸,在正太郎的家里的模木板上做窝,正太郎明白后,不但没有说,还经常送食物给老狐狸吃。
之后就把小狐狸还给了老狐狸。看了这本书后,我想起了二年级的一件事。一次,我一个人看见有几个男生用很大的石头丢小猫,小猫虽然躲来躲去可是还是被石头砸中了,晕了过去,之后那几个人把小猫丢进假山上,谁都不能出来的,过了几天,我再去假山看小猫的时候,小猫已经死了。每当我想起那件事,我心里就十分难过,今日看了这篇文章,那几个人肯定会遭到报应的。从今日起我要立个牌子: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看这本书过程有点吃力,但是阅读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些小学英语的教学原则和外语教学的各种流派。它可以使我的教学理念更加清晰,可以为我日常的英语教学找到切实的理论依据。对我们小学英语教师来说,是一本指导性很强的书。
《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给我们介绍了各种最新的英语教学资源以及选择教学资源的原则。对歌曲、韵律诗、游戏、故事等教学进行了专门的论述,并详细介绍了在英语教学中怎样使用新技术。而我对其中的歌曲、韵律诗这一方面最感兴趣。因为在平时的教学中,对于这一方面,我自己也做了许多的尝试。
歌曲和韵律诗是巩固学生兴趣的有效手段,也是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学唱歌曲和韵律诗能突破难点,化难为易,加深学生印象,巩固和记忆所学的知识。它简单生动,韵律优美、连贯流畅,一旦记熟,便能脱口而出,这种效果具有持久性,正如我们小时侯所唱过的儿歌一样,我们在成年后仍对这些歌曲记忆犹新。在教学中,如果恰当运用儿歌的可唱性、知识性、趣味性的特点,就可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在儿歌中学习,在儿歌中休息,在儿歌中快乐成长。当然在编歌曲和韵律诗时也应注意一些问题,在《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这本书也一些,也向我们能够阐明了什么时间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歌曲和韵律诗,以及改编歌曲和韵律诗时的许多说明和建议。
其实,我们在进行设计所有教学环节时,出发点必须是为英语课堂服务的。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好地学习外语。在阅读本书时,它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外语是一门工具型的课程,学生掌握外语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外语进行交际。由于学校的外语课程是在教师指导下实施的,除了进行语言训练外,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还不断激发学生学习外语的兴趣,帮助他们树立学好外语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并与学生一起探讨有效的学习策略。
更重要的是,外语课也与其他课程一样,应该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在培养创新精神、自主学习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同时,结合外语的特点,使学生认识中外文化的差异,逐步增强世界和形成健全的品格。它也使我认识到外语基本知识的传授与交际能力的培养相当重要。外语课需要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及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需要反复练习与实践,而且学习外语必须在一定的语言情景中动脑、动嘴、动耳、动手,并通过各种感官的协调行动才能奏效。同时,由于外语是交际工具,外语课更需要加强合作学习与交流。
总之,通过学习《小学英语教师教学指南》,让我领悟到“集百家之长”的真谛。或许是自己平时看得书太少了,所以提醒自己得多读书了。看完书,再写点反思,对我自己来说,倒真得挺适用。给自己制定一个计划,努力地不断地提高自己,将把本书中的理论与方法运用于教学实践中。
今日,我们学了《金色的脚印》这课,让我明白了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多么的伟大。
课文主要讲老狐狸和小狐狸间的亲情,以及狐狸和正太郎之间建立深厚感情的生动故事,说明人类只要爱护动物,动物也会通人性,能和人和睦相处。文中的狐狸爸爸和妈妈让很让我感动,它们为救小狐狸,去给小狐狸喂奶、送食,之后冒着生命危险在小狐狸被捉的地方的木板下头做了窝,它们还在想办法救小狐狸。开始它们咬小狐狸被拴住的铁链,发现不行,之后两只老狐狸发现木桩有用,就趁没有人的时候,从地板下钻出来咬木桩,因为老狐狸想:只要我天天努力的咬木桩,就能救我的儿子出去。文中的正太郎也使我感动,他发现了狐狸,却不说出去,还给老狐狸送吃的。当他得知小狐狸被别人拿走了,他在去拿回小狐狸的途中还摔伤了,我原先以为狐狸十分狡猾,可读了这课我改变了我的看法。
《金色的脚印》象征着纯洁、完美和珍贵,狐狸虽然是动物,但它们也像人一样,生命同样珍贵。那回归山林的脚印是珍惜生命的象征,这脚印饱含着人类对其它生命的珍重于爱护,体现了人类完美的感情,在这金色的脚印体现着狐狸一家生死相依的浓浓亲情以及它们对人类的友善,所以《金色的脚印》也是对完美崇高情感的赞美。
只要我们和动物和谐相处,世界才会充满爱。
狐狸,奸诈狡猾;狼,凶残冷血;老虎,凶猛残暴……可如今,这些动物的不良习惯却在我心中逐渐高大起来,我要还它们一个清白……
(一)还给狐狸一个清白
在许多故事中,狐狸没少充当反面主角,如: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与狼“狼狈为奸”上演一场“天衣无缝”的“好戏”;欺骗愚蠢的乌鸦……种种劣迹真是不计其数啊!
可当我读完《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时,我才发现狐狸之间竟然有如此动人的故事。为了报恩,狐狸父母知恩图报就正太郎一命。它们这中有情有义的品质,我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可这往往被人类忽略!我们此刻应当证明了狐狸是清白无罪的!它不应当背上“狡诈无耻”的罪名!
(二)为老虎正名
老虎,一个众人皆知的猛兽,有成语叫“谈虎色变”,可见老虎就是“凶残恐怖”的代名词。
武松打虎,名垂青史,成了无人不晓的“大英雄” 。听到“武松”这两个字,大家都竖起大拇指。可如今,老虎的的“享福时”已到,它成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谁敢动它一根毫毛,“杀无赦” 。老虎,它不是“恶”的代名词,不该被人类屠杀,老虎也是生态平衡中重要的一环!
(三)给狼一个公道
狼,在小还字的“字典”里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是小孩子做不完的恶梦,张开它的血盆大口,令人望而生畏。
罗斯福总统为了保护鹿群,以往下过一道命令:杀死狼,保护鹿。可是,结果却不尽人意,惨不忍睹!鹿摆脱了狼的威胁,很多繁殖,毁坏了整座森林!到之后,鹿因没有食物可吃,都快灭绝了!
其实,狼才是森林和鹿的`真正保护者!
……
动物,也是为了生存,它们不应当背上如此骂名及黑锅,不应当!我们要还动物们一个公道!
前几天,我们学了《金色的脚印》这篇文章。至今,那浓浓的情谊还感动着我。
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了狐狸并不是没有良心的,它们也有善良的一面。就比如文中:“路上,正太朗一不留意,踩到了崖边的积雪上和雪块一齐头朝下栽了下去,失去知觉。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正太朗得觉脸蛋热呼呼的。他费力地睁开眼,朦胧中看见一只大狐狸正不停的舔他脸颊和嘴唇。另一只蹲在他的胸脯上,温暖着他那疲倦身子……”它们懂得知恩图报爱是伟大的。不但人的心里蕴藏着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在动物里也有。不管它是多么凶猛无情的动物。在它们的心中,那份亲情永远是最宝贵的,永远散发着金色的光芒。
就以这篇文章里的狐狸来说吧。虽然小狐狸是被铁链拴着的,老狐狸也分明明白这样做是徒劳的,但它们还是一有空就咬那根拴铁链的木桩。它们不在乎累吗?不,它们在乎。但是为了救出自己的孩子,它们宁愿上刀山下火海,这点算得了什么?这种生死相依、爱子情深的亲情怎能不让人感动呢?它们所留下的脚印难道不是金色的吗?
不是互助的。只要每个人都伸出援助之手,献出自己那九牛一毛的关爱,哪怕根本不引起人的注意,但是我相信:有付出就有回报。这种报答有可能是至关重要的,是永久温暖着心的一丝爱意!
《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的主人公正太郎,当时是可怜这些狐狸们而给它们送食物吃,但是出人意料,当自己在生死关头时狐狸救出了自己,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当你关心它时,它会想尽法地报答;当你残害它们时,它也会伤害你。动物和人类同在蓝天下,同在大地上,让我们一齐来关心、保护它们,跟它们交朋友,一齐在共同生存的天地里玩耍,我替动物们在此呼喊:"请口下留情,我们不是桌子上的饭菜,人们使用的材料,是一个个小生命!拿出你们的良心吧,我们会报答你们的!"
读了这篇文章,两种情意--亲情、友情一向震慑着我的良心。
暑假,我看了一部令我难以忘怀的电影《宝葫芦的秘密》。电影里有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很爱做梦。一天回家,他做着作业便伏在桌上沉沉地睡去,梦见了。
王葆推着单车去钓鱼。当他走入一片竹林时,很神奇的,有小鸟为他指路,青蛙把他引到湖边。放下钓竿、水桶,想起数学没有预习,上课又会回答不出问题,同学们又会笑他,不由得对着湖面大喊起来:我要比他们优秀,最好不要费劲。话音刚落,王葆居然钓到了一个万能的宝葫芦,从此,王葆便成了宝葫芦的主人。宝葫芦帮了王葆很多忙,特别是很多倒忙。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象棋对弈。王葆边下棋边说:我要吃掉你的马。我要吃掉你的炮。躲在树上助阵的宝葫芦听见了,赶紧念起咒语,使一颗颗棋子直飞进王葆的嘴里,还纳闷的问:主人,这东西好吃吗?王葆边吐着棋子边难受的说:这棋子不能吃。这短短的几分钟,我一直都在哈哈大笑。
王葆在玩具店看到许多玩具,十分喜欢。宝葫芦便满足了主人的愿望,将玩具店里的所有玩具都浩浩荡荡地送到王葆家里,王葆不但没有高兴,反而生气地将宝葫芦骂了一顿。王葆的爸爸回家了,送给了王葆一辆山地车,王葆兴奋得手舞足蹈。宝葫芦看在眼里,失落极了。
数学考试了,王葆不想费劲,却想考全班第一,只有找宝葫芦帮忙。宝葫芦使用魔法,将考得最好的苏鸣凤的答案全部转移到王葆的试卷上,可是连同苏鸣凤的名字也一同转移了过去,让王葆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更加出丑了。在这一次倒忙之后,王葆狠心地离开了宝葫芦,决心要依靠自己的努力。告别了宝葫芦,依靠自己的勤奋练习,王葆终于在游泳比赛中获得了冠军。
看了《宝葫芦的秘密》,我明白了:世界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一点一滴地不懈努力,才能收获最美最甜的果实。正如刘老师所说的天下没有掉馅饼的事,凡事都需要努力。
我也想做一个梦,能和宝葫芦坐着飞机在天空翱翔,能坐着飞船游向太空,那是多么畅快的事啊!不过,还是得自己努力哦!
宝葫芦的秘密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篇2 你知道宝葫芦吗?那是一种你想要什么就来什么的宝贝。故事中的王葆从小就听妈妈讲宝葫芦,后来他做梦梦到钓上一个宝葫芦,过上了要什么来什么,想什么有什么的快乐生活。
但是好景不长,宝葫芦分不出指令的意思,例如上次象棋比赛,王葆为了赢,悄悄地对宝葫芦说:吃车!吃象!宝葫芦糊里糊涂就把棋子喂到了王葆嘴里。还有一次他数学考试想作弊考一百分就委托宝葫芦帮忙,可它却等别人写完后搬了过来,受到了老师的训斥,一气之下他把宝葫芦扔到了湖里。
文中有一地方令我深爱启发:当王葆扔掉宝葫芦之后,他刻苦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外活动,成了校内数一数二的好学生。
虽然宝葫芦有无穷无尽的魔法,但它没有自己的想法,别人叫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根本不理解这件事的目的。其实人身上也有魔法,那就是潜能,只是有些人不去挖掘它而已。
文中有两句话使我终生难忘。王葆老师常说天上不会掉馅饼,只有自己靠自己王葆爸爸常说不要把小心眼放在做坏事上,要放在学习上,学习成绩肯定会提高。
一场怪病,让马腾再也不能像别的孩子一样,在沙滩上踢球,在大海里畅游,在礁石上捉螃蟹,背着书包走进学校…... 他变成了一个跛脚。
有一天,驻着双拐的马腾突然看到了一条能在海面上飞翔的七色鱼。七色鱼没有脚,可是它凭借着两只胸鳍,照样可以在海面上飞翔。
飞翔的七色鱼让马腾看到了希望。他凭着坚强的毅力,开始练习走路。一步两步......汗水像雨滴一样洒落在脚下的小路上。最后,他终于扔掉了拐杖,像其它孩子一样,背着书包走进了校园。
可是,走进校园的马腾并没有因此快乐起来,大家的嘲笑和岐视,让他再次陷入了苦难与绝望当中。就在这时,一个叫夏雨虹的老师走进了马腾的生活中。在夏雨虹老师的帮助下,他终于一天天坚强起来,成熟起来。有一天,一直看不起他,岐视他的何大勇被人绑架到了一个小岛上。这一幕刚巧被他发现了。他犹豫再三,最后终于决定只身救出何大勇。当他跳入大海,挥舞着双臂游向鲨鱼坨子的时候,他再一次看到了那条会飞的七色鱼......
故事里的主人公马腾虽然是个跛脚,可是他的心却是完好的,是善良的。显然,马腾并没有被困难所打倒,而是乐观的接受了事实。
大家看,马腾并没有因为自己跛了脚就变得没有信心。这样就好比我们这些正常人遇到一点点挫折就失去信心,那样怎么行呢?
哈利·波特是一位勇敢坚强伟大的魔法师,他的全名交哈利·詹姆·波特,出生于1980年7月31日。与这本书的作者同生日,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女作家J·K·罗琳,她是个英国人。
哈利·波特是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独生子,教父为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一所魔法学院以霍格沃茨,他有俩位好挚友,罗恩·赫敏。他是波特家族的人,但童年时就成为孤儿并住在德思礼家,并得到他们刻薄对待,他的父母死于伏地魔并在十七岁时发现自己和伏地魔俩者无法并存于世,或许是因为头上的那一道细长的闪电伤疤于是就跟从邓布利多的指引,对抗伏地魔,在11岁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他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有极高的天赋,他可以听懂蛇语,并可以与蛇对话,因为他脑中有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这能力在伏地魔杀死之后就消失了,在还有时可以好像能探听伏地魔的一切思想,情绪等反应,他额头上的伤就是来自伏地魔所给的,哈利他的魁地奇也很棒,当第一次骑上扫帚时就能操纵自如还是百年来霍格沃最年轻的捕球手,第一次犹证到金色飞溅为格兰芬多学院赢了比赛,这也是系列中的一本中的一部分,一共有7本系列分别是从《哈利比特同样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这是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在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呢?凭他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缺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想哈利波特学习,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的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这一种正义的精神,这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让人都有着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讲案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的不看的好书。
《雪国》是川端康成最高代表作,其间描绘的虚无之美、洁净之美与悲哀之美达到极致,令人怦然心动,又惆怅不已。作品中唯美的意象描写融入至人物情感的表达之中,往往带着淡淡的.哀思,表现了川端康成的物哀思想。
川端康成是以“虚无”本来面目表现社会人生的,在《雪国》里,川端康成超越了世俗道德的规范,在朦胧中展示事件,创造出一种虚幻的美,超越现实美的绝对境界。他所守望的是一片看不到颗粒的精神田野。
“穿过县境上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大地一片莹白,火车在信号所前停下来。”就这样,川端康成用极简的文字拉开了《雪国》的序幕。
《雪国》以“五等艺妓”驹子和游客岛村的邂逅为主要题材,表现了他们的游览生活,本书起笔于一九三五年,当时正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我国东北地区的黑暗时期,而川端康成把背景设置在远远离开东京的雪国以及其温泉旅馆。作家用极富情感色彩的笔触,描写艺妓的身姿体态和音容笑貌,并巧妙地以雪国素景加以烘托、加以感染
这是一个听起来充斥着童话意味的地点,给岛村的感受却是清冷寂静。“以前觉得感冒一直纠缠不休,鼻子堵塞。当一到雪国这清冷的环境中,这时一下子觉得通了气,穿到头顶心。”使岛村体验了一次生命蛰醒的复苏,作为主体的人类,现代文明发展使我们的思维领域日渐狭窄。我们只有在清冷寂静、质朴淡雅中,才能做出对禅本身的冥想,一层层冰释藏于雪国的虚无。
“在镜子的底面,傍晚的景色变动着,也就是镜面和它映现的景物像双重电影似的流动着。出场人物和背景没有任何联系,人物是一种透明的幻像,景物则是在夜霭中的朦胧暗流,两者消融在一起,描绘出一个超脱人世的象征的世界。”可见,川端康成在暗示读者,小说中人物和背景并非写实,一切始于虚无终于虚无。
在遥寂的雪国温泉馆,驹子虚幻美好的形象仿佛就在我们身边呈现。她是一个爱读小说并写了数十本日记的娇媚少女,一个对着空旷山谷独自练习三弦的专业艺妓,一个为治疗恩人家少爷自愿卖身为妓的传奇女子,一个爱上有妇之夫顾客的可悲情人……与每一次醉后的疯狂相反,她在平日对人生无比静默的顺从。岛村说她记日记完全是一种徒劳,她满不在乎地朗声回答,“是啊”。除此之外,她对三弦的执著以及对爱情的渴求更是孤独驱散哀愁后的虚无,不禁令人扼腕叹息。
岛村来雪国幽会驹子共三次。第一次觉得驹子非常洁净;而第二次觉得她丰满了些,有点艺妓的风姿;到了第三次,岛村在驹子身上体验到的只有“肉”而无“灵”。她欣赏他的才学和音乐天赋而全心全意地爱着岛村,爱到卑微。岛村既已自知却认为彼此不过露水红颜、萍水相逢。当叶子要岛村好好待驹子时,岛村也只是说“我能怎么办呢”。纵使万般痴情,只可换得一个徒劳虚无,在未知中,能够诠释美好的也只能是虚无。驹子爱的坦荡,爱的无悔,爱的无果。
驹子,名字取意于中国古代蚕马神话,她开始居住的地方也原本是蚕室。“蚕”有作茧自缚的象喻,蚕马的神话则暗示徒劳的空乏,也照映了驹子的爱恨情仇只是镜花水月、自我煎熬。
日本评论家岛崎秀树说:“川端康成对军国主义是消极抵抗,《雪国》便是例子。”川端康成把现实抽象化,暗示人生徒劳。在他眼中,终极的虚无才是真正美的所在,如文中的叶子。她出场次数较少,但每次都牵动着全文的灵魂起伏。叶子纯真坚贞甚至美丽到虚无,因此在小说结尾岛村山重水复困境时,一场意外的火灾将全文推至高潮。叶子在大火中丧生,岛村并不悲痛,相反从叶子升天般的死亡中得到心灵的彻悟。驹子把叶子抱在胸前时,也拥抱着自己的牺牲和罪孽,这两个无比美好又凄怜的女子同时毁失,小说戛然而止,使无数读者的思绪投入无限苦痛。
《小小孩的春天》,我读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读完后感觉似深山古刹中一记钟声震撼着我的心灵;又是密林中一眼甘泉,滋润着我的心田。他以入世的情怀做了“一件出世的事情”写的超凡脱俗,古雅清新。这却又是我们原原本本,真真正正的童年生活。拜读的一整天我一直觉得自己处在一个童话世界里。纯真的年代、纯洁的友情、纯净的世界、纯朴的民风,纯粹的语言,这和现代一些城市人,带着伪善的面具,伪心地做事,伪装成好人,用伪劣商品骗人等等是多么大的反差,如果人一生生活在小小孩的世界里该会多简单、多轻松、多自在啊!
卫卫的童年是我们那一代人的童年,更是我们家乡那一代人的童年。读后记忆把我拉回到了30多年前:“高台教化人”这也是我父亲常说的一句话,他把我顶在脖子上看秦腔,我疯跑着从银幕后看电影,母亲牵着我看皮影戏,这就是我们的文化生活。偷西瓜、偷苹果、偷豆角,物质匮乏年代孩子没有零食吃,心总记挂在田间,这似乎是我们的营生;跳格子,踢毽子、抓石子、打沙包是我们的娱乐活动。吃一顿白面馒头或油饼就很奢侈了,家里一年四季吃玉米面、豆面、高粱面窝头,如果再动点荤腥那就一定是过年了,这就是我们的饮食。穿的是自家织的土布做的棉衣棉裤,谁要有件洋布衫那就被称为“财东家”,如果再穿洋布衫去照张相,那在我们小朋友眼中就尊贵得算大户人家了,这就是我们的穿着。我小时候也胆小到怕老鼠,也胆小到在初中一年级当了一学期的班长“胆小“的没了;我也爱好写作,从小学五年级坚持写日记到如今;我也喜欢当”小老师“给邻居的弟弟妹妹讲课,布置作业,检查他们。
《小小孩的春天》我很喜欢,不仅因为他是我的同学孙卫卫的力作;也不仅是因为写我们家乡我们这一代人的童年生活,因为我觉得它和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以纯朴的文笔写乡村儿童的快乐生活,一个以温婉的文笔写北京儿童的似水年华,共同特点是从儿童的视角去审视社会,观察生活,这是没有夹杂半星世俗偏见的“纯文学”,真可谓儿童文学中的双璧。两部作品应该选作小学生的课外读本,它们能同时覆盖城市和农村,满足众多儿童对儿童读物需求。吃着各种小零食,喝着多种添加剂的饮料,打着各种网络游戏的现代儿童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们父辈的童年会是这本书中描写的这样。但他们有他们童年的快乐。希望我们的孩子也能为他们的孩子留下象《小小孩的春天》一样优秀的作品,也希望他们快乐着他们父辈们童年的快乐!
开卷必有益。“书籍是人类提高的阶梯”;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籍是传播知识的载体。书海浩瀚无边,里面蕴藏着丰富的知识,知识是开启梦想之门的钥匙;知识是无价的宝贵财富,知识仅有靠读书才能获得。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是一种享受,无论躺在床上随意浏览,还是在办公室伏案书海畅游;无论是在公共汽车上翻阅消遣,还是在茶余饭后静坐捧读、托腮沉思,都会使你进入一种兴趣盎然、不克言状的绝妙境界。
当心境愉快的时候读书,它会带给你更加舒畅的惬意;当心境消极悲观的时候读书,它会唤起你对未来人生的热爱和完美生活的向往;当你孤独寂寞时读书,它就像佳人乍到,给你送来了清新的问候和舒适的抚慰,使你心胸顿时豁然开朗,感到世界是那么完美,人间是那么可爱。
读书的感觉真好。读书可开阔视野,明了天下之大事;读书可陶冶情操,使人心胸更加开阔;读书可醒脑益智,提高人的综合本事;读书可豪情满怀,使人精神更加振奋;读书可泣人泪下,它能净化人的心灵。每读到一本好书就像他乡遇故知、久旱遇甘霖一样,另人心旷神怡,从中获得宝贵的启示并能懂得人生的真谛及生活的意义。
读书的感觉真好!朋友,多读书吧!与我同乐。
在《皮囊》中,有这样一段故事,说的是作者想去看一对新生连体婴儿,在门口被两个护士拦住,让他先消毒后再入内清洁,作者感到自己被歧视了,狠狠地跑了。
也许对于当时的作者来说,自己的父亲在重症病房,而自己却给不了相对好的照顾,心里本来就有点自卑,而且文章细节描写原来的保洁人员是一身汗味。自己连一个满身汗味的保洁人员都比不上,心里肯定是有一种被嫌弃的感觉。
说来也是,谁对新的生命不感兴趣呢?尤其是时日不多之人,对生命是更加的眷恋,对生的渴望,又无法将生命继续,只能通过看新的生命来缓解内心对死亡的恐惧,所以说这两个护士好像有点不近人情了。
但,这也是有理由的。在中国的传统中,时日不多之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不祥之气,这对于新生儿来说是不大吉利的。再说了,即使妇产科中有个别母亲同意,但大多数还是持反对票的。而且这两位护士也是要做母亲的人,八成也不希望自己的宝宝出生时,守病房的人将来自重症病房的人放进来,让自己的宝宝沾染上疾病的气息,这会使母亲很愤怒也会很伤心的。这么一想,无论对方是怎样的人,都肯定是要拦在外,对于“可疑”的人当然是要按规矩消毒入内的,所以这也算不上是对作者的歧视了。
况且作者也是以猎奇的眼光去观赏那对婴儿,当然除好奇外肯定还有对那对连体婴儿以后的生活的担心。但他没有思考清楚就贸然行动,所以受阻是在所难免的;对于一所医院来说,最重要的不是让每一个人都夸赞医院里的服务,而是让患者痊愈,让患者放心,所以作者被拒也是情理之中的。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说那对连体婴儿是作者的孩子,或作者是守护他们的人,那当他遇到了和他一样的来自重症病房的病人或是家属,那他又该如何选择?他会让那人去看孩子吗,他会想他现在想的一样的去想他/她吗?又有谁知道呢……
今天看了一本书,名字叫“三字经”。同学们你们对三字经应该都很熟悉了吧!今天我就给你们朗诵一段吧。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同学们就让我给你们讲讲它的故事:孟子的家以前住在一座山下,因为人们总是把坟埋在山下做丧事,所以孟子也模仿上坟人做丧事。然后孟母把家搬到镇上,可是邻居是一位屠夫。那屠夫是个卖肉的,孟子又跟着学起卖肉来。孟母想了想又把家搬到学校附近,孟子这才跟着学生们学起读书来。有一天,孟子从学校逃学回到家,孟母正在织布,她一气之下,拿起了剪刀把机子上的线剪断了,以此来教育孟子。
听了这个故事,你们是不是觉得孟子这么做是不对的。以前有的家里因为太穷没有钱上学,那些人其实都非常想上学。后来,经过无数次的努力终于变成了有用的人。我们现在有那么好的生活环境,有的同学还不愿意图书。我们现在就应该好好读书,认真读书,将来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它的故事是说:孔融是孔子的二十代子孙,东汉时的文学家。他有兄弟七人,当他四岁的时候,懂得谦让之礼。一天别人给他家送来了一筐梨,孔融很自觉的把大的放到一边,挑了个小的自己吃,把大的留给哥哥们吃。大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哥哥们比我大,应该吃大的,而我是弟弟,应该吃小的。”大人们又接着问:“你还有一个小弟弟,他比你小,那你不是应该吃大的吗?”他说:“我比他大,更应该让着他。”
同学们,我们都应该像孔融学习,把好的、大的让给比我们大的哥哥姐姐们。这样我们才是懂事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