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责任制是指根据工作岗位的性质和业务特点,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并按照规定的岗位绩效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
一、备课制度
第一条教师必须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第二条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第三条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第四条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反思。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第五条备课时光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供给各种玩具、材料。
第六条坚持团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每周一次平行班团体备课。
第七条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二、听课制度
第一条每学期组织教师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第二条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20次以上,教学主任干事下班听课4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提议和期望。
第三条骨干教师每学期必须做示范课一次。
第四条青年教师每周自觉听老教师活动,并主动征求意见。
三、教师考评制度
第一条凡本园教师都必须按时理解工作质量的评价考核。
第二条幼儿园成立工作质量考核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各组组长参加。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拟定考核资料及评价标准
2、确定考核方法
3、定考核时光
4、研究奖惩办法
5、写考核总结
6、根据考核中发现的情景提出改善、提高工作的意见和提议。
第三条考核资料包括:出勤情景、工作态度、履行本岗职责情景、工作效果等。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不一样时期的要求拟定详细考核提纲。
第四条考核结果填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晋级、职称评定、选先进及选送外出学习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教育教学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幼儿园逐步开展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评估工作。
第二条成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园长担任组长,教研组长及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参加。
第三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小组在全面教育质量评估的基础上参考本园每个学期教育工作重点,研究确定评估的资料,制订评估标准,确定评估的方法及时光,并将评估后的材料进行分析,做出评估总结报告,提出本园改善教育工作的意见及提议。
第四条每学期末开展评估活动。
第五条教育质量结果与奖惩制度挂勾。
第六条每学期教育质量评估总结应作为下阶段制订教育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资料。
1、在护士长领导下,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医院和本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3、接待病人热情,做好病人心理护理,向病人介绍、宣传有关检查知识,解除思想顾虑,使病人愉快地接受检查。
4、做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检查各种消毒器械、敷料等用物是否备齐,诊疗完毕分别清理,消毒备用。
5、对病重者给予提前就诊,对年老体弱和远道来的`病人给予关照,对传染病患者根据条件,及时隔离消毒处理。
6、按规定管理好本科的药品、器械、被服、家具等物品。
7、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
8、掌握好急救用品的作用、剂量,掌握本科室各项检查的操作规程,必要时协助医师做好各项,并做好贵重仪器保养工作。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严格执行本公司门卫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对非本公司人员、车辆进出厂区要实行查询登记。
5、信件、报纸及时送至办公室,密件或限时信件及时呈送有关人员。
6、做好大门20米区域内的卫生环境整治和清理。
7、随时清扫门卫室,保持门卫室干净卫生。
8、值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注意安全。
9、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上岗。
10、值勤人员必须文明执勤,不得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员工、外来人员、公司客户及合作伙伴。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xx分钟,下班推迟xx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xx%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xx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xx元/次,旷课教师xx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xx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xx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1、要按时交接班,工作时间:白班早7:00至晚7:00。晚班晚7:00至次日早7:00。
2、工作时间以内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要经常巡回检查,管理和看护好所管辖区域的各种设施,发现问题隐患要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3、学生离校后必须将教学楼内外全面检查一遍,关好大门和楼内门窗,关闭非使用电源。
4、负责对外来人员的检查和记录,发现寻衅滋事、闹校人员立即劝其离校,并向领导汇报。对不听劝阻者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5、负责值日、值宿记录本保管,每月交学校。
6、值班期间不许喝酒,不许搞游艺活动,不许擅离岗位聚堆聊天和用校内电话聊天。
7、因更夫工作失职造成被盗或其他经济损失,视经济损失大小决定对更夫的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8、在岗期间不准因为任何原因离岗,尤其是在饭时不准离岗去吃饭。
9、擅离岗位一次予以罚款警告,两次以上予以辞退。
各区管理范围:
a楼区:东至铁艺栏,南至甬路,西至二宿,北至锅炉房。
b楼区:东至篮球场东侧,南至华龙苑,西至甬路,北至北墙。
c楼区:东至华龙苑,南至南墙,西至农场,北至实验楼。
后勤区:东至锅炉房,南至甬路,西至一宿,北至北墙。
实验楼区:东至甬路,南至实验楼南,西至农场,北至甬路。
艺体馆区:东至铁艺栏,南至华龙苑,西至篮球场东。
校门区:校门卫室南北铁艺栏和大门。
车场区:车场和车场大门的`各项设施。
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
2、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3、负责人对硬件场所的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4、营业场所定期进行卫生清洁,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5、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6、保持店堂内外清洁卫生,严禁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工作人员上班时,统一着装,穿戴整洁、大方,工作服夏天每周至少洗涤3次,冬天每周洗涤2次,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着装整齐,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档案。
9、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经�
2、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3、应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证明。
4、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5、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签放置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准确、规范。
6、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予顾客。
7、拆零药品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
8、对缺货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门传递消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9、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10、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总是及时报告药店经理。
11、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购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2、在店内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
药店营业员岗位职责
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法规,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合格的有效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3、营业时应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主动热情,文明用语,站立服务。
4、正确销售药品,对用户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根据顾客所购买药品的性能、用途、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认真执行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做好处方药审方、发药工作。
6、做好相关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
7、负责对陈列的药品按其药品性质的名称、数量、有效期等逐一登记并及时上报组长。
8、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及配送中心传递药品信息,并通知客户购买。
9、负责对营业场所环境卫生的清洁与保持,每日班前、班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卫生清洁。
10、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11、应提供咨询服务,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指导顾客安全、合理用药。
负责人岗位职责
1、组织贯彻各项方针目标,对本店内的经营管理及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2、积极实施并完成经营质量目标及各项任务,认真执行各制度和规定。
3、督促各岗位履行质量职责,确保药品经营质量。
4、负责进货计划的报送,调整好进货与库存的合理结构。
5、组织质量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做好月审核查工作进度表,确保各项考核指标完成。
6、负责督促药品质量的处理和近效期药品的促销落实工作。
7、每月定期召开质量分析总结会议,提出措施,以防为主,不断改进。
8、负责对消费者提出意见及建议进行分析,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9、负责定期上报药品质量信息,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10、以身作则,团结员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尊重员工的创造性,增强凝聚力。
11、认真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外部公共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 保安员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 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 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 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 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 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 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20xx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 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 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待加工的原料,一律不得直接放于地面。
已加工清洗的原料应放于台面或金属铁架上,肉类原料如放置时间超过1小时宜放置冷柜保存,以防细菌大量繁殖。
二、冷藏柜的使用:
1、粗加工间的冷柜专为存放生的肉类及原料,不得存放其它熟食品或熟的半成品。
2、肉类不得直接放于冷柜保存,须冷藏保存的肉类必须用不漏水、容量大的容器盛装。
3、冷柜应定期解冻、清洗,以保证制冷效果及冷柜内环境的清洁卫生。
4、冷柜不得存放私人食物或饮料。
三、砧板、刀的'使用:
1、粗加工间的砧板、刀只能用于加工生肉、瓜菜等原料,严禁用于熟食、冷菜等直接供人食用的食物。
2、砧板每次用完应彻底清刮、冲洗干净后竖起来存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洁。
四、蔬菜、肉类的处理原则:
肉类--先清洁,后切碎。蔬菜: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
教师的任务是教书育人,要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进行教学,使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培养能力,发展智力;要管教管导,寓思想教育于教学之中,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1、学习教学大纲,钻研教材,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设计教学方法,认真备课。
2、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学习目的教育,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组织好课堂教学,传授知识,注意科学性与思想性的统一,启发学生积极思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指导复习和布置作业,检查和批改作业,搞好讲评。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小教科制订的《小学生作业规范、教师批改要求及作业质量标准》(试行稿)。
5、重视因材施教,发现学习优异的学生,积极培养,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要进行个别辅导,耐心帮助他们在原有基础上逐步提高。
6、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多样化的课外活动,使学生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领域,培养技能技巧。
7、有计划地进行学习质量的检查,搞好测验、考试,认真分析试卷,积累资料,努力改进教学方法。
8、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定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
为了不断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客服现实干多干少和干的好干的不好一个样的状况,为此我园制定奖罚制度。
一、班务管理考核制度(每月50元)
1、各班教室门前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不能出现乱摆乱放的现象。(出现教室地面脏、墙壁乱涂乱画、东西乱摆乱放、教室有异味)任何一项2次以上扣5元。
3、因教师看护不力,导致幼儿经常尿湿裤子的(一月内尿湿裤子达到3次的),每月扣5元。因教师疏忽,幼儿尿湿裤子后没有及时通知家长的或师不知让家长反映来的,一次扣10元(幼儿发烧等老师没有发现者)家长反映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元。
4、培养每一位幼儿良好的习惯,文明礼貌等,抓好幼儿日常生活常规。上课前,要教导幼儿衣着整洁,、手脸干净、不托鼻涕、梳好头发,杜绝幼儿的物品忘在园内(发现两次往上者扣其5元)若家长投诉老师对幼儿照顾不周,一次扣5元。
5、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上课期间,不准关门,不准串岗,不准闲聊、不准接打与幼儿无关的电话、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照顾好幼儿,各班教师要坚守岗位,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教室或做私活、看书、打瞌睡等。发现一次扣5元,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6、班级教室环境布置要做到趣味化、课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尽量随教学内容及时调整变化。(扣5—10元)
二、职业道德考核管理制度;(每学期30元)
1、关心爱护幼儿,对幼儿要有耐心、爱心,不得用语言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扣5---10元
2不服从领导安排者一次扣50元。
3、对家长要热心、真心、服务周到,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来宾,不得向家长索要物品或与家长争吵,要妥善处理与家长的矛盾,不得因个人原因,情绪影响园里声誉。5—10元
4、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教师之间不能挑拨离间说三到四。扣5—10元
5、衣表不整不当扣5元
违反上述规定,扣除当月职业道德奖;如有家长投诉,经核实老师确实存在过错,造成不良影响,视其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工资。若因此影响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应予辞退。
三、出勤考核管理制度;【每月20元,满勤10元】
1、按时上下交接班,值班期间认真负责,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
2、出满勤者每月奖励10元,请假1天扣满勤奖,扣工资10元。(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为准】
3、无故旷工:1天扣本月全勤奖,扣工资50元,2天扣基本工资一半,旷工满5天应予辞退。
4、值周老师必须早到25分在大门口接园(值周老师交接班时必须有记录)无扣5元。
5、早操、开会、学习,教师都要到场,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都要参加,有事要请假,计入当月考勤,否则按旷课论处。(扣25—50元)6每天必须完成自己教案计划,每月完成后交给校方及检查。如有错字;不整洁;不详;不当者。(扣5---10元)
四、安全管理考核制度:(20元)
1.工作中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抓伤、咬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扣5---10元,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本月工资。
2、幼儿在外玩玩具时老师必须到场。(下课教室里不能留幼儿)一次扣2元。
一、 总则: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务法规制度,划清会计人员的职责范围,便于管理和核算,我单位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会计人员配备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了各岗位的会计责任制度。
二、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的设置:根据会计核算的需要,具体设置了财务室负 责人岗位、出纳岗位、事业会计岗位。
三、 各岗位的会计职责:
1、 财务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具体领导本单位和财务会计工作;
(2) 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单位预算指标;
(4)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盘点,核查工作;
(5) 开展财务收支计划完成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6) 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7)稽核、复核会计凭证,会计报表;
(8) 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负责会计人员的考核,参与 研究会计人员的作用和调配。 (9)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2、 财务室、出纳岗位:
(1)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
(2)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 保管空白收据和各种有价证劵;
(4) 保管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
(5) 每天盘点库存现金与现金账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6) 负责各种票据的进账,收入回单及时取回;
(7)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3、 财务室事业会计岗位职责:
(1) 按照《会计法》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严格审查,正确及时进行各项收支业务的会计核算;
(2) 按照规定设置,登记总账及有关明细账,并按期核对有关明细账;
(3) 负责编制本单位年度、季度、月份的各种财务报表;
(4) 负责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及档案材料;
(5) 负责按照税收法规政策,按时计算申报和缴纳各种税费;
(6) 负责办理有关信用卡业务;
(7) 负责按单位考核审定的报表,核发职工工资、补贴、奖金等;
(8) 参与单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各种资产要查明原因,经上级领导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
(9)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任务。
一、校长安全岗位责任
1、全面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规划,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
2、领导和组织本校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制订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项防范措施。
3、指导本单位安全领导小组抓好日常安全管理,督促领导小组落实各项安全检查措施,抓好安全检查工作。
4、直接指导安全教育,组织本单位的教职工对各项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他们安全防范意识。
5、指导和督促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校内安全工作检查。
6、落实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责任书工作。
7、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安全领导小组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档案,使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扎实开展。
8、承担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岗位责任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并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各学期安全防范工作计划。
2、协助校长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同时制订好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制订、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带领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会计人员的职责,概括起来就是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认真贯彻执行和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积极参与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进行会计核算。会计人员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地提供真实可靠的、能满足各方需要的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责。
(2)实行会计监督。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行政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3)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
(4)参与拟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5)办理其他会计事务。
为加强财务人员管理,规范财务人员业务行为,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度。
一、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暂行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严格按照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三)、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并按时送审上报,做到部门预算和财务决算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四)、掌握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核算工作,认真报账、记账、结账,做到手续不完备不报账,内容不真实不报账,数字不准确不报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负责学校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的计缴报销工作;负责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出以及其他日常工作。
(六)、定期分析、检查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学校预算执行情况,主动向领导汇报财务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七)、掌握人员工资变动情况和相关政策,负责编制工资及其它发放现金表册。
(八)、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有关会计档案,按规定装订,并按要求及时归档。
(九)、加强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保守财务秘密。
二、出纳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暂行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法》,遵守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严格遵守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制度,负责办理学校银行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三)、根据会计填制的记账凭证,办理款项收付。收付款后及时签章,并将凭证移交会计保管。
(四)、根据需要及时提取备用金,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做到账款相符,库内不准代保管私人或未做凭证的现金。
(五)、准确办理银行各项结算业务,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对未到账款要及时查询,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六)、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出具支票要求做到手续齐全,去向明确。
(七)、负责学校工资、福利等发放工作。
(八)、妥善保管现金、支票、收据、重要的空白凭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盗窃、失火事故的发生。
(九)、积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保守财务秘密。
一、校长职责
1、校长对学校的行政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依法治校,按教育规律办学。
3、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4、负责教职工的聘任、调配、培训和奖惩。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充分调动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5、坚持以育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文明行为训练。
6、坚持以教学为主的原则,大胆改革、创新,提高教学质量。
7、管好、用好学校经费;开展勤工俭学,搞好校园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8、关心教职员工和学生生活,加强团结,齐心协力办好学校。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学校支部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有关决定,把握办学方向。
3、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对学校行政工作进行监督。
4、审查和签发以党支部名义上报的文件,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5、领导团委、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
6、向校长或上级如实反映学校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三、副校长职责
(一)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分管的教学工作。
2、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制订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4、组织教师有计划地学习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经验,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5、有计划地抓好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6、积极组织开展各学科的教研教改活动。
7、认真抓好学籍管理,初、高中毕业考试以及新生录取工作。
8、合理用人,调配好教师与班主任。每学期做好教师的安排和聘任工作。
9、认真总结学期教学教研教改工作。
(二)分管后勤行政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分管的后勤行政工作。
2、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校园建设的近期远期规划和学期的总务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做好后勤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师生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
4、做好财务和财产管理工作。
5、直接领导总务主任和副主任,指挥总务处开展工作。
6、抓好勤工俭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7、负责抓好学校环境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抓好学校物业管理并使之规范化;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三)分管德育副校长职责
1、协助校长抓好分管的德育工作。
2、根据上级党政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的政治理论宣传工作。
4、协助校长、党支部书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定期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6、引导教师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教育原则。
7、直接领导政教处、团委开展德育方面的工作。
四、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协助校长负责做好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2、协助校长制定、贯彻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
3、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关系,上传下达,保证学校各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4、负责召集学校行政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认真执行会议决议。
5、编写学校大事记,做好人事管理和人事档案归档工作。
五、教导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制订并实施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审查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批各科教学进度计划,安排教学周程表,检查、总结学校教学工作。
2、做好教师的任课安排工作。
3、组织与管理教学工作。
4、组织开展教研教改工作。
5、做好教师的基地与校本培训工作。
6、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7、做好学生的考试与建档工作。
8、全面检查、总结学校的教学教研教改工作。
六、政教处主任职责
1、协助校长制定并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编制学校德育工作周程表。
2、督促、检查班主任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
3、经常了解学生校内外的思想行为表现,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4、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提出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措施,提高德育的质量。
5、严抓学生纪律,制订奖惩条例和细则,负责审核各年级上报的奖惩学生材料,提交学校备案。负责每年度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的评选工作。
6、指导各班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及时总结经验。
7、负责处理学生中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及时报导学校中的好人好事和重大事件。
8、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七、总务处主任职责
1、积极提供和改善教学的物质条件,为教学服务。
2、负责学校的基建工作。
3、加强财务管理,检查督促财会人员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经制度,经济帐目做到日清月结。
4、建立严格的购物和报销手续。
5、履行节约,做到花少钱办多事。
6、管理好学校财产,负责处理损坏或破坏公物事件。
7、领导和管理勤工俭学工作。
8、抓好学校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
9、关心教工生活,做好福利工作。
八、教研室主任职责
1、积极收集先进地区的最新教学教研教改信息,为本校教学、教研教改提供咨询服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教研、教改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一支教研队伍(教研员在各科组中挑选能力强、热心教研工作的教师担任),大力开展教研活动。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探索、研究教育教学问题。
4、搞好调教,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调教评比。
5、做好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
6、根据各科组科研课题,指导有关教师写好教研论文,做好教师的论文归档工作。教师在各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文艺作品),要及时登记发奖。
7、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与归档工作。
九、团委书记职责
1、团委书记在上级团委和学校领导下,负责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全面工作。
2、做好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教育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共产主义新风尚。
3、根据上级团委及学校党组织的要求,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并具体实施,定期向上级团委和学校党组织汇报。
4、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和团员大会或团代会,讨论团的重大问题,并负责向团委委员会或团代会汇报工作。
5、抓好团课教育,健全团内民主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深入各团支部指导工作。
6、抓好团的干部队伍建设,首先是团委委员的自身建设,定期举办团干部培训班,提高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在优秀团员中发展党员。
7、有计划有目的地探索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规律,实现团委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
8、做好发展新团员,收缴团费,办理团籍迁移、超龄团员退团手续和对犯错误团员的处分工作。
9、协助学校办公室及各处(室)开展全校性的重大活动,办好团刊和黑板报宣传。
10、配合学校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十、工会主席职责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工会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工会的决议,组织本校工会会员学习政治理论与相关的业务知识。
3、参与学校行政的重大决策,监督学校的财务开支。
4、组织开展工会的各种活动,丰富教职工的课余生活。
5、搞好教职工福利,维护教职工权益。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校长汇报,当好校长的参谋。
十一、少先队总辅导员职责
1、负责组织健全学校少先队组织,聘任少先队中队辅导员。
2、制订少先队大队部工作、活动计划。
3、搞好少先队建设,制订少先队有关活动制度。加强对少先队员的革命传统教育。
4、组织少先队仪仗队的训练和表演等工作。
5、协助学校各处(室)做好有关工作。
十二、妇女委员会主任职责
1、针对学校女教职工的特点和思想动态进行思想教育,激发她们对社会主义、对祖国、对学校的热爱。
2、对女教职工经常进行“自尊、自爱、自重、自强”教育,帮助她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3、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组织开展创“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巾帼文明窗口示范”等活动,充分发挥妇女的聪明才智,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办学做贡献。
5、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坚持同歧视、虐待、残害妇女的行为和现象作斗争。为妇女伸张正义。
6、善于发现和培养妇女干部,对妇女中的优秀分子进行表扬奖励。
7、组织切合妇女特点的各种活动,促进她们的身心健康。
十三、科组组长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在教务处主任的指导下工作。
2、组织本组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3、带领全组老师,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圆满完成科组教学任务。
4、协助教导处主任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任务,遇有教师不能上课时,及时协助教导处安排好代课老师。
5、关心全组教师的生活和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本组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尽可能帮助教师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6、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纲要,明确本科组的教学任务和各年级的教学要求,组织好集体备课。悉心指导新教师备课,写好教案。
7、组织本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安排本科组教改课题、组织教师观摩教学、举行公开课和专题讲座,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8、指导老师制订进修学习计划,组织全组教师做好传、帮、带工作,努力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9、根据学校要求,组织好期中、期末等考试的命题和阅卷、评卷、总结工作。
10、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1、做好本科组的期末、年终总结和考核工作。
十四、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
2、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树立良好的班风。
3、制订本班思想品德考核实施办法,按学校要求准确评定学生操行等级和写好学生评语。
4、建立日常管理班规,包括定期召开班会、考勤登记、作业检查、课堂纪律、卫生轮值、宣传报导好人好事和违纪情况登记等常规管理制度。管好本班教室的一切公物。
5、加强差生教育。对差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不歧视,不挖苦,不体罚和变相体罚。
6、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家访、信访、电话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表现。
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思想品德和言行方面给学生作出榜样。
8、关心学生学业进步,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9、教育学生积极参加各项体育锻炼,积极组织各种课外活动。
10、教育学生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1、教育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意识。
12、教育学生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劳动任务和社会实践任务。
13、每学期按时如实填写本班学生学籍,写好学生鉴定,写好总结,上交学校。
十五、教师职责
1、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基本职责。
2、认真钻研教学纲要和教材,掌握知识体系,明确目的要求和重点,制定教学计划,进行常规教学。
3、结合学科特点,在教学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4、在教学过程中,坚持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教学知识与培养能力相结合、改进教法与指导方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5、加强自身基本功的训练,力争做到“八性”要求,即讲解科学性、重点准确性、结论明确性、提问启发性、演示实验显效性、学生活动广泛性、板书规范性、语言感染性。
6、做好差生的个别辅导与特优生、特长生的培养工作。做好平时、期中、期末考试及评卷工作,正确评价学生。
7、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
8、加强师德修养,全身心搞好教育,以身作则,作学生的表率。
十六、实验员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熟悉教材、熟练使用教学仪器设备。
2、积极协助各科任老师准备好演示实验;安排好语音、电教、电脑课,保证课堂教学正常进行;督促教师填写上课记录。
3、管好、用好各科教学器材,要造册登记、分类存放、按时清点、按时维修保养。
4、协助有关教师组织好第二课堂教学。
5、执行实验室守则,督促学生遵守。
6、搞好实验室内外的清洁卫生。
7、树立安全观念,加强安全措施,下班后及时关好门窗。
8、按时上下班,不误时不误课。
十七、校医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2、在学校领导下,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当好师生员工卫生防病的参谋。
3、在上级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监测学生健康状况的工作,注意积累资料,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
4、按学校的要求,认真上好卫生防病教育课,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
5、对小卖部、食堂实行饮食卫生监督,防止“病从口入”及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按时催促有关服务人员进行卫生体检,严格执行饮食卫生防疫规定。
6、抓好灭蝇、灭蚊、灭鼠、灭蟑螂、灭臭虫等卫生措施的落实。抓好教室、宿舍、卫生区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
7、办好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专栏,抓好近视眼的防治工作。
8、及时通报社会疫情,采取措施,防止大规模传染病在校内流行。
9、配合体检单位,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
10、认真处理学生的一般病伤和重病转诊工作。
11、按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质量。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十八、会计员职责
1、会计员在校长领导下,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当好校长的管家。
2、按学校要求,编制学校经费预算表,计划使用资金。每月底向校长书面报告本月预算执行情况和银行存款情况。
3、处理好日常财经事务,遵守各项收支制度,核实每笔收支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和其他附件的正确性,认真审查银行存款凭证,经常核对银行帐面余额。
4、做好记帐、算帐、报账工作,及时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
5、保管好所有财务凭证,及进整理、装订、归档;加强各种票据的管理和发放,做好回收审查工作。
6、对学校调进调出人员,离退休人员进行核实,正确编制工资表,制好学校决定的补助表。
7、配合、督促学校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好暂收暂付款项。
8、做好师生平安保险,教职工医疗保险工作。
十九、报帐员职责
1、管理好学校现金和现金收付支票。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仔细审核每一张单据凭证,办好收付报销手续,对凭证不实,有权拒付。
3、按银行帐户设置银行日记帐,现金日记帐,日清月结,帐目清楚无误。
4、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每天结清帐目,库存现金不超过银行的限额。
5、认真开好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
6、与会计员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各尽其职,共同做好财会室的工作。
二十、打印室工作人员职责
1、服务于教育教学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
3、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4、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条理。
5、爱护打印设备,注意保养,熟悉设备的性能与使用。
6、负责全校各种文件、表格、教学资料、试卷等的打印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十一、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职责
1、管好学校所有书刊,为教育、教学、教研服务。
2、做好图书、杂志、报纸、资料的订购工作。
3、做好图书、杂志、报纸、资料的分类、编目、装订、保管等工作。
4、为师生员工发借书证,定期为师生员工开放借阅书刊、报纸。
5、配合教导处做好发放课本、教学参考资料、作业本等工作。
6、保持图书馆、阅览室的整洁,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
7、学期结束前收回借出的图书,将不按时还书的师生员工名单上报教导处,以便处理。
8、按时上下班,开放时间不离开岗位,热情为师生服务。
二十二、统计室工作人员职责
1、在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及时、准确地统计、填报各类资料。
2、做好普九的统计、填报工作。
3、负责整理、管好教师的人事与业务档案。
4、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资料、档案内容。
二十三、水电工作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安全。
2、负责学校水电管理与维修,及时供水供电。
3、按学校规定用水用电,每月检查校内用水用电情况。每月1号前,做好全校用水用电的抄表工作,送交总务处。
4、水电安装布线合理美观,符合安全等规定要求。
5、节约水电器材,按学校规定办理购买与领取手续,防止浪费。
6、服从总务处的临时性安排,完成有关水电方面的工作。
7、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提高业务水平。
二十四、收发室工作人员职责
1、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随收随发,不怕麻烦,做好工作。
2、每学期根据学校所需,及时做好报纸、刊物的征订工作。
3、服从办公室、总务处的安排,做好临时性工作,并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每天负责校长室、办公室、总务处、会议室的卫生工作。
二十五、校警职责
1、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学校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2、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勤于巡逻,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3、经常深入厨房、仓库、实验室、教室、宿舍等检查,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假节日认真做好值班护校工作。
5、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发现打架、破坏公物行为要及时制止与处理;发现盗窃案件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时调查处理。
6、夜间经常到学生宿舍检查,发现凶器要及时追究并没收。
7、积极完成学校交给的临时性安全工作任务。
一、遵守安全第一,做到防患于未然的原则。
二、各班老师要做到不能让幼儿单独回家,要让幼儿家长亲自接送。
三、老师必须熟悉每位家长,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如家长有事,托别人来接必须提前用电话与家长联系,情况属实才能接走。
四、各班老师平时要通过故事、儿歌、游戏等形式让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
五、及时检查安全隐患,更换老化电线,消除安全隐患。
六、经常组织老师学习消防知识,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七、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
八、注意厨房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节假日实行人员值班制度。
十、幼儿每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
十一、确保幼儿园的饮用水安全。
1、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发票的核对工作,要做到收有记录,支有签字。
2、现金业务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办理。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帐,并按日核对库存现金,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办理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5、收付现金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6、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额。妥善保管现金、支票、发票,不得丢失。
7、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8、按期与银行对帐,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随时处理未达帐项。
9、对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按规定办理。
(一)保安队工作职责
1、在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24小时护管服务。
2、以"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的方针,严格进行街内管理。
3、协助、配合辖区民警搞好街内治护、暂住人口管理,确保街内正常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4、随时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火警、火灾抢救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国家一些方针、政策,与相关部门和街内经营户(住户)实现良好沟通。
6、作为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对外的窗口,依据步行街仪容、仪表要求,讲文明、讲礼貌,热心为客户服务,树立步行街文明高尚的整体形象。
7、协助、配合各部门搞好各项活动及完成领导交代的临时性任务。
(二)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⑴退伍军人
⑵身高1.7M以上
⑶二年以上物业管理行业经验,持物业上岗证。
⑷高中文化
2、岗位职责
⑴主持召开队务会议,准确传达上级工作护排和指令,带领本班人员搞好好护全保卫工作。
⑵负责对日常队务的处理,负责检查本队人员执勤中的违规行为。
⑶负责本队人员考勤、考核等工作,对不称职者上报主任领导。
⑷负责对本队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军体训练及相关记录的整理。
⑸熟悉护管各岗位职责和任务,撑握本辖区治护保卫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⑹负责协调本队与其它队人员的关系,搞好团结。
⑺督导本队人员的日常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力造成的本队人员工作失误及重大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⑻带领本队人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安队员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⑴退伍军人;
⑵身高1.7M以上;
⑶高中文化;
2、保安队员职责
⑴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认真做好记录。
⑵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抢劫工作,发现不护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任部门领导确保步行街内的护全。
⑶发现违法犯罪份子要坚决设法抓获。
⑷熟悉本岗位的任务和工作程序。
⑸熟悉步行街内消防器材的护装位置,掌握各种器材的使用,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处理。
⑹积极向经营户(住户)进行遵纪守法和治护防范知识的宣传。
⑺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保安队员巡逻岗位职责
⑴负责巡逻辖区范围,严防破坏及盗窃行为的发生。
⑵严格步行街内交通管制,指挥并监管进入步行街的车辆,走环道行驶。保证街内的行人安全和通畅。
⑶负责检查行迹可疑人员的证件。
⑷加强对重要进出口的巡逻签到,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
⑸负责检查治护情况及消防设备、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⑹密切联络各岗位,如有情况,及时前往协助处理,并对可疑人员时行堵截。
⑺助人为乐,积极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⑻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保安部门岗岗位职责
⑴按规定上岗交接班,着装整齐,佩带工作证。
⑵当值时间,不准擅离岗位、聊天、打闹、看书报、吃喝、睡觉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⑶严格遵章守纪,文明值勤、态度礼貌,不得借故刁难住户。
⑷指挥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和指定地点停放,确保道路通畅。
⑸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当班时间发生或处理的各种情况应详细记录,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⑹密切配合其他岗位的护管员做好辖区内的护全防范工作。
⑺工作时间玩忽职守、不尽责、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当班护管员的责任。
⑻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停车场车管员岗位职责
⑴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着装整齐,佩带工作证。
⑵当有车辆驶进停车场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护全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
⑶提醒司机关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⑷发现车辆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⑸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要及时责令其离开。
⑹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⑺车辆进出时,应仔细核对进出车辆和驾驶员,若有疑问,应有礼貌的询问,发现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值班负责人。
⑻按规定收取停车费用,严禁收钱不给票和少给票。
⑼对持月卡业主要核对卡号与车牌相符,禁止一卡多用。
⑽留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⑾禁止司机在停车场内洗车、维修,保持车场清洁卫生。
6、中控室护管员职责
⑴监控中心护管员负责中心内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
⑵监控中心内要保持干净卫生、禁止吸烟、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⑶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设备,外来人员严禁进入中控室,特殊情况,经服务中心主任或者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⑷监控中心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有专人值班监控,严格实行交接班制度,填好消防中心值班记录表。
⑸每班交接班时各检查一次,各类设备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明原因。
⑹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确认,应迅速通知值班领导及服务中心领导组织灭火。
⑺值班时严密监视护管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有可疑或不护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护管员就地处理,并报告队长及步行街管委会领导。
⑻发现监视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领导,并通知当值护管员。加强区域防范,同时要求工程组尽快找原因,及时修改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四)保安队员值班、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1、值班
⑴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岗。
⑵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整齐、清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⑶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抽烟、听音乐、看报刊杂志等)。
⑷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⑸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并做好登记。
⑹与其他各岗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⑺发生意外情况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⑻严禁易燃易和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2、交接班
⑴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⑵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所用装备、登记本等。停车场交接班人员还须同时核实车辆停放数是否与记录本相符及停车费收费情况。
⑶交班人员必要时须讲明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和来访人员等情况。
⑷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处理而未作处理的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直至处理完毕。
⑸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⑹交接必须认真细致,不得敷衍了事,双方必须按照交接内容逐项检查记录。交接完毕,双方在《护管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互相敬礼。
⑺交接班过程中由交接班班长组织进行,并对交接班情况负责。
(五)保安队员巡逻签到制度及作业规程
1、签到箱的位置、签到的路线、签到的频率由各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2、保安队员在巡逻中,严格按规定路线巡逻,经过签到箱,一经发现作假从重处罚。
检查
1、保安队长在每个巡逻班次时间内抽查不少于一次,保安队长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人员必须对签到抽查。
2、签到人须在卡上签名并注明时间,检查人发现不合格的记录起来,作为考核依据。
3、保安队长定期到签到箱收发签到一次,并整理存档。
附表:《保安队员巡逻记录》附后
(六)保安队查岗制度
1、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为夜间查岗人。
2、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岗进行巡查,保安队长每天不少于1至2次对各岗位进行巡查,并填写《查岗记录表》,被查人员须在夜间查岗表上签名。
3、检查时间为不定时抽查。
4、检查部位为所有岗位。
5、对违规者,按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规定处理。
附表:《查岗记录表》附后
(七)保安队权限
1、保安队长权限
⑴对本管理处物业有权进行护全监督。
⑵有权检查各保安队员值勤情况,对玩忽职守、违纪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⑶每月对考核不合格的保安队员有权予以处罚。
⑷对不称职的保安队员有权提出调离和辞退建议。
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各岗位保安队员进行调整。
2、保安队员权限
⑴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放火、盗窃等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护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和处罚的权力。
⑵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刑事案件或治护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证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线索。
⑶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责任区内。
⑷对出入责任区内的可疑人员、车辆及其携带或装载的物品,按规定进行验证、检查。
⑸在执勤中,如遇有不法分子反抗,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⑹对携带匕首、三棱刀等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它形,迹可疑人员有权盘查、监视,并报当地公护机关处理。
⑺对违反"治护管理条例"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无处罚的权力。
⑻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进行监视、检举、报告,但无权侦查、扣押、搜查。
⑼对步行街管委会办公室的制度执行落实,无权对任何事件私自同意,必须经主任或队长批准。
1、负责制定公司生产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做好生产安排,选择低成本、高效益的模式进行生产。
2、负责实施部门内部管理,保证生产部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高质量、低成本的完成生产任务。
3、制定并控制生产计划实施体系,协调物流部门做好均衡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峰期调整生产部的工作计划及生产的预期管理工作。
4、熟悉和掌握生产技术,注意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搞好劳动组合,加强产品内部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设备利用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5、主持部门内部人员的绩效管理,并对部门人员的奖励、处罚进行审核,对部门内部岗位调动、休假进行审批。
6、协调与其他部门关系,保持顺畅的内外部管理关系,控制场地环境管理,为保证优质生产创造条件。
7、负责部门内部成本管理计划。规范物资入库出库等管理。制定与审批部门薪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降低部门运营成本。
8、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办法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设备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建立设备、工具、材料、考核、生产等档案。
9、抽查包装、成品的重量及包装袋的质量,同时检查品名是否与包装袋一致。
10、包装袋的封口要整齐、平衡,不能漏诊,标签应打在包装袋的角上,生产日期必须外露。
11、成品的发货应待化验结果确定合格后方能进行,并遵循“先生产先发货”的原则。
12、每批新标签到货时,随机抽样,查看标签上所注的名称、内容是否一致。
13、对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并与化验检测中心联系。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与任务。
1、目的:明确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保证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药品质量及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负责人岗位。
3、责任人:质量负责人
4、内容:药圈会员分享
4.1质量负责人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本公司,不得兼职,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4.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3负责建立起进、销、存和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此保证经营药品的质量。
4.4负责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4.5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4.6负责药品验收的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4.7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并建立质量信息档案。
4.8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4.9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4.10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工作以及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工作。
4.11负责开展员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药品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或培训。
4.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
4.13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及时向所属辖区计量部门提出校准及检定申请,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4.14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4.15负责建立公司所经营药品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做好各种质量台账和记录。
4.16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落实制度的考核工作。
4.17负责门店药品广告宣传的监督及其他应当由质量负责人履行的职责。
4.18及时发现并制止质量方面的违章行为,有质量否决权:
(1)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进行否决;
(2)对储存、陈列、养护、销售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进行否决;
(3)对公司不合规定的销售行为进行否决;
(4)对质量体系中不合理的职责、流程、文件进行否决;
(5)对不适合的储存环境、不专业的服务进行否决。
一、师德(10分)
1、违反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惩处者,年度考�
2、对违背吉林市教师师德禁令之一者造成校级影响的扣2分,造成镇级影响扣5分,造成市级以上影响的扣10分,同时当年不评优、不晋级。
3、违反学校“十不准’’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2分。
4、教师在爱工作中没有履行自己工作职责的发现一次视情节扣1一2分。
5、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视情节每次扣1一2分。
6、不服从学校人事分配和工作安排的视情节扣1一5分。
7、上班时间不得干私活或使用学校禁止的电器设备等,每发现一次扣2分。
8、政治、业务学习,(或无记录)学校会议及各种活动缺一次扣0。5分
二、考勤(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0.5分,病、事假每天扣10元,病假一周以上(以镇级以上诊断为依据,住院治疗的依据上级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2、迟到、早退或不按时签到的'每次扣0.2分,并罚款现金5.00元。
3、旷职一天,扣10分(事前不请假,事后又不及时补假,视为旷职),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以上,或事假超三天,绩效工资按50%发放,事假超五天的停发下月绩效工资。且一年内不准评优、晋级。
4、临时请假,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月累计每够4小时按半天扣分,累计间假够一小时扣2元。
5、教师工作中(包括值周、值通勤车、)漏岗一次扣4分,并罚款20元(由于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工作,记存休,有存休可在本学期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以休,不休者期末累记一天加0.5分。
6、月考核满勤加1分。
三、教育教学(带班教师)(50分)
1、按时完成各类计划及总结,教学日记和教案等业务工作,并按时接受检查,未完成者一项扣1分。按时参加个人备课、集体备课,并形成记录,缺项者每项扣1分。认真做好上下午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因记录不详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带班教师自己负责。并扣当事人5分。
2、能自制有质量的玩教具,每学期8件(每月2件),未完成者,每少一件扣1分。
3、教师每周听课2节(教学活动除外),有评议,有记录,杜绝抄袭课案,无评议,抄袭一节扣1分。
4、对纲要、规程等教材考试按活动方案加分。
5、安全无事故,出现事故及时上报领导。一旦发现意外事故视情节轻重带班教师在场扣除1分,因离岗闲谈造成的事故扣除5分,并付幼儿医药费的金额,费用超出百元以上的带班教师扣医药费的百分之五。
6、做好晨检记录及幼儿药品的记载,记录填写不详的扣除1分。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并做好跟踪记录,无记录的扣除0.5分。
8、自串课、改课,特殊情况请示领导,经允许方可改课,每月不超二次,超出者每次扣0.5分,私自串课的每次扣1分。
9、遵守一日常规活动,保证各类活动时间(晨检、晨间谈话、上课、户外活动,两操,午睡按时上床,起床)有效地利用大型玩具,户外活动时保育员必须配合教师组织活动,不按时的每项扣0.5分,户外活动保育员不跟班的每次扣1分。
10、经常与家长沟通,做好家访记录及幼儿缺勤记录。及时向家长反馈幼儿在园情况(磕碰,学习表现等),未及时反映、瞒报者后果自负,扣5分,付幼儿医药费的百分之百。
11、除饭前饭后组织幼儿看电视外,其它时间不得看电视,违者每次扣1分。
12、认真做好家长接送幼儿签到工作,因从带班教师手中接走幼儿出现的幼儿走失事故由带班教师负责,并扣带班教师5分。
四、教育环境(保育员)(50分)
l、卫生工作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大扫除。班级两室卫生及走廊卫生整洁,地面、窗台擦干净,物品各归其位,没有灰尘,一处不整洁扣0.5分。
2、毛巾、水杯及玩具摆放整齐,定期(每周三)消毒,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3、寝室被整齐,床单拉紧、扫平,窗帘挂好,定期让家长洗换床单,毛巾、窗帘。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4、垃圾、纸篓每天必须倒干净,禁止乱放垃圾。没做到的每次扣0.5分,严禁让幼儿帮助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教师自负。
5、做好除两室之外的其他担当区卫生工作,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每处扣0.5分。
6、配合带班教师组织指导幼儿餐前洗手,洗手人数一次不能超过10人,没有做到的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保育员送餐具、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带口罩。不得让幼儿帮助取饭菜,发现一次扣2分。出现问题保育员自己负责。
8、按时组织幼儿午餐,指导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不讲话、不掉饭粒、不剩饭、不偏食,没有组织的午餐扣0.5分,前提开饭的扣保育员0。5分。
9、餐前或进餐过程中,不处理问题,不批评幼儿,保证幼儿足够的饭量及用餐时间,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0、开饭时间,保育员不准打扫卫生,违反一次扣0.5分。
11、配合教师组织幼儿上床休息,将幼儿比较厚的衣服脱下,按顺序叠好,放在幼儿脚边,组织幼儿将鞋子摆放整齐,午间配合教师组织幼儿起床、穿鞋、穿衣服。做不到的每项扣0.5分。
12、幼儿有拉尿裤子情况时,保育员及时处理幼儿衣裤净,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
13、做好两室通风,消毒工作,不按时完成的每项扣0.5分。
14、协助班任做好幼儿及班级备品登记,管理好物品。不认真记录的每次扣0.5分。
15、保育员每天负责关好门窗,灯。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保育员负责。
五、工作表现(20分)
1、全体教师服从园领导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每项扣0.5分。
2、完成自己所承担的卫生工作,经检查不合格每处扣0.5分。
3、值周教师按时认真接送每一位幼儿并做好交接记录,无记录的每次扣1分(要求补上),因记录不详实造成家长与幼儿园纠纷的由值日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4、值周教师负责锁好幼儿园处大门,及走廊窗户,没做到的每次扣1分,出现的事故由值周教师负责,不按时值周的教师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由值周教师自己负责。
5、班级不得堆放私人物品,违者每次扣当事人0.5分。
6、班组备品摆放合理、整齐,经检查不合格的每项扣保育员及带班教师各0.5分。
7、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得闲谈及串班,违者每次扣0.5分,不经请示到其他班级的扣当事人及带班教师各0.5分。
8、对待家长及幼儿要热情周到,出现家长向园领导反映或领导检查时发现的每次扣1分。
9、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例会,不及时参加或笔记不全的每次扣0.5分。
10、上操时全园教师都要出操。未出操的教师每次扣1分。
11、开会、学习或带班期间关闭手机,不得接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不得闲谈或听MP3。违者一次扣2分。
12、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不参加的或不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
13、班级备品丢失的,扣该班主任1分,并由该班主任自己赔偿。
14、教师不得催促家长早接幼儿,发现一次扣1分。
15、教师不得因各种理由劝退幼儿,发现一次扣5分,并大会通报批评。
16、根据班级需要,班组三人共同完成本班教育环境的设计,相互合作,没做到的班组每人扣1分。
六:教育科研(5分)
1、做好各种科研材料的记录与积累。每少一次扣0.1分。
2、认真做好师徒听课记录,每少一次扣0.1分。
3、科研课案每学期一篇,没有的口0.5分。
4、撰写论文(每学期一篇)没有扣0.3分。
参加论文交流活动(基础分一分)评为优秀论文的加0、2分,参加县级以上论文评比评上等级的按学校考核细则相应加分。
5、个人成果按考核细则加分。
6、积极参与幼儿园课题组织的科研活动(基础分1分,评为优秀的加0.1分)
7、学期末依据考核总分评出校级教科研先进个人。
8、论文等材料在国家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5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100元,在吉林市级报刊发表的颁发奖金50元。
七、定项加分
1、班长、组长期末每人加0、5分。
2、期末累计班级三人平均分,按高低顺序评出优秀班组,评为优秀者每个加0.5分。
1、负责组织搞好厂级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贯彻和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
3、组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要求。
4、组织各部门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基本功训练。
5、组织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6、做好各种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的管理工作,并按时联系复培工作。
7、组织各部门做好其他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转岗、干部顶岗、复岗人员)
8、组织协调好各部门培训时间的合理安排,并做好各级培训台帐。
9、按照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经常抽查和验证培训效果。
10、建立健全各种事故台账档案及保存整理好事故处理的原始记录
11、做好集团公司的工伤上报和赔付工作并做好工伤管理规定的完善工作
1、保安人员的工作由各片区根据本客户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保安队员必须服从片区主管的合理的`工作安排及调整。保安队员在岗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闹无原则纠纷。
2、值班的保安队员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值勤证,除夏季和特殊情况外,必须佩带武装带。保安队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3、保安队员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看电视,不准将亲朋好友带到岗位上聊天,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4、值夜班时严禁睡觉、打盹,必须坚守岗位,开展巡逻。
5、在外执行安保任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不得抽烟和相互聊天,不得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执勤时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6、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要胆大心细,机智勇敢,发现有现行违犯罪要及时制止,对抓获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实行25米责任制。即将自己的防区向周边辐射25米,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1.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办事处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意见;研究策划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的重大活动方案。
2. 负责调查研究全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参与筹划全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明礼仪教育;组织、协调、指导全处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督查、反馈全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
3.组织落实全处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工作,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
4.负责全处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