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书心得优质文章(精选26篇)
“《宝葫芦的秘密》?”对!最近,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就像是一本魔法书,让我时时刻刻都想看,上学的路上看,放学的路上也看,就连上厕所的时候我还在看。今天,就让我带你们去领略一下这本书的风采吧!
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是开心的,是激动的,是期待的,带着这样的心情,我翻开了第一页,一幅幅精彩的画面,一串串生动的文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心中的期待又浓了几分。我又翻开了第二页,一个个搞笑、有趣、疑惑的故事,看得我一会儿捧腹大笑,一会儿懊恼不已,一会儿激动,一会儿惊讶,此刻,我的好奇心已经上升到了极点,我带着这样的心情又翻开了下一页,一篇篇精彩的文章,看得我目不转睛,越看越入迷,不知不觉中,我都看了一大半儿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叫王葆的小男孩,偶然间,得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之后,他的生活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过着神仙般的日子,可是这宝葫芦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的麻烦,例如:有一次数学考试,这是王葆最头疼的问题,在考试中,王葆不停的请求宝葫芦帮他变出答案,可是一直没有反应,直到快要交卷的时候,一个叫苏鸣凤的女生,她的试卷竟然不见了!她可是全班最优秀的学生,反而王葆原来的白卷变成了一百分的试卷。“呀!”看到这,我竟失声喊道,“你想要的东西,全……全都是……是宝葫芦偷……偷来的!”我不敢相信,原来这就是宝葫芦的秘密?神通广大的宝葫芦竟然是一个可恶的“盗贼”,我揉揉眼睛,再仔细看了看,千真万确!“宝葫芦!你怎么可以这样!”这时,王葆生气的把它重重的往地上一砸,现在,就连我也想把宝葫芦扔掉!如果我拥有宝葫芦,我一定好好让它改过自新,让它变成一个诚实、善良的葫芦!诚实,就是考试不作弊;诚实,就是偷吃了糖,也要勇敢的说出来;诚实,就是要有一颗敢于面对的心……
看完后,我轻轻地合上了书,但脸上的惊讶还在,原来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里感到很欣慰,再仔细回想前面的内容,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世界上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任何事情都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才能实现。每个人都有梦想,只要为梦想付出了汗水,才会无愧于心!
这,是一本好书!
我读完《百年孤独》,掩卷冥思时,浑身涌起一股颤栗感,它并不是我所喜欢看的小说类型,故事中的情节让人仿佛置身在一个发生了不可能事件的现实生活中,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人恐惧不已.
先说说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上.书中有一个很有象征意味的情节,就是不眠症的情节,马孔多镇上的居民随着何塞何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夫妇的养女雷贝卡的失眠而相继患上不眠症.患了这种失眠症,最可怕的不是睡不着觉,而是失眠症必然演变成健忘症.开头会忘掉童年时代的事儿,然后会忘记东西的名称和用途,最后再也认不得别人,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存在,失去了跟往日的一切联系.为了生活,马孔多的居民不得不在物品上贴上标签,如给牲畜、家禽和植物标上名字:“牛”、“山羊”、“猪”……看到这里我不禁想了想,如果哪一天我们连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忘记了,那又该怎么办?这些标签上的字的含义,都是我们历经几千年的学习与探索才发明出来的历史,如果我们忘记了历史,我们的存在也许就会变得毫无意义,读后感《百年孤独读后感》.
故事中布恩迪亚家族的让我觉得压抑,并不是因为家族氛围有多么森严,而是这个家族人与人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这百年的蹉跎岁月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归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在不断重复圆周轨迹,到最后却什么也没有留下.马尔克斯用短短几十页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兴衰,这与中国的《红楼梦》迥然不同,我们要用多少章节才能铺垫一幕黛玉葬花.这个家族中的人总是不断重复着名字:阿卡迪奥、奥雷良诺、阿玛兰塔……就像他们不断重复在他们身上的轮回宿命.乱伦在任何一个时候都是一种禁忌,而小说中不止一次描写了这种关系:因恋爱受挫的阿玛兰塔与自己的侄子恋爱、第三代阿卡迪奥疯狂地爱恋母亲以至差点铸成大错、第六代奥雷良诺不知不觉地爱上了姨母发生了关系生下了孩子……这都是因为孤独所犯下的罪行.死亡、乱伦各种各样的阴霾缠绕着他们,让他们痛苦不堪地离开这个世界.
孤独,冷漠,已经是这个家族的人的共性,诚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正是这种孤独才让他们走上悲剧之路.
暑假期间,我看完了一本厚厚的书:《聊斋志异》,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本书,看过电视之后再来读书,发现很多东西还是书中写的好,是影视作品无法表达的。
是什么东西这么吸引我呢?哦!原来是里面的情节写得很精美。尤其是书中的《赵城虎》这则故事特别好玩儿。它讲是一只通人性的老虎。一天,一位七十多岁的老奶奶的儿子上山砍柴,不料被一只饥饿的老虎给吃了。老奶奶听说后嚎啕大哭,但是又一想光哭有什么用,还不如到县衙去告状。她到了县衙后带着哭腔说:“我的儿子被老虎吃了。”县官遗憾地回答道:“我们只逮捕人,不逮捕老虎。”听了这句话,老奶奶又大哭了起来。县官没办法,只好问左右两边的人有没有人肯去捉老虎。要知道捉老虎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所以没人肯去。正在这时,一个人醉熏熏地走了出来说:“我去”,说着拿起公杖就走。但等他酒醒了,立刻就后悔了,只好双手空空地回来了,结果挨了板子。第二天清晨,他就去菩萨那里诉苦。他刚刚要回去,忽然,一只老虎扑了进来。那人吓坏了。但那老虎不但没有要吃他的意思,反而觉得很羞。于是,那人把老虎带到县衙去审问。审问过后,老虎就经常去帮助老奶奶。于是老奶奶就和这只老虎相依为命了。
我觉得《聊斋志异》真是书中自我介绍的“曲折离奇的鬼怪故事,百读不厌的古代奇书。”
是战争,还是和平?走在世纪边缘,我们始终面临着这样一个两难选择。
人们多么希望:橄榄树在大地上自由地生长,任由和平之舟搁浅在荒滩上!在这个人类世世代代、生生不息的古老星球上,战争,终会被划上句号,彻底的结束,而和平则能永远继续!迎接他们的是人类朝思暮想的两个字——和平!
回眸,这是个充满屠杀战乱的百年,残酷的世界大战,数以百计的局部战争,一次又一次将人们扔进了灾难的地狱。无数渴望和平的人们,仰着头向天空呼喊:“和平,你究竟在哪里?”、“和平的曙光究竟在何方?”
世界将目光投向了中国。中国,曾经是一个任人宰割的弱国。但中国却以他奠基了几千年的历史文化,雄壮地喊出了他维护世界和平正义的口号。也正是中国,代表着全世界渴望和平的人们;也正是中国,背负五十亿个生灵奋斗的目标,高呼着“和平万岁”!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我们留给宇宙的只有一次辉煌灿烂的生命。我们与时代同脉搏,我们与地球共呼吸,我们要维护我们的地球,不能留给后代一个破烂不堪的地球,也不能留给历史一个充满硝烟的一页。在未来的世界我们只要和平,不要战争,我们要昂首阔步开辟一条通往和平的光明大道!
太阳选择在黎明前升起,流星选择在黑夜中闪亮,而我们选择在和平中成长!
我们热爱和平,勇于维护和平。愿和平鸽自由的在天空中翱翔,让绿色的橄榄枝“铺”满地球的每一个角落!
小时候总把《聊斋》定义为鬼故事精编,对它常怀着敬畏之情,不敢近赏,尤其是看过电影《画皮》后,更是因电影特效而对一切妖魔鬼怪产生了心理阴影。
直到后来,才知道那些花妖狐鬼并非歹徒,他们甚至有着人类不曾拥有的美貌和才智。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翻开了《聊斋》光滑的书页,仿佛用尽力气打开了那一扇秘境的大门。
蒲松龄无疑是那个世界的神明了,他创造了花妖狐鬼,编排了悲欢离合。所有的故事源自他的见闻,亦来自他生命中的沧桑,一幕幕喜剧闹剧轮番上演,可谁知在背后操控木偶线的他付出了多少血泪?
神游于这个充满传奇的世界,不难看出蒲松龄将他对生活的理想全部赋予了鬼怪,以浪漫瑰丽的手法,将美貌给了佳人,将智慧给了才子;他使死人年年可以归家团圆,又使活人不用再受相思之苦。在这里,一切都是完满且好坏分明的。
作为中国古代最优秀的小说之一,《聊斋》几乎和《红楼梦》承担了相同的责任,细细品读每一个环节,我仿佛看见了那瘦削的老人横眉怒指这铺满阴瘴的山河,大骂所谓上位者的贪婪腐朽,痛批科举的阴险不公。可当目光掠过那一个个性格鲜活的才子佳人,悟了这一段段传奇故事,我又像是听见了对真挚情感不加掩饰的赞美,对道德品格不吝言辞的称颂。它就像一把利刃,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年的黑色夜空上劈下了光明的一刀。
《聊斋》中塑造了无数个经典的形象,可每个人物都有鲜明的特点。每位女子都有相同的美貌,同时又有不同的个性,刚强如侠女庚娘,娇美如婴宁小倩,都有着细致入微的分别。又如陆判和崂山道士,同样能力非凡的他们又有着不同的外貌和性情。在蒲松龄神乎其神的雕琢之下,每个人物都是那样的独一无二,可见作者对人事的观察之深刻,若无多年积淀,常人只怕是难以成就如此巨作。
从这样一片天地走出来,我的心中有敬佩,亦有心酸。联想到蒲松龄一生郁郁不得志,我想这厚重的纸张和一粒粒铅字,大约是他唯一的精神寄托吧。他将这巨著留在世间,是存下了一缕诚挚高贵的灵魂,或许也是想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警醒后世,发人深省。
那精灵与小妖嬉戏的幻想走远了,像是清风,涤荡空谷山涧,可那位老者留下的洞察人世的沧桑却已经融入民族的记忆,成为我们不可忘却的传奇。即使过去千万年,我相信,依然会有人从这浪漫旖旎的文字中,感悟人性的可珍与可敬。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非常有名的小说,但是一直没有看过,本来觉得既然是名著,一定是晦涩难懂的,一直都不愿意翻动它,但是没有想到偶然的机会看了根据这部名著改编的电影后我对这部小说也发生了浓厚的兴趣,等真正开始读它以后才发现并不是像之前想象的那样枯燥无味,而是一部非常有趣引人入胜的名著,故事非常具有可读性。
《基督山伯爵》讲述的是一个正直诚实才华出众的青年水手埃德蒙唐代斯,由于他的优秀而遭到了小人维尔福、腾格拉尔和费尔南多的嫉妒,他们精心的设计好了一个陷阱,布置好了所有的环节,只为了把埃德蒙唐代斯给毁掉,就在埃德蒙唐代斯在人生最幸福的时刻,在与美丽的未婚妻莫西迪斯的婚礼上被人带走了,本以为很快就能回家的他却很快被投入到了一个叫德夫城堡的海上监狱,并且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刑,于是可怜的埃德蒙唐代斯开始了他悲惨的牢狱生活。主人公从充满希望的天堂跌入了地狱,从一个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变成了一个肮脏的罪犯,这一切都是几个小人由于嫉妒而实施的陷害,这一切在他入狱后慢慢的回忆和推理终于明白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他的心中充满了仇恨,这是可以想象的,给了任何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有仇恨的,但是残酷的现实使得他又对未来感到绝望,监狱牢不可认破,申诉毫无希望,陷害他的小人又想尽办法要除掉他,他真的就要死在监狱里吗?就在这时候,作者笔锋一转,故事中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人物,法利亚神父,这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他有着丰富是知识,和不凡的阅历,在越狱过程中偶然的错误使得他遇到了埃德蒙唐代斯,通过交往他们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他们互相安慰,互相信任,法利亚神父把他所有的本领和见识都交给了他的这个好朋友,还告诉了他一个惊天的秘密,一个藏有巨大宝藏的地方,在他毫无希望走出监狱的最后之际他把生的希望留给了这个年轻人,逃亡的过程充满了惊险和智慧,最后他成功了。读到这里我心里一阵激动,十九年的牢狱生活并没有摧垮这个年轻人的信心,他有着如此惊人的毅力,不懈的努力,而神父也是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才为他创造了很多条件。
逃出监狱以后的埃德蒙唐代斯却并没有在得到巨额财富以后贪图享乐,而是把复仇作为了自己以后人生的唯一目标。埃德蒙唐代斯在得到基督山的财富以后变身为了基督山伯爵,描述基督山伯爵复仇的过程是整个故事中最精彩绝伦的部分,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这三个仇人一个一个的都进入了他精心设计的复仇计划内,每一个仇人都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复仇的过程看的人既紧张刺激又扣人心弦,当然他不仅复仇还对那些帮助过他的人进行了报恩,真正是快意恩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被世人誉为是通俗小说之王,充分体现了作者大仲马高超的叙事技巧和深厚的写作能力,不由的人佩服他,之所以能在全世界范围内流传这么久充分体现了该书的文学性和故事性,是大仲马为全世界留下的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有一句话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基督山伯爵用他那惊人的财富作为复仇的有力工具,报恩,报仇,这也体现了作者内心深处的金钱万能论,这是该书唯一个缺点,但是这也和作者所处的年代和社会环境有关,我们不能因此就否定他,金钱确实有很大的能量,但是我们同样要相信社会是有正能量存在的,摒弃金钱万能论。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以“梦”代这小城,实不为过。
凤凰涅磐,浴火重生,便给了这古老小城茶峒以无限之神思。
梦,既是美满的,又是虚幻的。我想,沈从文老先生表现“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的初衷,总不及料想换来“魔幻现实主义”的批判吧。
我有幸经历过类似的生活,因此,《边城》文字的读来便水到渠成。
沈先生笔下的《边城》,笔法之高深,绘色之传神,以及追求唯美的意境,和它深远的影响,可谓是脍炙人口的。
沈先生所描摹的边城,注定是个带有古老神秘色彩的地方。而在这块古老而神秘的土地上,繁衍着一代又一代古朴淳厚的人。“梦”,就在这儿,从沈先生的思绪中起航。
这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小城。
翠翠,爷爷,天保兄弟……正在这儿演绎着沈先生的“梦”。
最吸引人眼球的当然是翠翠了。纯正的乡土气息始终萦绕着她,与爷爷相依为命。但这个花季少女的命运似乎注定要与她殉情的母亲一样,过早地陷入了爱情的泥潭。
天保,傩送兄弟,鬼使神差地同时爱上了翠翠。这本身就是一个有些悖乎常理的安排,而这铸就了天保兄弟的一错再错。
虽然这个“梦”的结局是个悲剧,但洋溢其间的人性之美,世事之沧桑,情节之扑朔迷离,是值得深思的。
“梦”带我飞回了那个的古典小城。虽说不是江南,却能找到与江南小镇同样的情调。社会安定,邻里和睦,人性在这个时刻显露出其最本善而光辉的一面。然而,相衬的是当今,确切说是沈先生的那个年代的动荡不安。每每读到这一段文字,总愿意以现实的角度去理解当时社会的种种,结局总是相同的,不是为之一振,就是深感汗颜。这再一次增添了小城的神秘色彩。
神秘的小城同样赋予了小城人们奇异曲折的神秘人生。当金钱取代真情,当权势战胜自由,这样一个唯美的“梦”便趋于高潮。这些善良的人儿竟最终促成悲剧,这是于情理而不通的。
对小说本身来说,只得归咎于小城人们的宿命,这又是小城的神秘所在。
天保的殉情,爷爷的溘然长逝,和傩送的音信杳无,既是巧合,巧在兄弟俩同时爱上了翠翠,更是定数,注定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
抛开这怪圈,也许能够更好地理解小城细微之处的美,与沈从文先生产生一次心灵的共鸣。
小城的和谐是基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的。山环水抱的地理优势熏陶着小城人们的人生态度,改变着小城人们的处世观念,小城人民与山水同在。爷爷也是以渡船老人的身份出场的,与山、水打交道,决定了爷爷必须是这样一个憨厚本分的形象。
人与人的和睦相处更是给小城的和谐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人们淡泊金钱、名利,内心粗犷而不拘小节,正义凛然的劳动者形象被刻画得淋漓尽致。
《边城》又以其独特的“牧歌气息”,为读者带来更加意味深长的茶峒风情画。
走出文本,沈从文先生又何尝不是以凤凰为自身的骄傲,以凤凰人为行为之准则?是凤凰,给了他创作的灵感;是凤凰,给了他创作的动力。
不得避而不谈的是,不禁慨叹今不如昔。至少,我是很难感受到昔日的那一份温存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在人们心中泛滥,蔓延开来。金钱和权势的黑暗势力笼罩着人心,驱之不去,只有人们共同坚定的意念才能消散这片阴霾。
“梦”继续飞,载着沈先生的憧憬与希望,飞入寻常百姓家,飞入每一个本善的人儿心中,让希望之花为之绽放,七里香……
梦里,花香。
点评:在读过一篇文章或一本书之后,把获得的感受、体会写下来,这样的文章就叫“读后感”。读后感的写法是简述原文有关内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自己的语言明确表述出来。这是一篇成功的读后感,作者的感动与思考,会吸引更多的读者欣赏这样的经典着作。
《边城》是我国文学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不得避而不谈的是,不禁慨叹今不如昔。至少,我是很难感受到昔日的那一份温存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正在人们心中泛滥,蔓延开来。金钱和权势的黑暗势力笼罩着人心,驱之不去,只有人们共同坚定的意念才能消散这片阴霾”,反映作者对澄澈纯净生活的向往和现实生活的反思,祝进步!
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萧红的《小城三月》,她自然的笔触与轻松的语气可谓是独树一帜,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她的文字,读起来就如同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不会浓墨重彩的雕饰什么,只是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原原本本还给了书外的读者,但你却觉得这朴实的描述是如此自由轻盈,仿佛抽出了灰头土脸的山村中最朦胧的一缕魂,等你仔细去寻找究竟文章传神在何处,那一丝精华也消失不见。也许萧红就是这样一个天才般的作家,无论其他人怎样亦步亦趋终让人难得要领。
无疑萧红的语言风格和她对于文字的把握是自觉的,是自成一派的,无论是春夏秋冬哪一个季节,无论喜怒哀乐那一种情感,在萧红的描摹下都附带起了民国时东北小城似淡非淡的大红大绿,这得益于她从小生活的城镇——呼兰古城。
书的前几章给人的感觉慢悠悠的,生活在这一方终年清冷的黑土地上的男女老少,都是一样的淳朴而愚昧,他们可以逆来顺受,却也会冷眼旁观,有时麻木,有时又因为种.种产生一些丰富的情愫,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却也是抒情最朴素的源头,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大荒院子、粉条、扎彩铺,这样的风物画是另一幅单薄了些的清明上河图,虽然人声和高墙可以勉强填补空白的画面,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再怎样的欢脱,也不过是这些生命苦短的人另一种形式的荒凉,声音越高亢,就越发觉得夜的寂寥,这种道理是相通的。
可是在后来作者干脆把美好撕碎了给你看,一个年轻、黑乎乎的、活泼的、大大方方的团圆媳妇,在自己的家人邻里的“治疗”下丧失了自己本该美好的生命,作者对于这个团圆姑娘肯定有着无限的同情和喜爱,在呼兰小城的人看来,团圆媳妇就应该低三下四,就应该走路畏畏缩缩,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内心的阴暗受不了团圆媳妇所表现出来的亮堂光明,小团圆媳妇成了婆婆的出气筒,所谓的虐待居然挂上了管教出一个好人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虐待已经成为呼兰小城中的习俗传统,以至于在变态的思想观念中淫浸的妇女——这些受害者也觉得不以为然,反倒自愿成为这种体制的帮凶,其实小团圆媳妇的死亡可以说是她的悲哀。但这种悲哀又不能算得上是真实的悲哀,当然,也绝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从现在看来,无论团圆媳妇在生前受过多少“善良”的折磨,她死后总算有一个魂灵,幻化成一只白兔,总还是存在回家的愿景,而与她同时代的农村妇女,甚至于农民,甚至于整个中国,能够有愿景、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有多少。大部分的人还没有开化,还在面朝黄土背朝天,还在一片黑暗中浑浑噩噩的活着。
在后文中有二伯的故事和冯歪嘴子的故事更是令读者看到了讽刺与罪恶,在那个年代人们究竟过着怎样麻木与苦难的生活。一个出身低微缺不甘心于低微,长着一颗一碰就碎的玻璃心的人,摒弃人性的善良与同情去讽刺团圆媳妇。冯歪嘴子只不过是成了家,媳妇却被有二伯说三道四,绫罗绸缎看不上却偏偏嫁给冯歪嘴,我们不禁去思考,为什么平凡人不能有平凡人的幸福,为什么你有二伯处在奴隶阶级却心有不甘拥有主子的思想?
太多太多的社会弊病从这本书里呼之欲出,我们只能对过去秉持敬畏却又无可奈何,感谢萧红,将那个时代还原。萧红说过,她自己这一生的所有悲剧都只因她是个女人,可是,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萧红是个男人,他又会幸福到哪里去?在当时一片墨黑的中国,又怎会容忍的下这片叛逆的光明?
是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个年代挣扎着想要破土的光明已经在当今得到了延续和保护,我们庆幸着自己的幸运和机遇,希望未来,一切都好。
这是我第一读次龙应台的书,感触非常深。
这本书让我找着了知音。也许现在的我们常常被人评价自私,我觉得万分无奈,我只是在追求自由,自由和自私,搭的着边吗?与家长的有些谈话,进行到一半就无法再次继续,因为隔阂太大,现在的我还只是个刚刚稍有成长的人,依旧没有太理性的思想,随性是我的个性,却常常被称作自私,总觉得没人理解我。
现在的我,还没有太多的顾虑,说话或许坦率了些,但我觉得的这并不是自私。可是大多家长们都认为孩子就该服从于他们,所以小时候爱黏着父母的“跟屁虫”渐渐不见了,他们逐渐变得独立,不愿与父母交谈,久而久之孩子甚至与父母形同陌生人。打开书页,一封信接着一封,仔细描绘着龙应台与安德烈如何拉近母子之间的距离。
这是一对怎样的母子呢?书面上写道:在信中,儿子有三分玩世不恭,二分黑色幽默,五分认真;母亲有八分认真,二分的知性怀疑。儿子对母亲嘲笑有加,母亲对儿子认真研究。这是如今典型的一对母子。我们的父母,总爱发掘我们的小秘密,我们做的事总存有疑心,而我们刻意疏离,只喜欢与同龄人交流,做事显得张扬。我们之所以会和父母有如此之大的隔阂,完全因为我们是两代人,不同的思想,不同环境的成长,如果要双方心平气和的谈话,也许像龙教授那样以书信方式,倒是个不错的想法。现代的父母,想尽方法想要融入孩子的世界,可是我们奔向人生的大路,眼中只有前方,而我们的父母只能在后头张望我们,不一个时代的人,不一个世界的思想。我们所希望的是父母迁就于我们,而父母希望的是听从于他们,这样,我们的代沟只能是越来越大。假若父母愿意理性的迁就我们,那交谈就容易多了,谈话也许改变不了什么,可它至少给双方搭了一条线,开了一扇窗。
父母总是尝试着在我们的世界里找一条缝隙钻进来,即便我们的共通点不多,这也许就是隔阂中的爱。
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后觉得这一套书很好,这套书有数学分册、物理分册、化学分册、动物分册、人体科学分册、地球科学分册、宇宙科学分册、环境科学分册、信息科学分册、工程科学分册和索引资料分册。
肯定会有什么问题,应该多翻翻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书现代科学的发展越来越迅猛,人们为了认识已知世界所需要掌握的科学知识将越来越多。如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愚昧落后,缺少起码的知识,就可能被一些假科学、伪科学所愚弄,陷入盲目和迷信。
为此,我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用正确的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来揭穿形形色色的伪科学的真面目。一辈子用得着,几代人忘不了!
暑假期间,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橘灯》这本书,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
里面其中一篇就叫《小橘灯》:当冰心奶奶还年轻的时候,在一个春节前一天的下午,她去了她的朋友家。不久,一个骨瘦如柴,脸色苍白的小姑娘焦急地走了进来,原来她的妈妈感冒了,所以来这儿打电话,可是不知道那家医院的电话。热心的冰心奶奶帮助她请到了大夫,晚上,还买了一些个大红橘来看望她妈妈呢!
小女孩感动极了,心想:我可以怎样感谢奶奶呢?爸爸又不在家,家里又没有什么礼物。这时,小女孩刚好看见了那些橘子,灵机一动,便要给奶奶做个小橘灯。她挑了个最大的红橘,把橘子肉轻轻地挑出来,放在了妈妈的床头。然后在橘皮中间插上一支蜡烛,它就成了一盏漂亮的小橘灯,她一边双手捧给奶奶一边说:“奶奶,您放心!我爸爸他很快就会回来,大夫明天也还会来的,我们大家都会好起来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们要多帮助别人,帮人就等于帮自己。而且,我也非常喜欢文中的小女孩的乐观、镇定、勇敢,我们要向这位小女孩学习!
他是一个复仇者。
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年。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
人拥有生命毕竟不是为了复仇的。
于是复仇的狂潮找到了它的归宿,无声的呐喊惊醒了灵魂最深处的人性。他宽恕了邓格拉斯,拯救了凡兰蒂,抛弃了所有的财产做了他力所能及的事。当复仇的剑铸为宽恕的犁时,一个人才能懂得生活是幸福的。不能抛弃复仇的人最终也宽恕不了自己!
当复仇使我们不幸时,宽恕使我们落泪。
痛苦消融在人性中,便生出完美。
想直面人生,必须学会宽恕;向勇往直前,必须放弃痛苦。我们没有理由不善待这个世界,毕竟如基督山所说的:“人类的智慧全在这两个词语中,那就是:等待和希望。
最近我阅读《基督山伯爵》,首次发现武侠小说《小李飞刀》与这个作品不乏相似之处。
十年前,有听评书习惯的我第一次接触这两部让我又爱又恨的文学作品。一样的跌宕起伏的情节,一样的为结局遗憾。美塞苔丝和林诗音分别是埃德蒙·唐太斯和李寻欢最爱的人,多年后,当她们知晓丈夫的恶行而与之决裂,并且可以选择与一直深爱的人重新开始的情况下,为何还是要她们自愿选择孤独终老,而安排另一女子作为男主人公的归宿呢?
十年后,相似之处让我第一次把两个作品联系起来。同样的被情敌欺瞒的他无奈离开他的家,离开他深深爱着的她,而她以为与他已经不可能的情况下嫁给了他的情敌。多年后,饱经风霜的他回来原地,重遇她,然后经过一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斗争。当中讲到她与他情敌的儿子就要与他到达你死我忙的地步,作为母亲的她,求他放过她的儿子。最后一切斗争都结束了,她选择在忏悔和寂寞中度过余生,而他则接受身边一年轻女子的爱意,离开这伤心之地。
我依然不能明白为何这两位可怜的女子经历多年的痛苦后,最终还是放弃最后的守望幸福的机会。也许,大仲马和古龙都想说的是:感情的事,错过了,就无法回头。
《基》一书中最让我震撼的地方莫过于美塞苔丝深夜来到基督山伯爵家请求一心复仇的他于明天的决斗中放过她儿子时所说的那句话:
“你可曾尝过你父亲在你离开时死去的滋味吗?”基督山把双手插进头发里,喊道,“你可曾
见过你所爱的女人嫁给你的情敌而你自己却在不见天日的一间黑牢里奄奄待毙吗?”
“没有,”美塞苔丝说,“但我看见我所爱的那个人将要杀死我的儿子了。”
妈妈今天给我买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宝葫芦的秘密》。
书里写着王葆很爱玩,不爱学习,但很爱钓鱼却总钓不上。一天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他钓上来一个神通广大的宝葫芦。宝葫芦给王葆实现了许多愿望也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葆钓不上鱼宝葫芦就给王葆变出许多五颜六色的金鱼,王葆饿了宝葫芦又给他变出许多好吃的出现他面前,还为王葆做了电动机器人,让他在同学面前出尽了风头,帮助王葆在学校得了各种各样的奖状。
和同学下棋比赛的时候宝葫芦竟然让王葆吞了很多棋子,考试的时候王葆不会做宝葫芦就把王葆的试卷和同学换了张,被老师发现了,让他在同学和老师面前抬不起头来。经过换试卷那件事王葆决定不再依赖宝葫芦什么事都自己做。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决不依赖别人。如果什么事都不劳而获,就像小偷偷东西的感觉,天下没有掉陷饼的事,只能靠自己努力得到的成绩才是令人骄傲的!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的书,也学习到了许多的知识,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做一个最好的你》,一直激励我做好我自己!
这篇文章主要描述了自信的重要。它通过比尔医生的结论而产生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心理学家随意挑了几个学生,却都因他的几句话而信心大增,因而变得聪明机智,这就是这篇文章的所在中心。不论你的外貌怎样,只论你看待生活的角度正不正确,所以,不要把自己看待的比别人差,就像跑步,我们出发在同一起跑线上,就看你后天的努力与发奋。
这篇文章让我充分领略到自信的含义。它好比路灯,照亮我们前进。它好比桥梁,带我们走向成功的彼岸。就说比尔。盖茨,如果没有充足的信心,能成功创造电脑·微软,成为美国的首富吗?刘亦婷,也正是因为自信,才成为最有名气的哈佛女孩之一,菲尔普斯,也正是因为它,才创下连闯8枚金牌的好成绩……这些,都和自信有着很大的联系。所以,不要在乎自己的尺寸与大小,只看你内心的价值。
自信,筑造成功的必需成分。成分越多,“成功”这座大楼就越大,越高,越稳。如果你想出类拔萃,成为生活中的佼佼者,就赶快试试这个神奇的“药方”吧!
自信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决定着你以后的人生!所以我要做个自信的人,坚韧不拔的人的!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翠翠与外公失散,幸得美少年傩送相助,从此翠翠平添了一件不能明言也无法明言的心事。正是“以我心换你心,始知相忆深”而愿“两心永相依”的美好爱情的萌芽,谁知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翠翠。为了成全傩送与翠翠,天保外出闯滩,不幸遇难,傩送也因此离开翠翠驾舟出走。疼爱着翠翠并为她的未来担忧的外公终于经不住如此打击,在一个暴风雨之夜溘然长逝。翠翠守着渡船深情地等待着那个用歌声把她的灵魂载浮起来的年轻人,雁来音信无凭,路遥归梦难成,翠翠也知道“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她也希冀,“也许明天回来!”,令人无限感慨。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我虽理解傩送的出走,却也不能释怀他的出走,因着他的决定最后让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了三个人的悲剧!这不禁令我想起韦庄的那首《思帝乡》:“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一寸相思一寸灰,翠翠的爱情不若词中女子那般冲动炽烈,却也分外耀眼,志不可夺。她一生都在用她那份脉脉的温情守候一段飘渺的希望,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这段爱情,是如此可悲、可叹、可敬!
此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内涵。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一个人一生只死一回,我们都欠上帝一死。今天死了,明天就不必等死。(《亨利四世》)
——题记
读《雷雨》,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应该说能够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地感受其神韵的文字魅力和行云流水的情节,本就是一种非凡享受。而其中最玄妙,也是最出彩的地方,无疑是结局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死亡,它会让人们在匆匆的一瞥中有些措手不及的茫然。
然而平复了那些纷乱的情绪,定神浅思,也许“死亡”,对于这些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人们,本就是一种痛定思痛的解脱。抛离爱恨的纠葛,解系世俗的仇恨,最终我们还是要把灵魂交还给上帝,经历审判,得到救赎。
“死亡”一词,可以说贯穿了整部《雷雨》,姑且以此为线索梳理一下思绪,会发现它更像是一个引子,通络了一个家族的命运。
从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神鬼,再到周萍和周蘩漪各自的忏悔或执着,最终直指那些无知青年的咽喉,每一个布景和情节,都或多或少弥漫着对死亡的叹息和恐惧。然而面对这一出悲剧,真正可怕的到底是死亡,还是爱情的盲目?
其实我一直在想,鲁四凤——这个揣着小幸福蠢蠢欲动的女人,这个在爱情与道义的挣扎中活脱出来的女人,如果不是意外,不是命运的捉弄,她是否会得到最终的幸福呢。也许会吧,带着母亲临终的祝福,携着爱人私奔海角,从此摆脱家族地位的一切捆绑和束缚,从此过上一种世外桃源的生活;但是更也许不会吧,因为她双手紧紧挽着的是一个背负罪责,终生处于悔恨和惶恐中的男人,他们可以背离家族的往生,可以亡命天涯追寻他们想要的幸福,然而无论足迹印留在多远的彼处,他们的精神里却始终会残留另一个的女人身影。如那夜雷鸣的雨后,她恶毒的诅咒,那低低的呜鸣声竟会如此四壁回荡。四凤的悲哀并不在命运玩人,而在于她本就选择了一个担不起责任的男人。
所以说周萍的死,在我看来到并不算意外。感情用事地讲,我很不欣赏这个男人。周萍的一生应该可以用极其卑微潦倒来形容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前世深陷在与继母的乱伦情事中,后世又投入了鲁四凤的爱恋纠结。此人活得实在不够坦荡,属于淡薄尊严,丢弃理想,泯灭自由,只把结余的生命留给“情”字,死不撒手。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女人的怜悯下,只有懦弱的男人。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死得很不值当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觉得周冲是《雷雨》里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近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最终他还是被自己最敬重的生母周蘩漪利用,做了一段家族恩怨的陪葬品。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残酷的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从死亡的——阴——霾中走出来,我看到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按理说,周蘩漪并不算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却尽显了一个女人最刚烈最隐忍的一面——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而我的同情,最终停留在曹禺先生没有给周蘩漪一个超脱的权利,死亡对于她来说是甜的,但却不可得,她将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至生命的终结。
在我看来,《雷雨》里这几个徘徊在死亡边缘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交织相容,命运之手把他们拽到了它永不知足的戏弄之中。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也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释解,没有什么是不可原谅的。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那么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我心中,有一座山,千峰万岭他最巍然……”读罢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掩卷之刻,《我心中的山》这首歌又萦绕在我的耳畔,歌声虽低沉,但声声却撞击着我的心房。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背影》虽不像歌曲那样直白,但其看似平淡的白描手法,却把一个伟岸的父亲形象,刻画得那么鲜明,令我读后,深深感悟父亲给予孩子那种无私的爱。
《背影》塑造了一位家境突变,贫寒了的父亲,虽年事已高、行动不变,父亲却执意要将儿子送到火车站,“嘱咐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作者当时还笑话父亲有些迂,唠唠叨叨的,就像对小孩子一样。可读到这情节,我深深感受到了父亲对儿子的牵挂和爱,无论儿子多大,在父亲眼中都是永远不放心的孩子;无论儿子走多远,父亲的心都永远牵挂着儿子,这,就是父爱。
父亲趁着等车的时间,执意要为儿子买些橘子带着。“蹒跚的走到铁道边,慢慢的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夺眶而出。年迈的父亲虽然家道中落,却凭着顽强的信念,支撑着支离破碎的家庭,支持儿子为了理想而奋斗。橘子虽然不值钱,但却是一位父亲对儿子无言的爱,这种爱看似平淡无奇,却胜似千言万语……
翻越铁道,对于年迈的父亲来说,是困难的、费力的。但当他把橘子放在儿子面前的时候,他却一下子变得轻松了。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来。一次,我到朋友家去玩,天黑的时候下起雨来。父亲打来电话,说要带着雨衣到朋友家来接我。而我,感觉自己长大了,再让父亲来接多丢人,于是要执意自己回家。当我冒雨赶回家时,才知道父亲还是出去迎我了。路口多,他和我走岔路了。
过了好久,我透过玻璃窗,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朝着家的方向赶过来。“爸爸”!我在心中喊道。我看见他在风雨中艰难地骑着车子……当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看见他的裤脚和鞋子都湿了,雨水顺着他已有些发白的头发流淌了下来。看见我,他笑了,笑得那么开心,他没有因为我私自跑回来而发火,而是关心地说“安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那一刻,他说的每一个字,都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房;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
父亲已不再是英俊潇洒的小伙子了,常年辛劳的工作,令他早早有了些许的白发,而在我的眼中,他拥有的是另一种令我仰慕的风采:坚毅!他拥抱着我的双臂永远是那么温暖,那么有力……
目光在朱自清先生隽永的文字里徜徉,静静地品味一位年迈的父亲博大的爱,我相信,那一刻,朱自清先生是无比幸福的,无论他走到哪里,父亲都是他奋斗的支撑,父亲永远是他心中无比巍然的山!
火车轰鸣着驶向远方,但父亲站立在站台上的身影,却永远印在了朱自清先生的心中,而我也是一遍又一遍回味着父亲给我的爱,他在风雨中的身影,永远那么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中。
父亲,我爱你!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 、《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想必大家都读过。它就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编写的。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变化”的故事。有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都住在一个迷宫里。他们每天都要去找奶酪充饥。一次他们找到了一个充满无数奶酪的奶酪C站,就开始在那住了下来。可有一天他们发现奶酪没了!两只小老鼠和“唧唧”只好去别处找奶酪了。但“哼哼”
却不敢相信事实,依旧呆在C站。最后,他不知去向了。
我认为,故事中的“奶酪”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一份工作,一种人际关系,可以是金钱,一幢豪宅,还可以是自由、健康等等。
在故事中,“唧唧”在一面墙上写了许多标语。其中有一条写道:随着变化而变化。就是说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不能一味地等待。但是,在我们身边就有一些像“哼哼”一样的人。就比如说我曾经在电视上看见有一个人,他以前有很多钱,但是他不知节俭,很快就把钱花光了。一天,他看了看自己的钱包,发现里面分文不剩,惊讶地叫起来:“啊!我的钱呢?怎么没了?!没了钱,我怎么活?!”接着他说:“这肯定是我的幻觉!这些钱肯定会回来的!”接下来的几天,他一直呆在家里,滴水未进,一口饭也没吃,连上班也没去,就守在他的钱包旁,隔三差五就看看钱回来了没有。就这样连续了三天,最终,他死在了他的钱包旁。
所以,还是那句话,“随着变化而变化”,我们要学会应对变化,还要抛弃旧的观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真正的“奶酪”!
人民公社,大跃进,--······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名词飞入目中,本书的背景正是出于探索阶段的新中国,本书的主人公许三观,与其称其为“不幸者”,倒不如将他看作一个处于不幸的时代的不幸的社会的缩影。
谈起卖血,在当时,卖掉“两碗”也就是四百毫升的血后既可以得到三十五元钱,这在当时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举个例子吧:许三观要去看望一位老相好,便去买了十余斤杂粮和五斤肉骨头,花了仅仅五块钱不到。但这笔横财不是人人可得的,必须要身体硬朗才行,因为卖血,用书中粗土的话来讲,就是“卖祖宗”,是“卖命”。许多人都是因为卖血,身体“败掉”了。
本书就是以卖血为引,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底层人民的苦难,以及一个男人作为丈夫,父亲的担当。
许三观,丝厂工人,为人略显狭隘,自私,还还带着小肚鸡肠。面临困难时,靠着卖血跌跌撞撞前行,但本质并不坏。虽然将其“恶”的一面完全归咎于时代背景未免有些太断章取义了,但有时善恶真的只是在一念之间罢了。
许三观一直对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而耿耿于怀,三个儿子中,数一乐最爱戴他,可在三个儿子中分量最轻的也是一乐,严重的偏心又时甚至到了残忍的程度。一次许三观带着老婆和儿子去吃顿好的,却唯独留下一乐一人在家中啃红薯充饥。一乐越想越委屈,便离家出走,终于在一天夜里被许三观找回,许三观将他扛在肩膀上带回家,一边走路一边骂一乐,其言语实在是我见过用来骂小孩最难听的话语。一乐一直默默的听着,突然眼前出现了一个刺眼的红灿灿的标志:胜利饭店。这段情节给我烙下来了极深的印象,它使整个许三观的形象丰满了起来,也告诉了我,人并不是非黑即白的。
或许是上天刻意刁难许三观,最难闯的一关也是一乐带来的。许一乐冬日重病,非上海市的大医院不可救,这给了本就贫穷的许家一记重锤。许三观做出了一个疯狂的觉定,总他所在的小城,边赶路,边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他倒了,被救,他继续,总算是在鬼门关口拉回了一乐,落得个圆满的结局,当然中间也少不了他人的救助,都是平民阶层。
这是二十世纪末的上海,隆隆的寒流在大气层上方滚动,地面上确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读边城有感觉它是一支湘西山村生活的牧歌,它是一曲真挚、热烈的爱情赞歌,它是一首用小说形式写成的无韵之诗,绘就的无彩之没有扣人心弦的悬念,也没有惊心动魄的氛围,更没有波澜曲折的情节,给我们的只有真实环境中的真实的人物,这就是边城。翠翠,一个一直生活在一种梦幻中,只能在梦中品尝到爱的甘露的一个女孩,她只能凄凉地守候,孤独地等待。从翠翠身上,我看到了苗族青春少女的那种对美好生活的渴望与追求。
祖父,一个阅尽人事、饱经风霜的老人,他称得上是苗族古老历史的象征。在他的身上,同样流淌着炽烈的爱,也存在着难以排遣的矛盾与孤寂。他对翠翠的爱寄托着对不幸的女儿的哀思,他的后半生是为翠翠而活,他的惟一的生活目标就是要使翠翠快乐。
但他并不真正了解孙女儿内心的情感躁动,他只能用一些不切实际的空洞的话语来安慰孙女儿:“不许哭,做一个大人,不管有什么事情都不许哭泣。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上。”直到最后他还是带着满心的不舍与无奈离开了她的孙女,那种无尽的忧虑与担心,还有那汹涌的爱,都随着那一夜的大雨哗啦啦的下着,下在了那小孙女的心里,会永远的甜着的吧!
天宝,一个爱翠翠,但无法让翠翠同样爱上自己的老实男孩,当得知弟弟也爱着翠翠,便怀着十分复杂的感情退出了角逐,浓重的手足之情,失败的落寞在那一刻主宰了他。他对老船夫的冷冷的神情和生硬的话语中,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矛盾和痛苦。为了爱,他孤独地外出闯滩;又为着爱,孤独地客死他乡。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
傩送,一个翠翠深爱着的男人,他英俊他潇洒他能干,他也是那样的爱着翠翠,甚至为了翠翠愿意独自守空船而不要一座磨坊,坚贞的爱情的力量就在这里。可是外界的一切还是不能让他们彼此维持着这份深深的爱,最终带着对哥哥的歉意,他离开了翠翠离开了这个他所爱的人他所爱的地方。
每次读到那段文字“那个人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眼前又出现了那样凄凉的画面,她_翠翠,默默地守在船头,心仍在被那晚的歌声牵绊着,她守着那承诺,那爱的信念在湘西水畔永远地守侯着他的回来。可怜一个好孩子,真的好心疼她呀!没有了爷爷,没有了疼爱,独自守着那份朦胧的爱情,却不曾知道是否会有结果,黑夜里如果再打雷,她害怕该怎么办?
寂寞了没有一个人可以说说话,没有人替她的船,也许再也不能在端午节去看赛龙舟。那是多么的凄凉的画面,常常一闭眼就能看见那船上的人影,独独一个人,注视着远方,肩上的白缎在风中飘拂着。
为什么,为什么这样美丽善良的人最终却不能得到他们的幸福?若是大老不死,要是没有以碾米房招亲的事,要是翠翠能在最后一次二老渡河的时候为他撑一次船……那结果又是怎样呢?美丽的湘西畔啊!绿树丛阴的你,民风质朴的你,青山绿水的你,在这段唯美爱情的渲染下,似乎又平添了几分浪漫的气息。
我相信,在这个美丽的地方,翠翠和二老的邂逅,总有一天,二老会回来的,因为情未断,爱不会灭,二老忘不了翠翠,爱会让他们在一起的,不是吗?美丽的地方终会迎来美丽的结局,朴素的人们中会找到属于他们的幸福的,在这里我衷心的为他们祈祷,明天就回来吧!
今天上了四节课,四节课四种讲法。
十班很顺利,学生的感悟从结构到人物,从语言到主题,基本上把我想讲的都说了,特别感谢张晓宇、栾博玉、王琪、谭嘉、何欣、冯琦。
十二班遭到我的批评,学生准备不充分,只好又用一节课时间写感受。明天交流探讨。
十三班刚接手,强调读戏剧的的方法,写感受。
十四班也是才接触,仍然是强调读戏剧的方法,还讲了大概情节,领着初步感受人物丰富的内心情感,写感受。
周朴园:
仆人满园,这里没有温情脉脉的亲情,没有相濡以沫的亲人,没有生死相许的爱情,没有天伦之乐的幸福,只有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主人和仆人。在这个令人压抑、窒息、沉闷、黑暗的周公馆,不要奢谈真情,真情有几许,真情值几文。
周朴园是可怜的,是孤独的王,他的仆人或敬而远之,或畏而避之,或冷漠而不屑之。生冷的墙壁隔在他和每一个人的中间不可逾越;他是可悲的孤独的王,连腰缠的万贯都可能会嘲笑他,连不可怀疑的威严都可能会可怜他。最高的统治者、富有的资本家,你已经不是人了。倘若还能些许嗅到你身上一丝人的味道,也就是那些旧家具,那家旧雨衣和绣了梅花的旧衬衫,还有关窗的习惯。真的是不思量,自难忘吗?我不得不怀着叵测的居心,恶意地去推测你的用意。大概是想以此来告示天下人:看!我是个有情有意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即使曾经有过,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看似好像朴素地守着真爱,但那五千洋钱、生后开支的筹码以及永不踏进周家大门的条件又怎能掩盖住你虚伪冷酷的嘴脸。你宁愿活在想象和过去,宁愿对着一个死去的侍萍忏悔,却不愿面对活着的证据。相认的那一刻,哪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互诉衷肠的缠绵、三十年生死两茫茫的断肠,有的是彻头彻尾的掩饰、猜忌、怀疑、惊慌、恐惧和竭斯底里的愤怒。我不得不怀疑,你貌似情谊深厚的自难忘了。当年的侍萍是多么的温顺,小鸟依人,唯命是从,那朵梅花是为你开得鲜艳娇媚,开得芳香四溢。繁漪可是一匹难以驯服的野马,她是不会轻易就范,屈从你的淫威,她的繁漪涟涟是一丝生气,是一丝打破死寂的生气,是一种挑战,是一种对权威的挑战。她是异类,让你搞到麻烦和不安。你的药治不了她的病,你的药只能让她更亢奋,反抗更疯狂,不惜代价,甚至是病态的追求,畸形的执着。
如果说三十年前的三十之夜将侍萍冷酷地赶出周家是情不得已,情非所愿,暂时算作你还有一丝人的良知尚存,那么,在此之后,你彻底地堕落,堕落得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成人形。三十个工人,两千二百个小工的
的性命,只为那使你更加堕落的金钱。社会名流、优雅风度下是蛇蝎心肠。此时你一定会得意洋洋地看着鲁大海吧,因为你的金钱加大棒的伎俩有一次得逞了。但那绝子绝孙的昧心财是怎样的一句具有报复性预言,更有报复性的是不该死的都死了,想死该死的偏偏活着。
雷雨过后,天依然阴沉,周朴园,在此之后你的记忆里不止一个鲁侍萍吧!
周朴园真真地一个可怜可悲孤独的王,你的仆人都已死去,剩下的只有苍老。
从小就背着陶渊明诗长大的我却一度理解不了《桃园源记》与陶渊明,觉得那是消极避世的表现。可是在岁月的洗礼下,我渐渐地隐隐约约品味到了几许: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都只是寻找故乡的一种方式。
发现桃花源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忽逢桃花林……”
我曾询问过老师:老师,您说《桃花源记》为什么要用这个“源”?老师对我说:因为这个源字,代表着桃花源是我们生命的本源,是我们人类欲望的源头,我们所追求的最终。
而我,却突然想起了《边城》。想起了在一个昏黄的午后,一个在这个小小世界里的一个叫做茶峒的小小地方,想起了一个叫做翠翠的姑娘,想起了白塔下的一个许愿,想起了在乡村混杂着雨水的泥土里,外婆家的老式煤炉上歪歪斜斜的飘着的烟,和那一声半是无奈半是疼爱的“语嫣”。
走进桃花源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
拿起沈从文的《边城》,是意外也不是意外,仿佛我这一生迟早会读一次,读一下沈从文,走一下茶峒。仿佛茶峒与生命有什么弥补可分的关系。
我曾记得,沈从文说,《边城》不是为多数人写的,它的存在是为了那些:“本身已离开了学校,认识中国字,关心这个民族在空间与时间下所有好坏”的人读的。我想,沈从文的文字,是一缕山泉,它从远方飘渺的山上流下,包容一切,洗涤一切。你只能感叹这是一幅多么动人和完美的山水丹青!没有可以供人评头论足的地方,没有可以让人吵吵嚷嚷说出“教育意义”的地方。因为在这片空灵的山水间,不管怎么精细的涂抹,对它而言都是一种玷污;因为《边城》只是单纯的展现了作者的一种朴素真切的生活态度。
我们只见十五岁的翠翠爱上了二老,于是她在田野上飞奔的梦中,多了一把虎耳草;我们只听见遥远的山岗上传来的忽起忽落的歌声,惊扰了少女的梦;我们只发现边城用翠翠爱情为主线,讲述了一个叫做茶峒的地方的人们的生活故事。但是,我们发现,若你细细的读完作者的爱与悲凉,你便总觉得翠翠和茶峒像在你心间挠了一下痒,恍若隔世。
做客桃花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
如果我曾像这个渔人一样有幸的在茶峒里做客的话,我想我第一个遇见的人会是翠翠。我一直一直诧异这个叫做翠翠的人,这个用执着修饰爱,用透明装饰爱的人。
而在山边扎着两个牛角辫的翠翠让我看见了有着如婴儿般纯净心灵的作者。我曾读过许许多多的讲述了爱情的书,《包法利夫人》也好,《飘》,也好。无论是畸形的爱情观还是火烈的灵魂,都太沉重了。就像包法利夫人最后的结局一般,是会让人心生恐惧的,即使作者很成功的用这种方式,披露了一种世态的丑陋让人警醒。《飘》也很成功的用一种火烈的方式,让人对爱充满幻想。可是,我们应该明白,这些爱情都是烟花啊!
而那透明的爱情,而那透明的灵魂,却是茶峒里的山泉水,也只有生在茶峒长在茶峒的人才知道,才明白,似水的爱情才具有最大的能量,可以扫平人生路上所有会使其玷污的东西,一直一直单纯而无暇下去。
但是,在现实世界里,我们身边充满了王子与公主的童话。在电视剧的诱引下,我们都憧憬着不现实的粉色的爱情。看到翠翠,我开始审视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这一些对生命,对世界,对爱情的认识。我们是爱着爱情这个词还是单纯的喜欢这种有人关注,有人呵护的感觉呢?
而我遇见的第二个人,一点会是翠翠的爷爷——一个一生的老船夫。
“船将拢岸时,管理这渡船的,一面口中嚷着”慢点慢点“,自己霍的跃上了岸,拉着铁环,于是人货牛马全上了岸,翻过小山不见了。”
我看见的老船夫有一脸因为风吹而产生的皱纹,又细又深的皱纹成了这位老人最光辉的印记。我看见他在日晒的洗礼下,褐色的肤色有一种快乐的色彩。我看见他乐呵呵的来到这个世界,乐呵呵的离开。我看见他在死亡的面前,他展现了这位老人——作为山村里最普通的一隅折射的最耀眼的光芒。
摆了一辈子渡的老船夫啊!没有铜臭味,没有防备。他的简单热情让他在骄阳下缝补渔衣的身影成了永恒;他的平平淡淡让我们思索生命的意义。
什么叫生活?你可以如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般哄哄烈烈,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自己的追求用尽生命的力量。但是,也可以就这样存在。你可以挥霍去所有的金钱,可是挥霍不去快乐,你可以就这样
单纯的走一次人间。
离开桃花源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我没有品味出这位渔人在离开这个地方时的感觉,或许他已经没有了感觉。但是,当我慢慢地盖上了这本书素色的封面时,心,沉甸甸的。
我看着窗外的风景,一座座高楼大厦支撑起来我们这个城市的脉搏。滴答滴答,血液流动的声音那么响亮。窗外分明是车水马龙,但是我却感觉到了深入骨子里的寂寞。我突然那么像去桃花源,可是,在钢铁森林里出生的我们,到底有没有机会去看一下,梦中的家乡?
我突然想到了沈从文的另外一篇文章《凤凰》,我看见湘西的凤凰蜿蜒在各处而坚守堡垒还在,可是却没有守住最后的凤凰。我看见在暑假,游人如织代替了当时的洗衣捣衣的声音,我看见因为旅游业的发展,这个地方的美在逐渐被人所知的过程中只留下了那端庄华丽的外壳。我们只能在山坡的最上方,畅想那神秘的蛊蛊,让人脆弱的落洞和那个时候人们的善良。
陶渊明用了一种多么矛盾的手法去写桃花源!因为他知道桃花源不是真的。但是,沈从文他在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长大,他看见他的故乡离桃花源越来越远,他感受到了他的理想世界不再是他的故乡,而是一座幻城。
而我们,原本就已经没有桃花源,可是冰冷的世界却要我们抹杀掉那最后的对桃花源的畅想。
每一个都忙忙碌碌,每一个人都相互猜忌。孩子们从小开始竞争,要求赢在起跑线上,大人们为了自己的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用尽力量。官吏贪污,世界各处战火纷飞。
我们在想,我们是不是正在离开纯净美好,正在离开桃花源,或者说,我们正在离开我们的故乡?
“落日黄昏时节,站在那个巍然独在万山环绕的孤城高处,依稀可见当时角鼓火炬传警告急的光景”,而如今的我们,只能够对着月色畅想着山涧里的蛙声了。
重访桃花源
“遂迷,不复得路。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
桃花源记的结尾是个悲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愿望得是个悲剧。
我想茶峒这个地方,兴许是真,也兴许是假。它可能只是作者借以发泄喜怒哀乐的地方。因为34年,国内内战已经打了七年之痒。在血色与战争的干扰下,人民丧失了纯朴。但是这里人的美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所以更显的茶峒的宝贵。
但是,我们的生活中没有茶峒吗?某一时刻你想起的外婆家的柴油酒香,某一时刻你走在你走过的林荫道路上时的悠闲,某一时刻你思念他人时的透明洁净,某一时刻你在乡间重拾的童年乐趣。
他们都是茶峒,我们藏在心里的茶峒。生命力哪里都是茶峒的影子,因为他只是一个愿望,一个人们在喧嚣的世界里畅想宁静美好的地方。而刘子骥他走不去桃花源,仅仅是因为,去这里的路,我们只有自己可以知道。问心,当它慢慢跳,当生活慢慢走时,你便发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我想,这座山城,兴许在如今,也只成了一座只有外表的城楼,兴许他还在,他只是一个幻城——就像我们不会一本《边城》而去寻找这个不知名的地方。
后记:我只想谢谢一个叫做茶峒的力量
我最喜欢沈从文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我想,我们的故乡一直在我们的心里。那最最单纯最最透明的地方,便是我们在每一个昏黄的午后,在炊烟袅袅中听到的呼唤。便是我们的茶峒。当金戈铁马战袍被鲜血染红的时候,我希望我不要迷茫,我要铭记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清明的地方要守护,要用尽一切去爱。边城,他只是一种力量!
总觉得自己有很多的感受,却因为文字的苍白无法尽情地表达,惟有多加努力在文字上多下功夫了。
虽然现在电脑已是进入千家万户,但是我一直还是喜欢看书,喜欢手捧厚厚的书斜靠床头或是沙发上阅读,任由自己的心随着书中人物的命运起起伏伏,那样一种感觉总觉得换到电脑上是不知要减少多少倍的。书在手上让我感觉踏实和快乐,最好的是雨夜或是雪夜,窗外下着细雨或是鹅毛大雪,在家中看书无疑于我是一种极大的精神享受。因为爱看书所以很爱买书,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在大庆的四年断断续续买了不少,毕业的时候可是费了些劲才背回来,现在还安好地在我床头的书架上。结婚的时候就和丈夫说一定要买书架,其他的倒是可以省的。这么多年来也是攒了不少的书,都是我最爱的,喜欢的读过很多遍也不会厌烦。我常想自己也攒不下多少身家留给孩子,不管孩子是否喜欢就把我这些多年积攒的书籍留给她吧。是不是想的太多了?
我读《儒林外史》是在《红楼梦》之后,在我看来《儒林外史》与《红楼梦》相较而言虽在结构的宏大完整、人物的类型众多等方面它都显然不如《红楼梦》。但《红楼梦》还是有较多的“古典”气息。例如它的以神话为象征的哲理内涵、诗词歌赋的运用,以及宝黛爱情故事的诗化成分等,而《儒林外史》朴素、平实而深刻的艺术风格,则更接近于现代小说。在读它的时候也许你会想起曾读过的鲁迅小说中的一些简洁的描写和冷峻的笔调。
《儒林外史》是一部极具讽刺意义的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结合作者吴敬梓的亲身所历所闻,揭露埋没真正人才培养大批庸才、贪官污吏,造成当时社会道德败坏文化停滞不前的罪魁祸首——封建科举考试。同时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功名富贵无凭据,费尽心情,总把流光误。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这是《儒林外史》开头的几句,在我看来这也正是整本书的灵魂所在,虽然这几句话都已是老生常谈,可如若真正能明白的人多一些在小说中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儒林人士在读书的道路上第一步就走错了,他们一心只为功名利禄,却忘了读书的真正意义在于领悟、意会、学以致用、提高自身修养,读书对他们来说,仅是一个敲开荣华富贵之门的工具。一旦达到目的,这个工具也就毫无价值了。这些人,即使读一辈子书,也不会有半点知识可以转化成自身力量。为了金钱,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垂髫考到白发苍苍: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还是“小友”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儒林中为了功名利禄,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又何止这几个?鲁迅曾经把封建礼教比作为吃人的礼教,那么封建科举制度也就是名副其实的吃人的制度了。
在科举制度被废除了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依然可以从作者吴敬梓幽默诙谐的语言中把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腐朽黑暗面读的淋漓尽致。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的狠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还有,在他笔下的吝啬鬼严监生,临死时因见灯盏里点了两根灯草,便伸着两根指头不肯断气,通过这一细节的描写将其的吝啬刻画的入木三分,但在后面作者其实也写到他为了把妾赵氏扶为正室,舍得大把大把地花银子。读到此时你是否会觉得这个严监生既可怜又可笑,却也颇有一点人情味。这些都是作者对平凡人物矛盾心理理解和同情的描写。另外,小说中杜少卿的出场,这位杜少卿,委实是挥金如土,但凡有个人来哭上几声,或是孝养母亲,或是做个小本生意,他并不多问,大把的银子撒了出去,家财散尽,搬到南京城。这还不算,他在南京城,陪娘子去看景致,轿里带着赤金杯子,融融春光做了下酒菜,喝得大醉,携着娘子的手一起走路。两旁看的人“目眩神摇,不敢仰视”。有人举荐他出仕,他却装病推辞不就。娘子问他为何不去,他反说:“你好呆!放着南京这样好玩的所在,留着我在家,春天秋天,同你出去看花,吃酒,好不快活,为甚么要送我到京里去?假使连你也带往京里,京里又冷,你身子又弱,一阵风吹得冻死了,也不好;还是不去的妥当。”通部书里,多少人只要念八股文做试帖诗做官混钱,杜少卿却是一心一意地要生活:作诗、会友、喝酒、赏花……但他为人又最重孝义,杜慎卿说他“但凡说是见过他家太老爷的,就是一条狗也是敬重的”。说到杜少卿我不禁要提及《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他们身上都有着其他人物形象身上所没有的叛逆精神,蔑视功名利禄,不已光宗耀祖为念。他们不仅是作家的精神寄寓,而且是寄托了作者审美理想的典型。体现了我国伟大作家对社会制度的深刻认识。
最后,宗上所述,《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作者却用其生花的艺术之笔,描绘出了一组组不同性格的人物群像,将其塑造成一面历史的明镜,不仅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做出了广阔而深刻的反映,也折射出了当今社会中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正是因为这些文学意义才使得《儒林外史》的社会意义大大高出其他同类作品才奠定了它在文学史上的不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