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论文范例(优秀5篇)

社会公德是我们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守的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社会公德论文范例(优秀5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社会公德论文 篇1

招贴设计作为视觉传达中的重要手段,将设计师的理念传达给受众,从而引起共鸣,而公益招贴更是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不以迎合大众为出发点,以传承和发展人类文明为宗旨,把生存环境保护和文化资源保护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反映着国家的民族传统和文化素养。中国传统元素作为一种视觉传达艺术兼文化传播的手段,它的设计思想、表现技法以及方式比较之其他广告媒介更具特性。

关键词:

公益招贴;中国文化;中国元素

一、公益招贴设计的功能作用

公益招贴作为公益传播的重要手段,它的作用是需要通过视觉语言来表达的,首先引导受众使其感兴趣,然后诱导受众接受招贴广告中的意向。传播信息是招贴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招贴作为一种有效的广告形式,正是传播道德思想文化的载体,使传播者和受众都可产生共鸣,并以文明合理的解决各种需求问题。而且招贴传播信息的功能还表现在对现实变化情况的通报上。当今时代,一种新产品的出现,都必然伴之客观存在一场大规模、高密度的广告宣传,使受众打破原先习惯的思维定势,对新思想持积极学习的态度。其次招贴作为一种“潜在说教”的形式,绝不能以某种强制性的理性说教来对待受众,而应当首先使受众感到愉悦,继而让受众经诱导而接受招贴宣传的意向。所以,现代招贴都极讲究审美效果。“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衍生品。纵观公益招贴艺术的历史就是一部人类文化的演进史。公益招贴不仅是作为文化的载体而存在,而且更是文化的有力传播者,无论是集体性招贴还是个体性招贴都被深深地打上了文化的烙印,并在彼此的交流与碰撞中传播着文明。第四点公益招贴是以公德教育为目的,主在培养人的社会公德性公益广告各项任务的提出是在物质需求不断膨胀下人类对自己的行为约束,不以迎合大众为出发点,而是以传承和发展人类文明为宗旨将生存发展资源保护国家经济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目标的。传达现代文明观念,建立社会责任感。公德教育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形式,对设计工作者来说除了有训练创意方式执行能力等功能之外,也是良好道德情操传播的义务,也就是告诉大众“应该如何做”。

二、中国传统元素的体现

1、中国传统元素的具象体现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的进步,东西方文化交流和融合的日益频繁,现代科技、文化、艺术都从不同的方面给公益招贴带来新的设计理念。每一个民族都有其文化传统和智慧的根源,在满足招贴设计多样性的同时也要考虑每个民族的民族性。当今社会由于世界经济文化日益交流的活跃,人们对美的认识及审美观得到了很大的转变。面对观念和思维日新月异新人们的,现代设计者应该大胆地运用传统元素。例如中国书法、篆刻印章、国画、脸谱、中国结、皮影、甲骨文、剪纸、龙凤纹样、泥人、刺绣、对联、面塑等。另外我国的传统民俗,各种习惯和信仰以及性格,不同地方不同习惯的民族特色,应当有技巧的运用这些元素。设计师应当利用对传统元素的深入研究和发展创新,不光要将中国传统元素融入到设计中,而且要这些元素所表达的精神与设计结合,这也是我们传播中国传统元素,形成自己民族风格的设计的重要意义。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设计师们不光是追求设计作品的外在价值,而好更多的关注它内在文化底蕴。作为当代中国设计师,我们需要更多创造力,这种创造力就来源于我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和喜爱,将中国传统文化的种子植根公益传播的土壤之中,展现中华民族的艺术风采文化底蕴。例如香港著名平面设计大师靳埭强,创作了大量文化招贴。他主张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融合到西方现代设计的理念中去。他的许多作品都无一例外地体现着这种思想,在其招贴设计《自在》系列中,运用了中国的水墨画技法,融合了现代技术的特殊机理效果,现代又不失传统。

2、中国元素抽象的体现

中国元素抽象的体现主要表现在文化领域和精神世界,首先文化是一种长期积淀社会生活,是一个充满活力极具创造性的过程,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精神素养是文化构成最基本的要素,随着时代的不同会表现出特有的文化素养观点,当今世界的公益招贴设计在现代社会发展中所表现的设计观念、设计思想、设计手法在时时刻刻都体现这文化发展的创造性。在设计中融入中国文化思想,不仅能充分表达出我们神秘的东方文化魅力,而且也能更好地表现中国文化在国际传播及交流中的影响力。我国的艺术力求是以“不似之似”、“脱形写神”为胜境的艺术追求,例如国画中经常表现对象时讲究,“疏能跑马,白驹过隙”。大众欣赏绘画招贴设计主要是欣赏运用那种艺术手法来表现,体现了什么思想,表达了什么意境。欣赏作品之中的笔墨、章法、气韵、意境,因此我们对自已的传统艺术有一个固定的观念有一个“模式”。中国传统艺术讲究形神兼备,讲究概括与变形。因此我们的公益招贴设计要立足文化,从我国的本民族文化中发现美,去感受诗经、论语、道德经、弟子规、周易等的国学文化,从文化之根本去感受中国文化的魅力,体会国学经典发扬社会魅力创作出更优秀的招贴,在日益快速发展的文化、经济、艺术潮流中植根历史,秉承发展创新原则。为我国的公益招贴发展做贡献,传播民族文化。

作者:赵斌 单位:渭南师范学院莫斯科艺术学院美术学部

参考文献

[1]传统美学观对现代广告招贴设计的影响[DB\OL]

[2]于莹;李明璇。浅析当代招贴设计对中国传统元素的借鉴[J]理论界2013.08.10

[3]文星辉。吕慧子。招贴创意设计的意与象。[J]兰州商学院艺术学院2010.6

[4][美]约翰•福斯特著。20世纪大师招贴设计[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

社会公德论文 篇2

论文关键词:构建;道德体系;和谐社会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建设。人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更是和谐社会的主体。同志说:“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一、明确道德底线,遵守道德底线

要构建和适应谐社会的道德体系必须首先从反对不道德的现象做起,从最低的最基本的道德建设开始才能一步步地构筑起符合社会发展的道德。因此,道德底线纳人了我们的视野,成为构建我们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道德的一个基点,成为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切入点。

道德底线,就是善的最低、最基本的层次。是人们有益于他人与社会的最起码的社会要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履行社会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一个底线,并且我们不能超越这个底线。这个底线是让我们的行为保持着对社会是有利的而不会对社会及其他人产生影响和损失。道德底线对人的行为约束具有最低限度性。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速推进,外来思想文化和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都对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这样的大碰撞的时代,不同的价值选择都获得了被尊重的空间。这样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价值折中和多元妥协中模糊了一些基本的道德判断。许多主流价值被遮蔽和消解,绝对价值被相对主义所颠斑,墓本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被杂乱无章的多元价值所混淆。任何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一定的道德标准来维系。凡事皆有度,如果道德下滑超出了底线,就意味着整个社会将因此有可能失去行为标准。

所以构建新的道德体系首要的任务是确立道德底线,确立基本的善恶是非标准,在社会公德领域,职业道德领域,和家庭领域都应该建立起最基本的善恶标准。不能让我们的道德底线一再的下滑。社会舆论不应当对超出道德底线的行为予以姑息纵容,要坚决的予以谴责。这样才能树立社会正气,才能有可能改变目前道德行为大量失范的可能。如果我们整个社会都对一个基本的善恶都不明确,一再的姑息原谅,甚至理解与同情不道德的行为,那对于我们民族来说是危险的。

二、建立公平的回报机制

道德的核心是公平,即公正和平等。我们的道德价值取向和道德教育应该承认利己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应该承认道德的核心是公平,一味强调利他和一味强调利己一样,不仅其本身是不公平的,而且也会造成社会的不公平,以这两种价值取向所建立起来的两种道德规范都不可能对人与人的关系形成公平而有效的调节。

社会道德乏力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道德建设缺乏相应的社会约束、激励机制的支撑。这种约束、激励机制,既包括精神上的褒与贬,也包括物质利益上的奖与罚。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们活动的动机是以物质利益为其根源的,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原动力。我们的道德建设主要是借助于对道德行为的褒与对不道德行为的贬来进行,褒与贬是一种精神形式的奖与罚,而精神形式的奖罚在社会舆论缺乏一致性的情况下其作用是有限的。如果道德的行为不仅不会带来物质利益,相反会牺牲自己的物质利益甚至最可宝贵的生命;而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不会丧失物质利益,相反可以保住既得的物质利益,甚至可以得到新的物质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精神形式的褒贬就很难起大的作用。只有当道德建设具有相应的社会约束、激励机制的支撑,道德的行为成为合乎利益的选择,而不义之举将导致利益的极大损害时,道德才能对通人的行为产生深刻的影响。道德赏罚是进行道德控制的基本手段,通过对道德行为的赞扬和对不道德行为的谴责,使人们分辨是非善恶。

社会公德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形成社会公德奉献与社会公德回报机制。要真正发挥社会公德的治国作用,就必须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良胜循环的社会公德奉献与回报机制,这种机制能够保障营造出一种扬善抑恶的社会公德环境,改变社会公德义务和社会公德权利相脱离的现象。要使那些认真履行社会公德义务的人得到公正的评价和回报,使不尽社会公德义务的人受到谴责和惩处。只有真正建立起扬善抑恶的有力的社会机制,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以德治国,才能真正发挥出其特有的作用。应该奖励公德,惩罚缺德者。在尊重个人个人的基础上建立权利义务制度,建立恰当的责任追究制度和贡献奖励制度。

三、提倡高尚的道德

追求道德理想,崇尚高尚的道德人格,是我国优秀的思想道德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先贤们强调要修养自己的思想品德,培养自己的人格。努力争取达到或接近“至善”的思想境界。另外革命道德传统也具有丰富的内涵,献身祖国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将祖国和人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提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崇高理想的实现奋斗终生坚持真理、无私无畏的道德情操。

这些高尚的道德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被好多人看来是可笑的,甚至是虚伪的。但是刚刚发生的汉川大地震有力的证明了奉献和牺牲的高尚道德有着无比巨大的力量。在地震碎然来临的一刹那,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在最危急的时刻被灼烤出最真实的一面:很多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放射出炫目的光芒。不需要罗列具体的事例,他们感天动地的壮举深深的刻在了人们的心中。没有任何人会怀疑他们的奉献和牺牲是不是动机不纯,因为危难的关头,容不得你去想这样做是否值得,是否公平。在生死面前表现的应该是人最本真的表现。

社会公德论文 篇3

关键词公共道德社会文明精神文明建设道德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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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科学、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人类正欲以崭新的面貌跨入21世纪。我国人民迎来了改革开放、鼎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强盛时期,卫星上天、南极考察、经济腾飞、体育中兴……然而,在物质文明昌而盛之的同时,我们又不能不提出一个事关重大的问题——社会公德的培养和教育的问题。

社会公德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个客观标志。自有人类社会以来,社会公德便伴随人类走过漫长历史进程。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在社会公德上也在前进和完善,从而适应生产发展的要求。社会发展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动力是生产力的不断更新。生产力推动着生产关系由量变到质变,由此带动包括道德在内的整个庞大的社会上层建筑发生变化,使社会形态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更迭。然而生产力仍发展与人的发展互为前提。人不仅是生产的主体,而且是政治主体、文化主体、道德主体。公德作为道德的一种基本类型,有其独特性。而其特殊之点在于公德具有着恒广性。任何昌盛发达之邦,所有文明繁荣之国,无不将社会公德培养教育崇尚遵行放在治世重要位置。列宁曾经指出:社会公德是“数百年来人们就知道的,数千年来在一切处世格言上反复谈到的,起码的公共生活规则”(见《列宁选集》第三卷P247)。物质文明愈发达,道德水准就应愈高,社会公德崇尚就愈盛。小而言之,人与人,人与社会在处理日常生活关系时,要遵守共同生活准则,这样才会使人在社会上正常工作生活。早在原始社会末期,我国就已有了“以父为义,以母为慈,以兄为友,以弟为恭,以子为孝”的较为系统的伦常道德。至于日臻完备的道德体系,全于孔孟:孔子有“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之语;孟子有“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之言;清代思想家颜元曾有“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尚礼则身修,心尚礼则心泰”的话。外国思想家如古希腊以来的赫拉克里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也有过道德阐述。苏格拉底曾有“知识就是美德”的道德箴言。由是观之,社会公德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公共生活中所形成的,保证社会正常秩序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最起码、最简单的道德准则。它不是一定阶级特有的行为规范。它不但有广泛的社会性,而且具有国际性。试想自古至今,从中到西,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讲卫生,睦邻居,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财物,无不立为金科玉律,被世人共同遵行。社会公德乃道德之核、道德之基、美德之本,渗透于人类社会的诸层次。“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有此道德之根本,才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可有人的发展与生产发展的共同辉煌。纵观我国文明史,昔有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康乾盛世,“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美好景观;横觑欧亚诸国,今有西方文明,日韩中兴,经济腾飞,文明发达的美好现实。然则无不以修德养德,恪守公德,遵行公德作为治世基础、为生产发展的促进和保障。公德的建设、培养、教化也是社会进步人类文明的一个显著标志。英、德等国不吝惜在社会公德教育上投巨资,使本国公德建设达到相当高水平。日本、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崇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注意培养国民公德意识。新加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德教育,并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双管齐下,以强化国民公德感,达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资料表明,新加坡等国的做法使得国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道德状况良好,犯罪率下降,社会安定,精神面貌好。新加坡已成为一个富饶、文明、礼貌的国度。还有如瑞典、挪威、奥地利等国,也被公认为文明国家。

古人有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古代,人尚且能如此,可是何以进入了20世纪90年代的有着古老文明的中国,却出现了物质文明日益发达情况下的社会公德“礼崩乐坏”的现状呢?

造成我国社会公德不良现状的原因有诸多方面,其中有历史的、社会的,还有来自思想的。

1.历史上盲目地“破旧”,造成了使宝贵的文化遗产惨遭涂炭和摧残甚至毁灭的厄运。马克思主义认为,一旦生产关系以及上层建筑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之时,生产力就会冲破桎梏,带来变革。在变革中,旧有的生产关系被打破,随之而来的就是上层建筑的变革,以适应生产关系变革的需要。道德应属上层建筑范畴,社会公德这一内容具有一定的惯性,在变革中应保存下来为新的生产关系、基础所用。但是由于历史上种种原因,使得应保留的内容和应解除的内容一道统统被抛弃、被砸烂。致使宝贵的、合理的成份,优秀的文化遗产被破坏。更多的是精神财富被抛却,如泼洗澡水,连同婴儿一起泼掉。砸烂“孔家店”,一概否定儒家思想,使可资师法的精华全部否定。孔子提倡的许多公德观念原本是合理的,现成的都被撇至一边,或大加挞伐,带来认识上的盲从。

2.浩劫式的冰期——“”——过后思想道德大陆的沉降带——文化、道德的裂谷,已然横亘在行将跨入21世纪的国人的面前。“”造成的空前灾难、思想混乱、文化断裂,伦理道德在劫难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壕堑式关系之上已然构筑的通衢拦腰被斩断,形成民族伦常的不相沟通、难以逾越的断桥。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相应发展,社会公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必然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这一过程的辩证性在于通过善恶斗争表现为曲折式,螺旋式的上升、否定的过程。而否定是辩证的否定,并非抛弃,而是扬弃。新旧公德之间有着继承的关系,表现出历史发展的一贯性,成为人类社会公德统一发展链条中的相联结的环节。人类社会公德是对它以前优秀道德遗产继承的产物。如对封建的“孝”的规范,我们不能进行简单的否定,而要具体分析。

3.一些人头脑中残存着错误观念,认为我国目前的主要任务既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别的就可以放弃了。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其他工作上不去,或者下坡也无妨。基于这种将经济建设与思想、文化、道德建设相对立的思想,形成整个社会较普遍的“悖谬”,势必出现恶性循环式的阵痛,甚或出现改革的道德代价、文化代价。此悖谬夸而大之,则是:要发展生产,就必须牺牲公德,就必须牺牲良心,就必须牺牲文化。而要保持公德水平、良心标准,文化结构,就不能进行改革了。于是一是精力光用于赚钱,全力以赴创造利润,举国经商,根本不顾及其余;二是公德等意识形态领域少有问津、倡导不利、不予投资。这悖谬并非今人发明,早在战国时就“有机事必有机心”、“功利机巧必忘夫人之心”的论断,以此“证明”社会发展必然带来道德的堕落,从而拒绝使用先进机械。18世纪西方思想家也曾哀叹“人的道德水平,随着技术的进步反而有所降低”。其实这悖谬割裂了改革与上层建筑及意识形态领域建设的辩证关系,甚至将改革与其对立起来,我们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改革就其广义而言是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体,而发展生产力则是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或曰狭义的改革。谈改革,决不能将发展生产力与其他方位的建设和发展相对立。发展生产与道德完善,是有联系的,是互为前提的,而又相矛盾的。然而,改革的结果不是必然道德沦丧,反之改革的结果也不会使道德水平自然而然得以提高。生产发展可推动人类道德趋向完善,而生产发展也会促使某些人某种道德观念淡漠。消除这种改革与道德的“悖谬”仅从提高生产力方面进行孤军奋战、单方位出击是难以达到目的的。首先,改革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生产力所表现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道德所表现的则是人与人的价值关系,是人类认识、支配和改造自己的能力。所以二者虽相互联系,但又不可划等号。如前所述,物质财富的增加,不一定必然带来道德进步,借改革之机,乘人之危,坑蒙拐骗,丧尽天良之种种现象虽然不能说就是改革的必然产物,但起码证明了改革不会自动带来道德繁荣。其次,改革推动了生产发展,但是由于除旧布新之间的时间差,以及人们社会心理、风俗习惯的情况之顽固,生产发展也不能自发推出新的标准。改革与道德循着各自轨迹发展,不采取措施促进道德的进步,使其跟上改革步伐,适应改革需要,就会人为地加剧改革与道德的距离,使“悖谬”加深。另外,改革与道德的相互影响并非径直的、自然而然产生的,而是要通过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才能发挥作用,没有这些中间环节,或中间环节出了偏差,就会造成人为的道德退步。

4.域外文化因素的渗入,在人们的思想上产生碰撞,碰撞的结果,造成价值观念、思想方式,道德标准等一系列的裂隙和崩塌,尤其是有毒文化的侵蚀和渗透。统计表明,优秀文艺作品率极低,使得被教育者无所适从,盲目接受,以致形成观念形态的痼疾,黑白颠倒,是非混淆,荣辱错置。开放国门,使得被教育者得以频繁接触种种传播媒介,视野变得开阔,知识面宽,对新事物、新观念特别敏感,对于培养竞争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大有裨益。然而从另一方面看,他们通过传播媒介,窥视了世界上的隐秘。过去,社会信息系统与官方信息系统是一致的,被教育者毫不怀疑它的正确性、权威性。而如今,这种信息的垄断已不复存在,被教育者可以与教育者同时获得同样多的信息,当他们发现从媒体中所获得的信息与从教育者那里得来的信息不相一致时,他们宁可相信媒体。因而对于心理塑造,人格形成,标准的确定,规则的遵守,无不带来无法弥补的缺憾和损害。

5.不容忽视的负面教育和腐败之气荼毒侵蚀,造成极其可怕的虚伪人格。负面教育来自自发的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社会上的种种现象都可以是活生生的教员、教材,与正面教育形成极鲜明的两军对垒。教育者长年累月、苦口婆心的教导,会被社会腐败现象,绯闻丑态,或“新民谣”给抵销;正面进行的是共产主义理想的教育,负面却进行注重实惠、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教育;正面进行的是坚持原则、捍卫真理的教育,负面给予的是注重关系,明哲保身的教育;正面教育是执著的人生观,负面教育为玩世不恭;正面教育要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负面教育影响人不守交通规则、不爱公共卫生、顶撞老师、忤逆父母,吃点亏就采取报复手段等等,诸类现象暴露出正面教育的脆弱和素质问题。教育者讲违心之言,导致受教育者从小就形成虚伪人格,在公开场合冠冕堂皇,背后别行一套。这样,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不信任感,这自然涣散人的斗志,削弱社会的凝聚力,对被教育者的完善人格、品德修养,乃至世界观形成极为有害。

6.缺乏维护社会公德配套的法律措施。一个社会的风气如何,一个国家的公德面貌如何,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该社会、该国家能否有效地进行社会调控,以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的整体。那么道德调控究竟具有多大作用?其调控作用的效果多大?这其中经济调控和法律调控也在起着事关重大的作用。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一种类型,起着一定作用,但决不是万能的。它一方面受政治和经济的制约,另一方面还要有法律来做保证条件。没有法律的道德至少是软弱的。因而公德的建设要有法律做坚强的后盾。只有严刑峻法,建立起完整的社会法律体系,社会才会发展;同时强调修德,只有突出道德调控,才能淳风化俗,保证社会安定与发展,而法制与修德又必须在经济繁荣的基础上。正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因而法律手段和道德修养两者应相辅相成,互为保障。这样才会使公德和建设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公德的培养教育是一项事关重大的事业。因此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这项事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中就已明确了全体国民共同遵守的国民公德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公德培养教育关系到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公德教育建设得好,整个社会人与人关系就和谐美好,人人心情舒畅,有利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生产。同时改革开放也要求社会提供一个和谐生动的公德环境,来适应改革开放的形势。公德的教育又是社会其他道德培养教育的基础,因而全社会都有责任将公德建设搞好。

第一,应完善公德教育一整套制约机制,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构筑起强国的堤岸。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部门都要将这项事业行之有效地统领起来,曾经有人提出设“道德法庭”,这种提法虽说不够准确和妥善,但起码反映出一种社会伦理、心理上的需求和趋向。政府应该有这样一种职能机构,这样的机构应发挥作用,来调整、规范、监督、检查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淳化民风,净化社会风气。要有一系列措施。比如设置机构、开设学校,办学习班,制订道德规范,考核评价标准,精神及物质褒奖制度等。

第二,整个社会要大张旗鼓营造一种氛围,正本清源,肃清“”造成的思想上的余毒。从党做起,带头反贪、肃贪,给全国人民作榜样,端正执政党的形象,端正政府的形象,率先垂范,身体力行。

第三,把教育者的教育提到议事日程。成人的公德教育刻不容缓,全社会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拉响公德教育的警钟——救救社会公德,教育者绝不能坐等自己被别人教育,而要主动学习,主动修养。我们不能等待先有一批达到理想人格的教育者,再由他们去培养被教育者的人格。孔子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从。教育者的身教的重要性要引起高度重视。公德教育者同时又必须是示范者。一言一行可资效法,具有较高公德评论价值。成人要与学校中的学生一道补上公德教育课,让每个社会成员都成为净化社会风气的“活性碳”,留给子孙后代一个没有污染的社会。

社会公德论文范文 篇4

"公民"一词,按照《辞海》的解释,乃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包括未成年人和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在内。"根据这一定义,"公民"的概念相当于"国民",系指一国之民全体而言,固而公民教育也就是全民教育。除此之外,辞海还特别提到了我国《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个规定是对前一定义的补充,即"公民"不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而且还是宪法所规定了的权利和义务的主体。由此,与公民有关的道德教育,不仅是全民的道德教育,而且是与公民作为法定政治权利和义务主体相关的道德教育。

凭借上述对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解读,本文在此想提出并希望引发人们思考的两个方面问题是:我们面临着在这样一个远非成熟的社会,并且缺乏一个道德成熟的教育者人群的情况下,如何去进行以全民为对象、以道德成熟为目标的公民道德教育,并由此促成社会的成熟,换言之,如何使"内圣外王之道",不再是"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公民是既是权利主体,又是义务主体。在海外流行的公民教育,舶入后便简化为公民道德教育。那么,在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公民道德教育又如何展开,其展开又将会有何种可能的后果,以及公民道德教育框架内,如何处理公民作为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关系。

为了方便详细说明上述两方面问题,本文将相关问题归结为五个困境。以下分而述之。

一、公民道德教育地位困境

什么是公民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我们不妨参考一下1968国际教育大会第六十四号建议书《作为学校课程和生活之组成部分的国际理解教育》中有关"公民和道德教育"的部分:"公民教育的目的,除了增加学生对国家机构的了解和培养对它们的忠诚外,还应让学生熟悉国际机构在促进人类福利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给学生灌输增进这些机构未来有效性的责任感。""在道德和宗教教育方面,国际理解的教学应该直截了当,清晰明确,并强调人类团结的道德基础。其目的在于培养一种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一种为共同利益而行动的愿望以及致力于和平的决心。科学和哲学的教学应该有相同的目标。"在这个论述中,比较重视公民教育中公民道德教育的部分,特别是对他人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义务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在1992年国际教育大会的第78号建议书《教育对文化发展的贡献》中,再次提到"发展伦理和公民价值观"的意义:"教育系统在伦理、公民和道德教育中应发挥一种基本的作用,并与家庭所起作用相互补充。教育系统应与其他机构一起,帮助促进人权、培养民主的行为和确定从未像当今时代如此必要的价值观,如尊重人的尊严、宽容、对话、团结和互助。"在此,对于公民道德和价值观的教育,重视权利主体间的互相尊重和帮助,公民教育的主体主要是从权利主体的方面来考虑的。

公民既然是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的统一,相应地,公民教育也就应当包括两个基本的方面:公民的权利教育和义务教育。如果只重前者而忽视后者,那么社会成员将流行道德的放纵,普遍缺乏义务感和社会责任感;如果只重后者而忽视前者。那么这个社会将缺乏人道和文明而走向野蛮。这两个方面必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进行,否则必将带来恶果。

在我们当前面临的道德混乱态中,首要的问题是社会公德的缺乏和败坏。个体的私德,虽然亦不尽人意,但儒家关于个人处理自己与他人关系的私德的规范和理念深入人心,虽历经摧折,然仍不失为人伦日用之常道。国民的社会公德状况,是一国国民精神面貌和道德素质的集中体现。在社会公德方面,传统的道德理论对此重视不够,更重要的,它受到公民权利教育的制约。公民权利教育是与公民权利的确立相联系的,公民权利教育是以教育的形式贯彻和巩固宪法所赋予每个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但它必须以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对于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的具体保障为前提。道理很简单,不存在以抽象权利为内容的公民权利教育。公民权利教育与公民义务教育,在建立社会公德方面,表现出相反相成的辩证性。社会公德的本质是社会责任感。公民义务教育的缺场,将导致国民缺乏社会责任感,公民权利的缺场及相应教育的缺场,导致的却是同样的结果。社会责任感的确立,依赖于每位公民权利主体地位的确立。惟有确立了我们的权利主体之地位,我们才真正地感受到自己是社会的主人,也才有对于社会不可推却的责任感。与此相联系,无论是公民道德教育还是范围更广的公民教育,都理所应当地包含着对他人权利、自由、尊严的尊重的道德教育。

义务感的缺失,并非是直线式地进行公民义务教育所能对治的,因为病根的大半,在于与义务相对待的另一面。在公民教育被简化成公民道德教育,公民权利教育缺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期望公民道德教育获得何种成果呢?无论公民道德能否发挥它的作用,在后果上道德本身都将陷入荒谬:如果道德是有力的,那么缺乏公民权利保障的道德本身即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的道德"的实践结果,无非是重复宋儒的"以理杀人";如果道德是苍白有力的,那么所谓公民道德建设最终将流于口头说教和实践中的虚伪。

二、公民道德教育理论的困境

公民道德教育,是提升公民道德素质的教育,如前所述,它是针对全体社会公民的普遍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的指导理论,应当具有同样的普遍性品格。当前中国大陆起支配作用的道德理论,是培养少数的特殊"精英"的道德理论,亦即培养无产阶级先锋队的道德理论,或者说是培养接班人的教育。两者之间存在着相当的距离。在道德教育实践中,这种不恰当的定位也使德育教学处于一种尴尬地位:当前的德育,只是政治教育的附庸。以我们手头上赠阅的《德育信息》刊载的"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部级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审评会的主题发言稿为例,该文德育工作应该面临三个基本任务:在应对国际局势中,服务于同西方"在渗透与反渗透、争夺与反争夺、颠覆与反颠覆方面的斗争",因而,"如何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的新任务。"在应对科技发展中,"如何根据''''趋利避害''''的精神和''''充分利用,积极建设,加强管理''''的原则,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信息占领网络阵地,这也是德育工作面临的一个新形势,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在应对国际形势方面,"如何认真研究和引导青年学生正确认识国情和改革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分清主流和支流,正确对待一些消极现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是德育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形势,提出的又一项新任务。"该文虽然认为应把德育工作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但同时也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我们不怀疑该课题对于德育工作的促进作用,也不否认上述问题的现实紧迫性,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上述种种问题不是德育工作的核心和重点,也不应使德育服务上述问题的解决。在现有的教育框架内,这些属于政治与意识形态领域内的问题应该是政治教育的内容范围,德育与政治教育应该有一条明确的分工,在教育内容和目的上应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在构想性的合理关系中,道德教育和政治教育的目标与功能是大不相同的: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教育,教的是人如何作人。一个是人之所以为一类特殊人(例如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教育,教的是如何做某一类特殊的人,(例如"接班人",虽然这个概念从已有的权力更迭实践过程来看颇可置疑),后者本来应以前者为基础,但在德育实践中却本末倒置。就此一意义而言,大量从事政治教育者大谈特谈道德教育虽已为见怪不怪之现象,然从根本上说,此类人并不真正懂得何为道德教育。

当前的公民道德教育,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进行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是我们中国人之所以为中国人、中华民族之所以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之根,但在现实中甚为奇怪的是,我们当代的中国人,继承我们自己的传统美德,却在其正当性上处于一种令人尴尬的境地。自从"打倒孔家店"之后,以儒家为主的传统文化一度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进入八十年代,随着知识界和大众社会的"传统文化热",传统文化又被重新拉回历史的舞台。但在另一方面,传统文化却找不到存在的合适位置。在现有的带有强烈意识形态话语色彩的陈旧道德理论体系中,传统美德赖以成立的理论根基无法确立,传统美德在道德理论上的的合法性、正当性问题仍未解决,而当前的正统理论又未赋予其一个牢靠的、合理的根基。此一问题表面看来是道德理论自身的问题,实质上仍是道德教育与政治教育不分的结果(这种混淆不分的状况也被一些学者用"道德"与"思想"不分所表出),亦即以特殊性来替代普遍性的结果。

三、教育者困境

与以什么样的理论来指导教育相应的一个问题,是以什么样的人来进行教育。在现在的道德教育体系中,道德教育者的角色有两个承担者:一是党或政府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二是老一代对青年一代或上代对下代的代际教育。对于这两个教育者角色的担当者,我们分别予以讨论。

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在执政者看来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由政府来推动并主导道德教育,是中国古老的历史传统,它根源于以德育辅助治道的德治主义实践,同时也是东亚一些国家的当代特色,表现得比较明显的例如新加坡的实践。

这种由政府作为教育者并加以推动和主导的道德教育模式,在学术讨论中也被称作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其相对待的模式是民间主导型或社会主导型,而后者也被理解为渐进型的道德教育模式。一般认为,从积极方面来看,政府推进型的德育模式可以利用无可比拟的行政力量,大量开展道德理论研究、制定伦理规范、实施伦理道德教育,在短期内达到一定明显的效果。然而,这种看法也颇值得商榷。"政府推进型"这个概念借鉴于法律建设领域,也可适用于对道德领域内政府行为的描述,但政府推进这一模式在法律和道德两个领域内的作用却是极不相同的。在法律建设领域,政府(包括行政和司法两个系统)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的大量立法,以解决法律领域内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在道德建设领域内,政府所推动的道德理论研究、规范制定和道德教育的实施,虽可表现得轰轰烈烈、如火如荼,但未必就能有助于道德素质的提高和伦理生活的有序。其间的差别在于法律领域带有鲜明的强制性,而道德领域却无法律的强制性,即使是舆论谴责的强制性,在道德松弛、价值混乱、舆论不张的今日,其作用也似有似无。如果我们借用"心服口服"这个俗语来区别二者的话,法律的特点是要"口服"而不必要"心服",道德的特点是不仅要"口服"而且更要"心服"。道德惟有落实在人心,它才能化为道德主体的自觉实践。

在落实于人心,亦即使人"心服"方面,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而面临着严重的困难:其一,一元与多元的矛盾。政府所主导的道德是一元的,这由其意识形态的一元性以及德育从属于政治教育这一性质本身所决定了的。社会的道德却是多元的,不仅社会大众道德的存在状况是多元的,而且就多元化社会结构本身来说,其道德理想和价值理念也本应是多元的;其二,多变与一贯的矛盾。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利益的化身。政治是多变的,道德却是一个相对稳定的价值和规范体系。不仅道德如此,学术领域也是一样。在强调学术、道德为政治服务的情况下,学术与道德围绕着政治的波动而变来变去,这不仅丧失了其独立性品格,也使得学术与道德的正当性和可靠性变成令人生疑的了。在道德领域,每一次的反传统、每一次对社会价值的颠覆,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新价值、新道德同时确立,所带来的必然是对道德本身的摧毁和解构;其三,一方主动与多方主动的矛盾。在政府推进型的道德建设模式中,政府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而社会各方则在此推动下参与进来。在民间(或社会)推动模式下,社会各方则是道德建设的主动推动者。这里所说的社会各方,系指社会的教育系统、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大众传媒等。在当前的社会权力结构中,政府权力过于集中,社会力量的作用空间有限。这种现实局面也造成了人们依赖于政府界入的心理期待。从长远来看,如何把社会的事务归于社会,把社会的权力归于社会,开发社会自身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建设力,减轻社会公共事务对于政府的依赖,是道德建设的一个光明的方向。其四,修己与治人的矛盾。在政府推进的道德教育中,政府及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人员的道德水准和道德形象必然对教育对象起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其实,政府本身不是也不必是道德的化身,公共权力的运作者只是整个社会成员的一部分,他们并非是经过道德的筛选和净化而选,而且由于他们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还时刻存在着以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危险。可是,政府所推动的道德建设,如果连政府及其成员都缺乏道德,或者说都置其所宣扬的道德规范和道德价值于不顾,那么这种道德又有何说服力呢?

我们再从代际的角度讨论教育者角色的承担者。关心下一代、关心下一代的道德教育、教育下一代,成了老一代或年长一代的口头语。这个口头语的意义非常丰富,它既表明了一种义务,上一代(或上两代、甚至上三代,兹不细论)有教育下一代(或下两代、三代,同上)的责任,又是一种权利和资格,上一代有权利或资格来教育下一代。作为后者,在道德教育领域中表现为一种理所应当的权威话语。此一权威话语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此种权威话语的权威性从何而来?上一代为何有当然的资格来教育下一代?答案无非是源自于两个方面:道德教育以及推而广之的人文教育,和知识教育并不一样,不是下一代自身可以教育、完善的;如果下一代自身不能实现道德的自我教育,那么年长一代的社会角色使他们必然承担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然而,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又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存在着道德或知识上的位差:先知知后知,先觉觉后觉。在知识领域,也存在着下一代成为先知先觉并来教育上一代的现象,例如在计算机和网络方面就是如此,这也是人们常讲的"后育"现象。位差在道德教育中,当表现为有德者教育无德者(在非贬义的意义上使用无德者一词)。但令我们仍然尴尬的是:当今的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从代际而非单个个体(从个体角度我们无疑可以找出许多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君子)的比较来说,有这种位差吗?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中国传统社会道德的败坏,正是从当前那个已到了"德高望众"年龄的一代人开始的。这一结果虽是由决定一两代人道德状况的政治运动而造成的,因而不存在对个人道德责任的追究问题,但在此重要的是,年长一代或两代的人在教育下一代时,其在道德位差上有这样的资格吗?在如今我们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是:"现在的年青人,道德素质越来越差!"此话常常令我疑惑,现在年青人的道德素质再差,难道比那个人整人、人斗人、人摧残人、人不把人当人的时代的人的道德素质更差吗?相对而言,当代的年青人不过是更重视自我、强调自我选择和对个人幸福的追求而已。假设说他们在重视自我的同时而忽略了他人、强调自我选择时而忽略了社会的需要、强调个人幸福时忽略了对社会的奉献是这代青年人的道德问题的话(虽然未必如此),那么上一代人在相斗中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行世理念(不妨尝试一下寻找一个不曾被利益争夺绯闻所困扰的社会团体):缺乏互信、小团体利益(帮派群体)、不合作、对个人及小团体利益的敏感及不择手段、明哲保身、虚伪等,就有助于解决下一代人的问题吗?

在对当今社会道德败坏、世风沉沦的观察和反思中,我们不能不问:决定当今社会道德状况的,不正是牢牢把握着这个社会的权力和命脉的这一代吗?道德状况总体上不佳的一代来教育下一代,我们能够预期一种什么样的后果呢?当那些口口声声"关心下一代"并掌握社会权力的元老公民们却在"怀中抱着下一代"时,当那些口口声声"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的道德家、教育家、公职人员,却在身体力行地实践损公肥私、的实利哲学时,并且此种态势成为一种普遍流行的社会空气时,我们这些躲在书斋里的教育者们(尚未腐败或尚未有机会腐败)又能指望学校课堂里的几节德育课能在多大程度上提升青少年的公民道德素质呢?

当前中国社会的腐败,不是一个人、一个集团的腐败,而是在长病不治之后的全民腐败。我们当然不能由此而失去道德建设的信心,否认公民道德教育的意义,相反,由此我们才可以看出公民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公民道德教育,是在社会以及组成成员的全面性的道德问题背景下展开的,这种教育也就必须是针对全体公民的全民教育。

四、道德权威性困境

道德的功能是通过自律与他律两个方面的结合而发挥作用的。中国传统的道德观点是以儒家中孔、孟一系的性善论作为传统主流。性善论虽以其人性本善的先天根据而为道德可能性提供了根据,并以后天经验世界里的恶为道德必要性作了论证,但由于其过分相信人性经由道德的完善一途而显得片面。在实践中,儒家以礼与法的结合作为人性修养在他律方面的补充。在当代社会,道德的自律通过培养道德情操而努力实现(这一过程并不轻松,所涉困境上文已充分论述),然而道德的他律,在一个道德松弛、舆论不张、社会无力的社会里又如何实现呢?紧接着的一个问题是,道德的权威性如何确立?道德没有权威,就如同法律上的一纸空文,毫无效力可言。

道德缘何失去了其效力性和权威性?一是道德领域还未脱离政治的干涉而成为一个公共的领域,这个领域内解决问题的权力还未交给社会。二是道德他律起作用的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机制还远不完善,在宪法所赋予的新闻自由和个人言论表达自由这些社会民主的基本要素还未在具体实践中确立和实施以前,这种机制就无法形成。以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焦点访谈"为例,其报道的监督作用,并不在于中央电视台的收视率,换言之,并不在有多少民众知道,而在于政府高层领导人的重视。舆论监督本身并不解决问题,只有和政府权力或社会权力的结合才能发挥作用。三是就象在社会实际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虽然在原则和信念上理应坚持)在司法实践中是愚人才会相信的鬼话一样,在道德实践中,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也不可思议。道德败坏与权力的结合,权力为败德的掩护,更使道德日益苍白。由以上三方面可以得出,道德领域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与文化子系统,但决不是一个毫无旁涉的孤岛。道德若要真正有力量,真正对社会发展起到良性推动作用,并使一个发展的社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就必须为道德建设提供一个相对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快速发展的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运行机制的改革,切实加强现代意义和国际公认意义上的民主与法制建设,才能使21世纪的中国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两个目标和尺度上均有所作为,也才能带来一个富裕、同时也健康、文明的社会。

结语

由道德成熟的人组成道德成熟的社会,虽然这种思维本身的正确性就可质疑。但道德不成熟的人对于社会的危害却在经验范围内似无可质疑。公民道德教育,在其可预期的后果里,可能提升公民的素质,建立起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培养道德健全的公民。无论是从减少犯罪、减少道德上的无序,还是从建设一个文明的现代社会,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文明的同步协调发展而言,都将有其积极作用。同时,这也毫无疑问是全民之福。然而,从事公民道德教育工作的人也应当明白,我们在从事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各方面条件都不成熟、不完善的情况下去试图达成对公民个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有的道德进行教育并使之完善的目标。在上述种种困境之中,反而更加凸现公民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在面对这些困境时,解决之路并不是因噎废食中止公民道德教育,而是为公民道德教育开路,解决其内外所存在的问题。公民道德教育势在必行,不得不展开,但同时,它又是在上述困境中展开,所以这样一种公民道德教育,又不得不带有缺陷:它培养的公民,不是权利的主体,而是义务的主体,培养的结果,或许有利于国家权力机构对于公民的管理,而非公民的自我管理,亦即有利于"牧民",而非民主。在道德的普遍有效性问题尚未得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公民道德教育是否会象南宋的理学一样,"格君心之非"的一面毫无约束力,而变成一种单纯地约束民众之学。谁能保证历史不会重演。但愿上述所忧者乃杞人忧天!

〖注释〗

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1989年版),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年12月。

《庄子·天下》

赵中建主译:《全球教育发展的历史轨迹――国际教育大会60年建议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丛书》,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版,第354页。

同上,第503页。

詹万生:《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继续深化课题研究为圆满结题而努力奋斗》,《德育信息》2000年第五期,北京,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主办,德育研究中心编辑。

李汉秋:《应该重视基本道德规范的建设》,载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期,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该文发人深省地指出:"我们一提就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很好,法制建设也非常好,中央的文件讲得很清楚,思想道德建设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性质和方向。这话讲得很好,但它都是把思想道德连在一块的,我觉得在我们整个精神文明建设这个大的系统工程中间,道德建设也应该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至少也应该跟法律并,不能光是思想道德并提。"

在参加由北京东方道德研究所、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研究所、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主办及多家单位协办的"公民与道德国际学术研讨会"小组讨论中,此一概念由李道湘博士在回应我的发言时所提出,颇具创意,本文赞同这种提法并加以引用。

参见〔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蒋庆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参考书目】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齐鲁书社本。

《辞海》(1989年版)"公民"条。

〔美〕莱茵霍尔德·尼布尔著,蒋庆等译:《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三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1999年5月版。

王殿卿主编:《东方道德研究》第四辑,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向世陵等著:《中国哲学智慧》,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社会公德论文 篇5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社会公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作为公德教育的基础环节,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

一、当前大学生社会公德的现状

当前大多数的大学生能讲究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貌,关心他人;有比较正确的社会公德意识,能正确地理解社会公德的社会作用,对公共场合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有较清晰的认知。在现实的公共场合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范,人际交往中能相互尊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从当前大学生群体的主流来看,他们的公德状况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但近几年媒体曝光的出现在大学生群体中的一系列问题以及我们身边一些大学生的表现,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结合社会现实,综合分析当前大学生社会公德缺失现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表现:一是个性自私化,漠视公共和他人利益。在当前的大学生群体中,独生子女居多的客观现实使很多人养成了万事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和思维模式。在学习和生活中不顾及他人感受,以自我为中心,对公共利益和他人的自由权利视而不见、不屑一顾。二是个性自由化,公德意识淡漠。近些年尊重个性自由的观念为人们所接受和推崇,但部分大学生的个性自由却走向异化,张扬桀骜不驯、标新立异成了其追求的时尚。在追求个性的招牌下,在学校和公共场所我行我素,缺乏最基本的公德意识。三是集体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许多大学生集体意识不强,在集体活动中缺乏应有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公共生活中怀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当集体利益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四是诚实守信不足,缺乏社会文明观念。诚信是大学生从小应养成的基本道德素质之一,但当前在很多大学生身上表现出一些说谎、考试作弊、不讲诚信的行为,模糊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缺乏基本的社会文明观念。

二、大学生社会公德失范的原因解读

分析上述大学生社会公德失范现象出现的原因,其中既有大学生群体的主观问题,也有当前社会环境和成人群体的客观原因。从大学生群体自身看,主要是自由思想的异化消解了公德规范的约束力。近几年,随着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和大众观念的解放,以往被压制和否定的个性张扬重新为人们所接受和推崇。大学生群体普遍具有的不迷信权威、敢于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肯定,但也有部分大学生盲目自信、狂傲,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欠缺最基本的谦虚和宽容品质。在其“尽展”自由的过程中,他们只奉守自己的自由至高无上,而缺乏对他人自由权利和人格的尊重,缺乏对社会公德规范的认同和遵守。少数大学生甚至极端地把自由等同于“非公德主义”,即把公德规范看成束缚个人自由意志、自由发展的枷锁,他们主张摒弃社会道德,否认公德规范的积极作用。在现实中他们拒绝接受学校和社会的公德教化,以至于他们的公德情感淡漠、公德观念混乱、公德信念丧失。从客观原因分析,成人群体的公德缺失行为诱发了大学生公德失范现象的出现。面对当前大学生公德失范现象的不断出现,作为教育者的成人群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当前部分家长、老师及长辈等成年人的善恶美丑标准颠倒、社会公德遵守上的知行背离、损人利己与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违反公共法规和准则事件的频发等现实和事件的存在与发生表明:在社会公德的遵守上,成年人群体以身作则的榜样并没有很好树立起来,正因为教育者本身的道德和行为出现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才给大学生树立了坏的榜样。超级秘书网

三、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现实途径探究

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真正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很长时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大学生公德教育是整个社会公德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未来国民公德状况良好改善和提高的希望之所在。所以对大学生群体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结合当前社会现实状况,在其成年之前培养起他们明确的社会公德意识、浓厚的社会公德情感和坚定的社会公德意志,使之养成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的行为习惯。由于大学生时期正处于自我意识趋于成熟和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确立的阶段,他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往往呈现出片面化、极端化的特点,即看问题往往以偏概全,看到事物的表象而看不到事物的实质,这便要求教育者根据大学生群体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寻求出契合大学生特点的教育方式。首先,教育内容上要把握“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学生具有鲜明的个性和不同的心理特点,因此公德教育不能“一刀切”,要适应大学生的身心特点。教育内容的起点不能太高,而应注重基础的道德教化,例如,以要自尊自爱,生活中要尊敬父母、尊重他人,养成良好的公共生活习惯和做人的基本准则等微观道德为主,同时隐性渗透进国家意识、民族观念等宏观价值教育,要注重培养其客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其树立科学的、道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学这个阶段学生更容易产生价值观上的震荡,因为先前所接受的积极向上的道德教化与所接触的社会现实产生巨大的反差,更容易对社会公德产生迷惑与不解。所以此时公德教育内容上应侧重由原来的基础层次的道德教化向高层次转变,引导他们客观辩证地看待现实社会,通过带领他们深入社会实践、了解社会现实、思考社会问题,进而形成公共道德观念,培养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使他们对社会公德的认知和践行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努力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其次,教育形式上要由“灌输教育”向“养成教育”转变。传统社会公德教育主要集中于学校和社会的规范灌输和理论宣传教育,灌输教育公德规范在集中性普及、强化性认知等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和值得肯定的。但从显示效果来看,还应该配合以其他形式的教学。例如养成教育方式的引入,所谓“养成教育”的初衷是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方法是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实践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养成道德的行为习惯。大学生通过日常的实践观察思考着身边真善美的道德情感,认知到公共道德对个人和社会的巨大作用,并自然而然地模仿形成与道德示范者相似的道德行为。在“积水成渊”“积善成德”中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逐步加深浓厚的公德情感,并养成道德思维和践行习惯,进而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途径。再次,教育方法上要把“言教”与“身教”结合起来。传统公德教育中的说教教育,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而受教育者多数情况下以被动接受为特征,这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因此除了强化的说教教育外,还应该提供给大学生一个学习模仿的道德示范资源。这就需要当代的公德教育者不仅要从社会生活中挖掘出典型的道德楷模供大学生学习,更重要的是作为教育者要以身作则、躬亲示范地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注重示范作用的实效。通过言传身教为大学生树立无数平凡的道德楷模,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大学生树立一个榜样,那就是:为人父母者要从小培养孩子善的本性;为人师者要真正教会学生如何做人;为官者要洁身自好,造福一方;为商者要遵纪守法,取之有道;为社会成员者要彼此尊重,各司其责。此外,在教育过程中要适当引入“同辈教育”。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性格变化的典型特点就是有较强烈的“叛逆意识”,对于长辈的“道德说教”和批评教育往往有逆反心理,代沟隔阂使社会公德的教化有时难以奏效,甚至适得其反。大学生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同龄人之间的效仿意识很强,众多人追捧的东西很容易在其群体内成为流行的时尚,这也提示我们“同辈教育”是一个值得开发的教育资源。同辈之间沟通很顺利,互动交流也很便捷。通过同龄人交流、与同辈互动,很容易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沟通氛围。所以我们在公德教育过程中,一方面要帮助优秀的、公德感强的学生自觉树立示范者的责任感,承担起其“道德领导者角色”,另一方面要引导其他同龄人向“道德领导者”的学习。同辈之间的互相感染和影响有可能会使公德行为成为一种新的时尚,在此过程中大学生会自然而然地学会文明、友爱以及解决人际冲突的技巧,自觉强化自己的公德意识,形成具有服务于社会和公共福利的品质,在社会事务中凸显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感。

参考文献:

[1]王定华.今日美国学生精神面貌堪忧[N].中国教育报,1997-6-2.

[2]王金萍等.超越障碍: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心理关注[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3]乔斯•B•阿什福德等.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视角[M].王宏亮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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