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
为了确保石油公司油库的安全、高效运营,保护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油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油库的各项管理活动。
一、人员管理
1. 油库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岗位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持证上岗。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安全管理
1. 设立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油库区域。
2. 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三、设备管理
1. 建立设备档案,对油库的各类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和管理。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对设备的维修和更换进行严格的记录和审批。
四、油品储存管理
1. 严格按照油品的种类、规格和质量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2. 定期对油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油品质量符合标准。
3. 控制油品的储存温度、压力等条件,防止油品变质或发生危险。
五、收发油管理
1. 收发油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安全和准确计量。
2. 对收发油的车辆和设备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3. 认真填写收发油记录,做到账目清晰、准确。
六、环境保护
1. 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油品泄漏对土壤、水体和大气造成污染。
2. 对油库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七、监督检查
1. 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油库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 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 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C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 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四条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 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每季度组织一次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账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 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7.按事故管理规定参与调查,应急救灾和善后处理。
第七条 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3.负责班组的岗位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行为;
4.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及灭火器材。
第八条 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事故管理分别执行《安全教育管理规定》、《安全检查规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管理规定》和《事故管理规定》。
第九条 石油库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内容为:
1.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入库;
2.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入库、住库;
3.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4.外来人员因公人库应办理入库手续,并由库内有关人员陪同;
5.凡携带物品出入库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
6.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
第十条 石油库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第十一条 入库车辆管理
1.入库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2.铁路机车入库,应符合安全规定,应加挂隔离车,不得顶车溜放作业,并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3.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库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4.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
1.严格执行岗位巡检制度,逐步实现智能巡检、打卡巡检,并纳入计算机监控系统;
2.巡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并有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担任;
3.应制定责任明确的巡检规定,具体内容包括:人员、巡检线路、时间要求和巡检内容;
4.认真填好巡检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达到《职工听力保护规定》的要求。
2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劳动保护
1.劳动保护应执行《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
2.清扫车、船的甲、乙类油品余油时,严禁进入车、船内作业。清罐作业按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石油库焊工、电工等工种作业时,应佩戴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4.石油库锅炉烟囱应有消烟除尘装置,烟尘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产生噪音的设备或场所应采取隔音或消音措施,噪声不大于国家标准。
第三章 防火防爆
第十四条 石油库防火、防爆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第十五条 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GB 2894《安全标志》和CB 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要求。
第十六条 库内用火应严格执行《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 储存、收发甲、乙、丙A类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的储罐区、泵房、装卸作业等作业场所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其设置数量应符合SH 3063《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标定。
第十八条 靠山修建的石油库、覆土隐蔽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防止山火侵袭。每年秋季应对防火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一次清除。
第十九条 防火堤容积符合要求,并应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渗漏,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防火堤与消防道路之间不得种植树木,覆土罐顶部附件周围5m内不得有枯草。液化烃罐区防火堤内严禁绿化,应铺设水泥地坪。
第二十条 甲、乙类油品泵房应加强通风,间歇作业的室内油蒸气浓度应低于爆炸下限的4%;连续作业8小时以上的,应低于爆炸下限的1%。半地下式油泵房应设机械通风并定期排气。吸人口应接至半地下泵房地面不大于0.2m处,排出口应高于油泵房屋顶1.5m、管口应装阻火器。付油亭下部设有阀室或泵房的,应做到敞口通风,不得设置围墙。
第四章 设备管理
第二十一条 石油库应根据“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实行“定人员、定设备、定责任、定目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完好,实现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 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主要包括建造竣工资料、检验报告、技术参数、修理记录等;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巡检记录和定期检修计划等。
第二十三条 检测设备应满足检测环境的防火、防爆要求,经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级以上石油库和有条件的石油库应配置测厚仪、试压泵、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检测设备。
第二十四条 储罐及附件
1.新建或改建储罐应符合国家规范、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储存甲、乙A类油品的地上油罐,应采用浮顶或内浮顶油罐。新建浮顶罐应采用二次密封装置;
3.油罐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自动切断联锁装置;
4.按规定进行储罐检查和钢板测厚,在用储罐应视其腐蚀严重情况增加检测次数;
5.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罐体铅锤的允许偏差不大于设计高度的1%(最大限度不超过9cm)。罐内壁平整、无毛刺、底板及第一圈板50cm高度应进行防腐处理。罐外表无大面积锈蚀、起皮现象,漆层完好;
6.储罐附件如呼吸阀、安全阀、阻火器、量油口等齐全有效;储罐阻火器应为波纹板式阻火器。通风管、加热盘管不堵不漏;升降管灵活,排污阀畅通,扶梯牢固,静电消除、接地装置有效;储罐进、出口阀门和人孔无渗漏,各部件螺栓齐全、紧固;浮盘、浮梯运行正常、无卡阻,浮盘、浮仓无渗漏;浮盘无积油、排水管畅通。
7.液化烃类储罐脱水应采用二次脱水装置,储罐根部阀不能常开,脱水系统应有拌热线;
8.储罐进出物料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态在控制室应有明显的标记或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物料超高、外溢;
3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9.储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应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除报警。
第二十五条 液化石油气球罐
1.球罐的选材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采用低合金高强钢应标明腐蚀介质的适用浓度,工艺上应严格执行腐蚀介质的控制浓度,不得超浓度使用;
2.球罐底部接管的第一道阀门、法兰、垫片的压力等级应比球罐提高一个压力等级,垫片应选用带有金属保护圈的缠绕垫片,法兰应选用对焊法兰;
3.球罐应设两个安全阀,每个都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最大释放量的要求:安全阀应设手动切断阀,切断阀口径与安全阀一致,并保持全开状态,加设铅封;
4.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带连锁的高高液位报警;
5.球罐底部出人口管道应设紧急切断阀,人口紧急切断阀应与球罐高高液位报警联锁;
6.安全阀释放和气相放空的液化气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
7.球罐切水应遵循安全可靠、操作简便的原则,减少过多的设施和阀门。宜在紧急切断阀后安装切水阀。
第二十六条 泵
1.严格执行泵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严禁带故障运行;
2.加强泵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做好泵运行记录;
3.新安装的泵和经过大修的泵,应进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泵及管组应标明输送液体品名、流向,泵房内应有工艺流程图;
5.泵联轴器应安装便于开启的防护罩。
第二十七条 管道
1.新安装和大修后的管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使用中的管道应结合储罐清洗进行强度试验,压力管道检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3.加强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清除杂草杂物,排除管沟内积水;
4.穿越道路、铁路、防火堤等的管道应有套管保护;
5.管道应有工艺流程图、管网图,埋地管道除应有工艺流程图外,还应有埋地敷设走向图,图中管道走向、位置、埋设深度应准确无误;
6.管道应按规定进行防腐处理,埋地管道时间五年以上,每年应在低洼、潮湿处开挖检查一次;
7.管道穿过防火堤处应严密填实。罐区雨水排水阀应设置在堤外,并处于常闭状态。阀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
8.石油库内输油管道管沟在进入油泵房、灌油间和油罐组防火堤处,应设隔断墙。石油库内输油管线管沟应全部用砂填实。
第二十八条 锅炉等压力容器的安装、使用和维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电气装置
第二十九条 设置与管理
1.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元器件及线路应符合该区域的防爆等级要求;设置在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保护要求;设置在一般用电区域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长期安全运行要求;
2.禁止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油罐区、桶装油品区、收发油作业区、油泵房等危险区域的上空。通往上述区域的线路,应采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钢管配线;
3.电缆穿越道路应穿管保护,埋地电缆地面应设电缆桩标志。通往趸船的线路应采用软质电缆,并留有足够的水位变化余量;
4.架空线路的电杆杆基或线路的中心线与危险区域边沿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1.5倍杆高;
5.在危险区域内使用临时性电气装置(包括移动式电气装置)应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第三十条 运行管理
1.石油库应有完整的电力电缆分布情况和变配电、发电设施、输电线路等电器设备记录;
2,变、配电所宜建立电工值班制度,且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当不设专职值班电工时,应进行定期巡视(每周至少巡视两次);
3,自备发电机每周至少起动一次,每次运转时间不应少于15min;
4.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缆、高压器具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按当地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预防性试验。低压电缆每年应测量一次绝缘电阻并做绝缘分析。油浸式电缆应检查终端头的渗漏情况并及时处理;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5,高压配电装置的操作应按规定填写操作票,由一人监护,另一人按操作票规定的程序执行,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
6.线路、设备突然停电后,应立即分断其电源开关并查明原因,禁止强行试送电。
第三十一条 检修管理
1、对架空线路应定期进行巡检,并注意沿线环境情况,遇异常气候时应作特殊巡检;
2.线路停电检修前,应填写停电通知单,停电线路的开关上应悬挂警示标志牌。对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须按电业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
3.当在被检修的停电设备附近有其他带电设备或裸露的带电体时,应保持足够的电气间距或采取可靠的绝缘隔离、屏障保护措施;
4.在爆炸危险区内,禁止对设备、线路进行带电维护、检修作业;在非爆炸危险区内,因工作需要,应进行带电检修时,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第三十二条 防雷、防静电
1.石油库防雷、防静电的设施、装置等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石油库应绘制防雷、防静电装置平面布置图,建立台账;
3.石油库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每年进行两次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接地线应做可拆装连接;
4.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保持完好有效。当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设共用接地装置时,按最小值考虑,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5.铁路装卸油设施钢轨、输油管道、鹤管、钢栈桥等应按规范作等电位跨接并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压力储罐不设避雷针(线),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7.严禁使用塑料桶或绝缘材料制做的容器灌装或输送甲、乙类油品;
8.不准使用两种不同导电性能的材质制成的检尺、测温和采样工具进行作业。使用金属材质时应与罐体跨接,操作时不得猛拉快提;
9.在爆炸危险场所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10.不准在爆炸危险场所用化纤织物拖擦工具、设备和地面;
11.严禁用压缩空气吹扫甲、乙类油品管道和储罐,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易燃溶剂对设备、器具吹扫和清洗;
12.油罐、罐车等容器内和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油轮装油时,不准将导体放人油舱内。
13.储存甲、乙、丙A类油品储罐的上罐扶梯人口处、泵房的门外和装卸作业操作平台扶梯人口处等应设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装置。
第六章 消防管理
第三十三条 石油库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达标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职消防与义务消防相结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十四条 消防组织
1.石油库应没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指定防火责任人;
2.石油库按有关规定成立专职消防队或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业务培训、消防演练。
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施配置
1.消防设施、装备、器材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各作业场所和辅助生产作业区域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灭火器材。露天设置的手提式灭火器应安放在挂钩、托架或专用箱内,并应防雨、防尘、防潮。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
3.石油库应安装专用火灾报警装置(电话、电铃、警报器等),爆炸危险区域的报警装置应采用防爆型,保证及时、准确报警;
4.按有关规范配置消防车。消防车辆应随时处于完好状态。接到火灾报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场;
5.通信、灭火、防护、训练器材和检测仪器等,应满足防火灭火的需要。
第三十六条 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应急预案,绘制消防流程及水源分布图、消防器材配置图等。
第三十七条 供水系统
5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1,消防水池内不得有水草、杂物,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
2.系统启动后,冷却水到达指定喷淋罐冷却时间应不大于5min;
3.地下供水管道应常年充水,主干线阀门保持常开,管道每半年冲洗一次;
4.定期巡检消火栓,每季度作一次消火栓出水试验。距消火栓1.5m范围内无障碍,地下式消火栓标志明显,井内无积水、杂物;
5.消防泵应每天盘车,每周应试运转一次,系统设备运转时间不少于15min;
6.泵房内阀门标识明显,启闭灵活;
7.消防水带应盘卷整齐,存放在干燥的专用箱内,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固定冷却系统每季应对喷嘴进行一次检查,清除锈渣,防止喷嘴堵塞。储罐冷却水主管应在下部设置排渣口。
第三十八条 泡沫灭火系统
1.系统启动后,泡沫混合液到控制区内所有油罐泡沫产生器喷出时间应不大于5min;
2.泡沫液应储存在0—40℃的室内,每年抽检一次泡沫质量;
3.空气泡沫比例混合器每年进行一次校验;
4.泡沫产生器应保持附件齐全,滤网清洁,无堵塞、腐蚀现象,隔封玻璃完好有效;
5.各种泡沫喷射装备应经常擦拭,加润滑油,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泡沫管道应加强防腐,每次使用后均应用清水冲洗干净,清除锈渣;泡沫支管控制阀应定期润滑,每周启闭一次。
第三十九条 消防系统主要组件涂色
1.消防水泵、给水管道涂红色;
2.泡沫泵、泡沫管道、泡沫液储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产生器涂黄色;
3.当管道较多,与工艺管道涂色有矛盾时,也可涂相应的色带或色环。
第七章 装卸作业
第四十条 装卸作业是指石油库码头、铁路、公路的油品收发作业。
第四十一条 装卸作业设施建设、设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第四十二条 装卸准备
1.应编写装卸作业指导书,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2.铁路槽车入库后,应及时安放铁鞋,防止溜车;
3.认真核对车船号、油品品名、牌号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检查车船技术状况和铅封情况。及时采样、化验、计量,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装卸作业
1.遇有强雷雨天气时,应暂停收、发、输转作业;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工具,严守岗位,防止跑油、溢油、混油等事故;
3.容器内应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铁路槽车卸油结束时,禁止打开鹤管透气阀向鹤管内进气;
4.铁路槽车卸油,轻质油品应静置15min以上,粘质油品应静置20min以上;汽车罐车卸油,应静置15min以上:;油轮和舶船装、卸油,应静置lOmin以上,若油舱容积大于5000m3应静置30min以上;
5.铁路槽车装、卸油完成,均应静置2min以上,才能提起鹤管;汽车罐车装油作业前后,插入和提起鹤管均应静置2min以上,鹤管应轻提轻放;
6.油罐汽车接地线的连接,应在油罐开盖以前进行,接地线的拆除应在装卸完毕,封闭罐盖以后进行;
7.油轮在装卸作业前,应先将船体与陆地上接地端进行接地。使用软管或输油臂输送油品前,应做电气连续性检查。遵循先搭接线后接管,作业后先拆管后拆搭接线的原则;
8.铁路罐车、汽车罐车、油轮、油罐等储存容器,装卸前和装卸后均应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进行检尺、测温、取样、拆除接地线等作业;
9.汽车罐车装卸应有防静电防溢油的联锁措施。静电接地线应接在罐车的专用接地端子板上,严禁接在装卸油口处;
10.严禁喷溅式装卸油作业。装车鹤位应插到距罐底部不大于0.2m处。 装车初速度不宜大于1m/s,装车速度不应大于4.5m/s;
11.储罐储液不得超过安全高度,应有防止超装的措施;接触或连接,并可靠接地;
13.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加强监督检查,制止“三违”作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油库安全运营,预防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油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油库的日常运营、安全管理、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及应急管理等各个方面。油库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油库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成立油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油库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管理员、技术负责人、消防负责人等,负责油库安全管理的全面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四条 明确各岗位职责:
油库负责人:负责油库整体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隐患排查与整改,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技术负责人:负责油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技术状态良好。
消防负责人: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与维护,组织消防演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严格执行入库检查制度,所有进入油库的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六条 加强油库区域的安全监控,安装并有效使用监控摄像头、入侵报警系统等安防设施,确保24小时不间断监控。
第七条 定期进行油库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修,包括储油罐、输油管道、阀门、泵房、消防设施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八条 实行严格的'油品收发管理制度,确保油品收发作业规范、准确,防止油品错发、混装及泄漏。
第九条 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每日对油库进行全面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
第四章 应急管理
第十条 制定详细的油库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爆炸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处置措施及救援方法。
第十一条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协作水平,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
第十二条 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护装备、应急通讯设备等,并定期检查更新,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可用。
第五章 人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三条 定期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 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 建立员工安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安全表现纳入员工绩效考核范围,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油库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 随着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油库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1、各班组均应建立巡回检查制度;
2、工作期间,由班长、安全员负责进行巡检;夜间由值班人员负责。
3、巡检人员的。主要职责:
(1)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油库各项规定;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发扬"严、细、准、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2)工作中,要做到看、查、听、嗅,必要时应携带并使用安全检测仪器,进行科学检查;
(3)既监督又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协同有关部门督促整改、处理,并认真进行交接;
(4)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内容应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部位,建议、处理结果等,做到表格化、标准化,并存档;
(5)经常反映情况,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做好安全情况反馈工作。
4月1日,崇左油库组织管理员、班长及部分员工开展20xx年“三月三、清明”节前安全检查。本次检查主要内容:
1、抽查检查人员近期学习油库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
2、学习4月份严重不符合项问题清单;
3、检查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4、检查库内消防设施及应急物资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5、检查收发油作业现场;
6、抽查入库装油车辆。
检查发油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检查微型消防站、应急物资间物资器材是否账实相符及处于完好状态。
检查库区内消防设备设施,并对部分消防栓进行出水试验。
检查罐区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抽查入库装油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现场完成后检查人员对检查出问题进行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开展3月份设备保养竞赛评比。本次检查共发现7项问题,已汇总成周检问题整改通知单下发班组并定期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连盐铁路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油库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现场供应,特制本规定。
一.油库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具体负责油库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油罐安全运行。 二.油罐的运行操作:
1、 油库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填写签收单。进油结束后,库房要及时上锁。
2、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
3、雷电时,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引发火灾事故。
4、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要对油罐不定时喷淋降温。
5、油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份,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6、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备足够油量,保证用油不受影响。
三。 油库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
1、坚持对油库进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常规巡查,检查各处阀门有无漏油或渗油现象,油位是否正常、符合规定标准等。一旦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2、定期做罐体防锈保养,密封件定期更换。
3、检查道路是否通畅,是否堆放杂物。
4、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布置到位,是否有效。
5、检查安全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 油库的消防安全措施:
1、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干粉式消防灭火器库内配置一组,库外配置一组。各类灭火器应标识明显、取用方便,并按期检验、充气、换药,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报废、更新。消防沙池容量2m3,配置消防铁锹三把。
2、油库管理区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3.5米。油库四周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堆放任何材料、设备等障碍物品。
3、库区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防火标志,显眼明确。油库管理区内严禁吸烟,禁止穿带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4、油库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5、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气设施采用防爆型。
6、油库检修时,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项目分部安质人员旁站。
7、 闲杂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油罐区。
8、距离生活区、生产作业区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且有隔离措施。
五。油库的卫生要求: 做到“三清”、“三无”、“三不漏”。
1、“三清”:设备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
2、 “三无”:无油垢、无杂草、无其它易燃物。
3、“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汽、不漏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的安全生产与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油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油库的日常运营、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应急响应及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是油库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油库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油库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油库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油库负责人任主任,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负责油库安全管理的全面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 明确各岗位职责,包括油库主任、安全管理员、技术负责人、操作员、门卫及保安等,确保各岗位人员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六条 严格执行油库出入库管理制度,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油库区域,外来人员进入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人陪同。
第七条 加强油库区域的安全巡查,定期检查油罐、管线、阀门、消防设施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八条 严格遵守油品储存、收发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油品泄漏、挥发和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建立健全油库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 环境保护
第十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品泄漏、挥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一条 定期对油库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 加强油库废水、废气、固废的管理,确保合规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第五章 人员培训与考核
第十三条 定期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实行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油库安全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六条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油库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一、 油料库属易燃品专用库,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领料制度,严格遵守消防制度。
二、 油料库四周严禁有易燃易爆品堆积,必须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三、 任何车辆在加油过程中严禁使车辆的发动机处于启动状态,严禁用明火照明,严禁在油库中吸烟。
四、 进入油库重地严禁穿带有钉子的鞋,严禁穿化纤的衣料,严禁打手机。
五、 油库四周必须悬挂醒目的宣传、警示标牌:如:“禁止烟火”、“闲人免进”等。
六、 禁止在油库周围30米内使用电气焊、焚烧易燃垃圾。
七、 油库必须设避雷装置,对地电阻不许大于10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的安全管理,规范油品储存、收发作业流程,防止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油库的日常管理、运营维护及安全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汽油、柴油、润滑油等石油产品的储存与管理。
第三条 油库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确保油库安全、高效运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成立油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仓储管理部门、消防保卫部门及油库负责人等,负责油库安全管理的总体策划、监督与考核。
第五条 油库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六条 明确各岗位职责,包括油库主任、安全管理员、库管员、操作员等,确保各环节责任到人,形成闭环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制度,油库区域内严禁烟火,所有进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油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确保人人懂安全、会操作。
第九条 实施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对进出油库的车辆、人员实施登记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第十条 建立健全油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对库存油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油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客户要求。
第四章 储存与收发作业管理
第十一条 油库布局应合理,按油品种类、性质分区储存,设置明显的标识牌,防止混装混放。
第十二条 储油罐、管道、阀门等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防止泄漏。
第十三条 收发油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作业中实施现场监控,作业后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油品计量管理制度,确保收发油数量的准确无误,防止油品流失。
第五章 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制定油库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泄漏、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六条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公司所有。随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本制度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重油库为我厂的重点安全管理区。为确保重油库生产、管理及安全顺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重油库为我厂特级防火单位,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满足生产的需要;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公辅部是重油库的直接管理单位,设备部是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执行程序
第四条岗位人员必须接受三大规程学习,并要熟悉岗位职责及专业规程才能进入岗位;
第五条进入工作岗位不得携带任何火种,库区内严禁烟火;
第六条上岗时间必须严守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发现本班不能处理的'.事故,应立即向调度办及上级领导报告,并组织协助处理;
第七条上岗工作时间严禁睡觉、饮酒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第八条接到油卡到库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接卸,并同时检查油卡和有关设备状况,确保及时正常工作;
第九条检查油卡货票,校对来油是否票物相符,确认符合接卸条件,即行开卸,并做好全过程记录;
第十条油罐卸完后,应即用“刮油扒”扒清罐底及把阀门关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卸空”要求调车;
第十一条做好交班记录,接班者要根据交班状况共同在现场交接班,确认无误后双方班长签名;
第十二条遇特殊情况需要超限存油时,需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及会同班长现场监视下,最大允许超装半格,并做好交班记录;
第十三条密切注意油泵运行,力保汽阀油阀处在良好状态,同时经常监测流量计运转情况,做到准确记录;
第四章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每班应保持油温,油压稳定;
第十五条努力回收落地油及泵底油,槽边油,保持库内环境整洁、整齐、安全、卫生;
第十六条值班人员必须密切注意防火安全,清除易燃、易爆隐患,确保油库安全;
第十七条密切注意池的油、水过滤情况,及时按油库过滤池和维护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油库一带之排水及地面沟中泄露之零星油污必须流经本过滤池,经过滤后,才排出厂外;
第十九条过滤池的检查,冬天非雨天,每星期一次,夏天每天一次,在大雨、暴雨天每班至少一次;
第二十条过滤池中浮存重油,厚度达100mm以上,必须清理。开泵将油抽上油池或由人工收集清理,并作专项登记。厚度不允许超过200mm;
第二十一条过滤焦碳,每一年更换一次,并做专项登记,焦碳粒度不大于600mm;
第二十二条各级池之隔墙下都有排水孔,必须保持畅通,每月检查一次是否畅通无堵塞;
第二十三条要保持过滤池周围环境清洁。禁止向滤池中投入、流入杂物,以免堵塞排水孔和游浅滤池;
第二十四条油库工作人员必须要熟识油泵主要结构,掌握油泵的操作和维护规程;
第二十五条油库工必须爱护油泵设备,维护油泵必须做到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基座无油污,周围无堆积物;
第二十六条经常检查各部螺丝有无松动,仪表是否正常。运行中的泵要每班加油二次,保持油泵正常运转;
第二十七条润滑必须经过过滤、润滑用具、加油点、过滤器要保持清洁,专油专用,手提油桶每月清洗一次,油壳半月清洗一次;
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油按规定规格牌号取用;
第二十九条随时注意润滑点的杂音,摸(看)润滑点的温度,查磨损情况及时清除缺陷;
第三十条油泵运行时对各部位的检查:听有无异常杂音;严禁超负荷、超温、超压超速运转;
第三十一条在下列情况下应立即停车:油管断裂或润滑系统大量漏油;油压突然升高;
第三十二条油泵停产时每班要抹擦一次,保持机体清洁;
第三十三条严禁非本岗位人员代表操作,必要时要经过工段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油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油泵各部的名称、性能,懂得油泵的一般修理技术;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解释权归轧钢总厂设备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人员逃生自救及在突发事件中的应变能力,结合春季季节特点,4月27日上午,鄂尔多斯分公司举行了“五一”节前油库装油车辆装油过程中卸油口发生跑油、处置过程中人员受伤、着火综合演练。包括分公司领导班子在内的20多人参加并观摩了本次演练活动,活动按照预定的安全演练方案,有序、紧张地进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应急演练现场
拨打报警电话,积极跑动、救援,进行灭火,警戒疏散…
演练结束后,党委书记李浩对此次演练进行了点评,指出了存在的问题,表扬了优点、亮点,并指出:应急预案演练作为员工技能培训的一个抓手必须经常开展,一定要做好节前员工安全教育,绷紧安全神经,严格按照作业流程操作,杜绝违规违章行为。任何工作都要关注细节,只有细节到位,工作才能有好的`结果,才能为保障公司安全生产起到积极的作用。
通过此次安全演练活动,使油库人员防范意识有一定的增强,对安全常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抗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有所提高,增强了扑救火灾的实战经验。演练过程中,员工的思想观念"一切行动听指挥"经受了考验,队伍集体荣誉感得到了升华。
9月29日下午,分公司巫嘉宁总经理,安环部徐永俊陪同到铁山港油库参加销售华南公司承办的北海市压力管道泄漏着火应急处置联合演练。
随后巫嘉宁总经理带队到对铁山港油库调研并开展国庆节前HSE检查,安环部徐永俊等陪同调研,重点检查油库罐区、发油区、油气回收区等关键区域的`安全情况和国务院督导组检查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落实情况。
20xx年9月30日上午,铁山港油库主任黎毓宝、陈焕新组织管理人员和综合一班、二班班长开展节前安全检查暨9月份第五周HSE工作检查。在检查前组织学习传达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9.23”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摘录).
黎主主强调:明天就是国庆节,要严格执行“两特两重”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对油库实行提级管理,全力保证国庆长假期间安全生产及油料保供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加油站油库的安全运营,规范油品储存、收发、质量监控及环境保护等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旗下所有加油站的油库管理,旨在通过科学、严谨的'管理手段,保障油品安全,提升运营效率,减少事故风险,保护环境。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加油站应设立油库管理小组,由站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安全管理员、油品管理员、设备维护员等,负责油库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各岗位职责明确:
站长:全面负责油库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人员调配,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监督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参与应急演练。
油品管理员:负责油品的入库验收、储存保管、出库发放及质量监控,确保油品数量准确、质量合格。
设备维护员:负责油库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三章 油品储存管理
第五条 油品入库前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数量核对,确保油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采购合同要求。
第六条 油品应分类、分区、分罐储存,标识清晰,不同品种的油品不得混存。
第七条 定期检查油罐、管线、阀门等设备的密封性和完好性,防止油品泄漏。
第八条 保持油库内通风良好,温度、湿度适宜,避免油品因环境因素导致质量下降。
第四章 油品收发管理
第九条 油品收发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防止静电、火花等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条 实行双人复核制度,确保收发油品数量准确无误,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 遇有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油品收发作业,确保安全。
第五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六章 环境保护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品泄漏和污染。
第十七条 定期对油库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环境质量达标。
第十八条 废弃油品和含油废弃物应按照环保要求妥善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丢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各加油站应根据本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部生产用油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用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 油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或指定专人兼管(下称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油库的管理工作及油罐运行操作,确保生产用油安全运行。
二、 油罐的运行操作:
⑴ 油库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输油管线分部及流向和全部阀门的用途,以便一旦发生事故和火灾时,能及时迅速处理;
⑵ 油库进油时,工作人员必须到位,严格把关,卸油车必须有灭火装置,现场周边必须绝对严禁烟火,注意监视油罐液面,防止油品溢出并做好进油登记,进油后,油罐盖要及时上锁; ⑶ 禁止悬空向油罐输油,以免产生静电发生火灾;
⑷ 在开启管线时,应缓慢进行,防止产生强烈水锤效应损坏设备; ⑸ 油库必须安装防雷击设施,雷电时,应停止输送油品,防止雷电感应而发生火灾事故;
⑹ 观测罐内液面,测量时应轻放工具,勿撞击,以免产生火花;
⑺ 严格监视油罐内温度,夏季高温时段,必须采取深埋储油罐或搭棚遮阴的防晒措施,并对储油罐地点不定时喷淋降温; ⑻ 油品在运输过程中会混入一定数量的水分,要经常做好油罐油的脱水工作;
⑼ 注意掌握用油动态,油库应储存足够的油量,保证项目工程生产用油;
三、 油库设备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⑴ 坚持对油库进行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检查所有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漏油、渗油现象,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
⑵ 定期对油罐上的防爆装置进行检查和对油罐的防锈保养; ⑶ 对油库设施、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
四、 油库的消防安全措施:
⑴。消防设备、器材及工具要齐全完整。消防灭火器应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参照油罐数量和容量备足配齐,定期检查、更换。
⑵。油库管理区域,必须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⑶。防火标志,显现明确。油库管理区域内严禁吸烟,禁止穿戴铁钉子的鞋进入油库区。
⑷。油库区严禁明火作业,带电作业(如:带电换灯泡) ⑸。严禁高压电线跨越油罐区,在油罐区设置固定电源,严禁架设电线,一切电器设备、设施必须采取防爆型。
⑹。夏季高温季节,储油罐必须采取深埋或搭棚遮阴的防晒措施,并对储油罐地点不定时喷淋降温;
⑺。 使用燃油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不能脱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有故障必须及时报修,待修复确认安全后,才能继续使用。
⑻。油库必须配备安装防避雷设施, ⑺。 所有人员会使用消防器材、设备、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⑻。外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油罐区,参观访问者须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五、 油库的卫生要求,做到“三清”“三无”“三不漏”
⑴。“三清”设施清洁、场地清洁、工具清洁。 ⑵。“三无”无油污、无杂草、无其它易燃物。
⑶。“三无漏”不漏油、不漏气、不漏水。
六、油库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自觉贯彻油库安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排除不安全隐患,重大问题立即报告,确保安全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