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宿舍管理制度(精选34篇)
一、管理目的:
随着工厂员工规模不断扩大,夏季用电高峰期也即将来临,员工宿舍用电不规范现象增多,给宿舍安全管理带来很大隐患。为加强银美工厂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强化员工节约水电的意识,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倡导节约环保的生活习惯;同时给员工塑造一个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同时消除宿舍安全隐患,特制定员工宿舍水电使用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美工厂所有职工宿舍。
三、水电使用安全管理:
1、银美工厂员工宿舍由宿舍长负责各宿舍安全用水用电管理,工厂由人事部会同电工每周五统一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同时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并及时反映给公司管理人员。
2、各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由宿舍长先向人事部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否则按照工厂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3、公司对各宿舍安装用电计量表,制定电量考核指标,禁止在员工宿舍做饭。每月对各宿舍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合理用电,减少浪费。
四、水电费缴费核算方式:
1、每月月底由人事部会同电工负责员工宿舍的水电抄表工作,并监督宿舍用电情况。
2、员工宿舍水电费收取方式确定为:本宿舍电表实际计量分摊度数与公用水电费公摊度数相结合的核算缴费制度,发现有在宿舍做饭等现象,当事人每月补缴二十元电费。
3、每月宿舍水电费查表总度数减去各宿舍分装电表实际使用度数,剩余度数作为公摊额度,再加上本宿舍电表实际使用度数作为分摊,即为本宿舍员工每月水电费缴费标准。
4、宿舍水电费收取采用预收费方式;每月预收金额参考上月实际使用金额,多退少补。每月各员工宿舍水电费抄表度数和员工分摊金额在工厂告示栏公示,供全体员工监督核对。
五、管理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警告,不及时整改或二次发现罚款2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员工违反水电费使用规范,违规使用电器,造成宿舍电路、设备损坏需照价赔偿,并处以50元罚款。
3、凡住宿员工每月25日前必须按时上缴下月水电费预收款,预收款额度由人事部根据水电费实际情况确定。不按时缴费取消宿舍住宿资格。核算补缴实际水电使用金额后搬出宿舍。
4、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职手续时,通知人事部管理人员抄录核算水电费,将水电费以现金形式缴至财务处后,方可结算本月工资。
希望各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出入宿舍及时关闭用水、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1.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2.住宿管理
2.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公司行政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并办理入住手续。
2.2公司宿舍,原则上长期住宿员工两人一间,部长以上一人一间,午休人员四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调配,住宿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2.3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经员工个人与行政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2.4室温高于30℃或低于5℃,可以开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2.5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他人。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留宿。
2.6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1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2.7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照价赔偿。
2.8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关水。
2.9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2.10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空调、电视、衣柜、卫浴设备、管道、门窗、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2.11公司领导或行政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应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3.纪律要求
3.1住宿员工须按时就寝,晚上23: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3.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
3.3电视、
3.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3.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3.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4.安全管理
4.1宿舍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明火器具,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4.2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3住宿员工不得在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
5.卫生管理
5.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5.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5.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雨天除外)。
5.4
污秽物、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公司
5.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
6.探访管理
6.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室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6.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行政部长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厂。
6.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6.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7.迁出管理
7.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需先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
7.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办理完相应手续并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8.罚则
8.1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一般的,公司按照《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等予以相应处罚。
8.2员工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进一步追溯的权利。
9.附则
9.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制定,经公司工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生效。
9.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为了搞好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
⑸公司员工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保持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必须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活动及吸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 119匪警电话: 110急救电话: 120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给我校住宿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住宿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意识,根据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特成立“邹城市兖矿第一中学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管会”)。宿舍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宿管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下设文宣部、纪检部、艺体部、内务部、安全部五个职能部门。
其中文宣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纪检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艺体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内务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安全部部长一人,副部长两人。
二、宿管会及各部工作职责
(一)宿管会
通过对宿舍就寝纪律、内务卫生、安全文明、文体娱乐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宿舍的日常管理,通过收集、反映学生意见等,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水平,从而为
“星级宿舍”、“优秀室长”的评选打好基础;带领各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统筹、协调各部开展活动前的准备工作,负责寄宿生冲突和矛盾的调解,对宿舍突发事件的及时报告或处理,负责宿管会的外联工作,进一步促进宿舍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会长、副会长:
代表宿管会,对宿管会和各部全权负责,主持宿管会日常工作。
1、负责学校宿管会的全面工作;
2、履行宿管会的工作职责,执行宿管会的决定,维护宿管委的声誉,完成学校和政教处下达的工作任务;
3、听取各部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政教处汇报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和领取工作任务;
5、对宿管会各部部长、副部长进行工作考核和管理;
(二)职能部门
主管本部日常工作,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对本部负责;各部以“团结、奉献、进取”精神加强内部沟通,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积极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部长、副部长:
1、坚持宣传、服务为主,管理为辅的工作方式,深入同学内部,密切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积极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2、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同心同德,团结互助,分工合作,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
3、协调、监督本部的工作开展,协调、处理宿管会工作中的突发问题;
4、负责向宿管会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进展情况。
5、完成宿管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文宣部:
1、对宿舍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及学校政策进行宣传和报道;
2、利用校报、会刊、墙报、板报等形式做好宿舍文化娱乐、规范本字的使用等宣传教育工作;
3、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娱乐及普通话的推广使用活动;
4、对宿舍的文明事迹、好人好事进行宣传报道;
5、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纪检部
1、检查宿舍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2、负责宿舍就寝纪律的检查;
3、不定期组织人员检查收缴各宿舍的棍棒刀具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械;
4、对宿舍区内的各种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查处上报;
5、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艺体部:
1、做好艺体宣传教育工作。
2、利用重大节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开展安全有益的寄宿生艺体活动及普通话演讲比赛等。
3、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安全部:
1、宣传相关安全知识;
2、保障宿舍区内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负责学生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4、做好宿舍公共设施和桌椅、橱子的管理、报修与检查工作;
5、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内务部:
1、对宿舍环境卫生及违纪行为进行整改上报;
2、以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检查并指导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
3、协助宿舍管理员组织评选
“星级宿舍”和“优秀室长”;
4、完成会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配合其它部开展活动。
一、目的:
炎热的夏季即将到来,公司决定在宿舍安装空调缓解高温季节,提高员工睡眠质量,为了合理规范空调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宿舍空调的使用和管理;
三、职权:
3.1管理部全权负责宿舍的全面管理;
3.2各宿舍长及责任人负责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落实,对宿舍安全隐患巡查和排除;
3.3宿舍住宿人员负责遵守宿舍管理相关规定,营造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
四、内容:
4.1宿舍住宿人员应爱护公物,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
4.2宿舍空调及遥控器由宿舍长和责任人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宿舍长许可严禁使用;
4.3室内温度未超过30℃(含)禁止开启空调,室内温度依照室内温度、湿度计显示值为标准;
4.4空调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温度过低在睡眠中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4.5宿舍无人时严禁开启空调,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4.6使用空调时请关闭门窗,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大厅或阳台,烟头必须按熄再扔进垃圾桶内;
4.7空调出风口格栅板严禁手动调拨,如出现异常或异响应立即关闭并立即通知管理部主管,严禁私自检修;
4.8空调停用封存前由工厂电工保养一次,封存后未经管理部启封严禁私自开启。
为了加强宿舍安全、文明管理,保持员工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在清洁,宁静,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中休息、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二条、 住宿须知
1、 宿舍内的一切物品是为了员工所配备,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 其完好,如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2、 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 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点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3、 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好宿舍内外环境 卫生清洁。
4、 离开宿舍时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和造成的危险性。
第三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 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 使用电视,收音机或MP3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的睡眠。
4、 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否则出现丢失后果自负。
5、 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私自移动及拆卸。
6、 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偷盗及伤风败俗行为。
7、 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
1、 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 不得私自乱拉乱扯电线,插座。
3、 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头等大功率电器。
4、 人离灯熄、人走水关。
第五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者、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
1、 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者。
2、 在宿舍内赌博,斗殴,酗酒者。
3、 蓄意破坏宿舍物品及设施者。
4、 有偷盗行为者。
5、 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者。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天津泰元电子配件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8日
(一)总则
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住宿制度
1、员工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所提供的公共设施(如空调、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2、注意节加盟⒂玫纾啪っ鞯啤⒊ち魉壤朔严窒蟆
3、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4、男员工要注意仪表形象,衣冠整齐,不得穿短裤出入公共住所。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单身宿舍实行轮值制度。
6、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7、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8、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9、保持卫生间的`卫生,便后及时冲洗。
10、宿舍严禁吸烟。
11、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三)有以下行为的,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
2.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3.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4.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5.有偷窃行为的。
总部定期进行检查,若不遵守住宿制度,一经发现,给予警告,警告三次后,搬出宿舍。若因卫生等个人因素导致房东终止租房协议,公司将不再提供住宿。
一、宿舍员工的进出登记。
二、宿舍用品的申购与验收。
三、宿舍内电器用品的检查与维护。
四、宿舍水、电表的记录与统计。
五、宿舍环境卫生清洁的'检查与维护。
六、宿舍区康乐设施的维护。
七、员工在宿舍中遇到的问题应帮助解决。
一、入住条件
1、已签订正式劳务合同的员工或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批准的试用员工;
2、须经由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同意;
3、须执有公司员工集体宿舍入住单;
4、服从和遵守公司员工宿舍制度。
二、入住手续
1、入住人员先口头请示人事部经理;
2、人事部经理与入住人员所属部门经理准许后,通知本人到运营中心报名并填写入住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前台,一份作为入住凭证;
3、入住人员应遵照人事部门安排的时间、房号和床号入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床位和房间;
4、员工离职时,须执宿舍长签字的住宿单'交运营中心,宿舍长须做好交接并回收宿舍钥匙方可签字。
三、入住须知
宿舍长由运营中心在住宿人员中指定;
服从公司、物业区的'有关规定和室长的安排,做文明房客;
爱护公物,维护公司利益,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
注意室内卫生,养成每天清理内务的习惯;
坚决防范和杜绝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提高健康意识;
提高防盗防火意识,消除各种隐患;
讲究公共道德,避免影响他人和室友的休息;
员工搬离宿舍至少提前一周时间向运营中心申请,并办理搬出的有关手续;
宿舍标准为六人一间。
四、房租计费方式
1、每位员工每月交纳二百元房租。
2、房租按日计算,每月十五日前搬离宿舍的员工(包括十五日),按半月计费;十五号以后搬离宿舍的员工按全月计费。
3、水电费按人平均分摊。每月十五号以前搬离宿舍的员工(包括十五日),以半月计费;每月十五号以后搬离宿舍的员工,以全月计费。
4、房屋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
5、宿舍公共维修费用由宿舍人员平均摊计;因个人原因导致需支付维修费用的由个人支付。
为了加强我公司的水电管理,减少浪费,树立节电、节水意识。按照“计量准确、按表收费、强化管理、减少浪费、改善服务”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公司职工住宅用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由财资科每季度从工资中扣缴,工资关系不在公司的人员由物业管理中心上门收取。职工电费按0.3元/度、水费按
0.4元/度收取,协解人员电费按0.4元/度收取、水费按0.5元/度收取,其他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2、公司内承包单位、经济实体,如车队、液化气公司,所使用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中心抄表使用部门到财资科缴费。电费按0.6元/度、水费按0.8元/度收取。
3、公用楼梯间及过道的路灯,只允许使用40W以下的灯泡,
4、对拖欠水电费的用户和部门,物业管理中心提前书面通知到用户和部门,送达五日后仍不补交清的,由物业管理中心停水停电。
5、物业管理中心按季抄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6、物业管理中心要加强安全用电、用水的监督和管理,对私搭乱接、偷用水电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杂物房用电要注意安全,按规定除照明以外,不能使用其他大功率电器,不能开长明灯。如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由违规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8、物业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改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努力做到“计量准确、收费合理、服务到位”。
一、宿舍管理标准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二、设置及相应职责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三、宿舍文化建设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四、水电费的缴纳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为保证住户的人身安全、生活舒适,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水电气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1.住户在进驻之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供应单位提出申请,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供应水、电、气,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2.住户在搬迁、装修或使用过程中,若要对自用物业的有关管线作出必要的更改或移动时,请先向物业公司或相关专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住户自己承担。
3.若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水、电、气表读数确实不准时,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专业单位提出修理、校验或更换的申请;另外,若住户认为原来的电表容量不够而需要增容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按规定交增容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给予更换。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绕越水表、电表、煤气表而使用水、电、气,否则除当场停止供应外,均按规定给予处罚。
5.不得私自接驳、乱拉电源,不得随意扳动配电箱,转动电表,一经发现,处以重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6.住户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使用安全、操作规范,装修电工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热丝、电热炉等器件。物业内应保障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若遇有问题,请马上与物业公司联系。并请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不要随便去玩弄有关设备或设施。
7.提倡节约、珍惜能源,住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日常生活的保养与爱护。
8.按时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的费用,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望各住宿舍员工共同遵守。
一、住宿申请程序
住宿人员申请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记备案,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后方可入住。
二、住宿须知
1、宿舍床位统一由行政部安排,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集体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床位转租或出借给其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宿舍水电费由公司承担一部份,各宿舍员工分摊其宿舍的另一部份。其他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公司宿舍不允许留宿舍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应先到行政部报备,等行政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入住。
4、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物品住宿舍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发现恶意破坏者,维修费用由其个人全部承担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纪律处分。
5、已入住员工需退宿的,须提前3天到行政部注销备案,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费用。
6、住宿员工离职必须在离职2天内搬离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钥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管理规定:
1、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违禁品等。一经发现,未收所有物品,视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3、
4、使用电视、电脑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员工自己的财务自己保管,贵重物品尽量不要放在宿舍内,否则出现丢失的后果自负。
5、严禁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嫖、宣传迷信等其他有伤风化的活动。违者视情节严重处于罚款50—200元不等,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在公司予于除名。
四、宿舍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生活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所住的员工必须配合舍长的安排搞好每日所住宿舍的清洁卫生。
3、宿舍外公共环境卫生由所有人员按值日表轮流打扫。
五、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视情节严重呈报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不服从公司安排、管理的;有偷窥、偷窃行为的;在宿舍赌博、打架、酗酒的;经常妨碍他人休息,屡教不改的;蓄意破坏公物的。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请住宿人员自觉遵守!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住宿须知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统一整理备案。
(2)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桌椅一套,柜子一个,钥匙一套,被褥自备。
(3)员工必须按照统一编号使用各自的床、卧具等,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或多占。
(4)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5)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住员工宿舍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有关制度中规定的相应的住房补贴。
(6)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行政部或工厂办公室的同意,并填写《外来留宿人员登记表》。
(7)自觉爱护公物,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8)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
(9)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3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10)住宿人员有义务定时轮班打扫卫生,自觉将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宿舍清洁整齐。
(11)所有探视员工的亲属,必须经员工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能进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探访时间:8:00时至22:00时。
(1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必须到行政部办理手续,退还公司所发的一切物品,并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13)公司行政部及工厂办公室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填写《公司宿舍检查情况表》,住宿人员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评分结果对外公布。
第四条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4)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5)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
(6)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
(7)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衣物等个人物品收入衣柜,不得随意摆放。
(8)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9)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10)严禁在宿舍楼赌博,、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1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扑克、酗酒及大声喧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
(12)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13)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14)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宿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插座。
(3)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熨斗等交流电器。
(4)人离熄灯,断电源。
(5)宿舍内严禁吸烟。
(6)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7)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第六条公共卫生管理
(1)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保持宿舍内外环境卫生清洁。
(2)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3)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每天清洁卫生,轮流值日,共同清洗室内厕所、冲凉房、阳台。(如遇加班,不能当天清扫房间卫生者,可找同房间的另一人顶替)。
(4)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5)自觉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6)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7)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庞物,禁止养狗。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9)办公室每周检查、评比一次,并公布结果。
第七条宿舍出入规定
(1)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
(2)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3)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退离宿舍员工须持行政部开出的放行条方可搬离宿舍。
(4)凡外出的员工必须在23时前回宿舍。
(5)来访者,需凭证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八条宿舍来访制度
(1)来访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
(2)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在《来访登记表》上如实填写。
(3)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4)来访时间:8:00至22:00。
第九条住宿人员发生一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其部门经理和总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一、高空坠物:
1、定期检查楼层、阳台、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坠落隐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压晒衣物。
3、禁止在楼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抛物(抛球、抛书本等)。
5、禁止学生在阳台护栏上,坐、站、躺。
二、用电安全:
1、禁止在宿舍乱拉接电线、网线、电话线。
2、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电热丝、电热杯、电饭煲、电水壶、电磁炉等)。
3、提醒同学离开宿舍时切开电源。
4、提醒同学正确使用其它高危电器(如手机充电器、电脑、饮水机等)。
5、禁止私接电线、私装插座。
6、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用电情况并收缴违章电器。
7、小区管理员每天检查电房电表运行情况,了解宿舍用电动态。
8、电工负责宿舍保险丝的更换,分析用电情况。
9、管理员定期检查灭火器材、制定火灾应急方案。
三、预防火灾管理规定
1、管理员定期清理学生宿舍乱拉乱接电线,清理违章用电工具,清理学生宿舍杂物。
2、管理员定期检查楼道灭火设备及绘制灭火设备有效位置图。
3、管理员绘制紧急安全通道标志图,在各小区显眼位置公布。
4、管理员定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师生齐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员调动各院系学生干部队伍,定期检查宿舍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
6、组织宿管中心全体员工、学生联防队员学习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区消防设施管理
1、中心定期报告保卫处,要求对消防器材检查、维修。
2、中心保证重点区域(一楼值班室,一楼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区加强检查,制止学生破坏消防器材。
4、不定期举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在专人指导下进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练。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机动车在宿舍区内高速行驶。
2、禁止在宿舍区地面集会、活动。
3、禁止携带刀具、水管、枪枝等武器进入宿舍区。
4、禁止在宿舍进行传销(推销)等违纪违法行为。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如下规定:
1、严格执行楼栋值班纪律规定,坚守值班岗位;
2、认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并按要求填写《每日防火巡查纪录本》,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3、认真做好楼栋公共消防安全设置的管理和维护,严禁挪做他用,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4、认真做好学生楼栋配电房的'检查和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5、严禁在安全门、楼梯和走道堆放杂物,保证学生楼栋安全通道的畅通;
6、严禁携带酒精、煤气、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学生楼栋;
7、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电热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施,对违规人员,应当场责令整改,不听劝阻的,可予以没收处理;
8、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9、严格执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条件
1、在市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二)员工离职,包括:
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和搬家费。
(三)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气及门户管理;
2、保管住宿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以备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或经理(店长):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重病,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长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室内严禁吸烟;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须放入柜内;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1、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5、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6、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店长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盗窃行为。
(十二)住宿员工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衣柜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员工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员工承担。
一、宿舍管理组织
1、公司员工宿舍每间房屋计划住4人,由各工程部安排,统计花名册交经营部备案。
2、每间宿舍选舍长1人,负责对员工入住、退宿、费用分摊等日常工作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室内卫生和规范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
3、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公司安排3名清洁人员,负责日常宿舍区域环境卫生清理、洗衣房管理。
住宿人员每月缴纳住宿费 元,每月电费由员工所在部门承担;
二、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四、宿舍管理
1、宿舍舍长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严禁任何人留宿外来人员。晚上9:00以后谢绝客人来访,并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
2、住宿员工采用轮流卫生值日方式负责室内地面、卫生间的清洁,把垃圾装入垃圾袋后放到楼下垃圾筒内。每周五中午抽时间组织全体室员开展大扫除,对地面、卫生间、墙壁及顶棚、门窗、洗衣池、柜子、桌子、空调、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全面清洁并注意保持。每周五下午公司经营部将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五、宿舍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1、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维修、更换时,由舍长上报经营部,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维修。
2、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前,舍长应鉴定、划分责任,并注明损坏原因。如属于设备老化,由公司负责更换;如属于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换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人无法确认的,由该房间全体人员分摊。
六、住宿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规定
1、实行轮流值班卫生制度,住宿员工每天起床后要自行整理好床铺,整齐叠放好被子及床上物品,由舍长检查是否规范;个人物品一律要存入在个人专用柜;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装入垃圾袋内,不准扫到楼道内或隐藏在室内;严禁乱拉绳索及在墙壁上打铁钉。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10元/次。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内务检查不少于3次,在每月21日前对上月卫生检查情况宿舍分类进行汇总, 每月评比前3名和后3名,分别奖惩60元、50元、40元;
2、个人行为(如看视听资料、唱歌等)不得干扰同室人员的正常作息;不得在楼道及房间内大声喧哗、吵闹;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20元/次;
3、未经宿舍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有客人来访的,须在晚上9:00分前送离宿舍。违反本规定,留宿外来人员的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留宿异性的立即开除。
4、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进入男宿舍;员工亲友来访,除父母外,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
5、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吵闹滋事、聚众。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6、爱护公司财物,对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电风扇、门窗、柜子、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员工对物品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养。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各宿舍员工平均承担。
7、严禁出入无人宿舍,未经同意严禁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100元;因此事被罚款3次取消住宿资格。
8、除在宿舍楼内,不得穿拖鞋、或穿背心、打赤膊、穿奇装异服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进入厂区,违者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9、宿舍内不允许做饭。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违者予以没收用具并罚款100元/人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10、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11、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现金,本人证件、各种卡、贵重物品等个人财产要妥善保存好,不随意放置,丢失责任自负。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违者罚款20元/次。
12、住宿员工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多占床位,若有更改,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经营部重新备案。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罚款50元/次。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13、禁止在楼道、走廊内摆放杂物,不得往窗外乱扔杂物、垃圾、烟头。违者罚款50元/次。
14、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主动节约用水用电。违者罚款10元/人次。
15、及时冲洗便池,不得将纸巾等杂物或垃圾丢弃在便池内,若造成堵塞,由当事人承担疏通、维修费用,并处罚10元/次。
16、电脑、电视机、手机充电器、台灯等需要自备接线板,应在正规商店购买,一定要有合格证、商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产品。严禁将电插板放在床单、被褥上和蚊帐边,以防火灾。室内电路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修。违者罚款20元/次,查房当中发现违规、质量低劣电器,大功率的电器,当场予以没收。
17、对造成火灾损失者,依据公安部门鉴定由责任者承担损失,对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责任者,通过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并从宿舍清退。
以上各项违规罚款均由宿舍管理员呈报经营部汇总,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由各当事人交纳现金,拒不交纳者,报公司研究,取消其住宿资格,并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应交纳的罚款。
18、各宿舍员工应互相监督,举报损坏违纪行为,凡举报属实的,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
七、退宿规定
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解除员工住宿资格:
(1)已不符合住宿条件的;
(2)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3)解职、离职或辞退的。
八、附则
1、本办法自6月1日起执行,可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改进。
2、员工宿舍检查评分标准。注:各部门将此标准做为日常检查标准,按0.1分10元对扣分和不合格项进行处罚。经营不检查时也执行该标准。
3、职工宿舍财物清单
员工宿舍检查评分标准
项目评分评分标准扣分原因
地面21、地面打扫干净,无垃圾,无痕迹,无痰迹,每个床下不干净扣0.3分,垃圾堆在墙角或门外扣0.5分。
2、鞋放在床下,鞋跟向外,不齐者每双扣0.2分
被褥21、铺面平整,床单四边统一包在褥子下面,平整。
2、被子平叠成三层。
3、床上除被子、枕头、服装外不能放其它东西。 合格得2分,一处不合格扣0.2分。
门窗玻璃2门窗洁净且完好无损,其中玻璃破损一块扣1分,玻璃不干净扣0.5分 ( 擦拭玻璃要特别注意安全! ) ,门面 (包括外面)不干净扣0 .5分,人为 损坏扣1分。
墙壁 顶棚1四壁、天棚无乱贴、乱划,无乱钉、乱拉,无蛛网、灰尘, 每发现一处扣0.2分。
生活用品21、凳子放在两床空隙处,脸盆放在床下,洗漱用品整齐放在盥洗台,毛巾对齐边或双折搭在毛巾架上,六人物品必须放齐,一项不合格扣0.2分。
2、桌子放在床靠柜处,靠墙整齐,排放水杯,其他用品一律不能放在桌面上,一项不合格扣0.3分。
3、发现一处乱挂衣物扣0.2分。
水电1宿舍人走灯灭,发现一次无人亮灯者扣0.2分,宿舍内长流水扣0.5分。
其它 1、要求值日表必须上墙,保持整洁美观大方。此项不达标扣1分。
2、便槽、洗衣池使用后及时清洁。此项不达标扣1分。
3、往窗外丢弃垃圾或杂物,此项不达标扣2分。
4、在宿舍内乱拉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炊饮炉具,本次检查成绩以零分记。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职责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景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午时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午时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景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异常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一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景,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忙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忙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本事。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俭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条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三条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四条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五条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六条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同遵守: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x时为原则,x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关门;下午:开门;晚上: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七条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九条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十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知道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知道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情况.
物业公司集体宿舍管理制度
为搞好集体宿舍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卫生、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维护公司的形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修养,热爱集体、团结友爱、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和内务卫生。不得有吵嘴、打架的不良行为。
二、宿舍必须坚持每天有人值日,负责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监督他人搞好内务卫生,负责来人来访的接待工作。
三、保持床上、床下整齐,床面平整,被子有凌角,床边不得挂衣服,行李摆放整齐划一、美观,床下除鞋子外,不得有任何杂物。
四、日常用品不得乱放。如洗脸盆、口盅、饭碗、毛巾、肥皂等统一整齐摆放。
五、严禁外来人员留宿,有特殊情况(如直系亲属)的要向队长汇报,经同意后方能留宿,并做好登记。严禁集体宿舍男女混住,如有不汇报,又不听劝阻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具体要求的起床时间起床,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禁止在宿舍内大声喧闹,影响他人休息,班后外出一律执行请消假制度。晚上10:30时就寝,11:00时关灯。
七、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禁止在室内乱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
八、严禁盗窃行为和偷单车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作除名处理,并酌情交有关单位处理,单车禁止放在宿舍内。
九、自觉做好节约用水、用电。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 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 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 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 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 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 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三条 宿舍内配备设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 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第十六条 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第十八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十九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 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一、住宿费
1..凡属本公司员工
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120元;室长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60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4元收费。
2. 凡属培训人员
2.1.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100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
2.2.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
二、用餐费:
2.1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
2.2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6元标准)交至财务部。
三、维修费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2.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行 政 部
1、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a、患有传染病者。
b、有不良嗜好者。
(二)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三)不得携家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2、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3、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a、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b、留宿亲友者。
c、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d、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5、有关宿舍现有的
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6、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a、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b、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c、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d、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e、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f、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g、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h、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不得随意破坏或改变宿舍区宿舍区的的布局结构,员工必须按宿舍床位对号入座,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换床铺位置。特殊情况需经宿舍长批准后方可调换。
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住宿员工直系亲属确需留宿,经由宿舍长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宿时间不得超过二天,违者罚款50元。
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维护水、电及电器设施,确保住宿安全。
宿舍无人时,需关闭门窗及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机械进入宿舍区者,经发现予以没收,并给予100元以上罚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严禁在宿舍区聚众赌博,违者没收参赌者赌资,并作解雇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煤气费、管理费由员工自付,电费每月有250度可供使用,超出部分由员工自付,房租由公司负责。
4.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宿舍长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二、宿舍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2.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3.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5.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6.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严禁在宿舍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9.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上海南京并报北京中山后上海,宿舍长北京南京中山绍兴宁波表,监督上海南京常州作,检查房间设施,申报日常维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上海。入住后由北京上海专人进行南京后与上海长进行南京,确认上海一式两份,公司上海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上海南京中作价扣出。
5.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6.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上海南京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 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 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 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 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 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 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三条 宿舍内配备设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 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第十六条 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第十八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十九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 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水电是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质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生产、员工工作和生活秩序,使全体职员工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公司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行政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行政部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公司行政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厂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行政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公司、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行政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宿舍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检查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行政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各部门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以旧换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水、电设施自然损坏,由行政部门及时申报,经总经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安全隐患或已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
(一)所有人员必须按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如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综合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宿舍、厂区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
第七条办公室、宿舍、车间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保安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造成损坏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部门和检举人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行政部门规定,统一由财务部分发。
第九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一、建立公司质量管理网络,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设立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质量管理部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工作,接受质量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以加强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项目管理处质量管理工作。
质量管理员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对本部门的质量活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及时开出不合格报告予以纠正;
2、负责ISO9001:20xx质量体系文件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并对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不适用的质量体系文件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修改、改进建议;
3、对本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年统计、分析并上报质量管理部或分公司;
4、负责在本部门跟踪落实内部审核不合格项及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的整改情况;
5、定期参加由质量管理部召开的质量工作座谈会;
6、负责跟踪落实及反馈质量管理部安排工作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7、掌握物业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标准,制定本部门ISO9001:20xx质量体系文件年度培训工作,并按计划实施;
8、接受质量管理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9、质量监督员的设立和更换必须经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
二、以分公司为单位,建立分公司外部和内部双层质量监督制度,即建立公司对各分公司的质量监督制度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一)公司对各分公司的质量监督制度
1、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公司定期质量监督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半年一次,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质量管理部确定,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包括所有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见附件1、2);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分公司及管理处,参加考核人员必须对考核时间及行程安排进行保密。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考核人员交通及食宿由公司统一安排解决,不得接受分公司或项目的宴请。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分公司只有一个项目的,该项目管理处得分即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分公司有二个以上项目的,各项目管理处得分的平均分为该分公司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项目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质量管理部予以书面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发出整改通知,各分公司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督促责任部门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检。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质量管理部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5)奖惩制度 分公司及管理处考核结果与分公司及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质量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质量管理部开出不合格报告,分公司及管理处必须在质量管理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质量管理部。
(二)分公司内部质量监督制度
1、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
1)考核组织和时间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由分公司组织人员成立考核小组进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担任,具体时间和行程安排由分公司经理确定。
2)考核范围、内容和方式 分公司定期质量考核范围为分公司管辖项目管理处;考核内容及具体考核标准详见《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考核采取突击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管理处。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认真开展检查考核工作,不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考核小组必须严格按照《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计考核人平均分为管理处考核得分。 无特殊原因,被考核管理处负责人必须全程陪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记录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4)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由分公司予以通报,对于发现问题由分公司发出整改通知,各管理处必须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完成整改,由分公司进行复检,并填写《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见附件5)。经复检,发现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分公司再次发出整改通知,并在分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在下次考核中给予扣分。 分公司应将考核结果《 分公司 年月份项目考核评分汇总表》(见附件3、4)于下月5日前报送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并将《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表》报送质量管理部,同时保存考核资料,接受质量管理部及人力资源部的监督和检查。
5)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与管理处负责人当月工资挂钩。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当月工资上浮10%;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90分)但低于95分(不含95分)的,当月工资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当月工资下浮10%;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但高于75分(含75分)的,当月工资下浮5%。
2、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 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由分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分公司开出不合格报告,管理处必须在分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纠正,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分公司。
三、本制度从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住宅小区)
2、《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考核标准及量化评分表》(大学园区)
3、《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住宅小区)
4、《 分公司 年月份质量考核评分汇总表》(大学园区)
5、《分公司检查各管理处对 年 月不合格项整改情况验收表》 珠海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
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
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宿舍管理员要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认真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宿舍环境。
1、认真负责,公平公正,熟知《宿舍管理员岗位职责》、《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并贯彻执行;
2、宿舍管理员必须凭员工《住宿申请单》,才能安排新员工入住。员工离开宿舍时,必须在宿舍栏内签字,并记录在员工记录本上。
3、每天必须做工作记录。将每天发生的情况及问题分别记录在登记本上,每星期日将登记本上交行政 主管查阅,发生重要事情及时上报人事 部。
4、宿舍管理员每周一到人事部召开部门会议,汇报宿舍一周内的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5、宿舍管理员需负责员工工作制服的清冼,并督促员工将清洗后的衣服晾晒至指定的位置。
6、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上班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内的.卫生及员工叠被子情况,并检查电视、灯、水是否关上,将未打扫卫生、未关电视、灯、水的房间及未叠被子的员工姓名记录下来,并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予以扣罚,并将扣罚单上交人力资源部。
7、宿舍管理员每天必须打扫楼道卫生,将每一个房间外的废纸篓内的垃圾清理干净,并督促各宿舍寝室长按《宿舍卫生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安排本寝室员工打扫卫生并整理好员工日常用品。
8、宿舍管理员每天凌晨24:30以后检查每一个房间关电视和关灯情况。并督促关电视和关灯。对不服从管理与违反公司《宿舍管理条例》的员工将名字记录下来,上交到人力资源部。
9、宿舍管理员在值夜班时,若员工夜里12点以后回宿舍的,应写明晚归的员工姓名及原由,并制止员工不能大声喧哗,避免打扰其他员工休息。
10、宿舍管理员必须掌握员工安全通道出口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疏导员工,并掌握安全通道大门的钥匙,会使用灭火器。
11、宿舍管理员每天在员工下班前5分钟负责开启每一套房间的防盗门,每一套防盗门的钥匙不许外配,由宿管员保管,套房内小房间钥匙允许寝室长配备一把,宿管员必须保管原钥匙。
12、宿舍管理员必须详细了解我公司员工的情况,对于各种治安检查能对答如流。
13、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28日将男女员工住宿名单交至人力资源部,并注明新入住及中途退宿员工的时间。
14、宿舍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若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者,造成的损失由宿舍管理员负责。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的住宿行为,给员工休息创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员工宿舍规范管理化,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X有限公司所有宿舍的管理。宿舍的管理以活跃集体生活,实现民主自治为原则。在此原则下,由综合管理部(简称:综合部)负责公司宿舍的综合管理和协调。
第二条 每一位员工必须服从综合部的统一安排和调配,入住时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手续。综合部根据员工的变化和宿舍的使用情况,适时对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三条 员工的住房标准:中层及以上管理及技术人员在条件许可下,按1人一间安排;其他人员一律按2人以上一间安排。
第四条 员工宿舍的家具及设施,视财力情况由公司统一配置。原则上每间配备单人床两张、沙发一张、写字台一张、茶几一张、椅子一把。公用设施视房屋本身情况进行配置。
第五条 按规定应安排2人及以上合住的房间,如其中一人退出床位,综合部随时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入住,现住员工不得以各种理由抵制安排。
第六条 入住员工宿舍的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入住员工应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入住员工应爱护公共财产,严禁破坏室内设施和结构,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3)入住员工必须随时保持宿舍及周边的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及在走廊内或在公共园区内乱扔纸屑、果皮、烟头等垃圾杂物。
(4)入住员工严禁在室内及门上等影响公共形象的地方乱写、乱贴、乱刻、乱画。未综合部批准不得在墙上打孔安装物品;严禁将鞋或其他杂物摆放在走廊或通道处;为保证人身安全,在晾晒衣物或被子时严禁站在窗台上面。
(5)入住员工必须注意安全用电,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违反者,综合部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因违章用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承担。
(6)员工宿舍内禁止留宿外人,有客人来访时应注意不影响宿舍内其他成员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7)宿舍内成员之间应团结友爱,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搞好宿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第七条 凡已分配员工宿舍的员工,如长期不在宿舍居住(一个月以上),应主动退出员工宿舍,如发现长期不在宿舍居住又不退出员工宿舍的,由综合部进行相应考核。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特订本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必须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必须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必须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形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必须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 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合理化、规范化及合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分配宿舍,原则上由各部门主管择优推荐及个人申请保证,或在本公司表现优秀之在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各区域柜店人员来我处短期受训住宿时,须等同遵守该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其他人员申请宿舍,应填具宿舍分配申请单,交由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登记并听候分配。
第五条 住宿人员接到宿舍分配通知后办理住宿证于限期内迁入居住,逾期以弃权论。
第六条 为使宿舍安全与卫生,特规定以下各项制度以共同遵守:
(一) 保护建筑物,爱惜附属设施、水电及安全设备和各种家具。
(二) 节约使用水、电及公司配备其它资源。
(三) 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员自行轮流打扫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6s委员会将不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将予以通知整改或处罚。
(四) 宿舍就寝时间以晚间不超过23:00时为原则,23:00时熄灯后,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为。如有学习、看书者可保持一盏私用台灯。
(五) 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或有伤风化等不正当行为。
(六) 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
(七) 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八) 宿舍内一律禁止炊事,并不得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证安全。
(九) 宿舍内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及超负荷用电。
(十) 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十一) 宿舍楼开放时间为早上8:25关门;下午17: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第七条 行政部经常派员或保安检查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等相关指导。
第八条 为有效执行本制度,由住宿人员互相推选,设置各宿舍舍长负责自治、安全、卫生、纪律等管理。
第九条 住宿人的私有财务及贵重物品,应各自保管、自行负责,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舍长及行政主管,以做备查。
第十条 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往窗外泼水、乱倒杂物;不随地大小便,不从楼上抛丢垃圾和倒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十一条 住宿人员下班后的休闲活动范围,除娱乐室、篮球场外,不得任意至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
第十二条 住宿人员如需外出者需在门卫处登记并将本人住宿证放置在保安室,晚间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保安室电话报备。如有三次或以上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三条 宿舍内配备设施 (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床位或公司财产物品;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公司内一切公共设施
第十五条 公司住宿人员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有外人拜访应在保安室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并在门口会客室联络交谈,不得带入生产车间及宿舍内。
第十六条 公司住宿人员在休息时间内,禁止将其它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
第十七条 为确保公司人员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公司人员禁止在公司厂区内的人工湖及河边垂钓、捕鱼活动。
第十八条 如有住宿人员离职时,应于离职时随即迁出宿舍,并于离舍三天前通知总务组,由该组负责相关点收接管工作,否则以移交未清处理。
第十九条 住宿人员倘若违反上列有关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得依本公司员工手册 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权。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一、住宿费
1..凡属本公司员工
凡申请住公司宿舍的员工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120元;室长每人每月需交管理费60元,但要听从楼长安排的工作(含水电费、房租费);费用支付于月底最后一个星期交于财务,行政部凭收据安排住宿;临时住宿人员按每天4元收费。
2. 凡属培训人员
2.1.外来培训人员如向公司申请住宿需每人每天交管理费100元(含水电、房租费、餐费)。
2.2.费用结算由我公司财务与所培训人员所在公司财务统一结算。
二、用餐费:
2.1早餐:公司提供供应商来公司,员工自费购买。
2.2双休日的午餐、晚餐:如不加班员工在每周星期五下午四点前如在公司用餐须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3周一至周五晚餐:如不加班在公司用餐的员工每天下午三点半前到总务组登记。(餐费自理)
2.4每月的最后一天住宿员工需自觉把当月累计的餐费(每餐6元标准)交至财务部。
三、维修费
1.如有宿舍物品是自然损坏的,由公司承担维修费用。
2.如有物品是人为破坏,按维修发票由住宿人员自行承担。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