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首饰销售合同(3篇)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精选3篇)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公司地址: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第二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其它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篇2

甲方:上海金运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经销协议如下:

一、 甲方授权乙方在 经销莱珂服饰。

二、 甲方以商品全国统一零售价的4.5折作为乙方结算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运费由乙方负担,甲方代办运输手续。本市内运输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自行看样定货,发货后不作退换货处理。如有质量问题,货到三天内通知甲方,并发回给甲方鉴定,过期不再处理。

四、 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五、 甲方授权期限为半年,经甲方对乙方销售业绩考核,再协商制定续签手续,或转为连锁经营点。

六、 如有下列情况,甲方不需经乙方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且由乙方自负一切责任:

1、 有违反本协议之事的行为。

2、 不能及时给付货款。

3、 提供畅销产品,供同业仿造。

4、 对外促销等广告,未经甲方事先同意而实施。

5、 乙方违反以上条例,经口头劝告无效,再发书面通知限期改正,如还不思改过,经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七、 协议期满,自动终止双方义务。

八、 协议期间,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处所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上海金运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地址:上海市浦东金桥金东路258号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店铺面积:

签协人: 店铺地址:

签协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乙方运输方式:

运输送达地点:

邮编:

珠宝首饰销售合同 篇3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销售珠宝首饰等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金额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付款方式

乙方现行给予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待甲方将货物交付乙方后。乙方一次性将剩余货款_________元已转账方式全部付清。

三、付款日期

乙方先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定金_______元后,甲方需将所有货品包装好交付于乙方。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剩于_______万元贷款。

四、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车费由乙方负责。

五、产品信息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净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乙方千分之________的罚款。

(2)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甲方少交,乙方仍有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因甲方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而造成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货款总值百分之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应偿付不符合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贷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________的罚金。

(2)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原材料或技术、资金、包装物,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不能提供时,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贷款总额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5)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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