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 )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司员工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入职我公司担任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盖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证明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场开发部职员,在职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
XX部先生/女士/小姐因春节请假 天,假期到期后未及时回来上班,经电话通知后仍未到岗,根据公司考勤与考核管理规定第五条:请假未及时到岗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1*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部门)的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年月日
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 年 月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离职证明
自X年X月X日入职我司担任XX部门岗位,至X年X月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X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
期间曾被授予“”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X年X月X日
_______________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入职我司担任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岗位,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_____年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
期间曾被授予“_______________”称号(荣誉)。
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阅读延伸》》员工提供虚假离职证明被录用,公司发现后如何处理?
问:
我公司最近收到一封某公司的公函,告知我单位一名员工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该公函中严正指出该员工掌握公司的技术秘密,若擅自利用该人员掌握的技术秘密,将承担法律责任;另外,若明知此人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雇佣,将承担相关损失和连带赔偿责任。
我当时很诧异天外飞来的这封公函,因为入职时该人员提供的入职材料都是齐全的。于是翻出半年前入职时该人员提交的离职证明,和寄来的公函加以对比,两个公章明显不同。
后来与原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到,由于当时该人员离职前签订培训协议,但未满服务期而离职,未给公司培训赔偿且并未办理离职手续,也并没有通过人事部门开据离职证明。原公司多次试图联系解决,该人员予以拒绝。后了解到此人已经在我公司工作,就提交我公司此书函,并希望尽快解决,若是再不解决将提交法院处理。
公司迅速开会讨论此事,因诚信问题,最后还是考虑不再雇佣此人。
也咨询了12333,若其离职证明是伪造或公章属偷用,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为由,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后来和当地的劳动局仲裁室联系,说是可以不用仲裁认定合同无效,公司可以和员工直接解决。公司自行解决的话,也要证明离职证明是伪造的或是公章是投机取巧取得的,才能以“欺诈”为由认定合同无效,让此人离开的心服口服。
问题是:
1. 那么如何证明呢?是由原公司书面证明还是该名员工书面证明?
2. 除了证明离职证明系伪造的书面材料还有必要准备其他书面材料吗?
3. 有没有其他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崔律师解答:
个人意见,供参考。
解除与此人的劳动合同关系要准备好合法的理由,经合法的程序。
1、事实:此员工入职时提供的离职证明确属虚假。
建议继续取证:
(1)与原单位再次电话沟通,了解当时其离职的真实情况,并予以录音,如对方配合,可要求对方出具一个当时此员工离职时的书面情况说明;
(2)与此员工面谈,让其对于入职时的离职证明予以解释,并对原单位发来的函件予以解释,进行录音取证。
(3)如此员工不承认此入职证明系虚假,公司可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上公章进行真伪鉴定,拿到鉴定结论。
2、理由:
(1)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员工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入职材料,你可以看看你们公司员工手册,是否有对此种行为的明确处理,是否在规章制度上有相应的约束,是否属于严重违纪可解除的情形。
(2)以员工欺诈,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为由,终结用工关系(注意,此处是“终结用工关系”,因为劳动合同无效,不能再讲“解除劳动合同”)。
3、程序:通知工会,征询工会对处理此人的意见。向本人递送书面处理通知,终结用工关系,同时办理离职手续。
做到以上内容,基本上没有问题了。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xx年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助理职务,至20xx年01月01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此间无不良表现,经公司研究决定,同意其离职,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