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国旗下讲话(精选18篇)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接受健康的思想,并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学会做人的前提。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有些现象我们学校也曾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MP3等等。还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总之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
还有一些同学与社会上的一些青年交往密切,时常出入网吧、电子游戏厅、酒吧、歌舞厅等场所,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因此我们要尽量禁止去这些营业性场所,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犯罪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上网时一定要注意交友安全。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中小学生一日常规》和《中小学生守则》,用校纪班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2、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 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3、胸怀宽阔
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 、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 “让法制在我们身边,让快乐伴我们成长”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日常生活中“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对于一个国家,一个家庭、一个学校来说十分的重要。例如,我们中学生就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它包含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
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校园中,我们必须遵守校规校纪,不然我们的档案上就会有一个不好的污点;我们生活在社会上,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我们亦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可以维护到他人的利益。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荣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那就是我们要知法,要守法,要用好法!这样我们才能正确的迈出人生的第一步!
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中,可能会有无数个诱惑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我们必须无时无刻都要想着“法”;在每一次抉择之时,都要想着“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好学生、一个好公民!
那么,同学们,就让我们要“知法、守法、用法”,让法制在我们身边,让快乐伴我们成长吧!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让安全陪伴在你我身旁》。
结束不久的上海东方卫视选秀节目《中国达人》刚刚落下帷幕,获得这次比赛冠军的是来自北京的“断臂钢琴师”——年仅23岁的小伙子刘伟。当人们震撼于他“对我来说,要么赶紧去死,要么精彩的活”的人生感叹时,当人们感动并惊叹于他坚强的双脚在琴键上娴熟地弹奏乐曲时,当人们叹息命运对他的折磨时,是否有人会深究造成他不幸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是安全的缺失。是裸露的高压电线折断了一个10岁儿童的成长翅膀。
同学们,生命是一曲优美的交响曲,是一篇华丽经典的诗章,是一次历尽挫折与艰险的远航。生命诚可贵!它属于我们每个人只有一次;我们热爱生命,因为生命是美好的,它令我们的人生焕发出灼灼光彩。然而,面对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处处潜在的意外,你是否做好准备加以防范?你是否重视过这些看似不起眼有一天却会带给你致命伤害的问题?
世界万物皆有生命,安全是一个人生命存在的有力保障,拥有安全才能拥有生命。面对那些血的事实,面对那些本来可以避免或是减少损失的事故给我们的惨痛教训,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重视安全?
安全知识的贫乏,安全意识的淡薄总是让我们看到一幕幕血的教训。有关数据显示,每年我国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都有44人死于事物中毒,溺水,交通和其他安全事故。排除那些不可预示的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重大事故,约有80%的非正常死亡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避免的。
同学们前车辙后车鉴,他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难到不应该使我们警惕吗?难到不让我们痛心吗?杜绝不安全隐患铭刻在心吗?人们用鲜血换来教训,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同学们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以他们为戒,重视安全,珍视生命,那我们就能拒绝事故与千里之外。
“孩子绕过石子。”“小心前面的坑。”“当心路上的汽车。”“过路口的时候左右看看。”“放学就回家。”这是多么熟悉的声音啊!母亲在我们蹒跚学步时就开始的指导,父亲在上学路上一声声的叮咛。每一句亲切的话语带来的都是亲人们无限的牵挂和祝福。生命之花开放的是否绚丽,是否多彩,安全问题则是首要的决定因素。它是实施一切的前提。
同学们,“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如果有人问我:安全是什么?我会告诉他,安全是幸福,是快乐,是健康和生命。不管春夏秋冬,我们要把安全装在心中。只要安全在你我心中,就能让希望和安全一起飞翔。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
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爷爷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一年,12月4日是法制教育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内容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从事的各种活动都有可能遇到各种不安全的因素甚至造成严重安全事故。据了解,我国每年有近1.6万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原因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的中小学生平均每天达40多人,而其中位居首位的,就是交通死亡人数。在现实生活中,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会时不时地发现有人闯红灯,有人逆行车,有人边骑车边听音乐,有人骑车带人等违反交通规则,危害交通安全的不良行为。在这里,我要郑重地提醒我们的同学为确保我们自身的生命安全,也为了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做到不闯红灯外,骑自行车时不要带人,不要多人并排骑车,更不要逆行车。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样也存在着很多威胁着我们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现象。有的同学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有的同学在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有的同学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在这里我要提醒同学们的是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违法犯罪现象,青少年因安全防范意识和社会实践经验的缺乏,在应付各种异常情况方面能力还有所欠缺。但仅仅依靠社会、学校、家长的保护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每一位同学都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时时刻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中,随时随地为着我们的安全而约束自己的行为,机智勇敢地处置遇到的各种异常情况或危险。
同学们,生命无疑是可贵的,她带给我们激情与活力,让我们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我们校园的和谐美好,在以后的生活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学习法律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学习法律知识既能保护自己,又能养成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这天在收听学校红领巾广播的节目时,我再一次认识到做一名小学生不但要遵守知法守法,还要学会保护自己。
记得有一次,我从《今日说法》节目中看到,在某个小村庄里,有两个七八岁小女孩在路边玩耍,正好被一个喝醉的老头看到了。那个老头用糖果把她们哄骗到他家,然后就伤害她们,因怕小孩出去乱说,最后老头残忍地把两个小姑娘杀害了……尽管最后老头理解法律的制裁,被判死刑。但是两个可爱的小女孩再也回不来了原本刚刚开放的两朵小花,就这样凋谢了!两个家庭也不知何时从悲痛中走出来!看了这件事,我心里既害怕又震惊,心想:我们必须要从小学习并掌握保护自己的方法,并且告诉身边的同学,一齐来学法知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和朋友。
这段时间,我们学校开展了“宣传法制,珍爱生命”的主题教育活动,透过参加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法律知识,深刻地认识到学会保护自己,就必须要做到: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有陌生人搭讪,必须随机应变,尽早离开;不能随便理解陌生人任何东西。学会保护自己,学好法制知识,从此刻做起,从自身做起。
今天是12月3日,明天是是12月4日——全国第12个法制宣传日,也是xx普法规划实施后的第二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我市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围绕这一主题,我校根据上级通知和本校实际,将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宣传宪法所体现的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精神,形成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我们要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履行好自己的义务,依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的总章程,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和全社会宪法意识的提高。因此,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努力创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社会法制环境,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下面再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一切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人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2.树立自尊、自立(七一建党节演讲稿)、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样、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大家要怎么办呢?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要从小做起,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明事理、辩是非,“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用法、守法》。
根据我国近年来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违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情绪易冲动,甚至还有所谓的情感纠纷等。比如:前几天在我市某校发生的一起打架斗殴致人死亡事件,就是因为情感原因,与同学发生了口角,叫校外人员入校恐吓,并在斗殴过程中造成了二人死亡的惨剧。
参与打架的学生在事后非常的后悔,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就因为他们的一时冲动、幼稚所导致了这样的悲剧。
有的同学认为违反校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认为违反校纪也就是扣扣分,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我要说的是: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在你一次又一次的违反校纪的同时,这种违规的恶习也已经一步步走进你的世界,违纪的习惯逐步演变成违法。
有的同学错误的认为:在当今这个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矩所束缚,会不利于自己的发展,做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与众不同。但是,设想一下,同学们,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那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会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所以更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规校纪,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青少年。
那么,让我们一起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用法律来为我们营造一片蓝天吧!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指的是法律和制度,是作为好学生的我们就应遵守的。但是,一些人违反了法制,误入了歧途,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年来,青少年犯罪事件在频频增加,我们看着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可曾想过,这些和我们差不多大的青少年,为什么要违反法律和制度呢?因为青少年自我控制潜力很弱,没有法律意识,把犯罪当成了儿戏。所以,老师经常给我们讲讲解法律知识,还请了家长进课堂,为我们普及法律知识,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进班级,法律进校园是务必的。
学校里,我们不但要学习文化知识,而且从小就就应重视“法制”二字,增强法制意识。在学校这个和谐美满的大家庭中,我们就应友好团结,和睦相处。但是,有些同学为一件小事与他人争执,大动干戈。虽然往往只是擦破点皮,但如果你养成这个坏习惯,长大进入社会就有可能对人大打出手,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
学校里还有一个不好的现象就是偷窃。一次,我把一支新买的铅笔放入文具盒中。可当我上厕所回来时,就发现新买的铅笔不翼而飞。这种现象,我们学校时有发生,隔三差五,便有丢钢笔的,丢橡皮擦的,丢书的……个别班的老师一旦查出来,但是也是批评几句,这样轻微的惩罚让有的同学养成了坏习惯。以后成年了,偷窃了别人贵重的东西,便不是说几句那没简单,而是构成了偷窃罪。
由此可见,法制是多么重要!在此,我期望我们学校能长期开展法制课堂,让学生们对法制有更多的了解,创造和谐校园。为了我们能够好好学习,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为了我们能更好的走向社会,我们就应把法制当成最重要的一门功课来认真对待。
我们江北实验小学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典型。我喜欢我们的学校。
老师、同学们: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老师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人人争当勤奋好学的好学生。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我今天的主题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过马路,就可能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例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国家讲究“依法治国”,而在学校里,我们以校规治理校园,以班规管理班级。为了促进学校正常教学生活,我们必须要遵守纪律。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在学校里,我们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晚进教室喊报告,得到许可才能进,举手发言有礼貌,文明休息有秩序,遇见老师问声好······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 拾金不昧品德高,助人为乐心友善······这都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一个人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大家,形成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和谐社会。孩子们、少先队员们、小公民们,我相信,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美丽校园、和谐社会就在明天。
法律、法令、条例等的总称“——这是”法“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打小就知道这个”法‘,可如今小学快毕业了,还不知道“法”具体是什么概念。《新华字典》里的解释对于广大群众们来说过于模糊、抽象
对我们而言,最熟悉的莫过于交通法则了,常听大人们说’某某某又醉酒驾驶了,某某某因为急,没看红绿灯,撞到行人了,某某某开车没系保险带,被罚款了……‘可还有人明知故犯,在不该停车的路边停车、闯红灯、醉酒驾驶……我迷茫了,为什么有些人明知道法,却不尊重法。法,你在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了我们儿童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的保护,第二十一条规定:家长、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包括对学生罚抄诗词、课文等)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从此,我学会了保护自己并不侵犯他人的尊严。
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自从颁出了《禁酒法》,平时亲友相聚时喜欢小饮一口的爸爸也完全按照“开车不喝酒,饮酒不开车”来行事,别看亲友们说少喝一口查不出来,但是一旦出事就是大事了,再说了,法虽然约束了自己,但也给大家一个和谐的社会。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法的影子,也许,就在你不经意时,就动用了法的力量,维护了自己的权利。如购买了伪劣商品,可拨打12315到消费者协会,维护自身权益。受人恐吓,打110,能够保护人身安全。大家除了知道杀、抢、强、夺、偷之外,还应该更知法、更懂法。法律,应该受到人民群众的认识、认知。法是无比尊严的,无比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
你是学生,就应该遵守校规;你是工人,就应该服从指挥;你是医生,就应该按规定行医……只有法治,才能建设一个美好、和谐的家园。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携手维护法神圣的尊严,维,护世界的和平。让更多人知法、效法,就是尽我们所尽的一份微薄的责任!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谈起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正是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生命和财产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律同行?有同学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可我要说:“不,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现象有呈上升势头,而且呈低龄化趋势。来自中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违法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占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美丽的年华、多彩的青春就因为犯罪而不复存在了。
某中学两名高一学生,在班级打扫卫生中追逐,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名学生互相推拉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谁知放学后,在其他三名同学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偿,对方不答应,两人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的同学手握借来的小刀挥动捅插,被插的同学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杀人的同学可能因为未成年而免于偿命,但漫长的铁窗生涯便开始了。我们如果仅仅看到别人的悲剧却不去反思自己的行为,约束自己的行动,那么悲剧可能就会在你我身上重演。
作为学生的你们核心任务是学习,但好好学习的前提是遵纪守法,而遵纪是又是守法的基础。我们千万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许多青少年犯罪都是由娇生惯养,争强好斗和受外界的不良影响造成的。所以我们要打消类似“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的念头。
同学们,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就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是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边缘线,才可以在法治的保护下自由飞翔,放飞梦想,书写灿烂的人生篇章。
三、用法。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制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在自己权益受到侵害时,采取违法的手段保护自己,反而因为触犯了法律使自己反受其害。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与法律同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小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就应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有统计证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据报道: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犯罪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犯罪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
如果你认为“此刻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此刻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此刻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群众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同学们,从这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齐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上,你是否反思过:生活中的你,做过违法的事情吗?
你闯过红灯吗?有没有因为无聊而乱改过国歌呢?之所以发出这样的反问,恰恰是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你经常犯这样的错误。殊不知,闯红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乱改国歌违反了《国歌法》。也许你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处罚,但是这不意味着你没有违法。
当然,我国有那么多法律条文,我们不可能部部了解,条条熟悉。但是我们作为中学生,至少要懂得规范自身行为。基本的对错,我们可以判断。现实中,很多看似无所谓的行为,说是违纪,有的甚至已经违法。比方说,有的同学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不摸,小到几块钱,大到几百块、手机等等;有的同学很冲动,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等。我曾经多次教育自己的学生,如果有一天学校教育对你“束手无策”,那么未来社会一定会对你的错误行为进行惩罚,因此养成好习惯,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是多么重要。
后天12月4日,我国的第6个国家宪法日。所谓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可能同学们感觉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不然。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生长发育阶段的你们,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在此,我发出倡议,让我们一起与法同行,崇尚文明。
首先是知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比如刚刚,当国歌缓缓奏起时,你是否做到双手自然下垂,双脚并立,肃立致敬并行注目礼呢?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20__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在奏唱要求方面,国歌法对国歌奏唱的场合、国歌奏唱的礼仪等作出规定,同时鼓励我们唱国歌、敬国歌、爱国歌。在法律责任方面,国歌法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还会认为自己的无聊行为无所谓吗?所谓无知者无畏,切不可等到犯下大错才幡然醒悟。
其次是守法。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应关注自己平时的行为习惯。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规矩,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包括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要求。《中小学生守则》是我们的行为准则,如果我们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言谈举止等方面的要求,乱扔垃圾,不爱护公物,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打架斗殴,公然不尊重老师,背后讨论老师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以后要改正会很难,也可能会酿成大错。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告别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最后是用法。无论是你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还是与不法行为作斗争,我们都要善于并勇于用法律来保护我们自己和他人。
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弘的画卷;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和谐法治,才能撑起社会的朗朗晴空。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我们必须与法同行,崇尚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