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
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裸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
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逆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倒流。
超时,顾名思义就是时间跳跃。
逆时和超时,在大家看来,无非是两个新名词,根本无法实现。但是,假设在宇宙中有虫洞存在,两者就可能实现。
超时空旅行,也就是从a时点瞬间跳跃至b时点,不用再经过a、b之间的时段。看过《哆啦a梦》的朋友可能会联想起哆啦a梦的时光机,乘坐时光机可以到达未来或从前的世界。那么,如何进行超时空旅行呢?
超时空旅行有个前提条件:假设光速是100,就是要把宇宙飞船加速度达到99.99,还差o.ol就到100。当近光速行驶一段时间后?就会到达将来的一个时段。譬如,小明从8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9点钟到达。尘军从9点钟开始进行超时空旅行,会在10点钟到达。当然,你不只有一个小时可以越过,有二、三、四、五、六个小时,甚至一年也可以越过。而且,在未来的世界里,你可以见到另一个你,另一个你的爸爸妈妈呢!
逆时空旅行,是从b时点瞬间返回到a时点。它的前提条件是要超越光速。这似乎无法达到。现在,有家公司制造的火箭能加速到99.99,但仍未达到位居第一的光速。唯一的办法,就是寻找宇宙中具备弯曲空间条件的虫洞。何谓弯曲空间呢?就是能将时空弯曲的物质,缩短了a、b之间的距离为弯曲空间。假设地球与比邻星之间的距离是200光年,那么如果虫洞存在的话,它可以为地球与比邻星之间提供已经缩短了的捷径:可能是150、100光年,甚至更近的距离。当飞船通过虫洞飞速行驶时,它一定能打破光速堡垒,回到从前。而且同超时空旅行一样,能看见当时你的家人和当时的你。遗憾的是,至今科学家没有在宇宙中找到半个虫洞。
我相信,在未来,一定有更多惊人的发现和发明,一定有更多的机器会超过《哆啦a梦》中所描述的机器!
在读《百年孤独》之前,我一直觉得我是个容易入书入戏的人,但读罢《百年孤独》,书里面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因为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因为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欢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间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相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可以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相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在25岁这样的年纪,仅是看了一遍就来抒发自我感受,不知是否妥当,总觉得时隔两年还会再看一遍。
“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觉得我像极了渡边。不渴求被他人理解,不是觉得好无所谓,而是无可奈何。理解这种事就跟要求别人感同身受一样困难,所以很多事情自己没搞明白之前,并太想去向谁诉说。与其做一个表面合群的人,不如彻彻底底地尊重自己的内心。
“那是劳动,不是努力。努力指的是主动而有目的的活动。”这句话就像一记巴掌,狠狠地甩在了我的脸上。永泽的傲慢及不地道兴许使得大多人不太喜欢,我却深深的喜欢着这样的永泽,他深知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划分的也无比清晰,不可否认他是伤害了些许人,但是他又是如此坦荡,在我看来,不欺不瞒,坦荡视人的关系皆是合理的。初美也是出于本心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对等,皆是自我选择,我们都该有为自己所做选择而承担后果的能力。永远不要同情自己。
渡边是在和初美的交往中,亦或是在和直子的会面后开始考虑爱与性应是一体的,至于他对直子和绿子的感情,我不太想用爱或责任这样的字眼去界定。又有谁能通过只言片语去表达历经生死后的心境呢?他想与她共生,却又被另一鲜活的生命带来的温度所吸引。同时爱两个人,有有何不可?
最后想说的是,在不能好好对待爱的时候,请好好爱自己。
每当听到挪威的森林这首歌,就会回想起每次翻开这本书的时候,如在旷野之中听见吉他柔和而冷清的曲调,撩拨人的心弦,有风迎面吹来,卷起衣襟拂动头发,直从脖领、袖口和裤管吹进去,那风是凉的。
初读时是高二的下半年。一个秋天的下午,没有阳光。在同学的书桌里翻得一本译林的删节版的《挪威的森林》,在自习课上小心翼翼的读起来,片刻便坠入其中,将一切全然忘记了。我看小说很快,一口气读下去,直到放学后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时才知道该回家吃饭了,恋恋不舍的放下已读了大半的书,满怀惆怅的走回家,匆匆吃过饭就又回来。一口气读完,合上书本,长长的叹出一口气,久久无法平静下来。
但是这一次的阅读并未使我将其铭记于心。由于读得很快而又没有大段的时间去体味,加之书是借来的,所以,《挪威的森林》只是给了我一个凄冷的印象的,很长时间没有再看过。偶尔之间想起,默默的感叹。真正爱上这本书是高三下学期的重读,是2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林少华先生的全译本。在高三那一段寂寥而压抑的生活中,我带着近乎冰冷的心在书中寻得了似是属于我自己的悲伤。那种共鸣是痛苦而又不无愉悦的。好像在风中听见吉他在低低、反复的长吟。我深深地被那忧伤的曲调感染,似乎真正听到了那首《挪威的森林》——从此,这本书就被我带在身边。常常在周末午后空荡的教室里抑或哪一个暗淡的黄昏,靠窗轻轻翻开书页,将心慢慢沉浸在那浓浓地惆怅之中。
林少华先生在译序中谈到村上的比喻是独到的一家,对此我非常赞同。他的确很会将语言以不常见的方式组合并表达出十分完美、贴切的含义。这一点在景物描写中体现的犹为突出。如开篇第一章对那片山野的描绘以及“渡边”在天台上放飞萤火虫的一幕,无不令人身临其境。而一入其境,我必然从中感受到风。所以,村上的语言总是给我一阵阵风的气息,是风声伴着吉他的和旋……此外,村上语言的节奏感也非常之好,读来洒脱、伶俐,依旧如那风。
但是那风是冰凉的,不是刺骨的冷,却是透心的冰凉。《挪威的森林》仍旧是以它哀婉的故事引人入胜的。主线是渡边与直子的爱情穿插以木月、绿子、玲子、永泽、初美、敢死队等人的生活。犹其令我感到凄凉的是渡边那日夜煎熬着的心和他为了爱而不断振作和努力的执着。一个人做到如此,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渡边是一个冷调子的人物,但我不同意林少华先生说他是一个把玩孤独的人。村上也应该不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渡边曾经说过:“哪里有人喜欢孤独啊!只不过是不乱交朋友罢了,那样只能落得失望。”从全篇看去,渡边也一直为战胜生活而努力着。虽然他的挣扎完全是内心和情感上的,但外在的孤独究竟是一个表象。“孤独”哪里可以玩味啊!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直子的死却的确让我感受到了同渡边一样的无法自已的凄凉。村上将直子的死突然安排在第十一章的第一句话,着实令人毫无准备——“直子死了以后,玲子仍给我来了几封信。信上说那既非我的责任,也不是某人的责任,而是如同天要下雨,不是任何人能制止的。但对此我没有回信。我能说什么呢?况且毕竟已经无可挽回了。直子已不在这个世上,已经化为一抨灰烬。”我清楚的记得我如被人当头一棒似的打呆了,内心死寂仿佛失去直子的是我而不是渡边。我反复读了这段话却始终不敢相信,如同凋谢了一个小心翼翼,精心守护的愿望,支撑这个愿望的柱子被毫不留情的拦腰打断。村上的目的达到了,他将读者变成了渡边。直到现在读起,一股深深的惆怅仍会堵住我的胸口,久久不能散去。
对于直子的死本是顺理成章的,读过一点小说的人都该想到。但在《挪威的森林》里,村上已将读者的心攫取,使人完全忘记了客观,而一心祝愿乌云终会散去,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们和渡边一样去守护那“仿佛风中残烛的灵魂的最后忽闪。”但一切都是徒劳的。直子最终选择了以死来获得新生。也只有死才能惊醒人们思考,思考那个社会,这才是村上的真正用意。如果说村上这部小说是恋爱性质的,那么其中对社会的思考也是很深刻的。书中明面上将木月、直子、玲子写成是精神病人,但是我、永泽、敢死队甚至端庄的初美和活力四射的绿子无一不呈现出一种病态。那就是战后的日本,一个有一点良心和追求就要疯掉的时代!经济虽然复苏,但整个社会像一条巨大的冰凉的铁链将人们紧紧缠绕、扭曲,制造悲剧的根源是社会的丑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每个人都在走向毁灭,而彼此在灵魂上互相排斥,仿佛解除痛苦方法只有变成精神病人然后再自杀。因此木月自杀、直子的姐姐自杀、初美自杀、玲子自杀未遂而直子最终自杀。自杀又都是毫无预兆而莫名其妙的——那就是冷漠,无法穿透的人与人的隔阂,哪怕是直子最终也没有给渡边留一句话,就像直子的姐姐没给家人留一句话,木月没给直子留一句话,一切情感都已经扭曲了!他们生活在冰冷的、又黑又暗的森林里,孤独主宰着他们的思想直到死也不曾放过他们——也许这样说掺入了我的主观猜想,但我的确是这样感受到了,并为此悲哀!
渡边闻得直子的死讯后的徒步旅行颇为震撼人心:一站接一站的坐车、一个城镇接一个城镇的穿行……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助的悲哀!他还能做什么呢?他该对谁去呐喊:“生活啊,为什么你不能放直子一条生路?”那没有回应的寂寞里是令人窒息的孤独。但是村上在最后还是选择了让渡边奋起而不是让他也疯掉。虽然结尾处渡边站在“哪里也不是的场所的正中央”,何为正中央?正中央就是没有同类的孤独的唯一。但是我相信渡边、玲子、绿子终会在那个冰冷的森林里顽强的走下去。就如同直子在开篇的时候对渡边说的:“对于你,我是放心的,我永远也不担心你会掉到那枯井里去的,我是知道的。”也许正是这样的放心才让她有勇气离开渡边。我由衷的佩服村上诉说故事的超人能力和把握全局的深厚功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又是如此自然而看不见雕琢的痕迹。
村上一开始就提出了对生死的态度并将这一态度贯穿全篇,那就是——“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而永存。”文中每一个死去的人都不是永远的消逝,反倒时刻影响着生者。他们的死存在于生者的生之中。渡边正是穿梭于这生死之间,体味着友情与爱情的意义。我想,最终是死者让渡边一步步成熟、成人的。
提起《挪威的森林》也不能不提到其中作为一个重要线索的“性”。尽管我并不赞同文学作品中以性为主线去展开情节。但是村上笔下的性却以其坦然、真诚的笔触给每一个人留下美好的印象。渡边对直子的渴望以及直子不断为迎接渡边而作出的艰苦的努力,虽然这是以性为起点的,但真正表达的是超越性本身的对爱、对至纯至美的向往和憧憬。
再一次掩卷长叹,在生死的反复中又经历了一次情感的洗礼。头脑中挥之不去的是那片无际的山野,举目望去是“仿佛冰冻凝结的蓝色天空”和“片片起伏的如海浪的草地”,“草的香”、“云的白”、“山的青”,还有那“抚动衣襟”的风,一个个身影在远处浮现又走远。只剩下一种声音,是那曲《挪威的森林》,是那曲生与死的交响,是玲子的吉他在风中的反复的长吟……
《挪威的森林》有人说此书是一部恋爱小说,也有人说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个人感觉以上的概括难以诠释这本小说的类别。作者本人曾明确的表态,该书有着他个人的主题构思和想法,也就是他个人的写作意识。但是,艺术创作理论告诉我们,在追溯艺术创作的本源地的时候,其归属并不属于创作者本人,而应该是归属于作品所处时代环境的创作活动当中。也就是说,在我们在对某个作品追根溯源的时候,尽管需要解析的往往并不是其作者本身的创作初旨,而需要自己的见解与感喟。
译者林少华说过,《挪威的森林》从内容或则性质来看,这是一部恋爱小说。从风格或则手法来看,这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读完此书后我深感认同。
3、谈人物关系
本书所谓的主人公渡边是一个喜欢读书,音乐,思考,独处的男人,有着极度感性与理性的两面,执着于反复的阅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最要紧的一点是:对待自己和对待他人都极为真诚。
文中共介绍了四位与渡边相关的女性角色,直子、绿子、玲子和初美。这四位女性间色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初美,虽然文中描写初美的篇幅少之又少,但是我对于初美的印象始终是,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华贵而高雅。在我看来初美就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初美之所以是渡边心中最理想的女性,主要是因为初美是他“少年时代的憧憬”的象征。
渡边本人也说过类似的话语,他向往纯真的一个男子,而代表纯真的人物都是同性且离他远去,文中另两个间色,木月和敢死队。木月的死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朋友的失去,而且意味着纯真客体的毁灭。之后初美也是一样,所以渡边在得知初美自杀后,同文中另一个间色永泽彻底绝交。正因为永泽缺乏纯真情怀,渡边从未向他交心。用村上春树的话说,永泽是一个在道德意义上破产的人。另外,渡边爱不释手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盖茨比也是个经历坎坷而始终不失纯真的典型人物。寻求纯真的过程,无疑就是精神成长的过程。
但是村上春树写作魅力不光如此,另一种看法则是渡边在文中其实并非主角,而是作为陪衬,引出有鲜明个性的一群人。渡边是敢死队的室友,是木月和永泽的挚友,是直子与玲子的慰藉,是绿子的爱情。渡边是陪衬,换成这种角度看待,也许这是渡边既有个性又没有个性的原因之一吧。
如果周萍或者四凤有一个人知道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那么这场爱情是不是就不复存在?如果周繁漪不是周萍的后妈,那么是不是他们就可以爱在另一个场角,做着与周家无关的事?
如果当初的周朴园娶了鲁侍凤,又或者这个周家的少爷没有看中这个丫鬟,那么这场伦理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产生了。
可是周朴园爱上了鲁侍凤,周萍爱过繁漪,然后又遇到四凤,他爱上了自己的妹妹,没有任何意料,爱情在他们面前,单纯得像张白纸。只是这张纸,一开始就被涂上了白的颜料,粉饰着无谓的太平。他们说,曹禺先生
最爱的那个女人是繁漪,他把她刻画的深刻,虽然充满矛盾,但是她文弱、聪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她的骨子里有一股热情和力量,那是对那个社会的控诉。
这个名门嫁给的人不但没有快乐,却一步一步沦为了“疯子”。也许这对她来说是个好的结局,她和周朴园之间没有爱情,她是周朴园娶回来作为摆设的。
依然记得她在知道周萍爱上四凤以后,那个决绝撕裂的声音:“你记住,不要逼急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已经绝望的女人”。可是那个她的爱人,终究甩手离开,爱情留守的最后只剩下一个留恋与回味,可是命中的她是
个决裂的女子,用她的方式维护自己的爱情。
初读《边城》中的这些选段时,我完全不明白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只是其中的人物——翠翠,一直吸引着我…
选段中大部分以翠翠的回忆写了一系列的事:与爷爷观船赛、码头上邂逅二老傩送…但作者似乎毫无线索的将翠翠生活的琐事串联起,我只是越发奇怪:
就说“二老傩送”吧,作者为何花大量笔墨写了段他与翠翠间的对话,并多次出现在后文翠翠的话语中。我认为,只是认为,这一定有什么关联,加之我多年“偶像剧”的经验,莫非翠翠对二老有意思的爱慕?其实这也并不奇怪,都说女人的心像装满水的玻璃瓶,虽然已经满满的,但看上去还是什么也没有,让人捉摸不透。这一点作者是体现在了翠翠的身上的:文中,她多次提及“二老”这个名字,但似乎又在刻意回避些什么;其次,她也经常联想到与二老有关的“青浪滩”、“顺顺一家人”等事物。最重要的是作者在文中特意安排了两人的初次相见——一个傍晚的码头,比起电视中的狗血且做作的剧情,这已经很朴素了。之后,作者又写“翠翠总觉得在日后的几个节日里,没有那个端午美”、“翠翠偷听爷爷们的对话,得知二老在青浪滩过端午,心里怪怪的”,以及最后的翠翠拒绝爷爷再去城里看船,但是又思念二老的矛盾心理,正是翠翠心里一丝丝的情愫,印证了歌德的那句话——那个少年不钟情,那个少女不怀春?
于是在作者的笔下,娓娓写出了一个多情、含蓄的少女形象,对于感情有着朦胧的渴望和追求,但是内心又过于矛盾和羞涩,因此不敢于表达自己真实的内心世界,然而她又是那么的单纯和善良。
但在一道课后练习题中问道:“为何翠翠的爱情会以悲剧结局?”
由于没有阅读全文,我无法得知。但我猜测,只是大胆猜测:是因为翠翠的性格所造成的。含蓄多情,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不敢爱不敢恨、多疑,对于自己真实的情感,她不敢主动去面对和承认,只是一味的逃避和退缩。另外,她不敢于尝试,只是等待,等待着他人来向自己主动,这就发展成了一种被动。因此也许这就是她爱情的悲剧的最终原因。那么我们又何尝不是?
平时的生活中,对于亲情、友情、爱情,我们要敢于表达自己最真实的看法,任何感情都一样。如若我们只是不说,那么我们的家人、我们的挚友、我们的恋人又怎会明白我们有多么爱他?所以,我们要敢爱敢恨,处于主动的地位,不然你周围的人会因为你的被动而离你而去。许多的机会亦是如此,若不珍惜和把握,失去之后我们只能“惆怅而独悲”。
拓宽来看,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一个多愁善感的翠翠,因此我们更应该学会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和快乐,所以珍惜吧,这样生活才不会以悲剧而终。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人向往的是什么?
一片树林、一片大地、一个蓝天,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当人类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这个世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变化:一座小屋、一个村庄、一个城镇……一个步伐、一辆自行车、一辆轿车……不知道这个世界是在进步还是在退化?人手所创造的不知道得否满足于他们的心意?人心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当你贫乏的时候,追求的是财富;当你动荡的时候,追求的是安定。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
《边城》所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小溪流下去,绕山岨流,约三里便汇入茶峒的大河,人若过溪越小山走去,则一只里路就到了茶峒城边。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故远近有了小小差异。小溪宽约二十丈,河床为大片石头作成。静静的水即或深到一篙不能落底,却依然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在如今,城镇的物质建设虽然显得腾飞发达,但是在建设的背后又显露出另一方面的破坏。就像自然环境,是那样的污染不堪:树木被伐、空气干躁、噪声不断、垃圾成堆。这样的环境,使人的身心受了严重的压抑。所以,人又是那么向往农村那种清静、舒畅的生活空间。或许这也是《边城》作者的思路。
并且在现今的时代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一道墙,不单是隔绝了人与人之间的居住场所,也同时隔绝了人心灵的来往;一扇防盗门,似乎避免了外人的闯入,但同时也囚牢了自己与外界的联络。
而在《边城》里面让我们看到的是人的淳朴、勤俭、友善、和平的景象。“管理这渡船的,就是住在塔下的那个老人。活了七十年,从二十岁起便守在这溪边,五十年来不知把船来去渡了多少年。年纪虽那么老了,本来应当休息了,但天不许他休息,他仿佛不能够同这一分生活离开,他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在写到主人公翠翠的时候是:“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如山头黄鹿一样,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人无机心后,就又从从容容的在水边玩耍了。”文章在写到掌管水码头顺顺时说:“这个大方洒脱的人,事业虽十分顺手,却因欢喜交朋结友,慷慨而又能济人之急,……明白出门人的甘苦,理解失意人的心情……为人却那么公正无私……既正直和平,又不爱财”。在说到两位年青人的时候,又写得是那样受人欢迎:“结实如小公牛……豪放豁达,不拘常套小节……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而更让人称奇的那只小狗也格外显得乖巧、懂事:“有时又与祖父黄狗一同在船上,过渡时与祖父一同动手,船将岸边,祖父正向客人招呼:‘慢点,慢点’时,那只黄狗便口衔绳子,最先一跃而上,且俨然懂得如何方为尽职似的,把船绳紧衔着拖船拢岸。”
“美丽总是令人忧愁”。《边城》作者在给我们展现这一幅人与自然相得相融,优美和谐图画的同时,却又流露出一副面对人生悲凉命运的无奈与困惑的面孔。
本应该是圆满美好的家庭,在母亲与父亲相聚不得志而前后离世下,翠翠从小就过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生活,他们的孤单与悲凉时不时的涌流心头。“黄昏来时,翠翠坐在家中屋后白塔下,看天空被夕阳烧成桃花色的薄云”、“听着渡口飘来那生意人杂乱的声音,心中有些几薄薄凄凉。”、“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朋友为一只渡船与一只黄狗,唯一的亲人便只那个女孩子。”其中,还让我们看到不幸的是,作为“水鸭子”的大老却在水中淹死;以歌声让翠翠的心飞翔的二老却离家出走;与翠翠朝暮相处、形影不离的爷爷,又在雷鸣夜晚中悄悄离世……这一切的发生,犹如一个个巨石压抑着翠翠幼小的心灵。在《边城》结尾,作者想通过二老“也许明天回来”来点燃翠翠心灵的一时希望。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又岂不是给她一种无限的困惑、迷茫。一个从小就遭受人生悲惨命运的心灵,本想寻得一处关爱、拯救的归宿,却一直得不到实现。这也岂不成了许多人的写照?
《边城》作者沈从文所流露的这些思想,无意之中跟道家的思想又有巧合之处。
在这里,也让我想起两句话,作为结束:
“我们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怀中,便不会安宁。”——奥古斯丁
“我将这些事告诉你们,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在世上你们有苦难;但你们可以放心,我已经胜了世界。”——耶稣
暑假里在表姐家玩了几天,因为表姐在苏州读大学,妈妈也放心我在她家。她的书桌上整齐的竖着好些书,还有很多是他高中时候的。我无聊时也就随意的拿几本翻看着。里面有一本叫做《十部名著精华精读本》,封面上还有着江苏新高考复习用书的字样。里面有《三国演义》、《红楼梦》、《欧也妮葛朗台》等等。这本厚厚书还是挺好看的,虽然没有每部名著的全部内容,但绝对是精华与精彩的部分,表姐看我那么喜欢,就把这本旧旧的书送我看了。对还在上初二的我,还是看的懂得。语文老师今天布置写名著读后感,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先抓头挠腮一番,写什么呢?老师给我们指点了一番,我问老师不写《童年》《鲁滨逊漂流记》《钢铁……》可以吗?老师笑着说当然可以,他说只是举例子。我说《葛朗台》可以吗?老师说那是高中要求读的,不过你读过的话写也可以。于是乎,我就写了。
《欧也妮 葛朗台》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小说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葛朗台
《欧也妮葛朗台》主要写了在法国外省的索莫城,一个名叫葛朗台的箍桶匠,原本很穷,后来因娶了有钱人的女儿,而逐步积累了上千万法郎的资产。正因为这些钱,让他变得越来越吝啬。葛朗台的赚钱能力真的强!那么他的女儿欧也妮也就是一个富二代了,可是富裕的家庭并没有给她带来幸福。所以我觉得葛朗台在家庭方面、为人处世方面是一个乞丐。
更让我不可思议的是,这位爸爸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己的家人,可是葛朗台就不像正常的爸爸了,他的眼睛里只有钱,在家庭方面、对自己的妻子和女儿也是很小气的,比较之下,我家经济状况绝对比葛朗台家穷,但我的爸爸对我十分的好。
他家阴森森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楼梯踏级都被虫蛀坏了,女仆差点摔了跤,他还怪她不挑结实的地方落脚;每一顿饭的面包食物、每一天要点的蜡烛,他都亲自分发,一点儿不能多;他限制妻子的零用钱,连别人送给她的一点,也要想方设法刮走;有亲戚来,他不让加菜,竟然吩咐雇农打些乌鸦来煮汤;妻子病了,卧床不起,他最先想到的是请医生得花钱。写到这里这位“爸爸”还是爸爸吗?金钱对他就那么重要吗?如果让葛朗台自己来回答究竟这是为什么,他一定会说“我不知道,我办不到,我不愿意,以后再说吧。”,在用作者在文中的话来说:一见到金币眼睛就放射出光芒,嗜钱如命,对金钱的痴迷。看到这里我十分同情欧也妮,生在这样的家庭还不如生在穷苦人的家里,至少家庭是舒适的、温暖的。我家厨房门坏了爸爸请了半天假让一个师傅来修理。姑妈来我家,爸爸在街上买了好多菜,还买了烤鸭。家里有人身体不舒服,一定会及早的去看医生。邻居家里有什么事情,过来和爸爸说一声,爸爸肯定要去帮忙的,爸爸说过:那是必须的。平时,家中的财政大权掌握在妈妈手里。如果问我的爸爸每天辛苦为了谁,他肯定自豪的说是为了他家的“丑丫头”。
文章点评说“他是能说千句话,不舍一文钱”,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吝啬的一个人。
读到这里令我气愤,每年他的女儿生日的时候,他都会给她一枚闪闪发亮的金币,紧接着,他会对女儿说,乖女儿,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吝啬鬼边看边点算着金币的数目,看看金币是否少了,清点完毕后,他又假装成慈爱的父亲,把金币归还给女儿,同时不忘反复嘱咐她要把金币好好保存,千万不可以弄丢,明年的这个时候,他还会再要检查的!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把往年你累积的金币拿出来给我看看”、“反复嘱咐”、“ 还会再要检查”,过生日、过新年、平时爸妈给的“小费”都由我自己安排了。
爸爸,每天快乐而辛苦的上着班,兢兢业业。他也经常告诉我为人处世的道理。相比之下,葛朗台会这样教育他孩子吗?葛朗台总是不择手段的扩充自己的财产,甚至还用自己的女儿欧也妮小姐作为诱饵,来赚取更多的钱。就像书上说的“除了一种虚幻的满足感,可以说一无所获”。葛朗台从不欠人家什么,当然不让别人欠他,他从不到别人家去,不搞吃请,他决不动别人的东西。他侵占别人的劳动成果,坚决地把自己的白杨种到河边公共的地上。真是的,别的村民还不知道怎么说他。
为了钱,葛朗台冷酷无情,与其说他是金钱的所有者,倒不如说他就是金钱的奴隶。知足常乐,它只会一味的追求更多。我现在明白了,他赚那么多钱又舍不得用,就是心理的不正常。当然也不能奢侈的花钱。听爸爸说钱变得不值钱了,如果在现代社会,葛朗台不懂消费,他的钱肯定贬值的。我总觉得这样的人事不存在的,语文老师说这是一个文学人物的典型,我听了似懂非懂。
再次回味《欧也妮葛朗台》,好笑又好气。读它,让我同情欧也妮母亲和她的不幸,让我懂得为人处事的一些道理,那就是:做人要慷慨一些,不能太吝啬,什么事情都很小气的话,你的同学、朋友就会远离你的,让我也明白大方做人、好好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也很欣慰的为我有这样慷慨的爸爸感到自豪。现在这本书老老实实的呆在我的身身边,爱书的表姐把它送我了!如果不送,我这表妹非说她“葛朗台”,呵呵!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中国特有的年代,特有的人的方式来展示他心中的话。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甚至带着妓女去当众羞辱大人。“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国民党了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用自己从旧社会开始,历经大跃进、自然灾害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有作家这样评论道“福贵身上是中国近代所有苦难的集合”。我认为他是亦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篇,却以琵琶轻轻弹唱,激起的是深沉的生命鼓点,却像哄孩子一样温柔拍打。正是这样以平淡的口吻诉说着一个平凡人的平凡故事,给人以最朴实、最厚重的生命力量。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安德烈是龙应台的大儿子,在他14岁时,龙应台离开德国,应邀回到中国台湾,出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长。等她4年后卸任,安德烈已经成长为“一个184公分高的18岁的高校学生”,“透着一种独立的距离”。作为作家、作为母亲的龙应台极其敏感地意识到,安德烈已经让她非常陌生,他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她对他的一切好像“一无所知”。
这样的局面似乎本该如此:他们是两代人,年龄相差30岁;他们也是两个国别的人,中间横着东西文化。为了“认识成熟的安德烈”,龙应台决定与他协议共写一个专栏,在香港的一家媒体上连载刊发。于是,龙应台母子两人用三年的时间克服种.种困难,互相通信,阐释自己对人生、情感、教育、工作、价值观等等方面的认识,在各自的独立中相互沟通、理解,由此,龙应台“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18岁的人”,安德烈“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
有媒体说:作为华人世界最有影响的一支笔,龙应台的文章有万丈豪气,然而《亲爱的安德烈》令人赞叹,她的文字也有着万丈深情。其实,任何一对正常的母子之间,都不乏“万丈深情”,但彼此能相互对话到如此坦诚、如此深刻的程度,无疑是寥若晨星。
龙应台说,“我知道他爱我,但是,爱不等于喜欢,爱不等于认识。爱,其实是很多不喜欢、不认识、不沟通的借口。因为有爱,所以正常的沟通仿佛可以不必了。”我觉得对于大多数家长来说就是这样,沟通仅仅是琐事,那不是心灵的沟通。然而,多少伤害都假借“爱”的名义进行!安德烈说,你要明白,你儿子不是你儿子,他是一个完全独立于你的“别人!”应该说,正是有了这样的基础,他们的沟通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可能。
《亲爱的安德烈》收入两人的35封通信,以龙应台《十八岁那一年》对人生18岁的回首开始,以安德烈《伟大的鲍布·迪伦和他妈》对母亲戏谑式的亲昵结束,充满了母亲的认真、知性、关注和中年的犀利,也充满了儿子的玩世不恭、黑色幽默和年轻的真诚。这些被安德烈认为“最私己、最亲密、最真实的手印”,展示了他们为消弭代沟、跨越文化隔膜而进行的深层次的沟通与交流,展现了有着东西文化差异的家庭教育,也让人感叹百年树人之不易。
龙应台在自己的另一篇文章《目送》里写道:“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在给安德烈的信中,龙应台依然对这样的不平等关系深为怅惘:“和你(安德烈)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你离开,对着你的背影默默挥手”;“母亲想念成长的孩子,总是单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眼睛热切望着前方,母亲只能在后头张望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线有多远,有多长,怎么一下子,就看不见了”。她对安德烈说,父母亲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给你温暖和安全,但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等足足二十年后,你才会回过头来,对惨败衰弱的老房“深深注视”。但天下父母,不都是这样的老房子吗,心甘情愿、无怨无悔?《亲爱的安德烈》的根基,也不外“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普世原宿。
万丈红尘,熙熙攘攘的来往中,多是名利的追逐者和被奴役者。所以,真的看破红尘,归根结底的,是快乐。大概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子女不被功名利禄所累,能充分享受到生命的快乐。在与儿子的信中,龙应台写道:“我担心的不是你职业的贵贱、金钱的多寡、地位的高低,而是,你的工作能给你多少自由?”;“什么样的工作比较可能给你快乐?第一,它给你意义;第二,它给你时间。你的工作是你觉得有意义的,你的工作不绑架你使你成为工作的俘虏,容许你去充分体验生活,你就比较可能是快乐的”;“当你的工作在你心目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天下母亲的心都是相同的,不同的是龙的表达与总结更趋理性和高度。
为了这样的目的,龙应台认为教育要取向天然。她认为,“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玩,可以说是天地之间学问的根本”。可是,她又认为,“玩”不能没有限制和规则。当安德烈说,生活中有最凡俗的快乐:“性、药、摇滚乐”时,她大惊失色,单刀直入地问他这样的说法是“现实描述”还是“抽象隐喻”;在得到儿子“当然是隐喻”的回答后,她才长舒一口气,放下心来。
安德烈怎么解释这些隐喻?他说,所谓“药”,可以是酒精,可以是足球或者任何让你全新投入、尽情燃烧的东西;“摇滚乐”不仅只是音乐,而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品味的总体概念:一种自我解放,不在乎别人眼光,自由自在的生活,对不可知的关于探索,对人与人关系的联系加深……从此也可以看出,安德烈果然是“独立”的成人,其思考问题的深度、表达意思的清晰度,都不能不让人刮目相看。但于此,我们也可以看到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他们更能独立思考,强调“自我”,西方的社会土壤培植着这样的种子。
比如,他们在谈到“文化”时,安德烈认为“香港没有文化”,因为“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生活情趣”,“为了喝咖啡而喝咖啡,为了聊天而聊天”,是很重要的生活艺术。龙应台就在回信里说道,文化来自逗留——逗,才有思想的刺激、灵感的挑战、能量的爆发;留,才有沉淀、累积、酝酿、培养。“闲暇和逗留”是“创造力的有机土壤”。“钱学森之问”大概需要这样的答案;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也一再强调,有自由,才有创新。
龙应台是东西文化的理解者和融会者,她将它们的精髓消融在一起,然后悄然注入孩子的血液。她跟孩子交流的某些话题,完全是知识分子之间探讨的“大问题”。比如,她谈归属感:“全球化的趋势这样急遽地走下去,……愈来愈多的人,可能只有文化和语言,没有国家;很可能他所持护照的国家,不是他心灵所属的家园,而他所愿意效忠的国家,却拒绝给他国籍;或者,愈来愈多的人,根本就没有了所谓“效忠”的概念?”她谈权力与理想:“不要无条件地相信理性主义者,除非他们已经经过了权力的测试。”不能不感叹,龙应台女士这番与孩子说的话,放在咖啡馆里与知识分子交流也是毫不逊色的吧!
毫无疑问,在思维的对撞中,龙应台大胆地意识到,自己的孩子已经成熟,可以与他谈一些“大问题”,比如她说“人生最核心的‘目的’,是自我的表达。这个世界有那么多的邪恶,多到你简直就不知道谁最值得你同情:非洲饥饿的小孩吗?某些伊斯兰世界里受压迫的妇女吗?被邪恶的政权所囚禁的异议份子吗?而这些人共有一个特征:他们都无法追求自己的梦想,无法表达自己的想法,无法过自己要过的人生。最核心的是,他们表达自我的权利被剥夺了。”在这里,龙妈妈又“原形毕露”了。但这点,才是龙应台之为龙应台的根本所在。
“万丈豪情”与“万丈深情”本是相通的,爱与恨都不会无缘无故,龙应台与安德烈的对话可以给人很多的借鉴与思考。要知道,两代人之间的差别容易淡弱,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却难消除,龙与儿子的四手联弹,给我们提供了弥减文化与代沟的范版。
你知道一个小女孩的梦多么荒诞离奇吗?一个无聊的午后,一只揣着怀表的兔子就带着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开始了她的梦幻之旅。这个小女孩是谁呢?她就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主人公——爱丽丝。
这本书主要写了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
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窜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高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
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果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我坐在沙发上,陷入了设想:我也走进了那个屋里,和动物们一起举办那“疯狂的茶会”;与毛毛虫一起聊天;还跟龙虾一起跳“龙虾对对舞”;再去和小比尔喝杯“把我喝掉”饮料,一起变大变小;划为巨人准备的滑梯;勇敢的去面对巨大的蚂蚁……那将是多么有趣的事啊!
地心探险,多么不可思议,又多么令人向往?迄今为止,人类没有做过有关遨游地心的尝试,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却用他智慧的笔写出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地心游记》,带着满脑子的好奇和疑问迫不及待的翻开书页,跟随儒勒•凡尔纳的“神笔”,一次奇妙的地心探险之旅就此展开。
布洛克教授科学知识渊博,是个真正的学者,会熟练使用诸如锤子、钻子等各种工具,做起事来风风火火;阿克赛、既是教授的侄子,又是教授科学实验的助手,血管里流着矿石学家的血液,发自内心的喜欢地质学;汉恩斯,地心探险之旅的向导,性格沉稳谨慎。三个性格迥异拥有不同技能的人,个性之间的互补,行动中的相互说服、支撑、团结,凭借一张羊皮纸上的密码和对地心奥秘的吸引,依据真实的科学知识和数据,用经验和勇气展开一次穿越地心的奇妙探险之旅。
布洛克教授、阿克赛、汉恩斯三人做足周密的准备工作——带着必要的行头和装备:仪器、武器、工具、书、药箱、地图;食物和水;烟草、火药;以及金子、银子和钞票;向冰岛的火山口进发,从火山口下降,向地心挺进。缺水口渴的考验、迷路的恐惧、暴风雨的洗礼、遭遇可怕的海怪,经历“九九八十一”艰难险阻,终于完成地心探险,回到地面。经验和勇气的完美结合,为地心探险之旅画上圆满的句号,三位探险者在这次奇妙的探险之旅中,收获了各自的成长,成为患难之交,令读者赞叹。
读完《地心游记》,让我联想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譬如学习,要想取得成果,就一定先付出辛勤的汗水,努力耕耘自己的小天地,做好做足方方面面的功课,积累经验,才能在考试中保持良好的心态,取得满意的成绩。再譬如生活,许多小技能,你总要动手动脑亲自试试做做,有时可能还要经历挫折和失败,鼓足勇气再尝试,才能掌握。成长来自经历,成功来自历练。经验来自日积月累,勇气来自经验的储备,当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勇气,人类上至九天揽月,下至遨游地心的愿望,将会由梦想化为现实。
读《地心游记》不但让我经历了一次奇妙的地心探险之旅,还让我得到一个深刻启示——丰富的经验和可贵的勇气让有志者事竟成!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
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诱"梅来的弟弟。
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
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
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
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
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
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
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
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着,看后令我感慨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