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皮采购合同推荐三篇

草皮采购合同(精选3篇)

草皮采购合同 篇1

甲方(购货单位): 合同编号:

乙方(供货单位):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一条: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金额等: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买方技术要求和相应国家标准供货,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保证质量。

第三条:包装标准:由乙负责产品包装,防损,防磕碰伤,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交货方法、到货地点、收货人:

1、 交货时间:____ _____________

2、 交货方法:由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 到货地点:

4、 收货人: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到附上17%增值税发票,7日内付款。 第六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甲方的企业标准组织验收,验收人签字有效,外部质量问题货到一周内提出异议。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 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商业秘密(含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泄露因本合同签订和履行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2、 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___份。具体名称为____________。

3、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传真件签约有效。

5、 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草皮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版本号:A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就购买 鞋 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双方以资共守:产品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之定购单,甲方应在乙方大货生产前提供相关的LOGO及辅料,逾期导致乙方交货期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包装要求:每双以包装纸包好后入一内盒,按照合同附件内的装箱表具体装箱。

第三条:交货地点:厦门市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 结算方式及期限:交货后,供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在90天内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2、 如乙方的交货数量少于甲方的定购数量且又不及时补足的,货款应按照乙方实际交货数量计算。

第五条: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1、 乙方交货的品质应当符合GB/T 15107-20xx《旅游鞋》国家标准。按照标准中规定的合格品标准验收。 2、 成品质量要求除符合上述条款及附件补充要求以外,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大货生产前的封样为准,双方各存一份样品。

3、 乙方提供的大货订单中允许有3%的次品率。但是次品需和正品分开,用大纸箱包装并在箱外标明。

第六条:责任条款:

1、 产品经甲方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数量超过3%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退换,或终身保修并承担费用。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及时维修,如因乙方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将所需维修的货物退货。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对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3、 甲方为“ ”商标所有权人,乙方公司须付绝对责任义务,不得私下生产、贩售或擅自允许其他第三方生产、贩售,且不得将本商标用于他项产品上,如经发现并调查属实。乙方应当按照所收金额的500倍赔偿甲方损失。(生产者及贩卖者得自动放弃抗辩。)

4、 如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出具书面材料单。如因乙方之原因造成原材料缺损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价值、购买原材料的运输费); 5、 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数量及色、码分配交货,在规定的浮动范围±3%内甲方可以接受,如少于合同数量,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数量补足;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少于合同数量,乙方应按照不足部分甲方的货值进行赔偿。若乙方交付货物超出合同数量时,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全部接受。

6、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3天以上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3天以上每逾期一天,乙方按逾期交付货物总货款的1%偿付违约金。逾期交付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相当于货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7、 乙方在出货前应通知甲方QC或其他甲方授权人员到乙方的生产工厂进行产品所有品质检验,甲方QC或者甲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后乙方给予发货。

8、 乙方因包装或运输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的,经双方共同鉴定,按货物损毁程度由乙方赔偿损失。 9、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甲方订做物交由第三方加工的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0、 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允许履行或者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八条:保密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任何材料及文件资料均为甲方产权,无论是否做大货,乙方都必须为甲方保密,不能

作为其他用途;

2、 乙方在大货生产结束后一周内,将大货多做或次品报废的货品上有关甲方提供的商标、吊牌等标识拆除,

乙方应将商标、吊牌及甲方提供的剩余辅料一并退回甲方结算,大货多做或者次品报废的货品必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180天才能处理,否则甲方根据后果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其他特别约定

货品进仓后60天内如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全数退换或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或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双方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交由有管辖权法院审理。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税号:

账号: 日期:

税号: 账号: 开户行: 日期:

草皮采购合同 篇3

供 方:

需 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方单位(供方):

需方单位(需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 建设, 承建的 的公司由需方向供方采购有关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1、合同限额内结算数量金额以需方实际验收数量金额为准;当实际购买数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未经需方书面签字盖章,需方有权对超出部分的货物不予认可,需方的任何代表、个人所签认的数量和金额对需方无效。

2、以上单价为含增值税价。供方负责装车费、运杂费、卸车费等费用,负责交货到需方工地指定地点和位置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供方按需方通知发货,接到通知后1天内送达。

3、需方采购物资如因原材料等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可协商对单价进行调整,且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并签字盖公章后执行。

4、合同履行期间税率如因国家税收法规变动应调整合同税率及总价。

3、供货期:从 年 月 日至 工程完工 止。

第二条、物资名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采购总量要写清)

序号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第三条、物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所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要求,对所供物资质量负责。供方所供物资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供方提供相应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厂家型式检验报告、生产厂家资质证书等质量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复印人签名)质量检验以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为准。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1、交货地点和收货人:交货地点: 工程的需方指定位置;需方指定物资验收人: 身份证号码 ;结算对账人: ,身份证号码: 。需方如要求变更收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前1天书面通知供方。

2、交货方式:供方负责安排车辆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的需方指定地点并放到指定位置(装车费、卸车费需方自行支付)。

3、需方只对合同约定收货人员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的数量给予确认,单价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单价执行。未经需方盖公章确认,附加在供货单上的其它附加条款或需方人员所签认的欠条等单据,需方不认可并且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4、供方业务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

第五条、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地点:货放到需方指定交货位置验收。

2、验收方法:供方材料进场时必须经本合同第四条中需方约定的验收人员及监理人员按合同第三条进行验收,验收人员按要求办理货物验收及入库手续,需方收货人及监理人员验收后,双方签字确认。

3、验收标准: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实行“双控”的货物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提供与所供产品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质检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经监理见证(或双方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以通过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为准。如经有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需方第一时间通知供方,并按本合同第七条第2点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结算与付款

1、结算依据:以需方指定收货人验收后签字确认的供货单上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价格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补充协议的价格)结算,由合同约定的需方结算对账人员开具结算单(需方统一的结算单样式),经需方现场项目经理 签字确认方可作为结算凭证。非经需方指定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单据需方不予认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对需方无法律效力。

2、结算周期: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所供材料到达工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每月的10日前双方对清上个周期的账目并完善结算确认手续。

3、付款时间:双方对结算周期内的账目完善确认手续后15天内需方支付结算确认款总额,确认后一次付清。

4、在完善相关结算付款手续后,供方根据当期确认付款金额先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管子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付任何货款,且不属于需方违约。需方收到当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立即办理认证手续,认证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给供方。

5、当采购多项不同税率的材料,不同材料的税率应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约定详细,并进行分项的明细核算。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等公对公支付,禁止现金支付。

7、在合同签约时,供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供方同意需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需方不能按时支付供方的情况,供方不得追究需方责任,但供方有义务会同需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七条、责任条款

1.供方应保质保量及时组织货物供应。由于供方原因导致发货时间超过约定时间,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向需方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工期责任及经济损失(如:人员窝工、周转材料及机械租赁费用增加等)。

2.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延期交货或者延期付款。若供方延期交货,则承担本合同未交货部分的货款0.3‰/天作为供方因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若需方方延期付款,将承担以所欠货款为基数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违约金赔偿给供方,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所欠货款余额的3%。

3. 供方所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其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供方供应的货物经验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需方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供方,双方共同验收或取样送检,如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供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且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供方承担。如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

4.供方每次供货应随货附带当批次货物的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给需方,否则需方有权拒付货款。供方提供的每批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和铭牌必须与实物相符,如发现质保资料不真实不完善,需方有权延期支付不相符部分产品货款,直到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质量证明书为止。

5、供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供方人员、机械设备进入工地,必须严格遵守需方工地各项管理要求,不得在需方指定的卸货通道、仓库等规定的区域以外的地方进行活动,任何因供方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6、供方所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供方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相关损失赔偿责任,且须继续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

7、供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出后应立即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及时送达需方,如因供方原因逾期送达导致需方损失的,因此造成需方的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8、在涉及到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退货行为时,如果退货行为涉及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无条件协助需方办理。

9、需方在收到供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遗失时,供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供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己报税证明单》,并配合需方办理相关的抵扣事宜。

10、如合同中约定了质保金的扣留条款,供方在质保金被扣留时,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应当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11、当供方所供货物存在分批交货时,供方应在需方收货当期开具该批次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

12、合同变更如果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供方应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需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供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供方应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需方。

13、供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项目所在地的名称及完整的项目名称。

14、供方应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出库凭证及相应的物流运输信息,如货物由供方指定的第三方发出,供方应提供与第三方之间的采购合同等资料。(此条款为备选)

15、供方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16、若需方无故拒收货物的,由此产生的运杂费、装卸费由需方承担。

17、因需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需方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供方有权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需方违约金。

18、需、供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9、供方保证其提供应的本合同项下的材料、设备、技术或其他任何部分,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需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侵犯知识产权诉讼或追偿,均由供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需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本合同壹式伍份,供方贰份,需方叁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履约完毕期间有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无

供 方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电 话:

税 号:

纳税资格状况:一般纳税人纳税资格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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