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器材管理制度(推荐三篇)

音体美器材管理制度(通用3篇)

音体美器材管理制度 篇1

l、学校文体器材由体育教师专人保管,要有专门的器材室。学校领导不定期检查。

2、文体器材要分类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合理,便于使用,室内注意通风、干燥、卫生,防止霉烂,要有安全措施。防损防盗。

3、购置器材,应由文体教师造计划,经领导研究批准,购回器材应登记造册后才能使用。

4、建立器材借还制度并上墙,设借还登记册,外单位借用或其他非常规性使用,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借用,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5、文体器材,如有不正当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6、课外活动或活动课由各班文体委员或辅导教师到器材室领取器材,下课后、由文体委员或辅导教师收齐交还,验收后按指定地点放好。

7、文体活动结束后、及时把服装、道具和活动器材整放好(服装要洗干净,内放卫生球,防虫蛀)。

8、有关人员要树立“少花钱,多办事”的勤俭节约观点,爱护器材,注意维修,提倡自制简易器材。

9、学校的文体活动场、馆(房、厅、室)要有管理制度,定期修整,确保安全正常使用,进行改建、翻修时,要先制定好方案上报局,经研究批准后方可动工。

10、对保管、维修和自制器材成绩突出的人员,应适当予以奖励。

音体美器材管理制度 篇2

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规范专用,减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用爆破器材要定人审批后才能领用,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专用管理,做到即领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

三、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库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时的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四、库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给领用人,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它完整的区分开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五、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要及时终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

音体美器材管理制度 篇3

音体美器材管理制度

一、体、音、美器材室的管理实行总务处领导下的管理员负责制,要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并明确保管责任制。

二、器材室的所有器材必须登记建立明细帐,做到帐、物、卡相符。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保证器材正常使用。

三、器材室保管员要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每天要做好清卫、防潮、防火、防盗等工作。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四、加强对师生进行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爱护公物为荣、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

五、各科所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报告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名称、数量。上课前统一由任课教师负责领取、发放、回收及归还。

六、对损坏无法修复的器材,报经有关领导批准报废和更新,故意损坏器材要按价赔偿。

七、外单位来借器材,一律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出,未经批准不得借出。

器材借还使用制度

一、音体美器材是学校重要教学设备,应有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教师兼任器材管理员,管好、用好音体美器材。

二、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器材使用安排表,并交器材室。

三、音乐室、画室的器材,由任课教师填写借单后可以长期借用,一学期完后清点收回;其他各种器材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

四、音体美器材只能用于教学,概不借于非教学用。

五、校外和组外借用贵重仪器者须经校长批准,并通过教研组长,在不影响本组教学的原则下方可借出,并须定期归还。

六、借用器材和材料要认真填写借还记录。

七、音体美器材,一般仅限于专职教师上课使用,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带出学校。

八、任何器材须在教师指导下,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个人不得乱用;对无故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应视情节轻重给于相应处分。

九、每次用完器材,需亲自交给任课教师,经检查无损后,方可离开。

音体美器材维护报损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充分管理好、用好音体美器材,必须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确保器材的`正常运行。

二、使用教师要熟练掌握器材的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常识,最大限度地发挥所用器材的效益,提高利用率。

三、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工作。

四、管弦乐器使用完后要及时甩出管内口水,防止生锈。

五、器材的使用人员要经常检查、了解器材的运行情况,发现失老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及时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修的器材,要作报损记录。

六、凡属报损报废的教学器材,均应在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器材报废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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