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供货服务契约(精选3篇)
甲方(卖方):甲方法定代表人: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1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2
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
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合同编号:
钢筋、钢材 供货合同
需方:
供方:
钢筋、钢材供货合同
需 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工程钢筋、钢材供货签订此采购供应合同,并在履行合同期间,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程:
1.2、供货数量(暂定): 20__ 吨(具体数量以甲方现场实际验收确认为准)
1.3、供货地点: 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惠泽街北面、南岭路和南岭西路之间
1.4、供货时间及数量: 甲方提前1~2天时间将供货时间、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以书面、电传、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通知要求将钢筋、钢材及时供至甲方指定钢筋堆放区分类堆放。
第二条:合同约定结算单价
双方约定钢筋供应合同结算单价以供应当日下午1:00时我的钢铁网(北京建筑钢材市场行情批量价) 元/吨 作为供货结算依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的价格按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我的钢铁网 (北京建筑钢材市场行情批量价) 元/吨执行。合同单价含运费、税费、装卸机械及人工费、材料分类堆放, 无论带“E”不带“E”均为统一价 。
第三条、质量与验收
3.1、质量标准:符合GB1499.2-20__、GB1499.1-20__质量验收标准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所有钢筋均为带E标准。
3.2、计量方式:螺纹钢、条钢按理论重量计量;盘钢按现场电子磅计量。
3.3、货物数量确认:双方约定乙方供至甲方现场钢筋、钢材经甲方保管部门、钢筋工长及相关人员(不少于三人即保管员及收料员、钢筋工长、卫门)签字确认后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3.4、质量责任、期限: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为本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品牌的材料,否则视为乙方供应的不合格材料,乙方应承担甲方来自业主、政府部门的任何罚款费用;钢筋、钢材进场后经甲方及监理见证取样检验复试合格后使用,若钢筋、钢材经复试不合格,乙方无条件退货及时更换钢筋、钢材,直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相应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现场人员窝工、各类机械及周转架料停滞、工期延误等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所供甲方本工程现场钢筋、钢材经复试合格不能免除以后的质量问题,如在以后的各种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依据法律追究乙方责任,对乙方提出索赔。
第四条、生产厂家及相关资料
4.1、双方约定乙方所供应的钢筋、钢材生产厂家: 首钢、唐钢、承钢 3家钢铁厂生产的钢材,对未指定的厂家甲方拒绝验收收货。
4.2、乙方随货单向甲方提供真实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所需证明资料,包括乙方企业资料、法人委托书;乙方对所有提供的资料不全、不真实、不合格等现象承担全部责任及影响,包括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条、结算及货款支付方式
5.1、由甲方保管部门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手续办理结算。
5.2、本工程采用 5.2.2 种付款方式。
5.2.1、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本工程乙方垫资供货至500万元后甲方付70%货款,后续以此类推,余款主体结构封顶后3个月内付清。
5.2.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乙方当日货物进场后,经现场取样报送相关部门复检合格后7~10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当日货款。
5.4、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支票、汇票支付。
5.5、当业主资金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给乙方时,甲方可能适当调整货款支付时间及支付比例,乙方应予以理解和支持并免于诉讼。
第六条、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
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七条、其它事项
7.1、由于乙方原因中途私自停止供应甲方本工程所需钢筋、钢材,乙方应承担已供货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已供货结算价款中扣除,甲方保留选择其它供货商供货权利。
7.2、乙方在整个钢材、钢筋供应、运输、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3、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于签约双方有效,乙方承诺不得有任何债权、债务转移。
7.4、双方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共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7.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第八条 补充条款
8.1、本合同结算单价已在第二条中约定,此价格视为供货单位已经全部考虑供货期内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调整价格,否则被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至少对违约方的行为每坎处以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
8.2、 双方合同约定,乙方中途单方面中断供货、供货不及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施工现场停工的,应承担甲方每天1~2万元停工损失和处以该批次计划供货数量总价10%的违约责任,包括由此引起的其他连带责任。
8.3、乙方承担因供货生产厂家名称与合同不符、资料不真实、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给甲方带来的业主、任何政府部门罚款及相关法律责任。
8.4、特别约定开票单位: ,乙方不得随便更改开票单位。如乙方要求更改开票单位需要承担开票总价1.00%的变更费用,同时乙方应出具相关变更资料。
8.5、政府部门出具的关于供货商质量终身责任保证承诺书,乙方无条件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配合甲方按规定填写及盖章,对拒不执行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盖章日期: 盖章日期:
甲方(卖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买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钢材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工程地点及工程名称
二、供货数量
乙方因工程需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为准。
三、交易方式
口头或书面向甲方订货,有权签收甲方的供货单,乙方对该代表的一切行为均予以认可;
2、除上述代表外,乙方未经书面通知甲方,擅自变更上述授权代表、擅自指定其他人员签收甲方供货单的,不论其有无授权或是否加盖乙方公章,乙方均须对该供货单签收的供货承担全部付款义务,并且不得以签收1
人员变更或无授权等任何原因拒绝付款;
3、上述乙方授权代表可以用电话、传真、订货单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采购钢材的具体品名、规格、数量等,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发货通知将乙方所需钢材送达双方指定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送达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自行提货或在甲方的钢材送达之后,应当场予以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品名、价格等,乙方核实确认后须在甲方送货单或供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签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乙方确认完全合格。
5、乙方确认:乙方完全认可甲方制作的送货单或供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凭证与依据。
6、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四、价格及结算方式
格为:
2、乙方提(收)货时未付款的,双方一致确认按照以下价格结算货款: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在上述约定付款期限内付清货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自乙方逾期付款之日起,按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期内,若乙方更换供应商,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并2
于通知到达甲方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付清所有货款,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代为保管、保养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终止合同。
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结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甲方单位开户行:_____________
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甲、乙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各授权代表的单位证明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