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产品订购合同书(精选3篇)
合同编号:买受人(甲方):
出卖人(乙方):
为保证有充足、稳定的加工原料,以利于组织生产,顺利完成贸易订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蜂产品订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签订蜂产品数量如下:蜂蜜 共: __ 吨,蜂王浆共: ___ 吨,蜂花粉共: ___ 吨。
第二条: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生产的各类蜂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理化指标,不得掺假、掺杂。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于 _年 __月 日至 年 _月 日履行交货,具体日供应量按照生产计划通知乙方。
地点:源彬蜂业发展有限公司仓库;
计量方法:以交货地的称量为计价重量;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乙方自行将蜂产品运至交货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检验方法:甲方在收购当场对乙方的蜂产品随机检验。
对乙方交售不含抗生素,达到出口要求的蜂王浆、蜂蜜、蜂花粉,年底甲方按原料收购的10%利润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 。
第六条:担保方式: _____ 。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____ 。
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延迟交货或甲主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约定规格和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但甲方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第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乙方的履行合同困难或经济损失,甲方从蜂农的实际利益出发。
甲方愿补助蜂农蜂场的30%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 。
买受人(盖章):出卖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下简称乙方)
根据 ——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含量、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资料一致(配方及成份含量见附件二),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
二、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厂房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可退货,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有权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批文。
四、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相关产品的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相关产品原料和进口原料证明书及成分等各项资料(盖乙方公章),每批次___份,如因业务需要增加,乙方应按需求给予配合。
甲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
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产品资料,包括批文、质量标准、及每批产品的厂检报告等。
五、甲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负责产品包材的设计与制作,包材订购前须经乙方确认后方可订购。
2、负责产品设计、投放,宣传资料印刷及销售终端费用。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维护乙方公司及产品形象。
六、乙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乙方的生产条件与程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保证其生产条件、产品质量能通过卫生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应与报批产品的省市级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书的产品质量相符合。
3、若乙方生产的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确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关的,乙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关运费及包材损失。
若因产品内容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遭政府部门处罚,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4、乙方保证不将甲方设计使用的标签、包装、商标等自用或用于第三方产品加工,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个品种人民币___万元。
5、乙方须将每批次收到及加工完后的包材库存清单传真至甲方。
6、甲方委托乙方到指定厂家代购的外包装、瓶、纸盒等包材乙方须严格把守质量关,乙方必须通过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的,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投入使用。
如乙方认为其代购的包材经检测不合格,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责令供应商予以更换。
乙方在三日之内未提出验收不合格的,认定为甲方指定代购物合格,甲方不再负责因此产生的质量责任。
七、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将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向乙预交___%订金,其余款项于到货后支付。
乙方需为甲方开具票,甲方在收到 乙方增值税票后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3、乙方在收到订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的___天内完成甲方定单,并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
仓库地址: 。
八、如甲方所有产品年加工费满___万,乙方将返还甲方___%的加工费用。
九、优先权:一个月前,如双方合作愉快,达到共赢,甲方可提出优先续约权利,续约仅延长合同期限。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委托加工新产品时,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签约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持1份,乙方持1份,合同有效期为___ 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 法人代表:
委托人: 委托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合同号no: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上海市奉贤区
签订时间:200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订购单》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订购单》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知会供方更新有关图纸或菲林等,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品质保证:
1.供方应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需方要求,对未曾使用过的原辅材料的变更,必须提前书面报需方确认。
2.供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满足需方要求,需方有权随时对此进行检查考核。
3.供方供货前应严格按要求自检,其检测项目不得少于需方标准和图纸所规定的进货检测项目,并有书面记录。
4.对需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和要求整改意见,供方必须及时解决和整改,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得到解决和整改,需方有权停止供方供货。
四、包装要求:
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标识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型号、规格、颜色、数量等,包装物应适应*车装卸、长途运输,符合防潮、防震、防尘要求,因包装、运输不当引起的锈蚀、损伤等由供方负责。
五、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
2.运输、装卸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价格及付款方式:
1.供、需双方均应不断改进,通过提高质量与效率来降低成本及价格,并让利给最终客户,双方确认努力保持这种降低成本的趋势,每年至少检讨一次价格。
2.供方报价中含有模具费的产品,在需方购满规定数量后,供方应自动下调采购价格。
3.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4.付款条件:月结 天,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 日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以签收单为准)。
七、交货及验收:
1.供方须按需方要求定量包装,并按订单要求的交货时间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附上《送货清单》及供方的出货自检报告或证明(必要时需提供第三方检测的材料性能测试报告)供需方备查。《送货清单》须列明需方订购单号及物料信息(制造批号、物料名称、材质、规格、颜色、数量等)。
2.需方依据双方约定的品质标准、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案,并参照原封样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是否合格。 3需方检测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需方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复检,否则视同接受。
4.虽已检验合格入库,但在需方装配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供方仍应承担质量责任,并及时配合需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以满足需方正常生产的需要。
5.需方对供方产品所行使的检验,并不能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八、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标准件、通用件产品的幅度为3-5%,非标准件、专用件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需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2.供方交付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等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供方负责挑选、返修或退换,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如使用紧急需挑选、返修时,则供方应立即组织挑选、返修或需方直接组织挑选、返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人人工费:10元/小时人);供方不能返修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供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供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供方应当偿付需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供方应当负责赔偿。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必须事先与需方联系,说明原因和解决方案,并获得需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供方还须赔偿因逾期供货而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