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实用14篇

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通用14篇)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1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现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确保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学校和家长防溺水安全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库、水沟、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7、家长履行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以及放假期间的安全监护责任、做好孩子溺水防范工作。

8、学校设立学生私自游泳举报电话,鼓励家长和学生相互监督及时报告学校处置,电话: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后仍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镇第二小学

20xx年7月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2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 校车车牌号码:

校长签字: 车辆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3

暑假将至,为了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和谐的假期,特制定《第二中学暑假安全责任书》,望同学们认真遵守、监护人切实教育监督。

1、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走路不闯红灯,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骑英雄车,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或结伴到河流、池塘、水库、水渠、大井等危险地方玩耍、游泳,不得在水边戏水、划船、钓鱼等,以防溺水。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得翻越围樯。

5、不准携带火种,严禁在家中私自点蜡烛、点蚊香,不得私自外出游玩,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私接电源。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9、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0、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1、不准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2、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不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把家庭信息透露给外人,不食用陌生人给的食品,不让外人进入家中,不与社会闲散人员或者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不携带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

13、不准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任何同学在暑假期间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4、玩耍时不做有危险性的动作,不起哄,不追逐打闹或搞恶作剧,不在狭窄人多的地方急速奔跑,不持有管制刀具类凶器,更不能持器械、锐器追逐和打闹。

15、同学之间发生矛盾,要妥善解决。严禁采用不当手段,如采用殴打、谩骂等方式解决问题,更不得勾结社会青年滋事。

家长要在假期期间严格履行监护人的职责,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孩子,确保孩子的安全。同时还要提醒、帮助、督促孩子的假期学习,要求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孩子暑假教育到位,严防溺水、交通事故等恶性事件的发生。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和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级_____班学生(签字):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中学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4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与学生签订。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住宿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寒暑假期间正式留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寒暑假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社区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凭公寓临时出入证和学生证进入学生公寓,并按规定住宿。公寓临时出入证限由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出入证的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寒暑假留校期间,学生从学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九、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学号: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5

家长您好: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学校已经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请家长在假期中做好孩子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和全面安全监护,家长做到以下几点,以确保平安愉快度过假期:

一、高度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各种传染病,注意个人卫生,做好自我防护;教育和管好孩子不到人员聚集场所,避免接触传染病病人;教育孩子如果身体不适立即告诉家长,并及时去正规医院就医。

二、密切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管理好孩子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上内容。管好孩子不擅自离家玩耍或外出。假期不要让孩子单独出门串亲友或逛商场,如外出游玩一定要有家长带领并加强安全防范。

三、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乘车、走路时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不在道路上玩耍打闹或从事有碍安全的活动,12岁以下儿童不骑车上路。

四、 教会孩子安全自护自救的方法,教育孩子不玩易发生伤害的玩具和游戏;不玩火;不随便动用电器、电线、插头、煤气、锐器、刀剪等,预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严禁学生到危险水域游泳或到坑、塘、河、沟边、工地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或逗留,以防溺水和受到伤害。孩子游泳必须到正规场馆并有家长陪同。

五、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严格把好食品饮料卫生关,不食用过期、腐烂、发霉、变质和没有卫生合格证的食品和饮料,勤洗手,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六、教育孩子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及各项法律法规,服从学校、家庭和社区管理,不对自己及他人实施人身伤害,不损坏公物,不扰乱社会秩序,不逗惹宠物以防咬伤。

实验小学 20xx 年XX月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切实加强艺术设计系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实践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同时为提高学生的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创建安全、稳定的外出写生秩序,现结合实际情况与参加外出写生的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外出写生期间,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艺术设计系关于〈专业考察〉课程外出写生的管理规定》。凡因违反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设施损坏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

二、遵守当地的地方法规,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不做有损学校和个人名誉的任何事情;如有违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切实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带队老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不得擅自离队,尤其女生更应提高警惕,不得独自离队活动,有特殊情况应经带队老师批准。擅自离队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并按违纪从严给予处分。

四、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增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注意食品卫生和医疗安全。

六、学生擅自到江河湖塘洗澡、游泳、捉鱼等,或者不遵守交通规则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七、禁止进入娱乐场所饮酒、跳舞、玩游戏机、赌博、K歌等活动;晚间十时前所有学生必须返回集体住所,凡违反此规定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学院和系(部)按纪律规定进行处分,违反国家法纪法规的由公安、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生如有不适宜外出写生的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在写生前报告班主任(辅导员)和任课老师并履行请假手续(即: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确认、系审批)后,由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情况属实后方可不参加外出写生,但应参加下一届学生的写生考察并完成相应作业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九、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系部、学生各持一份。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系主任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系(部)盖章: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7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4)、驾驶员酒后驾驶。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________

学生签字:___年级____班级 姓名:________

班主任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8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9

为确保训练营学员能在训练期间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得到全面培养,经训练营与家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责任书:

1、学员保证按时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学员在训练时间以及外迟到、早退、旷课发生事故自行负责。

3、学员保证训练结束后及回家,不得在营内滞留、嬉戏玩耍,因此造成事故的自己负责。

4、学员往返训练营的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

5、学员知晓是患有心脏病或内、外科其它疾病,以及各种传染病禁止参加训练营,学员承诺在报名之前已经身体检查确保无相关疾病,身体条件符合参加训练营条件。凡隐藏病情未告知者,一切后果自己负担。

6、在训练期间,学员听从教练的安排,如因违反安排而发生的安全事故自行负责承担。

7、学员了解并知晓篮球训练的危险性,在训练期间,学员发生正常的运动损伤,如:擦伤、挫伤、扭伤等等都属于正常现象,不得因此要求训练营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10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您好!为了保证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根据上级部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进行的接送学生车辆(家长租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要每天按时接送学生上、下学。家长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责任。家长应要求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按时回家。

二、严禁学生自行骑车上、下学,提倡家长接送学生,不提倡学生乘坐、租用车辆上、下学,坚决不允许家长租用拖拉机、机动三轮、拼装车、报废车、超速超载车、低速载货车、无证、无牌、无营运资质车等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

三、确需租用车辆上、下学的,要做到以下几点:

1、学校没有校车接送学生。家长自行租用车辆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的,须与所雇车辆驾驶员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家长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3、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家长要教育学生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讲究秩序,不拥挤打闹。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到车窗外。不向车外乱扔石块、纸屑、果皮等垃圾。

4、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及时解决。

(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 2)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 3)驾驶员存在作风问题或身体、心理健康等问题。

( 4)驾驶员酒后驾驶。

(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 6)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四、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若有违反,按本责任书所列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级:

姓名:

班主任签字:

20xx年2月18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11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夏季来临,溺水安全事故频发的季节里,预防学生溺水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水伤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意义,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力度,要让学生充分认识到私自下水游泳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江、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七、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行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或者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安全与生命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上述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九、本责任书经学校、家长(监护人)盖章或签字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一份,上报教育局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xx区×××学校(盖章)

三年级二班学生:×××

班主任(签字):×××

年月日

学生家长(签字):×××

年月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1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近年来学生溺水事故频发,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为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相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担负起监护责任。现就学生的防溺水安全签订责任书:

学校方面:

1、大力宣传防溺水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到河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不得私自或结伴下河游泳,增强学生防溺水的意识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项,让学生掌握有关防溺水、自救等知识,在紧急情况下,会进行简单的处理。

家长和孩子方面:

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家长要负责监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孩子私在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

2、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如确需游泳的,要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没有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严禁私自或结伴去划船。

4、乘坐船只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发现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上述各条希望学生和家长认真遵照执行,如因家长安全工作不得力,学生经教育不听,不自觉遵守责任书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有效。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云县后箐中学

20xx年8月31日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签字 篇14

随着夏季到来,我国进入了高温、强降水、雷击、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为了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积极做好防患工作,我园与各位幼儿家长(监护人)签定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各位家长要明确自己是幼儿安全第一监护人,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认真履行监护和教育管理责任。

一、家长加强对幼儿的防溺水知识教育,落实以下监管责任。

1、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护送幼儿入园、按时接幼儿回家。

2、严禁孩子在上学、放学途中到河边玩耍或同意幼儿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儿独自到和边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下,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后,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幼儿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校或推迟到校,可在家长帮助下电话向老师请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雨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预防雷击事故发生。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幼儿无家长接送独自入园或离园(家长接出幼儿园后让孩子独自回家)途中发生的;

2、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幼儿自行到校发生的;

3、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

幼儿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到河边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险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四、幼儿在我园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

学校(章):太乙镇幼儿园

*班班主任:

幼儿姓名:

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20xx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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