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最新13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人美心善的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13篇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1

一、开工、竣工

1、承包人在接到(监理人发出的)进场通知后拒绝进场,属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与其中止施工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接到进场通知后不能按时进场的,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2、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必须开工建设。

如果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3日内没有开工建设,从第4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

3、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按承包人承诺的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到期不能完工,按合同约定扣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按合同价每日扣万分之五。其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二、人员与材料、机械设备

1、承包人一般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更换项目经理,须得到发包人批准,并交2万元违约金。

2、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主要管理员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少于21天,需离开时应经监理和发包人同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按时到场,罚款按合同金额的1%缴纳。

3、承包人按照施工规范施工,不按施工规范施工的,甲方开具停工通知书,直至清场。

4、对工程中使用的材料、构配件。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检验,并应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如果承包人拒不检验,或边使用边检验,后补证明的,罚款500元/项?次。

5、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未经检验,不得使用;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及时运离工地或做出相应处理。

如果承包人拒不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运离工地,拒不执行指令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天。

6、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设备按计划及时进场,并对进场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需要。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7、发包方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在工程质量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时,承包人应采取返工措施,承包人应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

违反此条规定的,除限期改正外,罚款500元。

8、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施工规范要求,提前24小时进行上一工序报验。未经报验进行施工的,罚款300元/次。

三、施工场地清理

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的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场地清理的内容一般包括:

(1)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处理或清除出场,处理或清除应符合有关规定。

(2)临时工程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承包人的设备和材料已撤离,废弃的设备和材料已清除。

(4)施工区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系统均已进行了疏通和整修。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内的施工堆积物已清理。

违反上述任意一条,除限期改正外,罚款300元/天;3天内不清理者,视为拒不清理,加倍罚款,并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因另找工人清理的费用。

四、资料

在施工中,拒不执行指令,不按要求报验阶段验收,不进行上一工序验收,填报有关资料后进行下一工序的',须重新验收,完善资料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建设,否则,不进行工程的计量、验收和结算。

五、开会

工地例会或临时通知的会议,应到人员迟到的罚款200元/人;顶替的罚款300元/人;不到的罚款500元/人。

六、维修

竣工验收后,保修期满前,工程出现缺陷的,需及时维修,接到发包人或监理机构维修通知后,3日内不进行维修的,视为拒不进行维修,发包人将另行安排人员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解释

对以上罚款,拒不立即缴纳的,处以每天增加1%滞纳金。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2

一、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配备与要求

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1-2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4.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2支水枪。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2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4个干粉灭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个消火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接在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泵房门向外开,水箱补水口不少于2个。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禁火区域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

①禁火区域内;

②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③各种受压设备;

④危险性较大的高处焊割作业;

⑤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①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

②小型油箱等容器;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方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性材料。

3.施工现场动火,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①一级动火作业,应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②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生产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写防火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动火。

③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审批申请表,经工地安全员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三)特殊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①进入装饰、装修阶段,要设吸烟室或吸烟点。

②高层建筑和地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报告险情。

三、重点部位的防火要求

(一)易燃仓库的防火要求:

1.易着火的仓库应设在水源充足,消防车能到地方,并设在下风口处。仓库照明应安装防爆灯具,室内通风要良好。

2.易燃材料的堆放应分垛堆放,木材、防水卷材、锯末等,不得大于50m2,垛与垛之间应留3m宽的消防隔离道。

3.仓库或堆料场,所使用的照明与易燃堆垛间距,至少保持1m。

4.对贮存的易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通风。

5.安装的开关箱、接线盒,应距堆垛外缘不小于1.5m,不准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6.对仓库或料场内的电气设备,应经常检查维修和管理。

(二)电焊、气割场所的防火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的存放距离不小于2m。

②使用时两瓶间距不小于5m,两瓶距焊、割点不小于10m。

③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作业,必须执行“十不焊”规定:

a.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焊割作业;

b.动火作业未经审批不准焊割作业,审批后,不设看火人、不备灭火器材,不准作业;

c.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不准焊割;

d.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e.装过各种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焊割。

f.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g.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h.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

i.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作业时,不准焊割。

j.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3

1、施工工地现场由公司指派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管理,现场一切事宜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项目经理解决,请与项目经理协商,不得擅自做主。

2、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向工程部联系与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立即除名。遇参观客户参观工地现场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3、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

4、工人施工前项目经理要详细交底,施工图由项目经理、客户、工程部各持一份,装修过程中相互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5、保护成品与半成品,不叠放、堆放,不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应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

6、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在工地留宿;入厕需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从重处罚。

7、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进行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所有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按每人每天70元计算)

8、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水电线路等改造规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指定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0、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必须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拉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纪守法,不得参与社会纠纷,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维护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若受到客户的好评将给予奖励。

13、根据现场状况规划专用的材料堆放处、油漆堆放处、建渣堆放处、所有的相关物品必须堆放清洁、整齐、有序。

14、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建渣应统一堆放并每天清洁。

15、贵重及易损材料应特别注意,严防损坏、丢失、保护原有设施。

16、电动工具小心使用、注意安全,经常保养及维修。

17、现场所有插座板及插头,均应使用合格产品,使用时不得有电源线及有电部分裸露;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18、施工现场严防烟火,不得乱拉接线路及灯头等;不得使用花线作为电源线,不得将电线直接插入插座,线路严禁超负荷,旧房改造电路必须先安装电保护开关,方可施工。

19、施工现场用水小心谨慎,严防浸泡木制品及渗透到下层,用水场地应固定。

20、施工现场各工种应相互协调配合,严禁相互污染,损坏成品。

21、严禁带家属及小孩到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饭。

22、文明施工,维护公司声誉,注意节约水电,不得在现场随意大小便,每天收工后应完成门窗水电气的关闭。

23、装修房橱柜、洗涤盆、卫生间洗面盆、浴缸、坐便器及配套五金件应封闭保存。

24、装饰木制作饰面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防止污染及钉眼反锈,柜内不得堆放杂物。

25、以上各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篇4

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九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从柱子箍筋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别是板筋,必须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作法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两天上报甲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特别需注意对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及外架基础松动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情况进行监管。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9、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2、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2、 各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合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障体系,且必须有经甲方审查批准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未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上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建筑物在开挖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向甲方提供《放线记录》,经甲方现场代表复核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经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甲方、监理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三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更换管理人员。

6、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7、甲方、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建设单位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改。检验合格的,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甲方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工长外,还必须保证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施工单位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建设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瓷片等),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砌体工程开始后,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提供的户型图完成砌体和水电定位施工标准间,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可大面积施工。

11、若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甲方有权勒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所建房屋面积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作为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理应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房屋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及时告知甲方,若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概由施工单位承担。

13、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送检的材料必须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各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甲方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施工单位应在收到甲方现场代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现场代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各施工单位在搅拌混凝土或砂浆前,必须向甲方提交混凝土或砂浆施工配合比文件,搅拌过程中必须在搅拌机旁张贴施工配合比挂牌,并设立专人计量监控,夜间也不得例外,监督人员不得离开搅拌现场,甲方现场代表将随时现场抽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视为重大质量事故,除责令其返工外,并视情节予以索赔。

16、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与物业公司交接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100-200/项。次。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责任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20元/人,缺席者罚款5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形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责任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2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元的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项目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维修检修等施工作业时能够有序、安全地进行,保护施工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入公司生产车间前的安全管理规定

2.1生产部在工程项目招标前要安排参加竞标的施工单位到生产办接受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合格的施工单位,方可参加投标。

2.2施工队伍承担公司的工程项目后,在办理外来工程项目合同的同时,必须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签订《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现有不签施工安全合同进行施工的现象,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5000元。

2.3签订《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的施工单位到生产部领取入公司安全培训的资料,办理安全教育的手续,由生产办统一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考试合格者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

2.4安全教育合格的施工单位,填写《外来安全信息登记表》,上报《hse作业计划书》,计划书中对风险识别、风险评价以及风险消减措施等方面的内容要全面、详细、符合实际,经生产办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进入生产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3.1外来施工单位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到公司生产部办理入厂证,不持《安全教育合格证》的施工单位,公司生产部不予办理入厂证。

3.2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配戴安全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必须按要求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衣、帽、鞋、手套、眼镜、防毒面具等。不准穿能产生静电的衣服、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危险区域施工。

3.3工程开工前,要按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安排作业棚、休息室、办公室、搅伴站、施工材料堆场预制场地等,所有布置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核。生产区域内严禁有人居住。

四、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规定

4.1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如坑、进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警示,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4.2搭建临时建筑物应提交申请,并附有具体区域相邻建筑、管线位置图,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报安全质量环保审批,批准后方可搭建。

4.3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的人员名单组织施工,不得私自雇用名单外人员。如施工单位缺少某种特种作业人员需外雇时,要事先将雇用人员名单报生产办审批,经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入本公司。违反此规定每发现一人,个人罚款50元,单位罚款XX元,转包单位罚款10000元。并通报全公司,停止施工。

4.4未经允许,不准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后,立即恢复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4.5凡申请特殊作业(如:动火、高空、有限作业、动土、临时用电等)的施工单位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到生产部办理手续,经批准后按批准的时间、地点等作业,施工单位要随身带作业票,不得转借他人,在接受检查时要出示作业票,不能出示作业票或借口在他人手中的按无票单处理,罚款1000-5000元。导致事故的,按《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4.6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易燃液体擦洗设备、配件、工具和衣物等。

4.7施工人员严禁进入非本单位施工区域或场所,不得乱动、乱碰或拆卸任何设备零件、附件等。自觉维护作业区域内的建构筑物、设备管线和安全消防设施,在作业中可能对其构成影响或威胁时要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预以保护。

4.8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因违章给本公司造成设备损坏、财产损失、人员伤害的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所赔偿的经济损失由本公司相关部门确认落实。

4.9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要安装阻火器,按规定路线行驶,在指定位置停放。遇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统一指挥或熄火停车,严禁进入禁行路线。

4.10外来施工人员要随身携带各种证件(如:入厂证、安全教育合格证、焊工证等),并接受检查,发现无证或不带证件,按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停止施工。

4.11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发生险情或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并立即通知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私自处理事故。否则,按《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4.12施工单位要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程服务安全生产合同》各项条款、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局、及本公司的管理制度,施工中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4.13本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经常检查外来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是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制止、处罚、停止施工作业。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汇报,不认真履行职责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施工完成后安全规定

5.1施工结束后,生产部根据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考核结果,按照《外来施工单位综合安全考核表》对施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70分以下的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返回。综合得分70分以上(含70分)的单位,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5.2施工单位持《外来施工单位综合安全考核表》到有关单位办理安全风险抵押金退还手续和付款手续。有关单位必须根据《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综合考核表》结果,办理退款和付款手续。否则,由此引起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5.3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足时,外来施工单位应补足。否则,本公司将从有关单位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六、附则

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由本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6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配备检查员,落实各级责任制岗位防火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员工进场必须进行上岗前防火防爆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防火防爆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4、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现场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施工区域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

6、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同意才动火。

7、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9、按有关规定制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奖罚分明。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篇7

(1)雨季施工前,我们将根据现场和工程进展情况制定雨季施工阶段性计划,并施工现场的情况配备防护器具。

(2)雨季施工时,现场周围做好排水沟,边坡上做截水沟,现场排水系统应贯通,并派专人进行疏通,保证排水沟畅通。

(3)道路出入口做泛水,防止地面水流入,保证施工道路不积水,潮汛季节随时收听气象预报,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防台防汛的应急材料(可利用潜水泵和抽水泵等)。做好现场排水,将地面雨水及时排出场外。

(4)做好防雷、防电、防漏工作,必要时应搭设防雨棚,保证施工正常进行。施工现场的龙门和钢管支架要有防雷措施。

(5)做好防坍塌的工作,雨天应避免深基坑的施工,已形成的深基坑要加强防护,危险部位要进行支撑防护,以防坍塌。

(6)若雨季必须连接施工的砼工程,应有可靠的防雨措施,备足防雨物资,

(7)雨季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设、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如防潮),及时整改。

(8)收听天气预报,尽量避开雨天施工。做好防台风和大风工作,风力达到6级以上时,要禁止高空作业、起重作业。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8

一、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由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登记管理。严禁闲杂人员随意进出,外来人员出入应办理登记手续。

二、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出入现场应戴安全帽,佩戴施工证。对于无任何证明出入现场者,值班警卫有权盘查,并制止其行为。

三、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门卫应登记,带货出厂时,需凭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及主管工长开具的“通行证”,并严格检查携带物品是否相符。不符者,禁止放行。

四、值班警卫应加强管理,禁止与本项目生产施工无关的外来车辆进入现场。

五、值班警卫在查验出入现场车辆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将其扣留。并立即报告保卫负责人,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9

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违者处以50—500元罚款,并赔偿所有损失。 10.团结工友,关心他人,严禁打架、斗殴。否则见一起打架、斗殴事件罚班组20xx元;造成伤害他人的责任有班组长和当事责任人承担,并与肇事者解除合同,将其开除出施工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机具、不听整改指令的,处以50-100元的罚款。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其班组和本人负全部责任。

12、职工安全罚款次数和金额累计最多的班组,班组长将受到管理不力处罚,罚款为500—10000元。

13、班组长上班前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每月发放工资要对班前记录检查后签发。

14、检查人员对违章人员的违章行为,采取现场拍照取证,按项目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开具罚款通知单,交财务科实施,在当月施工队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15、对在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中,遵章守法表现突出,且没有被处罚过或是被处罚次数和金额较少的班组和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条例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完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5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5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施工现场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队设兼职质检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检查,控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质检工程师对质量薄弱环节制订出能够保证质量的各项措施,并组织实施,克服质量通病。项目部每月定于25日由项目经理带队,会同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各施工队兼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同时每月项目部由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写出质量检查通报,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当事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于在检查中成绩突出、质量优良的当事人,进行奖励。以此提高职工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

四、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也是我公司承建该工程的主题。为全面实现业主提出的质量目标,我项目部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周密组织,精心施工,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精品意识,视工程质量为生命,认真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规范的各项要求。按照ISO9001的质量体系,对本工程进行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把创优工作落到实处。

五、质量保证措施实施细目

5.1实施三阶段质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5.1.1事前质量控制

1)建立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主持,由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队长共同商讨确认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工程开工前7天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图纸复核制度

图纸的复核在工程开工前复核完毕,图纸的复核由总工主持,工程部具体负责,必须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复核结果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其结果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3)技术、质量交底制度技术、

质量的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一项不可缺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形式,具体可分为以下几方面:

a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同设计代表联系进行设计交底。

b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业主和总监审批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点。

c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部分项工程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4)现场材料质量管理

a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各种地方材料、外购材料到现场后必须由质检部和材料部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b搞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水泥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有效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物理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进场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化验单。

5)计量器具管理

a质检部负责所有计量器具的标定、使用及管理工作。

b现场计量管理器具必须确定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的损坏。

c损坏的`计量管理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d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标定;严禁使用未经标定过的量具。

5.1.2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生产阶段以施工现场的各环节、各项操作、各工序的控制为主,通过“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把控施工生产关。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加大检查力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1)工序工程质量控制

a由工程部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将各作业工序质量管理要点落实到各工序,规范各道工序的施工操作规程。

b各工序作业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按质量管理要点针对工序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严格控制施工。

c各作业工序负责人和检验人员随施工过程和操作过程及时进行检查。

d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应从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方面对工序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5.1.3事后质量控制

以质量检查为主,配合业主、监理单位、质监站,我项目部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设置专职质检员,加大检测力度。

1)工序检测检验

a首次检验 首次检验是指某一分项工程的第一道工序检查验收,并对施工进行总结,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得到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进行正式施工。

b自检 自检是指分项工程工序施工过程和完成后对该工程产品的检查,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自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问题彻底解决在施工过程中。

c专检 项目经理部设工程质检部门,配备专人、专车、专用设备进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设专职质检员,组织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检查、评分,并由项目经理部确认。

d工序交接检查 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织,由交接工序作业负责人、质检员检查参加,对已完工程产品质量检查验收,质量达标准要求的工序,填写工序交接单,完备交接手续,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工序不能交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2二级验收及分部分项质量评定制度

5.2.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5.2.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各分管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班组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交施工队长确认,最终评定由项目经理部的质检部专职质检员检定。

5.2.3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施工队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5.2.4质检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施工队负责在指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检部门。

5.3工程质量评定

5.3.1由工程质检部门根据相关评定标准及招标文件对分项工程进行评定。

5.3.2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严格按合同执行。

5.4竣工自检

5.4.1自检领导小组,由有关领导、项目经理、总工、工程质检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对工程内外业资料进行综合质量评定。

5.4.2自检小组: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科和质检科有关人员或专职质检员组成,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5.4.3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并编制工程竣工自检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待最后检验。

六、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6.2凡各施工队、班组、劳务队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或发生了质量问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6.3凡各施工队、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对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6.4项目部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抽查、业主大检查、监理工程师评价、质监站检查等形式作为依据。

七、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

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副经理与工班长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项目总工与工程质检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工班长与参建施工人员签订质量终身责任状;逐级负责将质量责任彻底落实到人。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11

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奖惩措施

1、应严格遵守地方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严格按照现场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平面布置图(办杨公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材料存放区、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塔吊位置等)布置现场,并明确现场布置及文明施工完成时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班组,甲方有权作出经济处罚,各班组应组织专人定期巡查,并积极配合甲方的巡查工作。

3、现场围挡

a现场沿道路应设置封闭式砖砌围墙,高度应符合地方及建设方的规定。具体图标形式应由甲方确定。

b.与行政中心主楼分界处用不低于1.8米的彩板或用密眼网封闭。(违者XXXX年元/次)

c.现场应设置大门,设置门卫看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门口处应设有集水井及冲洗设备防止车辆带泥污染路面。

4.施工现场

a.甲方在其施工区域的总入口处设五牌一图(含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总平面图等)。

b.现场管理人员应统一佩戴胸卡。(违者10元/次)

c.非施工人员及不带安全帽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违者20元/次)

d.施工现场总主干道做混凝土硬路面。两侧设排水沟、集水井。

e施工现场道路应做成循环干道,严禁在干道上堆码材料、构件及其他杂物。(违者500元/次)

f脚手架下应统一做承台,在建筑物外墙四周抄平,夯实,并做素混凝土圈梁,水泥砂浆抹面,外侧面刷黄黑色分格,60cm一格。架体维护应用密眼网封闭。建筑物周围设排水沟,建筑物凸出部分距外脚手架不小于30cm,雨水及现场废水必须排入外管网内,现场不能见明水。(违者XXXX年元/次)

g.施工现场的管道不能存在跑、冒、滴、漏现象。

h.现场应按地方文明工地要求搭设较正规的搅拌棚,并在棚内设存水池、搅拌机、砂浆机、泵秤等,现场搅拌砼、砂浆要有标准的配比牌。(违者200元/次)

i.栋号出入口必须设安全通道,并搭设防砸棚,楼梯口、电梯口、建筑物的临边应设有防护栏杆,高度在900mm以上。(违者200元/次)

j.现场电闸箱必须使用安全监察部门认可的产品,电缆必须入地且埋深不应小于0.6m,电闸箱应设统一的台座及统一尺寸的保护栏。要求电缆用五线制,机具设备设专机专闸。(违者200元/次)

k.每个施工单位均应按规定及有关部门要求,对生活区、操作区、木工棚等配备消防设施。

l.施工现场及每个栋号均应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栋号标志牌等。(违者100元/次)

5.材料堆放

a.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分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划一,并设立明显标识牌。(违者200元/处)

b.钢筋存放场地应做砼硬化。筋不能直接落地,应用10~20cm厚的垫格架立。加工后的钢筋分类码放整齐,废料及时处理。(违者200元/处)

c.现场应采用砖砌或水泥板搭设的正规的水泥库,水泥应架起,距离地面不少于30cm(违者200元/处)。

d.作业区及建筑楼层内,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不能马上运走的必须堆码整齐。施工÷现场的垃圾要运到指定地点存放。(违者100元/处)

6、现场生活区

a.职工生活区必须封闭,布局应合理,并符合防火规范及用电安全要求。

b.宿舍内严禁搭设通铺,必须设立单人单层或单人双层床铺。宿舍内每天应由专人值日,保持干净整洁。门窗应有防蚊蝇设施

c.生活区必须设立冲水厕所、淋浴房、盥洗室并设集水井、剩菜桶,保持生活区整洁,严禁明水及剩饭菜乱倒现象的发生,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及清扫

d.职工食堂必须有排风及防蚊蝇等设施。

e.生活区应定期消毒。

项目

管理要求

处罚措施

奖励

措施

工期

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合同工期

按甲方要求,保证时间节点工期

工期细化,按施工进度计划工期

即:每月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每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5.若总工期能按合同工期完成退还所有节点罚款并按合同奖励。

违反合同总工期,超过一天罚款1万元

对于阶段性(基础、主体、装饰)时间节点工期没有完成,超过一天,罚款3000元

按周进度计划工期没有完成的单位工程罚款500元/周

按月进度计划工期没有完成的单位工程罚款1000元/月

对于非甲方原因拖延工期,甲方可以更换施工班组,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按延误工期最长的单位工程计算

对于各项评比优秀的单位给于奖励,从各施工单位罚款中拿出50%作为奖励

质量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

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严格在建设单位甲方及现场监理监督下进行施工,每道程序必须经过现场甲方监理认可

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施工

保证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合格,达到设计和建设单位要求

搞好图纸会审及施工前技术交底

加强职工质量意识,注重质量

主要材料未经甲方同意就使用到工程上,罚款XXXX年元

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乙方私自隐蔽的罚款5000元并返工处理一切材料人工自负。

结构工程:砼露筋罚款100元/处,蜂窝麻面、砼胀模罚款200元/处,楼面砼平整度大于规范罚款100/㎡,砌体平整度、垂直度、饱满度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处,其他结构工程大于规范罚款100--1000元/处,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元—10000元/处。并承担全部的返工材料人工损失。

装饰工程:内外抹灰平整度、垂直度大于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地坪平整度、空鼓、翻砂大于规范要求罚款100元/处,其他装饰大于规范罚款100--200元/处,破坏其他成品半成品罚款100~XXXX年元/处,砼未按配合比计量罚款1000元/次,

其他质量问题由甲方酌情处理。

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文明安全施工

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按照文明施工要求

1.对施工中安全设施不齐全罚款XXXX年元/次

3.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罚款5000~~50000元

4.外脚手架与工程进度不同步罚款5000元/栋,四口临边防护不及时罚款XXXX年元/处,安全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罚款5000元/处

5.其它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管理奖惩措施

项目

管理要求

处罚措施

奖励

措施材料

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图纸进行施工

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

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施工

保证进场材料、半成品必须合格,达到设计和甲方要求

严格按甲方要求要求控制成本

加强职工成本量意识,注重成本控制

现场上每天做到工完料清。落地砼、砂浆及其他材料未收捡的罚款100元/次,大面积的按2倍市场价罚款。

钢筋的损耗率不得大于1%。大于部分市场价2倍处罚。

未严格按砼及砂浆执行配合比罚款200—5000造成质量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其他造成的材料浪费甲方酌情处罚。

对于各项评比优秀的班组给于奖励从罚款中拿出50%作为奖励(进度罚款额除外)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12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7、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3、对产生噪音、振动及异味的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三、现场与个体防护

1、凡在2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拴挂牢固,严禁拴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拴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2、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3、施工临时用电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7、施工现场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电缆线路应采用沿支架或墙壁架空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缆。

10、配电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1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3、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1、焊接机械

a.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c.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d.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22、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一般场所可使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行灯及潮湿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低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路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4、施工完成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应报知项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临时用电不可作为租户办公的正式用电使用。

26、项目管理人员如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停电处理、令其停工整改。

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在楼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

4、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对不申报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篇1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 、带电作业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包括有危险和有中毒、窒息危险作业)

5、设备(构件)吊装拆卸作业

6、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二、审批手续与安全措施:

1 、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公司安保科审查和现场检查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专业人员施工。

3 、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统一指挥。

4、公司安保科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布置安全专(兼)职人员做好现场监督,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 、各部门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三、作业人员条件与要求:

1、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本工种作业所需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并持有本工种作业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证。

4、作业前、作业中不准喝酒,否则不准上岗。

5、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6、作业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设备、辅件、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7、要严格遵守各类危险作业的专业安全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8、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要通畅,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9、作业完成后,要按规定做好现场整理和清点工作,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11、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12、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起重机、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维护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13、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14、防火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15、在强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6、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