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_甲方:_
法定住址:_
法定代表人:_
职务: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编码:_
电话:_
电挂: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乙方:_
住所地:_
身份证号码:_
委托代理人:_
身份证号码:_
通讯地址:_
编码:_
电话:_
手机: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_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 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元;或_。
2.版税:每个拷贝_元;或_。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_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_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账户号: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 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X年,从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7.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10.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1
1.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1
2.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1
3.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1
4.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
5.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1
6.如乙方将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
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X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
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_。
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_。
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第七条 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X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
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八条 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X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行使本合同
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X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
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
第三方;
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
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
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自X年____月____日至X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
乙方(盖章):_委托代理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X年____月____日
X年____月____日
返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2.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_________地区发行(播放);
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第二条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1.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2.版税:每个拷贝_________元;或_________。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_________%,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_________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
如甲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付,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第四条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乙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甲方担任顾问,为乙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甲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_________元。甲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7.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9.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10.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11.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12.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13.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14.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5.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16.如乙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4.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5.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6.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_________。
7.甲方应在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8.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第七条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八条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_____日内仍未支付;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第十二条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合同》。
第六条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若甲方要求乙方担任其顾问,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每___(天/周/月)向乙方结算一次。
第九条若乙方担任甲方顾问需要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甲方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乙方不得干涉。
甲方有权自主决定电影片的片名是否采用与文字作品相同的名称,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或补偿金。
第十一条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的电影片,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二条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第十三条若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
1.本片根据(乙方姓名)的《_________》(文字作品名称)改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
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六条若甲方决定根据文字作品拍摄本合同所指电影片的续集或另行拍摄电视剧,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合同。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仅限于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进行宣传之目的。
第十八条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条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甲方保证其具有或能够取得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二十三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二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在本意向书第二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或第八条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3.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三十二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三十三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字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 合同》。
第六条 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 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若甲方要求乙方担任其顾问,甲方每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每___(天/周/月)向乙方结算一次。
第九条 若乙方担任甲方顾问需要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甲方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权自主决定电影片的片名是否采用与文字作品相同的名称,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或补偿金。
第十一条 甲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的电影片,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第十二条 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第十三条 若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乙方依法享有在电影片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式:
1.本片根据(乙方姓名)的《_________》(文字作品名称)改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第十六条 若甲方决定根据文字作品拍摄本合同所指电影片的续集或另行拍摄电视剧,应与乙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合同。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乙方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仅限于对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进行宣传之目的。
第十八条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片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二十条 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片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或能够取得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第二十二条 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二十三条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合同第二十二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方在本意向书第二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或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或第八条的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违约金;
2.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3.若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已经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的,乙方不必向甲方归还相应酬金,甲方尚未向乙方支付酬金或尚未完全向乙方支付相应酬金,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三十二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三十三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四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文本由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授权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被授权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 用于制作广告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许可使用
1.1 许可使用内容:甲方许可乙方使用
1.2 许可使用范围: 全世界范围内
1.3 许可使用载体:
1.3.1 平面广告:报纸、杂志等形式;
1.3.2 户外广告:户外大牌、海报、地铁广告、机场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灯箱、挂旗、仿真俑)等;
1.3.3 媒体广告:媒体、互联网大型网站宣传等
1.4 使用许可类型:□ 排他许可使用;□ 普通许可使用
1.4.1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图片资料著作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图片资料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图片资料著作权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图片资料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图片资料。
1.4.2 普通许可使用是指图片资料的著作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图片资料,并可自行使用该图片资料和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二条 许可使用期限
2.1 本合同授权许可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2 甲方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前 30 日,如需续展许可使用期限,双方应重新达成协议,否则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三条 许可使用限制
3.1 乙方在许可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排华、歪曲历史、诋毁中国形象、有损形象的情形发生。
3.2 乙方不得有虚假宣传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情形发生。
3.3 乙方应当将发布广告的样稿、广告形式、广告发布时间段、广告投放媒体交甲方审查通过方可发布,并交甲方留做备案。
3.4 甲方若有涉及图片及文字使用规范的意见,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在不违背原创意方向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3.5 乙方承诺使用图片资料仅用于制作 广告,并承诺不得转给除此之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第四条 许可使用费
4.1 本合同许可使用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4.2 付款时间:乙方将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到款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全额发票。
4.3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 现金支付;
B.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第五条 交付
甲方收到许可使用费后 日内,甲方应将乙方选定的图片资料以实物或电子文件等方式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清单。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应保证其对许可使用的图片资料享有正当合法的权利;
6.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按时支付许可使用费用;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作的广告样稿进行审查;
6.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交付全部许可使用图片资料;
6.5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许可的图片资料;
6.6 当乙方所使用的图片内容被盗用、盗印或剽窃导致图片资料遭受版权侵犯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维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情形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图片。甲方逾期交付图片资料的,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付款。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
7.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甲方图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和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 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增删及补充约定,均应以甲乙双方书面通知为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图片资料使用许可书
2、图片资料
附件1:
图片资料使用许可书
许可使用图片资料与第三方合作商业广告业务。许可内容如下:
一、使用单位:
二、许可内容:许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签约合作,使用图片为:
,图片资料共 张,制作商业广告(附图片)。
三、许可种类:
四、许可范围:
五、语言文字: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西班牙文等。
六、广告载体:
1、平面广告:报纸、杂志等形式;
2、户外广告:户外大牌、海报、地铁广告、机场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灯箱、挂旗、仿真俑)等;
3、媒体广告:媒体、互联网大型网站宣传等
七、许可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八、特殊要求:
1、不得有排华、歪曲历史、诋毁中国形象、有损形象的情形发生;
2、不得有虚假宣传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的情形发生;
3、不得有违反国家文物局、XX省文物局和本院的相关规定的情形发生。
九、照片使用费:由与第三方协议约定。
十、本《图片资料使用许可书》与X公司合同构成图片资料使用许可之全部内容。
特此许可!
年 月 日
图片资料许可使用合同书
甲方(授权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被授权人):
住所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及账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 用于制作广告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许可使用
1.1 许可使用内容:甲方许可乙方使用
1.2 许可使用范围: 全世界范围内
1.3 许可使用载体:
1.3.1 平面广告:报纸、杂志等形式;
1.3.2 户外广告:户外大牌、海报、地铁广告、机场广告(包括但不限于灯箱、挂旗、仿真俑)等;
1.3.3 媒体广告:媒体、互联网大型网站宣传等
1.4 使用许可类型:□ 排他许可使用;□ 普通许可使用
1.4.1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图片资料著作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图片资料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图片资料著作权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图片资料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图片资料。
1.4.2 普通许可使用是指图片资料的著作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图片资料,并可自行使用该图片资料和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二条 许可使用期限
2.1 本合同授权许可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2 甲方许可使用期限届满前 30 日,如需续展许可使用期限,双方应重新达成协议,否则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三条 许可使用限制
3.1 乙方在许可使用过程中不得有反华排华、歪曲历史、诋毁中国形象、有损形象的情形发生。
3.2 乙方不得有虚假宣传等违反《广告法》规定的情形发生。
3.3 乙方应当将发布广告的样稿、广告形式、广告发布时间段、广告投放媒体交甲方审查通过方可发布,并交甲方留做备案。
3.4 甲方若有涉及图片及文字使用规范的意见,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在不违背原创意方向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3.5 乙方承诺使用图片资料仅用于制作 广告,并承诺不得转给除此之外的任何第三人使用。
第四条 许可使用费
4.1 本合同许可使用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4.2 付款时间:乙方将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全部费用,到款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出具全额发票。
4.3 付款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
A. 现金支付;
B. 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如下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第五条 交付
甲方收到许可使用费后 日内,甲方应将乙方选定的图片资料以实物或电子文件等方式交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清单。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应保证其对许可使用的图片资料享有正当合法的权利;
6.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约按时支付许可使用费用;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作的广告样稿进行审查;
6.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交付全部许可使用图片资料;
6.5 乙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许可的图片资料;
6.6 当乙方所使用的图片内容被盗用、盗印或剽窃导致图片资料遭受版权侵犯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维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情形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图片。甲方逾期交付图片资料的,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还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付款。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3 ‰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
7.3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甲方图片、资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金额的 20 %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照时间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和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A. 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条 合同效力及其他
10.1 对本合同条款的修改、增删及补充约定,均应以甲乙双方书面通知为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10.2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0.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 甲方应以下列第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若截至本合同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乙方所授予权利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____年,本合同提前终止的除外。
第五条 甲方有权自行或聘用编剧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第六条 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第七条 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 甲方行使乙方授权的过程中,若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担任甲方顾问,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证件号码:
住所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信箱:
鉴于:
1.甲方有意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2.乙方为此戏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乙方同意甲方在上述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戏曲作品(以下简称“戏曲作品”)的具体描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以下简称“电影片”)中使用戏曲作品。
第三条在电影片的宣传或发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在有关宣传或销售资料中使用戏曲作品。
第四条甲方应按下列第种方式向乙方支付(税前/税后)酬金¥元:
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乙方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元),其余酬金于电影片停机之日起日内支付;
3.。
第五条甲方使用戏曲作品的期限为年。
第六条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依法拥有电影片的著作权。
第八条若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戏曲作品,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戏曲作品由(乙方)提供;
2.。
第九条戏曲作品自交付甲方之日起损坏、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若戏曲作品在交付甲方后损坏或丢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条甲方应于电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戏曲作品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戏曲作品全部复制品或除电影片以外的影像资料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查验甲方对戏曲作品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戏曲作品、戏曲作品的著作权人等各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
第十三条乙方保证其为戏曲作品的合法所有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四条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戏曲作品,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且在乙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日内仍未支付的;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甲方在第十二条所做保证不真实的;
6.。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
第十八条除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或者第五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十五条、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条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二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三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保密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
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
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本合同正本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摄影作品许可使用协议
许可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享有相关著作权的作品事宜(以下称为“合同作品”),签订协议如下:
1、许可性质
1.1、甲方以非专有许可的方式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摄影作品的展览权、复制权。乙方不享有甲方摄影作品的其他著作权。
1.2、乙方不得转授权他人和超过甲方授权范围使用甲方摄影作品的著作权。
1.3、甲方有权授权任何第三方以包括本合同所载方式在内的方式使用作品,甲方不承担由此可能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2、使用方式和期限
2.1、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摄影作品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范围内进行展览和必要的复制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摄影作品。
2.2、甲方授权乙方的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权期满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摄影作品的任何权利。
3、合同作品与使用费用
3.1、本合同涉及的作品为摄影类型的作品,作品名录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许可作品清单》为准,该清单以甲乙双方盖章为准。
3.2、作品的交付方式为: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付载有许可作品的光盘或者其他电子介质,并以所载作品的属性为合同作品的标准形式。合同作品的其他信息应以《许可作品清单》为标准。
3.3、支付方式为: 乙方支付甲方许可费为共计______元。乙方收到甲方交付作品后时,一次性付清.
4、承诺与保证
4.1、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提供的摄影作品享有独立、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并且具有许可本合同作品使用方式的权利。
4.2、甲方提供的合同作品未侵犯他人任何知识产权等权利,否则甲方承担侵犯他人权利的民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5、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偿付损失赔偿金。
5.1、擅自发表甲方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2、擅自在甲方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甲方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4、擅自将甲方作品转授权他人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5、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6、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7、违反本协议许可期限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8、违反本协议授权范围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6、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应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认可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
7.1、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
7.2、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
7.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国家机关备案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7.4、本合同签订地为:_________市_________区。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摄制电影,本合同同样适用于电视剧。片需要使用作为景地;
2.乙方拥有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其同意甲方当作景地加以使用。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称景地是指乙方有权出租的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景地)。
第二条 甲方使用景地是为了摄制电影片《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片)。该景地将在电影片中作为“___________”(景名)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彩排、拍摄、录音、录像、照相等形式使用。
第三条 甲方使用景地的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确定:
1.甲方每天使用景地的开始时间为________,结束时间为___________;
2.甲方每天可以二十四小时使用景地;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后,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场地租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条 甲方使用景地,应按下列第___种方式回报乙方:
1.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租金¥____元,支付方式为以下第___种方式:
(1)使用期限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
(2)使用期限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场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元),使用期限过半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场地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余场地租金于使用期限终结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乙方列为致谢单位,并在电影片片尾字幕中列明。
乙方在电影片片尾字幕署名的位置、字体形式及大小由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无须与乙方另行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使用许可的摄影作品:摄影作品______幅(见附件)。
二、乙方可以在宣传资料或各种媒体(报刊、杂志、电视等)上使用该作品以用于广告和宣传,并允许在乙方的互联网网站上使用该作品。乙方可以采用复制、展览、电视、录像、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
三、甲方许可乙方专有使用,乙方享有排他性权利,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不得与第三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亦不得以同样方式使用该作品。
四、乙方不得将甲方的摄影作品结集成书出版发行。
五、使用人可以在十年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该作品。期间届满后,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决定是否继签合同。
六、乙方应当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以奖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报酬______元。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确保许可使用的摄影作品无权利上的瑕疵,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摄影作品,如果超出本合同许可的方式、范围和时间使用摄影作品,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对第三人擅自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甲方的著作权行为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日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发行权许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乙方按自发行之日起__________年内发行该片所得发行收入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发行权费。
第三条?_____的发行收入包括35毫米、16毫米、8.75毫米三个片种及电视播放、录像制作所得收入,该片发行后__________年进行一次结算。全部结算周期以发行期满__________年为限,__________年后所得发行收入归乙方所有,__________年后,如合同双方需增印拷贝复映该片时,所得收入的分成问题,再由双方协商而定。
1.画面原底片一个;
2.光学乐、效、语混合声原底片一个和乐、效、语混合磁带、国际磁带一个;
3.片头尾字幕和片中唱词字幕底片一个;
4.35毫米全新原底标准拷贝两个。
各项素材应包括光号带、光号卡、十格片、技术鉴定书等所有附件。
第五条?各项原底素材的使用与管理,双方均遵守国家统一规定的办法。原底素材移交给乙方后,洗印发行拷贝和复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统一安排,甲方不得干涉。
1._____说明书(包括内容提要、演职员表、主要人物介绍)两份;
2.完成台本一份;
3.海报稿(包括片种、片名、演职员表等)一张;
4.彩色120剧照反转片__________张,并附剧照说明;
5.6英寸黑白剧照__________套(每套___张)和与黑白剧照画面相符的120底片,并附剧照说明;
6.4寸黑白主要人物试装照片,不同角度拍摄的各一张,并附演员姓名和剧中人姓名。
第七条?_____的修改、删剪、暂停和撤销发行,双方应按_____审查机关的通知执行_____在正式公映前撤销发行,甲方应将已支付的发行权费退还乙方,已制作发行拷贝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_____在正式公映__________年内撤销发行,甲方向乙方退还__________%的发行权费,并承担乙方制作发行拷贝等费用的__________%;_____在正式公映__________年后撤销发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_____的修改由甲方负责,_____修改后影印拷贝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_____于首轮映出完毕后,如有观众反映材料,乙方应及时提供给甲方,并提供_____上映第一年(满12个月)的放映场次和观众人次。
第九条?如第三者对本合同规定的_____著作权归属提出异议时,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一方要求延长,应在合同期满前日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延长事宜并续订合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凭。
甲方(代表人):_______?乙方(代表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许可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被许可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使用甲方提供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自制的或享有可转让著作权的法制专题电视节目,供乙方依其通常使用之方式(含向公众播放)使用,乙方不得侵犯甲方之署名权,不得再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二、提供节目的数量按节目时长计算,平均每日提供_________分钟,一年共计_________分钟。
三、转录节目的载体(磁带或其它载体)由乙方提供,甲方每两周向乙方邮寄一次节目,邮费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甲方交邮之时视同完成向乙方的交付。
四、乙方按节目时长向甲方支付使用费,单价为每分钟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半年费用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预付邮费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余下半年的使用费和邮费。
五、甲方应尽力保证节目质量,乙方如有质量异议,应及时通知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_至_______止。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第一次向乙方交付可供两周播出的节目。乙方使用甲方作品的权限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七、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自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八、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单方违约或毁约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许可人(以下统称许可人):
词著作权人
曲著作权人
演唱者被许可人: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协议为(以下简称:章程)的有效附件链接于章程上,许可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许可人点击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钮,并按章程的有关要求成功报名并成功提交许可人的参赛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许可人的行为即表示许可人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本协议成立并已生效。
甲方(被许可方):
乙方(许可方):
甲方:(被许可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编:
传真:
乙方:(许可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乙方是文字作品《 》(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
甲方有意将乙方文字作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并承诺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
乙方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电视剧】文学剧本;
1.2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电视剧】,在 地区发行(播放);
1.3甲方还可以将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制作成各种音像制品发行,同时也可以以网络的形式发行该电影【电视剧】。
二.使用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版权使用费的方式和标准为:
2.1一次性支付报酬:人民币元;或 。
2.2版税:每个拷贝人民币元;或 。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字后天内,向乙方预付上述使用费的%,其余部分在电影【电视剧】摄制完成后天内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三.作品的交付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
四.许可使用的期限
乙方授权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期限为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5.1甲方可以根据摄制的需要,在不变动上述文学的主要线索、主要人物、主要情节的情况下,修改上述作品;若甲方希望聘用乙方担任改编文字作品的编剧,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的《聘用编剧合同》。
5.2对于文字作品,甲方仅享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乙方所授予的权利,甲方不得超越乙方授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5.3甲方行使乙方向其授予的权利,不得损害乙方及其文字作品的其他合法权益。
5.4在摄制电影【电视剧】的过程中,甲方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聘请乙方担任顾问,为甲方的拍摄工作提供咨询服务。乙方的酬金按日结算,标准为每天¥元。乙方担任顾问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
5.5甲方承担摄制上述文字作品所需要的费用,并负责安排摄制及电影【电视剧】的推广、宣传。
5.6甲方对电影【电视剧】片名和署名的确定方式,应该征得乙方的同意。
5.7甲方为推广以上述文字作品为蓝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有权根据电影【电视剧】(电视)剧本编写、发表内容提要和海报。
5.8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其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5.9根据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的著作权,按照甲方与改编文学剧本的编剧之间的约定由甲方或编剧享有。
5.10甲方为其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乙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的姓名和肖像,无须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须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电影【电视剧】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11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费用。
5.12甲方应于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毕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13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可以继续发行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
5.14如乙方将本合同第1条规定的权利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并解除合同。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6.1乙方依法享有在根据其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衍生产品上署名的权利。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6.2乙方对根据其同意的改编稿而摄制的电影【电视剧】,不得提出保护作品完整性的要求。
6.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合同第一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得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6.4由于甲方的原因不能拍摄上述文字作品,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
6.5乙方应甲方的要求对文字作品进行改编,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具体数额为。
6.6甲方应在日内开始上述文字作品的拍摄,因故不能按时开始,双方另行商定日期。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6.7乙方有权无偿获得根据上述文字作品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剧照或海报。
七.权利转让
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若乙方决定转让本合同第一条中所授予甲方权利之外的、其享有的有关文字作品的其他权利,应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但应自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行使;否则,即丧失优先受让权。
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的转让行为无效。
八.保密
在根据由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摄制的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
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九.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合同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十.双方保证
10.1甲方:
10.1.1保证其具有摄制电影【电视剧】的法定资格;
10.1.2保证其所拍摄的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10.1.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10.1.4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10.1.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0.2.1保证其为文字作品的唯一著作权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10.2.2乙方从未自行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合同第1条中所授予甲方的权利;
10.2.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年内,乙方不会自行行使本合同第1条中授予甲方的权利,亦不会将其另行授予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0.2.4该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10.2.5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十一.违约责任
11.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及救济的合理支出费用。
11.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费用的百分之作为违约金。
11.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日内依然未能交付作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报酬。
11.4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保护和实现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救济所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十二.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2.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提供的;
12.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酬金,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支付;
12.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4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所作的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
十三.合同的终止
13.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13.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13.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3.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13.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3.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3.7 。
十四.通知
14.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14.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 。
乙方: 。
14.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五.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六.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七.争议的处理
17.1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2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各方)一致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任何一方有权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不可抗力
18.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8.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8.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