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重要发展,是我国的又一重大创新成果。读书是学习,摘抄是整理,写作是创造,以下是可爱的小编阿青为大伙儿分享的6篇生态文明建设论文的相关文章,仅供参考。
1、遵循自然规律,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在建筑设计中,要求设计者将自然环境因素充分考虑到其中。只有人和自然能够和谐相处,人类社会才能在和谐中发展。随着自然环境的不断恶化,可持续发展战略收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任何一项工作都要考虑到自然环境的重要性,要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生态建筑设计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和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大自然的朋友,建筑工程不能对自然产生破坏。
2、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实现自然同建筑的完美结合
设计师在进行建筑设计的过程中,要对有限的自然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这种充分的利用并不是说去对自然资源进行一味的索取。指的是在具体的建筑工程的设计中,要对建筑场地内的空间资源等因素进行有效利用,可以将其作为建筑的一个部分。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要进行一定的规划和设计,在此过程中就要对地上资源和地下资源都有所考虑,将自然合理地融入到建筑设计中。同时设计师要对建筑的节能减排功能做到一定的认识,以便在施工中有所注意,这样才能有效地做到建筑和自然地完美结合。
3、认真考虑相应生态环境地域特点
建筑工程必将对一定的土地资源进行一定的利用,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以及周围的自然景观和人为景观。要对当地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等因素进行有效的掌握,对其能源分布和文化特点进行调查。在具体的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不能对这些因素产生破坏,才能在总体上实现建筑和环境的完美统一。
二、生态建筑设计理论应用于建筑设计
1、通过科技手段解决生态问题
在建筑的施工过程中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找出影响生态平衡发展的主要因素,并且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解决。在通常情况下,一些先进的技术会被广泛的应用。一般来说,对于建筑材料技术和物理技术方面来说,可以将自然界的风能和太阳能等无污染的能源资源进行有效地转化,成为人们常用的资源。同时还要将新能源和施工技术和施工手段等方面进行有机的结合。这样才能有效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达到生态建筑理论的要求目标。
2、进行因地制宜的建筑设计
上文已经介绍了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统一是生态建筑理论的要求。在传统的建筑标准中,如果建筑作品与自然能够融为一体,那么,这样的设计应该是设计中的巅峰之作。优秀的建筑在保持自己独立的基础上还要可以和自然协调一致。在生态建筑理念的作用下,所有的建筑设计都要与自然相融,具体说来就是建筑风格和设计都要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相符合,就地取材、因地制宜。建筑的本身就可以对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特点的体现,因地制宜的建筑设计方法可以将地方的独特韵味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基层民众生态道德素质的养成和提升程度,决定着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高低、发展的快慢、成效的好坏。一是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众生态文明教养水平,并相应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知识、生态伦理、生态审美素质;二是可以改善社会公众在现实生活中对待生态环境的行为习惯;三是可以产生熏陶、浸染生态文明行为的良好教育效果,形成有利于创建生态文明的环境。缺乏对基层的生态文明传播,会直接造成民众生态知识贫乏、生态意识淡薄,从而缺乏参与生态建设的意愿和热情。基层民众观念的偏差和行为的不当,也会逐级引发一系列具体问题,最终综合体现在生态环境恶化方面。可见,只有加强基层生态文明传播,才能真正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才能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群众、绝大比例领域保持良性互动,才能避免国家政策在基层的虚化、异化,才能使生态文明传播在基层试点基础上不断突破、在难易结合中稳步推进,才能真正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科学发展。
二、要培养大批基层生态文明传播人才
任何一项事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源于人才队伍。在生态文明传播的进程中,对人才的需求是迫切的、大量的、经常的。发展科技教育和壮大人才队伍,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生态文明传播人才肩负着生态道德教化、生态知识传播、提高全民族生态文化素质,以及推动生态环境建设、社会进步的历史使命。大量基层生态工作者、生态教育者、生态理论研究者应� 生态文明传播人才的培养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决定性的作用,必须及时培养出一大批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对生态文化有着深厚感情、掌握丰富的生态知识、具有一定传播能力的人才,实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引导、组织、实践和推动。
三、不断提升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资源环境审计在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机制包括宏观层面的监督评价机制、中观层面的调控协调机制和微观层面的监测预警机制,这些机制的有效完成,可以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防范生态风险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目标[3]。
(一)宏观层面的监督评价机制。主要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应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出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其措施的有效性实施的审计和监督,其评价对象是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制度和政策的合理性和效率性。另外还要对相关部门在制定和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政策的行为和效果进行监督,着重发现政策不完善及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宏观层面上分析政策、制度的缺陷,促进资源环境审计更好地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二)中观层面的调控协调机制。党的十报告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展开。因此,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体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国土、规划、环保、水利、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资源环境审计在中观层面上,主要是通过联合这些部门对有关资源环保工程项目建设和资源环境管理政策等依法实施监管,以确立一种各部门联合协作的机制,互通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情况和资源共享。
(三)微观层面的监测预警机制。主要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具体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监测,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政府审计部门通过分析审计活动所收集到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信息,及时发现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对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不利的因素,进而对国家生态安全进行预警,并把预警信息传递给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部门,促使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资源环境审计在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现路径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国家通过资源配置和运作权力等治理手段[4]。
(一)全面实现资源环境审计多元化。政府审计机关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实施审计时既要单独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又要将资源环境审计内容纳入到财政审计、投资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外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当中[5]。其一,在财政审计中要关注各级政府资源环保财政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重点审查有无截留、挪用生态工程项目和资源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等问题。其二,在投资审计中要关注国家相关资源环保工程项目在整个建设运营期间是否符合国家环保政策以及对周边资源环境的影响等。其三,在金融审计中要关注银行对“绿色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其四,在企业审计中要关注企业对国家资源环保政策法规制度尤其是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企业的环保资金投入,重点审查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等问题。其五,在外资审计中主要关注国外贷援款环境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情况。其六,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关注领导在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加大对资源环境事件的追究力度,引导领导树立生态文明政绩观。通过这种多元化的资源环境审计,实现各审计类型工作的整体联动,从而增强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
(二)积极拓展资源环境审计内容。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开展的资源环境审计主要是合规性审计和资源环保财政资金审计,审计范围较窄,内容比较单一,资源环境审计应起的监督和促进作用成效不大[6]。要发挥资源环境审计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促进作用,政府审计机关应以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 (1)在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方面,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要审查国土和规划等部门有关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审查各地区是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发展以及当地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是否合理,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对本地的开发强度、空间结构、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价。(2)在资源节约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应将资源节约控制贯穿到整个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水、土地、矿产、海洋、森林等重要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审查国家有关节能降耗、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等监管政策的执行情况,揭露和查处乱挖滥伐等导致资源损失浪费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7]。(3)在自然生态系统方面,政府审计机关要重点关注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和沙化扩展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4)在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审计机关要加强对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查,重点关注资源环保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对资源环保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评价,并且还要重点关注有关资源环保项目的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情况。(5)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政府审计机关应重点关注各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的完善与执行情况,并建立起相应的资源环境审计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三)不断创新资源环境审计方式与方法。由于资源环境保护具有横跨行政区域的特点,因此政府审计机关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可以开展联合审计或合作审计[8]。具体而言,对水、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共同关注的跨行政区(流)域性生态环境事项,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尤其是上级审计机关要积极组织相关的审计机关和资源环境主管部门通过建立联合或合作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资源环境审计情况的协调、沟通和交流,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做到统一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内容和明确各自分工,共享最终的资源环境审计报告,从而促使跨行政区(流)域资源环境保护问题的解决[9]。对本行政区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事项,政府审计机关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应联合本行政区域的国土、规划、环保、水利、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实现跨部门合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管和部门监管的合力作用,共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在涉及到一些重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重大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战略规划等方面,则需要政府审计机关在对这些项目和政策进行资源环境审计时引入跟踪审计,从相关重大项目和重大环境管理政策措施立项开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跟踪审计,对项目建设和资源环境管理中突出的问题加以控制或纠正,确保国家重点资源开发利用和环保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资源环境管理政策措施和规范得到有效实施。另外,政府审计机关在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除了可以采用传统的审计方法,如实地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统计抽样法等,还应积极运用信息技术与方法。譬如水、大气、土壤和森林等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难以准确计量,政府审计机关在对这些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审计时,可以使用相关资源主管部门较先进的测量、监测技术方法(如卫星遥感数据接收系统、GPS全球定位系统和环境质量监测技术等)。在对一些资源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审计时,也可以采用一些新的审计方法(如恢复费用法、调查评价法、边际分析法、排污费核定和污染物减排核算办法等),并且将使用这些方法得到的数据与资源主管部门原有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
三、资源环境审计在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审计理论是为审计实践服务的。与国际审计界在资源环境审计问题上的积极态度和理论上取得的丰硕成果相比,我国资源环境审计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尤其在具体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缺乏理论指导。因此,政府机关应高度重视资源环境审计理论研究工作,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合作,加强对资源环境审计的基本概念、资源环境审计的目标、资源环境审计的主体和审计内容、资源环境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等基础理论的研究,并且还应积极吸收国外资源环境审计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
(二)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审计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机关主要是依据《审计法》、《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开展审计工作。虽然国家也颁布了一系列资源环保法规,如《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但对资源环境审计工作都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各级政府审计机关在开展资源环境审计时,主要是依据审计署制定的《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与《审计署年度系列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或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一些资源环保政策规定。这样就导致了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法律依据不足,必然会影响到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对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情况开展资源环境审计的权威性,从而妨碍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实践的发展。要有效地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必须建立健全资源环境审计法律体系:一是要明确政府审计机关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定职责和权限,将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审计的立法宗旨之一, 二是要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中拓展审计内容。除了要明确规定政府审计机关履行有关资源环保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职责外,还应补充履行对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有关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状况等审计监督职责和权限。三是要不断总结最近这几年我国政府审计开展的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经验,制定相应的资源环境审计标准评价体系,从而促进我国资源环境审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2]。而公众参与理论的先驱Arnstein认为:“公众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力的运用,是一种权力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等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力的民众,其意见在未来能有计划地被列入考虑。”托马斯指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过程已� ”[3]在分析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的国内目前研究状况时,采取了文献研究的方法。近年来,我国学术界生态文明建设公众研究成果集中在:(1)公众参与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理论上,公众参与机制有助于增强公众自身的环境意识、发挥监督作用、提高行政效率[4]。公众参与机制具有权力平衡功能,其运作的效率直接影响到“控权”作用的发� (2)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途径。我国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的历史还不长,但已经摆脱了单纯由政府主导的局面,“以人为本”“生态文明”等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日见深入人心。从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成长模式来看,公众参与的主体范围在扩大,方式和途径也多种多样,听证会业目前已成为主要形式之一,但仍然处萌芽期[6]。(3)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缺陷。公众参与形式的限制和欠缺,导致居民对于生态文明建设仅仅停留在原则性的层面上。(4)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对应措施。①“义务”向“权利”的转变;②确定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③公众参与程序立法制度的完善,保障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施;④加强执法,使公众参与不走形式;⑤提高公民素质,强化参与意识和参与实际能力。总体而言,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作的前提是生态文明意识的觉醒,“自发的”公众生态意识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实施是一种相互促进的关系。然而,“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低下与公众参与机制运作的低效率却表现出双向制约关系。”[7]如果说生态文明建设意识的强化是公众参与机制运作的前提,那么对生态环境权的主张就是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机制的实施基础[8]。但上述研究,对于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表达机制普遍在于理论层次的研究,缺少具有一定地域特点、深入实地、体现生态文明建设与公众参与性质的调查研究类研究文献,而这正是本文希望通过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居民公众参与实践的调查来完善的部分。
2研究设计
2.1调研背景
创建公众参与和谐社会的氛围,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同的发展。这将有助于提高政府和公众的满意度,促进政府和居民之间的良好互动,当然这种有效表达的实现需要一个良好的机制。公众参与是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只有发挥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尊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知情权、给予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监督权,才能构建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双赢”。本文选取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作为研究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有效表达机制的主要载体。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既承载着保护“一湖清水”的环境使命,又肩负着引领江西地区社会发展的经济功能,要以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为主线,努力把鄱阳湖地区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经济示范区[9],是研究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良好范本。
2.2问卷的编制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范围包括南昌市、景德镇市、鹰潭市,以及周边的九江、新余、抚州、宜春、上饶、吉安的部分县(市、区),全区共38个县(市、区),国土面积约5.12万平方公里,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48亿元,年末总人口2006.6万人[10]。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中涉及的城市广、居民多、公众参与的全过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头绪繁杂,本研究遵循了“查阅文献资料,专家访谈、预调研,界定选题,确定研究方法,开展问卷调查和社区访谈,统计数据分析,政策建议”的技术路线。通过查阅文献,对省内环境政策研究专家进行结构化访谈,同时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南昌、九江、景德镇、吉安和抚州等5个城市的热心市民进行开放式预调研,收集到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建议与诉求67条。合并归纳后选取其中29个具有代表性的条目形成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参与表达机制的核心问题部分,该部分分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要素(10个问题)、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见观点所持的态度(9个问题)和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各因素的重要程度(10个问题)等三个部分,采用五点评价法,要求被试者对问卷中的题项与自身的了解做出唯一回答。
2.3对象与方法
2.3.1对象
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在南昌、景德镇、九江、抚州和吉安等5个城市通过便利抽样方法,让被调查者面对面填写问卷(自填式问卷)并当场收回,同时采用判断抽样的方法通过电话进行访问,最终回收有效问卷489份,有效率达到81.5%。通过表1中的数据可知,在有效回收的489份问卷中,男女比例、年龄构成、受教育程度、职业构成与地区构成均具有一定的覆盖面,虽然被调研人的年龄集中在18~30岁之间,这种情况造成的主要原因是该年龄的居民更加愿意配合我们的调研,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公众参与的“新一代”年轻力量。综合上述情况,作为探究性研究而言,本次调研仍不失为一份宝贵的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2.3.2方法
采用自制问卷,内容就被调查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了解和参与程度,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评价和被调查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前说明调查目的和保密原则,采取无记名方式并现场收回(或电话记录)。
2.4数据处理
采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7.0软件进行分析。
3研究结果与分析
3.1部分问卷回答的汇总
问卷的第1、2、3、4、8、9、10、11、18、19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调研问卷的基本部分:涉及被调研人的个人社会公益基本情况、被调研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了解程度、参与程度、基本态度和参与途径等五方面。因为均为常规问题,非本次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调研问卷的核心问题部分,所以仅进行分类汇总,其汇总百分比表如表2所示。通过该部分的数据,从Q1、Q2、Q3、Q4和Q10的回答情况,不难发现当前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热情(“希望参与”,32.5%)和参与情况(“有参与”,3.3%)并不乐观,大多数的公众处在观望状态(“只有与自己密切相关的项目才考虑参与”,16.6%),他们并不是十分热心(“只是关注但不会实质性地参与”,35%),但也不完全把自己视为局外人(“愿意尽量配合占”,76.1%),对于Q9,人们已不追求单纯的经济开发区建设(7.6%),而有了“生态经济开发区”(77.3%)的呼声,这与王素芳等人研究中所提出的“萌芽期”的结论是相吻合的,也说明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任重道远,公众参与意识的培养需要长效地培养。在培养时,宣传途径首选的是电视(29.2%)和网络(26.4%),参与途径可选择公开政府信息(65.6%)、微博(61.3%)、媒体热线(58.9%)、调查问卷(55.2%)和项目听证(50.3%)等,在引导公众参与时要把公众的意见落到实处,改良公众参与有效表达机制,提供便利可行的工作渠道,而不挫伤公众参与的信心与热情。既然引进公众参与,就不能“务虚”,出现走形式走过场,这值得某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深思。
3.2信度与效度检验
信度用来反映问卷测量结果的可靠性,对于江西省公众参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居民问卷调查核心问题部分进行了三个维度及一致性信度检验,其中,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要素、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见观点所持的态度和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各因素的重要程度等三个维度的同质性系数分别为0.687、0.717、0.676,内部一致性信度的Cronbach’sAlpha系数为0.682,一般而言,该系数在0.6~0.8之间就可以表示内部一致可信度较高[11]。效度涉及调研结果是否正确,本次调研问卷的结构效度检验结构为:两两相关系数在0.213~0.519之间,各因素均显著相关。
3.3探究性因素分析
针对问卷核心部分的第一部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公众参与机制的要素和第二部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常见观点所持的态度这两部分的结论,本文采用探究性因素分析。首先进行KMO和Bartlett球性检验,KMO的统计量为0.833,Bartlett球性检验值为8950.52(P=0.000),两者都达到了显著性水平,表明本文采用探究性因子分析的方法是适合的。根据研究结果选择的四个因子解释项目总方差达到78.44%,将这四个因子的命名和所包含的题项如表3所示,研究结果要表明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利益表达机制,只有政府充分重视,对投资项目有效管理,提供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提高公众参与程序的透明度才能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三者协调的耦合机制;就公众而言有效利益表达需要提高自身的素质,比如对公共事务的信心与责任感、参与公共事务的信心与责任感和参与意识等。除此之外,为了使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有效利益机制发挥其积极的作用,还必须匹配相适应的议事协调制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宣传,明确公众参与的范围、比例、专业要求和奖励措施等等。
3.4公众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关注情况
问卷的第三部分主要回答评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各因素的重要程度,考查被调研人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关注事项,进而回答公众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时更加关心的问题。在问卷设计中将生态文明建设可能带来的益处分了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江西品牌影响力、提升江西旅游资源水平等十个方面,采用五点评价法对其重要程度进行调研,这十项评价的平均分依次为:3.26、2.99、4.10、2.61、2.81、3.44、3.25、3.82、3.25、3.31,评价分越高,代表公众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时越加关注,关注程度前五项依次为:改善生态环境、提升江西的品牌影响力、增强环保意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江西的旅游资源水平。为了研究参与的不同人群结构(是否在鄱阳湖湖区、年龄、公益热心程度和工作性质等)对生态文明建设关注程度的差异,在SPSS17.0中对数据进行了独立t检验,其结果如表4所示。鄱阳湖经济区比非鄱阳湖经济区的公众更加关注“增加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较多地投入于地方经济的发展,而非鄱阳湖经济区的民众并不能享受到这部分的收益,所以在非鄱阳湖经济区公众利益表达机制中该部分差异显著。从年龄段而言,18~30岁的公众对于体现发展的“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增加居民收入”的四个指标比其他年龄段更加关注,18~30岁正是人生发展的年龄,正所谓“三十而立”,而个人的进步必须与社会的进步同步,同时该年龄段的公 基于自身利益出发,职员与其他人员在“吸引外资”和“增加财政收入”有显著差异,外资的投入、财政收入的增加对于职员而言意味着更好的就业环境、可能的更高收入或者潜在的发展平台,这也是自身利益表达机制的一种体现。而热心的公益人士比不热心公益的人士更加关注“改善生态环境”,对外界环境的关注本就是公益人士的特点之一。通过上述分析,在生态文明建设公众参与的表达机制中,不同居民的参与诉求的出发点是“和而不同”的,必须予以充分的尊重和考虑,否则由于自身关注度的冲突,公众参与也有可能如“散沙”般形成不了合力,那样的话,对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产生的影响将十分的有限。
4结束语
1.充分发挥党政组织的主导性作用。地方党政机关及相关部门,要努力强化对生态文明教育的主导性作用,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范畴,进而延伸到农村社区教育规划之中,从而推动生态文明教育的制度化建设。与此同时,一方面要通过各类途径和形式手段,最大限度地协调各方因素,努力为农村社区教育提供有效性资源,如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等。另一方面要组织和督促各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中。比如:可把生态文明教育活动与美丽乡村建设、文明社区建设、宜居环境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各级卫生文明创建及星级家庭评选等有机结合起来,并与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等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最大范围内有效地建立并完善生态文明的公众参与机制。
2.积极发挥教育机制的先导性作用。突出生态文明因素,积极开展农村社区教育活动:一是教育内容力求因地制宜。比如:开展生态知识普及教育,着重介绍环境污染和生态危机状况,快速传播最新生态环保动态,有效激发生态保护意识;推进如生态安全、生态文明价值、生态道德和生态消费等价值观念教育;强化土管、水资源、森林和环境等生态环保法制教育;注重对节能减排、防病防疫、施肥用药、秸秆利用等生态技能教育;提供特种绿色种养的技术指导,开展家政、保洁等职训服务,畅通社区居民的绿色收入渠道。二是教育形式上力求灵活多样。由于文化层次、思想意识有时空等因素的限制,农村社区生态文明教育要丰富多彩、喜闻乐见,从中取得寓教于乐、事半功倍的效果。如通过资料读本、案例分析、板报宣传、广播影视、标语横幅、文艺宣传和社区评选等形式,取得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和以评促教的效应。三是教育对象上力求全面化。无论是“土著”居民,还是外来“移民”;无论留守老年妇幼,还是外出流动人员,都要努力通过各类途径和方式,对他们进行以生态文明为主的教育。
3.有效发挥社区民众的自治性作用。农村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内的农村居民在农业生产方式基础上组成的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它的有效维护和发展,主要通过教育引导和社区自治共同完成,并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和深度。群众自治是有序化和有益性的疏导,它“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不是放任,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陶行知语)。对此,可以成立社区各类自治组织,如社区养殖业协会、绿色农副业合作社、环保巡防队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服务网格管理,通过这些自治组织引导和强化对农村社区居民的生态文明教育。还可以通过农村社区全体居民或居民代表的讨论,制定自我约束的章程规范,如社区卫生公约、土地保护守则、水源保护准则、生态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等,从而逐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目标。当然,社区自治尚需注重发挥科学舆论的引领作用。
综上所述,“多一点生态,就会多一丝绿色;多一点教育,就会多一些文明”。农村社区属于基层“气根”,而生态文明则是一种“地气”化教育。若两种教育和谐相融,那么广大农村“明天会更好”。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生态文明
党的十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布局之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党的十以来的最新理论成果,两者具有内在联系。
生态文明建设论文6篇
(一)实践基础的统一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实践来源和检验标准。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贫富分化、生态失衡等诸多挑战,迫切需要理论创新以指导实践。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应运而生,共同服务于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理论基础的同一
生态文明建设论文6篇
(三)奋斗目标的合一
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和人民幸福为基本内涵的中国梦,为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新内涵,是两者共同的奋斗目标。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现实途径。
(四)地理空间的一致
一定的土地、人口构成的特定地域范围,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对象。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国土状况及其开发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确立政治地理空间思维,是一个不容回避和必须理性面对的重大问题[1]。
二、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论文6篇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客观条件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和党建等领域的系统性工程。推进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有赖于良好的社会环境。“生态文明解决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人类社会内部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都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框架中进行的。”[2]因此,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生态文明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减少社会生态事件、缓解社会矛盾、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该意义上说,生态文明建设是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和保障。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作为新文明形态的生态文明是衡量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尺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能够产生巨大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标志在于实现“善治”,即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生态文明建设。从世界现代化的进程看,第一次现代化在创造巨大生产力的同时造成了史无前例的生态危机。在反思第一次现代化的基础上,“生态现代化理论与实践应运而生,生态化成为第二次现代化的重大特征”[3] 。生态文明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和特征,影响和制约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度和广度。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指南
(一)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以“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4]。这充分揭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紧迫性。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中期阶段,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渐凸显。西方国家几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期出现的生态问题在我国几十年内集中爆发,致使我国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甚至成为阻碍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拦路虎”。为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现代化道路上的“拦路虎”。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揭示了当代生态危机的根源
一是认识根源。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要与自然和谐共存。将“治理”纳入现代化建设具有深刻的生态意蕴。它主张以平等的视角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制度根源。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在追逐资本利润最大化的本性驱使下,在全球范围内大肆掠夺自然资源,造成了史无前例的生态危机。只有遵循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技术根源。科技是提升生态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必须辩证地看待科技的生态作用,树立正确的科技观,避免现代科技带来的负面效应。四是实践根源。“生态危机是由人的实践活动造成的,其实质是实践中自然的反人化。”[5] 因此,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重塑社会关系,加强各生态主体的平等对话,形成共建生态文明的合力。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出路
现代化与生态化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特点之一。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整个现代化建设之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通过转型发展,实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生态共赢[6]。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生态文明本身所具有的集中性、整体性、全局性特点,决定了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7]。由此可见,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出路。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
(一)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观
“生态价值观,就是人们对生态环境在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所处地位和所起作用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8]有什么样的生态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生态行为和生态实践。在利用和改造自然过程中,应反对和克服“人定胜天”的人类中心主义和极端生态主义;在肯定和尊重自然界内在价值、考虑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承载力的基础上,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肯定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7],确立人与自然平等和谐的生态文明意识,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协调发展;加强面向社会、面向学校、面向企业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形成珍爱自然、重视生态的伦理观念和行为规范,促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实现生态意识的人格化,使人们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我国生态环境恶化、资源枯竭的主要原因在于生态环境的产权、监管等制度建设严重滞后。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按照顶层设计的思路,体现生态文明制度的整体性、协调性、连贯性,革除不合时宜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协调、切实可行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三)建立多元主体共治模式
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制定者和执行者,是生态道德意识的倡导者和培育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和监督管理者,发挥着主导作用[8]。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正确对待和处理市场与生态的关系是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之一。随着公民社会的日益成熟和绿色运动的兴起,非政府组织、社会民众逐渐成为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民众的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加强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主体的协调合作,建立起政府、市场与社会“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多元主体共治模式,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合力。
(四)加强生态技术创新与应用
生态科技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顺应生态科技的时代潮流,必须加强与国际社会在生态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重点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以生态技术为基础的绿色发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的技术保障。同时要加强生态技术的推广,让先进的生态技术广泛应用于生产、销售和消费等各环节和领域,从源头和末端上减少污染源和污染物的排放。
(五)优化国土治理空间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加速推进,我国国土空间既需满足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的需求,又要应对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生态问题。这就需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自然属性,考虑各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制定国土空间开发战略,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划,“最终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从单纯的重开发空间走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并重的‘三位一体’空间格局”[9]。
参考文献:
[1] 周平。国家治理须有政治地理空间思维[J].探索与争鸣,2013(8):11-16.
[2] 孙文营。生态文明建设在"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地位和作用[J].山东社会科学,2013(8):12-17.
[3] 杜明娥。试论生态文明与现代化的耦合关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2(1):181-186.
[4]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1).
[5] 陶庭马。生态危机根源论[D]. 苏州:苏州大学,2011:83.
[6] .努力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N].人民日报,2012-12-13(1).
生态文明建设论文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