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甲 方):
施工单位(乙 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及地点:吉林市桐海碳素有限公司 吉林市哈达开发区。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桐海碳素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办公楼的屋面钢结构和彩钢板的制作与安装(含厂房一、厂房二吊车梁的制作安装)。
工程面积:
全部材料按图纸要求采用Q235钢制造,防腐采用醇酸防锈漆一道。
3. 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为:大写¥小写¥ 。
4. 工程单价:详见价格表(附件一)
5.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后,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 天内安装完毕。(工期从乙方正式进驻开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止,工程验收及决算时间均不算在工期内)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
2.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二、乙方:
1.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和放样。
2.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3. 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4. 根据甲方排定的工期组织各单位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期限及签证
一、如遇下列情况,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个小时内签字同意工期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8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乙方顺延工期。
1. 按照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图纸、符合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和水电,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算。
2.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追加工程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进度时,工程顺延时间另行协商;
3. 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4.由于建筑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5.因建筑单位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而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施工单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施工单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二、双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及检查、检测,但检查、检测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该合同签订后,二日内首付工程材料款(钢结构及彩钢板),计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正式开工一个月后,支付 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万元;余款 (余款最好不要超过总工程款的30%)于交付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无质保金。(应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原付款方式太不安全,尾款数额太大,进度款的支付时间频率可根据工期长短修改)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五条、法律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每迟延一日,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对工程提出修改或增减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的补充合同。费用双方协商另行计费。
4. 工程结束后在施工方提出验收报告后一周内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的验收工作,愈期则视为工程合格。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7日内提出工程决算,甲方收到工程决算单通知后,应在7日内与乙方进行决算,逾期不予决算,视为同意乙方的决算数额。
6.质保期: 一 年,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但如非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
7.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 法院解决。
8. 乙方负责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质合格证等。
9.安全:遵监理、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及地点:花牛镇元柳村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安装(30米冷库、20米冷库)冷库板安装及吊顶人工费施工。
工程面积:安装面积1300平方米
3. 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为:大写¥ 小写¥ 。
4.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后,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 天内安装完毕。(工期从乙方正式进驻开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止,工程验收及决算时间均不算在工期内)
5、工程质量合格以现行的行业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准。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临时用场地。
2.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二、乙方:
1.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和放样。
2.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3. 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4. 根据甲方排定的工期组织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期限及签证
一、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顺延工期。
1.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追加工程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进度时,工程顺延时间另行协商;
2. 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4.非施工单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施工单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5.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该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付工程人工款计人民币¥ 元整;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万元;余款 (余款最好不要超过总工程款的30%)除质保金 %外交付合格后2个月内结清。质保金待冷库试压之后,符合现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法律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
第六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对工程提出修改或增减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的补充合同。费用双方协商另行计费。
4.质保期: 年,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但如非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
5.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 法院解决。
6. 乙方负责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质合格证等。
7.安全: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不得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由于违章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就彩钢板制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
二、工程造价: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达到合格。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合格,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产品。
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甲方如逾期不取货,乙方有权将货处理,定金不退。
2、产品出厂前,甲方必须将支票或承兑汇票面额不低于合同总价预留给乙方;
3、产品全部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费另计)或甲方将产品全部自运完毕后,将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照合同法索赔。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之因素,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付清全部货款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 年 月 日,工期为 天。 如遇雨天、停电、甲方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板的实际面积计算(包括损耗)单价每平方米 元计算(此价格包括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材料、工人工资、税金)
2、付款方式:预付 元,中途 元,竣工 元。
3、工程大约面积 平方米,总造价约 元,以完工计算为准。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型,彩钢板厚度 mm。
3、乙方进场后,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岗位责任制交甲方认可。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文明、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5%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定制方:山东锦城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制作产品地点: 。
第二条,制作产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山东博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效煤炭洗选加工成套装备产业化项目铆焊车间彩钢板的加工制作。
第三条,产品规格:475型彩钢板加工。
第四条 工程单价:
第五条、施工准备
5.1甲方 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加工板的电费及吊装费由甲方负担。
5.2.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
5.3甲方负责协调工人配合乙方技术人员的加工制作。
5.4甲方工地代表姓名 ,联系方式: 。负责协调乙方加工制作各项工作,但甲方派驻代表无权直接与乙方进行结
算。
5.3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要严格按甲方图纸尺寸及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5.4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时限要求、质量要求组织加工。乙方派驻的技术人员负责对现场等检查、检测,以便符合加工制作的条件及要求,如之后影响加工,经检验不合格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安排现场技术员一名负责指导加工,确保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加工完成,乙方及乙方派驻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及加工地点的各项管理规定。
5.6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货物及人身安全,否则出现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承全部责任和费用,一切安全风险有乙方承担。
第六条、试车、加工制作时限
6.1条乙方设备进场后甲方可以免费提供材料进行试车,对设备进行调试,但不得超过20米,超过20米还未调试成功的,材料费(元/米)由乙方自行承担。
6.2加工时限要求。乙方必须确保每日加工量不得少于米。否则每少于10米,乙方需向甲方承担 元的违约金。
6.3、如遇非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问题造成的时限延长,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签字同意时限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6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第6.1条违约金不予扣除。
第七条、加工制作结算及价款支付
7.1结算方法:乙方每天的加工量由甲方 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
7.2付款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 发票后, 。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八条质保期: 年,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符合
8.1条原因的,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进行免费维修,但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如有)
第九条、法律责任
8.1制作结束后在乙方通知甲方人员进行初步验收,甲方在验收或安装时发现产品不符合图纸要求或者出现不合格产品的定的,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无法修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元/米)并免费加工。不合格数量超过米的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 元/米的违约金。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付款时无条件扣除。
8.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加工费的,每迟延一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9.1.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解决。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 话: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