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美学论文范文(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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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美学论文 篇1

在小学音乐教育中,音乐教师对于审美教育的重视实质上是为了从小培养学生建立高尚的情操,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教会学生如何享受音乐、热爱音乐,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在音乐教室单纯的学习唱几首歌,跳几只舞。当前的小学音乐教育强调与审美教育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对于音乐美感的深层次理解,将感情充分表达和融入到音乐学习中去。通过音乐教育中的审美教育,越来越多的小学生开始体会到学习音乐的乐趣,这对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无疑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二、如何在小学音乐教育中开展审美教育

1.创新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培养学生自主学习音乐能力。

当前的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因该走个性化教学的路线,要以学生素质发展为根本要求。小学音乐课堂教学不能局限于音乐教师教授课本上的歌曲如何演唱,而是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进行更多的音乐赏析,为每一个学生的生活中增添音乐的美感。孩子们由于年龄小,对于审美的概念还是相当模糊的,绝大多数时候音乐教育中的审美教育还是要依靠音乐教师在课堂上完成。虽然当前的音乐教育给了每一个孩子学习音乐的公平机遇,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孩子从一开始就懂得如何欣赏音乐的美。小学音乐教师应该利用多媒体技术、各种器乐等外在条件,在课程上吸引孩子们对于音乐学习的注意力,并依托课堂音乐教学开展审美教育,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取得实质性的教学成果。

2.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发挥音乐潜能。

音乐教师在课堂上选择的音乐对于开展好审美教学有着重要的影响。例如音乐教师教授《春天的歌》这首乐曲的时候,可以和小朋友们一起畅想春天有哪些美景,引导学生进行发言,并且通过演唱歌曲表达出来。这样互动的方式不仅可以拉近学生与老师之间的距离,建立一种和谐的师生关系,还能够充分引导学生发挥自己的音乐潜能,在小学音乐课堂上展开想象的翅膀,从内心深处体会到学习音乐的快乐。小学音乐教师应该充分认识到,只有给学生带来一个充满美感的音乐学习体验,才能让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获得成功,从而获得更好地审美音乐教学效果。

3.重视学生音乐品质的培养,建立正确的审美目标。

小学阶段的学生对于美的认识还很朦胧,需要音乐教师帮助他们建立正确的审美目标,这就要求教师更多的重视学生音乐品质的培养。在审美教育活动中,音乐教师要引导学生注意到音乐与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引起孩子们对音乐的共鸣并触发他们的想象。音乐教师要充分挖掘音乐教材中的歌词美、旋律美和节奏美,带领孩子们在音乐课堂上通过学习提高自己欣赏、表现甚至是音乐创造的才能。由此可见,重视音乐教育中审美教育的人文价值,才是使音乐教育培养出高素质人才,建立学生丰富情感的正确方向。

4.充分利用多媒体工具,实现现代化音乐教学。

多媒体工具在小学音乐课堂上的使用,能够给学生们带来更加直观的音乐体验,这种全新的音乐感受会激发学生音乐思维的发展。在小学音乐课堂中,音乐教师目前经常采用的教学方式是利用音乐软件对学生进行视唱教学,这是将听觉与视觉上的感官最大限度地结合在一起,让学生在音乐审美方面从看和听两个方面入手,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低年级的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应该更多的使用多媒体对音乐素材进行反复播放,这对孩子们理解音乐内容将起到良好的帮助作用。

三、结语

音乐美学论文 篇2

1.教学主体互动参与性更强

音乐教学的主体则是教师和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同样也是音乐教学的关键。同其他课程不同,音乐教学是教师与学生之间通过音乐达到一种互动和沟通,实现教与学的过程。教师通过新媒体,可实现教学内容、教学工具和教学方法的数字化。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接受者和反馈者,能够通过新媒体实现知识吸收、理解的数字化。新媒体具有良好的互动性,同时能够有效及时地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形成形式多样的信息沟通和资源互动。在新媒体环境下,课堂下有着更为广阔的互动空间,学生与教师可以通过新媒体实现课程作业、音乐理解、音乐鉴赏、音乐制作等全方位的互动。同时,新媒体的可复制性也为音乐教学实现重大推动作用。传统音乐教学中,学生在课堂上对于音乐内容的理解和记忆均有限,而在新媒体环境下,数字复制能够无限地再现课堂教学场景,帮助学生不断消化和理解。同时,新媒体提供了广阔的音乐素材库,能够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丰富的自学资源。

2.教学客体内容更为丰富多彩

音乐教学的客体即为音乐本身。音乐是一场声音的艺术,本身也有着起点高和难度大的特点。在新媒体支撑下,音乐也有了更多的表现形式,不再单一由声音来表现。一般来说,音乐教师自身具有一定的音乐功底,但并非是所有的音乐形式都十分精通。但通过新媒体,各种表现形式的音乐,都能成为教师的教学素材,使学生更能感受到音乐多变的魅力,而不是限于教师自身的音乐素养。除此之外,新媒体背景下,声音能够与视频、图片、文字等信息传播介质充分结合,使音乐更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学生也能在多方面的信息融合中更深层次的理解音乐。与此同时,新媒体也为音乐衍生领域的教学提供了方便。尤其是对一些条件有限的学校来说,相关的乐器、演奏工具缺乏实物佐证,新媒体能一定程度上起到替代作用。通过新媒体,学生也能直观感受到世界大师级的音乐盛宴。

3.教学过程更为灵活多样

新媒体环境下,高校音乐教学过程更为灵活多样。传统音乐教学以课堂教学为主,主要通过教师的理论讲述、音乐鉴赏、音乐模 一方面,学生参与感较少,另一方面,音乐本身对学生来说学习难度较高。因此音乐课逐渐沦为形式课程,不太受到学生、学校甚至是音乐教师的重视,失去了音乐教学本身的意义。而多媒体背景下,电脑、手机、PDD、MP3等多媒体信息终端为音乐教学提供了更为现代化和便捷化的教学载体。一方面,教师不再需要通过亲自示范甚至演奏乐器来为学生提供直观的音乐感受,另一方面,学生也有着更为便捷的音乐接收方式,通过自身便携式音乐设备就能够实现音乐的再现。与此同时,学生日常生活也与音乐息息相关,学生主动形成了一定的音乐喜好,新媒体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音乐选择渠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需要加以引导、解析就能取得很好的教学效果。

二、新媒体环境下高校音乐教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1.对音乐教学重视程度不足,相关资金与设施投入不够

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对音乐教学重视程度不足,音乐学科大部分为选修课程。除了音乐专业的学生,其他学生音乐学习程度严重不足。学校对音乐教学的重视程度不足,严重影响到音乐教学的投入。尤其是新媒体背景下,音乐教学对新媒体设施设备的要求相对较高。而学校在资金投入上的限制,直接导致音乐教学质量的下降。普通高校的重点课程是专业课与公共文化课,没有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然而在素质教育的要求下,音乐作为陶冶人情操、提高学生文化品位内涵的重要媒介,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2.师资队伍建设欠缺,对新媒体利用不足

教师是音乐教学质量提升的关键,只有教师自身拥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同时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才能更好地创造音乐教学环境。而事实上,许多高校音乐师资队伍建设十分欠缺。尤其是年纪稍长的音乐教师,固执地认为音乐教学主要还是依靠理论和现实中的音乐演奏,通过电子设备传出的声音难以表达音乐的灵魂。教学方法的古板、教学内容的单一,使学生很难对音乐教学产生兴趣。师资力量欠缺,教师教学方法没有与现代信息技术充分融合是高校音乐教学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3.教学模式相对落后

虽然大部分高校音乐教师已经逐渐意识到新媒体在音乐教学中的重大作用,但鉴于发展时间较短,现行的主流音乐教学模式仍相对落后,大部分音乐教师仍使用传统教学模式。一方面,教师主要实行理论式教学,对音乐发展历程、乐理知识等教授相对较多,没有充分让学生进行音乐实践与体验;另一方面,极少有教师利用新媒体等手段与学生进行音乐教学方面的互动,只是简单的播放音乐,附带简单的讲解。随着高校扩招步伐的加快,音乐教学没有在课程设置上和课程改革上跟上脚步,因此大部分学校的音乐教学模式与实际发展都已严重脱节。

三、优化高校音乐教学工作的改革对策

高校音乐教育的优化对于提升素质教育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发展意义。在现代新媒体背景下,音乐教学有着良好的发展机遇,高校需要结合自身发展条件,从多方面加强音乐教学的优化与改革。

1.提高音乐教学重视程度,加大相关的资金投入

高校管理者应该充分认识到音乐教学对提升学校整体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在学校教学发展规划中明确音乐教育的地位和分量。只有从管理层面提高音乐教学的重视程度,才能从上到下形成良好的音乐氛围,进而提高学生的整体艺术欣赏能力。在具体实践措施上,主要是加大相关资金投入,从基础设施上保证音乐教学发展需求。尤其是对新媒体的相关设施配备,每位音乐教师都应配备相关的新媒体教学传播工具,使音乐教学更为数字化和现代化。在乐器配备、乐队组建支持等方面,都应予以资金支持和鼓励。只有校方对音乐教学大力支持,音乐教学发展才能从根本上有所突破。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优秀教师引进力度

教师队伍建设是音乐教学质量保证的根本。高校应该根据自身音乐教学发展现状,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方面,是对教师队伍的数量予以满足和保证;另一方面,则是强化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具体措施方面,一是通过引进新教师、从其他专业艺术院校聘请客座教授等方式,充实音乐教师队伍;二是加强音乐教师队伍的培训,强化教学成果;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对新媒体技术的运用,通过新媒体的普遍使用来提高音乐教学的质量。

3.优化教学模式,加强教学实践

音乐美学专业论文 篇3

在音乐教学中,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是一种传统的教学,它也得到了音乐节人们的广泛认可。但是究竟什么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很少人清楚它真正的意义。他到底是一种什么类型的科学,谁也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在进行传统音乐教学的过程中,人们往往更多在意的是学术上面的研究。很少会在站音乐美学的角度进行研究。导致这种现象出现的因素有很多种,但是主要的因素只有一个,就是具备完善的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的意识,根本没有完全了解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的真正含义。下面我们将进一步对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的问题进行探究。

一、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含义

中国的音乐美学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一般音乐美学;第二种是中国特色音乐美学;第三种是外国特色音乐美学。其中,中国特色音乐美学又包含三种美学,第一种是古典音乐美学;第二种是近现代音乐美学;第三种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由于中国具备悠久的文化历史,这也给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上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最初,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建设主要是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并将其所表达的内容融入到音乐中来了。进而形成一种传统的音乐表达形态。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和我国的古代音乐美学或者一般音乐美学进行比较,我国的传统音乐美学建设仍处于落后的状态。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理论上存在着一定的之后从而使得实践上出现一定的制约,进而导致我国传统音乐美学在发展上受到一定的阻碍。怎样才能让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真正的融合到现在的音乐中来,并打造出具有独特特点的中国式传统音乐美学,是我国音乐美学建设中首要处理的问题。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实践和研究,我国的传统音乐美学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与相关学科的区别

(一)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和一般音乐美学的区别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的本质上、研究对象以及研究方式上。和一般的音乐美学进行比较。一般音乐美学主要是指音乐美学的基础。长期以往,一般音乐美学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种具有共性的教学方式。而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相比,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共性和个性、普遍性和奇特性的联系。这也就是所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起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所以。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和一般音乐美学在研究上,是处于一个平面上。但是在个性上,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和一般音乐美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两者之间完全是处于两种不同的音乐关系。我们只有认清楚这一点,才能保证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更好的建设。

(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区别

一谈起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我们就想到《乐记》。人们往往会觉得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就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主要来源与古代,但是中国传统音乐美学主要是将古代的思想和理念以新的方式进行展现。就拿《乐记》举例来说,它就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音乐美学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时代背景的不同;第二个是学术意境的不同。因此,在进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时,要对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进行全面的研究,并将其真正的含义进行充分的挖掘,才能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进行传承。

三、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须完善传统音乐形态

在进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的过程中,主要研究的对象就是音乐的形态。即使音乐的旋律再优美,还是需要物理形态进行表达。在进行形态表达时,我们可以采用阐述的方式进行表述,进而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形态进行充分的展示,这样不仅可以实现音乐美学的形态研究,同时也能推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要与文化相互联系

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建设的根本就是文化的建设,因此,音乐是传递文化的有利手段。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时,首先要对我国的文化背景进行全面的了解,进而才能推动音乐美学的更好发展。在美学建设时,只是一味的对美学的性质进行研究,没有将文化融到在建设中来,这也就是不真正的美学。因此,只有将音乐和文化进行充分的结合,才能保证我国传统音乐文化建设的更好发展。

(三)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要与现代音乐美学相互联系

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中,溶图现代音乐美学,这可以保证音乐美学更好的传承,进而提高音乐美学的自身价值。我们可以利用具备中国特色的结构体系,来实现传统音乐美学的建设,把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和现代音乐美学进行紧密的联合,这样不仅可以达到传递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目的,也能将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更好地传承下去。

综上所述,随着对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研究不断深入,人们也开始将音乐美学建设的重点逐渐转移到美学的性质和内环上,通过对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建设的重要性进行全面的了解,进而实现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更好的发展。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建设方面提供些许的意见

音乐美学论文 篇4

关键词音乐美学;处所;对象性客观化;意向性客观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

问题的提出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是一个贯常的用法,其中到底有些什么含义似乎无须深究,然本文将以对它的深究开始。

“中国音乐美学研究”可析义为二:一是指在中国研究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MusicinChina);二是指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studyingAestheticsofChineseMusic)。

第一种含义表明研究发生的处所,即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其次表明了所研究的学科性质是音乐美学而不是音乐中别的什么学;至于是关于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中国的音乐美学却未道明。第二种含义体现为所研究的对象,即,是关于中国的音乐美学而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

关于美学研究,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有如下一席话:“美学这个名称及其内涵源出于欧洲思想,源出于哲学。所以美学研究对东方思想来说终究是格格不入的。[1]”这一席话显然是对东方人研究美学的诘难。然而本文在此不打算讨论这个诘难对于我们的意义,只是想就这个诘难对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关系作一些说明,以明确我们研究的任务。根据这段话的意思来看待上述第一种情况,我们会发现,哪怕是在中国这个处所,我们也只能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因为中国从未有过Aesthetics这个东西。那么怎样研究呢?因此,方法论的探讨就成为我们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根据这段话来看待第二种情况,问题同样是明显的,那就是中国没有过美学,现在一定要研究一个中国的音乐美学,那么,怎样克服海德格尔所说的“格格不入”呢?也就是说,同样存在怎样研究的问题。

现在,我们就处在这样一个境况,那就是在我们着手研究和著述之前,都离不开先要对方法论进行探讨,这意味着,对方法论的探讨构成了当代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因此对于前者,即处所,我们要问,是按照西方人的路数去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及其历史呢,还是别有他法?也就是说,处所对我们的研究是否有一种规定性。如果有规定性,它是怎样的?对于后者,即对象,我们要问,你是先学习并研究了西方的音乐美学再来研究中国的还是径直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根据海德格尔的意思,显然应该是前者。也就是说,只有我们明白了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其历史是怎样的,我们才可能获得一种启示,知道怎样去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及其历史,以克服格格不入。那么,西方音乐美学史是怎样的呢?因此,关于对象的考察,就将落实在西方音乐美学的基本历史上。这样一来,不管是处所还是对象,其问题都落在了关于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上了。因此,本文只考察处所对我们的研究的规定性就够了,因为,它已经包含了对于对象考察的内容。

从处所引出的方法论

首先我要说明,这个所谓“在中国而不是在外国研究音乐美学”涉及的处所一词,我并非仅仅指有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这种地理概念上的中国,而是指有着儒道思想传统,又受到西方文明深刻影响的文化含义上的中国,即在文化这个处所上来使用中国这个概念,也就是着重其心灵性方面。我们都知道,犹太民族曾在国土上是一个流浪的民族,但在精神上他们却没有流浪,因为他们的心里有一个共同的精神支柱,这就是耶和华上帝。我们中华民族在国土上没有流浪,但在精神上我们却在流浪,以达一个多世纪。当下我们的存在就像一个梯子,四处寻找可以靠的“墙”。这并不是说,我们心中是空的,恰恰相反,我们心里的东西太多,太杂,以至我们无法确定那一堵墙是可以靠的。这就是我们的“处所”——一个处处无家,处处家的“处所”。我们就是在这样一种“处所”进行着学术研究。显然,对于这样一种处所,首先的工作是什么呢?就是奠基。用什么奠基?怎样奠基?靠政治家的演说主张,靠科学家的技术发明,还是靠商人的经营管理,都不是,而是靠文人的学术研究。音乐美学就是这样一种人文学术,因此,我们是从音乐学术的角度来为心灵性的文化中国这个处所奠基。这是中国知识分子关于学术研究的大前提。

但由于这个处所一方面承续着传统的一些因素;一方面又承续着近代以来诸多学者对传统文化-学术的批判所形成的历史境遇,以及他们对西方文化与学术的解释性、选择性引入所业已造就的传统(这就是以现代为基础形成起来的过渡性质的文化范式);还有当代科技革命所引发的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浪潮,以及由此激起的浮躁不安的市侩心态对学术研究的强大影响,这些交织在一起组成一个没有岛屿与陆地的澎湃的海洋,因此,我们的学术本身也是未确定的,同样存在一个奠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将我们的研究活动本身作为对象来考察,以达到为中国的音乐美学奠基的目的。

首先,在文化中国这个处所里,实际存在着两种美学,一种是西方的音乐美学,另一种是中国的音乐美学(不管海德格尔如何诘难,它已经是我们这个处所的历史事实了),这就是说,在我们的认识里必须清楚地意识到存在着两种艺术旨趣全然不同的音乐美学。那么,这样说是否意味着我们可以毫无联系地分别来研究这两种不同文化中的音乐美学呢?问题就出在这里。实际上,我们不可能离开中国的问题意识去独立的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或按西方学者的路子研究西方的学问;也不可能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尤其是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来研究中国音乐美学。这首先是由我们的任务决定的:我们当下的任务就是要在反思的层次上与我们传统的文化建立起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有两个含义,一方面不仅仅是要借助我们的理性,将它作为一个知识对象,以主客体对立的方式上认识它;更重要的是另一方面,这就是要在一种自我文化延续的同一性关系中继承之(无庸讳言,经过“新文化”运动之后,我们的传统文化之于我们已经是一种异在的文化,古代汉语对于我们,就像英语对于我们的关系一样,例如,大学里晋升专业职称,或者是考英语等西语,或者是考古代汉语,必择其一;至于作为传统文化的内容的东西,早已是肝胆楚越了)。就后一方面来说,传统文化就不仅仅是一种供我们观看的客体,而就是作为文化的我们的血肉之躯。为了实现这种反思性的继承,就必须有一种有效的手段作为保证,使我们能将中国古代文人对音乐的思考从传统的非形式化状态抽绎出来给予一种能够反映现代中国人存在状况的规范化形式,因此,这个有效的手段只能是一种能够反映思维的主体性的理性的形式,在当下,这个理性的形式就正是西方的那个音乐美学。这意味着,这个任务本身内含着一种规定性,即必须有一个理性的形式作为范畴,否则,传统文化之于我们仍将不可思议。因此,在我们的意识里面,一方面要严格区分开中国音乐美学与西方音乐美学,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领悟到研究西方音乐美学对于我们的意义。这样一来,在我们面前就有两个对象,即西方的音乐美学和中国古代的音乐美学。怎样处理这二者的关系呢?确切地说,这二者在一种什么样的规定性中与我们这些当代的中国学者发生关系呢?这是一个我们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问题。

这就引出第二个任务,并 我这里所说的西方音乐美学并不是指作为原理或概论的西方音乐美学,而是首先作为历史的西方音乐美学。在此,我强调致力于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而不是西方音乐美学原理的研究,那是因为,对西方音乐美学学科规范的把握必须从其问题的历史中获得(实际上,西方音乐美学史所包含的是西方历史上不断产生的各个学者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这是说美学史实际上是由美学的理论组成的,离开了对历史的研究也就无从研究什么音乐美学理论,因为,所谓音乐美学原理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是随着音乐实践以及问题的演变而产生的);只有通过这样的研究,我们才能获得一种眼光:从比较的思维立场把握中国古代乐论的问题及其历史。不深入了解西方音乐美学的问题史,同样也不会把握中国的音乐美学的问题史。从此,我们可以引出两个规训:第一个是,学科的规范离开了问题史是空洞的,没有学科规范的问题史则是混乱的。第二个是,离开对西方音乐美学史的研究我们当下的音乐美学研究将是盲目的,离开中国音乐美学问题意识的音乐美学将是无意义的。因此,通过以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意识来研究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就不能仅仅流于对材料的搜集、说明和介绍,而是要在西方音乐美学史这个他者中发现或揭示那能够映现我们这些非西方学者本己的文化意识、学术历史以及任务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此地产生,以至于它在本质上隶属于中国,而不属于西方,尽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西方音乐美学史。这样在中学与西学之间必然构成了一种双向性,或互文本性历史研究。这种互文本性历史研究,既使得我们当下的学术不同于我们古代的学术,又把中国学术与西方学术区别开来(尽管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进程中)。故,这个在中西学之间形成起来的互文本性就将成为一个真实的基础,使我们现代学术以及文化走向独立和成熟,也只有在这个由我们自己依据我们的历史境遇建立起来的、并反映这个历史境遇的本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结束一个多世纪以来发生在我们的心灵及文化层次上的漂泊和流浪。

显然,对于中国学者来说,研究中国音乐美学和研究西方音乐美学是同一个任务的两个必然组成部分,研究一个必须研究另一个:知其一者,一无所知,亦一无所成。企图将两者分割开来是不完整的,因为背离了中国十九世纪中叶以来的文化与学术的历史必然性,即比较的本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这是中国学者的天命。

其次,既然我们提出首先必须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史,并由此能获得一种眼光来研究中国古代的乐论并形成中国现代的音乐美学,那么,接下来怎样研究就成为一个绕不过的问题。要正视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再次面对西方,与西学对话,回答西方学者的挑战。美学上的这个挑战,严厉者莫过于德国现代哲学家海德格尔的美学诘难,这就是前面提到的他关于东方学者研究美学的那段话。因此,我们必须回答,所谓“源于欧洲哲学中的美学”对于“东方思想”是否格格不入。

海德格尔的这个诘难虽然从西方的立场看旨在否定东方研究Aesthetics的可能性,但从东方而言,从知识学的立场、以学科化的方式来研究中国关于音乐和艺术的思考却是无法改变的历史进程,而恰好代表这种学科化思维方式的是西方学术。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已经超越了单纯的学术的文化归属这种性质,它必须要进入到西方世界在现代因其经济扩张延伸开来的、对他国的文化侵入所引起的中国这个非西方国家的现代社会及文化的历史进程中去把握,才能获得一种恰当的把握。这就是说,海德格尔所提出的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个是单从美学这门学科的起源及其文化归属的特性来看;另一个是从西方的现代化所引动的全球现代化运动的一体化进程来看。如果从后者出发,作为西方文明中的美学,就会脱离它对西方文明的那种专属性质,与受影响的文化国家、并因其特殊的历史遭遇以及对现代化路向的选择而建立起一种必然的关联性。这就意味着,那些非西方国家将要按照一种异于其传统的文化形式发展出一种新的形式,即学术范式,并且这个新的学术范式对这个文化国家而言不是别的,就正是其在渊源有自的历史长河中某个阶段的标记,以把自己的历史划分不同的阶段,这就像佛教对于中国学术及其文化的关系一样。所以,面对这个诘难,问题并不在于我们是否使用了美学(Aesthetics)这个名称,而在于我们怎样进行美学研究。显然,海德格尔仅仅从前一个方面看问题,即仅仅从美学对于西学的从属关系,而没有从西方文化对世界的关系。但是,这并非说海德格尔的诘难没有意义,相反,意义重大,这就是,它是一种警示,警示我们不要把别人的东西误作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不要借西方的钥匙开中国的锁。这意味着我们研究西方音乐美学不能简单地将其具体的学科的概念、问题及其理论运用到中国的音乐美学问题上来,否则将是格格不入;我们要做的是学习其学科化的思维方式,以之来研究中国的类似理论思考,形成我们自己的,即东方的AestheticsofMusic。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其学科形式从其具体的理论中分离出来,在中国音乐这个对象上建立我们自己的方法论体系。我把这样取法西学叫做:借西方制造钥匙的方法制造中国的钥匙开中国的锁。从学术的历史来看,怎样学习并研究西方,自近代以来一直是中国现代学术研究领域挥之不去的基础问题,它就是中西体用关系。实际上,体用关系因不同的角度是会发生变化的。例如,按照上述主张,被借来制造中国钥匙的方法即学科化思维方式作为手段相对于中国音乐这个对象,或我们的研究目的来说是“用”,而中国音乐及乐论就是“体”。反过来说,当中国古代乐论以西方学科化思维方式建立起现代的作为知识学的“音乐美学”之后,它就不再是“用”,而成了“体”,因为我们学术赖以存在的基础,即规范我们思维的东西不再是传统的,而是现代的,即西方的学科化思维方式。当乐论被音乐美学取代后,就不仅仅是名称的区别,而是理论体系的存在方式和概念思维方式的区别。所以名称并无关宏旨,重要的是实质。

方法论的另一个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这就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一对概念包含的方法论原则源自西学。“自上而下”是指哲学的研究方法,“自下而上”意谓心理学的以及艺术学的研究方法。在这里我们主要指哲学的研究和艺术学的研究。前者研究着重思辨性,即从一般到个别,从概念到事实,从普遍到特殊;而后者着重经验性,强调从个别到一般,从事实到概念,从特殊到普遍,确切地说着重从音乐的材料和技术的可能性来探讨音乐的美学问题。自上而下的研究往往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概念考察,在西方和中国古代大多是大哲学家们从满足其体系的内在要求的所为,其学说在体系的一贯性上能体现出见解的深刻和思想的深邃,例如,柏拉图、黑格尔、叔本华、老子、庄子等。而对于一般的研究者来说,则往往是一种美丽的陷井,弄得我们胡言乱语而不自知。这里,我并非反对作“自上而下”的研究,我的意思是,我们必须谨慎为之。

讨论这一对概念的重要性在于,自上而下的研究,即哲学的美学往往与具体的艺术发展并不对应。如果我们仅仅延续哲学美学的话语去研究西方的音乐艺术,就会掩盖许多重要的差别,使我们无法恰当地把握西方音乐美学的历史环节及其意义 例如,当康德极其精炼地说,“如果为了鉴别某物美与不美,我们不是借助理解力将其表象联系于客体以求知(cognition),而是凭借想象力联系于主体及其和不。鉴赏判断因此不是知识判断,从而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aesthetical)。[2]”从而充分揭示了审美判断与逻辑判断之间的区别,显明了美的主观性质(情感)和非认知性质时,而古典主义音乐正处在它的兴盛时期,其抽象性和严格的技术性恰恰要求一种客观的态度,须具有一定的音乐知识才能充分予以鉴赏(因而在音乐艺术中,出现了非常鲜明和严格的划分,这就是内行与外行两种人的区别,以至于黑格尔在讨论音乐美学问题时也不得不首先声明,对自己由于不熟悉音乐的技术方面的问题而只能提出一些一般性的观点预先作道歉[3])。这一点由后来作为音乐批评家的汉斯立克点破,他看到了音乐美的特殊性,强调必须从音乐艺术的材料和技术来看待音乐的美,坚决反对将个体主观情感体验作为音乐美的依据,认为情感不能作为音乐审美规律的基础;也就是说,音乐艺术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将表象联系客体以求知(谛听音乐的形式),然后求美,情感激动只有从这种美中产生出来,在汉斯立克看来才不至于是病态的;这就是他所谓观照或幻想力的思索。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汉斯立克坚决反对自上而下的美学研究,强调应该从音乐艺术的特殊性引出适合它的方法。因此,评价汉斯立克的音乐美学,如果我们不是将他的思考与西方哲学美学的传统及其历史联系起来考察,就会难以发现其真正的价值。这就提醒我们,不管是研究西方的音乐美学还是研究中国的音乐美学,我们既不能脱离具体的艺术史研究美学,也不能无视一般美学史研究具体的艺术。同时也表明,音乐艺术自身的发展也要求一种美学来解释它。第二个例子关涉中世纪音乐美学的研究。作为常识,我们都知道,第一,西方艺术音乐起源中世纪;第二,在中世纪,音乐是为宗教服务的工具。我们一般也都从这个思想史的角度把握中世纪的音乐美学体系,也就是说,我们都是从“自上而下”的立场看待中世纪美学。但是,如果我们,尤其作为非西方学者,站在中国问题意识的角度从“自下而上”的观点来观照其音乐艺术以及所蕴涵的美学,就会发现,西方音乐艺术中区别于中国“意向性客观化”美学意识的“对象性客观化”正开始于中世纪的奥尔伽农。在单声音乐形态,音乐纯然被歌词所控制,当奥尔伽农产生后,控制音乐及其进行的就不再是歌词一个因素,多了一个,这就是“乐音”的协和与不协和关系;这里的协和不再是古希腊传统的横向的先后关系,而是纵向的同时性关系,同时,它不再依赖数-理性的方法来研究,而是从听觉来判定协和与不协和。这样真正现代意义上的艺术音乐的“技术性”问题凸现出来。这个技术问题,中世纪的作曲家和理论家们皆在感性的审美关系上来运思,它就必然逐渐摆脱了古代的音乐美学研究的范式,即理性主义的形式主义思维,从听觉的感官反应及其效果来评价和确定协和与不协和音程,这意味着音程的协和与不协和反映的是听觉的规律,而不是数学的规律。那么,协和作为一种效果就具备两种含义,即技术性和审美性。这也表明它的美学性质是通过其技术规则来反映的,皆源自听觉与声音之间的对象性关系(这种关系亦形成一种特定的美感,我称之为“技术性美感”,以区别于中国的“意向性美感”),西方的艺术音乐正是开始于这样一种对象性客观化原理。另外,音乐原来那种被决定的地位,现在因为它找到了自己的基础,开始有了独立性,并且随着声部的增加,乐音之间的关系便越显复杂,它必然会引出一系列的技术规则;随着这些技术规则的增多,音乐的独立性亦日渐突出。因此,歌词与音乐之间遂滋生出一种紧张关系:原来由歌词决定音乐的那种情况,现在由于处理乐音技术的出现及其独立性的趋向,乐音的规则也开始要求支配音乐进行的权力,这样一来,音乐势必要摆脱歌词的制约,独立地向着感官审美的方向发展。因此,当我们说,西方艺术音乐缘起于中世纪宗教音乐时,这种普泛的说法实际上掩盖着一种东西,因为,它仅仅从音乐的技术形态只说出了西方音乐形式上的先后关系,但,是什么原因使之产生出这种关系,让我们说出那个结论呢?这就是我们这里所说的“对象性客观化”审美意识,它是一个深藏于西方音乐史背后的基本原理。这个原理是按照西方人研究西方音乐的思路无法揭示出来的。因此,我们只有从中国的问题意识出发,并且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起来,即从西方的一般美学和一般音乐史所不可能运思的地方下手,才可能通透西方音乐及其美学,与此同时,也通透了我们自己的音乐及其美学。这就表明,从我们中国学者的“处所”作考察,我们的研究就会走出一种新的路子:一种不同于西方范式的“西学”,就像西方人的“汉学”一样。因此,作为研究而言,我们不能走西方人研究他们自己学术的路子,否则我们只能重复别人的话,——这样地拾人牙慧,只能是废话。我们的研究方法必须反映出我们这个独特的“处所”的历史-文化演变轨迹,从我们现代人的存在的本质对学术的要求获得其不竭的生命力,我们的研究工作才会映现出与身俱来的真实性,不至流于虚妄;我们的存在亦不至于如浮萍,随波逐流。

以上,就是我所谓中国音乐美学研究的前提,不认识这个前提,我们的研究就会是盲目的。把握住这个前提,我们的学术研究就会开出一个光明的天地。

[1]海德格尔。从一次关于语言的对话而来[A].孙周兴。海德格尔选集[C]下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1006.

音乐美学 篇5

关键词:董仲舒;音乐;美学

董仲舒是西汉一位重要的思想家,其公羊春秋学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广泛吸收了阴阳五行以及其他学派的思想,结束了春秋战国时期“道术为天下裂”的思想局面,初步建立了适应大一统政治专制的思想体系。董仲舒是完成先秦儒家思想转向的一个关键人物,徐复观说:“在董仲舒以前,汉初思想,大概上是传承先秦思想的格局,不易举出它作为‘汉代思想’的特性。汉代思想的特性,是由董仲舒所塑造的。”探寻董仲舒的音乐美学思想,不仅可以理清由先秦至汉代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线索,而且能够对音乐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的作用有更深刻的理解。

关于音乐的本源问题,先秦儒家的荀子有重要的论述。他认为音乐首先和人的情性有关,《荀子·乐论》篇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形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仅从此句来看,荀子似乎肯定了音乐发端于人的情感,人的情感获得外在的声音、动静等形式,内外结合就形成了音乐。但是在荀子的思想中,音乐这种自然人性上的起源恰恰成为音乐要被否定的一面。荀子是持“性恶论”的,“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既然人的本性为恶,由人的本性而来的耳目之欲就应当成为礼仪防范的对象。这样,荀子必定要为音乐寻找另外一个具有合法性的起源,这个起源就是“先王”,《荀子,乐论》篇说:“故人不能无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汗之气无由得接焉。”荀子把音乐分为雅乐和淫声,淫声是发端于人的情性且无所节制的音乐,而先王所制定的雅乐则具有“以道制欲”的作用,可以使臣民的情感合理地发泄而又不至于让社会产生动乱。由此可见,在荀子看来,具有合法性的音乐实际上是建立在其人文性根源之上的。

在音乐本源这个问题上,董仲舒吸收了不少荀子的看法,但他最终把荀子的观点巧妙地融进了天人感应的思想体系中。董仲舒同样有把音乐本源归之于自然人性的看法,比如《春秋繁露·楚庄王》云:“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在回答汉武帝的策问中,董仲舒说:“故声发于和而本于情,接于肌肤,臧于骨髓,故王道虽微缺,而筦弦之声未衰也。”与荀子的性恶论不同的是,董仲舒主张性未善论, 他说:“性如茧如卵,卵待覆而为雏,茧待缫而为丝,性待教而为善。此之谓真天。天生民性有善质,而未能善,于是为之立王以善之,此天意也。”这种主张虽然没有像荀子那样把人性完全推向了恶的一边,却仍然强调了王道教化在人性向善上的决定作用,因此,“发于和而本于情”的音乐在董仲舒看来虽并非就是恶本身,却依然有走向恶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董仲舒和荀子一样要为音乐寻找一个自然人性之外的根源,《春秋繁露·楚庄王》云:“缘天下之所新 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这种思想和荀子关于雅乐的看法如出一辙,都强调了王者作乐的重要性,其目的是通过王者对音乐的制约而导向社会政治的和谐与巩固。

在音乐具有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这个问题上,董仲舒可以说是直接继承了荀子的衣钵,但董仲舒赋予了天至高无上的地位,这点和荀子的制天命的思想很不一样。在董仲舒思想中,音乐的自然性根源和人文性根源其实最终都归结为天。首先,音乐发端于人的情性,而人的情性发端于天。《春秋繁露·深察名号》说:“人之受气荀无恶者,心何栣哉?吾以心之名,得人之诚。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天有阴阳禁,身有情欲栣,与天道一也。”身有情欲贪仁,实际都来自天的阴阳之气,这样,音乐以人的情性为本,实际是以天为本。这里的天是阴阳之气所构成的天。荀子也有用气解释音乐的思想,《荀子·乐论》说:“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乱生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但荀子这里说的气主要指人的血气,董仲舒说的气则是作为天地宇宙构成元素的阴阳之气,人的情性是由这种阴阳之气所构成,以人的情性为发端的音乐自然也是由阴阳之气所构成的了。其次,雅乐由王者制作,但王者之所以为王者是顺应天命而产生的。在王者作乐这个问题上,董仲舒提出王者作乐是为了“见天功”的观点,《春秋繁露·楚庄王》云:“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于终,所以见天功也。”董仲舒认为王者受命于天,为了表示他是承受天命而不是因袭前王,就必须改变旧的制度,但是音乐却不属于改制的范围,新王朝建立之初用的还是前代的音乐,因为音乐是为了表示天命的成功的,因此要等到王者用新制度成功治理社会之后,王者才能制作新王朝自己的音乐。用以表彰自己的功绩。可见,王者作乐在董仲舒这里同样追溯到了天上面。这表明,在董仲舒思想中,天是音乐最终的本源。

先秦儒家关于音乐社会功能的看法集中体现在“和”这个概念上。荀子认为音乐可以在多个社会群体间建立一种谐和关系。《荀子·乐论》说:“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荀子认为音乐可以实现君臣、父子、长少之间的情感沟通,缓解由等级区分带来的社会矛盾。荀子关于和的论述容易使 维持社会群体间的和谐确实非常重要,但荀子认为只有和谐而没有区分是社会动乱的一大根源,《荀子·富国》云:“人之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穷矣。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因此,群必须要以分为前提,否则不仅无益而且有害。同理,音乐能够实现社会群体间的和谐,这是它的一大功能,但是这一功能必须要以等级区分为前提,否则将会使社会产生动乱,“乐姚冶以险,则民流慢鄙贱矣。流慢则乱,鄙贱则争。乱争则兵弱城犯,敌国危之。如是,则百姓不安其处,不乐其乡,不足其上矣。故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故先王贵礼乐而贱邪音。”因此,乐的社会调和功能始终要和礼的社会区分功能结合在一起,《荀子·乐论》云:“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也者。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在此,我们发现在荀子的思想中,音乐的社会调和功能实际上可以看作一种更为深层次的社会区分功能。他说的“乐合同”是以“礼别异”为前提条件的,即音乐的调和功能必须建立在社会群体的等级区分基础上,“乐合同”发挥的调和功能不但不是取消社会的等级区分,反而是要使社会群体在心理上更乐于接受这一等级区分。

先秦另外一位儒家大师孟子对音乐的社会功能的看法则有明显的不同。据《孟子·梁惠王章句下》记载,孟子得知齐王喜欢音乐,便向齐王询问,齐王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孟子曰:“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今之乐由古之乐也。”这一观点和荀子以及董仲舒强调王者制作雅乐的看法很不一样,在荀子和董仲舒看来,只有王者制作的雅乐才能导民向善,但孟子认为无论先王之乐还是世俗之乐都是一样的。在此前提下,孟子提出了“与民同乐”的观点:“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籥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从表面上看,孟子这里也是强调音乐具有社会调和的功能,能使各个社会阶层处于和睦愉悦的状态。但要注意的是,孟子关于音乐调和功能的看法和荀子关于音乐调和功能的看法是不大相同的。孟子主张性善论,在他看来,人人天生就有善的本性,并 ”因为圣人和常人在本性上来讲都是一样的,所以对于美也有大致相同的感受,“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孟子所说的“与民同乐”是建立在这种人人皆有善性的基础上的,因此“与民同乐”在孟子那里有抹平等级区分的理想主义精神,而所谓先王之乐和世俗之乐 这种观点显然和荀子有很大的不同,荀子的音乐思想以礼别异为前提,因此在荀子的著述中我们几乎看不到有关与民同乐的描述,他所阐释的音乐的调和功能也不带有孟子意义上的抹平等级区分的理想。

先秦盂、荀二人关于音乐社会功能的论述无疑给董仲舒以极大的启发,在《春秋繁露》中,我们发现董仲舒有整合这两人观点的倾向。《春秋繁露·楚庄王》云:“制为应天改之, 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御这里董伸舒强调了改制和作乐的不同,改制是王者顺应天命而改变旧制度,以表明上承天命而不是旧秩序的延续;作乐则是王者根据民心所向来制作的。董仲舒说:“是故舜作《韶》而禹作《夏》,汤作《頀》而文王作《武》。四乐殊名,则各顺其民始乐于己也。”舜、禹、汤、文王这几个圣王所作的雅乐是根据当时的民心所向来完成的,“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韶》。韶者,昭也。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荀子也强调圣王制作雅乐以教化百姓,但是圣王根据什么来制作雅乐,荀子并没有过多地言及,荀子想要强调的是音乐的教化作用,他说:“故乐者,治人之盛者也。”因此,百姓主要是作为被动的教化对象而存在的。相比之下,董仲舒更重视民心在圣王作乐中所起的作用,圣王并非任何时候都可以制作雅乐的,只有在建立盛大的功德并受到百姓共同喜爱之后圣王才可以作乐。从这里看,董仲舒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了孟子那种与民同乐的思想。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董仲舒这里讲的“民之所同乐”和孟子的与民同乐毕竟不是一回事,董仲舒虽然比荀子更注重民心的作用,但董仲舒不可能有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他是主张“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的,因此董仲舒不可能完全接受孟子的与民同乐思想。详细考察董仲舒的原意,可知他所说的“民之所同乐”并非君王和臣民之间的“同乐”,而是臣民对君王承受天命所感到的快乐,君王承受天命并且建立盛大的功德,就能使所有的臣民都感到快乐。董仲舒这种看法既不同于荀子那种强调王道教化的音乐观,也不同于孟子那种强调君民同乐的音乐观,或者毋宁说,董仲舒在这里表现出了整合孟、荀二人音乐观的努力。一方面,通过强调民心在王者作乐中的作用,董仲舒希望抑制在荀子音乐观中过分张扬的君主权力;另一方面,通过强调臣民对君王顺应天命产生的快乐,董仲舒又希望避免孟子音乐观中的民本思想对大一统帝国等级秩序的颠覆。

综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把董仲舒的音乐观概括为中国古代大一统政治趋于成熟阶段的一种音乐理论。

董仲舒思想的一个突出的特征就是建立了天人感应的哲学体系,这种天的哲学构成了董仲舒音乐思想的哲学基础, 在董仲舒之前的儒家音乐思想中,天的地位往往显得隐而不彰。孔子认为:“人而不仁,如乐何?”这是从人道的角度解释音乐,这为先秦儒家的音乐观定下了基调,如孟子从君民同乐的角度阐释音乐的社会作用,荀子则从提倡雅乐的角度论证对发端于自然情性的音乐的抑制。而在董仲舒的思想中,无论是发端于自然情性的音乐还是王者制作的雅乐最后都导源于天。

音乐美学专业论文 篇6

【论文关键词】:音乐美学;舒曼;感情论

论文摘要】:罗伯特·舒曼在失� 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舒曼则主张_感情论_具有特定的美学内容,带有浪漫主义思潮的深刻烙印。

音乐是一种善于表现人对现实生活的心理感受,尤其是情感态度的艺术。19世纪音乐艺术在浪漫注意思潮的影响下进入了“情感美学”,这个时代由崇尚理性转向崇尚情感。舒曼以一句格言概括了这个时代的普遍心理:“理智有时会错误——感情却不会错误”。

一、音乐美的特殊规律—音乐美学

“科学意义上的美学和音乐学,是随着近代人文及社会科学的发展,在18世纪下半叶才开始出现的,而作为它们下属分支的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建立当然是在此之后。”音乐美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是美学与音乐学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是具有哲学性质的音乐基础理论学科。1750年,德国的哲学家_·鲍姆加敦出版了以“美学”为名的美学专著第一卷,这是他首次以“美学”为名出版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1784年,德国音乐学者丹尼儿·舒巴尔特首次将“音乐”和“美学”这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自此产生了“音乐美学”这个术语。

自从音乐美学这个学科被独立起来,由于人们对此的认识角度和研究角度不同,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观点。虽然人们各执一端,但是这些研究成果都从各个角度丰富了关于音乐美学的理论,为我们能够更好的认识音乐美学提供了重要的基石。在西德摩塞尔的《音乐百科词典》中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这门学科的属性:“音乐美学是一般美学的一个部分……可以按其来源,将音乐美学分为主要两派:哲学家的音乐米学,他们从中的思索出发,也探求音乐;音乐家的音乐美学,他们从他们的音乐出发,力图达到一个总的思索—这是由于本身不同的立场区别所形成的结果……”而日本的神保常彦在《标准音乐词典》里又曾这样表述过音乐美学的属性:“音乐美学,作为关于音乐的美学方面的研究,与一般美学相对而言,可以算是一种特殊的美学。另一方面,当人们把音乐学按体系和历史进行划分时,则又可以将音乐美学看做是按体系划分的音乐学中的美学部门。”虽然上述的对音乐美学的解释不尽相同,但对属性的认识却是一致的,强调了它作为音乐艺术的特殊性。

音乐美学涉及的内容也相当的广泛,主要有三大体系:音乐美的本体、音乐的审美经验和音乐美的价值,音乐美学与哲学、音乐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教育学都有着密切的关系。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有很多,哲学的思辩方法是音乐美学的基本研究方法,而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形态分析学的研究方法对于音乐美学研究则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音乐美学是美学的一个分支,同时又是音乐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从美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本质、音乐的构成、音乐的创造、音乐的鉴赏、音乐的价值的一般规律的。”

二、音乐美学中的“感情论”

在西方十九世纪以前的漫长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关于音乐美学的探讨大多是在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从十九世纪起,发生了明显的变化,音乐美学领域被哲学家独占的时代结束了,音乐家开始进入这个领域,而德国的音乐家舒曼是勇敢地进入这个领域的先行者。

情感论音乐美学作为欧洲一种源远流长的音乐美学流派,成为十九世纪最主要的音乐美学思潮。情感作为音乐的内容,决定了在音乐中的重要地位,舒曼就将情感论音乐美学的取向表达的非常鲜明,他说:“只能够发出空洞的音响,而没有适当的手段来表达内心情感的艺术乃是渺小的艺术。”在西方的音乐美学史中称舒曼是个“感情论”者。因为在舒曼大量的音乐评论文章里都贯穿着“音乐是感情的表现”这样的一个观念。舒曼身为浪漫主义时期的一位音乐家,常常把现实同幻想对立起来,在艺术中为自己创造一个幻想的世界,用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幻想的世界里寻找精神上的寄托和感情上的慰籍。用舒曼自己的话说就是:在艺术的幻想中寻找现实的幻想的代替物。在舒曼强调的感情表现及其所具有的幻想因素之中,有很强烈的主观性。“这不仅表现在他的音乐中特别注重个人内心生活和感情世界的发掘,而且更体现在题材本身常常同他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感情体验有直接的关系。爱情往往在这种经历和体验中占有特殊的位置。”舒曼的声乐套曲《妇女爱情与生活》是他艺术歌曲中的重要作品,其情感论音乐美学特征是显而易见的。音乐与诗歌相结合的审美取向。舒曼的艺术歌曲大多是以德国浪漫主义诗人的诗作为歌词的。舒曼将音乐与这些诗歌结合的天衣无缝。正如很多人描述的:“这些歌曲的音乐与诗歌的结合达到了水乳交融的程度。他对诗词的敏捷而直接的洞察力,使他的歌曲形式富于变化、表情亲切,旋律热情而富表现力。”“也许由于舒曼有着更高深的文学修养,他在歌词选择方面非常注重诗歌本身的艺术性,他希望通过音乐的手段,使诗歌焕发出了更加动人的诗意情趣来。”《妇女爱情与生活》这部声乐套曲体现了浪漫主义时期注重音乐情感内容并将音乐情感作为音乐审美的美学观。19世纪是各种音乐体裁极大发展的一个世纪。“舒曼的‘感情论’美学是在德国浪漫主义思潮影响下的产物,它在很大程度上同这个思潮有血缘关系。然而,可贵的是舒曼的美学思想并没有完全被浪漫主义所束缚和被它所俘虏。舒曼不但在许多方面克服了浪漫主义的某些消极因素,而且还能有所突破,同新的文艺潮流相接近。”

三、舒曼认为的音乐

“在舒曼看来,一部有价值的音乐作品必须是高尚的思想感情内容同独创的艺术形式的结合。”那到底音乐应该发挥什么样的社会作用,什么样的音乐才是好的音乐呢?舒曼坚持认为“音乐决不是供人娱乐,供人在茶余饭后消遣解闷的东西。它必须是一种更高尚的东西。更高尚的东西是什么呢?用舒曼的话来说就是能”照明人类心灵的深处”的东西,能提高德国人的思想”,能像贝多芬的音乐那样以“伟大的思想启导我们国家”的东西。这正是舒曼对于音乐的社会作用的理解和要求。无非是要求音乐应该具有真正能触动人们内心感情的、具有高度思想性的内容。对于艺术形式的要求,舒曼指出:“艺术家必须上升到卓越的精神高度,把掌握技术性普遍知识不当作目的,而只是当作一种必须具有的手段。”

舒曼之所以对音乐有他自己独特的见解,在他的创作里有很多让人难懂的东西,甚至他的一系列关于音乐的评论都那么生动泼辣、尖锐犀利。问题大概就在于他的性格,他是那样一个自由而孤独的人,他的所有音乐创作都是来自与灵魂的创作,他的音乐美学包含着明显的唯物主义因素。社会在向前发展,人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深化、改变,然而,舒曼对于音乐的高度思想性艺术性的要求,对于我们以后研究音乐美学还是具有很现实的历史价值的。

参考文献

[1]帝姆·道雷。《舒曼》,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斯特。《李斯特论肖邦和舒曼》,音乐出版社。1962.

[3]张前。《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

[4]龚妮丽。《音乐美学论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5]方之文。《诗的音乐,音乐的诗》,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

音乐美学专业论文 篇7

一、高校音乐审美能力培养的实施原则

高校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是根据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教学目的和艺术美育实施过程的一般规律提出来的,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和美学原理、美育原理、教育学原理为理论基础的。它主要是我国社会主义音乐艺术美育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同时也吸收了古代和外国音乐艺术美育实践经验中有价值的部分。音乐美育的原则是音乐艺术美育基本规律的反映,是科学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结合。音乐艺术美育的基本原则是:

1德、智、体、美等诸育统一的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先,全面育人,正确认识德、智、体、美诸育的关系是基础,正确处理德、智、体、美诸育的关系是关键。因为德、智、体、美是全面育人的核心内容,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党的教育方针中诸育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育在相互关联中的最大功能,充分挖掘各种课程教学中的育人功能。要使诸育融为一体,互相促进、相得益彰,决不可将他们分割开来,对立起来。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偏离任何一方,对人的全面发展都是有害的。实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目标,不仅要求学校正确处理德、智、体、美等诸育之间的关系,把德育放在首位,而且还要求正确处理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修养与科学文化知识和职业技术学习的关系,正确对待学习、生活和科学健身等问题,高度重视高尚道德情操与健康审美情趣的培养,在注重理论知识和职业技术学习的同时,加强实践锻炼,在学习生活实践中养成健康向上的文明习惯。只有这样,才能通过学校的教育培养和学生的学习锻炼,最终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

理论和实践是描述人类社会活动的特征的一对基本范畴。人类从事任何活动,必然包括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理性的、动脑的方面,也必然包括具20体的、归纳的、行动的、感性的、动手的方面。正如上和下、左和右、正和反一样,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缺一不可。如果两者脱离,衔接不上,就做不好事情。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基本观点,任何正确的理论认识都需要经过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实践是检验理论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任何教育都不能违背这一原则,音乐美育也不能例外。人类几千年来积累了大量的知识和技能,任何人不可能事事亲历。所以,把总结好的知识和技能,以课堂讲授的方式由教师直接传递给学生,是必要的、不可缺少的。然而,如上所述,理论和实践是不能脱离的。现在我们的教育领域中的问题是:实践方面在很大的程度上被忽视了,学生只从理论的方面接受知识,而没有亲身的体验和感受,这样是不可能深刻地、有效地掌握知识和技能的;学到的东西只是空洞的、不实用的条条。现在大力强调加强实践环节是非常必要的。教学中在理论教学加强学生对音乐审美能力的基础上,更要强调学生在的实践认知中对音乐的审美能力的提高,强调实践环节并不是忽视理论的学习,恰恰相反,只有加强了实践环节,才能使我们在理论的传授和学习上得到有效的支持和保证,才能从整体上提高我们的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和素质,包括理论学习和审美的水平。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一个正确的认识,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即由物质到精神、再由精神到物质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实践是检验理论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凡教育都不能背离这一原则,音乐美育当然也不能例外。在音乐美育过程中,要坚决反� 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去开展艺术美育,强调学以致用,将认识和实践、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提高审美文化水平,培养完美的个性。

3.情感与认识相统一的原则。

我们知道,音乐美育作为一种情感活动,总是离不开认识活动的,情感的每一次净化都需要认识活动参与。因此,音乐美育只有坚持情感与认识相统一的原则,将审美认识活动融入审美情感体验之中,才能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音乐美21育作为一种认识活动,不同于一般的逻辑认识,自始至终都以形象思维为主,审美心理包括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因素,其中情感是其中最活跃的因素,其他心理因素都围绕着情感运动,艺术美育的动因和目的也离不开审美主体的情感体验,从而使整个艺术审美过程浸染上浓郁、强烈的情感色彩。因此,艺术美育只有坚持情感与认识相统一的原则,将审美认识融入审美情感的体验之中,才能获得理想的教育效果。

4.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相适应的原则。

即要在实施音乐美育的过程中,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二者由矛盾达到统一的原则。这是在音乐美育实施过程中把美学的特点和教育学的特点有机地结合而提出来的原则。由于音乐美育是与美感有着密切关系的一种特殊的教育,而人的美感,又是由不可缺少的两个方面所构成:一方面,必须有客观的审美对象的存在作为前提;另一方面,审美主体还必须有审美需要以及相应的主观条件。因此,音乐美育同样必须具有这两方面的条件,即审美主体(受教育者)与审美客体(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二者缺一不可。审美客体是不以审美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坚持审美主体与客体相适应的原则,就必须按照受教育者生理、心理发展的阶段性、顺序性的客观规律来开展美育活动,亦必须根据审美主体的不同年龄阶段,有针对性地选择合适的审美对象作为实施美育的内容和手段,并且采取相应的途径和方法,才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然而,审美客体之所以能够被欣赏,并使主体能从中受到教育,主体的主观条件亦有着特别突出的意义。首先,主体要有审美或受教育的需求;其次,主体要有健全的、社会化(人化)的审美感觉器官,这主要指能欣赏形式美的眼睛和感受音乐美的耳朵。总之,坚持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相适应的原则,就是要在它们之间架起一座感情交流的桥梁。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审美主体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由接触者变为接受者,也只有这样,审美主客体双方才能由矛盾走向统一。

二、高校音乐审美能力培养的实施内容

音乐审美能力是一种高度综合的心理能力,是在音乐活动过程中认识和体22验、感受和创构审美对象的一种能力。又是一种认识和发现美的能力,是一种复杂的心理过程,是人类特有的能力,它包括对音乐的感知力、想象力、理解力、创造力等,因此对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应当包括培养敏锐的感知能力,培养丰富的想象力,培养透彻的理解力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1、加强审美感知力的培养

敏锐的感知力是积累丰富的内在感情的重要手段,因为对内在感情的体验、认识和积累,往往是通过感官对外部自然形式和艺术形式的把握完成的。对音乐敏锐的感知力,不是闭上眼睛就能冥思苦想出来的,而是在同外部音乐艺术的相互作用和交往中形成的。正如那阻抗水流的岩石和海滩,它们作用于或改造着水流,而它们自己也不知不觉地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受到了改造。席勒认为:“感知能力的培养是时代最急迫的需要,这不 ”培养音乐感知力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引导学生去亲身体验和感受音乐,使其感觉逐渐适应对音乐中对称、均衡、节奏,有机统一等美的活动模式,最后形成一种对这样一些模式的敏锐选择能力和同情能力。前面提到过,音乐的感觉总体包含音高感、音色感、节奏感、旋律感、和声感、音乐形式感等等。这些方面只有通过后天的训练才会不断提高。以音高感而言,能否辩认一定的音高本来是一种纯生理的能力,也有接近于天赋的绝对音高感,然而,更为重要的相对音高感,即分辩不同音程距离的能力却是后天形成的。后者经过长期训练可以达到相当细致灵敏的程度。人的节奏感也是如此,在音乐的感受中,人自然而然的会将节奏与现实生活密切联系起来,音乐中节奏的动力感会使人产生极为多样的联想。生活经验是否丰富多样,对于节奏的联想具有重要的影响。人们的旋律感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因为旋律不仅仅是音型的流动,而且它带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乡土风情,并具有近于约定俗成的一定旋法习惯。因此,人们后天接触的音乐越丰富多样,其旋律感越强,就对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的音乐感受越加深刻。和声感是人们在音乐活动中不断训练和培养的结果。对和声感的功能进行与非功能进行,要在实践中通过有形无形的熏陶才能取得。和声感是有一定历史,一定音乐文化,一定审美观念的产物。音乐的形23成具有一定的逻辑和连贯性,并具时代、历史社会的特征,人们只有在长期的接触、聆听记忆、分析中,才能较为深刻地理解直至把握其形式。敏锐的感受力,最容易在对艺术中最活跃,最复杂和最有秩序性和多样统一性的音乐观察中获得。因此,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去弄清什么样的形式是音乐特有的形式,就成了培养他们审美感受力的重要途径。这种有意识的培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理论上弄清音乐艺术的种种特征。二是引导学生亲自从音响中体察音乐那特有的形式。完整的音响感知,要求欣赏者必须要按照音乐的规律把旋律的音高、节奏、力度、音色等要� 因为它既有助于把握音乐的形式美,又有助于对悦耳动听的音乐音响和精致巧妙的音乐形式的感知。在音乐审美教育中,有意识地引导学生领会和体验音乐的特有模式,并逐渐将其特有的运动模式和形式结构,内化为他们自己的感知认识,倾向和习惯,是增强他们敏锐的审美感受力的关键所在,也是美育之本质所在。我们应该仔细地向他们分析音乐作品的不同特征及其美的内涵。音乐中那好似龙飞凤舞的优美旋律,必定显露出往与复、伸与缩、动与静、虚与实之间的辩证统一。那高亢曲折的戏曲唱腔也必将表现了人们的喜、怒、哀、乐。教师在和学生共同听完一段乐曲后,用简练的语言谈一谈自己的感受,这样,再听第二遍的时候,学生便会感受到音乐的真谛。教师在描述自己的经验时,切勿扯的太远,重要的是展开其中的音乐音响模式。在音乐审美感知能力的培养中,既要发挥学生先天的审美潜能,又要加强他们审美实践的训练,培养其敏锐的创造、发现、领略美的能力。事实上,每一个人的审美感知能力都不是一样的。审美感知力的强弱,有先天的因素在起作用。但是,后天教育得法,就有可能将那些“沉睡”的感知力调动起来,反之,既使有先天的素质,如果长期搁置不用,也要退化,甚至消失。人的感知力既有一定的选择性、整体性、理解性,又有感情色彩、超功利性与个性化的特点。在培养人的音乐感知力时,应使其深入把握音乐活动与内容联系的本质,储存丰富的感觉表象,使感知的客体有血有肉。

2、加强审美想象力的培养

24音乐运动的形态,人类的情感动态,要转化为音响动态结构,并予以创造性的表现与把握,就必须凭借想象力。想象,从本质上说,就是把通过感知把握到的完形或是大脑中的储存的现在图式加以改造、组合、提炼,重铸成全新的意想的过程。审美想象力的培养,是指在审美主体知觉形象的基础上,对审美对象进行创造性的加工,从而形成审美意向的能力的培育。音乐审美想象力是在全部知觉经验的基础上由音响向“音象”(音乐形象)的进发。它具有两大基本特征:一是自由性。即人们可以突破时空局限,凭思维无拘无束地自由驰骋的特性。二是情感性。即形象的变化、组合乃至意象的构成都以情感为纽带。音乐审美想象力,可分为音乐审美的联想力和音乐审美的构想力。所谓联想力,是在知觉表象的基础上按相似律和接近律进行想象从而创造审美意象的能力。审美构想力,是在记忆力表象的基础上,按照自由律创造审美意象的能力。想象以人们记忆中的表象为材料,通过对这些材料的分析和综合,创造出新的形象来。艺术想象所采用的表象材料与一般的想象不同,他虽然也以人的社会生� 但同时也包含着人的精神生活。因此,培养丰富的“表象储备”是想象的基础。音乐想象的源泉之一是生活的体验。人们在外在体验丰富多样,包括人们的外在体验丰富多样,包括人的生活经历、学习、经历、文化活动、社交、阅读等等。我们在进行审美教育中,必须强调学生的生活体验。音乐想象力还有赖于人的无意识或潜意识中储存的各种本能、冲动、记忆等,然而它们的内在素质往往也是源于外在体验的,而且也只有在与外在体验相结合时,才能发挥它们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的审美想象力,还要加强学生的艺术体验。因为人们在想象中创造的听觉表象,具有一种对各种音响的综合,分析和提炼的过程。学生只有在内心的听觉中积累丰富的音乐材料,学会体验,感受各种不同的音响,大脑分析器才能对音响做出深入的分析和综合,为想象提供各种所需的素材。学生的想象力,只有在长期积累的艺术体验中才能不断提高。丰富的情感是人们想象的动力。现代科学和艺术创造的经验表明,情感积累是一个无意识的过程,但必须有清醒的意识参与。人的本能冲动是情感的基础,人的本能冲动同丰富情感的转变,是由单一和贫乏向多样统一的转变。本能冲动25如不遇到代表社会和伦理的意识的阻抗不会转变为人的感情。艺术想象所需要的是炽热情感。任何人的炽热丰富的情感,都是在不凡的遭遇中形成的。人们在感受音乐的过程中要有一种真挚而充沛的感情,尤其是在音乐实践中的演奏与创作时,具有激情更为重要。这种情感的升华,将会有力的激发着人们的创造性想象。联想是想象的重要形式。联想的重要基础来自各种反射,当新的刺激能引起过去的有关生活经验和思想感情的回忆时,就会产生各种联想。它是音乐审美活动中的重要现象和重要方法之一。失去了联想,就会使一部音乐作品被理解的程度受到很大限制。由此可见,丰富的。想象力必须具有丰富的联想,而多种多样的联想又要求人们具有丰富多彩的生活。

3、加强审美理解力的培养

音乐审美理解力是人们在音乐感受的基础上,运用理性思维对音乐作品进行审美认识和评价的能力。音乐审美理解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有意识的教育和无意识的文化熏陶的结果。音乐审美理解力,一方面表现在对音乐形式的认识中,这主要是指对音乐音响的艺术组合及其形式结构的理解认识,是通过对音乐基本技术理论知识的掌握来进行的。这种对音乐形式的理解认识具有重要的作用,它将使人对音乐的感受由初有的感性阶段进入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高级阶段,由音响快感阶段提高到音乐审美阶段。另一方面,它又表现在对音乐作品的内容和社会意义的理解认识上。音乐作品的不同形式与内容具有不同的表现和结果。欣赏者在这种理解认识中,要对乐曲做出某种抽象的理性判断,把理性认识真正融注于对乐曲的感性体验中,使音乐欣赏达到更深刻,更高的层次。所以,音乐理解力不是一种纯粹对事物进行科学分析和理性把握的能力,而是对音响的整体接受和情感把握的能力。音乐审美理解力,实际上也是一种审美的领悟力。人的审美理解力要从多方面进行培养。音乐审美理解力的培养,应首先重视学生的广博而丰富的艺术知识与修养。并要求深刻了解各个民族的深层意识,哲学思想和各个时期的时代精神和艺术风格,了解各时期不同的音乐语言。音乐由于其自身的非语义性和非具体性的特点,它天然地更加倾向于其他文学艺术的综合。有许多音乐就是根据其他文学艺术的26题材重新加以创造的,这些音乐作品无论从题材或表现的内涵来说,都与一定的文学艺术作品密切相关。因此,丰富的文学艺术修养,对于理解音乐有直接的关联。应该说,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理解与感受越深刻、越细腻,对相关的音乐作品的欣赏和领会,也就越能收到更好的效果。总之,这是一种全面而宽广的,一种深刻到能改造自己内心情感和思考方式的教育。音乐审美中最重要的理解,应该是对音响中暗含的特殊意味的直接性理解。这种理解不同于感知,但要以感� 只有对音响有了整体的把握,才能将其中的意味抓住。我们认为,培养学生对音乐的特殊理解能力,应采取一些特殊的教学方法。当某一音响在学生耳边萦绕时,应让学生自由领会,以树立起他自己体验和理解的内在情感模式标准。当然,这种理解还应该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并对乐曲本身的情感内涵和社会意义,以及对乐曲产生的时代背景,作曲家的生活、思想、创作意图等有深入的了解。对音乐的理解,并非要求对某曲做出某种抽象的理性判断,而是要求把一种对音乐的理性认识真正融注于乐曲的感性体验之中。一个人对肖邦的《“革命”练习曲》、《叙事》、《d小调前奏曲》等作品赏析时,如果对肖邦所处的历史时代一无所知,对激荡在肖邦心中的感情浪涛的社会性质也不甚了解,那么,他将很难体会到肖邦乐曲中蕴涵的那种爱国热情和革命冲动。当然,对音乐的理解还应是广阔而自由的,尽管它可以通过情感的抒发和音乐的逻辑发展来表达深刻的哲理思想。音乐理解力的培养,不是靠刻苦的背诵和记忆所能奏效的,它靠的是一种对完型的感性把握力,与此同时,又要联系到人生的各种情趣意味。也就是说,要经由感受导入理解,理解时又不脱离感受。音乐理解应建立在丰富的感性体验的基础上,使音响感知、情感体验和想象联想融为一体。在音乐的审美过程中,人们将不可避免地要把自己的主体意识渗入到欣赏对象中,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着音乐作品本身的面貌。也就是说,同一乐曲在不同的听众中有着不同的反应。这种反应即是一种“自我”理解,而这种理解必将带有个人色彩,并对原作有所发挥和创造。经过不断的强调、重复、温习,人们的音乐欣赏理解力将会逐步提高。可见,接受的音乐作品多,其理解力也会不断随之增长。音乐理解力要比单27纯的逻辑推理能力复杂得多,因为它是一种音响语言,一种多层次、多层面同时进行的思维方式。对音乐的理解,通常是将在日常生活中互不相干,甚至互相对立的东西经由情感的中介作用,不可思议的连结在一起了。审美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听众,对于某一作品,无需重复许多即可达到熟悉的程度。音乐修养与才能的差异,与审美能力、趣味、审美活动中的注意、美感强弱直接相关。回味是音乐理解的一种重要过程,音乐回味可以使审美主体对音乐美内涵的意味,意境、意义获得进一步的理解。甚至还可以联想到相同或相异的美的形态并进行比较,联想到同一作曲家的其他作品或同一流派其他作曲家的作品并进行比较,在系统的,深刻的理解基础上,重新更深刻地感觉作品的美。可见,音乐的理解力可通过“回味”得到提高。总之,音乐审美理解力的培养,是欣赏不同国别、 有了这种条件,学生对音乐作品的意义、内涵,就能深刻地把握住。

音乐美学专业论文 篇8

一、在声乐艺术中音乐美学特征所发挥的功效

音乐之所以不需要任何媒介直接影响听众的情感,主要依靠的是表情艺术的表现性的抒情性。而且表情艺术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不断地进行一度创作和二度创作,这样的表演才是最具有审美价值的完整表演。所以,声乐学习者不仅需要锻炼自身的听觉能力,还需要在尊重原创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二度创作来增强声乐作品的表现力,使声乐作品更加充实、完美。要想更完整地表达声乐作品中所要表达的情绪,表演者需要做好熟悉作品的案头工作,还需要依靠听觉记忆才能领悟其特点。由于声乐教学主要依靠听觉,属于抽象的感觉教学,所以不管是作为教育者还是作为学习者都要学会聆听,反复多次的聆听后才能对声乐作品进行评价。而且声乐教师要对学生的听觉训练有足够的重视。由于人的声音具有独特性,声乐教师需要依靠聆听来辨别每个学生最自然、最本质的声音,比较后进行点评和指导,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的听觉能力,让学生自己能够判断声乐发声的优劣,以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鉴赏能力。

二、在歌唱表演中展现音乐美学中的“美”

不同的歌曲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带给听众,不同的歌曲中也存在着不一样的美。有的歌曲旋律激昂、节奏富有动感,给人以活力;有的歌曲节奏舒缓或带有伤感,给人以温情或寂寞;有的歌曲充满正能量,让人积极向上。所以,声乐学习者在学习歌曲时,对音乐美学的学习是很有必要的,对于歌曲的不同美的定义可以通过音乐美学的学习进行了解。歌唱者对歌曲的不同美的定义了解了之后,能够对作曲家在创作时的本意予以很好的了解,在表演时才能有很好的表现。在音乐学习时要对声音的技巧、歌曲的处理予以掌握,同时在自身作品中融入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也要学会,更好地体现出音乐美中的优美、壮美、喜剧美、悲剧美、崇高美等等。

三、在声乐教学中要运用好音乐鉴赏能力

不同歌唱家对音乐作品的感受是不同的,在演绎相同的歌曲时每位歌唱家都会根据自身的情况做相应的改变,以致产生了有不同的效果。这就要求学习者在平时对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要予以重视。首先要对各种不同类型风格的作品要多多聆听。各类复杂的声乐作品是声乐学习者要不断接触学习的,在不断聆听各种音乐作品时要做好笔记,做好音乐作品的分析,对其中的音乐处理予以掌握,培养好内心听觉。其次要运用内心听觉来熟悉、分析音乐。对于一部声乐作品,歌唱者要先在脑海里呈现出作品的整体表现效果,再进行演唱。歌唱者对一部声乐作品要先在头脑中慢慢形成稳定、精细的声音,然后形成内心听觉。在看谱分析研究作品时,就要运用内心听觉,心中形成作品的旋律,在头脑中演绎出作品真实演唱的情景。最后是运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来处理不同类型的作品。要了解作品的时代背景、创作意图、思想情感。不同的歌者演唱同一首作品时,出来的效果各不相同,因为歌者投入了自己的情感,这就要培养歌者个人的文化修养和生活底蕴。不同的音色会给作品以不同的味道,歌唱时要尊重原词的意境,吐字清晰连贯,声音平衡流畅。

四、有关歌唱技巧训练的一些建议

大部分初学者都不太注意自己的声音,缺乏个人的声乐审美观,使学生的内心听觉和声乐的学习发展受到影响。教师要在学习之初就树立学生正确的声音概念。

1、对同一声部歌唱家演唱的曲目进行模仿。学生在没有掌握扎实的声音技巧的时候,不要贪图高音和技巧的表现,这会伤害自己的声带和信心。这时要征求教师的意见,选择适合自己的曲目。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再根据教师给自己定位的声部,选择同一声部歌唱家演唱的曲目来听、模仿,要以培养自身的歌唱听觉为目的,认识自己的声部特点。

2、对于学习阶段要正确认识。初学者会有不自然阶段,出现声音不统一的问题,这就要通过训练使学生学会用身体的各个器官来歌唱,做到外松内紧,学习新的声乐技巧或到一定阶段时,要用特殊的方式来训练歌唱肌肉。

3、不能贪大,有些学生为了高音的洪亮,没有注意自己声乐的特点和优点,而盲目选择一些不适合自己的作品。有的学生觉得在有回响的教室或澡堂练唱时,声音最好听,这是由于学生没有达到一定水准的共鸣能力。因此,不要在有共鸣的房子练歌以及歌唱时选择难度大的歌曲。

音乐美学论文 篇9

音乐是美的艺术,音乐学习中充满着审美的元素,美需要感知和启发,因此刻板的说教与机械的跟唱绝不能满足认知音乐美的需求。教师要从学生的感官刺激入手,以立体的形式唤醒学生对音乐美的领悟,为此,多媒体的优势得以体现。多媒体播放器就能从视觉、听觉角度同时作用,全方位带动学生对美的感知与思考,让学生对音乐审美鉴赏更加敏锐,对音乐文化理解更加灵活。例如,在进行小学音乐五年级《樱花谣》的欣赏教学时,我用多媒体播放器将歌曲的综合信息集中呈现给了学生,在乐曲演唱声中,播放器影像画面展示了日本的樱花美景,包括近景的樱花花瓣飘落特写,以及远景的富士山下的樱花等,伴随着特色配乐,影像中出现了太鼓、尺八、三味线等日本传统乐器的身影,古朴如诗的画面让学生们深深地为美丽的异国文化陶醉,悠扬的歌声让学生们忍不住轻轻合唱,多媒体工具成功地让学生从感官美过渡到艺术美。

二、多面互动,优化体验

轻松的音乐课堂离不开有效互动,相对其他学科,音乐的精神交流更具主导性。因此,课堂教学一定不能忽略学生的感受与实践。要想让学生充分自主体验,一定要让课堂互动多面化与系统化,多媒体电子白板能够实现有效操作。电子白板的信息综合性和多功能引导性是最大的特点,教师可以通过对声、像、文的多角度融合编写教案,将教学环节的每一步清晰呈现,将互动激发点更有启发性地引出。例如,在小学音乐四年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教学中,我将学习内容的歌词与意义作为教学侧重点,我在电子白板上逐句展示并详解歌词,并配合图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诞生、演变过程。我不时地经由展示内容和学生们进行问答交流,如:“‘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这是指什么时期?”“�

三、细化知识,突破难点

音乐美学专业论文 篇10

内容摘要:文章初探了李斯特的浪漫主义精神在音乐中的体现,以及浪漫主义美学对李斯特的音乐作品一生的影响。通过对音乐情感美学和音乐表演美学两部分的浅析,进一步体现出了李斯特浪漫主义音乐美学的宗旨。

关键词:浪漫主义李斯特音乐美学音乐情感音乐表演

浪漫主义音乐时期在欧洲音乐史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在这个音乐发展的黄金时代,诞生了众多璀璨而光耀于世的大师,其中有一位里程碑式的大师是我们无法忘却的,他便是弗朗兹·李斯特。是浪漫主义造就了李斯特这样一位在音乐史上独一无二的大师,还是李斯特为浪漫主义音乐增添了别无仅有的绚丽?可以说,浪漫主义在李斯特的身上得到了直观而深刻的体现,也可以说,李斯特是真正的浪漫主义斗士。浪漫主义时期的社会思潮、人文积淀是李斯特音乐的重要表征和内在驱动,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特点、音乐表现是李斯特成功的重要因素和必然因素,浪漫主义不仅是李斯特本人的性格使然,而且决定了李斯特是浪漫主义时期伟大的作曲家,李斯特不仅是浪漫主义音乐和浪漫主义自由的化身,而且其音乐是浪漫主义音乐丰碑中不可或缺的一座。

一、李斯特的音乐美学思想

浪漫主义时期,大量的炫技性的作品不断涌现。与此同时,大量的公众音乐会和音乐节也出现了,音乐家要面对比以往更多的音乐爱好者和观众,演奏家成为乐迷的新� 而且浪漫主义时期的演奏家非比寻常地青睐音乐会上的即兴发挥。可以想象,李斯特作品中的高难度技巧并不是真正难以逾越的峻岭,没有出现在乐谱中的现场即兴表演才是难以企及的高峰。

1.李斯特的音乐情感美学

李斯特是浪漫主义时期的作曲家,他的艺术观点和美学主张不脱离浪漫主义时期艺术界的一般美学宗旨。诸如崇尚感情,坚持内容突破形式的原则,重视揭示内心世界,强调个人抒情性,喜爱自传体创作题材方面倾向于神话性、传说性和幻想性,富有借古喻今的特点,追求音乐创作的哲理性、抽象性、象征性和主观性,强调民族性,音乐创作与民族解放运动相结合,继承和发展了古典乐派的基础,比较古典乐派,更为重视音乐的社会教育功能,更为重视综合艺术的创新。李斯特在音乐史上并不是以音乐理论著称的,但他的音乐美学思想确实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时和现在的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和各种音乐理论的发展。他在一生中撰写了大量文章和数百封信件来表达自己对于音乐美学,特别是钢琴美学的看法。如《艺术家的地位及其在社会中的生活条件》《论将来的教堂音乐》《音乐学士信札》《柏辽兹和他的哈罗尔德交响曲》《罗伯特·舒曼》《肖邦》《匈牙利的吉卜赛音乐》等都� 他的钢琴美学内容广博,无论是对钢琴音乐的表演、创作、情感表现力、技法都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李斯特是一名注重钢琴表现形式的音乐家,但他更为重视钢琴音乐中的内在情感和表现力。他认为音乐的表现力胜过许多其他的艺术门类,而在音乐门类中,他最熟悉、擅长的钢琴又是极具表现力的乐器。他的《送葬曲》钢琴曲是在惊闻自己的祖国革命失败之后创作的,他在创作该曲的时候,满怀激愤,非常有感染力。与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关于音乐自律论的观点相反,李斯特始终相信音乐具有他律性的特点。他认为,音乐中一定要有真实的情感,而且伟大的作品都是由炽热和不朽的情感所组成的。在谈到音乐的情感问题时,李斯特认为音乐有“内容”,而这个“内容”就是音乐的情感。音乐的情感既是音乐的内容,又是音乐的形式。2.李斯特的音乐表演美学

浪漫主义时期的表演美学不同于古典主义时期,感性和主观相比较理性和客观,更居于主要地位。个人主观体验成为表演中的核心内容,不论是演奏者本人还是观众都是如此,当时的很多演奏家习惯于在表演现场即兴演奏,对原来的作品进行随意改动,而观众也对这种表演方式赞不绝口。由于作曲家与演奏家的统一,引起了对即兴演奏以及表现技巧的欲望。这两种因素的确密不可分,正因为如此,作曲家的演奏能力在那时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浪漫主义信赖即兴演奏,因为它最接近他们的即兴创作理想。此外,注重抒情性与戏剧性的心理刻画,在表现方式上对自由、幻想与夸张地强调,成为一切浪漫主义艺术,也包括表演艺术的基本特征。而浪漫主义时期钢琴表演的代表人物非李斯特莫属。因此他也形成了自己的钢琴表演美学。首先,李斯特将钢琴表演置于艺术表演活动的中心地位。也就是说,在钢琴表演的时候,表演者是整个活动的关键,而不是作曲家。

李斯特会最大限度地发挥他自身的表演能力和创造个性,他不会拘泥浪漫主义与李斯特的钢琴音乐于原作,甚至根据当时的形势和表演状态,随意增加或改变原曲的样式。其次是强调表演者——李斯特的个人技艺,认为只有技艺超群的演奏才是成功的表演。不仅是李斯特,浪漫主义时期的许多演奏家都具有相当高水平的演奏本领,甚至被认为是天才,正因为如此,演出中体现出来的技艺性是观众最津津乐道的,也是演奏家所追求的表演美学。强调个人的主观情绪的抒发,同时使用极其夸张的手法来展示激动人心的效果,李斯特侧对观众的做法,就是为了让观众能够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表演,为自己夸张的举止和沉醉的姿态所着迷。李斯特给钢琴表演美学带来了鲜明的个性,这是浪漫主义风格的具体体现,而这种风格一直持续至今。

李斯特的钢琴作品和美学思想不仅沐浴在这种浪漫主义思潮的和煦中,同时他用自己的才能和决心极大地推动了浪漫主义音乐的发展,极大地丰富了浪漫主义时期音乐的表现。他的音乐作品极具戏剧性,前半生充满了尘世的浮华,后半生却又写尽了未来的前景,他既是浪漫主义的集大成者,又是启迪思考的睿智先知,他是带来鲜花、掌声的天使,又是神秘、矛盾的魔鬼。他的音乐既是浪漫主义的里程碑,又是投向未来的长矛。

参考文献:

[1]张巍编著。李斯特。东方出版社。

[2]茅原。李斯特的美学观点一一纪念李斯特诞辰一百周年。音乐研究。

[3]英布鲁斯·莫里森著,赖慈芸译。李斯特。江苏人民出版社。

[4]上海音乐出版社编。音乐欣赏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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