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经济发展公司(下称甲方)
乙方:建筑工程公司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九月二十二、二十三日签订共六份的《**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下称合同),就甲方将其**村标准、东升、贤**厂房、宿舍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事宜达成了协议。根据该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第1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村标准厂房、**村东升厂房、**村贤**厂房、**村标准厂房配套员工宿舍、**村东升厂员工宿舍、**村贤宿舍。其中厂房三栋,建筑面积约120xx平方米;宿舍三栋,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按合同约定。
上述工程项目的建审批准手续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和办理,以保证项目建筑的合法性。乙方仅按甲方的指示(签证)如期开工。若因工程项目的建审批准手续没有办妥,以致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构责令停工、处罚等,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乙方的所有损失)和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1.2 开工日期:
合同约定的开工日20xx年9月26日和9月28日为预计开工日。根据工程建设准备的具体情况,开工日以甲、乙双方另行签证日期的为准。预计的竣工日在20xx年7月30日。
1.3 合同价款:工程预算造价为人民币1400万元。
以上工程预算总造价为甲方提供的。合同价款的决算,按合同第1.4的规定执行。工程量增减以设计院出具的变更通知书经甲方现场签证为准。增减的工程量的结算,按合同第1.4的规定执行。
第2条 工程款支付
2.1 按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并按工程进度付款。但甲方执行合同约定的付款方法有困难,要求乙方给予延期付款。乙方同意予宽容。
2.2 根据本协议第2.1条的规定,甲方应于20xx年7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300万元;20xx年12月30日前,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00万元。
2.3 其余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从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共24个月的期间内,按月平均支付相同数额给乙方。每月的支付日为该月的15日前。此部分款项,在本协议中称为欠款。
2.4 鉴于乙方给予甲方的付款的宽容,甲方同意按月息7厘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每月应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为:(工程决算总造价-甲方预付的500万元工程款-甲方已支付的欠款)×月息7厘。每月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支付日按本协议第2.3条的规定。
第3条 甲方违约的责任
3.1 甲方违约,应按合同第15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2 甲方如不能按本协议第2.2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应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的利息。利息为按月息10厘计,计息期为本协议规定的支付日起直至款项全部付清时止。同时,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有权停止或中止施工,由此导致停工、窝工、人员或机械退场等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3.3 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2.3条的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欠款,自逾期之日起,应按月息10厘计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同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所有欠款,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有欠款。
3.4 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第2.4条的规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欠款)的资金占用利息,自逾期之日起,应就该月应支付的资金占用利息按月息10厘计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同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所有欠款,要求甲方立即付清所有欠款(包括资金占用利息)。
3.5 工程造价决算后,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就欠款出具欠条给乙方,作为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凭证。甲方同时应在每次偿还欠款和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后向乙方办理债务结帐手续,重新出具欠条给乙方,作为对双方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凭证。
3.6 鉴于甲方欠款,占用乙方的流动资金,使乙方承担了银行贷款利息。因此,在还款期内,如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调高银行贷款利率,甲方应在本协议第2.4条的资金占用利息的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次调高的百分点增付资金占用利息给乙方,以确保乙方不受损失。
3.7 在甲方付清所有欠款和本协议规定的资金占用利息、赔偿金前,乙方就甲方未付清的款项对在建工程或成品房享有优先权。
第4条 甲方保证
4.1 工程开工时及之后,甲方未能办妥工程建设的批准手续,政府或政府部门干预,工程停工,或经任何的诉讼(仲裁)程序,合同和本协议被确认为无效,甲方应承担所有责任,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按本地区同类工程适用的定额规范乙方应得的人工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应邀和已交纳的税收和规费;乙方支付的材料款、设备款;依本协议乙方可得的利润等等。本项的规定具有独立性,在合同和本协议被依法确认为无效时,本项的规定作为解决无效的过错责任的依据仍然有效。
4.2 在甲方未付清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款项前,甲方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转让、过户、出售、抵押给任何第三人;也不得将在建工程或成品房或房地产作为出资或合作条件与第三人合办公司企业。合同项下的工程(包括单项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房地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并不得将房地产的产权申请登记为甲方以外的其他人。
第5条 与合同和本协议项下工程配套的附属工程如厂区道路、水电、化粪池、排污、给排水等工程,如甲方决定施工,应由乙方承包。造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合同约定的造价管理部门审核,以其审核的造价为准。该款项的支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6条 本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的内容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
第7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协议之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8条 本协议正本壹式四份,双方各执行贰份。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甲方新厂房钢结构屋面。为维护双方权益,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有关内容,特签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厂房钢结构屋面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开司
3、工程内容:
工程为全包工程,乙负责钢梁、钢檩条,钢结构部分的制作、安装、防腐,屋面彩钢夹心板的安装。
钢结构厂房材料:
4、工程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5、开工日期、工期:
合同生效后,由甲方确定开工日期,并出据开工通知单。工期为两个月,乙方必须保证按期完成工程。
二、工程价款、付款方式:
1、工程价款:
工程为全包工程,工程造价为:85元/平方米。(工程验收后以实际面积结算)
2、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乙方所有钢结构材料进入甲方场地后,即付给乙方15万元,以后款
3、工程验收:
施工完毕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三、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施工过程中,协助乙方协调好各种关系;
2、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源。
四、乙方的义务的责任:
1、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设计图纸要求购置材料并提供材质证明,并按相应标准进行加工制作,如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或相应经济赔偿;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文明施工;
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五、保修期:
钢结构部分的保修期为十年,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屋面和钢结构的质量(人为因素的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除外);钢架表面防腐保质期为两年。质保金为:为总金额的5%,期限为一年
六、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按质按期完工,逾期则处违约罚金;
七、违约解决方式:
经济_____委员会_____或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壹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用地基本情况
1、乙方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位于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以下简称“土地”)。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乙方经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设工业厂房。
建筑物产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___;
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
5、该土地上厂房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该厂房以下简称“建筑物”);配套建筑及设备均属于“建筑物”定义当中。
第二条计价方式与面积差异
1、甲乙双方约定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按土地使用权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2、土地上建筑物产权随同土地使用权转让,甲乙双方约定建筑物转让价格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每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以上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4、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
5、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价款计算均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1、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甲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全部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的转让款项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2)分期付款
甲方应当按以下时间按期将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产权的转让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a、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b、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3)按揭付款
a、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b、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
c、甲方付清前述首付款后,应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收款账户:____________
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甲方逾期支付任一期款项的,自本合同规定的每一期款项应付款期限之日起至该期款项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该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作为滞纳金,合同应当继续履行;各期款项滞纳金可累计叠加。
(2)任一期款项逾期一个月未向乙方支付,乙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可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均计至合同解除之日止)计算滞纳金并有权从甲方已支付的金额当中予以扣除后退还甲方多余价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追偿违约金所支付的各类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车旅费、食宿费、办案费、律师费)。
(3)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需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任一期滞纳金均计至该期实际支付之日止)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如按揭付款,甲方未按银行要求持有关材料按时到银行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视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4.1款承担违约责任。
3、经银行审查后,银行不能为甲方提供贷款或不能提供足额贷款的,甲方应自银行作出此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乙方付清房款;否则,甲方应按4.1款承担未及时付款的违约责任。
4、因不可抗力、重大政策性影响等不得归咎于甲方的付款延迟、以及银行审批或转账导致的延迟均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甲方应当在特殊情况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
第五条交付期限
1、乙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本合同约定的土地及建筑物交付买受人使用;乙方需确保满足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满足甲方的土地受让目的及下列要求:
(1)甲方受让土地及建筑物用途及目的:____________;
(2)该土地及建筑物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土地使用权权利完整,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权利瑕疵;
b、土地出让金已经支付完毕;
c、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及建筑物产权证书确保合法真实完整;
d、确保可顺利交付土地及建筑物;
e、确保土地及建筑物不存在无法转让登记至甲方名下的情况;
f、建筑物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g、土地及建筑物已取得测绘报告;
h、确保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通过审核意见、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保修书等证件完备合法齐全;
i、;
g、。
2、乙方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对土地及建筑物进行验收,甲方或甲方代表签署验收单之日视为交付。
第六条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土地及建筑物交付甲方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如乙方逾期交付或经二次验收均无法达标导致的延期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土地与建筑物合同价款总额的万分之三作为滞纳金,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逾期一个月未向甲方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甲方可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均计至合同解除之日止)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要求乙方方支付追偿违约金所支付的各类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车旅费、食宿费、办案费、律师费)。
(3)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依照本款规定第(1)项滞纳金计算方式(任一期滞纳金均计至该期实际支付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因不可抗力、重大政策性影响等不得归咎于乙方的逾期交付或延迟均不得追究乙方责任,但乙方应当在特殊情况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验收
1、乙方需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确保土地及建筑物的权利及质量均满足甲方的受让用途及要求,并在交付期限届满的五个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乙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验收审核后签署验收单,视为交付。乙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承担。
2、因土地及建筑物无法达到双方议定要求导致无法顺利通过验收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如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期进行验收的,交付期限届满后视为交付,土地及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