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江永火车站道路及广场环境景观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内容及地点:在江永县火车站道路旁栽种杜英树
二、工程数量、规格及单价:
1、数量400棵左右(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 。
2、规格:树胸径12cm-14cm 、 高 4m 。
3、单价 155元/棵。(后期工程栽种与此价同等)
三、工期:乙方确保在 20xx年 3月 20日开工,于 20xx年 4月 15日完工,工程标准达到甲方设计标准。
四、开工准备:甲方前期为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技术交底等工作;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呈报给甲方。
五、工程款支付:所有苗木栽植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70% ;在 20xx年 12月 30日次验收合格后付清 30% 的余款。
六、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甲方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保障施工现场的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至 20xx 年 12月底,养护标准达到苗木成活率100%,养护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验收方法:
1、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2、经验收合格,由甲、乙双方签字后视为该段工程合格。
九、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应在五个有效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承担300元付给乙方作为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甲方设计的要求,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苗木成活率不达标,需补植的苗木,由乙方承担补植费用.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承担300元违约金。
3、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如出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本工程在 20xx 年 12月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余款,甲方可以另行处理。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定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内容
棒杰新厂房主干道两侧鹅卵石景观工程。
二、合同价款
合同固定单价:以450元/吨计价,以发包签收的实际用量计算。
三、结算价款
①、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不因市场价格上下波动而调整),即为完成一个计量单位所需的直接费、综合间接费、措施费和税金等的综合成品结算单价;,
②、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安全管理费、风险因素等;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且发包人验收合格,凭正式发票在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工期:20xx年10月23日完工。
六、此合同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当地法院判决。
七、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于20xx年10月18日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厂区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根河综合治理绿化工程(一标)
2、工程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及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不含税):以现场数量为准,附单价报价表。
5、工程变更时,根据海南省相关定额标准计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
2、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它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
3、本工程养护为3个月,保证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订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
2、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变更情况
在绿化施工过程,甲乙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同意后,可对部分苗木进行调整。
五、竣工验收
1、乙方在种植完工后,应进行自验,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若甲方7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初验合格。
2、初验合格后,满3个月进行交工验收,要求所有苗木均出现生长之势。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及时提供可用于施工的场地及种植苗木点。
2)甲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甲方对苗木计划和进场材料的验收应积极配合,原则当日确认,以确保工期。
4)甲方配合乙方的对外协调工作(例如: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苗木的采购、运输环节需办理批文等有关手续的申办)。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施工,并确保种植全部成活。
2)在保活期,如乙方种植的苗木死亡,由乙方补栽,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需按设计要求种植苗木,如擅自种植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
4)种植须符合绿化施工技术要求。
5)乙方要服从甲方关于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人员须统一服装、佩戴安全帽,保持现场整洁、有序。
七、不可抗力的因素
1、在施工期由强台风、暴雨造成延误的天数不计入施工期内。
2、在施工期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
3、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按合提出赔偿。
八、其它
1、甲方指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乙方派驻现场的代表为_________,双方代表现场签收的文件及资料均为有效文件。
2、工程总造价以最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工程保活期满,余款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4、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作原则另行签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工程范围: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执行 ,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1、该工程造价以竣工后实际工程量结算。
1、该工程造价以实际工程量的双方议定价格为依据,以总承包形式而定,总承包价格为(: 元)大写:
3、工程款在工程验收后一次性结清。
4、养护期从年月日 到 年月日 为止。
五、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 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保证施工需要,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工程中的验收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乙方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承揽的工程范围内,完全全部工程。
2、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执行行业文明施工要求。
3、对施工场地周围的管线和邻近建(构)筑物实施保护。
4、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音及环保和安全生产等内容的规定。
5、严格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6、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六、施工安全
工程参与各方按照国家建设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安全,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七、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有限公司厂区绿化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工程总造价: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为____天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 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通知甲方。
2、 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一天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停工。
3、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等自然灾害等,工期相应顺延。
4、 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乙方现金500元。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罚甲方现金500元。
第四条 甲方职责
1、 确保施工前,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 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4、 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工作职责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行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养护期,对本工程承担养护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 苗木栽植要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确保苗木成活率100%。
2、 苗木质量要完全符合设计质量要求,如达不到要求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 。
2. 第二次付款,草坪铺设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
3. 第三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5%.
4. 余款在养护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八条 养护期限
本工程养护期为一年(当年12月底结束)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甲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自愿合作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就“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树木供应、种植、养护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 工程范围与内容
1.1、项目名称: 景观绿化工程
1.2、项目概况:本工程由日本综合计画研究所设计,绿化面积约8000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施工区域为 绿化工程,其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场地清理、土方平整与地形营造(回填土与种植土由甲方另行分包)、种植土壤草炭土改良、草坪、灌木、乔木的供应与种植、种植槽穴的挖掘及植物养护等涉及绿化工程的各项内容,具体以甲方确认的施工图、苗木明细表及附件1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造价
2.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养护包成活的承包形式。
2.2、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人民币,最终依据合同单价及甲方确认的乙
3、工期及养护期
3.1、本工程工期为25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前述期限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如确需采取加班加点或其他赶工措施的,乙方应当积极采取赶工措施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增加费用。
3.2、若乙方未能按期开工或竣工交付或违反任何一阶段工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均须向甲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自应付款中扣减。若因甲方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形成书面确认书工期相应顺延。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养护期为12个月,养护所包括有内容按计价说明。
4、付款方式
4.1、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4.2、除甲乙双方另行达成付款协议外,按下列条件支付:
4.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付到合同总价的30%。
4.2.2、进度款:
4.2.2.1、完成场地整理计苗木种植支付完成额的40%;
4.2.2.2、草坪种植完成支付完成额的20%;
4.3每期申请工程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已完成内容的确认函,申报的各工程内容须经监理方、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且经甲方审核核准后7日内付款。若申报与实际施工状况不符,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4.4、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完整工程档案资料后一个月内,双方对乙方已完工程量进行确认,甲方在确认后2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工程造价(不包含养护费)的80%”。
4.5、在养护期满后,乙方种植植物的成活率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且乙方已提交完整工程结算资料,工程交付甲方后90日内,双方进行工程造价的最终结算,结算值经双方确
5、种植要求及验收
5.1、乙方负责供应的树木的品种、规格、冠幅等要求须符合设计标准,且满足设计效果要求。
5.2、本绿化工程草碳土上30mm厚,对于乔木、灌木种植、施工技术要求按附件3,乙方所种植的各种苗木应保种保活,成活率要达到100%,若在养护管理过程中死亡的苗木应及时更新,更新种植的苗木品种、规格应和原要求相同不得改变品种及下调规格。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在工程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但以后发生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一周内应组织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起算养护期。
6、工程变更及签证:
6.1、甲方有权对原设计作出变更,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其变更内容包括对原设计施工图的修改、更改原设计材料,增加或减少本合同范围、改变工程计划或施工顺序等,工程变更由甲方签字盖章后签发。
6.2、因工程变更或其它原因使造价增加而发生的工程费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给予签证,签证费用按本合同计价原则执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签证单须经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项目经理共同签字并加盖甲方签证章方为有效,缺任何一项甲方均有权不予认可,乙方按变更内容进行施工的,此签证费用方可作为结算价款。
6.3、施工中甲方如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甲方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对于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等文件而采购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及时处理;已运入施工现场的,双方协商处理;未运入施工现场的非专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赔偿或补偿。
6.4、工程变更计价:工程变更的价款应以合同规定的费率、材料、分项工程综合价格为准,经甲方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工程变更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算。
7、甲、乙方责任
为保证本工程按期保质地完成,甲、乙双方的职责、义务明确如下:
7.1、甲方: 在整个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授权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处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代表甲方履行如下职责:
7.1.1、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两套)及与工程相关资料给乙方,协助乙方同其它分包方协调配合工作。
7.1.2、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审批审定工期计划,深化设计图、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方案,有组织实施的责任。
7.1.3、工地现场为乙方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如提供电源位置、生活用水接驳、材料堆放位置)以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7.1.4、设计变更等发生的费用有按期签证的责任。
7.1.5、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和义务。
7.2、乙方:
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甲方、监理方所有合理指令,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乙方派遣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履行如下职责:
7.2.1、乙方按合同规定进行植物的采购、种植、养护,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达到合同标准,对植物成活负有全责,期间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用。
7.2.2、乙方应按国家或大连市现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2.3、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之前,乙方对已完工程、成品等有负责看管、保护的责任,即有成品保护的责任,若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受损,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2.4、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并按甲方审核后的计划执行,但是甲方对进度予以确认和修改,并不免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
7.2.5、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监理方现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在每周、每月向甲方提交当期完成工程量报告及当期技术资料、下期进度计划等文件。
7.2.6、乙方已认真考察了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土质、地质状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交叉施工、配合施工、施工等待对工期、价款的影响。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工期、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保证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
7.2.7、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七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7.2.8、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7.2.9、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7.2.10、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协议所约定的违反进度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11、本工程所需的苗木等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按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事先确认的标准采购。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在种植或使用前,须经甲方初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新种植或铺设,因此而导致延长工期或增加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2.12、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7.2.13、乙方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后三日内将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报告及资料,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除非乙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是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的质量问题。
7.2.1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五套,竣工图电子磁盘一份。
7.2.15、乙方应当在合同约定开工前7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项目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法分包。
7.2.16、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决定权。
7.2.17、在养护期内,乙方有对本绿化工程植物保证成活且生长正常的责任。
7.2.18、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向甲方呈报苗木养护方案及保护措施,该养护方案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乙方须按该养护方案、保护措施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标准进行绿化养护工作,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对养护方案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2.19、养护期内乙方每月应做好苗木的养护纪录,并建立符合要求的苗木养护档案。并于本合同解除时,将该养护纪录及档案移交甲方。
7.2.20、乙方对苗木养护所使用的农药、气剂等须保证对他人及动物无伤害,如因乙方所使用的农药、气剂造成他人或动物受到伤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2.21、在养护期内,乙方应保证各种苗木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折枝或严重病虫害现象。
7.2.22、乙方在养护期内免费给甲方物业提供各种苗木的栽培、养护、修剪等技术培训,提供育苗护树的参考资料。
8、违约责任
8.1、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RMB1000元逾期违
8.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乙方并应当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8.3、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或树木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指令或要求负责更换、拆除、返工、改建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由于更换、拆除、改建、返工而逾期竣工,承担本条8.1款工期延误违约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全额承担;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7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三次仍未符合合同标准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本条第8.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如甲方不予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每项质量问题20xx元人民币的标准承担质量违约金。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或将本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均须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8.6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8.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9、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法律程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它
10.1、本合同未详之处,双方另订附则,双方协商解决。
10.2、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11、合同分数及附件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两份。
合同附件:附件1工程量清单、附件2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计价说明、附件3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附件4苗木综合单价分析表
12、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开发建设需要,确定由乙方承包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文景路
3、施工工期: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七天内进场施工,竣工验收时间为20xx年 9月 20 日,如因甲方交接场地原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形式:
1、承包内容:根据双方确认的文景路延长居住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
2、承包形式:本承工程为工程总价包干。
三、工程造价、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法:
1、工程造价:本工程总承包价为人民币万元,(小写)养护管养费及相关调试费。
2、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甲方缴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1)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后,按月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经甲方工程监理专业人员验收签字后,在次月 5 日前支付进度款 95 %给乙方;
(2)预留承包总价 5 %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双方对质量问题无异议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四、工程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本绿化工程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要求及国家或现行行业标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处理各种变更,并及时现场跟进监督指导,乙方进场7天内双方进行技术交底;
(2)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及时清除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物,及时为乙方提供工作面以便乙方进行施工;
(3)提供乙方用水、用电的接点,水电费由乙方支付,协助为乙方提供住宿及材料堆放地点;
(4)及时组织办理各种现场验收和签证;
(5)甲方现场工程师负责现场施工的监督和协调工作,组织甲乙双方人员参加各种专题工作会议;
(6)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7)协调好工程总承包和各专业施工队之间的关系;
(8)为保证绿化效果甲方有权现场对设计进行调整,调整前与乙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单。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在进场前 7 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由甲方审核确认。
(2)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从事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必须根据由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行业技术规范按照现行施工技术进行精心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过程中及保养期所需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并按时交纳,生活及住宿由乙方自理。
(5)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文明施工,现场保持整齐有序,并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得妨碍其他施工队的正常施工。
(6)乙方必须遵守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纸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现场记录,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7)工程竣工验收前,所有设施和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
六、验收条款:
1、工程验收要符合有关国家城镇绿地园林绿化验收标准,并按合同附件要求及现场确认进行验收。
2、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进度和质量问题时,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 24 小时内给予答复意见,并在 2天内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达标后交甲方验收;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甚至终止合同),调换队伍,整改费用和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七、质量保修及苗木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对工程实行免费成活保养,同时为工程提供保修,保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之日起 贰 年。
2、保修保养期内,乙方必须派专人对进行日常管理,及时浇水、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必须达到国家绿地园林养护表准。
3、保养保修期内,乙方操作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严禁转包或分包,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同时应按合同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若无故延误工期或停工(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千分之 五 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问题或非乙方问题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延误工期,工期顺延。
3、甲方必须按照上述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若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支付,每超过一天,甲方必须按欠付工程款的千分之 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3、若本合同执行工程中出现纠纷,双方通过友好协调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合同签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无法解决的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甲 方):
承建单位(乙 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 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 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 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已方):
经邀请招标,甲方将政府机关绿化工程确定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1、工程地点:机关府院内。
2、工程总造价:万元。(具体以结算总价为准)。
3、工期
乙方确保在20xx年10月1日开工,于20xx年1月1日完工。
4、开工准备
甲方在施工前准备好技术交底以及工程量清单等工作(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尽快做出材料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进度计划报给甲方。
5、工程款支付
苗木栽植完毕,经初验合格后,甲方支付决算总价的90%,一年后,苗木存活率达100%,经验收合格,按审计决算付清余款。
6、工程质量
(1)所栽苗木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苗木品种、规格及质量,所有苗木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
(4)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7、养护管理和质量要求。
(1)大树及时支撑,支柱与树干相接部分应垫上防护物,以免磨伤树皮;
(2)栽植后及时封堰浇透水;
(3)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确保苗木正常生长;
(4)苗木要及时防治病虫害;
(5)苗木管理期间,必须经常清理各种废弃物;
(6)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12个月,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8、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书后,及时按期组织验收,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每推迟一天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200元。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其间每推迟一天按工程价款的千分之一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
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的规定,负责无偿修补或及时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必须确保在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除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同意外不能按期完成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9、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条款终止。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
11、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