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通用19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亲子主题乐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
第七条、
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____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
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_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甲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工程装修内容
三、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 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 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 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 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 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 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 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盖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 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南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 项目地址:
(2) 项目内容及做法(详见附件)
(3) 项目承包方式: (半包/硬装/整装), (是否样板房)。半包指瓷砖卫浴等主材业主自购,乙方包手工和辅材;硬装指公司硬装单页所包项目;整装指公司整装单页所包项目。
(4)※ 项目期限 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确认单》为准。
(首付款到帐后七天后可安排开工)。
(5) 样板参观期为三个月:开工90个工作日后再加90天参观期(免费提供给乙方)。
(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 )(详见附件:预算单)如是只做硬装+水电的(整装的水电按协议里规定设计施工)水电按实际量为准(预算单里的金额为预收款),如甲方觉得数量和预算单出入较大,应当天复核并签字,如拒签字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甲方义务
甲方装饰装修的住房应合法拥有或经所有权人同意。
(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如甲方不采取保护措施的,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乙方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2) 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3)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 负责项目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第四条、工程变更
(1)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填写《装修项目变更单》,由甲方确认签名后进行项目变更,同时调整相关项目费用及周期。未经乙方签字盖章的变更内容,乙方不承担后果。
(2) 本合同所述及的“工程内容变更”,不仅指具体的项目,也指某具体项目中的具体数量变化。
(3)硬装包干外项目:如水电、厨房推拉门、排水、防水、卫生间架空回填、基础打墙、砌墙、打磨阳台挡水边等属甲方自做项目。因基础、水电或特殊要求造成铺砖的厚度大于5公分的,甲方自行补齐水泥沙材料。自做项目不能按乙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自做部份工期填写在开工确认单上并签字,水电工期不能超过10天)。造成乙方工程延误的,应该赔偿乙方 50 元/每天,并顺延相应工期。
(4)包干内项目:如瓷砖客户自购,铺砖也由甲方自找工人铺贴,乙方补贴手工沙水泥45元/平方。
第五条、工期延误
(一) 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装饰材料及设备的。
(2)甲方原因造成材料延期进场的,后期工序及终验延误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
(4)因天气等原因确实不适合施工的。
(5)因甲方自做项目造成工期延期的。
(6)因甲方原因未能协调物业、邻居关系,未能按时相关手续造成的延期。
(7)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时间付款造成的延期,后期工序及终验延误的所有责任由甲方负责。
(8)如是房门、柜子、橱柜、卫浴等定制品因物流问题损坏属于不可抗拒的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工期顺延。
(二)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生产或施工原因造成项目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验收和保修
(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装修手册》的内容组织联合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并
经甲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无条件整改。
(2) 项目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好验收时间和签字。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在三日内不验收或换了装修钥匙或经乙方通知验收时间内不配合验自行入住的视同验收合格,甲方必须按照约定付清全部合同价款,如甲方在三日内不付清合同尾款,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欠款的千分之五(5‰)赔偿给乙方;乙方有权拆卸并收回所有安装的项目物品。
(3) 如因定制品已安装主体,但门板附件需更换的,不影响终验尾款可在安装完门板配件后三天内结清尾款。
(4) ※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项目保修期承诺:水路保修 伍 年,电路保修 伍 年,防水保修 叁 年,门锁、水龙头、花洒保修 叁 年,其它保修 壹 年;吊顶不做双层板(9厘板+艾特板)不保修;煤气管道不保修;卫生间改动不保修;卫生间防水为业主自做项目的,验收后墙面瓷砖空鼓的不保修;乙方所砌的新墙体在完工验收后开裂的不做保修(具体以竣工验收保修卡填写的项目和时间为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
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
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交付的款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合同签订后并开始施工,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总价款30%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违约,乙方不退还已交付的款项,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200元,并停止施工,工期顺延;如尾款逾期15天未付,视同甲方放弃售后服务。
(4)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
方应拒绝施工。
(5)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
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项目日期。
(6) 项目进行施工后,该设计板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7) 如乙方无故停工造成工期延期的,超过工期部分用样板房参观期来抵消,如不够抵消超出部分工期的应赔偿甲方50元/天;因停水停电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让甲方签名确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计入工期天数)。
(8)如一方违约的,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 安全生产 劳动力管理
(1) 装饰施工前,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工作和乙方施工人员进出小区证件费由甲方办理和支付。
(2) 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火、防盗,严格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工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工地堆放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3)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4) 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
(5)此项目不含消防审批、整改及安装等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第九条、合同款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按下表方式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合同款支付比率应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首付款(签订合同之日)50%
第二次中期款(铺砖开始三天内)45% +变更款
第三次尾款(终验后三天内)5% +变更款
备注:有水电的项目的中期款在铺砖开始三天内交完,没水电的项目的中期款在铺砖验收后三天内交完。
合同款转入以下指定任一银行账户:
银行开户行户名卡号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甲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信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作为乙方送达催款函、工程联系单、对账单、确认单、验收通知等文件的地址或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同时作为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者未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受的、邮寄送达的,或甲方故意拒收的,相关文件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不能一致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法院即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附则
(一)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三)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门、窗、厨柜、衣柜、家具等属于大件定制品,不能重复使用,在运输过程中会有可能碰撞摩擦,一米外看不清楚表面有凹凸或小地方有花都属于正常现象,不能退换
合同附件:《预算单》《装修手册》《包干项目附件》《速算单》《宣传单张》
《活动协议》《定金协议》《主材单》《施工图纸》
甲方(户主): 乙方:
现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 箱:
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期限 日,竣工日期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2.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外界一切影响施工的因素;
2.3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间的,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4.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五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施工改造完工,轻钢龙骨固定验收;
(2) 木工吊顶,石膏板墙体完毕;
(3) 墙顶腻子打磨完工;
(4) 乳胶漆工程完工;
(5) 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
6.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24个月,24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他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双方约定按以下 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0%元;木工制作完毕后,发包方按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
7.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7.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8.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8.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8.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包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该建设项目的装修设计任务,根据国家设计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划投资约 元整建设地点在 。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装饰设计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图设计前,应确认平面配置图、天花吊顶图文件和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的资料,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准确,不得随意变更。
2、甲方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施工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按进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图纸。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设计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委托书,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修改,参加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需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下条办法计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1.经双方协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 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 元。
2.设计基本布局确定后,甲方先付给乙方30%的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同时设计交付日期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贰个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相当于设计费的0.5‰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随意变更图纸或更改材料而达不到设计的预期效果,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承包方: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室内亲子主题乐园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
第二条 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供应: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REN;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____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________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_________元;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 %,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____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元;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_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 (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九条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的方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发包人在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暂停施工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另行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十一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4、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身份证号码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第十二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十三条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1、双方同意工程价款按下列方式进行确定: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2)其他方式:
2、双方同意按下表执行工程款的支付: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第十五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4、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经过协商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施工项目确认书
2、施工图纸或工艺说明确认书
3、项目变更单
4、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单
5、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6、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明细表
7、工程验收单
8、工程结算单
9、工程保修单
10、发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承包方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十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内部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合同中的付款制度的管理,规范并统一付款程序,同时进一步提高甲乙双方的合作质量和合作效率,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付款协议,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乙方开票的规定
1、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2、乙方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所付款项,乙方收取需开收据,于收到后____日内将发票寄/送到甲方。
二、对甲方付款的规定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2、甲方第二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当工期进度到_____________________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时;
3、甲方第三次支付施工费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第四次支付施工费是在装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
5、剩余尾款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部分,作为装修风险金,在三个月后无工程隐患再支付(注:施工费包括装修辅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管理费等)。
三、其它约定:
1、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应严格按照与甲方确认的装饰装修合同保质保量的按时完工。
2、如果乙方由于某些特殊情况要求甲方提前付款,必须提前与甲方及时沟通,甲方可视具体情况给与帮助。
四、其他规定
甲乙双方应信守本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起诉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请仲裁。
五、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为凭。
六、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常合作的情况下将长期有效,如任意一方要更改或解除该协议必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做出书面更改通知,双方协商修订。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合同编号:[20__年] 号
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绵阳市建筑装饰协会印制
合 同 条 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工程面积: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标准: 现场验收合格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300000 元,金额大写: 叁拾万元整
1.6工程结算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包干;
(2)按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方案及出图,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甲方另行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3.2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单位因施工而收取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3.4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5禁止拆改承重结构,如需拆改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等管线。
3.6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施工期间乙方需使用的办公室、住宿、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3.7 甲方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项目施工保险,并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委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合同中规定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等施工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4.3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之前,严禁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4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处理好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注意环境保护。
4.5保护好施工现场现有的设施,成品保护若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4.6保护建筑内与施工有关的各种设施,保证办公室内上、下管道畅通。施工现场的每天垃圾清扫,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符合工程验收条件。
4.7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8负责所有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的卸装和搬运上楼。
4.9服从和配合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4.10严禁浪费材料,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作出处理。
4.11严格按图纸及甲方的书面交底施工,如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12不得滋兴生事,恶意停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作出处理,直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及报送相关单位的全部设计图纸。
第五条 施工材料
5.1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提前48小时申报材料计划清单.负责提供主材的数量,规格。
5.2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施工及现场办公的临电,临水设施,电梯保护,现场灭火器放置等工作由乙方负责。
5.3乙方申请材料的计划单应按照图纸符合实际不得过度计划,以免产生浪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6.1该工程质量严格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
6.2若双方未另行约定该工程质量标准,该工程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3双方约定: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 全权负责。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工期可以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若超期5天未付,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工期不得顺延。并对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付款方式:
9.1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保修金除外)
支 付 时 间费 用 比 %金 额(大写)
1.水、电路预埋轻质隔墙,吊顶基层结构验收合格三日内20
2.瓦工施工,木工施工,电工穿线全部结束,油漆工进场施工,验收合格三日内 40
3.竣工验收合格三日内35
4.质保期结束付清尾款5
9.2工程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应在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及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三)上签字。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应书面提出,若七日内甲方未有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向乙方结清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9.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甲方将工程款交予乙方其他人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②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③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四),保修期限为 壹 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1.2合同签定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其它,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 5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付对方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力。
11.5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按未付款额的 3 ‰乙方支付违约金。
11.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7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外运费用。
12.2施工期间,甲方将办公室钥匙一套,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并交付甲方。
12.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有权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交付甲方审阅同意。
14.6本工程由甲方为施工人员购买20万/人意外保险。
14.7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变更单
附件二:工程验收单
附件三:工程结算
附件四:工程保修单
附件五:工程质保范围
附件六:工程费用明细
附件七:工程预算表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一)
变更内容原 设 计新 设 计 增减内容( + - )
详细说明: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件二)
序号主 要 验 收 项 目 名 称验 收 日 期验 收 结 果
整 体 工 程 验 收 结 果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结 算 单
(附件三) 年 月 日
1原 合 同 金 额
(元)
2
变 更 增 加 金 额
(元)
3变 更 减 少 金 额
(元)
4甲 方 已 付 金 额
(元)
5甲 方 结 算 应 付 金 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保 修 单
(附件四)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保 修 期 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壹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附件五:工程质保范围
质保范围:
工程项目部 位数 量质保期
非质保范围:
1、所有部位玻璃的破顺;
2、人为的损坏;
3、不可抗力破坏;
4、超过质保期;
5、客户自购部分;
6、其他双方认定部分。
未尽事宜另做书面说明。
合同编号: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家居装饰装修工程单项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
2、 工程面积: 。
3、 工程承包项目: 。
4、 工程承包方式: 。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______ 层(式) ______ 室 ______ 厅 ______ 厨 ______ 卫,总计施工面积 ____________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开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6. 工程竣工日期: 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工程总天数: ________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 、材料款 __________ 元; 2 、人工费 __________ 元;
3 、设计费 __________ 元; 4 、施工清运费 __________ 元;
5 、搬卸费 __________ 元; 6 、管理费 __________ 元;
7 、其他费用(注明内容) ______________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 1 %支付给乙方。
4. 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责任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 12 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装饰装修 工程
吊篮 租赁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承租方:
住 所:
出租方:
住 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__ _工程__ ____设备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2.现场代表
2.1 承租方现场代表为________,其职务为________,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出租方现场代表为 ,其职务为 ,其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吊篮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可视情况,选择适用项填写)
序号设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机械编号出厂日期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4.出租方资质要求和吊篮资料
4.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政府授予的租赁资质、安装资质。
4.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5.租赁期限
5.1计划租赁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4 月。办理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日期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提前结束租赁期。
5.2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 7 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
5.3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吊篮设备,应提前 5 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6.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6.1本合同价款由租赁租金等相关费用构成。
6.1.1租金
序号物资名称 规格租金(元/台*天)台数天数 价格
1吊篮
……
小计
承租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不定期续租时,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计算公式为日租金*实际使用天数。
6.2本合同总金额暂定为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
6.3 租金单价及合同总金额已包括:租赁设备的进出场费用、使用费、折旧费、租赁物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合理损耗费用、为保证租赁物顺利投入使用而必需的检测费用;出租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租期服务、市场租价涨幅、延长租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由出租方负责维护(修)的费用、配件费用;若租赁物需随机人工操作的,还包括了操作工人工资、保险等费用;以及出租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
7.价款支付方式
7.1租金支付。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出租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收到业主相应进度款后 15 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 60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60 %。剩余 40 %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提供足额的合格发票后的 20 日内支付。
7.3 在设备报停待拆或春节等节假日导致设备停用的情况下,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7.5 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吊篮停用的,费用损失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7.6 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
8.租赁设备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
8.1设备交付时间: XX年XX月XX日 。
上款规定之交付时间为拟定交付时间,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交付时间。本款约定交付时间为设备安装完毕并满足使用要求的时间,必要情况下,出租方应在征得承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进场安装,以确保吊篮按期满足使用要求。
8.2物资交付地点: 。
8.3验收方式:出租方将租赁设备运至承租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由出租方组织相关部门对租赁设备进行验收,双方现场代表共同组织验收,并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对租赁标的物有特殊验收标准的,应当按照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必要时,承租方可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9.出租方义务
9.1出租方在现场的一切管理活动需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人员进入现场应统一着装。承租方认为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 3日 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9.2出租方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如租赁设备为机械设备,出租方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机械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出租方因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如出租方无机械设备拆装资质,经承租方确认同意后,租赁吊篮设备的拆装由出租方负责另找有相应拆装资质的公司负责拆装,由此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出租方承担责任。
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9.3出租方保证设备按设计参数正常运转,保证承租方的施工进度。非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因特殊原因需停机时,出租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与承租方代表沟通,并在获得明确答复后方可停机,如因安全原因必须停机的情况除外。
9.4出租方根据承租方要求提供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保证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薪酬、奖金及相关保险费用。
9.5出租方负责工作期间租赁设备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9.6出租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吊篮的检查、维护,承担相关费用,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
9.7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非承租方责任造成的吊篮的毁损(含正常损耗在内)和灭失的风险。
在租赁物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承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吊篮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吊篮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吊篮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吊篮及时进场继续施工。
(4)当出租方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吊篮及时进场继续施工时,则视为该吊篮自动退场,该吊篮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9.8出租方应承担因吊篮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费、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9.9出租方与承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吊篮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9.10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9.11出租方负责租赁吊篮设备在现场的财产保管并办理财产保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租赁吊篮设备损毁、灭失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9.12出租方在承租方施工现场的企业形象宣传,必须遵守承租方的有关规定。
9.13除本合同约定外,出租方作为有经验的专业公司还应承担合同履行中的其他注意和勤勉义务,以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承租方义务
10.1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10.2负责吊篮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10.3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吊篮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10.4提供租赁吊篮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伙食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10.5按合同约定返还吊篮。
11.租赁吊篮设备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和检验(仅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11.1租赁吊篮设备进入承租方现场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吊篮设备的履历卡复印件、以往维修与保养记录及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11.2租赁吊篮设备安装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及出租方授权代表确认同意的安装任务书和设备安装方案后,方可实施。
11.3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实施租赁吊篮设备的拆除出场工作。
租赁吊篮设备拆除出场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及出租方授权代表确认同意的拆除施工方案。
11.4上述11.1-11.3条所要求出租方提供的资料作为质量记录,出租方应保证其真实性,在每项工作进行完毕后1日内,提交承租方存档备查。
11.5租赁吊篮设备的安装、调试、拆除等项工作,出租方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承租方的要求出具检验报告。有关记录需交与承租方存档备查。
11.6出租方负责组织租赁吊篮设备的验收。
12. 设备保养(仅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12.1出租方负责租赁期间租赁吊篮设备的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
12.2出租方应编制在吊篮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计划,按计划和租赁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租赁机械设备的保养,并作好保养过程的质量记录。
12.3出租方应及时进行租赁吊篮设备的保养,出租方如需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12.4承租方同意出租方按照租赁吊篮设备的保养规程安排租赁吊篮设备保养的时间,并经承租方确认。
13. 设备维修(仅适用于机械设备租赁)
13.1出租方应保证有足够的设备配件库存,以便及时修复或更换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配件,保证租赁吊篮设备能够正常运转。机械设备配件包括:
(1) 吊篮提升机
(2) 钢丝绳
(3) 安全锁、安全绳
(4) 吊篮篮身配件
(4) 吊篮电箱
13.2在承租方同意的时间内,出租方每月定期进行租赁吊篮设备的维修,维修内容包括:
(1) 提升机运行是否正常
(2) 电箱运行是否正常
(3) 钢丝绳是否存在断股等情况
(4) 安全绳磨损情况
(5) 其他可能影响吊篮使用安全性的情况
13.3施工过程中,租赁吊篮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 4 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一次;发生一般故障时,停用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否则,租金按以下方式扣除: 不计当日台班费
13.4如果租赁吊篮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间超过 8 小时,给承租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承租方可就此提出索赔,并可从月租金或其它途径从出租方处获得补偿。出租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13.5出租方应如实填报租赁吊篮设备维修记录交与承租方存档备查。
14.转租
在租赁期间,承租方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将吊篮转租给第三人使用。
15.合同转让条款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应恪守本合同的承诺和约定。如需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必须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16. 权利瑕疵担保
16.1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所有权明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任何权利,影响合同的履行,出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
16.2 出租方应确保其提供给承租方的设备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纠纷和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如发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或争议,出租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及赔偿承租方的一切损失。
17.违约责任
17.1出租方违约责任
17.1.1出租方未按时间提供吊篮,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5 %的违约金,并按承租方许可的期限内提供。
17.1.2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特征提供吊篮,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3 %的违约金,并按承租方要求尽快提供合格的设备。
17.1.3出租方未按数量提供租赁吊篮设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8 %的违约金。
17.1.4 出租方未按照承租方要求或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8 %的违约金。
17.1.5出租方的其他违约行为: /
17.2如发生17.1款约定的违约行为,且出租方未在承租方通知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租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一方式解决:
(1)按承租方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向第三人承租类似机械设备,出租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书面通知出租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
18.不可抗力
18.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8.2 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18.3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18.4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60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双方在上述期限内未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19.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承租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管辖及解释。
21.其他约定事项
21.1 特别约定事: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21.3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指合同书、函件、传真)为准。
21.4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合同双方各执 壹 份。
21.5 附件:本合同附件 / 份,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承租方(盖章):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第 _______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2) 乙方包工、包基础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附表3: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日。
开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6 双方商定,合同价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款项以转账支付,所有款项转入合肥鹏友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乐鹏卡中(户名:乐鹏,卡号:6232 2083 4010 0239 816 .开户行:合肥科技银行城东支行) (见附表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工程监理
本工程若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
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书面通知乙方。
施工图纸
3.1 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__要求。
3.2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第 _____________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须双方在
每页图纸上签字方为有效)。设计费用___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电器等陈设,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负责。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承担其费用。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5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费用。
4.6 凡涉及4.4款的变动,甲方应当向物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乙方备案。
4.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材料和阶段性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严格按甲方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5.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5.3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因违反安全施工规范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内部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5.4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防火要求。由于施工造成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5.5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
5.6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齐有序。
5.7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不包括专业保洁)
5.8 负责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
5.9 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洽商单》(见附表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表),明确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增减。
6.2 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代理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洽商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
6.3 工程增减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6.4 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7.2 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变更洽谈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
7.3 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7.4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有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 如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而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延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7.6 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家、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
8.3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5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9.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主要施工材料验收(开工后三日内);
(2)中期验收: ①水电管路敷设验收;
②木制品框架及饰面板验收;
③竣工验收。
10.2 中期验收指工程进度过半,即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乙方通知甲方进行中期验收及中期结算(根据“合同”预算、工程变更洽商及水、电施工单核算中期款),甲方未按约定交纳中期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并承担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等损失。
10.3 工程竣工验收前2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和结算清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和结算清单2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6: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应付清尾款,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如果甲方既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
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 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法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认证过程中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
11.1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约定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一次性付清,总计(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见附表7: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款;
第十二条 工程保修
1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8: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2.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12.3 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维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查验,并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维修。
第十三条 有关具体规定
13.1 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____________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3.2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小区内垃圾站,外运垃圾由甲方自理,如委托乙方处理,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3.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_点__________分至___________ 点 ________ 分;下午 ________ 点 ___________ 分至 ___________ 点 ____________ 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 合同当事人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部分违约)均须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4.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4.3 由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4.4 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的违约金。
14.6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4.7 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的,乙方退回甲方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等单位申请鉴定和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附件及其他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份,________ 执 _______ 份。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
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发包人(甲方):_______
住所:______
电话: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
电话: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
电话: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a.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b.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 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天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 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年__月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 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b. 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c. 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d. 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 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__)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 %时(以工程价款比例为准),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应予以承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 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 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a.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阶段或时间 支付金额第一次 支付_______元 ;
第二次 支付_______元;
第三次 支付_______元 ;
第四次 工程验收后 天 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约_______元。
b.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 种进行结算:
a、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元;
b、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元;
b1.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墙面面积顶面面积+_______%(前两者的和)
b2.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6% b3.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_______%,拼花部分+10% b4.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5平方米按0.5平方米计算,超出0.5平方米的按一平方米计算。
B5.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B6 .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_______%(实际面积)
B7.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B8.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a.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 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c. 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的,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缴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d. 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应当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_______%,项目完工_______%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_______%的,甲方应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日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 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近额(元)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
第三次双方验收合格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