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精选1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冰心奖儿童图书馆系统的所有图书管理员以及欲成为图书管理员的阅读志愿者。
第二条本制度涉及的培训、考核、发证由公司培训部完成,培训组织及奖惩由各区域中心馆完成,进入系统记录。
第三条图书管理员的培训根据各地工作开展不定期举行,总部派人培训参训人数需10人以上,涉及到的差旅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中心馆承担。
第四条各地的组织工作,线上发通知,线上报名。
第二章认证和奖惩制度
第五条所有图书管理员均需持证上岗,阅读志愿者帮助管理员工作的,需要中心馆管理员的培训,经考核认证合格后,发放电子上岗证,有电子上岗证的志愿者方可从事部分管理员的工作。
第六条中心馆图书管理员采取基础工资和绩效工作相结合的方式发放,基础工资视当地情况由中心馆确定,绩效工作根据平台数据自动计算。阅读志愿者的薪酬根据工作时间由平台自动计算,奖励阅读币。学校管理员依据平台数据自动奖励福利券。
第七条管理员违法《图书借阅制度》给平台造成损失的,将受到对应的惩罚,依据奖什么惩罚什么的方式实施。
第三章培训内容和考核办法
第八条中心馆图书管理员的培训内容
1、《图书馆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
2、PC端程序使用说明
3、手机端程序使用说明
4、活动组织、发布与实施流程
5、场馆卫生、工作礼仪、文明用语、着装与工作规范
第九条阅读志愿者的培训内容
1、《图书借阅制度》
2、专门针对志愿者的简易版程序使用(用志愿者账号登录)
3、胸牌佩戴和工作规范
第十条考核办法:采用笔试和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合格者,发放图书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图书室的'安全。
严禁室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要做好防电、防火、防盗、防蚀、防潮等安全工作。
二、要严格遵守借阅制度与纪律。
学生借书要有秩序地进行,不得在图书室内嬉戏打闹,严防拥挤和踩踏发生;教师借书要及时归还,严禁刊流失。
三、图书室要做好防疾病传染工作,特别是带有流行性红眼病和其他传染病的读者借过的书刊,要暂时隔离,进行消毒,并劝其暂时不要借阅书刊,预防扩大传染。
四、学校有电子阅览室的要加强设备的管理,要有保密安全措施,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要严防微机病毒感染。
五、要加强安全检查。
要做到每周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上班时要检查图书室、阅览室的安全;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
六、要保持图书室内的清洁与空气流通,保持图书室内安静、优雅、和谐的学习环境。
七、室藏书刊为学校集体财产,管理者要教育读者借阅图书、报刊时应予爱护,不得批点、折角、涂改、污损、剪裁、影描、撕毁或遗失。
如有发现上述现象,应按规定赔偿。
八、要明确责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管理人员应熟练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馆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四、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编目归档工作,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五、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六、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及帐目要清楚、齐全、规范,做到书账相符。
七、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八、做好藏书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簿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图书阅览室管理员是本室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检查本室的防火安全工作,并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迅速整改。
4、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他火种,不准在室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5、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6、室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烘箱等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7、图书室管理员下班时要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和安全检查工作。门窗要有防盗设施。人离时要随手关窗锁门,并注意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师生进入图书阅览室时,必须遵守《阅览规则》。
9、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
10、节假日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由学校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为加强图书馆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做到责任清晰,目标明确,特制定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图书馆主管领导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科负责人是科室、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岗位工作人员是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确保图书馆安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烤火器、电烘箱等设备,不得随意接电线插座、超负荷用电;严禁吸烟和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品入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责任意识,各库、室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及时报告;贵重设备和特种文献要有专人管理,防止馆内财产流失。
四、加强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除要求工作人员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外,还需对学生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五、加强设备的管理,要求有设备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严禁利用网络发送和接收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机密,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六、坚持安全巡视检查。组织定期巡视检查,消防设施到位,检查记载到位,及时整改发现的一般性隐患,对无力整改的消防隐患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七、若发生火灾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拔打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灭火并进行人员疏散,严防因疏忽大意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八、晚班切记做好四件事:关门窗、关灯、关空调、断电;保安人员必须履行24小时值班制,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3、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4、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5、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图书馆是学校书籍、报刊情报资料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服务的机构。图书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提供师生所需的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并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2、图书馆须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逐步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划》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4、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图书馆应设有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增设著者目录,书名目录。
5、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拒购质量低劣、内容不健康的图书,复本适当。不断丰富藏书品种,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复本过多,利用率低下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6、新书到馆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并及时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快书刊资料的流通。
7、加强图书资料的交通工作,提高资料的利用率。师生借阅图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工具书、大型丛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对借出逾不归还者,损坏、丢失书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8、积极向学生介绍、推荐优秀图书和新到书刊,并鼓励学生借阅。增设优秀读物和新书专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和开展读书活动。积极搞好班组图书馆、图书窗(箱)活动。
9、认真做好书刊流通率、读者到馆率等项统计工作。
10、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蛀等图书保护工作,并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图书教育。
11、加强图书馆档案资料建设,按年度将图书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如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各种统计表、重大活动资料、科研成果等装订成册,长期保存。
为了搞好图书馆的安全防范工作,特指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⒈、图书馆主管领导应经常对本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全馆人员的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对本馆各书库、阅览室进行安全检查,使工作人员熟悉消防器材的 存放地点、使用方法,掌握本馆电源的控制方法。
⒉、 各书库、阅览室管理员是其管理库、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图书管理员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理库、室的钥匙,钥匙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钥匙不得擅自转借或复制。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⒊ 、馆舍门、窗、电由各库、室管理员负责开启和关闭,库、室无人时,必须关闭好门、窗和电源。
⒋、 本馆各种设备,由使用人保管,维护并负责其安全,使用人应按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
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
⒍、 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及库房内吸烟或用火。
7、图书馆外借开放期间,学生必须安全有序的进出,不得拥挤。遇特殊情况管理人员必须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散。
8、 本馆人员和读者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非本馆人员须在本馆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房。
9 、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应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10 、全馆人员要认真遵守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任何人都有权制止有损本馆安全的倾向和行为。
各学校的图书馆,对于选择图书馆员工,管理人员等,各学校都要制定出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整理的图书馆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本馆员工的调入:根据本部门编制从市内外企事业单位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择优录取。根据市委、市府规定,高校教学、科技干部和行政处以上干部,一般不超过50岁(正教授可适当放宽至55岁以内);中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45岁;初级教学科技干部和科员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5级以上技工一般不超过40岁;工人不超过35岁。
文化程度高中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入。一般情况下一家人不宜同时有三人在校工作。一般职工不从外省调入。调入人员须经有关部门考核。调入后须进行岗前培训、办理聘任手续、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
2.本馆员工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调至其他单位,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馆领导提出,经馆长和接收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经校长(副高以上人员)和校人事处同意后,办理中断聘书手续、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方可到新单位上班。未办理以上手续前不得擅离岗位。
3.本馆专业技术人员遵纪守法、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称职、符合晋升条件,都可申报晋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按高教系统图书资料专业技术系列,分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五级。每年进行一次资格评定和确定,具体条件按当年学校、市职改办或省高教局职改办的文件办理。一般情况下,大专毕业三年、本科毕业一年或硕士毕业当年可确认为助理馆员;本科、大专毕业任助理馆员四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三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当年可报评或确认为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馆员五年、获博士学位任馆员两年、大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年、其中任馆员五年、及中专毕业从事图书资料专业工作二十五年、其中任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副研究馆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副研究馆员五年以上可报评研究馆员。本馆工人在获得大专毕业学历后,可参照此条件获资格提升。
4.本馆按照学校所下达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指标(一般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可聘为研究馆员或副研究馆员,55%可聘为馆员,25%可聘为助理馆员或管理员)对已获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聘任。聘期每期两年,到期续聘。如果受到指标限制、受聘人在任期内考核不称职、受聘人不适合某一具体岗位,则受聘人可能不得受聘。
5.员工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学校的时间安排,员工本人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进修及科研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填写考核表,在本部门的会议上进行考评,由部主任推荐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经馆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6.员工在遵纪守法、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期内每年考核优秀、有科研成果、有突出贡献、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等,有对获奖励的机会。员工违纪、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缺勤、出现责任事故等,均需受到一定的处罚。
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馆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奖励分为:
①馆发月奖金:全勤,完成本职工作,没有发生责任事故者;
②校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③市发年终奖:年考核称职以上者;按《图书馆先进个人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者,可获优秀奖;
④特殊贡献奖:在教书育人、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经学校教代会专门小组讨论评定等级后获奖;
⑤部门集体奖:馆内年终进行的部门评比奖项,按《图书馆先进集体考核评优条例》评为优秀的部门;
⑥学术科研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评比后获奖;
⑦个人单项奖:馆内不定期进行的奖励活动,奖励在文体活动、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贡献者和获奖者;
处罚分为:
①批评教育:轻度违纪或工作失误者;
②扣发奖金:违纪、工作失误或没有完成工作任务者;
③调换岗位:不能完成岗位任务或不胜任所在岗位者;
④辞聘:严重违纪或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经批评教育、扣发奖金或调换岗位后仍没有改进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者。
⑤自动离职:在辞聘三个月后,本人没有办理离校手续者。
7.①员工每周工作五天,每天上班时间为:8:20--17:00(白班),16:40-22:30(晚班)。
②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安排,员工需服从安排参加白班、晚班、周末班、寒暑假及其他类型加班的工作,没有特殊理由不得拒绝部主任的工作安排。
③部主任有权决定员工两天以内的倒休;超过三天的倒休需报主管馆长批准,并报馆办公室备查;副部主任以上人员倒休假两天以上、病休假一天以上、公差一天以上均需报办公室备查。
④除特殊情况,本馆一般不批准事假。员工私事通常利用倒休时间办理。
⑤员工患病不能上班,需凭医疗部门开具的病休证明请假,报办公室备查;每月病假三天以上者,按天数扣发奖金及午餐补贴。
⑥员工因公事不能来馆上班,须有馆长批条并报办公室备查;否则不以公差论处。
⑦员工婚假、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流产(每年一次以内)等休假,凭医疗部门证明并经校人事处核实的批条或馆长批条(婚假)到办公室请假;假期内不扣奖金和津贴,但不发午餐补贴。
⑧员工的各类请假均可用加班或超时超量的工作作为抵销。
⑨员工超时超量的工作和加班,馆里根据情况发放加班费。
⑩员工可享受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国家规定的公众假期的休假,由于本馆实行全年开放制,员工需根据各部安排,参加寒
暑假及公众假日的加班。
8.①员工在岗期间,需接收馆里安排的各种岗位培训,参加馆里安排的培训的时间,算上班时间。
②本馆鼓励员工自愿参加有关的在职学习,由各部门视工作安排情况给予适当的时间调配,但原则上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员工的学习经馆领导同意后其费用可由馆里给予适当补助,凭结业证书(或毕业证书)和学费收据报销200元。
③本馆要求员工积极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两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中级职称的人员每三年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馆里按照《图书馆学术科研奖励条例》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馆外举办的业务学习及学术会议,馆长安排或经馆长同意参加的,可按公差处理并给予一定的资料费补助。
⑤本馆鼓励员工承担各种力所能及的教学活动,业余时间的教学补助和酬金由任课员工自得,不必上交馆里,但员工的各种教学活动均不能影响正常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图书馆(室)规范化建设,促进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中小学教育特点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积极为师生提供教育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为教育教学服务。
第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必须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济南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我市学校图书馆工作协调组织,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处,负责我市学校图书馆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定机构或专人负责学校图书馆(室)工作。
第五条市及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是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并授权的教育图书报刊征订发行机构,具体负责所属学校图书馆(室)装备用书供应和有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对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实行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配备专人从事该项工作。
第七条市和各县(市)区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为学校装备用书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根据学校规模和工作实际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农村规模较小的中小学可配兼职图书管理员。
第九条提倡学校图书馆试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由一名教务主任具体负责。
第十条图书馆(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小学应当具备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中学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图书馆工作。
第十一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主动为学生学习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及教研活动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二条市教育图书代办站应当定期对各县(市)区及市属学校图书馆(室)图书装备进行专项检查,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应当及时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第三章书刊资料及征订与发行
第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新购图书,必须是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列入学校装备用书目录的优秀图书。
第十四条学校书刊资料的配备应当兼顾学生、教师的不同需求,重点采购各科教学使用的教学参考工具书、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书,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扩展知识的学习辅导资料及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科普读物和文学作品。
第十五条图书的购置应当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制定购书计划时应当注意征求、采纳教研组、备课组和一线教师的意见,各类教育教学工具书、参考书和学习资料不少于新书购置量的60%。其它用书应当精选。
第十六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应当依据市教育局提供的目录,分年度制定购书计划,报教育主管部门图书代办站审查批准,由市教育局统一订购。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馆(室)购书经费不得少于当年公用经费的2%,学校必须予以保证,做到专款专用。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和教育教学需要,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补充购书经费。
第十八条县(市)区图书代办站应当按要求每年分两次与市图书供应社结算书款。市属学校应在提书的同时进行财务结算。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向学生做好优秀图书报刊的宣传推荐工作,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优秀图书报刊,在自愿的前提下做好学生个人的征订工作。
第四章书刊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中学图书馆应当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条件好的馆可增设著者目录;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分类目录。
省、市级规范化学校及规模较大的学校应当积极开发、引进先进的图书馆管理系统,实行数字化管理。
第二十一条图书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分类,编目要以《文献著录总则》为依据,做到归类正确、反映充分、前后一致、方便检索。
第二十二条新书到馆后,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周内完成登记、分类、编目、上架工作,不得积压。
第二十三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有计划、适时地剔除内容陈旧过时、破损严重、副本量过多、无参考实用价值以及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藏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建立健全书库管理、书刊外借、阅览、丢失赔偿、图书注销等规章制度,完善图书馆(室)工作职责。
第二十五条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向师生宣传图书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进行爱护书刊的教育。
第二十六条教师资料室应当对教师整日开放。图书室、学生阅览室应当根据需要在午休和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
第二十七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对学生发放借书证,实行个人或集体借阅。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应当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读书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积极配合学科教师组织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
第二十九条学校图书馆(室)应当依据高效、安全、互联、共享的原则,加快电子图书、电子阅览室建设,配备现代化设备,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五章馆舍、设备
第三十条中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书库、教师资料室、教师阅览室和学生阅览室。小学图书馆(室)应当设置藏书室和学生阅览室,并配备通风、照明、防火、防潮、防蛀等设施。
第三十一条图书馆(室)应当配备必要的书架、阅览桌椅、报刊架、书柜、目录柜、文件柜、陈列柜、装订等设备。并逐步配备微机及视听、复制等现代化设备。
第三十二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非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图书室,位置应当设在平房或楼房一层,且与阅览室相通或相邻。
第三十三条按专用图书馆(室)设计建筑的房屋作阅览室,使用面积应当符合省定标准。中小学教师阅览室应当按不少于教职工人数的1/3设座;学生阅览室中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12设座,小学按不少于在校生人数的1/20设座。
报纸、杂志中学应当在7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50种以上;工具书、教学参考书种类中学应当在150种以上,小学应当在100种以上。
第三十四条阅览室应当整洁、安静,悬挂适量名人画像、格言、制度等,充分体现教育氛围和人文关怀。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市属高校)。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充分利用图书馆藏书资源为教育工作服务,加强对图书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的采购。
采购图书要遵循政治思想性原则,目的、计划性原则,勤俭科学性原则。既要依靠群众进行图书选择,又要发挥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特殊作用和责任,从众多的出版物中选择政治思想性强,符合本馆的类型、任务、读者对象的需要的图书。
二、藏书的登记与清点。
一切进入图书馆或从图书馆中剔除的出版物,都要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1、图书馆藏书情况要有完备、准确的登记。
2、每一册出版物入馆和剔除都有文字根据。
3、出版物入馆和剔除的登记要及时、高校。
4、同一类型出版物登记的格式应当划一。
5、登记材料应当与藏书情况相一致。
二、藏书的布局与排架
1、藏书的布局:将藏书分成图书、期刊、资料三部分,然后又按内容的学科属性进行分类,正确区分图书。
2、藏书的排架:依出版物内容的学科性质,按分类束书号对图书进行排架。
四、藏书的保护
图书馆藏书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受到来自社会和自然两方面的威胁,所以采取下述一些措施:
1、加强对图书馆藏书保护工作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定期的、经常性的宣传,使一切与图书馆有关的人员,特别是读者,对此加深了解。
2、订立必要的有关葳书保护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书库管理制度,读者损毁图书的赔偿制度,书刊装订修复制度,出借书刊催还制度等。
3、改善藏书保管条件,防火,防盗,防光,防虫。管理好电器设备,馆内禁止吸烟,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灭火设备及供水管道;避免藏书受太阳光的直射,窗户上安装好窗帘,控制荧光灯的数量,珍贵图书用封闭式书架;库房防止昆虫进来,书籍入库前要作消毒处理,库房作定期消毒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