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制度集锦(精选30篇)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管理制度《停车场管理制度》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注:各车主应自觉执行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要无条件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处罚。无理取闹者取消泊位资格,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1)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2)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3)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4)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5)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7)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8)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广州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杭州旺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秩序维护员管理制度
1、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负责对停车场内车辆的停放和出入进行管理;
2、实行早、中两班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遵守规章制度,上班不得擅离职守,若需要请假,必须在前一天告知上级,以便工作的另行安排;
4、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必须认真核查进出车辆的型号、车牌号与进出卡,切实做到一车一卡准确无误;
5、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凡在管理中发现进出车辆无故走反进出方向,必须及时提醒,为其指明路线;
6、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在管理中发生任何危机状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且向上级汇报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
7、新进停车场秩序维护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服务用语、停车场收费系统操作等相应培训,其他人员必须不间断地进行相应危机处理培训;
8、停车场秩序维护员上班前必须对停车场岗亭及停车专用设施进行简单检查及保养,发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找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9、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在上班时间不得在岗亭里吸烟、吃东西,不准与其他工作人员说笑,不准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职责无关的事,更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工作时间内应保持思维清晰、行动敏捷禁止酒后上岗;
11、停车场秩序维护员负责当日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工作;协助保洁员维护停车场内卫生环境;
12、停车场秩序维护员必须爱护岗亭内及工作相关的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及携带外出;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13、停车场秩序维护员要按章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和有损公司形象的事;
14、停车场秩序维护员上班时间不得因任何原因与顾客争吵,必须耐心回答顾客所提出的任何问题。
二、停车场收银员管理制度
1、停车场收银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着装,穿戴整齐,负责对停车场停放的汽车进行收费;
2、实行早、中两班制(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遵守规章制度,上班不得擅离职守,若需要请假,必须在前一天告知上级主管,以便工作的另行安排;
4、停车场收银员必须按停车场规定和标准收费,并开具发票,日班及时缴纳营业款;停车场主管根据缴款单第二联相关数据填写至《停车场日收费明细》,并汇总至《停车场月报表》中;
5、停车场收银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预备好相应零钱并核对金额,不得因找零等原因而引起收费当中的不便;
6、凡停车场收银员必须提前15分钟内到岗;
(1)中班人员上班进行交接时,必须在指定地点或岗亭进行交接,早班人员必须在交接中交代清楚所有事宜;并做好相应记录,待双方确认无误签名,将该日所收之款项统一上缴于指定人员后才可离开;
(2)中班人员下班时,做好交接工作,写好交班报表放入信封封好并签名,然后丢进保险柜;
7、停车场收银员在收费中发生任何危机状况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且向上级汇报事件经过及处理结果;
8、新进停车场收银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服务用语、停车场收费系统操作等相应培训,其他人员必须不间断地进行相应危机处理培训;
9、停车场收银员上班前必须对停车场岗亭收费系统进行简单检查及保养,发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及时找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三、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有车辆进场时,当值停车场入口值班人员指引领取计时卡片,由停车场秩序维护员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提醒车主锁好车锁、随身带走车上的贵重物品。
2、当值停车场入口值班人员检查车辆是否有损坏或其他不正常情况,如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当面向车主提出,并在《车况异常登记表》上作详尽记录。
(1)车辆不是在停车场内发生的损坏,值班人员需在《车况异常登记表》上作记录,以防车主诉怨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
(2)车辆在停车场内发生碰撞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及争议时,值班人员应保持现场完整,及时通知停车场主管和秩序维护部主管前来调查处理,并请双方车主于现场协调,事后在《车况异常登记表》上作记录。
3、因大厦地下停车场空间有限,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人力车一律停放在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内,遇以上车型进入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要予以制止并指引其停放到地面指定停车区域内。
四、停车卡管理制度
1、申请:
(1)申请对象必须为本大楼的租户/住户/员工,办理停车卡须本人持车牌照、身份证及公司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2)代办人除须申请人证件外,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公司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3)申请对象须带相关证件至物业管理处,并填写《机动车停车卡申请表》或《非机动车停车证申请表》,进行申请。
2、领用:
物业管理处承办人员按照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审核完毕后进行制卡,然后记录在《停车卡领用记录表》内,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卡。申请人在领卡时需带相关制卡押金,然后在《停车卡领用记录表》签字确认。
3、遗失—补卡:
如有遗失情况发生,请至物业管理处填写《停车卡遗失申请表》,并缴纳工本费。然后由物业管理处根据遗失人申请,重新补卡。
4、退位:
中途(到期)退位:持卡人需持押金收据及停车卡至物业管理处办理退位手续,领取《停车场退位申请表》,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确认,由物业管理处核实后退还押金并收回停车卡。
五、停车券管理
1、计时停车券管理:
计时停车券由地面停车场收费员从财务部门(或停车场管理部门)领取,当领取的计时停车券使用完毕时,将用毕的计时停车券的存根联及相对应的收费金额一并交至财务部门,并换取新的计时停车券,每次限领一至二本。计时停车券必须有具体的流水号,不可跳号。
2、免费停车券管理:
免费停车券由商场客服人员发放,停车场收费员在收取免费停车券时必须核对券的真伪及是否有盖章。
3、稽查管理
定期、不定期核查停车场收银员的收费情况,若发现违规操作,应予以制止,并给予相应的处罚;情形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六、免费车辆管理制度
1、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可免费停车。
2、免费车辆领取临时卡进入停车场,出场时凭工作证驶离,停车场收银员在《车辆免费停放登记表》“备注”中注明免费车辆的车牌号码、工作证编号、并要求签名确认。
杭州旺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智慧谷物业中心 20xx年5月27日
1、停车场必须具有完善的开办手续、有安全围栏(围墙)设施、有值班岗亭、有工作责任制度、有专职保管员;
2、停车场必须在出入口设立明显的标志,写明停车场名称、性质、类别等;
3、机动车保管场的各种管理制度及收款标准必须张贴在出入口明显的位置,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保管场责任人、公开保管员姓名和照片、公开收费标准;
4、停车场必须备有消防器材,悬挂在场内各方便取用之处;
5、停车场只作机动车保管之用,车场内不得进行车辆维修、装卸货物、拉客营运、摆卖等经营活动;
6、停车场内须设置若干垃圾箱,并定期清洁打扫;
7、属永久性固定停车场必须用油漆划出停车位,并按位编号,临时停车场也必须因此制宜,尽可能划位和编号;
8、开办摩托车保管业务的停车场必须统一集中保管,设立摩托车停放架,露天保管的必须搭建整齐规范的摩托车避雨棚,并按位编号;
9、停车场内所有车辆必须摆放整齐划一,通道内严禁停车。装载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场内保管;
10、严格财务制度。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月结。
一、本停车场只对景田银座消费客户提供车位使用服务。
二、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使用服务,不承担车辆和财产的保管责任。车辆及财物毁损、灭失,及意外导致他人伤亡、财物损坏的风险,车主自行承担。
三、车辆进入本停车场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四、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五、车辆进场时必须在入口处用《车辆行驶证》换取本车场《出入卡》,并在离场时换回。《出入卡》只作为提供车位使用服务的凭证,不作为车辆的保管凭证。
六、《出入卡》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污损、遗失或转借他人使用。若不慎遗失,经查有关证明文件确认无误,并在车主缴交停车代用券及《出入卡》工本费人民币20元后,方可取车离场。
七、本停车场内车辆限速5KM/小时。
八、爱护停车场内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车辆停放时不得超越其所需车位界线。
十、车辆不得停放在本停车场不准停车之范围,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驶或停泊。
十一、不得在本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清洗及车与车过油。
十二、本公司有权将违例停泊之车辆扣押或拖离停车场,任何损坏概不负责。
十三、所有进入本停车场之车辆及司机,如发现多次不理会工作人员指引,任意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以及非景田银座消费客户进入停车场的,将会被记录在案,并将被拒绝再次使用本停车场。
十四、在本停车场每停车一次,须缴交一张停车代用券。
十五、车辆在缴交停车代用券后,在10分钟内必须离场,否则重新收停车代用券。
十六、任何车辆必须在23:00时之前缴交代用券后离开本停车场。
十七、东海景田银座物业管理处保留对《东海景田银座内部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并在需要时有权随时做出修订。
十八、开放时间:08:00-23:00
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布置
停车场内实行倒班工作制。分为停车场分管人员、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其中停车场巡逻人员又分为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出入口辅助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
1、停车场分管人员职责
1.1必须保持停车场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1.2视察停车场,熟悉停车场内的设备结构、操作系统等事宜。及时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保证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1.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1.5停车场内的各种事故、系统使用故障等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异常工作情况,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7随季节的变化,处理相应季节的自然灾害事宜的应急管理
(如:刮风、下雨、落叶、下雪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季节性管理)。
1.8停车场人员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车场启动时,已经停放车辆的清点,并将清点车辆交与收费管理人员按照早晨7:00开始计时收费,并将清单签字交与执法管理人员。
1.9每天下班或影响停车场使用的自然灾害天气来临前,对停车场设施的检查和保护。
1.10履行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停车场巡逻岗人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2巡逻人员应保证每半小时至少对停车场巡查一次。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2.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4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看护好现场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5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6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非正常原因进场应有记录或通报相关环节管理人员。
2.7停车场车位已满的,不得往停车场内放车。主动与入口刷卡人员进行沟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车场内放行车辆。
2.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2.9巡逻岗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2.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11负责停车场入口处辅助驾驶员领取停车卡或监督驾驶员自行取卡、刷卡。
2.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2.13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起降杆另一侧够一辆车辆停放,才允许放行车辆,以防止砸车。
2.14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除规定不予刷卡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余车辆均必须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辅助人员对进场车辆
严格把关,无刷卡车辆禁止入场(有刷市民卡进场的司机,应当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车辆)。入口禁止出车。
2.15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2.16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车场收费岗人员职责
3.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3.2 按照自己的密码登陆操作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系统统计金额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准确无误地收取车位使用费。特殊情况不予收费的、系统显示没有记录、系统故障的时间及修复情况等情形,应记录到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得有涂改、破损等现象)。并对汇总和实际征收的费用的相关情况负责。做好自己的密码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误造成密码丢失或密码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费丢失的,由持有密码的收费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按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现金及记录表的交接和各班组的交接。对出场的车辆收回临时卡,并对固定卡的信息核对(使用市民卡的司机,应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发现固定卡或临时卡的信息不符或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4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3.5车辆非正常原因驶出、停车费计费不准确的、早晨7:00清点的车辆, 需查明情况,并登记卡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记卡号及姓名、进出场时间、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后放行)。并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如有错误操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6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7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如发生问题立即汇报。
3.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3.10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利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的停车卡进出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1交接班之前,对收回的临时卡全部进行清零处理。
3.12对驾驶司机是残疾人的,告知停车场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以上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被管理人员或他人发生口角或斗殴现象。如果因工作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原因,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视情节及影响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违反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停车场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司机或相关人索取任何利益或报酬。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人利益的,一经发现,立即退回劳务公司,并扣除相应工资。
二、各班组考勤及值班管理
停车场各岗位人员实行倒班制度。
停车场内各岗位人员严格考勤管理,实行签到制。因办事或生病原因不能正常工作,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向停车场主管人员请假,履行请销假手续。考勤管理履行《车辆收费员考勤制度》。
三、交接班的管理
严格交接班管理工作。交接班时必须清点停车卡数量(包括收回的和取卡机内的)、查询停车场车辆情况、停车场情况等。上一班组在值班期间如遇到异常或特殊情况,需要向下一班组交接的,必须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岗管理人员应该将本班次收费汇总、票据汇总情况,与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进行交接。
交接工作必须有交接记录表,并以双方签字确认为准。交接结束后,将签有双方名字的交接记录表交由停车场主管人员存档。
下一个班组工作人员未与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交接工作的,上一班组工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因无人管理造成影响和损失的,由交接班双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财务职责管理
健全票证管理,完善领用手续;票证要专人专管、日清日结。 对接工作应有双方签字确认的对接表。由停车场执法管理人员与收费岗管理人员每日交班时,进行交接。停车场收费管理人员不得将停车收费金额交与执法管理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收费必须向当事人开具统一印制的收费发票。统一票据如有丢失或不明下落的,由收费岗管理人员按照丢失或不明下落发票面额之和进行赔偿。
管理员如有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费或截留、挪用停车费的,一经发现,查明原因,立即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如有特殊原因不予收费的,应记录清楚,并将记录表附在交接表中。
五、仪容仪表管理
1、着装
1.1上班时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1.2工作制服应干净、整齐。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
1.3 统一服装的配饰物应整洁、齐备。
2、行为举止
2.1、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2.2、穿着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
2.3、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4、注意个人卫生。
2.5、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袖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
2.6、不得哼歌曲、吹口哨,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7、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工作规程
一、 目的
通过规范进入商场停车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及设施、人员安全,保证
车辆停放整齐有序,道路畅通。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停车场各类车辆的进出、停放管理。
三、 职责
1 、 当班领班负责监督、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
2 、 保安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停放管理。
四、工作程序
1、车辆进场停放
凡进入露天停车场车辆,应按以下程序操作:示意停车取卡、入内;
1.1当有车辆进场时岗亭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
开往适合的地点停放;
1.2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南面坡道进出负一层超市东面门口;
1.3 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停放于东门收货平台处停放;
1.4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如车辆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场停放
2.1、示意停车操作形象,向来车前方上扬左臂,上扬左掌与臂成直角,五指并拢,按交警停车指示姿式操作;
2.2、指示行车操作形象,向前手伸一臂,另一臂同时向行车方向示意摆动;
2.3.、分流车辆操作形象,对于可入区停靠车辆,应在指示入行后,作敬礼和问候操作。问候语言为“欢迎光临!”;对于暂时无车位进入停车场车辆,应作说明,如“对不起,停车场暂无车位,请到别的停车场停放, 多谢合作!”或“暂无车位,请稍候便为您安排,谢谢!”;
2.4、行车纠纷处理操作形象,行车纠纷和争执多发生在停车场暂无车位,来车不服
从指挥,要强行入停车场的问题上,如遇此纠纷,应按劝说、解释、请求谅解的原则处理,尽可能避免争吵。操作语言应多道歉、多欢慰,如“实在暂无车位,谢谢合作,请稍候”、 “对不起,暂无法入车位,我会尽快为您安排”等等。值班人员应 做到“你火我不火,你急我客气,你吵我道歉”。如遇无法劝说、不听行车指挥,强行进入的车辆,应报告上级部门处理。
3、车辆离场
当有车辆离场时,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收费并取回计费卡,
五、 巡视
1、巡逻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发现漏油、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或主管处理;
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标准工作规程》处理。
一、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力度,保证停车费及时、全额收取,不漏收、不错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停车场。
三、职责:
本部门员工按本工作岗位职责执行。
四、停车场入场登记管理
1、车辆入场时,由当班登记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车牌号台账登记,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辆、大型车辆、特殊免费车辆(此类车辆包括当地政府车辆、本公司车辆等,也包括特殊情况下的免收车辆,以当时实际情况为准),按分类要求登记员必须建立三本台账进行分类登记,免收车辆必须在台账上注明免收原因。
2、登记员在登记入场车辆车牌号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字迹要工整,账面要清楚,便于交班时核对收费情况。
五、停车场收费管理
1、停车场收费标准:小型车辆临停10元/辆,过夜20元/辆;大型车辆临停15元/辆,过夜25元/辆。
2、车辆入场时,由当班收费员对进入的每辆车辆分类进行现金收费,收费时点清收费金额,注意辨别假钞,按客户要求撕去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
3、按现金管理要求,收费员手上只留取200元(15张10元、10张5元)找补零钱,找补零钱在上班时统一领取。收费员手上收费金额达到100元(除去本留在手上的找补零钱),将收费款交由停车场主管统一保管,并签字确认交款人、交款金额,最后交班时由停车场主管、当班收费员共同清点当日收费款总额,再与登记员的当天台账进行核对,如发现款与账核对不一致的情况,分责任进行处罚,停车场主管负责已签收的收费款,当班收费员负责未交的收费款及本来手上的预留金200元,分析是哪边出现问题,就由哪边负责赔差额,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停车场主管有责任督促当班收费员及时交款,当班收费员有义务做到及时交款,签字确认,起到相互监管的作用。
5、各环节在收取现金时,做到认真清点金额、辨别假钞,收款人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为准,如从中发现金额不符、有假钞的情况,由交款人负全部责任,照金额进行赔偿,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需向公司财务领取停车发票,做到合理避税原因,及时将用完的票根交回财务。
2、在领用发票和交回票根时,必须完善签字核对手续,做到有据可查。
七、停车场节假日管理
1、按经营性质决定本停车场遇节假日属于工作更为繁忙时
间,必须做好节前工作安排工作,此工作安排先由本部门主管按实际人员情况提前半个月上报管委会,再由管委会提出决定意见提前一周上报公司批示,最终以公司批示意见为准。
2、节假日停车场具体管理办法以当时最终公司批示意见执行。
八、违规处理
1、禁止任何形式的贪污和挪用收费款,一经发现确认,属于经济违法,一律严肃处理,按贪污、挪用金额的双倍赔偿,并立即开除处理;金额大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公司并保留追诉权。
门卫要坚持验证登记制度,对进出入场区的人员和车辆认真检查登记,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要多观察,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拒绝其进出场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值班室物品,停车场状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禁止乱停乱放。
4.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和车场负责人,并对相关情况及明妥善处理。
5.搞好停车场库、值班室、门卫室的清洁卫生。
6.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7.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场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8.值班人员在岗时,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停车场管理制度
停车场、车库,如果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就不能把车辆管好。健全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门卫管理制度、车辆保管规定等。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住宅区(大厦)、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住宅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库)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交通、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库)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库)、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分别按小区清洁工作手册中《停车场清洁》、《值班室、岗亭的清洁》进行清洁)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9.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或房管员)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这里的门卫包括停车场库的门卫和物业区域大门门卫。某些区域,既需保持相对宁静,又需保证行人的安全和环境的整洁,为此,必须控制进入物业区域的车辆,这便是大门门卫的一部分职责。除救护车、消防车、清洁车、小区各业网点送货车等特许车辆外,其他车进入物业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大门门卫要坚持验证制度,对外来车辆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从物业区域内外出的车辆也要严格检查,验证放行。对可疑车辆要多观察,对车主要细询问,一旦发现问题,大门门卫要拒绝车辆外出,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停车场库门卫一般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停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户)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主任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房管员监督、检查,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库)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住宅区(大厦)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摩托车、自行车的保管分月保与临保两种方式,两者的管理规定有所不同。
1.摩托车、自行车月保的管理:
a.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b.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c.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d.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
2.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的管理:
a.临保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临时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并做好车辆登记工作,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车辆停放后,车主需到收费处缴纳临保费用;
d.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3.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4.已缴纳保管费并有原始收费凭证和保管卡的单车,如有遗失,由保管单位负责赔偿。
5.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6.存放在保管站的自行车,长期存放没人使用,且未缴保管费达3个月者,由车管班清出保管站,不再负保管责任。
七、停车卡的办理和使用规定
1.停车卡的办理
停车场保管车辆一般分月保和临保两种方式,月保车辆按月收费,临保车辆则计时收费。用户若要办理月保,可带齐证件或证明到车场收费处办理,与管理处签订车位租用协议。车管员在收取当月应缴纳的车位租金及管理费后,发停车卡及电子出入卡给用户,并收取电子出入卡押金。
2.停车卡的使用
车辆出入停车场时,要将停车卡放在车辆挡风玻璃左侧,电子出入卡随身携带,以便检查和车辆出入。用户如更换车辆,需到车场办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更换手续。月保车辆要按月定期缴纳。
保管费逾期不缴者,车场有权收回车位使用权。若用户遗失停车卡和电子出入卡,应及时告知车管员,并提供有效证明,到收费处办理旧卡停止使用和新卡补办手续。用户不再租用车位时,将停车卡、电子出入卡交回车场,由车场退回电子出入卡押金。
用户停车卡、电子出入卡禁止外借给其他车辆使用。为保证车辆的停放安全,减少被盗的机会,停车卡应随身携带。
3.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
车辆保管收费的标准,要根据各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一般来讲,经济较发达地区,收费标准较高,反之收费标准低些。以广州市为例,目前室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仍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一般只规定最高限额或制定指导价,具体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指导价,并参考周围室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同时可以在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限度内临时调整保管费。
八、值班室(岗亭)管理规定
1.值班室(岗亭)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收费标准、营业执照,保管员姓名和照片等。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在值班室外适当位置(室内也可)配置一块800mm×600mm的白写字板出通知用,停车场、摩托车、单车棚(库)固定值班室,根据车辆停放数量制作一个悬挂准停证、停车牌等用的标牌框。
4.值班室(岗亭)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5.值班室(岗亭)“值班记录”、“车辆出入登记表”及“车辆保管卡”均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6.值班室(岗亭)不准作其他使用。
九、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
1.仅值班员和车辆巡逻管理员每人配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备用充电池和一个充电器。
2.对讲机在更换充电池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保护和延长机身使用寿命。
3.电池不准经常更换,必须按规定时间(8~10h)轮换使用。
4.不准用对讲机谈论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防出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6.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十、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统一按当地机动车保管场保管员的着装规定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制服统一,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业主(住户)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班组长、分队长、房管员在场应检查或予以纠正。
1.严格执行公司的车场管理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令;
2.熟悉小区车辆和车场的行驶路线及各种交通指示牌;
3.熟悉车场的地理环境,各个消防通道、进出口及车位的具体编号情况;
4.熟悉车场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以及车场软件配套设施;
5.熟练掌握车辆指挥手势和文明执勤用语;
6.对进出车辆必须坚持“车到人迎,车走人送”的服务宗旨,指挥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7.做好进出车辆的登记工作及验证工作,车牌号、车位编号、停车卡号一定要相符;
8.当值必须按公司具体收费标准执行,杜绝收费不撕票或乱收费现象,及时协助收费员催促车主按时交纳停车管理费;
9.当值必须熟悉业主车辆的车牌号及业主的单元号,以方便开展工作;
10.当值必须坚守岗位,每班提前15分钟交接班,交代清楚停车登记表、车票和岗位情况;
11.定时巡查车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备案;
12.当值过程中,发现有车门未锁的,一定要先通知领班到场查看,并及时通知车主,若发现有遗留物品,保管并登记等候认领;
13.禁止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禁止在车场内洗车、修车,闲杂人等不得在车场内逗留;
14.定期检查车场的公共设施,维护车场的清洁,及时提出维护、修复建议,确保车场正常使用;
15.定期总结车场的车辆停放问题及车位使用问题,及时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
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4、严禁运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枪支火药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智能车场管理制度
一、停车场使用智能系统控制车辆出入口,入口使用车主IC卡,出口由车辆管理员凭IC卡记录,核对后放行。
二、车辆管理员必须熟悉车场智能系统的性能、使用方法。
三、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停车场管理规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保证车辆安全,维护车场良好的停车秩序。
四、车辆进场后,必须按指定位置停车,排列整齐,不得阻塞通道,车管员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避免出现差错。
五、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进场存放,以免发生意外。如有车辆违反此规定进场时,应立即令其开出车场。并立即报告物业部或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六、车辆管理员值班期间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智能控制中心,并注意其事态发展,交接班时叮嘱接班人注意,并记录在交接登记簿上,同时将其他事需注意的事项记录在登记簿上以备查。
七、车辆管理员必须认真执行收卡制度,如有遗失IC卡,按规定赔偿50元。
车辆管理员职责
安保人员在物业部直接领导下,负责商场区各重点区域的安全防护。其职责如下 :
一、礼貌地指挥进出车辆,收发出入卡,确认后予以放行。
二、对出入商场施工的人员,要凭物业部签发的“临时施工证”出入。
三、保持治安岗亭周围环境的整洁及设施、标识完好。
四、禁止推销广告、收拾垃圾等闲杂人员进入车库。
五、负责值班室内对讲机、充电器、棉大衣、雨衣、雨鞋等摆放整齐,及值班室内的卫生工作。 六、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及物业部交办其他工作。
车辆管理员纪律
一、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二、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三、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四、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游戏、及其它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五、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六、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七、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八、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九、遵守《员工手册管理规定》,不得带人停留,朋友来访必须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接见。
道口岗工作规程
一、车辆进岗
1、当发现有车辆进入商场区域,驶近道口挡车器前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顾客示意取卡进入。
2、待顾客取卡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留,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3、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确保道闸不损坏车辆。
4、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公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放行,应作好《交接班记录》登记车牌号。
二、车辆出岗
1、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商场区域到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IC卡》”,并核对车牌号。
2、若后面有车紧跟,应立即挡在车前示意停下,另一名值班员应立即放下道闸,再按止述规定处理下一辆车的放行,并说“对不起,久等了”。
三、注意事项
1、车辆出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2、放下道闸时应格外小心,防止道闸碰损车辆和行人。
3、遵守服务礼貌用语。
车辆被盗、被损坏的处理程序
一、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里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车管员应立即通知车主,并报告物业部。
二、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造成事故的车辆,应保护好现场。上报物业部领导处理。
三、属抛物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知肇事者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四、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车辆进场时间,停放地点、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报告有关人员的情况。
五、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由管理处确认后协同车主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六、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车主、停车场)双方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七、车管员、管理处、车主应配合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作好调查处理。
车辆管理系统保养规程
一、管理中心负责监控车辆管系统主机,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负责对该系统实施维修保养。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本机。
二、车辆管理系统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三、值班员应熟悉车辆管理系统报警信号与大厦各车辆出入口 对应和编排。
四、设备投入正常使用后,为确保运行正常,工程技术部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车辆管理系统设备保养项目计划表》进行检查:
1、每日检查:车辆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各项功能是否正常,电脑接线、接口接触状况,破损线路应整理好或更换;键盘系统要注意防尘保护,一旦出现操作不可靠即要清出保养或更换;检查摄像机工作是否正常,擦抹干净再使用,镜头定期更换;检查软件有无异常,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每日保养记录表》中;
2、每月检查:读卡机读写感应器应灵敏高效,疆路保持接触完好,如感应出现“死机”,则按自动、手动状态转换复位,并检查感应装置,外部除尘以保持读卡机干净;道闸里行程开关是否损坏,如有损坏立即更换,外部除尘,加润滑油;
3、每季检查:出卡机出卡装置运行状况,按钮及到位检测装置是否损坏,如损坏应立即更换;
4、每半年检查:对电缆、接线盒、设备作直观检查、清理尘埃,道闸的地感线圈及控制器是否正常,如失效及时更换,;将结果填写在《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半年保养记录表》中;
5、每年检查:主控制器里的电机驱动部分加油,磨损部分及时更换,可控硅和继电器如损坏,则更换。
五、车辆管理系统设备出现故障后,首先应分清故障类型、部位,并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专业维修单位,属保修内容,立即通知保修单位修理、保养,以便尽快修复投入正常工作,并记录在案。
六、软件及数据维护
1、不当操作,严重损坏硬盘,系统不能进入主菜单,硬盘引导文件不能正确启动系统,要用修复磁盘文件的软盘启动系统,重新修复硬盘引导区即可;
2、不正当操作,会造成程序里数据库混乱,应重新索引文件或拷入备份的数据库文件;
3、在维护方面无任何特殊的要求,如发生突然停电,可在再次启动后,退到DOS状态,用SCANDISK命令把硬盘检查一下,删除不连续簇。
车辆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值班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商场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车库实行24小时轮班制,值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必须做好车库内机动车辆的进出登记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机动车辆的丢失和损坏。
三、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必须指挥车辆按次序整齐停放,绝不允许乱停乱放
四、对于临时停放的车辆,在车辆进入车场时必须做好车辆登记手续,发给“出入卡”,车辆离开时须凭此卡相符后方能放行。
五、凡是在车库内临时停放三天以上的车辆(包括三天)均须到物业部办理停放手续。 六、车管员必须认真填写车库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凡是本班未收卡离开的车辆,一定要做好清点移交工作,须将进场时间、情况填写清楚,以便接班人掌握车辆的存入情况。
停车场经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8)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管理规定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
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
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
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
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车辆管理员交接班规定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
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
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
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主任负责协调指
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
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
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
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
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经营性停车场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行为,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收费的机动车停车场(库)的经营服务实用本规范。
第三条市、区(县)停车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停车场(库)经营者
第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规划、公安交通、安全生产、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停车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五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在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下,建立健全企业的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
第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负责从业人员岗前、岗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上岗的业务水准。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停车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
(二)停车场(库)管理、停车秩序维护、安全运营、经营中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三)停车规范收费;
(四)文明服务。
第三章停车场(库)的管理
第七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
(一)仪表端庄,佩戴标志;
(二)礼貌服务,举止文明;
(三)遵纪守法,讲求公德。
第八条停车场(库)管理人员应履行的责任:
(一)正确引导车辆出入停车场(库),保证通道的通畅;
(二)正确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保障车辆停放有序;
(三)提醒停车人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带好财物;
(四)维护停车场(库)内停车秩序,闲杂人员不得在停车场(库)内逗留游逛;
(五)记录车辆停放时间,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向停车人出具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收费凭证;
(六)使用电子计时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库)时,应提醒和指导停车人正确使用。
(七)车辆预驶离停车场(库)时,管理人员应及时到位引导,提示停车人出场路线。
第九条管理人员对进出车辆应实行查验、登记,对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出场机动车进行相关证件的查验和记录。
第十条停车场(库)停放的车辆内不得允许人员留宿。
第十一条停车场(库)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各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停车场(库)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划分卫生保洁责任区,落实卫生保洁责任人,并建立检查记录。
第十三条停车场(库)内不得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张贴。第十四条停车场(库)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停止使用。第四章停车场(库)设施维护
第十五条停车场(库)设施应按照国家、本市、行业等有关规定设置。标志牌应设
立于停车场入口处,并保持标志牌上的标识清晰完整。标志牌的设立不得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安全。
第十六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将《北京市公共停车场备案表》、收费标准、企业投诉电话、停车行业主管部门、物价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停车场(库)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安全警示内容等在停车场(库)内明显位置公示。
第十七条停车场(库)的地面应坚实、平整、清洁、路标明显。
第十八条停车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引导、指示和警示等交通安全标志,划定交通标线和停车泊位,保证照明通讯等设备使用良好。
第十九条封闭式停车场(库)应配备监控设施,占道等停车场应设置路侧电子计时收费系统或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停车场(库)应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Z本),优先保证残疾人专用停车位的使用。
第二十一条停车场(库)应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消防、安全等的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设施、器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消防知识和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停车场内应设立防火警示装置,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堆放杂物,保持车场(库)内车辆、行人出入通畅。
第二十三条停车场(库)要确保消防设备和监控器材处于良好状态,不得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得埋压和圈占消防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五章纠纷处理
第二十四条停车场(库)经营者对停车人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自停车人提出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
因机动车丢失或损坏的责任承担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的,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十五条本规范由北京市运输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停车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场内车辆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停车场负责人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佩戴工作标志,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
认真负责。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
其离开。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打电话通知停车处负责人。
四、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2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管理处负责车辆管理,车辆行驶停放,车场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车管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旅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半边村停车场宣
20xx年6月13日
一、停车场管理人员布置
停车场内实行倒班工作制。分为停车场分管人员、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收费管理人员。其中停车场巡逻人员又分为停车场内巡逻人员和出入口辅助管理人员,以上人员统称停车场管理人员。
二、停车场管理人员职责
1、停车场分管人员职责
1.1必须保持停车场安全高效使用,依法循章对停车场进行管理。
1.2视察停车场,熟悉停车场内的设备结构、操作系统等事宜。及时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保证通道、停车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畅通,合理安排布署工作。
1.3负责各班组之间、各岗位人员之间的工作衔接。监督、督促各岗位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停车场进行管理。负责各岗位人员的协调、调度管理。
1.4合理处置停车场除事故处理、系统资源查阅和系统维护以外的简单故障处理。
1.5停车场内的各种事故、系统使用故障等影响停车场正常使用的情况和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异常工作情况,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6保护停车场及各种附属设备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1.7随季节的变化,处理相应季节的自然灾害事宜的应急管理。(如:刮风、下雨、落叶、下雪等自然灾害天气的季节性管理)。
1.8停车场人员履行每天早晨7::00停车场启动时,已经停放车辆的清点,并将清点车辆交与收费管理人员按照早晨7:00开始计时收费,并将清单签字交与执法管理人员。
1.9每天下班或影响停车场使用的自然灾害天气来临前,对停车场设施的检查和保护。
1.10履行制度,服从上级安排,听从指挥。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2、停车场巡逻岗人员职责
2.1负责对停车场内停泊车辆的管理工作,指挥好场内的交通秩序,使行车通道、车场出入口周围保持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2巡逻人员应保证每半小时至少对停车场巡查一次。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2.3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负责对停车场现场的巡视查看,如发生情况,保持现场并立即汇报。不及时处理或不汇报,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4发现任何车辆未锁好或门窗未关好,应看护好现场并录像及立即呈报上级主管,防止发生失窃现象。
2.5禁止任何刻意违反交通标志及泊车规定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2.6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自离职守,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非正常原因进场应有记录或通报相关环节管理人员。
2.7停车场车位已满的,不得往停车场内放车。主动与入口刷卡人员进行沟通,合理、有序的向停车场内放行车辆。
2.8未经许可,禁止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维修、练车或清洗车辆。
2.9巡逻岗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人员和财产损失的,由本人承担。
2.10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2.11负责停车场入口处辅助驾驶员领取停车卡或监督驾驶员自行取卡、刷卡。
2.12协助处理停车场内发生的纠风事件。
2.13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起降杆另一侧够一辆车辆停放,才允许放行车辆,以防止砸车。
2.14出入口辅助管理工作人员除规定不予刷卡的车辆予以放行外,其余车辆均必须刷卡后才可以放行。出入口辅助人员对进场车辆严格把关,无刷卡车辆禁止入场(有刷市民卡进场的司机,应当刷市民卡后,直接放行车辆)。入口禁止出车。
2.15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2.16服从统一安排调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3、车场收费岗人员职责
3.1收银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仔细做好工作,并保证现金的安全。
3.2按照自己的密码登陆操作界面。根据系统提示按标准收取停车费,按照系统统计金额开具统一的收费发票,准确无误地收取车位使用费。特殊情况不予收费的、系统显示没有记录、系统故障的时间及修复情况等情形,应记录到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得有涂改、破损等现象)。并对汇总和实际征收的费用的相关情况负责。做好自己的密码的保密工作。因自己失误造成密码丢失或密码被他人利用,造成收费丢失的,由持有密码的收费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3按规定办理好收费情况、现金及记录表的交接和各班组的交接。对出场的车辆收回临时卡,并对固定卡的信息核对(使用市民卡的司机,应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发现固定卡或临时卡的信息不符或有异议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4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牌。
3.5车辆非正常原因驶出、停车费计费不准确的、早晨7:00清点的车辆,需查明情况,并登记卡号、进出场时间等信息、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收回卡后方可放行(使用市民卡的,登记卡号及姓名、进出场时间、故障原因、应收金额、实收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后,将市民卡交还司机后放行)。并及时报执法管理人员。如有错误操作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6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3.7爱护停车场的设备、设施。如发生问题立即汇报。
3.8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自离职守。
3.9收费人员负责收费岗亭及岗亭内的卫生。天黑或工作人员少的时候,关闭岗亭门,保证自身及停车收费的安全。
3.10收费人员在收费过程中发现利用不属于本停车场的停车卡进出的,应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3.11交接班之前,对收回的临时卡全部进行清零处理。
3.12对驾驶司机是残疾人的,告知停车场分管人员,共同签字后收卡放行。
3.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以上停车场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与被管理人员或他人发生口角或斗殴现象。如果因工作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立即通知执法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因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原因,发生口角、斗殴或其它现象的,视情节及影响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务派遣关系,并由违反管理制度的停车场管理人员承担全部的责任。
第一条停车场管理:
1、商场设置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场,商家可按规定在商场物管负责人处办理月停车证(票);
2、凡进入装饰城的车辆均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调度,并按指定地点或车位停放车辆,严禁车辆进入商场内。
第二条消防管理:
1、在非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消火栓取水;
2、为避免火灾发生,商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商场内严禁吸烟,如确实需要,请至商场洗手间或商场外,烟头一定要熄灭同时不可乱扔;
2)电线负荷不可过重,不可安装太多电器在同一电源插座上;
3)请勿将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性物品放于车内或商场内。经营漆类商家,样品存放应适量,尽可能包装后陈列;
4)任何时间均不得放置杂物或展品阻塞通道、楼梯及商场出入口;
5)各商家均应自备灭火器1-2副;
6)遇火灾时请保持镇静,及时正确处理,相关物业人员在报警的同时应打开水栓,切断电源,及时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
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公摊车位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若需要委托物业管理的,可业主委员代表与物业协商小区停车管理费标准,约定到合同中从而避免高价收取停车费。
广东省住宅小区停车费的规定,根据省发改委、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等车场经营者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的文件规定,小区停车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因此小区内停车场收费标准也需要经过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能生效。
1、本停车场管理规定适用于任何使用本停车场的车辆及人士。
2、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服从车场警卫及车场管理员的调度和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停放与通行。
3、本车场范围内严禁加油、修车、洗车等行为。严禁烟火,禁止装载(携带)枪械、易燃、易爆、有毒、具有腐蚀性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车场。
4、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均有责任保持停车场内各种交通标志设备、设施的'完好,如发生损坏应照价赔偿。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驾驶者须严格按照本车场的交通指示牌、标志、标线行驶。
6、停放车辆须将车辆停放在车位划线范围内。
7、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出入口、车道、预留车位或其它非停车区域。
8、使用停车场的人员、车辆应保持停车场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不得将车内杂物倾倒在停车场内,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居住、打闹、赌博及其它影响本停车场安全和秩序的行为。
9、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已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无投保车险的车辆如驶入停车场停放,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0、进入小区专用停车场的机动车辆驾驶者须将车辆停放在双方在协议书中所确定之位置,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非停车区域(含通道)停车。
11、车辆停放后,应关闭发动机、锁好车窗,贵重物品请不要留在车内,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装卸货物或摆放物品;不得在本车场范围内拍卖、兜售或进行其它停车以外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活动。
12、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采取适当的行为维护车场秩序,处理停车场发生的问题,对超过有效停车期限的车辆有权阻止进入。对随意停放或占用他人车位的车辆有权采取相应措施。
13、停车场内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由责任双方负责解决。若有争议,可报请交通管理部门或管理公司协调解决。
14、对在本停车场内丢失、损坏的车辆按北京市物业小区地下车场管理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或停放车辆超过车位租赁期(7日)以上进行报警处理。
15、停车卡如有遗失,本公司有权依据记录核实驾驶者之姓名、住址、驾驶执照及车牌号码,并收取相关费用后,为其重新办理停车卡。
16、本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及阻止一切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车辆进入及停放。
17、本公司有权要求本车场使用者提出令本公司认可之证据,证明其为有关车辆的车主或有权领取及驾驶该车辆之人士。
18、本公司保留对上述的管理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的权利。并有最终解释权。
为了加强公司停车场管理,方便客户使用、规范员工停车,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停车场准停范围:
1、公司停车场停放车辆范围为:客户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购车业务客户车辆、客户保修车辆以及送洗车辆)、办公车辆(此处仅指外单位至我公司公务车辆)、私车公用车辆(车牌号:、);
2、除上述以外其他私车,在执行公务需要时,可以暂时停放于公司停车场内。但公务完毕后必须及时移出公司车场。
二、停车场检查、处罚制度:
1、行政部除每天上午9:30分、下午13:00、下午15:00对于公司停车场内车辆进行检查外,进行不定时抽查,并对违反本规定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违反者及时离场;
2、对于首次及第二次违反规定,在告知后能及时退场者,在第二日晨会给予提醒。对于第三次违反规定进行60元罚款,如出现第四次进行120元罚款、第五次240元。罚款计算方式以此类推;
3、对于被告知违反停车规定仍不及时退场者,当场处以60元现金罚款。
成都派瑞酒店停车场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和酒店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电动车,自行车的管理。
(2)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
(3)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
(5)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
(6)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
(7)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8)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有擦挂、痕迹、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9)值班人员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酒店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4)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玩手机游戏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
(5)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车辆管理员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登记表》。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为了加强停车场规范有序的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交通、车辆进行管理。
2、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
3、熟悉掌握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
4、负责监督和落实员工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日考核,填写《员工日考核表》。
5、负责每日工作检查,并填写《车辆管理日检表》。
6、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和客户投诉。
7、负责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8、负责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定时向车场主任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1、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负责对停车场的汽车,摩托车,以及保管站内的自行车管理。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服从统一安排调度。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并认真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按规定和标准收费,开具发票,及时缴交营业款。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停车秩序。负责对小区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岗亭和洗车台的清洁工作。
2、车辆管理员的纪律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值班时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值班时会客、看书报、听广播,及做其他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事。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禁止在停车场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带人留宿,来客留宿必须经管理处分管主任批准。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库门卫需设两人,一人登记收费,一人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其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对进出车辆作好登记、收费和车况检查记录。
3、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4、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5、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车主。
6、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7、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8、车场库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在车库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9、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为维护商场秩序,保持商场区域的安静、整洁,保持消防通道和人行道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的管理指挥,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管理指挥,对违反者、管理人员有权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所有外来车辆未经物业部许可,不得进入商场区域。
三、禁止2.5吨以上货车或大客车进入商场区域,特殊情况须经物业部处同意方可进入。
四、车辆进出商场区域,必须按照本区域交通管理电脑控制系统服从操作或交通管理员指挥。
五、禁止车辆在商场区域内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车场车位上或临时规定停车的地方。
六、顾客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物业部申请,办理进出相关手续,凡允许进入商场区域的一切车辆必须按照商场管理规定停车。
七、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应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禁止在商场区域内鸣号。
八、凡进入商场区域的车辆,要爱护商场的道路、公用设施,禁止所有车辆停放在人行道和草坪,如损坏者,照价赔偿。
九、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商场区域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本商场物业部负责,接受交通管理部门指导。如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盗窃等案件交由交通理部门处理,物业部要积极给予配合。
车辆管理员职责:
1、本商场入口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商场区域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进入商场的机动车辆,一律发给顾客IC卡进入本停车场;出门时凭IC卡放行。
4、当班巡逻员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物业部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顾客进入停车场,要热情有礼貌。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二、各类车辆在本商场区域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商场区域内的道路、公用设施,不能随意停放。
2、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4、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5、机动车辆在商场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严禁机动车辆在商场停车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等其他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共设施。
8、不准在行车道、消防通道口停放车辆(非机动车辆只能在非机动车库停放)。
9、除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管理规定
1、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商场停车区。
2、车辆入场,凭IC卡刷卡入场。车辆出场,凭IC卡刷卡出场,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3、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为加强车站客、货运输的两个文明建设,推动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参照交通部,重庆市关于交通行业的管理规定和创建文明行业的要求,特别定本制度。
一、停车场内卫生监督与检查由车站办公室负责,站内停车位的划分线由车站办公室与停车场办公室具体实施。进站停放的车辆由停车场指派专人指挥停放,做到停放车辆整齐有序。
二、加大绿化投入,根据情况,利用站内的沟边地角见缝插绿,或移动盆栽绿化等方式,美化车场内环境,绿化员要定期除草,施肥、补苗、灭害等工作。车站要经常进行检查。
三、车场内设有专职保洁员,负责车场的保洁工作,做到随脏随扫,时刻保证车场地面的干净,垃圾储运员要做到垃圾不在站上过夜,做到日运日清;垃圾库要做到每日冲洗,不见污物和异味及鼠、蝇等害虫。
四、车场内的厕所要时刻保持干净,负责打扫厕所的保洁员,要经常冲洗厕所、消毒、杀虫等工作尽量做到厕所无异味,无蝇蛆等;冲水、洗手和照明设备要保持完好。
五、车场内设置的垃圾桶、痰盂等设施,专职保洁员要经常冲洗、整理和保管。
六、车场内根据实际情况在醒目的位置设置禁烟、禁火标志牌,以确保车场安全。
七、车场内的消防设备要时刻保持完好,消防员要会操作和使用消防器械;防火沙要堆放有序,不得作为他用。
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加强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维护区内交通秩序,保证车辆、人员安全,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停车场的交通秩序有专职人员负责;
二、各类车辆在停车场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停车场统一发放通行证,进入停车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停放停车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3.禁止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4.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5.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6.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7.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停车位位置停放车辆。
8.车辆进入停车场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9.禁止在人行道长时间发动机车工作,以免造成尾气排污现象。
10.不得碾压绿化土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
11.驾驶人员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车场停车位停放满时,所有车辆不得驶入。
12.凡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概不负责。
停车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辖区内的停车管理,保障停车场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辖区内的所有车辆管理。 3.1职责:
3.1.1停车场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由管辖区域安保部负责管理,车辆随时可以进出;
3.1.2停车场实行有偿使用,车主须凭车辆进出管辖区域的月卡或记时卡进入停车场,停车场车辆停车15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15分钟按有关规定执行。
3.2车辆进入:
3.2.1车辆进入停车场应一停二慢,必须服从安保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安保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3.2.2、进入时,安保员打卡后把停车卡发给车主。 3.2.
3、除公司相关人员外,任何人无权查阅相关记录或资料。
3.3车辆停放:
3.3.1、车辆停放时必须服从安保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上停放,并与周围车辆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对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主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车主停好车辆后须立即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3.3.2、车管员应指挥车辆停放,察看车辆有无上锁、有无外部破损,如有破损,应知会车主并登记。严禁不服从指挥,乱停放车辆。
3.3.3、车场车位分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车主按类使用车位。
3.3.4、车场内不得试刹车、练习车、修理车辆,禁止装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3.4驶离:
3.4.1、车辆驶离停车场时应注意周围车辆的安全,缓慢驶离,并在出口处向车管员交回停车卡,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收回停车卡后,方可驶离。
3.4.2、车管员值班期间应认真负责,热情服务,不得会客、喝酒、睡觉,不得让亲朋好友和其它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严格核对驶离车辆的牌号,满足车主的合理要求。
3.4.3、车管员交接班时应办理交接手续,核实停车场车辆与登记记录相符,并签字交接。
3.4.4、发生车辆丢失等紧急情况,安保部主管须在第一时间内,安排相关人员写出情况说明,同时收集其他证据,并尽快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5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管理
3.5.1凡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顾客,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安保员的管理。 3.5.2凡管辖区域顾客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到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3.5.3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安保员领取存车牌;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安保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现场,安保员有权扣留该车。
3.5.4外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进入管辖区域,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3.5.5对无执照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丢失,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3.5.6安保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第三条停车场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合理布局、建管并重、方便群众的原则,形成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体、公共停车场为辅助、路内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供给格局。
第四条市市政主管部门是停车场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停车场管理机构承担。
区县(自治县)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具体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工商、税务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消防、价格等部门,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编制停车场设置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六条本市停车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和培训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停车场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要求,会同发展改革、市政、城乡建设、国土房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主城区停车专项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主城区外的区县(自治县)城乡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县(自治县)停车专项规划,经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乡规划部门应当结合城市发展实际,科学评估、动态调整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第八条新建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建写字楼、商铺、公共活动场所应当按照规定比例配建停车场。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修建停车场。
第九条城乡建设部门应当根据停车专项规划,制定公共停车场的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并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体系。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十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综合利用地下空间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鼓励通过旧房改造、功能性改造等方式新增公共停车场。
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依法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利用自有用地设置简易式、机械式停车设施可以按照机械式设备安装管理。
第十一条停车场应当按照停车场设置规范和标准,建设照明、通信、排水、通风、消防、安全防范、无障碍设施、充电设施等停车场配套设施,并设置相应的标识和交通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枢纽应当根据本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规划,配套建设公共交通换乘停车场。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场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凡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在停车场投入使用后30日内,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公共停车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营管理者基本信息;
(二)使用权证明材料;
(三)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及附页;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五)停车场设施清单和交通组织图,包括出入口、标志标线、停车泊位设置等内容;
(六)经营服务及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运营维护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临时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申请备案的,除提供前款第(一)(二)(五)(六)项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第十六条路内停车位设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不得影响步行通行、侵占消防通道及行人过街设施。下列城市道路设施范围内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
(一)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医院出入口以及公共交通站点附近50米范围内的路段;
(二)可能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树木的路段;
(三)消防通道、消防扑救场地、消火栓周边5米范围内区域和盲人专用通道;
(四)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线及主、次干道之间的连接道;
(五)双向通行低于6米、单向通行少于2个行车道的车行道;
(六)人行横道线两侧5米范围内区域;
(七)宽度在5米以下的人行道;
(八)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门前、紧急避难场地出入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
(九)附近200米范围内有停车场且能满足停车需要的地段;
(十)影响桥梁、隧道等结构设施安全的区域;
(十一)各类地下管道工作井上方1.5米范围内;
(十二)其他不宜设置路内停车位的路段。
第十七条路内停车位按照以下程序设置:
(一)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城乡规划、价格等部门提出初步设置方案;
(二)通过网站和在设置点周边设公示牌向社会公示初步设置方案,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公开征求相关单位和周边社区、居民代表意见;
(四)区县(自治县)市政、公安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区县(自治县)市政、公安部门应当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周边停车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及时对路内停车位按照以上程序进行评估调整。
第十八条住宅区、商业集中区周边道路具备节假日、夜间等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会同市政主管部门可以设置动态路内停车位。
动态路内停车位应当在现场公示停车时段、允许停放的范围、停车收费标准、违反规则处理等内容。超过规定时间在动态路内停车位停放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路内停车位内设置地桩、地锁等障碍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路内停车设施,影响路内停车设施的正常使用。
路内停车位管理单位不得将路内停车设施固定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二十条停车服务收费应当按照科学配置资源、合理调节供求、规范管理收益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域位置、停车场设施等级、停放时段、服务条件、供求关系等因素,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二十一条市市政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全市停车信息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接口和交换机制,统一管理全市停车泊位信息与使用数据,加强停车信息的互联互通。推广路内停车位停车电子计时收费,加强停车信息管理。
区县(自治县)市政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本行政区域内停车信息系统,统一接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逐步实施路内停车电子计时收费。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将其停车信息纳入全市停车信息系统。
第二十二条停车场经营管理者应当遵守下列服务规范:
(一)建立停车场安全等管理制度;
(二)在停车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牌;
(三)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收费区域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举报投诉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主动提供停车票据;
(五)车位线清楚、环境整洁;
(六)在停车场内显著位置,公示备案信息。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变公共停车场和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用途的,由市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但是其中涉及违法建设或者违法建筑的,由规划、国土等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设置路内停车位的,由区县(自治县)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其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将路内停车设施固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由区县(自治县)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对其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按每车位500元进行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五)(六)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建筑物配建停车场,是指建筑物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二)公共停车场,是指独立建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
(三)路内停车位,是指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四)动态路内停车位,是指在特定时段内,在道路红线以内划设的面向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多年来,由我公司管辖的小区未发生过车辆丢失案件,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有一套严密的管理办法,比如'一车二卡'制度,每辆住户的车都备有两张卡,一张为车辆卡,一张为人员卡,只有两卡都无误才能够出小区。另外,在人员素质方面,我们也有特殊要求,安管员上岗前,必须熟知每辆车的情况,如果不能通过管理处的车况(含司机)熟悉程度考核,则不能上岗,同时强调保管员高度的责任心及主管人员严格认真的检查检查制度。另外,我们将在国际社区建议开发商采用行进的读感示门禁系统,由感应卡开启道闸,无卡者将无法驾驶车辆离开停车场所。为确保三车不发生丢失案件,我们将对三车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
自行车——建议开发商采用地锁式自行车保险停放架,彻底消灭撬锁盗车的案件发生。
摩托车——建议开发商采用ic卡管理方式,并规定必须加装摩托车防盗器,同时按规定停放。装置闭路监视器加以严格控制。
汽车——建议开发商采用读卡式门禁系统与人防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堵绝失车的任何漏洞。指定专门停车场对于小区内乱停乱放容易引起丢车的车辆一律采取锁车措施。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由客户服务部制定详细健全的国际社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以及紧急情况预案。
在国际社区内设立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外来车辆严格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内。
停车场设专职管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进入停车场的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受检查,按指定地点停放,自觉维护车场秩序
车辆进入停车位,司机需主动出示停车证,接受检查。
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重要文件、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管理员不负责保管,如造成损失,车主自负。
车场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不得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加油、倾倒废油。
进入停车场的车辆,不得乱停放,不得堵塞车辆,违者锁车处理。
对于长期在社区内存放的车辆,客户服务部与之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范停车场的管理,保证小区停车场安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确保车位使用人的车辆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第二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二条各服务中心承担直接经营管理及巡视管理责任,经营管理部承担统筹、监督和指导管理责任。
第三条停车场包含在管项目的地上车位和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根据在政府部门备案数据的编号进行系统信息管理,地上车位根据项目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第四条停车场计费形式:地下车位采取固定车位出租计费形式,地上车位采取临时停车计费和年租不固定车位管理形式。
第五条收费系统、车场管理系统及《经营档案》信息必须一致,信息变更可根据第十章要求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修改。
第六条业主不得私自将出租车位转租于他人(出售车位在物管中心备案即可),一旦发现,不为其办理续租手续。如同意转让给本小区朋友或邻居,必须对所租车位办理退租手续,再为业主办理新租车位手续。
为规范料场车辆出入和停车秩序,保障料场安全和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负责人职责
1.依法循章对料场车辆进行管理。
2.熟悉掌握住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署安排,保证公司车辆使用车位。
3.负责监督和落实驾驶员岗位职责。
4.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处理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
5.负责对驾驶员进行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定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及纪律
(一)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停车场的车辆管理。
2.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对出入车辆按规定和程序指挥放行。
3.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离职守。
4.负责指挥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交通、停车秩序。
5.负责对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
6.负责停车场的消防以及停车场、值班室的清洁工作。
(二)车辆管理员的纪律
1.仪容整洁,遵守《仪容仪表规定》。
2.执行公司文明礼貌用语规范,讲究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3.工作期间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不准嘻笑、打闹,不准做其他与职责无关的事。
4.爱护各种器具,不得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5.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禁止在公司所管物业范围内打麻将;不准借娱乐为名搞变相赌博。
7.团结互助,禁止闹纠纷;不说脏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
三、门卫管理制度
停车场的门卫职责是:
1.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
2.指挥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3.对违章车辆,要及时制止并加以纠正。
4.检查停放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等现象要及时通知。
5.搞好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
6.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如有损坏,要及时通报上级,维修更换。不准使用消防水源洗车等。
7.停车场门卫不准私自带亲戚朋友留宿,无关的闲杂人员要劝其离开。
8.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他与执勤无关的事,要勤巡逻,多观察,随时注意进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及车主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9.值班人员必须控制进入公司区域的车辆,除救护车、消防车、等特许运输车辆外,其他车进入公司区域时,都应限制性规定,经过门卫允许后方能驶入。停车场门卫设一人,负责指挥车辆出入和停放。
四、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10min到达岗位,在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时,要详细了解上一班车辆出入和停放情况以及本班应注意事项。
3.向下一班移交值班记录
4.交接班时应将上一班移交的值班物品如对讲机等及其他设备清点清楚,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五、停车场管理规定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停车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停车场内长期停放。
③停车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停车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停车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停车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②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④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
⑤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停车场。
⑥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⑦保持停车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⑧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修车、试车、练车。
六、摩托车保管规定
公司员工摩托车实行统一保管。
1摩托车临保的管理;
a.车辆进场需按车管员指示到专用停放点停放;
b.车管员发放临保号牌,临保号牌分为两个相同的号码牌,一个挂在临保车辆上,另一个给车主随身携带,作为取车凭证;
c.临保车辆离场时,车主需交回号牌,车管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2.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车、修理摩托车,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七、值班室管理规定
1.值班室应用镜框悬挂车辆管理制度(主要为岗位制度、操作规程和停车场管理规定)
2.值班室内设一套完好的单人办公桌椅作记录使用,不准放长椅和床,不准闲杂人员进入,岗亭外不准摆放凳椅。
3.值班室内不准存放杂物,随时保持室内外清洁。
4.值班室值班记录放在固定位置,且应摆放整齐。
5.值班室不准作其他使用。
八、车辆管理员仪容仪表规定
1.着装规定
①着装要求举止文明、大方、端庄,精神抖擞。
②穿黑色皮鞋,佩戴员工证,服装整齐、干净、笔挺。
③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制服外不得显露有个人物品。
④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规定
①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②不准留长发、蓄胡子、留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沿下发长不得超过1.5cm,胡须要天天刮,不留长鬓角,鬓发长不超过耳屏,指甲不得超过1mm,鼻毛不得长出鼻孔。
③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不搭肩挽臂,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④不得哼歌曲、吹口哨、听收录机、看书报。
⑤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⑥不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⑦做到“微笑服务”,对待车主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服务用语。
⑧上岗前,必须对照整容镜整容,检查衣、帽、领带、鞋带及装备是否穿戴整齐、规范。
1、为方便职工、病人停车之需要,我们提供三处免费停车场。
2、本院负责维护停车场秩序,调配停车泊位,但不负责车辆等财产的监管,凡车辆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3、车辆停泊必须严格按院方要求执行,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不得妨碍其它车辆的停与行,否则将承担违规停车的责任。
4、由于车辆停放存在上班、看病间区高峰,车辆停泊时间不宜过长。
5、各停车场严禁一切车辆长期滞留,一经发现,将按每日50元收取停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