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厢厕所清理不及时扣1分。
2.包厢厕所清理不合格扣1分。
3.未按规定关闭灯具、排风扇各扣1分。
4.垃圾桶不及时清倒扣1分。
5.卫生区域留有死角扣1分。
6.着装不整扣1分。
7.物品补充、储备不到位扣1分。
8.水杯清洗不干净(有水渍、油渍、污渍)扣2分。
9.冲洗洁具浪费水资源扣2分。
10.区域工程报修不及时扣1分。
11.工作执行情况不达标扣2分。
12.交接不清扣2分。
13.无故在操作间休息、闲聊扣2分。
14.无团队协作配合意识扣2分。
15.营运现场对客人没有礼貌扣1分。
16.未按时巡查(30分钟内)造成卫生不合格扣1分。
17.凡违反现场营运奖惩条例任何一条扣3分。
18.清洁过程中(洗手间、湿滑地面)无相关提示牌扣2分,造成客人投诉或滑倒扣5分。
19.清洁工具清洗、保养不及时扣2分。
一、外围环境保洁
(一)道路、广场、停车坪成片不打扫每片次扣5分;主要的道路、广场、停车坪打扫不在上午8点以前完成的,每片次扣1分。
(二)绿化带、花园有塑料袋、饭盒、废旧衣裤、成团枯枝、成堆枯叶及其它明显废弃物,隔夜的每处扣1分。
(三)灯杆、树干有明显广告、废旧宣传条幅或其它张贴物、悬挂物及乱拉线,隔夜的每处扣0.1分。
(四)污水口、雨水口有堵塞物导致积水每处扣0.5分;水池中的水面有明显漂浮物,隔夜的每次扣1分。
(五)保洁员垃圾清运不及时,隔夜的每处扣1分。
(六)不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焚烧枯叶枯枝,或直接焚烧生活垃圾,每处扣2分
二、垃圾清运
(一)小吃街垃圾超过2车未运走,学生公寓内垃圾超过下午2点未运走完,每处扣3分。
(二)各垃圾桶内有隔夜垃圾,每处扣5分。
三、楼栋保洁
(一)院办公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5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
(二)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0.5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2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0.5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5分。
(三)其它楼:大厅与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标准相同;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2分。
四、其它:
1、保洁员必须是按要求着装上岗,未着装上岗每人次扣0.5分。
2、常德职院后勤公司卫生保洁监管考核细则
(乙级标准,月百分制)
一、外围环境保洁
(一)道路、广场、停车坪成片不打扫每片次扣5分;主要的道路、广场、停车坪打扫不在上午8点以前完成的,每片次扣0.5分。
(二)绿化带、花园有塑料袋、饭盒、废旧衣裤、成团枯枝、成堆枯叶及其它明显废弃物,隔夜的每处扣0.5分。
(三)灯杆、树干有明显广告、废旧宣传条幅或其它张贴物、悬挂物及乱拉线,隔夜的每处扣0.05分。
(四)污水口、雨水口有堵塞物导致积水每处扣0.2分;水池中的水面有明显漂浮物,隔夜的每次扣0.5分。
(五)保洁员垃圾清运不及时,隔夜的每处扣0.5分。
(六)不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焚烧枯叶枯枝,或焚烧生活垃圾,每处扣2分
二、垃圾清运
(一)小吃街垃圾超过2车未运走,学生公寓内垃圾超过下午2点未运走完,每处扣3分。
(二)各垃圾桶内有隔夜垃圾,每处扣5分。
三、楼栋保洁
(一)院办公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5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1分,新增的每处扣0.1分。
(二)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地面有废弃物、灰尘、积水,隔夜的每处扣0.5分;成片未打扫每次扣2分。墙面(含灭火器、外置管道、门框、楼梯扶手等)有灰尘、渍印、蛛网、乱贴乱画,隔夜的每处扣0.5分。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5分。
(三)其它楼:大厅与图书馆楼、后勤公司楼标准相同;卫生间墙体有污渍,洁具(含管道)有堵塞、不洁净光亮,地面有污渍、死角、积水,室内有异味,隔夜的每处扣0.2分。
四、其它:
保洁员必须是按要求着装上岗,未着装上岗每人次扣0.5分。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切实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推进乡村一体化建设,促进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实现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的目标,根据区政府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镇各行政村(社区)全体保洁员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凡在工作期间,决不允许私下转让工作岗位,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
2、保洁员每天清理1次各自清洁区,特殊天气除外。
3、对出勤不力,被检查发现的,考评定为“基本合格”。
四、考核奖励办法:
镇政府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员工作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备案,依照考核标准按每次对各村进行检查、评分,根据每次检查结果综合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五、本考核办法列入年度农村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考核综合评分不合格的村,取消该村评比各项先进资格,并扣除经费(按考核得分评出后三名,分别扣除倒数第一名1000元,倒数第2名800元,倒数第3名600元)。
在年度考核综合评分优秀的村中取前三名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优秀奖,分别给予村级奖励(标准为: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