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检员岗位说明书(精选3篇)
二、教会学员熟练掌握所学舞蹈课程的基本动作、步伐、音乐要领。
三、贯彻学校制定的:教师要"寓教于乐、轻松教学",学员要"开心学习、快乐成长"的教育培训理念。每个教师都要讲究课堂艺术,努力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学员的学习兴趣。
四、关心每一位学员的学习状态和学习情况,对每位学员都给予同样的关爱。对学习技能低差的学员多加鼓励,不得歧视学习技能低差的学员。
五、完成艺术总监下达的各种演出舞蹈节目的编排任务,并接受其对所编舞蹈节目的指导与审核。
六、完成行政总监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积极配合办公室主任下达的各项招生宣传、报名缴费、参赛、考级、服装定制等宣传动员工作。
七、负责完成各班学员每年的赛前、考前培训工作。并积极为学员参赛、考级进行带队管理。
八、每个教师通过不断学习,定期深造,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所教班级的教学质量。
九、认真细致落实学校制定的《学员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每个学员在校的安全保卫以及学员上学(放学)时的交接工作。
1、负责对进出厂包材、成品进行抽查检验;
2、负责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公司要求;
3、向上级反映检验情况,并提出杜绝不合格品产生的建议;
4、协助进行产品标识规范化建设。
一、工作内容及权限:
1、提前30分钟到岗,根据生产计划单要求做产前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料,包装物等),填写品质检验日报表对应项目,签署生产计划单。
2、监控、受理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检验,对判定的等级标准签字确认,对品质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改进处置单、口头及书面通知等),填写品质检验表对应项目。
3、填写质量检验日报表小计并汇总,填写交班记录,上交质量检验日报表和改进处置单底联。
二、工作上级
1、直接上级是品控中心专项责任工程师,接受直接上级的领导和指令。
2、对不能判定或判定有争议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异常事项,向直接上级报告。
3、将填报的质量检验日报表、单、证等,送达直接上级。
三、工作考核
1、漏检率1‰或等级错判一次,处罚金800元。
2、因客诉造成损失,经上级主管部门判定后,承担与本人工作有关的经济责任。
3、因个人原因,致使对产品的检验、判定、改进、处置、报告等不及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判定后,由个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每季度无漏检、错判、客诉、处置不及时等差错,按本人工资标准的20%给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