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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公共安全;监管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生存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其安全性一直都深受个人和社会的关注,随着经济社会不断进步,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饮食文化的日益多样化,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下热门话题。近年来,我国食品问题不断暴露,无论公众还是国家对食品的安全都非常重视。如英国“疯牛病”和“口蹄疫”事件、比利时“二噁英”事件,再到国内的苏丹红、吊白块、毒米、毒油、孔雀石绿、瘦肉精、大头娃娃、三聚氰胺以及最近的毒薯条和牛肉膏等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使得我国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特点:
食品安全问题似有愈演愈烈之势,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
一。目前问题食品源头污染越来越突出。这其中与我国的国情有关,我们食用的食品原料都是由两亿多农户以分散的方式生产,所以有组织的农民非常少,以及我们国家农民的知识水平有限,再加上市场利益的驱动,导致农药残留超标及红心鸭蛋事件的发生等等。
二、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不断曝光,涉及到食物中的方方面面,馒头中的增白剂,餐饮中的增味剂,地沟油,食品运输过程中的防腐剂,蔬菜的农药,土壤中的重金属物质,有些食品的苏丹红,海鲜中的线虫病,还有瘦肉精、三无产品。另外,还发现市场上一些绿豆芽含有氮化肥;一些色泽好看的菜梗是用氨水腌制出来的。可见,现在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同时也暴露出的食品问题呈现立体式、全方位态势。
三、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过去检测食品是否安全,只是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来执行。而现在更要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食品添加剂的泛滥使用、非食用油的使用等等来监管。
三。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
第一,监管部门没有监管到位,很多时候做得都是表面工作,一般在食品安全事故前以及事故发生之后政府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或者本身在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能设置方面存在“真空”状态,从而不能有效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事故频发。
第二,中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体系还不成熟,这就为不少问题食品的产生提供了生存的空间。像三鹿奶粉事件所影射出的是食品所遭受的化学污染,由于非法使用添加剂,使得食品中的化学成分的含量明显的高,这就由于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条文规定的过于笼统,难以操作,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严重滞后,现有的一些食品安全的标准水平规定偏低,许多指标远远低于国际标准,许多重要的标准至今还尚未制定出来,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执行和操作过程中,各个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大都适用本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且各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和沟通,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势必会造成监管的混乱,出现责任相互推诿的现象。
第三,消费者在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由于消费者自身的知识水平,认知能力等各方面的限制,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辨别能力是有很大差异的。一方面,由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信息的搜索成本很高,要耗费很大的时间,金钱。所以在购买食品时安全意识淡漠,往往只图便宜,不顾及食品的质量、卫生问题。往往一些消费者在购买便宜食品、特价食品、无质量保证食品时,总是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大家都在买,并且别人过去多年吃这些便宜食品也没吃出什么问题,现在再吃也不会有事,在消费者这种心理的支持下,就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另一方面我国关于食品安全信息的体系还没有建立,对食品安全的信息的公布与传播具有滞后性。例如,在2009年8—10月,北京市丰台区已经连续发生4起扁豆中毒事件,发病人数达64人。据调查表明,中毒的主要原因是烹饪者未将扁豆煮熟、炒熟。其实像扁豆、豌豆、四季豆这三种蔬菜,其本身含有天然毒素,如果对它们加热不完全就被人们食用,则可能会引起人们的食物中毒。人们在炒菜时如果事先了解了这些基本常识,就可以避免这类食物中毒事情的发生。
四、加强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
第一,以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为契机,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尽快制定并出台《食品安全法》,使其成为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法,确立我国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目前,国务院已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大多数省市政府也已针对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希望国家对食品行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有一个整体的长远的指导作用。
第二,建立健全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要求工商部门在进行企业登记的时候,必需按照法定的程序,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处理,对申请核准登记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核实,对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才准予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同时,食品质检部门要随时对食品企业进行随机抽检,如实汇报,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并组织好高效低毒的食品添加剂的研制生产,坚决堵塞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漏洞。
第三,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提倡“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根据地方特点确定种植、养殖结构的宏观计划,有机地组织各地区优势农产品生产,并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和舆论导向支持。建议在全行业推广ISO、HACCP认证,实行质量体系化的管理,并以此作为市场安全准入的“一票否决制”,坚决避免不符合条件的食品企业进入市场。
第四,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既要继续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又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培养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除“见怪不怪”现象,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就像治理交通安全一样,全民努力。
除此之外,我们也要看到,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仅仅靠完善食品监管体制是不够的,从这些食品安全事件中,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商人的一种道德缺失问题。厂商何以追逐财富,将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弃之如敝履?这些事件损坏了市场经济的秩序,挑战了社会文明的底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一个以人为本的现代社会,决不能放任见利忘义的行为,决不允许基本道德的失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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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食品安全;幸福感;正相关;乘数效应;蝴蝶效应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3)18-133-04
幸福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自古以来人类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追求着幸福。然而,幸福是人们的主观心理感受,与人们所处境况的变化密切相关,是相比较而存在的。如果纵向比较,一个人的境况在变好,那么他的幸福感就会增加;如果横向比较,一个人的境况好于周边的多数人,那么他的幸福感也会增加。反之,亦然。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相关调查表明,食品安全已成为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首要因素。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的背景下,食品安全问题对人们的幸福感是如何影响的?通过何种机理来传导幸福感的变化?本文将作以下阐述与分析。
1 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严峻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属于民生问题。近10a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现,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尤其以在婴幼儿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染剂为代表的几起特大食品安全案件的发生,普遍引起国人的担忧,以致洋奶粉在国内热销,甚至有人跨国(跨境)采购洋奶粉。
2004年以来,我国正规媒体报道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总体呈现出增加趋势(见图1)。其中,2005年食品安全问题的新闻报道数量由2004年的56例骤增至435例,至此以后便一直呈下降趋势;直到2011年又突增至713例。从结构上看,食品安全事件涉及到粮食、蔬果、肉制品、乳制品和副食品等几乎所有的食品种类,严重威胁居民的身体健康。其中,粮食类安全事件123例,蔬果类安全事件73例,肉制品类安全事件138例,乳制品类安全事件173例,副食品类安全事件89例。
概括起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呈现出如下3个特征: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饮料、南北干货、奶制品、炒货等;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扩展到食品内部的残留危害,不仅有害菌落总数而且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严重超标;三是问题食品生产的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隐蔽,以致现有的食品检测技术难以有效甄别或合理界定。
2 源自食品安全的幸福感
幸福是一种基于人内心体验的感觉。人类对幸福感的探讨最早可以追溯到距今2 000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曾经将幸福与智慧联系在一起[1],而伊壁鸠鲁则认为“幸福是一种快乐的体验”[2]。至当代,幸福感研究更多地集中在心理学领域,主要分为两大流派,即基于快乐论哲学的主观幸福感与基于现实论哲学的心理幸福感[3]。前者侧重于研究感官上的快乐,后者则强调精神上的快乐。从感官上来讲,影响幸福感的因素多与人们的生理需求联系紧密,如收入水平能够影响人们的幸福感,是因为它直接决定物质生活水平的高低,类似的因素还有居住环境、工作环境和安全状况等。从精神上来讲,影响幸福感的因素则多与人们的心理需求有关,如社会地位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是否能实现其人生价值,而人际关系也能通过满足人们的社交需求而影响幸福感。
现有的研究清晰地揭示了幸福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区分。比如,居民的住房条件(H)、居住环境(E)、收入水平(I)、社会地位(S)、食品安全(F)、人际关系(R)等等都是影响幸福感的重要因素。由此,我们可以构建幸福函数(W)。
W=f(H,E,I,S,F,R)
本文专注于食品安全对居民幸福感的研究。于是,假定其他不变,仅讨论食品安全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
事实上,食品本身用来满足人们的生理需求,而食品安全则涉及人们的心理需求。从生理需求上来说,食品是人们日常的必需品,直接关系着人的身体健康;从心理需求上来说,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给人们带来稳定的心理状况,而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则无疑会使人们的负面情绪高涨。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的满足状况共同构成生活满意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幸福就是对生活的高度满意。因此,食品安全同时影响着人们的生理需求与心理需求,影响着人们对日常生活的满意状况――生活满意度,最终影响居民幸福感。不难理解,Diener把主观幸福感作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心理指标[4]。
显然,食品安全与居民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即食品越安全,居民幸福感越高;食品越不安全,居民幸福感越低。进一步研究分析,居民幸福感具有边际递增的特征,即随着食品安全程度的提高,居民从食品安全中获得的幸福增量上升。反过来看,一旦爆发食品安全事件,居民经常消费的食品变得不再安全,那么居民幸福感就会加速下降。
3 食品安全影响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理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的质量,越来越关注身体健康,越来越追求幸福长寿。很明显,食品是人们健康长寿的第一要素。当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人们普遍会对自身的健康感到担忧甚至恐慌,从而降低居民的生活满意度,进而导致居民幸福感下降。因此,食品安全影响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理可以归纳为这样的逻辑链:食品安全健康担忧满意度下降幸福感降低。当若干居民个体的幸福感降低时,社会整体的幸福感则也会随之降低。
从单个居民的角度看,幸福感的变化并非简单而单向,而是具有显著的“乘数效应”,即居民幸福感的变化远大于食品安全程度的变化。当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居民对食品安全状况的恐惧感被放大,幸福感会加速下降。尤其是当多个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时,其叠加影响的结果,使居民幸福感下降更快。
从居民群体的角度看,幸福感的变化具有明显的“蝴蝶效应”,即居民个体幸福感的变化会对其他居民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群体中出现连锁反应。当某居民在短时间内因食品安全问题幸福感快速下降时,其感受也会通过其社会关系网络传递给其他居民,导致其他若干居民的幸福感不同程度地下降。
4 案例剖析
4.1 案例内分析 2013年5月18日,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第一季度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检测结果,其中米及米制品近45%镉超标。该信息不久,立即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这一热点新闻,社会各界就此对“碗里的安全”展开了广泛的热烈讨论。继广州市相关部门查出并公布这一信息后,广东省其它地区(如佛山市、中山市和清远市等)以及其他省份(如湖南、江西和广西等)也相继查出大米镉超标的问题。由于该问题最先在广东发现,因此人们将此次事件称之为广东“镉大米事件”。
众所周知,大米是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最重要的主食之一,尤其在中国的南方地区,几乎是唯一的主食。人们可以在缺少某些副食的情况下而正常生活,却很难在没有主食或主食的安全性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生存。在质性研究中,根据George和Bennett的观点,案例内分析的方法是用来“认定在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中介性原因过程(intervening causal process)――原因链或原因机制”[5]。也就是说,在案例中寻找中介性因素是理论验证的关键过程。在理论假设中,逻辑上的中介性因素是生活满意度,因为生活满意度是连接食品安全和居民幸福感的中间因素。然而在本案例中,生活满意度并不是最终的中介性因素,而应当将这一逻辑上的中介性因素与现实表象上的中介性因素――“大米镉超标”区分开。也就是说,“大米镉超标”作为一项现实中的食品安全事件,它的出现影响了人们的幸福感;这一过程在逻辑上的对应正是上文的理论假设。“大米镉超标”和生活满意度之间的联系,在于大米这一客观存在的事物对于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性――作为主食的大米都不安全了,人们对生活自然不会满意。
“大米镉超标”是案例内的核心信息,也是能够验证理论假设的最重要证据。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来源于案例内的证据,如媒体的大量报道以及官方机构的检测与说明等。根据常识,媒体几乎不会对公众不关心或不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进行报道。对于此次“镉大米”事件,国内媒体的争相报道可以反映出事件的重要性:大米出了问题,公众日常生活受到威胁。而官方机构出于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目的,也只会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情进行关注:生活必备品大米自然是被检测的对象之一。当然,这些证据从根本上来讲也是“大米镉超标”这一主要证据的分支,只能从一定程度上对理论假设进行验证。
4.2 跨案例分析 为了在不同事件中验证理论假设的成立,以增加结果的可信度,本文选取质性研究中早期运用广泛的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求同法和求异法来进行跨案例分析。本文择取上文中的“镉大米”事件作为“案例一”,以及另外两个食品安全事件分别作为“案例二”和“案例三”,并虚拟一项现实中不存在的事件(该事件符合人们的常识)作为辅助案例,由此展开分析。
(1)案例二:2012年9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广东省配制酒等23类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抽检情况通报》,其中,奇康饮用水由于菌落总数严重超标被列入检验不合格名单。该消息的在长期购买奇康饮用水的消费者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人就此提出抗议,并表示不再购买此类饮用水。
(2)案例三:2012年6月,“南都网”和《南方都市报》报道了有关广东省佛山市肉联厂炮制工业盐猪血的新闻。根据新闻报道,有市民举报佛山市肉联厂往猪血中添加工业盐后,《南方都市报》记者前往当地进行暗访,后将事实曝光,在消费者中引起巨大轰动。工业盐作为一种致癌的化学添加剂,加入人们日常食用菜品之一的猪血,无疑会给人们带来恐慌。尤其对于佛山市居民来说,近在眼前的食品安全问题更是让他们提心吊胆,对食物购买慎之又慎。
(3)辅助案例:2012年6月,“南都网”和《南方都市报》报道了近期记者随机暗访广东省内各大食品加工厂的情况。报道显示,广东省内某些地区食品加工厂所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但这些被曝光有问题的食品加工厂所在地区不包括佛山市。虽然不能排除有安全问题的外来食品进入佛山市销售的可能性,但对于佛山市居民来说,本次报道佛山市没有问题,至少能让他们在短期内感觉身边的食品是相对安全的,由此也能让他们在一定时期内继续过着相对而言平静的日常生活。
根据求同法的推理逻辑,在表1的3项案例中,先行(或后行)情况只有“致害物”都是食品这一项是相同的,且居民反应都相同,那么“致害物为食品”即是其原因。从表1中可以观察到,这些食品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常用的,因此可以说这些食品的安全状况直接和居民生活满意度挂钩――生活满意度基于日常生活。由此,前述理论假设得以验证。
欲用求异法进行跨案例分析,则须选取研究案例三以及辅助案例,对其主要特征进行整理,具体见表2。
根据求异法的推理逻辑,在表2的两项案例中,先行(或后行)情况只有“致害物”这一项是不同的,且居民反应在不同案例中表现不同,那么“致害物为食品”即是研究案例3中居民反应的原因。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食品,人们很可能将猪血作为餐桌上的菜肴。此类常见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则会影响到居民生活满意度。由此,前述理论假设得以验证。
5 结论与讨论
我们在对“食品安全影响居民幸福感”的问题进行研究时,如果用计量分析的方法存在技术上的难度,如变量难以确定、测量指标难以统一和存在数据偏差等。因此本文采用了比较政治学对于小样本研究常用的质性研究方法,通过案例内分析和跨案例分析两种模式对假设进行验证。其中,案例内分析是在单一案例的众多特征中进行证据搜集,跨案例分析则运用了求同法和求异法,对多个案例的众多特征进行比较得出结论。
无论是理论演绎还是案例实证,都可以得出结论:食品安全与居民幸福感呈正相关关系,且具有边际递增的特征。食品安全事件引起居民健康担忧,从而影响生活满意度,进而降低居民幸福感。当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后,乘数效应会放大这一过程,加速居民幸福感下降;蝴蝶效应会引起连锁反应,导致社会幸福感整体下降。
从食品安全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可以看出其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力,但它不仅仅是影响居民幸福感这么简单。据世界卫生组织2009年提供的报告,在美国每年有7 600万例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其中需要入院接受治疗的有32.5万人,死亡的有5 000人,而这些数字在发展中国家更高。人们可以因为各种因素而感到不幸福,幸福对于人们来说就是一种心理体验。当人们因食品安全问题而失去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时,幸福这种心理体验自然显得虚无缥缈。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健康,关乎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关乎民族的发展与延续。
鉴于此,保证食品安全应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实际行动中,除了制定合理的公共政策外,政府还应协同所有社会成员一起参与食品安全的维护工作。共同参与不仅能够提高工作的效果,更能够让公众在监督和评价食品安全状况的过程中体验到身为社会一员而应有的权利与义务。食品安全状况的好坏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评价,因此社会整体幸福感也最终依赖于公民的共同参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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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iener E. Subjective well-being [J]. Psychological Bulletin,1984,95 (3):542-570.
摘 要:俗语说的好,“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天”。食品安全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引起了各国政府高度的重视。我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国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食品工业也取得了大发展,然而与此同时,食品工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其中最大的就是食品安全问题。所以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关键词:食品安全 问题 法律研究
一、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一)食品安全问题会影响社会稳定。
21世纪以来,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例如:非典、奶粉事件、苏丹红等等,事件的发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消费安全的一次又一次恐慌。”①食品安全问题不仅造成了群众的心理压力加大,也会激发食品安全问题的受害者和国家机关、生产企业之间矛盾的尖锐,从而会严重影的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由此可见,食品安全问题无疑会影响到到社会的稳定。
(二)食品安全问题会影响人民的生命健康。
根据卫生部的统计数据表明,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近几年呈上升的趋势。因食品安全问题中毒和死亡的人数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从目前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国每年因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 2~4 万人,而据专家估计这个数字还不足实际发生数的 1/10。”②曾经在欧洲蔓延的疯牛病也致使上百人死亡,使欧洲的消费者产生了食品信任危机,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危害着人们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三)食品安全问题影响对外贸易。
世界经济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TBT)协定规定“在涉及国家安全问题、防止欺骗行为、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生命和健康以及保护环境等情况下,允许各成员方实施与国际标准、原则或建议不尽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③近年来,从我国出口的食品多次被进口国退货,其原因大多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扣留和退货不仅会导致我国的对外贸易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也使我国在食品出口方面丧失了良好的信誉。
(四)食品安全给企业乃至行业带来严重影响。
安全的食品不仅会造福百姓,也会使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树立良好的信誉,得到可持续发展。所以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发生,会给经营企业带来非常严重的经济损失,甚至造成企业的亏损倒闭或破产。“欧洲牛肉消费市场曾因疯牛病带来严重创伤,许多企业因此而一蹶不振或者破产,因为焚烧动物下脚料也支付了近 25.8 亿美元,一度导致牛肉市场在欧洲的一蹶不振。”④我国的情况也相类似,仅销毁“瘦肉精”猪肉和劣质奶粉就造成了几千万元的损失。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
(一) 基础设施的薄弱。
食品安全监测技术的相对滞后,食品检测的设备相对不足,导致检测力量远远跟不上检测的需求。另外,食品市场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消费市场,涉及的种类品种非常繁多,仅仅依靠个别的部门实行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并确保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合格。虽然社会举报、投诉是信息来源的一种途径,但是当前关乎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比较少见,况且所举报、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已经酿成了后果、造成了危害,只能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控制和把关。
(二) 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的淡薄。
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 ,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就是守法成本太高,违法成本低,也就是说处罚力度太轻。“导致风险与收益不成正比,那么一些食品生产企业、不法商贩和部分从业者在高利润的引诱下,唯利是图、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造食品的过程中使用不合格原料甚至会添加有毒有害物质。”⑤为谋取暴利而置人民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引发了 一次又一次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的悲剧。
(三) 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
在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生活节奏不断加快、食品行业越来越发达的同时,“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总体化水平却偏低,部分的标准之间甚至存在交叉并互相矛盾”⑥同时标准的前期研究在学术界也是比较薄弱的,实施的状况也不是很乐观,甚至连最基本的强制性的标准都得不到有效的执行。另外,虽然我国相继出台并颁发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但仍不够健全,存在许多不足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执法依据不充足、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责任承担不力,甚至出现法律监管的空白点。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尤其在广大的农村,由于群众识别假冒假劣食品的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 ,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制约 ,持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另外 ,由于经济、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不少人购买食品时大多只看价钱 ,一味要求价廉而忽视物美 ,一些价低质次的食品却很畅销 ,甚至成为部分儿童手中的美味。 缺乏正确的消费观念,维权意识薄弱。
三、我国食品安全的法律对策
(一) 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
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的人民的身体健康甚至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如此严重的后果,法律有太大的必要给予其严厉的惩罚,而且处罚力度应当大于对危害财产权利行为的处罚。“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着实不容乐观,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那么提高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很有必要从而加重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使其得不偿失。”⑦国家在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机制的同时,也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明确各部门及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于主观上故意瞒报、不作为和隐瞒信息等行为,都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一旦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必须问责,让那些没有认真履行执法责任的工作人员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建立危机预警系统和处理体系。
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危机已经成为了公众有目共睹的危机形态。“它不仅涉及公共卫生领域的危机问题,还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和政治稳定等领域的危机问题。”⑧食品危机是可能或者已经给公众的生命、身体甚至心理健康造成重大损失并产生影响,并严重危及社会正常秩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社会不和谐因素。“食品安全事件按损害程度一般情况下可以分为一般、较重、重大和特大四类,所以依据危机事件的界定特点,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件都是危机事件。”⑨
(三)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卫生安全观点也相对落后。因此我国在建设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过程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群众的教育宣传的作用不容小视。
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的目的是要在全社会营造食品安全氛围的基础上,突出实用性,来达到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认识水平的目的。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不是能一蹴而就的,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和任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需要采用多种途径。例如:可以通过媒体向公众定时、及时的关于食品安全的信息,也可以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或者“食品安全宣传月”⑩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相关食品安全的法律知识、介绍食品安全的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违规生产和加工食品的企业。可以走进社区,深入百姓,向居民群众分发食品安全的小册子,介绍一些食品安全的常识。
(四)发挥舆论与群众的监督作用。
舆论和群众在食品安全监管的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所以加强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作用。现代社会,舆论的监督在各个领域都发挥着重大作用。群众是最直接的消费者,安全食品造福人民,问题食品会给人民带来伤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群众的监督是最真实的监督力量。因此只有让舆论和群众发挥积极的作用,运用各自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从不同的角度对违法行为进行揭露和批判,才能确保食品的安全,问题食品的减少。
要努力营造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鼓励相关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手段积极的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做宣传,同时也要对那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食品企业进行曝光,。在对问题食品和企业曝光和监督的同时,也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进行了监督,真正的发挥了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时,也应该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和惩处力度,建立和落实回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总之,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利益,也关乎食品行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更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和谐与稳定。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和立法尤为重要,食品安全应该全民行动,为我们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起责任。(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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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① 叶永茂。关于建立中国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的构想。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2,(4):4~ 5
② 张永建,刘宁,杨建华。建立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研究。中国工业经济,2005,(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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