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权责
1.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员工的晋升制度。
2.相关部门经理负责晋升员工的申报、考核工作。
3.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员工晋升的最终考核。
第四条升降的依据
1.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
2.相关资历和经验。
3.工作表现和品行。
4.适应性和潜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二章员工晋升的类型与时间
第五条员工晋升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第六条员工晋升时间
1.定期:凡在年终(年中)被评为“A”且具备晋级资格的员工,可给予晋级。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可提前晋升。
第三章员工晋升申报管理
第七条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不提交《员工晋升审批表》。
第八条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有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当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的水平不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应部门。
第十条反部门呈报晋级者,部门需准备下列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
1.《员工晋级申报表》。
2.员工自我评述报告。
3.员工人事考核表。
4.主管鉴定或推荐书。
5.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6.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凡在一年内,受过记过处分的员工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二条员工晋升后若因不胜任该职位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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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产品,不属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提成+绩效
四、销售人员底薪设定:
销售人员试用期工资统一为12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之后进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将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的时间为准,试用期时间不将累计到正式入职时间,销售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享受绩效工资考核。
五、销售任务提成比例:
销售人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签订劳动合同后的正式期员工按100%计算任务额,每月完成销售指100%标业务人员,可在月底报销售部门申请绩效工资,完成当月业绩指标考核,绩效工资将按实际在发放工资是一同发放。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
2、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3、老客户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10%—15%)
净销售额=销售单价-生产成本-应交增值税
生产成本=设计费+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费用+公司日常运作成本百分比(5%—10%)
4、新开发客户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20%
净销售额=销售单价-生产成本-应交增值税
生产成本=设计费+材料成本+制作成本+交通费用+公司日常运作成本百分比(5%—10%)
5、销售提成比率会根据本公司不同产品制定相应的提成政策。
6、业务人员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制度,出差住宿一晚补贴80元。
七、激励制度:
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战斗力,特设五种销售激励方法:
1、月销售冠军奖,每月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月销售冠军,给予3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2、季度销售冠军奖,每季度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季度销售冠军,给予8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3、年度销售冠军奖,每年从销售人员中评选出一名年销售冠军,给予5000元奖励;(销售冠军必须超额完成月销售任务,回款率达到90%以上)
4、各种销售激励奖奖金统一在年底随最后一个月工资发放;(如业务员未工作到年底奖金不予发放)
5、未完成月销售任务的业务员不参与评奖;
一、销售人员行为要求
1、着装
男士上班着装整洁,得体,穿皮鞋;女士不得涂过艳的指甲油,不得佩戴较夸张的首饰。
2、仪表
(1)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异味,如化妆品味太浓﹑酒味、烟味、吃蒜、葱异味食品。
(2)精神饱满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在营业区内吃东西,可以短时间进入休息室休息,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休息中必须知会他人照看自己的柜台。不得在卖场内休息(美容区、顾客区、柜台内)
(3)着装要整洁,保证区域内卫生和陈列,柜台整洁。
3、行为
(1)微笑是每个销售员最起码的表情,面对客户应表现出热情、真诚、亲切、友好、专业,不准有不理睬的行为。
(2)有客户在手机卖场,不得大声说话、闲聊、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4、言谈
(1)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欢迎光临”、“您好”、“请喝水”、“请坐”、“请稍侯”、“对不起”、“请慢走”)。
(2)不准在客户听到的范围内讨论客户的接待及跟进情况。
二、销售人员纪律要求
1、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迟到超过二十分钟以上的销售人员扣除半天工资,并不得无故早退。如果未经店长同意早退,扣除当天全天工资。迟到超过一个小时的扣除当天全天工资。
2、请病假必须在上早班时间前一个小时打电话或发信息给店长,经店长同意后才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3、销售柜台前不准看与销售无关的杂志、小说、报刊,更不准吃零食。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20元。
4、销售人员有私事不能第二天按时上下班的,必须于当日23:00前打电话或发短信息知会店长(否则视为迟到、早退处理)
5、每周五下班前销售人员安排好下一周的作息时间,营业员每周周一至周五可以选择一天进行休假,周六,周日不得休假。原则上在正常休息日之外不能休息,特殊情况要休息,必须提前一天知会店长。并经店长同意方可休息。
6、卖场内的人员作息时间按照公司要求,早班人员必须在7::50集中进行早会,闭店前按时间组织晚间例会,早班请假或晚班因事早退,需要跟店长请假,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事假、病假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具体作息时间如下:
早班:7:50—17:00如无店内要求,则按照整点下班。
午餐:
早班为11:30—12:30
晚班为12:30—13:30
吃饭时间要告知晚班同事照看自己的柜台。
晚班:10:30—19:30如店内无顾客,则按时组织例会
每日早会、晚班会开始前不得进行收、放机器,取拿机器必须经过店长的确认才可。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罚款十元以上(含十元)。
(1)未经店长同意答应客户额外折扣、优惠等。
(2)散布不利于公司的信息,在团队当中造成不良影响。
(3)同客户产生纠纷,如造成损失由公司管理层酌情处理。
(4)休息日不得关闭手机,造成公司事务无法联系。
(5)被客户投诉,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司管理层处理。
(6)怠工,并对公司销售任务有抵触或不认真完成的。
(7)未经店长同意私自外出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罚款二十元以上。
(1)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2)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卖场或联通形象、声誉的;
(3)在卖场内与同事之间恶意攻击或争斗者;
(4)利用工作职权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5)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者。
三、销售人员客户接待条例
1、销售人员接待客户以客户走到谁负责的柜台前谁接待为原则,当前接待客户的人员不能同时接待两组客户。当第二组客户到柜台前时,由相邻的销售人员上前接待。
2、销售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上门来访的每一个客户,不得抢客户,挑客户,只要对本卖场有兴趣,包括同行愿意接受销售人员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
3、销售人员休息当天如上班可正常接待客户,不可迟到、早退。如出现不属以上情况﹑由卖场负责人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四、销售销控管理条例
1、销售单据上如有赠送物品则应详细写明,乱增、私赠发生纠纷的会追求责任人。
2、任何低于底价(结算价)或不正常低毛商品、卡、配件类商品,需要向店长进行申请,相关申请人为分店店长、店长、商品部、执行总经理,如无法找到第一责任人,则按照上报申请分级进行。上报人须对此信息进行记录,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