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控股股东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由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更好的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权乙方在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及公司基本情况公司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公司至本合同签订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股东投入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甲方的出资金额为______万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第二条 股权期权激励及行权预备期
甲方拟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在乙方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期权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将其占公司总股份的__________股股权分四次转让给乙方。
乙方的入职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则正常情况下乙方享有的期权每批次成熟日分别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
第三条 预备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
在股权预备期内,本合同所指的公司股权仍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
相应的股东权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进入股权预备期以后,让渡部分股东分红权给乙方。乙方获得的分红比例为个人期权数量占公司截止到分红期为止的总股本的比例,具体分红时间依照公司股东会议决议执行。
第四条 行权期
乙方持有的期权,自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每批次行权期为当期期权成熟之日起3个自然月。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预备期的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购买股权的,乙方丧失购买权,同时也不享受以后的分红权待遇。
第五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持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六条 预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
甲方对乙方的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执行。乙方在预备期内需连续两年通过甲方考核要求,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的行权资格、预备期享有的分红权截止至乙方考核合格时为止。预备期内考核不合格则乙方不享有该考核期限内的分红权。
第七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合同约定的预备期及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违法违规等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5、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要求;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 行权价格及行权条件
行权资金总额的计算公式为:甲方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份额________每股行权价格。
假定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公司原有股东未新投入股本金,在________年______
_______月_______日报表日原股东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账面净资产等于股东投入股本______
万元,则公司将股东已注入的股本金_______万元整按照________元/股的价格折合成_________
股,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为_______元/股,共计________股,乙方总计需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
乙方在预备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则不能行权。
如乙方在全部期权行权期结束前离职,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未成熟部分期权,离职后只享有已成熟且已行权部分权益,未成熟部分期权由公司无偿无条件回收至期权池。
第九条 乙方股权认购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根据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份,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同时应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十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受让的股权强制持有期为一年,强制持有期内不能转让。强制持有期满后至公司在证券交易市场挂牌前,如乙方需要转让所持有股权,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每股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最近一次内部财务审计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回购;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2、甲方及其他股东自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公司法》第七十三条_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固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在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法律仲裁。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根据甲方制定的【__________年度】股权期权方案(以下简称"期权方案"),甲方决定按照如下内容向乙方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期权性质:______________虚拟股权
授予总数量(股):______________
行权方式: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则可以将总授予量中的25%进行行权。分四年四次全部行权完毕。
行权日期:每行权年度期满后__________日内进行行权。如未能及时行权,则所授期权作废。
每股行权价格:另行制定规则。
2.每次期权授予条件:
1)乙方在甲方连续任职,且未出现甲方计划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严重惩戒乙方的情况;
2)乙方通过了截止到当次行权日之前甲方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3.提前行权情况
1)公司控制权变更;
2)公司被并购
3)公司股东会决议启动IPO申请程序;
4)非乙方过错导致其个人无法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
5)其他双方约定的原因。
4.乙方权益:
1)公司期权分红按照期权预留总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数量。乙方获得期权后,将按照所获得期权数量占公司期权预留总量之比例计算乙方当期分红应得额。
2)对于乙方行权所获得的虚拟股权,可以在甲方IPO挂牌交易之前按照届时甲方指定的方案(包括实际股权的来源、转变的计算方式及对价确定的规则等内容)转变成实际股权。
5.乙方已知晓、理解并同意公司期权方案及相关规定,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6.本协议记载事项不应视为乙方享有公司任何股权利益的凭证,乙方应按照公司期权方案行使期权。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双方就甲方授予乙方股票期权事宜,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 根据甲方制定的【 【 】年度】股权期权方案(以下简称“期权方案”),甲方决定按照如下内容向乙方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期权性质:虚拟股权
授予总数量(股):
行权方式: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则可以将总授予量中的25%进行行权。分四年四次全部行权完毕。
行权日期:每行权年度期满后【 】日内进行行权。如未能及时行权,则所授期权作废。
每股行权价格:另行制定规则。
2. 每次期权授予条件:
1) 乙方在甲方连续任职,且未出现甲方计划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严重惩戒乙方的情况;
2)乙方通过了截止到当次行权日之前甲方制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3. 提前行权情况
1)公司控制权变更;
2)公司被并购
3)公司股东会决议启动IPO申请程序;
4)非乙方过错导致其个人无法为甲方继续提供服务;
5)其他双方约定的原因。
4. 乙方权益:
1)公司期权分红按照期权预留总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计算数量。乙方获得期权后,将按照所获得期权数量占公司期权预留总量之比例计算乙方当期分红应得额。
2)对于乙方行权所获得的虚拟股权,可以在甲方IPO挂牌交易之前按照届时甲方指定的方案(包括实际股权的来源、转变的计算方式及对价确定的规则等内容)转变成实际股权。
5. 乙方已知晓、理解并同意公司期权方案及相关规定,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6. 本协议记载事项不应视为乙方享有公司任何股权利益的凭证,乙方应按照公司期权方案行使期权。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