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开发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双方经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乙方加盟甲方所建立的_________________连锁餐饮。
二、加盟地点:_______________
三、加盟费:_________元;品牌押金_________元。付款方式: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时一次性付清
四、加盟期限:______ 年____ 月 ____日至_______ 年 ____月____ 日(以缴款时间为准)期限为____年到期,期满后另行签订加盟合同。
五、乙方应建立独立的,相应经济组织(个体户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
六、甲方责任:
1、提供_________注册商标。
2、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负责培训主要技术人员。
5、提供店面整体规划设计及装修建议。
6、提供经营资料。
7、甲方派出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培训(培训期1—2周),工资、路费、生活费由乙方负责。经营情况。
9、按总店的统一管理模式进行管理。
七、乙方应遵守的加盟规则
1、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商标,从事餐饮业。
2、为保证质量,乙方必须使用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外购的部分__________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经营所需的所有______________配制必须由甲方培训出的人员进行配制。
5、乙方应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标准。若因地区原因需要进行价格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加盟地点,规模、数量、期限开展经营活动。
7、不得向他人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积极支持甲方统一开展的营销活动。
9、严格履行付款承诺,遵守信誉。
10、乙方依本协议只能经营一家加盟店,如需开办二家或多家加盟店时,尚需另行签订加盟合同、支付加盟费用。
11、乙方将所需各种本合同中所约定的配料、主料的数量提前_______ 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将相应货款打入甲方帐户后并告知甲方以便及时核对。
12、接受甲方的监督。
八、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支付各项应付款项;未经甲方加盟许可擅自开设____________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乙方的加盟押金不予退还。
九、 符合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加盟店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得使用甲方的商标、原料经营,否则,向甲方承担给付三倍加盟费的违约金。
十、 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同类的餐饮经营业务或项目,否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或本合同被终止、解除,乙方应将全部品牌相关物料退回甲方,如有流失,甲方发现有经营者使用该品牌相关物料,乙方承担侵犯甲方专利权的责任。议解决地为______________市。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甲方盖章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按照合同要求交纳加盟费及押金后,加盟合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负责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_________年 ____ 月 ____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国内贸易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盟条件
1. 乙方必须为有志于美容行业的创业人士。
2. 乙方必须为现有或即将开办美容院,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加盟店基础美容床位不低于五张,营业面积不少于六十平方米。
4. 乙方代表必须为当地户口或提供当地户口人的担保书。
第二条:加盟店的受权及设立
1.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范围内设立_________机构,使用本公司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 乙方应持甲方提供的相关手续到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条:加盟经营产品配置
1. 本合同规定经营产品只限于加盟店内服务及销售。
2. 甲方拥有美容护肤系列产品,以甲方提供产品检验资料等文件复印件(详见附表)
3. 形象加盟首次进货产品均由甲方统一配置(见附表)
第四条:产品价格
1. 乙方享有加盟店全国统一加盟价,以甲方提供市场零售价标准参考销售。
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约产品规定的相关事宜。
第五条:产品供应(换,退货)及结算方式
1. 本合约期内,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约规定之经营产品。
2. 本合约期内,乙方不得从其化渠道进货或订购本合约规定之产品。
3. 乙方向甲方购货,在统一订单上准确填写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传真到甲方确认,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号后,甲方两天内发货。
4. 乙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办理退换货,由甲方承担退货费用;非甲方责任引起的货物破坏,变质等问题,除第三者外,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除质量问题外概不退货;换货则按以下规定,购进本草丽人产品在完好无缺的前题下(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因产品滞销问题,每次调换产品的金额不得超出当次购进产品金额的30%且按以下规定调换:
1)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9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金额调换;
2)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18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八折调换;
3)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27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五折调换;
4)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内的,甲方按进货额的三折调换;
5)所调换产品的进货期在360天以上的,甲方不进行调换;
6)所调换产品的时间以工厂的出库清单,产品本身的喷码及托运单核查为准;
7)所调换产品将在下次进货中冲抵货款,不在当次的进货款扣减。
第六条:经营规范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统一CI形象;营业场所及设备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
2. 乙方应严格贯彻实施甲方指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开展业务,以确保共同利益。
3. 乙方服务人员须接受甲方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 乙方应遵循“十个统一”的原则接受甲方的管理(即: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价,统一品牌,统一经营,统一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广告,统一规范管理)
5. 乙方开展业务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竞争及非法经营手段谋取暴利。
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转交他人。若乙方未按甲方制定的经营策略及方案来开展业务造成经营不善,应及早向甲方提交报告拟定补救措施;若乙方欲停止营业,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7. 乙方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机构后,不得经营与甲方企业有雷同的其它产品品牌,如原有其它品牌产品,则甲方给予___月有期限消化,此期限到后,如乙方在正常经营情况下仍需保留与甲方品牌有雷同的产品,则需与甲方另订须完成甲方产品的月销售量,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区域独家保护权。如乙方的经营不正常,且有损害甲方的品牌形象或利益,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8. 乙方在符合经营规范下,甲方对乙方的经营区域有独家的保护权。
第七条:经营保证
1. 在加盟期限内,乙方首批购产品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以后乙方每月计划订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2. 加盟期限内,乙方年度计划进货总额折合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财务管理
1. 乙方须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
2. 乙方购货可使用现金,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向甲方订货。乙方的经营须在当地依法纳税。
3. 乙方需甲方到该店举行美容讲习会,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在需要开会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双方具体安排的时间开会。
4. 乙方要求甲方派驻美容导师或市场营销人员协助工作,除长途差旅费用外,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人员须提前10天申请、且按甲方的具体时间安排)。
5.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营连锁事业,各种报表须如实填写,不得虚报、假报、压单不报。
第九条:甲方责任
1. 乙方取得加盟权,甲方提供美容院管理体系,加盟授权牌等促销物品(详见附表);
2. 甲方负责乙方所需产品的及时供应;
3. 甲方对________产品提供相关资料及质量保证,但若以下不承担责任:
1)客户误用;
2)客户不按标识或说明书使用;
3)产品超过保质期。
5.甲方有维护乙方市场的义务,不得在乙方加盟区域内销售本合约规定产品,如有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如乙方市场遭到其他方恶性串货,甲方接到投诉后需在三日内赶到乙方处进行调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否则视为违约,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6.乙方秉承共同严格维护市场繁荣稳定的原则,不得在规定外区域销售本合约产品,如发现串货行为,查证属实将负责串货额五倍的赔偿。
第十条:保密约定
1. 合约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提供另一方的商业机密,及有损对方企业品牌形象、利益的行为。
2. 甲方商业机密、经营技术、知识产权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给第三者使用或参考。如有泄密造成损失,甲方有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须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关系,若乙方违约经营及销售,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正当经营或在经营中有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约,并保留对乙方追 诉的权利
3. 甲、乙双方如一方未能全面履行义务,则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整改措施,并具有向违约方追索赔偿金或违约金的权利。
第十二条:合同的期限及解除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若双方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应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2、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沈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涉及诉讼,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达成的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公司或个人)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月乙方有权限经营甲方所有产品的权限。乙方自开店一星期内将网店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24小时内将元汇入甲方帐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产品经营权限与服务)。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 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甲方承诺提供乙方稳定的服装货源,并且尽力拓展产品的种类与提高服务的质量。
3、乙方加盟甲方支付完加盟费用之后,甲方有义务在24小时之内提供相关的服务与产品授权经营(节假日除外),并且有义务指导乙方相关操作与售后等常见问题。
第三条 细节说明
1、乙方在与甲方交易的过程中,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少发或者质量问题),应在收到产品48小时之内联系甲方(节假日除外),甲方承诺协助乙方解决问题,48小时之内产品可退换,如果证实是质量问题甲方承担商品退回的运费损失。超过48小时,甲方视乙方接受发货清单上的商品。若甲方有多发的情况,则甲方有追回多余产品的权利。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单件发货的物流服务,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指定地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消费者承担。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产品的图片以及描述信息等数据包,并且做到及时更新上架最新产品,乙方在产品方面无需任何库存压力跟与风险。
4、乙方加盟后,甲方如果没有提供相关服务与产品授权,没有任何的指导与售后。因甲方未及时提供相关服务与产品授权而导致乙方收益严重损失,乙方有权利立即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经营网上淘宝店铺,乙方全面了解甲方后,自愿加盟伊斯缇内衣服务系统。甲方在乙方加盟后,协助乙方在淘宝上建立网上店铺并进行经营指导。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乙方签订网店服务合作协议书并办理完加盟手续后,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帮助乙方在淘宝网上申请淘宝账号,和实名认证,并按双方约定时间和服务方式,为乙方提供服务指导。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网店的注册、认证,教授店铺的基础知识、装修技术、上货技巧、推广技巧、评信技巧、售后技巧等经营指导,为乙方提供货源并代理发货。
二、乙方注册网店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场;预约远程服务的客户,应按淘宝网开店规则要求,准备相关合格的电子图片格式的个人信息,并认真详细填写下表。乙方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变动时,要及时通知甲方客服更改,以方便及时服务。
三、乙方网店建成后,有权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具体种类、价格、销售要求及有关销售的信息,以甲方提供的上货商品数据包为准。销售中个别商品种类、价格及销售信息的临时调整,以甲方的网站公告为准)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甲方代理乙方向客户直接发货。乙方有销售时,应首先向甲方查询所销售产品的备货情况及现行价格后方可接受订单,客户下单后乙方必须及时将货款、运费、客户的订单详细资料一并发给甲方客服。以便及时服务客户。乙方经营自己的产品,由乙方自己发货。
四、乙方经营中的退、换货与售后服务,按国家相关法律和淘宝网现行的相关制度执行。
五、网店建设及加盟费: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服务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从二年开始,每年的系统服务费用为100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加盟费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协助乙方建成网店,超过约定时间乙方有权申请退回费用。但由于乙方资料不符合淘宝要求及乙方配合的原因造成的超时除外。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焕彩餐饮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焕彩餐饮店”_______连锁餐厅。
1.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1.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1.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二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2.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2.2、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3.2、 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产品配方供给乙方,并提供学习场地给乙方;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加盟店装修方案;
⑤、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焕彩餐饮店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品牌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的要求和标准;
③、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第五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5.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一次性收取, 贰万圆整 (¥:20xx0 元),无其他任何费用。
5.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加盟费用。
第六条:供货、换货、退货
6.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6.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6.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6.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其它事宜
7.1、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