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门作为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选拔干部、培养人才、管理党员等诸多重任。因此,组织部门办事公道不公道,作风正派不正派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的看法,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公信力自然就成为衡量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标准,只有真正做到坚持以民为本,把民主、公开、公平贯穿于组织工作全过程,努力做到公正用人、平等对人、真诚待人,才能提高组织部门的公信力。
一、赋予民意权威,选人用人注重公论。在识人选人用人过程中,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始终以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作为选人用人根本标准,赋予民意权威,选群众满意的人,用群众拥护的干部。一是坚持以民意考评干部。在对干部的考察评价过程中,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落到实处,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尊重群众评价主体,敢于坚持原则说真话,如实反映群众真实意愿。通过将干部的选择权交给群众,让群众为干部“画像打分”,使民意得到最大限度地体现。在对干部年度工作考评中,将社会满意度测评作为一项重要考评内容,广泛吸收服务对象参与考评工作,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在量化考评时赋予了较重的分值比例。二是坚持凭民意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公心+公认”、“能力+实绩”的标准,不囿于同学、同事、同乡的小圈子而排斥其他优秀人才,也不给那些借亲属、熟人、朋友关系或自己熟悉的人、自己身边的人搞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
二、推行民主公开,致力打造阳光组工。一是推行组织工作公开。按照打造“阳光组织”的要求,确立了公开操作、公正处事的新观念,实行全程阳光操作,加大对组织工作内容、程序、效果的公开力度。近年来,汝城县在推进组织工作民主公开上进行了很好地探索和实践,实行了发展党员公示制,建立了干部调整公告制度、公开选拔后备干部制度,在机关党员和农村无职党员中广泛推行公开承诺和公开践诺活动,开展了公众评选农村实用人才活动,以多渠道、多角度的公开推进组织工作的民主公正,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实现组织工作民主决策。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保证基层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主张充分的表达,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大力推行了党员直选制度;在党务公开中积极探索推行了党代表常任制和党员问责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事先要进行反复沟通、酝酿,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意调查,还要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通过集体研究、票决、公示公告等十多个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从而使选人用人决策更加科学。三是加强组织工作民主监督。在机关内部,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推行首问负责制,把组工干部和组织工作置于大众监督之下。在外部监督上,聘请了41名部风监督员,在汝城红星网开通了网上信箱,加强对组织工作的日常监督。同时,每年发放一次问卷调查,征求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意见,畅通党员干部诉求渠道,不断改进组织工作。
三、真情关注民生,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一是真诚为党员干部服务。组织部门作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以实际行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有“家”的感觉。要求每位组工干部在接待每一位党员干部和群众时,必须做到“四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杯清茶相待,一张椅子请坐,一片真情服务,让服务对象能够真切地感受到组工干部特有的人格魅力和组织部门“家”的温暖,近年来,接待的党员干部群众无一例投诉现象。二是真情关注困难党员群众。关爱弱势群体是各级党组织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每年年末岁尾,坚持从县管党费中列出一部分款项看望慰问贫困党员群众。积极号召组工干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生产生活困难群众捐款捐物。三是真心为民办实事。充分发挥组织部门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农业产业协会,创办示范基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充分利用党员远教科技示范基地,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免费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免费为农民送技术、送种苗,将组织的关心播种到农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